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安排,我们于7月3日至13日在南京、苏州、上海等地进行参观实习。这是一个让我们了解建筑的好机会,让我更深一步的了解理论与实际的差别,更好的领略建筑艺术的魅力。我们把艺术的享受掺和于日常生活之中,并在所有的用品、衣着乃至食品中引入了美工设计,然而,我们周围的建筑,建筑的艺术的渊源却很少为人所察觉。所以了解建筑并发扬是我们必须做的。
这次实习的主要目的有了解一般商业与民用建筑的设计协调;了解建筑物的总平面布置、建筑分类及功能作用等;了解建筑物与城市文化相融合的设计手法;了解城市总体与建筑单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了解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领域的最新动态和发展方向。
逛游古董金陵,感受千年文化
——记南京建筑调研
南京是中国著名的四大古都及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有“六朝古都”之称。古老身后的文化内涵吸引着我们。7月3日晚,我们乘坐火车向南京古城进发,一路上的欢声笑语掩饰不住我们激动的心情。
7月4日我们先去参观了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它是为纪念1937年12月13日我国30万同胞而设计修建的。该馆注重以灰白色大理石为主要建筑基调的体现,构成了一部由石头垒成的史书,气势恢宏,庄严肃穆。在环境建设上,突出渲染了南京大屠杀的主题氛围。
7月5日我们瞻仰了伟人陵墓—中山陵,中山陵依山而筑,坐北朝南,岗峦前列,屏障后峙,气势磅礴,雄伟壮观。其主要建筑有:牌坊、墓道、陵门、石阶、碑亭、祭堂和墓室等,排列在一条中轴线上,体现了中国传统建筑的风格。墓地全局呈"警钟"形图案,我们在通往后花园的途中认真的研究了设计者的设计构思(展示图)。
7月6日,来到南京城,我们仰慕他的千年文化,瞻仰烈士遗迹,走进这庄严的圣地,我们不敢高声语,恐惊圣贤魂,认真的拜读雨花台的每一个展厅,展图。在庄严的烈士陵园我们感受着千年文化的凝重,但在东南大学我们却能看到千年文化的积淀,树枝的庞大,建筑的古老无不彰显着南京城的过去,内涵。
7月7日,在南京的最后一天我们再次认真的领略南京夫子庙文化。入口的古牌坊,高挂的状元楼,深深地乌衣巷……让我想起了刘禹锡的“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热闹的秦淮河畔,繁华的夫子庙会,夹杂着现代的大都市气息,显得热闹非凡。
对于南京,我认为不仅雄伟的建筑能代表它的巨大发展,古老的亭台楼榭也不能全部象征它的千年文明,然而恰恰是因为那路旁的古老的法国泡桐,以平和却坚定的姿态完美地嵌入了这个城市,仿佛也要为证明这是一座古老的文化名城而付出自己的一份努力。夜晚在路灯的照耀下,树木投下斑驳的影子,将两旁的院落烘托出一种深宅大院的幽深氛围,会给我们一份走在历史中的错觉,仿佛几千年的夕阳野草,桨声灯影,都沉淀在身边一片片暗夜里的绿叶中。
追寻城市足迹,踏访世界名园
——记苏州建筑调研
苏州,古称吴,现简称苏,拥有姑苏、吴都、吴中、东吴、吴门和平江等多个古称和别称。苏州是全国首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隋文帝开皇九年(公元589年)始定名为苏州,以城西南的姑苏山得名,沿称至今。这里素来以山水秀丽、园林典雅而闻名天下,有“江南园林甲天下,苏州园林甲江南”的美称。7月8日中午,我们乘坐大巴奔赴姑苏城,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车程到达目的地。队员们主要以实地考察、口头调查、走访当地群众、游客及相关名胜等形式展开对姑苏城的城市发展足迹进行了调研。我们咨询了当地的游客,旅店的服务生等,他们向我们详细介绍了苏州城的发展历史以及现存的世界名园,并根据我们提出的问题介绍了有关古城保护,发展问题举出了许多实例。
7月8日我们便拜访了寒山寺、枫桥、玄妙观,城隍庙等地,看到了他们保留的建筑形式、存在状态及其周围环境。并和我们的队友做了认真的分析和讨论。
7月9日队员们赶往苏州博物馆,忠王府(太平天国),拙政园等地区,我们运用专业知识对这几个现代建筑与古建筑,园林景区等不同风格建筑的紧密结合行深入考察。我们认真而又细致地对现场进行分析。现代设计与古建的相互融合,特色建筑与拙政园的相互借景也正符合了中国园林的精髓。
接下来,从总体布局和单一园区的规划布局进行详细的了解和分析。
在整体布局上,苏州博物馆巧妙地借助水面,与紧邻的拙政园、忠王府融会贯通,成为其建筑风格的延伸。博物馆以中轴线对称的东、中、西三路布局,和东侧的忠王府格局相互映衬,十分和谐。而博物馆与原有拙政园的建筑环境既浑然一体,相互借景、相互辉映,符合历史建筑环境要求,又有其本身的独立性,以中轴线及园林、庭园空间将两者结合起来,无论空间布局和城市机理都恰到好处。
苏州博物馆是著名的建筑设计大师贝聿铭设计的。为充分尊重所在街区的历史风貌,博物馆采用地下一层,地面也是以一层为主,主体建筑檐口高度控制在6米之内;中央大厅和西部展厅安排了局部二层,高度16米。“修旧如旧”的忠王府古建筑作为苏州博物馆新馆的一个组成部分,与新馆建筑珠联璧合,从而使苏州博物馆成为一座集现代化馆舍建筑、古建筑与创新山水园林三位一体的综合性博物馆。
忠王府的主体即中路的官署,是按太平天国规制修建的。中轴线上自南而北依次有照墙、大门、仪门、正殿、后堂、后殿等,纵深约140米。忠王府大门面阔三间12.5米,进深10米,原为单檐歇山,后改硬山顶。前后檐柱上置阑额枋,架平板枋,施三参单昂斗拱,承檐桁,架抹角梁,置斗拱,托下金桁,承角梁。拙政园全园占地78亩(另有资料显示为62亩),分为东、中、西和住宅四个部分。内部现有的建筑,大多是清咸丰十年所建。
拙政园的中部是主景区,其总体布局以水池为中心,亭台楼榭皆临水而建,有的亭榭则直出水中,具有江南水乡的特色。池广树茂,景色自然,临水布置了形体不一、高低错落的建筑,主次分明。西部原为“补园”,其水面迂回,布局紧凑,依山傍水建以亭阁。东部原称“归田园居”,因归园早已荒芜,全部为新建,布局以平冈远山、松林草坪、竹坞曲水为主。配以山池亭榭,仍保持疏朗明快的风格。
7月10日我们走进了苏州市现代步行街观前街,详细了解现代城市的发展变化,同时也对苏州丝绸进行了简单的了解和询问。
苏州之行,让我们受益匪浅,使得我们从根本上提高了对苏州的认识,对城市的足迹有据可循,有据可依。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通过实践,对自己的专业认识有了进一步的升华。
寻现代城市,览世博名园
——记上海建筑调研
21世纪的上海,繁荣与开放在这里播种,东方明珠电视塔、金茂大厦、上海国际会议中心、浦东国际机场,无一不描绘着国际大都市的开阔前景,21世纪的上海,光荣与梦想在这里汇合,上海世博会、上海博物馆、上海大剧院、城市规划馆,无一不张扬着国际化大都市的广博情怀。新世纪的上海已俨然成为现代化、国际化、时尚化的标本。7月11日上午,我们不辞劳苦,自姑苏城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车程到达上海。当天下午我们就直接奔赴上海市南京路步行街,以及外滩,豫园等地对当地的建筑形式、及其周围环境做了详细的查看和资讯。在这里我们看到了香山饭店,东方明珠以及上海国际金融会议中心等建筑。在黄浦江的两岸建筑形成鲜明的对比,一边是欧式的保留建筑,现在大多是大型的银行。而对面则是高耸入云的现代建筑,体现了当代大城市的雄伟气魄与雄厚的实力。晚上队员们在一起讨论并对当天的情况进行了总结。
7月12日,我们在早上六点就乘坐地铁到达世博园的五号门口的售票处,在这里入口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中国国家馆,它以城市发展中的中华智慧为主题,充分表现出了“东方之冠,鼎盛中华,天下粮仓,富庶百姓”的中国文化精神与气质。接着队员们开始了又一天的探索之旅。
我们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专业特色,从整体上把握了世博园区的规划布局情况,然后,再排队等候进入部分展馆内部参观。其中我们的队员在俄罗斯展馆内部看到了俄罗斯的小朋友(城市未来的主人)对他们自己的未来城市的向往和憧憬的展现,美国馆则以几部不同的影片展现出他们参与世博的独特方式,展馆独特的造型,展示了美国城市的未来……
接下来,我们乘坐渡轮到达浦西园区,首先探索了城市足迹馆,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世界城市的发展历史,看到了中国城市的发展历程。里面的每一项布局都那么的形象逼真,其中把最原始的城市的形态是按照一定的比例缩放在馆中,为了探索城市的起源和未来城市的发展情况,我们分别走访了城市人馆、城市生命馆和城市未来馆。在晚上十点时我们才拖着自己疲惫的身躯好不情愿的离开了世博园区。
上海之行,不仅让我们更进一步的看到了大城市的发展,同时通过世博会也让我们对世界其他国家的建筑形式及发展状况有了进一步的理解。我们在课本中追寻到城市的足迹,从世博中感受到城市的发展。
此次参观实习活动即将结束,同学们不辞劳苦,任劳任怨,辗转从南京到苏州再到上海的十天探索之旅,时间虽短,但达到了开阔眼界、补充知识、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多重目的。对我们的专业学习是一种很好的促进,对我们的设计观念也是一种启发。
这次建筑参观实习短短十天,但我所想所见所感比之前在学校学习的知识都要多的多。而且沿途不断的跟同学讨论,交换想法,收获极大。
加拿大建筑管理情况考察报告
6月2日至22日,建设部建设施工安全培训考察团一行15人赴加拿大,学习考察该国建筑管理情况。期间,与加拿大联邦房贷和住房部、加拿大研究院建筑研究所、安大略省市政事务和住房部、安大略省劳动场所安全和保险局、安大略省建筑施工安全协会、安大略省承包商协会、安大略省住宅检验师协会、哈密尔顿市政府规划发展局建筑和许可证处以及ANCN、JNE两家建筑工程公司等部门、单位进行了座谈和交流。现将学习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拿大联邦房贷和住房部情况
加拿大联邦房贷和住房部(Canada Mortgage and housing corporation,简称CMHC)是加拿大联邦政府负责住房贷款和福利性建造管理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一是负责住房融资贷款和管理房屋抵押贷款保险金;二是房屋市场分析、技术研究及信息转让;三是社会福利性住房管理及跨国住宅建造等。CMHC成立50多年来,在为国人提供品质良好、经济实惠的福利性住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其通过建立住房抵押贷款保险金制度,帮助成千上万的加拿大人实现了拥有自有住房的梦想。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环保、经济之间的关系认识的不断提高,“健康住宅”的理念深入人心,CMHC将发展“健康住宅”作为其工作的主要努力方向,积极研究和推广“健康住宅”,开展住房设计和技术创新,鼓励研究人员、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有兴趣的团体,不断探索推动经济环保型房屋的设计和技术发展。据介绍,“健康住宅”理念:一是健康,包括室内空气质量、水质、光线、声音和辐射;二是节能,包括建筑物保温性能、采暖、制冷和通风用的能源、可再生能源技术、用电及高峰用电的需求;三是资源效益,包括施工垃圾处理、水处理;四是环保,包括排放及燃烧废气、废水及污水、废渣等有害材料处理及社区规划等;五是经济,包括可支付能力、建筑的可行性、适应性、市场性等。
二、加拿大研究院建筑研究所情况
加拿大研究院建筑研究所是加拿大研究院所属的具有中介服务性质的研究机构,目前有雇员220名。其主要工作是建筑技术研究,新材料设备评估、建筑规范和施工指南的研究与开发等。该所研究经费充裕,是加拿大研究院下属23个研究所中唯一年度研究经费超过千万加元的单位。据介绍,加拿大建筑规范由该所下属的加拿大标准规范中心(CCC)负责组织制定。该中心也是加拿大住宅和防火规范代理机构(CCBFC)的行政和技术支持单位。
加拿大建筑规范的制定有以下特点:一是建筑标准规范地域性强。加拿大建筑标准规范均由各省负责制定实行。加拿大联邦政府制定的建筑规范(NBC)只起范本作用,供各省制定建筑标准规范时参考使用,不具备约束力。但由于范本在技术方面的权威性,各省都结合本省实际对范本进行修改补充后作为本省建筑规范。二是建筑标准规范社会参与度高。建筑规范制定的具体承担单位是CCBFC,同时又有许多专业协会积极参与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这些专业协会包括建筑和防火政府部门官员、建筑师、工程师、承包商、业主和工会等,保证了所制定的建筑规范在技术上处于领先地位。为保证标准规范能被社会所接受,规范出台前还要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如将于出台的新的建筑法,就是通过公示方式向社会征集到了4000多条修改意见。三是标准规范目的性明确。为了让公众或专业人员更加准确地掌握规范,目前加拿大引入了“以目标为基础”的标准制定理念。“以目标为基础”(objective-based)是指在标准规范每个条款后都有设置该条款所要达到目标的解释,以便标准规范使用者能够清楚地知道为什么要求这样做。
加拿大对建筑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和新工艺(简称“四新技术”)实行评估制度。评估工作由加拿大研究院建筑研究所下属的建筑材料中心(CCMC)负责。评估的范围涉及“四新技术”系统集成和服务体系。为确保评估工作的权威性,吸收最新技术研究结果和专家意见,CCMC成立了加拿大建筑材料评估委员会(CCCME),其成员来自加拿大全国各地。CCMC对CCCME提供管理、资金和技术支持。评估一般要经过技术评估、性能评估、实验室测试分析和质量保证体系评审等四个环节。评估后,由CCMC出具评估报告,并将这些评估报告编印成册,作为各相关部门采用的技术。通过实施评估制度,有利于新产品标准统一,有利于创新技术成果得到社会认同并推广应用,形成产业化。
三、安大略省市政事务和住房部情况
加拿大的建筑法由各省制定。安大略省建筑法的起草工作由安大略省市政事务和住房部具体负责。但安大略省市政事务和住房部所制定的《安大略省房屋建筑法》调控范围是10平方米以上由墙体、屋顶和地板等组成的结构体系、室内外管道工程、污水处理系统,并不涉及施工现场安全方面的内容。施工现场安全方面的内容由另一部法规(健康与安全法)规范,其管理由劳工部具体负责。
目前安大略省市政事务和住房部以目标作为规范的着眼点,正在对安大略省的建筑法进行修改和完善,新的建筑法将于修改完毕。按照惯例,建筑法应当每隔5年修改一次,但这一次修改则是从1992年之后,已历经了大约十年时间。新的建筑法在原有法规的基础上,主要修改和完善了新技术的推广使用,节能的规范、环境的整体协调、高层防火、残疾人设施、游泳池、管道、房屋装修、消防以及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内容。
四、安大略省职业安全和保险局情况
安大略省的职业安全及保险制度建立于1915年,依据的法律是当时的工伤赔偿条例,目前的职业安全及保险条例于1998年1月1日生效。根据新条例规定,安大略省成立了职业安全和保险局,隶属于该省劳工部,为非商业保险机构,其职能为:提倡职业健康及安全,减少因工受伤或职业病发生率;促进受伤工人复工后重投劳动力市场;提供健康护理及职业保险福利。
安大略省的职业安全及保险制度以“不计过错”为原则,工人受到工伤或患上职业病后都会按照规定得到相应的保险保障。雇员保险经费来自于雇主,雇主承担职业场所安全及受伤工人复工的基本责任;而保险局的责任主要是监管职业场所安全,以及受伤工人早日安全复工。按照规定,雇主聘请工人十天之内,就必须向职业安全及保险局办理登记手续,申报工人工资总额并交纳保险费,否则,按违法处理。对新工人,业主还必须向其介绍在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危险,并为其提供安全训练,使他们能够安全地使用工具设备及穿戴保护装备。保险局同时也要求员工维持业主安全健康的工作场所,尽力防止在工作场所发生工伤或职业病。
五、安大略省建筑施工安全协会情况
安大略省建筑安全协会成立于1929年,受省职业安全和保险局委托,主要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咨询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为建筑公司提供技术咨询,出版专业刊物,指导建筑公司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是帮助各类作业人员增长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近年来,针对小型建筑公司事故增多情况,该协会在经费许可的情况下,重点强化了小型建筑公司施工安全的指导和服务。
目前,在省职业安全和保险局注册的45000家建筑公司(其中大多数是雇员仅5-7人的小企业)和37万建筑职工都是安大略省建筑施工安全协会的会员,协会下设有木工、电工等21个专业委员会。协会现有全职工作人员102名,其活动经费主要来自省职业安全和保险局。保险局将每年收取的保险费的2%拨付给协会,拨付给协会的经费约为1400万加元。协会组成较为广泛,目前,其组成人员是:该省14个地区的劳工部门各1名代表,21个专业委员会各1名代表,2名省职业安全和保险局代表,2名无专业劳工工会的雇员代表。
安大略省建筑施工安全协会主要工作包括:一是从事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近年来,每年组织培训人员大40000余人,其中,14000余人属于需持证上岗的各类安全管理人员。为做好培训教育工作,协会配备有流动培训车辆,如有需要,可随时随地地开展职业健康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对象既有雇主,也有雇员,分工种进行专题安全知识教育,有时还参与大学专业教育活动。二是到施工现场进行指导咨询。重点为在省职业安全和保险局记录的事故企业和业绩较差的承包商提供事故和职业病预防指导,同时注重为小承包商提供相关事故和职业病预防信息。三是出版。协会还出版杂志、书籍、光盘、音像制品和宣传画等,并开发互动式教育培训软件,便于建筑工人自学。四是研究和技术服务。主要针对职业健康和高处坠落等事故多发领域进行研究,进行事故统计和分析,参与建筑施工标准的制定等。
近年来安大略省建筑施工伤亡数据表
年份死亡人数建筑职工总数
196672202898
19764022
198640286237
199621261400
30385900
20368500
六、安大略省住宅检验师协会情况
加拿大售房或购房者普遍委托第三方职业住宅检验师对拟出售或购置的住宅进行检验、评估,目的是使买卖双方全面了解住宅特别是二手房的质量和价值。目前安大略省从事职业住宅检验的人员有注册住宅检验师和非注册人员两类。为规范住宅检验师职业行为,保护购房者权益,安大略省于1994年颁布了《住宅检验师注册登记管理条例》,对从事住宅检验的人员实行自愿注册登记制度,并授权安大略省住宅检验师协会具体负责实施。安大略省住宅检验师协会成立于1985年,是该省目前唯一的住宅检验师自愿参加的社会团体,有注册住宅检验师300多人。
为规范注册登记工作,确保注册工作质量,该协会制定了严格的准入和清出制度。规定凡申请住宅检验师注册的人员,不论是否已具备相应专业知识,都必须经过该协会或有关院校、专业部门组织的职业教育培训。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该协会先颁发其住宅检验准入资格证书,再经100-150余次的实践检验,并组织对其检验报告质量及职业行为进行抽样考核,考核合格的,才授予注册住宅检验师资格。为保证住宅检验师注册后专业素质的提高,该协会积极与政府及有关机构合作,举办各种研讨班、讲座等,对注册住宅检验师进行每年不少于20个学时的继续教育。同时该协会还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对注册住宅检验师服务行为的投诉。据了解,由于加拿大有健全的法律体系和完善的社会诚信机制,该省注册住宅检验师行为比较规范,建立注册登记制度以来,社会投诉大部分为非注册人员(占75%),注册人员只有20起,但经核查只有1起属实,违规者被注销了注册住宅检验师资格。
据介绍,注册检验师开展住宅检验服务前,通常按照协会推荐的格式与委托方签订服务合同,并依据合同检验、评估及收费。检验过程主要采取目测方式,一般不进行破坏性检验。检验、评估主要依据省市有关建筑标准规范,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外观、主体结构、水电气、空调、屋面质量及设施设备等部分,但房屋内部装饰装修和室内空气污染检测部分不属于检验、评估的范围。根据市场要求,注册检验师还可提供建筑节能和保温等方面的检验、评估服务。检验结束后,注册住宅检验师应出具规范的检验评估报告给委托方,作为出售或购置房屋的参考依据。检验报告的内容包括房屋结构是否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及更换成本等。目前,住宅检验还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完全由委托方与检验师双方自行商定,据了解,通常每套住宅(200平方米)收费范围在300-400加元。检验服务工作质量和个人信誉由检验师个人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政府不设专门部门监管,完全实行社会监督、市场调节、优胜劣汰。委托方对检验师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再另请其他检验师进行检验,有争议时可申请合同仲裁或法院诉讼。
七、哈米尔顿市规划发展局建筑和许可证处情况
《安大略省房屋建筑法》是制定安大略省房屋建筑规范的依据,它授权各市政府对建筑活动进行监管,同时也明确了市政府的职责。市房屋建筑主管部门具体组织相关法规的实施。
房屋建筑的新建和拆除活动必须事先经过市房屋建筑主管部门的许可。市房屋建筑管理部门组织检查员到现场检查建筑许可的执行情况,检查员发现违反房屋建筑法规的,可依法责令整改或停止建设等,不执行的将向法院起诉。市政府对违反建筑法规的起诉,个人最高可处5万加元罚款,企业最高可处10万加元罚款;对拒不执行判决的,每天增加1万加元的处罚。
根据哈米尔顿市政府统计,,该市面积11171平方公里,人口490268(在安大略省排第四位,在全国排第九位),住房194154套。哈米尔顿市规划法展局建筑和许可证处有170名工作人员,其职责是:房屋建筑许可及其监督检查、城市草地(噪音、广告牌)管理、***(出租车、餐馆)许可、城市区域规划管理等。
近年来哈米尔顿市房屋建筑施工产值和许可证发放数据表
年份施工产值(加元)许可证发放数量
6643346434188
6643947693737
5951667153994
八、几点意见和建议
1、加强地方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建设。加拿大的建筑规范的制定权限在于各省,有利于标准与地方实际的有效衔接,使标准更切合实际和便于操作。我国政体与加国不同,不能照搬,但由于国土面积差不多,东西部地区之间差异较大,应当借鉴加加拿大的做法,适当加强地方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建设,避免出现标准执行的不平衡性。
2、加拿大对建筑材料设备实行的评估制度,值得借鉴推广。一是这种评估制度有利于新技术被社会认同和采用,一定程度上能促进建筑科技成果的转化。二是对新技术进行评估,可以避免错误或盲目采用新技术给工程建设造成损失和浪费。三是加拿大的评估制度针对的是无加国标准的产品和技术,国外产品和技术进入加拿大,虽未要求评估,但使用者为避免风险也会要求由加拿大专业部门进行评估,无形中增加了外国企业进入加拿大市场的成本和难度,是一种隐蔽性较强的技术壁垒。这对入世以后,我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免受来自境外的冲击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3、加拿大行业协会和同业工会等社会组织发育完善,具有很强的行业代表性,是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服务力量。应加快转变政府安全管理职能,鼓励支持建筑施工安全协会、评估机构、保险公司等社会中介组织,为建筑安全生产提供宣传、培训教育和评估指导等服务。
4、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确保从事建筑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人身保险,同时实行工程质量保险,实行参建各方对工程质量终生负责制度。
5、加强农民工安全技能教育培训。尽快制定有关法律规范,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务工的农民工必须经有关部门、机构进行安全专业技术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颁发建筑安全上岗证,方能上岗作业,以减少农民工在建筑施工中的伤亡。
二○○五年九月
(姚天玮 程国顺供稿)
分送:部长、副部长,部党组成员,三总师;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
建设部办公厅宣传信息处10月12日印
校对:建筑市场管理司姚天玮
2月28日~3月4日,由城市管理局、市环卫处、城管支队组成一个考察团一行9人赴宁波市、镇江市、南京市,学习考察3城市的建筑垃圾管理情况。期间,与宁波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渣土管理办公室、镇江市建筑渣土管理处、南京市市容局(固体废弃物管理处)等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座谈和交流。现将学习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宁波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市、区(县)分级管理模式,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建设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139号令)颁布实施以后,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甬城管一[]232号)依法对城市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及经营服务企业实行许可管理;宁波市建设委员会(甬建市发[]402号)对城市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及经营服务企业实行市场准入管理,凡从事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必须取得城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证书》;对建筑工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采取签署责任书和预收卫生保洁费用的措施。对全市渣土运输车辆的实施密闭改装管理工作,目前其相关政策正在报批。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管理工作方面,主要以调剂利用回填为主,目前宁波市还没建设有专用建筑垃圾消纳场地。
二、镇江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镇江市(地级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统一管理模式,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直属单位镇江市特种垃圾管理处(全民事业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在管理体制上从有利于建筑垃圾管理出发,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机动大队成立四中队,6名干警与渣土管理处合署办公;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成立直属三大队也与渣土管理处合署办公。这种管理体制,加大了管理力度,融管理、服务和执法于一体,提高了行政管理效能。
镇江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地方性法律法规相对比较健全,制定了《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的暂行办法》、《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特种垃圾管理规定》、《<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准运证><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使用暂行规定》、《镇江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业务工作规定》、《镇江市渣土运输行业行为规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统暂行规定》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对建筑工地的监督管理方面,要求各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必须硬化处理,配备洗车(洗轮机)设备,并确定一名卫生监督员,不经监督员同意,车辆不准出场。同时采取预收一定数量的卫生保洁费用,以利于开展监督考核。
xx年,镇江市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装置的改造,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城管局、执法局、公安局、交通局、环保局、质监局联合下发通告,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为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市政府还决定,采取优惠的鼓励政策,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车辆改造的,市政府给予经费补贴。全市120余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市政府共补贴40多万元。同时为了遏制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乱弃土偷倒行为,对车辆利用gps全球定位系统实施全程监控。
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管理工作方面,主要以调剂利用回填为主,目前镇江市政府还没建设有专用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目前,镇江市从事建筑垃圾处置施工单位有18家,其中主城区有5家。主城区有建筑垃圾弃置场4家。为了加强行业管理,镇江市于xx年12月经市民政部门批准,成立了镇江是建筑垃圾处置协会,经过2年多的引导和强化,其行业自律管理步入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三、南京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南京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市、区(县)两级级管理模式,市市容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南京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全民事业单位)受南宁市市容管理局委托,依法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南京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对全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监督、指导、协调工作。主要包括:负责渣土的产生、运输、消纳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置的管理;制定全市渣土管理的发展规划和日常工作计划;负责全市渣土管理信息收集、统计及上报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各区渣土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南京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核准,核发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准运证;负责南京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场的设置审批;并依法对渣土处置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南京市对市区建筑施工工地的监管力度大,对市区主要施工工地的出入口均安装设置无线视频监控设施,对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进出车辆冲洗和保洁行为实施监管。
在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监管方面,南京市于xx年已经实施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改装、和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健全,渣土运输行业自律管理规范。
xx年年11月22日,南京市政府颁布实施第262号人民政府令,进一步规范渣土设置场的审批和监管,以奖励的措施鼓励部门、单位和广大市民对规定的实施进行监督,加大了建筑垃圾处置监管力度。与此同时,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调剂)管理方面,南京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制定了渣土(泥浆)处置场的审批条件及标准、渣土处置费补偿标准及审批规定,使渣土(泥浆)消纳处置场的审批和监管工作更加规范化。
2月28日~3月4日,由城市管理局、市环卫处、城管支队组成一个考察团一行9人赴宁波市、镇江市、南京市,学习考察3城市的建筑垃圾管理情况。期间,与宁波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渣土管理办公室、镇江市建筑渣土管理处、南京市市容局(固体废弃物管理处)等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座谈和交流。现将学习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宁波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市、区(县)分级管理模式,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建设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139号令)颁布实施以后,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甬城管一[]232号)依法对城市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及经营服务企业实行许可管理;宁波市建设委员会(甬建市发[]402号)对城市建筑垃圾的运输、处置及经营服务企业实行市场准入管理,凡从事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必须取得城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证书》;对建筑工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采取签署责任书和预收卫生保洁费用的措施。对全市渣土运输车辆的实施密闭改装管理工作,目前其相关政策正在报批。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管理工作方面,主要以调剂利用回填为主,目前宁波市还没建设有专用建筑垃圾消纳场地。
二、镇江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镇江市(地级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统一管理模式,城市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直属单位镇江市特种垃圾管理处(全民事业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在管理体制上从有利于建筑垃圾管理出发,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机动大队成立四中队,6名干警与渣土管理处合署办公;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成立直属三大队也与渣土管理处合署办公。这种管理体制,加大了管理力度,融管理、服务和执法于一体,提高了行政管理效能。
镇江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地方性法律法规相对比较健全,制定了《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的暂行办法》、《镇江市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和特种垃圾管理规定》、《<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准运证><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使用暂行规定》、《镇江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业务工作规定》、《镇江市渣土运输行业行为规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统暂行规定》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对建筑工地的监督管理方面,要求各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必须硬化处理,配备洗车(洗轮机)设备,并确定一名卫生监督员,不经监督员同意,车辆不准出场。同时采取预收一定数量的卫生保洁费用,以利于开展监督考核。
xx年,镇江市对从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密闭装置的改造,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城管局、执法局、公安局、交通局、环保局、质监局联合下发通告,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为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市政府还决定,采取优惠的鼓励政策,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车辆改造的,市政府给予经费补贴。全市120余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市政府共补贴40多万元。同时为了遏制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乱弃土偷倒行为,对车辆利用gps全球定位系统实施全程监控。
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管理工作方面,主要以调剂利用回填为主,目前镇江市政府还没建设有专用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目前,镇江市从事建筑垃圾处置施工单位有18家,其中主城区有5家。主城区有建筑垃圾弃置场4家。为了加强行业管理,镇江市于xx年12月经市民政部门批准,成立了镇江是建筑垃圾处置协会,经过2年多的引导和强化,其行业自律管理步入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三、南京市建筑垃圾管理情况
南京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模式为市、区(县)两级级管理模式,市市容管理局是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南京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全民事业单位)受南宁市市容管理局委托,依法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南京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对全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监督、指导、协调工作。主要包括:负责渣土的产生、运输、消纳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置的管理;制定全市渣土管理的发展规划和日常工作计划;负责全市渣土管理信息收集、统计及上报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各区渣土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南京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核准,核发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准运证;负责南京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场的设置审批;并依法对渣土处置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南京市对市区建筑施工工地的监管力度大,对市区主要施工工地的出入口均安装设置无线视频监控设施,对施工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进出车辆冲洗和保洁行为实施监管。
在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监管方面,南京市于xx年已经实施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改装、和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健全,渣土运输行业自律管理规范。
xx年年11月22日,南京市政府颁布实施第262号人民政府令,进一步规范渣土设置场的审批和监管,以奖励的措施鼓励部门、单位和广大市民对规定的实施进行监督,加大了建筑垃圾处置监管力度。与此同时,在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调剂)管理方面,南京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制定了渣土(泥浆)处置场的审批条件及标准、渣土处置费补偿标准及审批规定,使渣土(泥浆)消纳处置场的审批和监管工作更加规范化。
意见和建议[/page]
四、意见和建议:
综合这次考察的情况,3个城市在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方面的管理模式、体制合理,相应的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职能明确;建筑垃圾管理相关政策法规比较健全,都有一个互通的建筑垃圾核准信息监控平台和有效的联动机制。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为逐步做好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建议:
1、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信息互通监控信息平台,同时制定出台建筑垃圾运输市场准入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促使我市城市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处置核准和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2、筹备成立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协会,并建立一个建筑垃圾(土石方)回收调剂利用交易平台,通过引导和行业自律,促使城市建筑垃圾(土石方)的回填市场行为进一步规范化。
3、进一步理顺、明确相关部门建筑垃圾管理职能,形成建筑垃圾监督管理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南宁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