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支部:
经20xx年8月12日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张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张等4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具体如下:
一、批准为正式党员名单
田集村党支部:张洪(党龄自20xx年2月3日起计算);
二、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名单
田集村党支部:张
(预备期自20xx年2月3日起至20xx年2月3日止);
戴园村党支部:
(预备期自20xx年1月10日起至20xx年1月10日止);
郭集社区党委:
(预备期自20xx年1月14日起至20xx年1月14日止)。
特此批复
中共篱笆镇委员会
20xx年11月5日
各党总支:
你们报来的《关于20xx年上学期党员发展的请示》及《发展党员预审情况登记表》收悉。经组织部审核,院党委研究,同意会计系党总支谭杰等83名、经济贸易系党总支周文智等10名、电子信息系党总支孙章章等8名、机械工程系党总支苏晶晶等20名共121名入党积极分子为党员发展对象,请你们规范做好后续各项工作。
此复。
二○XX年六月八日
各有关支部:
经20xx年8月12日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张洪奇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张鹏祥等4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具体如下:
一、批准为正式党员名单
田集村党支部:张洪奇(党龄自20xx年2月3日起计算);
二、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名单
田集村党支部:张鹏祥
(预备期自20xx年2月3日起至20xx年2月3日止);
戴园村党支部:宋景、宋彦君
(预备期自20xx年1月10日起至20xx年1月10日止);
郭集社区党委:李文建
(预备期自20xx年1月14日起至20xx年1月14日止)。
特此批复
中共篱笆镇委员会
20xx年11月5日
X村总支委员会:
《关于对进行预审的请示》收悉,经过认真审查,该名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预审合格,同意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同时,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请指导其认真填写。
此复
X镇委员会
2X年11月18日
局属各党(总)支部:
各党(总)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决议、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和有关资料已收悉。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局党委于20xx年6月27日、7月1日召开会议分别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审议,决定并批复如下:
同意吸收波等5位同志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预备期均为一年;
同意王等9位同志按期转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请各党(总)支部接到此批复后,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并做好继续教育和考察工作,特此批复。
中共湘乡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委员会
20xx年7月4日
各有关支部:
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刘潘等2名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刘猛等5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具体如下:
一、批准为正式党员的
刘庙村党支部:刘潘(党龄自20xx年4月8日起计算);
四里桥村党支部:张雷(党龄自20xx年8月12日起计算);
二、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的
刘庙村党支部:刘猛
(预备期自20xx年8月17日起至20xx年8月16日止);
骆庙村党支部:李从光、李贵平
(预备期自20xx年8月10日起至20xx年8月9日止);
篱笆非公党支部:李树栋、王攀峰
(预备期自20xx年8月14日起至20xx年8月13日止)。
特此批复
中共篱笆镇委员会
20xx年11月6日
局属各党(总)支部:
各党(总)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决议、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和有关资料已收悉。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局党委于20xx年6月27日、7月1日召开会议分别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审议,决定并批复如下:
同意吸收黄红波等5位同志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预备期均为一年;
同意王洪等9位同志按期转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请各党(总)支部接到此批复后,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并做好继续教育和考察工作,特此批复。
附件:20xx年新吸收中共预备党员名单
中共湘乡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委员会
20xx年7月4日
各有关支部:
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等2名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等5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具体如下:
一、批准为正式党员的
刘庙村党支部:刘(党龄自20xx年4月8日起计算);
四里桥村党支部:张党龄自20xx年8月12日起计算);
二、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的
刘庙村党支部:
(预备期自20xx年8月17日起至20xx年8月16日止);
骆庙村党支部:、李贵平
(预备期自20xx年8月10日起至20xx年8月9日止);
篱笆非公党支部:李、王攀峰
(预备期自20xx年8月14日起至20xx年8月13日止)。
特此批复
中共篱笆镇委员会
20xx年11月6日
机关党总支:
你总支报来的《关于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预审请示》收悉,经20xx年1月25日学校一届105次党委会研究,预审合格。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同意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按照吸收预备党员的程序和要求,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此复。
X学校委员会
2X年1月26日
衡财工委〔20xx〕17号
各党总支:
你们报来的《关于20xx年上学期党员发展的请示》及《发展党员预审情况登记表》收悉。经组织部审核,院党委研究,同意会计系党总支等83名、经济贸易系党总支等10名、电子信息系党总支等8名、机械工程系党总支等20名共121名入党积极分子为党员发展对象,请你们规范做好后续各项工作。
此复。
二X年六月八日
体育学院学生党支部:
你们报来的《拟发展党员预审情况信息表》已收悉。经学院组织员审核,学院于20xx年5月5日召开党委会,经审议,薄纯磊等6名同志通过学院党委预审,请你们及时、规范做好后续各项工作。
此复。
二○XX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