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同意变更批复(实用五篇)

法人同意变更批复(通用5篇)

法人同意变更批复 篇1

余源支部:

你支部上报的经选举产生的镇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预备人选名单已收悉,经党委审查、研究,同意章等13名党员作为凫峰镇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人选。

此复

中共凫峰镇委员会

20xx年3月15日

法人同意变更批复 篇2

江西师范大学医院: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变更法人代表的报告》已收悉,经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调查核实,认为你医院是江西师范大学下属单位,由于江西师范大学人事调整,梅国平被任命江西师范大学校长,故医院法人需变更为梅国平属实,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法人变更为梅国平,其余不变。望你们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意识,为参保人员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法人同意变更批复 篇3

团工委:

团常行审[20xx]2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一楼设第一团支部,江磊同志任书记;二楼设第二团支部,庄敏同志任书记;三楼设第三团支部,孙云洁同志任书记。

中共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委员会

20xx年2月28日

法人同意变更批复 篇4

中国光大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关于总行变更办公住所的请示》(光银发〔20xx〕5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住所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二、请你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办理更名后章程修改、金融许可证换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宜。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法人同意变更批复 篇5

渤海银行: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住所的请示》(渤银报〔20xx〕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住所变更为“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二、请你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住所变更及相关事宜。

20xx年2月18日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