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设立机构批复范文【合集3篇】

同意设立机构批复范文(精选3篇)

同意设立机构批复范文 篇1

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

《关于调整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的请示》(闽财税政[20xx]48号)悉。经省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58号文件的通知精神和我省实际情况,自20xx年1月1日起,我省企业计税工资人均月扣除限额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的800元基础上再上浮20%,调整为960元。

二、鉴于本文执行后我省企业计税工资人均月扣除限额均已上浮20%,达到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高限额,因此,省人民政府闽政[1998]6号文件对高新技术企业和脏、累、险、艰等个别特殊行业的企业计税工资标准经批准可以在一般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的规定不再继续执行。

三、对软件开发企业仍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73号文件规定执行,即软件开发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同意设立机构批复范文 篇2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上海市、湖北省武汉市、广东省广州市设立四家分支机构的申请》(中证〔20xx〕486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xx〕17 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市崇明县、湖北省武汉市、广东省广州市各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具体情况如附表所示。

二、你公司应当依法依规为新设分支机构配备人员,健全完善制度、业务设施和信息系统。

三、你公司应当自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分支机构设立及工商登记事宜,并持上述工作完成情况的说明、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批复复印件到我局申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逾期未完成的,本批复自动失效。

四、分支机构设立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局。

河南证监局

20xx年12月11日

同意设立机构批复范文 篇3

广州市任车行保典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设立广州分公司等3个分支机构的申请材料我局已收到。经研究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设立广州分公司、佛山分公司、东莞分公司。

二、广州分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竹丝岗二马路5号之一301房自编3A05房;佛山分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朝乐路44号之二商铺;东莞分公司地址:东莞市城区八达路124号二楼A3单元。

三、核准以上3家分公司经营以下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核准广州分公司的经营区域为广州市;核准佛山分公司的经营区域为佛山市;核准东莞分公司的经营区域为东莞市。

五、核准姚利芳广州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梁洁敏东莞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甘嘉宁佛山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于收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持本批复及《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此复

二○○九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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