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的情况报告

区人民政府:

按照市防汛指挥部《关于转发国家防总落实回良玉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5月4—17日,由区国土资源局牵头,区级相关部门组成的防汛检查组对全区6个乡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了大检查,检查组按照市防汛指挥部防汛检查内容及区政府领导的要求,对各乡镇的地质灾害点进行了实地查看,并通

过查资料、听情况介绍等方式对各乡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㈠各乡(镇)党委、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党委能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能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了以乡(镇)党委、政府一把手为责任人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做到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㈡全面落实预案,充分做好应抢险准备

1、科学的预案是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前提,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省、市、区地质灾害工作精神和要求,确保全区地质灾害预案周密、细致、科学,各乡(镇)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制定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预案。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了精心部署,落实责任,加强巡查。同时,加大了对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宣传力度,坚持将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宣传到矿山企业及村、组、户,让每户农户都能明白报警方式和撤离路线,一旦出现险情,能有序撤离。

2、为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各乡(镇)成立了以乡(镇)为组长,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乡(镇)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突发性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抢险救灾工作需要,对成员进行了分工,明确了职责和应筹备的抢险物资,做到有备无患,各矿山企业、村、组也相应成立了抢险救灾应急分队,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招之即来,来之即战,战之即胜,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

㈢强化责任,群测群防

1、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了乡(镇)长是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乡(镇)长是直接责任人的工作机制,乡(镇)政府与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签订了监测工作责任书

2、强化各级责任,实行包干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明确包干行政人员和技术人责任人,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㈣、确保信息畅通,预报准确

1、畅通信息,坚持将天气、领导要求传达到每一个点,通过省市气象部门,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坚持科学预测,加强对阶段性雨情预测和灾害性天气的预告,确保在灾害来临之前,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乡(镇)政府、各矿山、企业、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防汛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值班责任人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

通过检查,区境内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工作全面落实,目前尚未发现隐患。

二、检查组工作要求

检查组对乡(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㈠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㈡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工作的监管,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和解决。

㈢进一步落实防治预案,坚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为根本任务,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做到早部署、争主动,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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