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城管执法人员、协管员严格履行职责,保证城管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市、区城管部门加大了对城管执法人员、协管员的监督管理,现将XX年上半年城管执法人员、协管员督查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市城管执法局把“抓队伍、促管理”作为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水平的重点工作来抓,在提队伍素质上,通过开展集中业务培训、一季一考行政执法经验交流等形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在监督管理上从队容风纪、勤政廉洁、文明执法入手,建立完善了督查考核制度、督察转办制、督查通报制和逐月百分考核制,采取日检查、月考核、季通报的形式,加大了对城管执法人员、协管员的监督管理,城管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有了很大提高。
各城管执法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按照城管执法队伍监督管理要求,层层落实城管执法人员岗位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充实督查力量,局一把手亲自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进一步加大了城管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
城东区城管执法局对新招录的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培训,重新修订完善了《逐月考核办法》,设置了百分考核公示栏,实行了红、黄牌考核制。
城中区城管执法局严格落实《督查工作制》,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四定三化”考核,建立案件登记台账,全程监督案件的办理进度。
城西区城管执法局加大了队伍的教育培训,上半年组织集中法律法规培训6次,每周组织开展军事训练,运用数字信息平台,加大了对市容市貌和执法人员工作执行力的监管。
城北区城管执法局依托网格化管理,对城管执法人员进行全方位的执法监督,进一步强化了市容市貌和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
(一)逐月百分考核工作。在日常的百分考核中,城中区、城西区认真按照《逐月百分考核办法》,积极开展督查考核工作,并对13名管理不到位,执法不规范的城管执法队员和3名城管协管员按规定进行了处理和通报,并扣除了相关的考核分值。
(二)受理举报投诉工作。各城管部门对群众举报投诉案件认真受理,及时反馈,上半年受理投诉案件9起。其中:城东区1起,城中区3起,城西区4起,城北区1起。经调查核实,查证属实2起,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三)暂扣物品公示工作。各部门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规定,开展执法工作,按照《暂扣物品公示制》要求,对暂扣物品进行公示,不断提高了执法工作透明度。上半年,暂扣物品共:415起。其中:城东区188起,城中区170起,城西区57起。经与经营户回访,满意率100%。
(四)城管宣传工作。为了进一步做好城市管理宣传工作,扩大城管宣传社会效果,市城管执法局分别与电视台创办了《夏都说法、城管专栏》栏目,与青海广播电视报创办“普法长廊”宣传专版。利用这些平台,宣传城管法律法规。各区县(园区)城管部门组织专人、积极投稿或提供宣传素材。在青海广播电视报普法长廊专版共刊登城管宣传内容62期。其中:市局8期。城东区5期,城中区16期,城西区8期,城北区6期,大通县1期,湟中县2期,湟源县1期,生物园区9期,东川工业园区6期。在电视城管专栏共报道城管内容23期,其中:市局5期,城东区2期,城中区6期,城西区6期,城北区3期,大通县1期。
二、存在问题
(一)城管执法人员普遍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路段
管理不到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反弹现象比较严重。
(二)部分城管队员执法时着装不整,执法方法简单,态度不文明,引起市民投诉。执法车辆管理不规范,随意设置执法车辆标识,车辆管理混乱,公车私用现象仍然存在。
(三)执法工作中存在重处罚、轻管理,不重视证据的收集,执法文书不规范,对暂扣的物品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等问题。
(四)督查工作不到位。个别单位未严格按照《xx市城市管理督查办法》的要求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注重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放松了执法队伍的监管。督查时存在畏难情绪和老好人思想,出现巡而不查、查而不纠、弄虚作假等现象。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城管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特别要加大对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人员、协管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考核制度,认真落实百分考核制,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二)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合理安排主次大街的管理重点,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保证主要大街有人员,次要大街管理到位。
(三)加强教育培训。使每一位城管队员和协管员切实履行好职责,防止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
(四)加强城管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要在抓好日常督查工作的同时,重点要加大中午、下午17:00以后、节假日期间执法人员、协管员在岗及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队伍督查、逐月考核有机结合起来,严格考核,严格管理,切实提高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五)各城管部门要认真按照督查工作要求,切实发挥督查部门的督查作用,对督查出的问题,要认真按照规定进行严格考核,防止巡而不查、查而不纠、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六)各城管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对照整改。市城管执法局将在8月底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