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组织成立批复(汇编两篇)

团委组织成立批复(精选2篇)

团委组织成立批复 篇1

X学院团总支:

你们报送的《关于成立建筑工程学院团委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成立建筑工程学院团委,同时撤销原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建制。

特此批复。

团委组织成立批复 篇2

XX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团委筹备组:

你们报来的《关于成立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团委的请示》(渝两江管文【20xx】12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成立机关团委。请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成立选举工作。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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