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 条
今 (出借人)借给 (借款人)人民币 元整,即¥ 元。 (借款人)用于 (用途)。所有现金现已收到。借款期限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共 个月,利率为每月 %,利息共计人民币 整,即¥ 元,全部本息于xx年x月x日一次性偿还。借款方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逾期部分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按月利率 %计算利息。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本合同项下借款人还清全部债务为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注: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2、借款人与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签名 手印)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工作单位及家庭地址:
电话:
担保人:(签名 手印)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工作单位及家庭地址:
电话:
借条出具时间: 年 月 日
今(出借人)借给(借款人)人民币整,即¥元。借款期限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共个月,利率为每月,利息共计人民币整,即¥元,全部本息于xx年x月x日一次性偿还。
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整,即¥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人:身份证号码:担保人:身份证号码:借条出具时间:年月日
欠条(居中)
今欠到张三人民币现金贰拾(20.00)元整,经协商约定为xx年x月x日前全部还清,特立此据。
此据 (居中)
欠款人:李四(盖章) (靠左)
xx年x月x日 (靠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