物业费调整请示合集3篇

物业费调整请示(精选3篇)

物业费调整请示 篇1

永泰县人民政府: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福州市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榕委办〔20xx〕38号)和《永泰县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初稿),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建议调整永泰县《实施方案》(初稿)中“商标战略发展指数”的计算公式,并下达各乡镇商标战略发展指导性任务数。

一、“商标战略发展指数”计算公式调整

拟调整内容:《永泰县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初稿)附件6《指标含义及计算方法》中,“特色指标”—“经济建设”第10项“品牌发展”中计算公式:“商标战略发展指数=国内商标有效注册量30%+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量30%+驰名商标申请受理量40%”。建议改为:商标战略发展指数=国内商标有效注册量的指导性任务完成率50%+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量的指导性任务完成率40%+驰名商标申请受理量的指导性任务完成率10%。其中各项“指导性任务完成率”是指下达各乡镇商标战略发展指导性任务数的完成率。其他内容不变。

调整理由:一是截至20xx年3月,永泰县已有国内有效注册商标833件,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量、驰名商标均为0件,且我县目前难以实现驰名商标零的突破,因此调整“商标战略发展指数”计算公式中三项指标的占比会更贴合永泰县情。二是福州市工商局给我县下达的20xx年度新增国内注册商标指导性任务数为420件,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任务数为2件。因此给各乡镇下达商标战略发展指导性任务数有利于完成福州市下达的指标,同时也有利于夯实品牌发展的基础。

二、乡镇商标战略发展指导性任务数

根据福州市下达的指标和全县各乡镇经济发展情况,今年拟下达乡镇的国内商标有效注册的指导性任务总数为420件、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指导性任务数为3件、驰名商标申请受理指导性任务数为2件。其中,有龙头企业或出口企业的乡镇可重点指导其注册相关商标。

以上意见妥否,请示复。

永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xx年8月18日

物业费调整请示 篇2

区编委:

根据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区房屋征收中心的通知》(广利编发„20xx‟21号)和《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房屋征收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广利编发„20xx‟63号)精神,我中心主要负责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日常事务。

区房屋征收中心自20xx年5月批准成立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体干部职工以扎实搞好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为重点,团结一心,奋力拼搏,取得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阶段性成果。但是,随着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不断深入,区房屋征收中心现有内部机构设置与实际工作需要的矛盾日益显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政策性强,面临的困难多,随着新型城镇化、工业化的不断发展,必将是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的热难点,为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目标管理,科学统筹推进我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努力做到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确保依法行政,确保社会稳定,以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根据工作需要,特恳请区编委批准同意对区房屋征收中心机构编制方案进行调整。

专此请示,请批复!

物业费调整请示 篇3

*业主委员会:

*于20xx年建成,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公司在接管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十几年来,*一直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关心。在市机关事管理局领导全力支持下,在小区业主委员会监督指导和广大业主配合下,经过物业公司全体员工的负重拼博不断努力,较好完成小区各项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受到市有关部门的表彰,向小区业主征求意见中,得到了大多数业主的好评。

一是用人上我们共用64人,其中保安33人,负责6个大门,24小时巡逻和车辆管理,夜间专人负责蹲守,确保夜间防火、防盗和安全工作。保洁、绿化,工程维修等服务管理人员一兼多职,尽量减少不必要开支。二是小区共用设施设备老化,物价在不断的上涨,管理的成本逐年加大,法定税费也在不断提高,养老保险等五项险种、工资福利、地方各项基金等也在逐年增加。致使每年亏损额度在增加,运转很困难,在用工上年青人不愿干这项工作,用的是中老年人,工资偏底,目前连聘用中老年人都很困难,给公司用人管理增加难度和矛盾,再不调工资将面临找不到人的状况。

小区三年以来收支情况:*物业收支,每年通过管理局安排审计部门审计。小区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按0.28/㎡收取,元全年收73.9万元,其它收入:车位费10万元至15万元左右,房屋出租8万元,广告收入2万元,合计:25万元,总合计:98.9万元。

20xx年收入106.6万元,支出116.9万元,亏损10.3万元。

20xx年收入110.8万元,支出124.5万元,亏损13.7万元。

20xx年,收入103.7万元,支出123.6万元,亏损19.9万元,三年亏损金额43.9万元。

这三年收入为什么高于应收收入,因几年来部分业主欠费和无人居房欠费在21.3万元。通过采取措施上门催缴、起诉等办法,收回16.7万元。还有4.6万死帐,管理局几年补助12万元才勉强过去。

经过市场调查:新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费已收到0.35元/平方米,*周边如兴鸿一品0.40元/平方米,阳光花园0.36元/平方米,明都水景0.33元/平方米,仁恒公寓0.53元/平方米,水木清华0.76元/平方米,中港雅典城0.47元/平方米,海天翡翠城0.56元/平方米等,另收水电分摊费,每月5元-12元。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工资每月1200元-1600元,交五险。

测算依据,按照宿政规发〔20xx〕2号文件《宿迂市市区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标准配备物业服务人员,按“四级”服务标准,每3200平方平应配一名物业服务人员,进行测算管理各项费用。《附预算表》

根据测算结果,建议提高0.38元/平方米至0.45元/平方米。另外,小区水电一直没有收分摊费,建议进行收取每月5元,

我们在服务过程中也存在一是业主不满意的问题,我们将积级响应业主委员会和局领导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四评议、三公开、二创优、一满意”活动和后勤服务工作大提升大改进,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改进服务态度,强化员工爱岗敬业的责任心。真抓实干,开创好20xx年物业各项工作新局面,在业主委员会监督指导下。共同为小区广大业主创建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而努力。

特此请示

4关于物业收费标准调价的请示

高安市物价局:

随着CPI的上涨,人员工资的大幅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运营成本增加,导致物业服务企业涨价压力逐步增大。而人员工资近两年涨升幅度增大,新的《劳动法》实施后劳动力成本将推高企业经营成本,最终传递到物业服务价格上,如果不调高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将使物业服务企业经营困难,甚至出现大面积的亏损,一些经营项目小的公司将会入不敷出,濒临倒闭。现向贵局申请调高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确保物业服务公司的正常经营。

近年来物价总水平不断上升,而莱茵花园小区实行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20xx年的收费标准。此收费标准已实施了四年多没作出过调整。近几年,物价也稳步上涨,人员工资提升,人员费用基本上占物业服务总支出的6成,甚至8成。每月上门抄表及收取水费,消耗大量人力物力,推动物业服务成本费用直接上升。适度调整只是合理成本的回归,只是消化近年涨价的压力。

根据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具体调整方案如下:由原来每平方米0.18元调整为每平方米0.35元。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高安市惠人物业管理公司

二零XX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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