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党组成立批复格式范文(精选12篇)
市编办机关党总支:
你们报来《关于成立市编办机关党委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们成立中共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委员会。请按《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组建。
中共重庆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xx年11月14日
中山社区党总支:
你总支要求设立社区党委的报告已收悉,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你总支成立社区党委,请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程序和要求开展选举等相关工作。
特此批复。
鼓楼区鼓东街道党工委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月十日
烟台、威海市物价局:
你们《关于烟台润达垃圾焚烧余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请示》(烟价〔20xx〕15号)、《关于威海市垃圾处理厂二期工程新增发电工程上网电价的请示》(威价发〔20xx〕21号)均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801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xx〕102号)规定,核定烟台润达垃圾焚烧余热发电厂(2×0.9万千瓦)、威海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威海垃圾处理厂二期工程新增发电工程(1×1.2万千瓦)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65元,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上述电价在我省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以内部分,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负担并按月结算,补贴部分依据我局核定的垃圾焚烧折算电量另行支付。
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必须真实、完整记载和保存上网电量、垃圾处理补贴金额和垃圾处理量等资料。有关市物价局要切实做好相关原始凭证的统计、核查、汇总工作,并按照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xx〕63号)要求,于每季度后20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省物价局(价格管理一处)。
山东省物价局
20xx年4月16日
为切实加强乡直单位党组织与村级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的领导,迅速推进我乡党组织活动推进年工作的开展,经乡党委20xx年6月1日会议研究,同意乡财政所等12个乡直单位党组织报来关于成立联合党总支及其组成人员的请示,现批复如下:
中共阙店乡财政所·三湾村联合总支部委员会
书记:葛贵余 副书记:蒋 志
委员:许令松、朱德际、王齐勇
中共阙店乡机关行政·横山村联合总支部委员会
书记:潘家宏 副书记:张克军
委员:周万树、靳玉梅、方从全
中共阙店乡卫生院·阴洼村联合总支部委员会
书记:施发明副书记:范如宏
委员:程真凯、付代琪、潘傲芳
中共阙店乡砂站·转湾村联合总支部委员会
书记:黄 勇 副书记:赵厚年
委员:杨映辉
中共阙店供电所·沙湾村联合总支部委员会
书记:杜显傲 副书记:束志宽
委员:黄先平、葛兴宏、熊世会
中共阙店乡供销社·乔畈村联合总支部委员会
书记:郑贤祥 副书记:杜功社
委员:袁德福、杜金林、贾世勤
中共阙店乡阙店中心校·余冲村联合总支部委员会
书记:潘家斌 副书记:杨定山
委员:潘孝恕、叶远应、杨群
中共阙店乡机关综合·湾溏村联合总支部委员会
书记:方从青 副书记:包诗根
委员:张明仓、陶 平、程从傲
中共阙店乡杜店初级中学·牛角冲村联合总支部委员会
书记:杜显周 副书记:杜新疆
此复
中共阙店乡委
20xx年6月1日
阙店中心校直属党支部:
经乡党委20xx年3月10日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你支部所报的阙店乡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名单,现将你支部党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批复如下:潘家斌、王玫瑰、潘家宽。请你支部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此复。
中共阙店乡委
20xx年3月10日
你们报送的《关于审批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的请示》(计农经[20xx]2506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 (以下简称《规划》)。根据前期工作的深度,先期实施东线和中线一期工程,西线工程先继续做好前期工作。《规划》中涉及的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
二、要按照“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有关节水、治污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措施,实现节水、治污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目标。尤其是南水北调东线沿线各省、直辖市,要切实加大治污力度,保证水质,确保供水安全。
三、科学确定调水规模是实施南水北调工程的基础。要综合考虑北方受水区水资源的供需状况和生态环境建设的要求,在《规划》提出的调水规模基础上,按照责权结合的原则,认真研究水价、用水权、筹资方案等因素,在立项阶段进一步核实工程调水规模。
四、南水北调工程是跨流域、跨省市的特大型水利基础设施,具有公益性和经营性双重功能,要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对于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在使用国家财政预算内资金和银行贷款的同时,要通过提高现行城市水价建立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基金方案既要考虑工程建设对投资的需求,还要考虑各类用水户的承受能力。请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研究提出具体方案,报国务院审批。
五、同意成立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依托在水利部,编制、经费单列,直接对领导小组负责。同时,要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南水北调工程项目法人。具体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另行办理。
六、南水北调工程是缓解我国北方水资源严重短缺局面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关系到今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使南水北调工程尽早实施并发挥效益。
国务院
20xx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十堰市物价局:
你局转来竹溪县物价局《关于请求批复竹溪县分类销售电价的报告》(溪价管字[20xx]16号)收悉,为了按规定恢复征收农网改造还贷资金,同时执行省物价局规定的小水电统一上网电价,现审核你们报送的材料,对竹溪县分类销售电价批复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按照国家计委计交能(1996)583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xx)44号文件精神,要认真作好农网还贷资金的征收与管理工作,除农业排灌用电外,其他各类销售电价中均含有2分钱农网还贷资金。
二、竹溪县小水电的上网电价按规定执行全省统一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21元。
三、考虑到恢复征收农网改造还贷资金和执行全省统一小水电上网电价的影响,将竹溪县平均销售电价每千瓦时上调0.058元。各类销售电价见附表,从20xx年4月1日抄见电量执行。
四、按照《价格法》和《电力法》规定,省内各独立电网销售电价审批权限在省物价局,按照国家计委规定涉及居民生活电价调整需要召开价格听证会。今后调整各县销售电价,在上报调价方案时,要将居民生活电价听证材料作为附件一并上报。
各机关事业、两新单位、行政村(社区)党组织:
你们上报的关于确定出席中国共产党大洋街道党员代表会议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已收悉,街道党工委原则同意各党组织以下同志(以姓名笔画为序排列)为出席街道党员代表会议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请提交党员大会进行讨论、选举:
大洋街道离退休干部党支部:马尚亦、陈荷琴、柳兆贵
大洋街道党政办党支部:王安琪、周兰香、屠娟娟、谢良林
大洋街道政法办党支部:陆 军、彭建平
大洋街道农发办党支部:郏明德、周晓英
大洋街道经发办党支部:张里升、李 敏
大洋街道城建办党支部:叶彩芬、金礼星
大洋街道城管办党支部:刘笑梅、蒋灵跃
大洋街道社会事务办党支部:王锦娟、池海娜、周 燕、黄冬女、董斌
大洋街道卫生院党支部:李 琦、徐英姿
大洋街道大洋中学党支部:李士敢、姚雪凤
大洋街道大洋小学党支部:单明芳、林 玲、唐莹秀
大洋街道托阳小学党支部:李林河、屈晓红
大洋街道回归小学党支部:王慧妮、金海岳
大洋街道大洋社区党支部:毕建会、汪 吉
大洋街道富康社区党支部:张 伟、周光荣
大洋街道府东社区党支部:陈海英、陶锡乾
大洋街道高桥社区党支部:冯利斌、朱 锦
大洋街道六角井社区党支部:方春仙、陈丽芳
大洋街道曹家小区党支部:曹俊昌、章娥娣
大洋街道旧下渡小区党支部:杨康兵、陈友坤
大洋街道新桥头社区党支部:王大日、张人达
大洋街道洋头社区党支部:谢英姿、韩金旦
大洋街道林桥社区党支部:梅卫明、董永明
大洋街道国庆村党支部:应明顺、周 彬
大洋街道泾头项村党支部:王寿国、金从海
大洋街道五家殿村党支部:李如勇、杨 威
大洋街道临东村党支部:徐宗军、徐俊福
大洋街道山峰村党支部:何昇欣、金丽娟
大洋街道绿化村党支部:毕如辉、高丽娜
大洋街道丁家洋村党支部:丁建友、崔行速
大洋街道庄头村党支部:方利菊、朱小娟、何正能
大洋街道五峰村党支部:金再勇、金志强
大洋街道五孔岙村党支部:王正福、王跃军
大洋街道双桥村党支部:何灵飞、余秀胡、鲍娇娇
大洋街道狮云村党支部:杨胜正、管绍田
大洋街道麻地头村党支部:王佳佳、罗淑贞
大洋街道梅岙村党支部:郑友河、金 舜
大洋街道双田村党支部:田晴晴、洪 杰
大洋街道柘溪村党支部:郑志龙、周建平
大洋街道洛河村党支部:王光喜、邬学军
大洋街道下洋岩村党支部:颜邦村、颜邦星
中共临海市大洋街道工作委员会
20xx年11月20日
三王社区党支部:
你支部报来《关于成立三王社区党委的请示》已收悉,经镇党委20xx年4月23日会议研究批准,同意成立中共陈桥镇三王社区委员会,下设三王党支部、农业党支部、企业发展党支部、社会服务党支部。党委和四个党支部的相关组成人员分别如下:
三王社区党委:书 记:王振青
副书记:王玉楠王国辉
委 员:张秀军 李继成
三王党支部:书 记: 王振青
农业党支部:书 记:王国辉
企业发展党支部:书 记:王玉楠
社会服务党支部:书 记:樊亚辉
请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尽快理顺党组织和党员的关
系。
此复
中共陈桥镇委员会
20xx年4月23日
各有关党总支、支部:
经研究,同意:
成立中共温泉镇事业单位---后山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成员由王萍、刘少林、王春生、黄学深、储昭胜等同志组成,王萍同志任书记,王春生同志任副书记。
成立中共温泉镇农林水---东营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成员由吴仕东、吴劲松、储昭松、储昭才、储旭等同志组成,吴仕东同志任书记,储昭松同志任副书记。
成立中共温泉镇卫生院---牌坊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成员由胡发汉、王腾生、王洲益、储玉红、储永中等同志组成,胡发汉同志任书记,王洲益同志任副书记。
成立中共温泉镇企业---资福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成员由储昭俊、王东来、刘善进、王国洲、金义志等同志组成,储昭俊同志任书记,刘善进同志任副书记。
成立中共温泉镇汤池中学---汤池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成员由苏岳祥、储新华、杨似卿、吴烈刚、刘国清等同志组成,苏岳祥同志任书记,杨似卿同志任副书记。
成立中共温泉镇派出所---解放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成员由闫凯、谢恩山、胡祥换、吴旺民、吴怀德等同志组成,闫凯同志任书记,胡祥换同志任副书记。
成立中共温泉镇泰丰公司---桃岭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成员由刘和平、刘方平、王业胜、刘庆祥、刘长流等同志组成,刘和平同志任书记,王业胜同志任副书记。
成立中共温泉镇中心学校---榆树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成员由吕卫东、储双松、刘同节、刘剑、杨前德等同志组成,吕卫东同志任书记,刘同节同志任副书记。
成立中共温泉镇青松工具有限公司---龙井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成员由储昭才、刘晓峰、储金才、汪功义、汪恭明等同志组成,储昭才同志任书记,储金才同志任副书记。
中共温泉镇委员会
20xx年3月11日
区信访局:
你局《关于设立区信访局党组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
成立中共泰州市海陵区信访局党组,由李羊喜同志任党组书记,丁红明、乔民、张永吉等三位同志任党组成员。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员会
20xx年9月29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条例》等党内法规文件规定,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选举结果报告均已收悉。经校党委研究,同意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选举结果,现批复如下:
中共商丘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委员会由王洋、闫朴(女)、阮家港、何保建、袁海霞(女)等五位同志组成,何保建同志任党总支书记、王洋同志任党总支副书记、闫朴同志任宣传委员、阮家港同志任纪检委员、袁海霞同志任组织委员。
中共商丘学院商学院委员会由冯芬芬(女)、孙霞(女)、杨世松、张意恭、董明皓等五位同志组成,杨世松同志任党总支书记、张意恭同志任党总支副书记、孙霞同志任宣传委员、董明皓同志任纪检委员、冯芬芬同志任组织委员。
中共商丘学院思政支部委员会由马仁峰、祁凯丽(女)、杨凯、耿向娟(女)、梁建委等五位同志组成,梁建委同志任支部书记、马仁峰同志任支部副书记、祁凯丽同志任宣传委员、杨凯同志任纪检委员、耿向娟同志任组织委员。
中共商丘学院中等专业学院委员会由王继臣、刘敏(女)、张婉英(女)、武模忙、蒋亚丽(女)等五位同志组成,王继臣同志任党总支书记、刘敏同志任党总支副书记、武模忙同志任宣传委员、蒋亚丽同志任纪检委员、张婉英同志任组织委员。
中共商丘学院风景园林学院委员会由李伟华(女)、李振山、刘世博、张志芳(女)、侯江涛(女)等五位同志组成,李伟华同志任党总支书记、刘世博同志任党总支副书记、李振山同志任宣传委员、张志芳同志任纪检委员、侯江涛同志任组织委员。
中共商丘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由何倩(女)、宋凯悦(女)、周红英(女)、金素云(女)、张绪明等五位同志组成,金素云同志任党总支书记、张绪明同志任党总支副书记、宋凯悦同志任宣传委员、何倩同志任纪检委员、周红英同志任组织委员。
中共商丘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委员会由刘舒婷(女)、杨景花(女)、张玉中、曹婕(女)、韩艳娜(女)等五位同志组成,张玉中同志任党总支书记、曹婕同志任党总支副书记、韩艳娜同志任宣传委员、刘舒婷同志任纪检委员、韩艳娜同志任组织委员。
中共商丘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委员会由丁凤(女)、李书锋、李苏苑(女)、王文斌、张智勇等五位同志组成,张智勇同志任党总支书记、李书锋同志任党总支副书记、李苏苑同志任宣传委员、王文斌同志任纪检委员、丁凤同志任组织委员。
中共商丘学院人文学院委员会由王增文、闫莉(女)、何玉巧(女)、张静静(女)、姜英君等五位同志组成,王增文同志任党总支书记、姜英君同志任党总支副书记、何玉巧同志任宣传委员、闫莉同志任纪检委员、张静静同志任组织委员。
中共商丘学院传媒与艺术学院委员会由杜陈龙、徐寅森、陶卫丽(女)、彭国栋、魏彬等五位同志组成,彭国栋同志任党总支书记、徐寅森同志任党总支副书记、陶卫丽同志任宣传委员、魏彬同志任纪检委员、杜陈龙同志任组织委员。
中共商丘学院体育学院支部委员会由李帅、卢利达、李博、赵利民、崔本来等五位同志组成,赵利民同志任支部书记、崔本来同志任宣传委员、李帅同志任纪检委员、卢利达同志任组织委员,李博同志任青年委员。
中共商丘学院机关总支委员会由刘瑾(女)、朱霄、李亚如(女) 、郑磊、董峰等五位同志组成,董峰同志任党总支书记、朱霄同志任宣传委员、李亚如同志任纪检委员、刘瑾同志任组织委员、郑磊同志任群工委员。
特此批复。
中共商丘学院委员会
20xx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