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二胎政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在经历了迅速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增长过快,而是人口红利消失、临近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问题。以下是有关放宽二胎政策可行性研究报告,小编个人感觉值得一看,故此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喜欢。

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实施背景及效应

计划生育是我国实行有计划的调整人口增长速度,使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国家通过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一项基本国策。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而言,计划生育就是在全国或该地区范围内,对人口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节,使人口的增长同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对一个家庭或一对育龄夫妇而言,则是有计划的安排生育子女,以适应家庭与社会的要求。我国现有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基于我国“人口多,耕地少,底子薄,人均占有资源相对不足”的历史国情发展,并在长期探索的过程中逐步完善起来的。

纵观计划生育三十年来的总体成效,我国少生了4亿多人,提前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1991-20xx 年间,党中央、国务院分别发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可见,在全面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的过程中,我国逐步完成了利用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以及初步解决人口问题的历史使命。

二、调整人口政策的必要性

在分析计划生育成效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计划生育的实施在加剧人口老龄化、社会劳动力供给不足以及独生子女家庭风险等方面存在一定隐患。为适应社会发展,解决现有社会问题,我们有必要对现行人口政策进行一定调整,以期更好发挥生育政策的作用。

1.计划生育与人口老龄化。中国于1999年正式进入老龄化社会,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周岁以上人口达到1.77亿,占人口总数13.32%;65周岁以上人口1.19亿,占总人口的8.92%。[1]将我国现阶段多生于计划生育前的60周岁以上的老龄人口视作一个稳定的值,那么计划生育的实施使得30年内我国每年增加的人口总数大大减少便可看做是推动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一大主要原因。因此,要想解决我国目前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的问题,仍需从计划生育政策着手,在控制人口增长数量的同时,关注我国人口年龄构成。

2.社会劳动力需求。从现在起调整我国现行的生育政策,解决的并不是由于待遇不佳或技术不强所造成的“用工荒”问题,而是一对夫妇现在所生育的、在成长20-30年后具备工作能力的劳动力数量。若在现有人口基数条件下,坚持实行“严格的一胎化”政策,在未来30年后,中国可正常劳动的人口数量必定大大低于社会劳动力总需求,暨时也将带来一场真正意义上的“用工荒”。

3.独生子女家庭风险。计划生育政策使得我国出现大量具有结构性缺陷和系统性风险的独生子女家庭。在对独生家庭风险进行管理时,我们应当从应对现存风险与规避未来风险两个方面着手。应对而言,我们可以对现有独生子女家庭提供一定的社会保障,包括奖励、补助等;风险规避上,则应当及时调整现有生育政策,普遍允许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逐步强化家庭的社会功能。

三、放宽二胎政策的可行性

1.我国人口承担能力。在考察一国人口规模时,我们不仅要观察其人口数量、规模的绝对指标,更要结合承载该国人口的土地资源与环境等各项指标进行相对分析。陈友华在《关于生育政策调整的若干问题》一文中设想将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合并为一个超级大国,从人口规模的角度来分析,这一超级大国甚至应该推行比中国现行生育政策更为严厉的生育政策。尽管中国目前的人口规模尽管处于较高的水平,但从世界角度来看也尚在现有资源与环境的承担能力之内。

2.意愿生育率下降。由于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人们的生育意愿发生了巨大变化:意愿生育数量下降,城乡意愿生育子女数量差距缩小;“男孩偏好”减弱,“一男一女”成为最普遍的意愿生育组合;生育时间由“早婚早育”转向“晚婚晚育”。我国育龄妇女生育意愿在子女数量方面下降明显,生育目的多样化,但传统“传宗接代”“养儿防老”观念在农村仍居主导地位。性别偏好转变较小,在少数农村地区“男孩偏好”依然强烈。[2]也就是即使放宽二胎政策,普遍允许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从生育意愿的角度来看,并不会造成人口数量盲目无节制的增长。

3.心理状况的变化。在对生育数量限制较为宽松的情况下,人们对于性别偏好不会有压迫性或是暗示性。在一定时期后,生育数量会较为稳定;同时,普遍允许生育二胎,适育夫妇不用再“偷着生,躲着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其经济负担与心理压力。从而使得他们不再盲目地生育,进一步也能促使他们更多地从生育成本与家庭状况的角度选择生育。

四、结论

中国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成效显著,然而在未来社会发展中,回避计划生育的弊端、无视其可能带来的隐患,一味地坚持“一胎化”政策,对家庭与社会都将造成无法逆转的负面影响。对家庭而言,独生子女则将面对巨大养老压力;对国家而言,政府需要为越来越庞大的老龄人口支出背负沉重的财政负担;市场与社会则要承担劳动力供应不足、经济发展缓慢等问题。因此,在准确意识到现行生育政策不足的情况下,我们必须适时地对生育政策进行调整,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在继续提倡晚婚晚育和严格控制多孩生育的前提下,采取“分类实施、逐步放开、两步到位”的办法,逐步完成向二胎政策的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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