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及分析
[摘要]本文主要从新准则下利润表的理念变化、计量变化、列报变化以及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内涵变化等四个方面进行阐述。提出在分析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利润表时,要在经常性收益与非经常性收益、已确认已实现收益与已确认未实现收益、计入损益的利得和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三个方面加以关注。
[关键词]新准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我国财政部20xx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按照国际通行的规则和惯例,严格界定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会计要素的定义,明确规定了有关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计量原则,引入了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凸显了资产负债表的核心地位,改变了收入费用观下利润表在企业财务报告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情况。因此,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企业的利润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一、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变化
(一)理念的变化:收入费用观——资产负债表观
多年来。我国的会计准则遵循的是收入费用观。在收入费用观下,收益是一定时期的收入减去各类相关成本费用后的差额。即收益=收入-费用。1993年7月1 日开始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五十四条明确“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也就是说,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数据都是考虑到收入确认和费用配比之后的结果。在收入费用观下资产负债表是利润表的副产品。 20xx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引入了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即会计准则的制定者在制定规范某类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准则时。应首先定义并规范由此类交易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计量;然后,再根据所定义的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来确认收益。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简单的说,利润表中利润的度量主要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利润表可以被看作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净资产的变动表。
(二)计量的变化:历史成本——公允价值
1993年《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第十九条明确“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也就是说历史成本是会计计量的基本属性。
20xx年发布的新准则不再单纯强调历史成本为基本计量属性,而是适度、谨慎地引入公允价值,在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减值、债务重组、金融工具、套期保值、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方面都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且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允价值的变动直接计入了损益,进入利润表。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计量,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相关的信息,有利于提升会计信息的有用性,符合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
(三)报表列报的变化
新旧准则下的利润表的列报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首先,新准则下的利润表不再区分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而是统一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中进行列报。这一方面是基于市场经济中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营内容呈多元化发展,不同经营业务收入相当,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的界限已经很模糊;另一方面也是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准则的趋同。
其次,由于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新准则下的利润表增加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新准则下的利润表还单独列报 “资产减值损失”项目,明细列报“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项目等,并将“营业费用”改为“销售费用”、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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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 纳入营业利润的范围,使会计信息更加简洁透明。便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充分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内涵的变化
由于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凸现了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所得税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及列报变化等因素,使得新准则下的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内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准则下的利润表将“投资收益”项目列入营业利润的范围,改变了旧准则下的营业利润仅反映企业正常营业活动所产生的经常性收益的状况,即企业利用资产对外投资所获得的报酬也属于营业利润,符合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
新准则下的利润表增加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将未实现的资本利得和损失纳入了利润表,使得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中包含了部分资本性收益,符合综合收益观点,同样符合资产负债表观的理念。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即企业在取得资产和负债时,应当首先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为(应纳税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然后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实质上就是资产负债表观的体现。同时,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会计的实施使得新准则下的利润表中列示的所得税费用与当期会计利润相配比。减少了由于税法规定与会计准则不一致产生的税后利润的波动。
二、对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利润表的分析
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与旧准则相比,理念更先进,体系更完整,内容更丰富。新准则按照国际会计惯例对会计信息的生成和披露作了更加严格和科学的规定,强调了财务报表列报项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在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笔者在实务中分析新准则下的利润表时,认为以下三个方面值得关注。
(一)经常性收益与非经常性收益
旧准则下的利润表中营业利润不包括“投资收益”项目。因此在分析企业的利润情况时。一般认为营业利润即为企业的经常性收益,很多企业在进行考核时也会用到经常性收益的指标,主要用来反映通过经营者努力所获取的经营性收益。新准则下的利润表中将“投资收益”项目包括在营业利润中,并且还增加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因此在分析企业的利润表或对企业进行考核时,都要注意营业利润的内涵已经发生了变化,经常性收益要重新分析计算,以真实反映企业的经常性收益。
(二)已确认已实现收益与已确认未实现收益
对于收益的确定,旧准则遵循的是收入费用观,因而利润表上所反映的收益并不是企业的全部收益。即未包括持有资产价值增值(或减值)的收益,利润表中的收益只是已确认已实现的收益;新准则则遵循的是资产负债表观,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并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损益、进入利润表,利润表中的收益不仅包括已确认已实现的收益,还包括已确认未实现的持有资产价值增值(或减值)的收益。因此,在执行新准则的企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要注意区分已确认已实现收益与已确认未实现收益。这是因为一方面已确认未实现收益并没有给企业带来现金流量,过度的利润分配会影响企业的发展和经营;另一方面。当持有资产的市场价值扭曲或波动剧烈时,过度的利润分配中可能隐含了资本的
返还,从而损害企业的盈利能力。
(三)计入损益的利得和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损益,即将未实现的资本利得和损失纳入了利润表。使得利润表的收益中包含了部分资本性收益,符合综合收益观。但新准则下的利润表并非完全的综合收益观。综合收益观认为“收益是除股利分配和资本交易外特定时期内所有的交易或企业重估所确认的权益的总变化”(《会计理论》汤云为、钱逢胜),但是我国新准则将“利得和损失”分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例如《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十六条规定“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因此,报表使用者要全面了解企业的收益情况。不仅要分析利润表,还要关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会计论文之论金融会计风险及防范措施
摘要:金融业是高风险行业,而金融会计是金融工作的基础,金融企业作为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特殊企业和独立的社会经济主体,在营运过程中存在各种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为此金融会计在金融工作中的基础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要。本文就金融会计风险的表现形式及金融会计风险产生的成因开始分析,进而提出防范措施,以规避金融会计风险。 关键词:金融 防范 风险
金融业是高风险行业,而金融会计是金融工作的基础,如果这个基础不牢固,必将会严重危及到金融安全稳健运行。特别是在金融竞争日趋激烈,金融会计在金融工作中的基础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要。因此,加强金融会计风险的分析研究,对于进一步改进金融会计工作,夯实金融会计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金融会计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风险是指未来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金融企业作为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特殊企业和独立的社会经济主体,在营运过程中存在各种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是多方面的,如决策风险、市场风险、资产风险、流动性风险、筹资风险等等,其中金融会计风险便是各类风险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一种风险。事实上,在金融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中,几乎每一笔业务都需要金融会计的核算与操作,由此导致的风险问题时有发生。现阶段我国金融会计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会计核算风险、决算编制风险、结算编制风险、会计监督风险、会计操作风险、人员管理风险等。
二、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措施
金融会计风险防范系统是金融风险会计防范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它在整个会计防范系统中占有重要的位臵,防范措施是必要的。
(一)进一步改进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的新形势,按照国际上通行的谨慎会计标准,改进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不仅是我国金融业适应国际标准的需要,也是有效防范金融会计风险,提高金融机构竞争力的需要。从目前情况看,改进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真实核算资产质量。对贷款质量的分类,按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标准进行;对其它资产的核算,按照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量。同时,按照各类资产的实际风险,提高提取呆、坏帐准备比率,适当放宽呆、坏帐核销条件,以体现金融企业的高风险性;二是合理确定收入期限。缩短应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由目前的六个月缩短到三个月。同时,考虑过去金融机构应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长,形成大量表内应收未收利息的实际,对历史应收利息实际逐年税前冲减政策;三是改进固定资产拆旧办法。在目前实际分类折旧的基础上,实行加速拆旧法;四是适当降低金融机构税负水平。虽然财政部、税务总局对降低金融企业营业税做出规定,即从20xx年起,每年下调一个百分点,分三年将营业税率从8%降至5%。但与国内交通运输、邮电通讯行业的营业税3%相比,同第三产业营业税负担相比,金融业仍是最高的。在所得税方面,1997年开始,金融企业所得税由55%降为33%,但同外资银行相比仍高18%。在金融机构存在大量应收未收利息的情况下,税负重,形成了金融机构垫付税金,财务信息失真。因此,需进一步降低金融机构税负水平;五是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应充分考虑金融创新、金融新业务加速发展趋势,制定规范金融新业务相关会计标准及规定,使金融会计制度建设具有超前性,防范金融新业务会计风险。
(二)改革现行金融会计管理体制
实践证明,会计工作受同级领导的体制,不利于会计职能的充分发挥。目前,较为可行的改革措施是实行金融会计委派制。金融会计委派制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总行对各分行和直辖支行实行会计经理委派制度,分行对所辖分支机构实行会计经理委派制度。会计经理的人事关系隶属派出行,工作关系由派出行财会部和派入行双重管理;二是建立委派会计经理资格制度。委派会计经理必须符合《会计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德才兼备,具有较高的业务
素质和政治素质,经委派人员管理机构按有关程序考核确认后,报行领导批准其委派资格;三是赋予会计委派经理与履行职责相当的权力。主要包括: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的权力;重大经济事项研究的参与权;重要业务审核权;对下级行会计经理任免的专业审批权等;四是明确委派会计经理的义务和职责。委派会计经理必须积极支持、配合、协助单位负责人合法依章经营,严格执行各项会计制度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反映和核算各项业务,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加强会计内控建设;及时完成单位领导和上级会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五是建立对委派会计经理的考核制度。坚持日常考核、定期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考核为称职的继续留任,对考核为不称职的及时调整;六是建立委派会计经理定期轮换制度。凡在同一单位担任会计经理3-5年的,必须进行轮换,这样有利于防范会计经理在一个单位呆的时间较长,而引发道德风险,有利于会计委派制度职能作用的发挥。
(三)加强金融会计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金融会计各监管主体间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发挥合力作用。金融机构内审部门及社会监督审计部门应建立工作情况通报制度,这样既有利于各监督管理部门充分掌握金融会计工作情况,又能够有效防止各部门检查内容雷同,避免重复劳动;有利于各监督主体根据各自监督管理
需要,增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提高检查效果;二是坚持对金融会计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并重的原则。从金融机构内部监督看,加强事前监督,关键是要强化“接柜制”职能。即:单独设臵接柜岗位,对客户提交的一切凭证,必须经过接柜员审查,验证其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后,分类传递给各个业务柜组进行下一步处理。对有重大疑点的票据凭证及时向会计主管汇报,以便做出准确判断,予以正确处理。比如对票据诈骗风险的防范,这一环节的工作是相当重要的。加强事中监管,要强化核对监督职能。要建立符合金融会计特点和适应金融会计发展要求的一整套会计内控评价制度,检查手段和金融会计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及预警系统。
(四)加强会计队伍建设
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是一个多层次的任务。首先,金融行业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在思想上要统一认识,重视会计工作在防范金融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在岗位设臵上、人员配备上对会计工作适度倾斜。特别要改变那种会计工作只是简单劳动的错误认识,要真正把那些热爱会计工作岗位、德才兼备的干部配备到会计工作岗位。
(五)建立有效风险预警机制
当我们强调要将单纯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控制时,风险预警机制就是必不可必的。另外在会计
工作中,要设臵一系列有效的指标体系,通过日常核算,反映出可能发生的问题,以便银行决策部门能够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从而实现规避风险的目的。
(六)发展现代会计运作手段
现代会计手段既表现在形式上,也表现在内容上。内容上指强调会计核算监督制度的完善,形式上则是指会计电算化方法。银行业应大力推广业务处理电算化,这样对改善服务、增强竞争力有很大帮助,更重要的是它的推广运用可以规范会计操作程序,减少人工处理业务的随意性和灵活性,减少差错和违规。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有了会计电算化不等于万无一失,因为电脑处理系统本身有一个是否完善的问题,另外还有一个操作管理问题。如果对此掉以轻心,仍会潜伏较大的风险。在我国金融改革发展进程中,虽然不可能完全避免金融会计风险,但只要我们高度重视金融会计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加强对金融会计风险表现的研究分析,找准形成风险的症结,并从体制、制度、操作手段、监督、人员管理等各个方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防范化解金融会计风险工作水平,就会使金融会计减少事最低度,从而进一步夯实金融会计这个基础,推动我国金融改革发展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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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信息,20xx,(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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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会计的监督职能
【摘要】本文从会计监督的内容、在企事业单位建立建全会计监督的必要性、以及其基本内容与本质特征、监督分类等几方面对会计监督职能进行了全面的论述。对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能的关系以及会计监督发展的条件进行一些有意义的研究和探讨
【关键字】监督职能 核算职能 必要性 内容 关系
一、会计监督的必要性。
会计监督的定义:
在会计工作中,通过记录、计算、分析和检查,对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等生产经营活动或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和督促的一项管理活动。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在日常生产经营服务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又是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监督可以分为单位内部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效发挥会计监督职能,不仅可以维护财经纪律和社会经济秩序,对健全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也起到重要作用。《规范》第四章在明确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履行《会计法》赋予的监督职权的基础上,提出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单位内部的其他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以更好地为单位内部管理服务;同时,对国家监督、社会监督问题也提出了相应要求。
实行会计监督的必要性有:
(1)维护国家财经法规要求强化会计监督。财经法规是一切经济单位从事经济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准绳和依据。会计监督正是依据国家财经法规,对各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等进行检查,从而促进各单位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工作是财政经济工作的基础。因此,有效地发挥会计监督职能,对于防范和制止违犯财经法规的行为,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的安全完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有利于强化单位内部的经营管理。会计监督是经济管理的一种手段,其最终目的是促进各单位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通过对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的监督,保证各单位的经济活动在遵守国家财经法纪的同时,符合本单位的计划、定期、预算和经营管理要求,以便提高经济效益,或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市场经济要求强化会计监督。市场经济是法制化的经济,要求各单位的经济活动必须在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搞违法活动,是任何一个成熟而健全的市场经济国家所不允许的。会计监督作为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财政经济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中发挥重要作用。有人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单位是独立的利益主体,应当“遵循利益至上原则”,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各单位的“经济活动中心”,单位内部的会计
监督职能可以弱化,甚至放弃。这种认识显然是不正确的,是与《会计法》、《规范》的要求相违背的。各单位追求其自身的经济利益是应当的,但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必须置于合法这一大前提之下。合法的经济活动是产生经济利益的前提,在社会主义国家,也是微观效益与宏观效益及社会效益和谐统一的前提。法制的制定正是从既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又保护各单位经济利益出发的;相反,违法的经济活动如偷税、漏税等,虽然从眼前看来,单位可以得到一些“利益”,但对国家和社会发展则将造成损失。而且,这些违法活动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对单位的经济利益带来更大的损失,可以说是一种得不偿失的行为。会计人员不仅作为普通公民,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责任和义务,更重要的,会计人员作为财政经济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者,应当在单位领导的领导下,在参与本单位经营管理、维护本单位经济利益的同时,承担着保证单位经济活动认真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重要责任。这是法律赋予会计人员的职责,也是会计人员从其专业角度为单位领导人把好这一“关口”、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在合法的前提下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客观要求。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监督,不仅是对法律负责,也是对单位的经济效益负责,对单位领导人负责。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但不能削弱会计监督,而且要加强包括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国家监督在内的多种形式的会计监督。
(4)会计监督必须以财政经济法律、法规为依据。财政经济法律、法规是进行经济工作的规范,是经济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会计监督涉及到各种利益关系,会计人员在实行会计监督过程中,有责任也有义务以财政经济法律、法规为依据,维护本单位和国家、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利益。合法的经济利益,会计人员在会计监督中必须予以维护。会计人员对经济业务是否合法的界限,必须以财经法律、法规为依据作出判断,并据此作出恰当的处理。当然,对根据财经法律、法规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以及计划、预算等,会计人员有责任通过监督和控制,协助单位领导检查执行情况,揭示存在的问题,纠正不符合规定的做法,提出改进意见,保证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实施。但是,任何不符合财经法律、法规的“指令”都不能成为会计监督的依据。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的会计人员片面理解厂长经理负责制,认为领导说怎么办自己就怎么办;有些单位领导人认为自己对单位的一切工作负责,会计监督也是“我怎么说,你们就怎么办”,等等。这些认识在当前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是导致会计监督普遍弱化的重要原因。因此,要在广泛宣传《会计法》和《规范》关于会计监督规定的同时,对不认真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干扰、阻挠会计人员履行监督职责的行为,要依法予以追究,扭转会计监督弱化的不正常现象。
(5)单位领导人要保障会计监督的顺利进行。单位领导人是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对本单位,包括会计工作在内的一切经营管理活动都负有责任。《会计法》和《规范》都规定,单位领导人要对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负有责任。要保证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监督工作能否按规定进行。只要会计监督真正起到把关守口的作用,财务收支中的任何违法违纪问题都会得到有效地制止和纠正。也就是说,只要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责完全到位,单位领导人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法律责任就能得到很好的履行。从这一意义上讲,
单位领导人与会计人员在会计监督问题上的目标是一致的,会计人员认真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完全是对单位领导人负责,避免单位领导人因不了解会计法规制度而触犯法律。因此,加强会计监督,对于履行单位领导人对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责任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单位领导人要支持、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为会计人员撑腰,帮助解决会计人员在监督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单位内部为会计人员进行有效地会计监督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另一方面,单位领导人自己要以身作则,带头支持会计人员履行监督职责,尤其不应对会计人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进行干扰、阻挠。在现实工作中,有许多单位领导人认为会计人员对领导批办的财务收支进行抵制是“与自己过不去”、“不支持领导工作”,甚至采取不法手段对在监督中坚持原则的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等等。这些认识和做法显然是不对的。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工作,不是说单位领导人可以横加干预、阻挠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如果是这样,单位领导人不是履行《会计法》、《规范》赋予其领导会计工作的职责,而是在践踏法律赋予的职责,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6)会计人员要认真履行会计监督职责。会计监督是《会计法》和《规范》赋予会计人员的重要责任,必须严格认真地履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更加复杂多样,会计监督变得异常艰巨。会计人员要履行好会计监督职责,一方面要认真掌握财经法律、法规、制度,以便准确地判断出各种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理的界限,不断提高会计监督水平;另一方面,要转变会计监督观念和改进工作方法。很长一个时期以来,包括一些会计人员在内的很多人把会计监督单纯理解为“照章办事”,认为会计监督就是“挑毛病”、“找别人的错”,造成许多人一提起会计监督就“反感”。这是对会计监督的误解。会计监督包括对不合法的收支予以制止和纠正等职能,但更重要的是一种服务职能,通过有效的会计监督为单位的经济活动服务,达到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因此,会计人员应转变对会计监督的观念,不断改进会计监督的方式和方法,把会计监督寓于服务之中,改变单纯的事后“制止和纠正”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改变事无巨细的监督为参与重大经济问题的管理和控制,更多地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这样,会计监督就会得到包括单位领导人在内的大多数人的理解和支持,会计监督就能顺利地进行。
二、会计监督的内容
首先说一下会计监督的主体:
会计监督的主体是指由谁来实行会计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这一规定明确了会计人员是会计监督的主体。在我国,会计人员作为会计监督的认本,有其特殊性。一方面,会计人员是国家财经法规的维护者;另一方面,会计人员又是本单位的经济管理人员,要维护本单位的经济利益。会计人员的这种双重身份决定了会计监督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这主要表现在,当国家利益与单位利益不一致时,会计人员坚持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往往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阻力。这就要求会计人员有很强的政策性和原则性。
会计监督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1)按监督实行的时间,可以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事前监督是对将要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事中监督是对正在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事后监督是对已经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患于未然;事后监督便于全面、真实、准确地检查经济活动的全过程,提高会计监督的准确性。因此,应结合具体情况,灵活选择监督的方法。
(2)按监督的要求不同,可以分为政策性监督和技术性监督。政策性监督是检查单位的经济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着眼于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技术性监督是检查单位的经济活动是否符合财务会计的核算技术要求,着眼于经济活动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全面性。会计监督的主要内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会计法规的规定的,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监督的对象和内容是本单位的经济活动。
会计监督的基本内容包括:
(1)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的进行监督,以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合法;
(2)对各种财产和资金进行监督,以保证财产、资金的安全完整与合理使用;
(3)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以保证财务收支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
(4)对经济合同、经济计划及其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以保证经济管理活动的科学、合理;
(5)对成本费用进行监督,以保证用尽可能少的投入,获得尽可能多的产出;
(6)对利润的实现与分配进行监督,以保证按时上交税金和进行利润分配,等等。
三、会计两大基本职能的关系
会计的两大基本职能—核算和监督。
会计监督离不开会计信息的作用,而会计信息的生成及作用,显然又离不开会计核算职能的作用。在会计发展历史上,会计监督与会计核算是互为表里的。没有会计核算,监督就成了“空中楼阁”;离开了会计监督,会计核算将陷于盲目性,而且其一系列创造性发展也将得不到合理的解释,由此可得出以下结论:
1.会计监督职能依附于会计核算职能而存在,会计核算职能作用则以会计监督职能存在并作用且成为会计之灵魂为前提。
2.会计监督职能的主要含义是会计在工作中所具有的对经济行为的引导力、制约力和对经济管理的保证力、促进力。
3.现代会计主要借助于提供以下信息实现监督职能:
(1)反映资产购存、流转、流量的实况;
(2). 反映资产利用效率、效益的差异;
(3)反映、制止和纠正本单位收支偏离规定、标准的内容及规模。
四、会计监督职能健康发展的条件
目前,人们普遍知道会计监督的重要性,有着更进一步的发展前景;然而,现实效果如何呢?笔者实难恭维。因此结合我自己的学习和在中小企业的工作体会,我认为,会计监督职能要想有健康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做到:
(1)会计人员必须守住自己的这片净土。在实际工作中来自各方面,特别是企业内部的压力,使得会计人员无法完全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会计监督,希望我们会计人员能顶住压力,坚持原则。
(2)单位负责人要重视和尊重会计人员,在经济业务上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制度办事,不要把不合规定或不合法的业务强压财务人员去办理,不要出了问题以自己不懂财务为借口,把责任推给会计人员。
(3)提高会计人员的地位和待遇。
(4)在私有经济这块,会计监督职能要真正建立起来,使会计人员能真正行使监督的职权和发挥监督作用。
只有做到以上几点,会计监督职能才能在实践中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
五、结束语
我的毕业论文终于完成了,写到最后真有“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感觉。在此要感谢XX大学的老师们,是他们教给了我学以致用的知识。
在论文设计过程中,我通过查阅大量有关资料,学到了不少知识,经历了不少艰辛,但收获同样巨大。在整个论文设计中,我充分体会到了在创造过程中探索的艰辛和成功时的喜悦,并培养了我独立工作的能力,相信会对今后的学习工作生活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虽然这篇论文做的不太完美,但是在设计过程中所学到的东西则是我最大的收获和财富。毕业设计不仅是对前面所学知识的一种检验,而且也是对自己能力的一种提高。通过这次毕业设计使我明白了自己的知识还比较欠缺,自己要学习的东西还太多。通过这次毕业设计,我才明白学习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都应该不断的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知识和综合素质。
最后得出一个结论:知识必须通过应用才能实现其价值!
六、参考文献
①《财务与会计》,1994年3期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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