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接收函(通用7篇)
____省____市____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拟调____单位【人名】同志到我处工作的问题,请按下列事项办理:
1. 请将其工作档案调入我单位。
2. 请将其社会保险转入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单位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流程(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xx省xx市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拟调xx单位到我处工作的问题,请按下列事项办理:
1. 请将其工作档案调入我单位。
2. 请将其社会保险转入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单位公章)
XX年XX月XX日
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我单位已录用某某同志(身份证号码:)为我单位员工,请将其住房公积金转入我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详细信息:
开户名:某某公司(现单位)
开户行:某某银行某某支行
账户:
望予接洽为感!
某某公司(现单位)
某某年某月某日
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兹有 同志原系你处参保人员,现在我市就业,并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请贵单位接函后按规定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手续。
调入社会保险机构全称: 调入社会保险机构账号: 调入社会保险机构开户行:
转入地社保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函
________公司:
兹有缴存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入我司工作,需将其在贵公司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我公司账户下,请协助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转入单位: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称(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实习单位联系方式
小资料:
接收函通常是指具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同意接收毕业生而出具的函件。
接收函是人事关系转移的一种,计划经济制度时期极其重要的个人人事转移手续。计划经济时期,单位分有人事接收权单位和无人事接收权单位,只有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才能发接收函,无人事接收权单位不被允许发接收函,需要上级主管单位或者委托人事代理部门才能发函(一般只有党委机关、政府单位及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才有人事接收权)。接收函即为将拟调出人的全部人事关系(档案、户口、党组织关系、团关系等)从无隶属关系的一个单位调至另一个有人事接收权单位的函件,接收函有特定格式书写,一般各个部门有自己规定格式书写,就像政府所下发文件一样都有既定格式。
_____人事部:
我公司已经录用______同志为我公司员工,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请贵公司将其住房公积金转入我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我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详情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单位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望予接洽为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公司
________社保局:
现我公司员工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社保号码:______),已成为我公司员工。现将该员工以前购买的社会保险帐户转移到本公司,请批准,为盼!
(单位公章)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