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江岸区财政收入,规范门点(店)经营行为,确保应交纳的税源不流失,四唯街办事处成立了四唯辖区税务清查领导专班,组织机关干部、社区群干总计20余人,对辖区内1,248户个体经营户的经营状况和纳税情况进行了清查,建立完善了“四唯街个体经营户基本信息库”,以便能为区、街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一、 工作情况
1. 成立专班:根据《江岸区关于开展门点(店)纳税情况清理的工作方案》,在街工委、街办事处的指导下,四唯街迅速成立了四唯街门点(店)纳税情况清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街办事处副主任高小健同志担任组长,街办事处经济协调科科长宋国祥同志和街统计站站长焦菲同志为副组长,主要成员由各社区群干组成。
2. 制定方案:本次街道门点(店)调查工作从XX年3月15日起至4月11日,为期四周。调查对象为四唯行政区域内全部门点(店)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餐饮点(店)、副食店、美容美发店、小五金商店、装饰装潢、废旧物资回收店等。调查内容涵盖:门点(店)店名、门店负责人、经营地址、经营范围、证照办理情况、纳税情况、营业面积、房屋性质、从业人员数。
3. 开展调查:清查原则和方法采用在地登记,具体清查工作在街道办事处经协科统一领导下,以四唯七个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划分调查区,对辖区内的全部门点(店)经营户进行“地毯式”逐一清查登记,力争做到不重不漏,整个工作分三个阶段完成。
第一阶段:3月15日至4月2日(共三周时间),由各社区组织上门清理(上门登记工商,税务证),交税情况;
第二阶段:4月6号至4月9号(共一周时间),请区地税分局四唯所、工商分局四唯所、区卫生局、江岸食品药监局有关人员参加街道、社区对门面清理工作;
第三阶段:4月12号至4月16号(共一周时间),各社区将门点清查登记整理上报街经协科,由四唯街统计站负责汇总《江岸区四唯街门点经营情况摸底表》,建立四唯电子信息库,出据统计分析报告。
1. 统计分析: 表一:四唯街个体工商户纳税清查情况
社区
登记户数
已纳税
已纳税%
未纳税
未纳税%
太平
69
22
32%
47
68%
五福
188
71
38%
117
62%
袁家
274
210
77%
64
23%
塘新
198
141
71%
57
29%
麟趾
151
27
18%
124
82%
六合
262
95
36%
167
64%
进化
106
22
21%
84
79%
合计
1,248
588
47%
660
53%
根据江岸区统计局向街道提供的第二次经济普查统计资料(四唯个体工商户1,413户),通过街道自查,到XX年4月11日止四唯辖区内门点(店)实为1,248户,比经普中下降十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有个体工商户变更为企业法人;商户的搬迁,并购。 表二:四唯街个体工商户证件办理情况
社区
登记
户数
工商
工商
%
税务
税务
%
卫生
太平
69
50
72%
22
32%
14
11
五福
188
166
88%
71
38%
17
0
袁家
274
67
24%
22
8%
21
204
塘新
198
177
89%
141
71%
0
0
麟趾
151
136
90%
27
18%
40
0
六合
262
224
85%
32
12%
51
0
进化
106
74
70%
22
21%
20
10
合计
1,248
894
72%
337
27%
163
225
本次在对辖区内1,248户个体工商经营户摸底清查中,72%的个体工商户办理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27%办理了税务登记证,354户两证全无,属非法经营。而在未办理税务登记证的911户中,袁家社区的188户为金阳出租车公司的司机,由金阳出租车公司统一纳税;六合社区的50户为集贸市场摊点,由集贸市场集体纳税。 表三:四唯街个体工商户营业面积和从业人数情况
社区
太平
五福
袁家
塘新
麟趾
六合
进化
合计
营业面积(平方米)
1,657
7,311
2,967
13,044
3,741
6,580
2,210
37,510
营业面积
(%)
4%
19%
8%
35%
10%
18%
6%
100%
从业人数
(人)
200
529
551
453
347
523
229
2,832
通过清查发现麟趾和太平辖区内存在着大量的流动小商小贩,主要经营早点摊、夜市和缝纫摊,均属无任一证件的非法占道经营商户。
表四:四唯街个体工商户房屋性质
社区
太平
五福
袁家
塘新
麟趾
六合
进化
合计
%
户数
60
182
86
198
104
262
106
998
100%
租赁
59
161
80
195
103
248
97
943
94%
私有
1
21
6
3
1
14
9
55
6%
本次清查发现,四唯辖区内998户个体工商户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占总清查户数1,248户的79%,而其中94%为租赁,6%为私有。在剩余的250户中,除金阳出租车公司拥有的188户外,余下的67户为流动商贩。
一、 存在问题
1、清查中了解,据个体户负责人反映未纳税门点(店)中存在销售额达不到纳税起征点情况;还有部分自称为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军属等政府免税优惠政策。
2、对于已纳税个体户,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在清查时,不是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纳税凭证,只是口头报出纳税金额,甚有个别个体户声称无义务向街道办事处提供纳税情况相关凭证。因此,街道工作人员主要从税务登记证的核查中判断是否在税务局登记,纳税金额仅供参考。
3、大多私人承包的个体加盟店负责人声称税费是由总部代为征收,自己虽为店长但也是打工的不了解不清楚,老板长期不驻店。因此,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无法从门店这方面了解到真实情况。
4、不少个体商户根本没有税务意识,认为“我做这么小的生意还需要税务登记吗?”“纳税是大公司的事吧,和我有什么关系。”而对于缴税更是闻所未闻,“重来没有税务的人来找过我咧。”
5、而针对于某些个体工商户推诿的证件正在办理中的推辞,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均根据没有实见证件,就视为无证件户原则加以登记。
6、对于税务概念认识模糊。比如,将其他费用的缉交视为纳税行为;现在国家对美发行业实行行业免税;自己下岗了就是免税的了。
二、 提出建议:
1、建议工商和税务部门相互合作,加大纳税处罚力度;如“连续三个月不交税的予以吊销营业执照。”等一系列错施。
2、建议工商、税务部门搞好宣传工作,在个体户中开展税务法宣传工作,宣传相关纳税政策。
3、加强税务专管员队伍建设,每年组织税务专管人员对所负责门点(店)进行清理。
4、加强税票管理(如餐饮票管理),对用假的税票加大查除力度。
5、在清查中,据少数个体工商户(纳税户)反映,他们由于是定税,有时税票不够,想多交点税,还不好办;这方面请税务部门同志给予解决。
6、对个体经营户工商、税务证要求挂在店中,请工商、税务等专业部门对清查中出现的声称免税的个体户实行核查,以免被蒙混过关,出现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