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油田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水平,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油田团的工作,形成以党建带团建、以团建促党建的良好局面,按照全国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油田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开展青年工作的重要依托,在团结教育青年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油田生产建设的各个时期,各级党组织一贯重视发挥共青团在团结教育青年中的重要作用,重视、关心团的建设,把团的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油田改革发展新的历史时期,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共青团必须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在党建工作带动下,按照重要思想的要求,切实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各级党组织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党建带团建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健全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机制。 按照党建带团建、党团共发展的思路,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四带四同步”的工作机制。“四带”即带班子,配强团干部,使团干部队伍建设与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相衔接;带队伍,壮大后备军,使团员队伍建设与党员队伍建设相衔接;带思想,培养~人,使团的思想教育与党的思想教育工作要求相衔接;带工作,理清新思路,使团的工作与党的工作要求相衔接。“四同步”即党团建设同步抓,党团阵地同步建,党团教育同步搞,党团工作检查同步进行。通过完善和落实“四带四同步”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研究党建工作时,同时研究团建问题;部署党建工作时,有一定的团建内容;总结党建工作时,有团建工作的经验;表彰奖励党建先进时,有团建的典型;检查党建工作时,有团建考核项目,做到团建工作是考核党建工作的基本内容。要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使党建带团建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轨道。 二、切实加强油田改革进程中团的组织建设和团员、团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团的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团的组织建设新途径。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对同级团组织建设的领导责任,按照《党章》的规定,保障同级团组织的相对独立性和长期性,并按党委同级职能部门对待。各级团组织的设置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根据团员人数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独立建制。35岁以下青年数在300人以上、团员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必须建立基层团委,35岁以下青年数在300人以下100人以上、团员数在100人以下30人以上的单位必须建立团总支,35岁以下青年数在100人以下、团员数在3人以上的单位必须建立团支部。各单位、各部门不能随意撤消、合并或改变已批准成立的团组织建制和归属关系。根据当前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各级团组织要在党组织的指导下,深入开展创建“四好”团支部、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活力。要按照团随青年建、组织随青年走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新建单位、外闯市场单位、多种经营单位的团建工作力度,填补团建空白点,提高团建率。针对部分单位团员青年比例下降的实际,各级团组织要积极探索成立多种形式的青年外围组织。二级单位可探索成立由团委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组成的青年工作委员会,由团委书记任负责人,负责日常的青年工作。基层团组织必须将青年纳入管理范围,确保青年身边有青年组织,保障青年工作的正常发展。 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为保证团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各级党组织要指导帮助团组织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大团员发展工作力度,重点做好油田中学及大中专院校学生团员纳新工作,不断充实团员队伍。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团员特别是外闯市场团员的管理。各级团组织对团员要进行经常性教育,不断发挥团员先进模范作用,保持团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在青年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团员队伍是发展壮大党员队伍的重要来源。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是党组织吸纳新鲜血液的重要工作措施。基层党组织要把团组织的“推优”工作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指导基层团组织完善“推优”制度,规范“推优”程序。今后。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必须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必须经过“推优”,真正使“推优”工作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团干部选拔使用和转岗输送工作。共青团干部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组织要针对团干部特点,严格团干部的选配标准,把思想好、能力强、素质高、作风正的年轻干部选拔到团的领导岗位。要根据团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不低于本单位青年总数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专职团干部。二级单位团委书记要按科级干部的条件配备,初任年龄一般应不超过30岁;基层团的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努力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高素质团干部队伍。要按照同级党组织为主、上级团组织协管的原则,加强团干部的管理工作。二级单位党委在任免、调动同级团委书记、副书记时,应先征求局团委的意见。局团委对各二级单位团委书记、副书记负有教育、培养、考察的责任,对他们的任免、调动应向二级单位党委提出建议。二级单位党委要支持局团委提前介入本单位团委换届选举工作,通过协商,取得调整二级团委班子的一致意见。要切实落实团干部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团的负责人是党员的,按《党章》的规定,可以列席同级党的委员会和有关常务委员会的会议。三级团委(团总支)书记岗位应列为干部岗位。根据团的工作需要,每周给基层团支部书记半天时间专门做团的工作,并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支部书记见习基层党政副职工作。 党的组织部门要把团干部的转岗输送工作纳入到党的干部管理之中,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团干部尤其是专职团干部的转岗输送工作。原则上二级单位团委书记任职时间最多不超过两届,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为了保持团的工作连续性,在专职团干部的流动交替过程中,要遵循先进后出、先配备后转岗的原则,对转岗的团干部应安排和原职务职级相称的职务,对于特别优秀的可提拔使用。要适应团干部队伍流动快
的特点,加强团的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按照1:1的要求,建立后备干部名单,保证团组织在不断向党组织输送干部的同时,具备充足的后备力量。 三、指导共青团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党建带团建是新形势下,党对共青团领导的具体方式,也是推动团的各项工作发展的有效措施和根本保证。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教育、团结和带领团员青年在油田各项事业中建功立业。 指导共青团做好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各级党组织要重视发挥团组织团结教育青年的独特作用,指导和帮助基层团组织做好青年思想政治工作。要通过开办青年业余党校、业余团校,组织团员青年上党课、团课;举办报告会、研讨会、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青年学习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要大力加强青年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帮助广大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更新观念,与时俱进,积极走在时代的前列。各级团组织要了解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情况,为党组织做好青年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依据。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每年至少要给团员青年专门上一次党的知识学习课,做一次形势任务报告。基层党组织学习党内文件、上党课,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应注意吸收优秀团员和非党员的团干部参加。基层党组织和团组织要共同利用好思想教育阵地,联合开展思想教育活动。 指导共青团带领青年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各级党组织要指导团组织围绕油田工作大局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组织和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油田的两个文明建设,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要把团的工作纳入到本单位的工作规划和目标管理中,给团组织交任务、压担子,加强工作的检查、考核力度。要支持团组织开展青工创新创效活动,引导青工围绕油田改革、发展、稳定进行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青工创新成果的转化,把青工创新创效的积极性引导好、发挥好、保护好。要在广大青年中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希望工程”、“手拉手”等活动,引导他们模范实践“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推进油田双文明建设的进程中做出新的贡献。 指导共青团做好青年人才培养工作。按照局党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精神,各级党团组织要站在推动油田新世纪持续稳定发展的战略高度,大力加强青年人才培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青年人才培养规划。要支持青年职工积极参加导师带徒、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青年岗位能手等学习培训活动,并在学习阵地、时间、师资、教材等方面创造条件。要积极为青年搭建平台,提供机会,注重在艰苦的环境、重要的岗位及重大的课题和工程中放手使用优秀青年。要进一步加大青年典型的培养工作力度,支持团组织开展“十大杰出青年”、青年岗位能手等评先树优活动,树立一批具有时代鲜明特点的先进青年典型,形成青年典型的群体示范效应。同时,在推优入党、学习深造、晋级晋职、外出疗养等方面,向优秀青年予以倾斜。每年评选出的“油田十大杰出青年”享受局劳动模范待遇。 四、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党建带团建的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党建带团建责任制是党建带团建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建带团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团的建设纳入到党的建设的总体格局,把团的工作纳入到双文明建设考核的内容。各单位要成立青少年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党委领导分管共青团工作,一名行政领导协管共青团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共青团工作,帮助解决共青团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局团委和局财务资产部、有限公司财务资产处联合下发的《关于油田共青团组织活动经费划拨、管理及使用的通知》精神,每年年初按油田14岁至35岁青少年(含职工青年、学生青年)人数,以每人每年二十五元标准安排资金预算。团组织利用业余时间组织团员青年开展修旧利废、“五小”活动、创新创效,承包青年工程等生产实践活动,按活动所创价值的50%核定活动经费,列入相应成本(或费用),为团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各级团组织要增强主动性,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决定,重大问题及时向党组织汇报,积极争取党组织对团的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提出加强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党建带团建的具体政策措施,做好指导协调工作,加强检查考核,把党建带团建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