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战略合作协议范文(通用3篇)
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方:杭州豆秀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诚实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签署本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协议书,以资双方共有遵守。
第一条: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logo链接或者文字链接
2. 2.甲乙双方授权合作方为可合作活动的指定报名点。
第二条:相互宣传
3. 甲乙双方应在彼此站点追踪报道合作方的市场推广计划及相关营销活动。
4. 甲乙双方都认可在适当时间内,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可以在合作方的网站上就关于某个活动开展专题页面。
5. 甲乙双方在有关活动的过程中,相互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6. 双方还可就其他深度合作方式进行进一步的探讨。
第三条:声明
1. 甲乙双方信息资源共享
2. 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事,都可以
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
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为长期战略合作协议框架,合作项目中具体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进一步予以明确。框架协议与正式合作合同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甲乙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5. 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6. 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免费。
7.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到自年月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8. 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甲方:杭州豆秀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结盟成战略合作伙伴,双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代理产品、代理要求及代理期限
1、本协议订立后,乙方即为甲方产品的销售代理商。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行使各自职责。
2、乙方代理甲方的_____________产品,并从事产品的市场宣传及售后服务等合法商业活动。
3、为便于本协议的表述,本协议文中所述的“产品”均指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标的物。
4、乙方作为甲方产品的代理期限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 合作目的
甲乙双方从各自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以企业利润共赢为目的,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甲方授权乙方作为自己的产品代理商,提供给乙方优惠的价格和相应的技术服务支持,许可乙方销售甲方的产品。
第三条 结算
1、甲方按甲方网站的公开报价的_____折价格给乙方供货。
2、在收到乙方预付款的情况下,甲方负责将RFID产品运至乙方仓库地点,同时甲方将物流软件产品的注册权限提供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对客户进行注册。乙方可直接向客户收取注册费,但必须对客户负责。
3、乙方根据自己的销售情况,按月向甲方支付货款。如果支付不及时,则甲方有权中断产品的供应和软件的注册权,造成的用户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售后服务
1、甲方对提供的产品提供必要的升级和维护服务,甲方将开通技术服务热线_____ 和专门邮址_____ 为乙方提供方便。
2、乙方应对自己的用户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设立售后服务热线为客户提供方便。
3、若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产品受损,而且必须由甲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甲方将收取维护费和服务费。
第五条 双方关系
1、甲方与乙方均为独立法人单位,乙方不得与第三方签订协议或做出任何承诺,使甲方受到任何约束, 亦不得未经甲方授权就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行为。
2、本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将不构成或被解释为合伙关系。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确认提供的产品具有合法版权,无质量问题,并配备完整的产品安装说明、使用手册及包装物等。
2、甲方告之乙方关于RFID设备和器材的保管、存放事项,避免因不恰当的存放导致产品部件损坏或遗失。
3、甲方为RFID有形产品提供一年的免费保修,对物流软件产品提供三个月的免费技术指导,期满后,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均为有偿服务。
4、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不在甲方保修范围之内,如:自行拆卸改换产品内部组件(如:线路、零件等)后造成损坏;非甲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5、甲方保证不得在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中预留任何人为陷阱,及有损于乙方商誉的信息。
6、甲方保留对产品的改进和升级权力,甲方若对产品有改进,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在15日内向乙方提供改进后的产品(有改进指改版本功能增加,及为提高旧产品或系统的稳定性、兼容性和修改BUG做的改进等)。
7、甲方对于乙方提出的关于产品功能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可后将对产品进行升级,并将升级后的产品及时提供给乙方及其客户,但乙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
8、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对乙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
9、在协议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所授权的产品发生版权转移或变更状况,甲方应通知乙方,若因此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协议签订时应向甲方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保证其真实性。
2、乙方有权使用_____ 产品代理商的名义,从事有关销售甲方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3、乙方根据甲方的技术指导,完成给乙方客户的产品安装工作及后期服务工作。
4、乙方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投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使甲方更好的改进产品(对产品升级等)。
5、乙方应执行甲方制定的价格表,并负有保密义务。并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产品市场推广活动。
6、乙方若以低于甲方公开报价的_____ 折销售软件,将视为故意破坏价格秩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7、乙方不能对甲方的软件进行反编译或进行软件破解,任何违反国家知识产权法的行为甲方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条款。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协议中任何权利转让第三方。
3、协议签订期满时,协议即终止。若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约,应在期满前30日双方另签协议。
4、双方在协议期内,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的,必须提前3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对方书面同意后终止。并应当给予对方适当经济补偿并承担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九条 其他事宜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中的条款。
4、双方在协议的履行和解释出现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未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可以向威海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
5、按本协议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7 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深圳市永基行物业顾问有限公司—
战略联盟合作协议书
甲方: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单位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乙方 :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
单位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就日后相关房地产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拟订如下合作协议,以供双方遵守:
1、 双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与规章制度
2、 合作事项:
a) 甲方同意在其项目涉及乙方的服务范围时,优先推荐乙方给项目开发商;
b) 乙方同意在其推广项目涉及房地产策划及代理时,优先推荐甲方给项目开
发商。
3、 甲乙双方同意在合作项目中积极配合,互相提供宣传资料。
4、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及协议中任何条款与条件均属保密信息,任何一方不
得向第三方披露该等条款与条件。对在本协议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掌握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料、价格政策、各类宣传、培训与技术资料、市场策略、洽谈内容、沟通渠道,双方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之要求,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双方进一步保证其员工或关联公司不得将上述信息披露与任何第三方。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在本条款下的保密义务仍然
持续有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任何一方向第三方披露任何一保密信息,被披露方有权要求披露方赔偿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 甲乙双方同意在彼此推荐之项目成功签订合同后,并于每收到该合同每一笔
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收款方向对方支付该项目的顾问费,对方同时提供该笔顾问费收据。顾问费具体比例如下:
甲方向乙方推荐项目成功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该项目到帐收入金额
的10%的顾问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顾问费总额最高上限不超过人民币万元)。
乙方向甲方推荐项目成功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目到账收入金额的5%--10%的顾问费。具体比例视项目实际情况而定,必要时另行拟定协议。
若双方与对方所介绍的项目的合同提前终止,则合同签订方只需承担已确认收入并且核实到账之支付责任,对方除此之外不得要求其他任何赔偿,已付的顾问费不需退还。若双方需退服务费给项目签订方,则退款方有权扣除对方相应的顾问费用。
双方收款指定收款帐户如下:
甲方帐户: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帐户:
开户银行:
帐号:
6、 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严重违背商业道德、法律或损
害对方利益,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终止本协议。
7、 甲乙双方的通知方式和送达:
1) 双方一致确认,双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
通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送至本协议列明的收件方的下列通讯地址(或
由收件方以书面通知指定的其它地址):
甲方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201a-2单元
联系人:
电话号码:0755-82714320
乙方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号码:
2) 一方发出的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讯应依照以下规定视作已经送达对方:
a) 如直接交付,在交付时视为收讫;
b) 如以快递发送,在发出三日视为收讫。
任何一方之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因任何一方疏忽通知而导致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发件方应在该速递文书回执(回执上有速递机构的印章或签字)上写明该文书的主题词(或其标题、文号)。
3) 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两年,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共同协商确认
协议可以递延。
4)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协议时,
双方同意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
现行法律。
5)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6)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