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___,女,汉族,1972年12月24日出生,住址: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
被告:___,男,汉族,1966年07月26日出生,住址: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借款本金1050000元以及支付逾期利息。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__年12月19日,被告因工地投资需要向原告借款200000元并出具收条一份。20__年1月14日,被告向原告借取车款及现金共400000万元并出具欠条一份。
20__年5月1日,被告出具借条一份证实前述的两笔借款,合计600000元(含车款),并承诺于20__年5月1日还清。
20__年5月18日,被告又向原告借款人民币450000元,约定于20__年5月18日还清,并立下借条一份为证。
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返还借款,被告均拒绝返还。
为此,特向贵院提出诉讼,请求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判令被告返还借款本金1050000元以及支付逾期利息(其中借款本金600000元的计息期限自20__年5月1日起,借款本金450000元的计息期限自20__年5月18日起,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利息均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年_月_日
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某,男,36岁,个体工商户。
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陈某,男,24岁,无业。
案由:故意伤害
诉讼请求:
1、追究陈某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2、判决陈某赔偿自诉人经济损失18000元的民事责任。
事实及理由:
1999年6月29日上午,陈某、何某(已死亡)与王某等人到自诉人经营的饭馆寻衅。
自诉人劝阻,陈某等人非但不听,反而共同殴打自诉人,致自诉人受伤。经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16000元,并支付交通费200元,误工费1800元,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8000元。
经司法鉴定,自诉人伤势为轻伤。
案发后,王某主动认错,并支付医药费10000元。自诉人决定不再追究王某的责任。
陈某故意伤害自诉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由于给自诉人造成经济损失,亦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请依法判决。
此致
___人民法院
自诉人:张某某
原告:___,女/男,(民族),__年__月__日生,
住__市__区__路__号__房,电话:……
被告:___,女/男,(民族),__年__月__日生,
住__市__区__路__号__房,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___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__市__区__路__号__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陈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__年_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__月__日到__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__年__月__日生下儿子___。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
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自此以后,我与被告便过上牛郎织女式的分居生活。
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
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
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
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
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___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
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且其经常不归家、无法联系,因而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
此致
__市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