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深圳市泰和安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富洲塑胶有限公司
为了进一步加强合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乙方(借方)向甲方(借出方)借用如下设备做打标加工:
1. 产品的名称:
2. 机型:
3.该套设备总价为:
二、借出日期:_20xx_年9月11_日 ,由乙方到达甲方处提取;
三、归还日期:__20xx年__9_月_11_日 ,归还日期到达时,乙方应将设备送达甲方处,如需继续借用,经双方协商同意续签协议
四、在借用设备归还前,借用设备的所有权仍然归属甲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将所借设备销售或转借给第三方。
五、借用期间,乙方负责所借产品的安全性、完整性并且负责设备正常保养维护、设备标签不得磨损、丢失、修改。归还时须先经由甲方检测:
(1)如果所借设备经甲方检测后完整无损。
(2)如果所借设备有任何损坏,包括机器损坏、零部件损坏或遗失,则乙方必须向甲方照价赔偿。
六、如果借用期间,乙方需要订购借用设备,甲、乙双方将另外签订有关设备的销售合同;如果借用期间,乙方需要延长借用期限,必须和甲方办理有关延长借用设备期限的手续;如果借用期间甲方要求乙方归还设备,乙方应无条件归还。
七、如果乙方到期不归还借用产品或不办理延长借用手续,甲方则视乙方无条件同意将借用设备自动转为销售合同产品。
八、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深圳市泰和安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深圳市富洲塑胶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盖 章: 盖 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由于需要特向借 设备X个:
品牌:;
规格型号:;
技术指标:
设备放置地点:明理楼PLC控制技术实验室(205)
设备总价:大写(小写)。
署名(签字):
年月日
借条内容
因 (教学、科研和学生等)工作的需要,借用学校固定资产设备 ,固定资产编号 ,放置于 (地点)。
特立此条。
经 借 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
设备管理员意见
学院设备管理员:
日 期 :
学院意见
学院负责人签字:
日 期 :
(盖 章)
甲方:北京拉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出借方)
乙方: (借用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借方与借用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借用财产及附件的基本情况
由出借方、借用方共同对借用设备及其附件进行清点,并拟定设备清单(附件一)。该清单由甲方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借用用途及地点
1、该设备用途:机动车技术及交通事故鉴定.痕迹鉴定
2、该设备使用地点:衡阳市松木塘车辆检测站
3、乙方保证,在借用期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另作别用,不得将该设备挪至其他地方使用。
第三条 借用期限
借用期共5年零6个月,出借方从20xx年9月1日起将设备移交借用方使用,至20xx年3月1日收回。
第四条 借用期间借用财产的维修保养
1、出借方保证该借用财产在签订本合同和交付借用方使用时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2、借用期间,借用方应妥善保管该借用财产,尽必要的保养义务。借用设备的自然损耗和人为故障等影响正常使用时均由借用方自行维修。
第五条 出借方与借用方的变更
1、在出借期间,出借方如将出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借用方同意,但应告知借用方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出借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借方,享有原出借方享有的权利。
2、借用方在征得出借方同意后,可将借用财产转借给第三方使用。
第六条 借用财产归还及续借事项:
1、借用期满,借用方应按时将借用财产归还出借方。
2、借用期满,借用方如需续借应当在本合同在规定的借用期届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出借方,在出借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出借方应该保证借用财产在借用期间符合约定的用途,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借用方人身或其他财产损失的,出借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借用方应当遵守正当使用的义务,违反此义务造成借用物非正常损耗的,应自行维修,并确保归还时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若设备归还时无法正常使用,则按照附件一设备清单所明确的设备价值予以赔偿。
3、借用方在借用期间应妥善保管该借用财产,违反该义务造成借用财产损毁或者丢失的,借用方应按照附件一设备清单所明确的设备价值承担赔偿责任。
4、未经出借方同意,借用方不得对借用物进行改善、增设行为;否则,出借方可要求借用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或者收回借用物。
5、借用方未经出借方同意将借用物转借第三人的,出借方可要求收回借用物或要求借用方按照附件一设备清单所明确的设备价值予以赔偿。
6、借用合同终止,借用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不返还借用物又不办理续借的,超过借用合同规定期限的使用时间按照每天10元支付设备使用租金。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太仓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
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出借方:(盖章) 借用方:(盖章)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