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金的请示报告(精选4篇)

关于资金的请示报告(精选4篇)

关于资金的请示报告 篇1

县财政局:

年初以来,我们黄河镇党委、镇政府为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了大量工作,开局良好。特别是今春气候倒春寒现象严重,持续雨雪灾害天气,造成农民不能及时种地,为帮助农民挖沟排涝、抢种春播以及解决特困户种地困难等,占用了一定资金,造成我镇目前办公经费十分紧张。

为保证机关正常运转,更好地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特申请财政局提前预拨经费10万元,解决我镇资金短缺困难。

特此请示,批准为盼。

x镇人民政府

x0年5月14日

关于资金的请示报告 篇2

县人民政府:

在县委、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县蚕丝公司、蚕种场的破产改制工作有序进行,现已进入人员安置阶段。县蚕丝公司各类人员522 人,其中:在编正式职工408人,退休人员48人,退养蚕桑辅导24人,在岗蚕桑辅导员24人,长期临工4人,遗属定补人员4人。

按照批准的人员安置方案,根据债权、债务清算报告,经测算,人员安置费用646.28万元,退付集资款162万元,支付兑发工资313.85万元,共需资金1119.73万元。因非整合资产的处置(已委托国土供应中心)尚需时日,按照县委、县府的安排布署,为了确保在今年6月底前破产终结,,故特请示县政府先在县财政借支1000万元资金用于安置职工,待资产变现后再与县财政算帐。

以上请示可否,请批示。

申请人:

关于资金的请示报告 篇3

按照电[x4]20号文件规定,公司机关(含物业公司机关)现有青年56人,为顺利开展x5年青年工作,切实加强青年交流,促进青年发展,维护青年职工队伍的稳定,特申请x5年青年活动经费,望批准为感。

特此报告。

机关团支部

x5年3月15日

关于资金的请示报告 篇4

xx市人民政府:

今年6月9日、6月19日,我县两次遭受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袭击。致使流沙河、道林、大屯营、南田坪、青山桥、沙田、龙田、朱良桥、坝塘等30个乡镇受灾。据统计,两次洪灾造成全县直接经济损失达1.6亿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7900万元。

洪灾过后,县委、县政府千方百计组织资金600万元用于救灾防病,解决房屋全倒户生活困难,以及开展生产自救和抢救水毁工程。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直各单位及时指导和大力支持我县的抗洪救灾工作,8月2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谭仲池同志又率领市财政、民政、水利、交通、公路、电力、电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来宁乡现场办公,谭市长拍板市里支持解决宁乡抗洪救灾资金1000万元,其中市财政在预备费中拿出400万元,民政、水利、交通等部门今年到位225万元,其余的375万元在明年市里水利专项资金中解决,即市财政先留足375万元安排宁乡抗洪救灾资金后再安排其他水利项目经费。

鉴于目前已进入恢复水毁工程的大好时期,特恳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尽快拨付宁乡抗洪救灾资金250万元。

专此请示,恳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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