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事故处理决定范文(精选3篇)
一、目的:为保证检测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规范公司检测行为,鼓励和引导员工忠于职守,树立平等、公平的工作氛围,形成赏罚分明的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测公司全体员工。
三、失误类型及处罚方式:1、对有下列行为员工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写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经理研究决定后,给予警告处分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月计迟到、早退在2次以上,一年内出现无病请病假的;工作期间无理取闹、吵架、打架等影响正常检测工作的,给予100元的处罚。 (2)、不听从工作分配、调动、指挥;玩忽职守,违规作业、渎职,收到客户的申诉与投诉,因个人原因出现检测事故、造成不良后果或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荣誉损失的,按造成的损失给予经济处罚,由不可预见的原因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按比例给予经济处罚,详见附表。 (3)、在工作中不认真仔细,造成工作失误的,如:外检单、报告单等与检测过程相关的一切记录与真实情况(实事)不符的,由发现者通知部门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追溯,一旦情况核实,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处罚。第一次发现失误给予罚款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待岗。 (4)、对各级领导的批评处理不服从;阻碍公司重要工作、活动顺利进行的;与客人、上司、同事对话过程中有不礼貌言辞的;在公司传播消极思想,诋毁同事、消极怠工的;上班时间不按公司规定穿着工作装、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佩戴与检测相关证书的。一经发现,给予批评教育,并处以200-400元的处罚。 2、对有以下行为公司的,予以待岗或辞退: (1)、事实证明对公司造成严重经济、形象损失的。 (2)、道德败坏,以恶言秽语侮辱、报复、恐吓管理人员、其它员工或抵毁公司的。 (3)、偷盗、窝藏、截留公司的财物,私自接受客户的钱、物,敲诈勒索钱物、冒支他人工资的。 (4)、盗用公司的机密文件、对外传送公司的检测数据,检测报告,弄虚作假。
四、奖励类型及金额: 为保证检测工作中的奖罚分明,公司可对发现错误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奖励。
xx年xx月xx日
西咸新区管委会、长安区政府:
市政府已批复同意新城“3·4”建筑物坍塌较大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提交的《新城“3·4”建筑物坍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按照市政府的授权,现代市政府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和工作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和工作程序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发〔20xx〕90号)等有关规定。事故调查组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了事故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责任调查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
新城“3·4”建筑物坍塌较大事故是一起未取得相关建设审批,违法违规搭建,且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有关辖区及部门监管不到位而导致的安全事故。
三、同意事故调查组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对下列责任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高海军,男,五一村村民,系坍塌钢结构建筑物管理人,其行为涉嫌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相关规定,交由公安新城分局进一步调查,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2.李相茹,男,蒲城县人,系坍塌钢结构建筑物装修工程承包人,其行为涉嫌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相关规定,交由公安新城分局进一步调查,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给予下列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1.高,男,五一村村委会主任,给予其留党和察看一年处分。
2.尚,男,王寺街道办事处国土所所长,免去其王寺街道办事处国土所所长职务。
3.陈,男,王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4.蒲,男,王寺街道办事处主任,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5.苏,男,王寺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6.焦,男,新城国土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7.张x,男,新城国土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8.刘,男,新城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兼国土规划建设监察大队大队长,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9.肖,男,现任长安区农业局局长,对其进行安全约谈。
10.李,男,现任新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对其进行安全约谈。
依据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以上处理决定分别由新城管委会、长安区政府作出,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市监察局备案。
同时,责成新城管委会向西咸新区管委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有关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防范和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附件1:新城“3·4”建筑物坍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
附件2:新城“3·4”建筑物坍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讨论意见表
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xx年5月12日
因二建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将通往茶炉房的供水管路碰破,调度室打电话通知水暖中心主任,要求及时解决。接到通知后,安排水务班值班员戴维权同志到现场去处理。但值班员戴维权同志接到通知到现场看完后,没有引起重视,未作处理就回去了,直到早晨6:40才到现场解决,7:30分处理好,造成茶炉房开水供应断档,严重影响了下井职工的正常饮用水。
造成这起茶炉房的缺水事故,其主要原因是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处理事故不及时。一是水暖中心主任虽然安排值班员到现场处理,却没有及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调度,也没有及时将管路破损事故情况向物业公司领导汇报;没有意识到断水会对下井职工供水带来严重影响;处理问题严重滞后,行动不及时。二是茶炉房断水后,餐饮中心领导没有引起重视,没有及时将断水情况将公司领导汇报,信息反馈不及时,也是耽误抢修时间的一方面因素。同时,这也暴露出我们物业公司在管理上还存在许多欠缺,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根据事故调查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对这起断水事故作如下处理:
1、对物业公司管理过失,按照企管科下发的《关于物业公司茶炉房缺水情况的调查处理事故处理决定》执行;
2、对水暖中心罚款1000元,主任罚款200元;
3、对餐饮中心罚款500元。
特此决定。
二0**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