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电价调整批复格式范文(精选12篇)
阙店中心校直属党支部:
经乡党委20xx年3月10日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你支部所报的阙店乡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名单,现将你支部党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批复如下:潘家斌、王玫瑰、潘家宽。请你支部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此复。
中共阙店乡委
20xx年3月10日
各有关党总支、支部:
经研究,同意:
成立中共温泉镇事业单位---后山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成员由王萍、刘少林、王春生、黄学深、储昭胜等同志组成,王萍同志任书记,王春生同志任副书记。
成立中共温泉镇农林水---东营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成员由吴仕东、吴劲松、储昭松、储昭才、储旭等同志组成,吴仕东同志任书记,储昭松同志任副书记。
成立中共温泉镇卫生院---牌坊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成员由胡发汉、王腾生、王洲益、储玉红、储永中等同志组成,胡发汉同志任书记,王洲益同志任副书记。
成立中共温泉镇企业---资福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成员由储昭俊、王东来、刘善进、王国洲、金义志等同志组成,储昭俊同志任书记,刘善进同志任副书记。
成立中共温泉镇汤池中学---汤池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成员由苏岳祥、储新华、杨似卿、吴烈刚、刘国清等同志组成,苏岳祥同志任书记,杨似卿同志任副书记。
成立中共温泉镇派出所---解放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成员由闫凯、谢恩山、胡祥换、吴旺民、吴怀德等同志组成,闫凯同志任书记,胡祥换同志任副书记。
成立中共温泉镇泰丰公司---桃岭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成员由刘和平、刘方平、王业胜、刘庆祥、刘长流等同志组成,刘和平同志任书记,王业胜同志任副书记。
成立中共温泉镇中心学校---榆树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成员由吕卫东、储双松、刘同节、刘剑、杨前德等同志组成,吕卫东同志任书记,刘同节同志任副书记。
成立中共温泉镇青松工具有限公司---龙井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成员由储昭才、刘晓峰、储金才、汪功义、汪恭明等同志组成,储昭才同志任书记,储金才同志任副书记。
中共温泉镇委员会
20xx年3月11日
区信访局:
你局《关于设立区信访局党组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
成立中共泰州市海陵区信访局党组,由李羊喜同志任党组书记,丁红明、乔民、张永吉等三位同志任党组成员。
中共泰州市海陵区委员会
20xx年9月29日
周浦镇城镇建设管理中心:
你中心上报的“关于申瓦路大中修工程的请示”以及有关资料等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中心上报的申瓦路大中修工程。
二、项目选址:界浜村。
三、建设内容:翻除原有破损路面,重新铺设道路基层并铺摊沥青砼约320平方米,同时在道路两侧加铺侧平石约850平方米。
四、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约45万元。建设资金:区公路署和镇各50%。
五、建设单位:周浦镇农村公路管理站。
六、建设方式:按图施工由周浦镇政府按区府(20xx)25号文“小型项目招投标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望接文后,抓紧完善相关手续,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
特此批复。
浦东新区周浦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烟台、威海市物价局:
你们《关于烟台润达垃圾焚烧余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请示》(烟价〔20xx〕15号)、《关于威海市垃圾处理厂二期工程新增发电工程上网电价的请示》(威价发〔20xx〕21号)均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801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xx〕102号)规定,核定烟台润达垃圾焚烧余热发电厂(2×0.9万千瓦)、威海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威海垃圾处理厂二期工程新增发电工程(1×1.2万千瓦)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65元,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上述电价在我省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以内部分,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负担并按月结算,补贴部分依据我局核定的垃圾焚烧折算电量另行支付。
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必须真实、完整记载和保存上网电量、垃圾处理补贴金额和垃圾处理量等资料。有关市物价局要切实做好相关原始凭证的统计、核查、汇总工作,并按照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xx〕63号)要求,于每季度后20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省物价局(价格管理一处)。
山东省物价局
20xx年4月16日
十堰市物价局:
你局转来竹溪县物价局《关于请求批复竹溪县分类销售电价的报告》(溪价管字[20xx]16号)收悉,为了按规定恢复征收农网改造还贷资金,同时执行省物价局规定的小水电统一上网电价,现审核你们报送的材料,对竹溪县分类销售电价批复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按照国家计委计交能(1996)583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xx)44号文件精神,要认真作好农网还贷资金的征收与管理工作,除农业排灌用电外,其他各类销售电价中均含有2分钱农网还贷资金。
二、竹溪县小水电的上网电价按规定执行全省统一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21元。
三、考虑到恢复征收农网改造还贷资金和执行全省统一小水电上网电价的影响,将竹溪县平均销售电价每千瓦时上调0.058元。各类销售电价见附表,从20xx年4月1日抄见电量执行。
四、按照《价格法》和《电力法》规定,省内各独立电网销售电价审批权限在省物价局,按照国家计委规定涉及居民生活电价调整需要召开价格听证会。今后调整各县销售电价,在上报调价方案时,要将居民生活电价听证材料作为附件一并上报。
余源支部:
你支部上报的经选举产生的镇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预备人选名单已收悉,经党委审查、研究,同意章艳秋(下派)、方高选、方镜辉、江民发、江同益、江华佳、江进久、江志权、江松良、江尚平、江新密、李家华、李锡忠等13名党员作为凫峰镇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人选。
此复
中共凫峰镇委员会
20xx年3月15日
赣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石城电网峰谷分时电价实施办法〉的请示》(赣市价价[20xx]93号)收悉。
石城县小水电资源丰富,并对县电网具有调峰能力,为充分利用水电资源,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根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完善峰谷分时及季节性电价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发改商价字[20xx]972号)精神及该县电网负荷特性和调峰能力,经研究,同意该县电网实施峰谷分时电价,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
特此批复
各有关基层党组织:
你们上报的关于党组织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收悉。
经党工委研究,同意各党委、党(总)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现批复如下:
1、中共常熟市昆承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由王远同志任党支部书记,洪平同志任党支部副书记;
2、中共常熟国际学校支部委员会由周伟东、吴震艳、谢晓明等三位同志组成,周伟东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3、中共常熟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支部委员会由钱建新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4、中共索特传动设备有限公司委员会由施悦琳、吴天成、钟志辉等三位同志组成,施悦琳同志任党委书记;
5、中共苏州东方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由戈剑鸣、戈丽萍、秦卫君、黄利军等四位同志组成,戈剑鸣同志任党总支部书记,戈丽萍同志任党总支部副书记;
6、中共丰田汽车研发中心(中国)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由宋明亮、王丽洁、徐家玮等三位同志组成,宋明亮同志任党支部书记,王丽洁同志任党支部副书记;
7、中共大陆汽车系统(常熟)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由陈鹏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8、中共三菱重工(常熟)机械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由马骏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9、中共常熟华融太阳能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由查婷怡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10、中共江苏祥兆书写工具厂支部委员会由姚雪英、王晓娜、冯慧珺等三位同志组成,姚雪英同志任党支部书记、王晓娜同志任党支部副书记;
11、中共常熟市启弘纺织实业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由刘伟峰、肖正彪、顾宏强、范博强等四位同志组成,刘伟峰同志任党支部书记,肖正彪同志任党支部副书记;
12、中共维亚机械(常熟)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由任锦华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13、中共常熟宝升精冲材料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由陈宇新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14、中共常熟富士莱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支部委员会由胡瑞龙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15、中共常熟市华丽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由黄建良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16、中共江苏网路神电子商务技术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由李晓琴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17、中共常熟市沙家浜程氏印染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由薛永良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18、中共江苏新凯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由薛欢同志任党支部书记,姜胜同志任党支部副书记;
19、中共常熟市安达洲物流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由邹顺宝同志任党支部书记,毛文庆同志任党支部副书记;
20、中共常熟市针织整理厂支部委员会由周建中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21、中共苏州康博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由王婷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22、中共常熟佳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支部委员会由钱黎刚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23、中共苏州海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由陈平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24、中共常熟市森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由冯瑞如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25、中共苏州东泰薄板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由韩向荣同志任党支部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xx年12月12日
中山社区党总支:
你总支要求设立社区党委的报告已收悉,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你总支成立社区党委,请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程序和要求开展选举等相关工作。
特此批复。
鼓楼区鼓东街道党工委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月十日
机关老干部党支部:
你支部“关于机关第八支部换届改选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同意王筱明同志任支部书记;陈风英同志任支部副书记;余仁大同志任组织委员;张家银同志任宣传委员;谢建生同志任生活委员。
特此批复。
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xx年10月23日
你们报送的《关于审批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的请示》(计农经[20xx]2506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 (以下简称《规划》)。根据前期工作的深度,先期实施东线和中线一期工程,西线工程先继续做好前期工作。《规划》中涉及的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
二、要按照“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有关节水、治污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措施,实现节水、治污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目标。尤其是南水北调东线沿线各省、直辖市,要切实加大治污力度,保证水质,确保供水安全。
三、科学确定调水规模是实施南水北调工程的基础。要综合考虑北方受水区水资源的供需状况和生态环境建设的要求,在《规划》提出的调水规模基础上,按照责权结合的原则,认真研究水价、用水权、筹资方案等因素,在立项阶段进一步核实工程调水规模。
四、南水北调工程是跨流域、跨省市的特大型水利基础设施,具有公益性和经营性双重功能,要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对于南水北调主体工程,在使用国家财政预算内资金和银行贷款的同时,要通过提高现行城市水价建立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基金方案既要考虑工程建设对投资的需求,还要考虑各类用水户的承受能力。请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研究提出具体方案,报国务院审批。
五、同意成立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依托在水利部,编制、经费单列,直接对领导小组负责。同时,要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南水北调工程项目法人。具体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另行办理。
六、南水北调工程是缓解我国北方水资源严重短缺局面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关系到今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使南水北调工程尽早实施并发挥效益。
国务院
20xx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