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全面负责协会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2、制定协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规章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3、承担市教育局交办的各项任务。
4、负责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会长办公会和协会召开的其它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5、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检查督促协会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6、负责协会的会员发展和组织机构建设。组织策划和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组织会员单位学习培训、外出参观考察和经验交流活动。
7、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全市民办教育的行规制定和实施,开展行业监督和咨询服务。
8、做好网站建设工作,负责信息的交流、收集和整理。
9、负责协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加强工作人员自身建设。
10、负责制发及整理保存各类文件。做好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批办、传递、催办、归档、保管及印鉴档案管理,实行办公自动化。
11、负责协会有关党、团建设方面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12、负责协会财务运行,审核协会的财务预结算和重要工作项目,增收节支。做好会费收缴工作。
一、负责协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重要规章制度等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
二、负责协会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和协会召开的其它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三、负责联系全省各地市召集人,布置落实会员大会、理事会委托交办的各项工作;根据协会领导的指示,检查督促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负责协调开展各项汽车流通行业培训工作。
五、负责协调开展各类学术交流活动,组织举办专家论坛、专题讲座、研讨会等活动。
六、负责协会的编制申报和人力资源工作。
七、负责协会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批办、传递、催办、归档、保管及印鉴管理、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和保密工作。
八、负责协会有关党建方面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九、负责做好会费收缴工作。
十、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济宁市汽车运动协会秘书处,是本协会一个常设机构,在常务理事、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秘书处必须忠实执行常务理事会等办公会、理事会和本协会的各项决策、规定,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3、秘书处要按照常务理事办公会的要求,建立、健全和管理好本协会的财务工作,并定期向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汇报,必要时要向理事和会员公开财务账目。
4、秘书处要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要求,及时撰写会议和其他文件,并对所有文件妥善保管,要做好会议记录和大会召开前的筹备工作,做好所有会议的会务工作。
5、秘书处要根据协会的工作和项目计划,及时撰写出详细的项目操作策划方案,一经批准,在常务理事办公会的领导下协助有关人员抓好实施。
6、秘书处要做好文印、打字、办公室管理、接待来宾,提供咨询服务等日常工作,同时做好会员登记和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