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法制教育心得体会(精选3篇)
通过学习,我对教育、行政等相关法律有了新的认识,理解进一步深化,并在工作中自觉用法律指导实践。
一、思想认识有了提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上到位,才有行动上的自觉。联系自己的工作实践,我认为,法律知识的缺乏,法律运用上的不完善,法制的不健全,都很大程度阻碍经济的更大发展,并引发种.种矛盾,危害着社会稳定。在学习中不断认识到,虽然自己知道法律价值的重要性,但是由于相关法律知识准备不够充足,在处事中更多地想到运用行政手段去管理事务,而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因而,作为公务员,学好法律重要,懂得合情合理的运用法律也非常重要,理顺工作、维护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
二、主动认真学法。作为一名新任职的教育行政干部,懂得教育等相关法律法规,懂得在教育行政管理中运用好法律法规,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党的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来到新的岗位,我抓住各种法制培训、讲座等机会了解法律知识点,并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了《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促进法》、《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更深认识到如何依法办好教育事业。
三、依法行政,以用促学。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才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才能有效推进事业健康发展。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最有效的行为。现在,随着法律宣传教育的深入,法律不断配,依法治国观念已深入人心。公务员作为普法的倡导者和实践者的主力军,更应把依法行政这根弦绷得更紧一些,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在工作生活中,密切关注人民群众的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研究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背景下,一旦“法治精神”在人民群众心中被破坏,就很难修复。另外,我们也要在制度上完善,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体制,实行领导干部问责机制。用事实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了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想要塑造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必须在实际生活中抓起。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习惯是行为的自动化,不需要特别的意志努力,不需要别人的监控,在什么情况下,就按什么规则去行动,习惯一旦养成,就会成为支配人生的一种力量。
其次,良好的行为习惯也是重要的。对于行为习惯这个问题,第一,我们要提高正确的分析和判断能力,良好的行为习惯来自于对行为的正确认识。知道哪些是对的,哪些是错的,选择正确的行为方式,作为自身行为的准则。第二,我们要对自身提出明确的要求。"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事无巨细,都要对自身提出明确具体而又严格的要求,并且认真依照去做,时间长了,自然就成为习惯了。第三,要培养自身顽强的意志力。形成好的行为习惯要靠持之以恒的精神。意志力薄弱,控制能力差的人很难建立良好的行为习惯。
个人小节的不文明是一种耻辱。个人,无论在国门内外都是国家重要的形象窗口。国人理当从此时此刻开始多一点自律,多一点礼让,多一点知识,多一点理想,共同塑造优雅文明的社会环境,从而成为和谐大气的中国形象的坚固基石。
团队精神是一种团结一致,互帮互助,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坚毅奋斗到底的精神。目前在青少年甚至成人中都存在一意孤行,缺乏团队精神的现象,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平常教育中缺乏对团队精神的培养。
再次,树立良好的竞争意识,在当今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对青少年教育中适当让之树立争第一的意识,使每个青少年用教高标准但同时也要让孩子明白,在争第一中,要用正当的手段,要有正确的心态,各种教育活动对青少年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
我们相信未来的时代是一个需要团队精神的时代,因此,我们培养青少年的团队精神是很重要的。
望我们每个人都能够用约束来强化自身。让良好的生活习惯规范我们的生活。
少年儿童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具有极强的可塑性,是我们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公民法律素质的高低,尤其是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的强弱,更是一个国家法制建设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度的重要标尺。曾有教育专家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因此,普法势在必行。孩子是国家与民族的未来,让小学生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制意识,是刻不容缓的。“能不能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让学生在课堂上获得学科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双丰收呢?”一个大胆而富于创意的课题摆在了我们面前。
语文学科的性质是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因此,教师在语文学科教学中应凭借学科特点,挖掘教材内容,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法制教育和德育渗透,让学生从小就有法制观念,知道用法律保护自己。适时在语文课堂中渗透法制教育,达到“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效果。
课文,是学生学习语文的主阵地。利用课文向学生灌输法律知识自然是最直接、快捷而有效的途径。语文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时,必须将语文教学内容与法律知识有机地结合起来,既不能把语文课上成法制课,也不能漠视语文教材中蕴含的法制教育因素,而要恰当地把握分寸,适时渗透,潜移默化。例如我在教学五年级语文第十二课《美丽的眼睛》时,除了介绍、了解鲸的形体、种类、进化过程和生活习性相关知识外,运用多媒体播放人类捕杀鲸的场景,提问学生:人们这样做对吗?为什么?学生立即意识到这种捕杀国家保护动物的狩猎活动是一种违法行为。我趁机为同学们详细介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中禁止猎杀野生动物的相关条例,组织学生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全班讨论,特别是对世界稀有物种的捕杀,谴责他们的违法行为,控诉他们的累累罪行。这时我就让学生以“鲸的自述”为题,围绕某一方面的内容写一篇短文。学生通过此课的学习,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得到极大的增强。
此外还可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如讲故事,手抄报,演讲等让学生感受到“法”的观念,感受到法无处不在,从小就学法,知法,懂法,不断提高普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