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立项批复(合集5篇)

项目立项批复(通用5篇)

项目立项批复 篇1

平乐县文化旅游局:

关于平乐县博物馆建设项目立项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弘扬我县悠久历史文化,丰富全县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我县精神文化建设的发展,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经研究,同意平乐县博物馆建设项目立项。

二、项目名称:平乐县博物馆建设项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平乐县平乐镇南洲新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占地2.1251公顷,总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博物馆房屋建筑,内含历史文物展览室、历史文化展映厅、民俗风情展览室、多媒体放映厅、其他基础配套设施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0xx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

六、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七、本立项文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在立项文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立项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立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立项文件自动失效。

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xx年6月29日

项目立项批复 篇2

市文化局:

报来《关于柳州白莲洞洞穴科学博物馆综合陈列楼及洞穴展示区立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弘扬中华民族历史文化,促进柳州市旅游业发展,改变白莲洞洞穴科学博物馆文物展示、库房、科研科普设施严重不足的局面,促进该馆的进一步发展,同意柳州白莲洞洞穴科学博物馆综合陈列楼及洞穴展示区项目立项。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综合陈列楼总建筑面积约74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陈列馆两座、多功能陈列厅、演艺休闲区、文物库房及行政、办公业务用房等附属配套设施;洞穴展示区长约1870米,总面积约7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景展示、改造、维修等。

三、原柳计规划〔20xx〕46号及柳发改社发〔20xx〕6号文随文作废。

接文后,请抓紧做好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尽快推进项目实施。

项目立项批复 篇3

市职工住房合作社:

所报“关于天津市五一阳光养老中心项目立项的请示”(职住〔20xx〕1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弥补市区老年养老社区不足,为社区及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根据市民政局批转河西民政局对你社筹建五一养老机构的批复,同意你社天津市五一阳光养老中心项目立项。

二、项目选址位于黑牛城道五一阳光尊园住宅小区旁,东起立达博兰苑住宅小区,西至环湖中路,南起五一阳光尊园住宅小区,北至黑牛城道。占地面积约15400平方米,具体选址商规划部门确定。

三、项目总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养老院、康复医院、老年大学、地下停车场及综合服务设施。设置床位300张。

四、项目总投资2.8亿元,含土地款1亿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你社自筹解决。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部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项目立项批复 篇4

日前,省发改委正式批复,同意安徽楚文化博物馆项目立项,支持该项目纳入“十三五”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库,并从省统筹资金中一次性补助项目资金1亿元。批复指出,该项目位于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与明珠大道交叉口,规划用地面积200亩,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主要包括陈列展厅6000平方米、公共服务区20xx平方米、藏品库区3500平方米、设备及配套业务用房3500平方米。

安徽楚文化博物馆项目自去年6月启动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推进,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高规格筹建工作领导组,先后分别带队赴四川、湖北、山西等地,对博物馆建设工作进行实地考察学习。目前,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已完成招标和后续深化设计以及项目地块土地征迁、文物勘探和考古发掘等项工作。建成后的安徽楚文化博物馆将以寿县博物馆馆藏文物为基础,有效整合全省涉楚文物,成为全省涉楚文物收藏、展示、研究基地,力争打造成全国基层示范博物馆。

项目立项批复 篇5

市文化局:

报来《关于柳州白莲洞洞穴科学博物馆综合陈列楼及洞穴展示区立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弘扬中华民族历史文化,促进柳州市旅游业发展,改变白莲洞洞穴科学博物馆文物展示、库房、科研科普设施严重不足的局面,促进该馆的进一步发展,同意柳州白莲洞洞穴科学博物馆综合陈列楼及洞穴展示区项目立项。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综合陈列楼总建筑面积约74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陈列馆两座、多功能陈列厅、演艺休闲区、文物库房及行政、办公业务用房等附属配套设施;洞穴展示区长约1870米,总面积约7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景展示、改造、维修等。

三、原柳计规划〔20xx〕46号及柳发改社发〔20xx〕6号文随文作废。

接文后,请抓紧做好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尽快推进项目实施。

20xx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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