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党总支更名批复范文(精选3篇)

关于同意党总支更名批复范文(精选3篇)

关于同意党总支更名批复范文 篇1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筹建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请示》(国投财会〔20xx〕72号)收悉。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xx年第8号)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xx年第13号)的有关规定,批准你公司筹建财务公司。

你公司须在收到此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应落实拟设财务公司的资本金、人员、营业场所等事项,并完成公司章程、拟办业务的规章制度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订工作。在筹建完成后,你公司应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向银监会申请开业。

二○○八年七月八日

关于同意党总支更名批复范文 篇2

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党总支:

你们报来的《关于要求变更党总支名称的请示》(市汽运党[]5号)悉,经研究,同意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党总支更名为市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党总支。

此复。

x年11月22日

关于同意党总支更名批复范文 篇3

中共供应链总支:

经研究,同意“中国共产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共产党装卸服务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

此复

中共xx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x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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