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召开了公司第 次(临时)股东会。
依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执行董事(或董事会)召集,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已于15日前以 (口头、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公告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代表公司表决权 %的股东参加了会议。会议由 (职务)主持。 经代表公司表决权 %的股东同意(代表公司表决权 %的股东反对、代表 %的股东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1、公司成立清算组,其成员由 组成,其中由 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2、清算组成立后应按《公司法》的要求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股东(法人)盖章
(自然人)签字: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依法解散,于xx年x月x日召开股东会,会议由代表100%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100%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
一、 公司成立清算组,其成员由、组成,其中由担任组长,由担任副组长。
二、 清算组成立后应按《公司法》的要求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三、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 清算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 能知或公告债权人
3、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 清缴所欠税款
5、 清理债权、债务
6、 处理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四、 通过全体股东签字生效。
股东签字:
x公司股东会
x年x月x日
公司成立于 年 月 日
注册号为:
因公司经营不善,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从即日起解散公司,同时成立清算组负责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组成员由 组成,负责人为: 。
特此决定
股东: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