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同学们在学校的安排下,聆听了我校法制教导员的法制讲座。时间虽只有短短的一个小时,但我的感想却颇多。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但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强,意志脆弱,自控力不强,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一步步走上不轨之路。
虽然我们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但也时常受到侵害。现在尽管有老师、家长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呵护着我们,况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独立生活的。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了我们中学生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必要措施了。为了避免同学之间产生矛盾,应该严于律己,不能自己去惹事生非,挑起事端,导致别人对你的不满,轻则吵架,重则就会出现结伙斗殴,事故也会随之而发生。到时,不仅会给自己的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还会使你受到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的折磨,后悔也来不及了。相反,如果同学们都尊重别人,互相谦让,真诚待人,你也会因尊重别人而受到别人的尊重,这样,同学之间不仅会建立起真挚的友谊,我们的校园也会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文明景象。
这次法制讲座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当代中学生吧!
国家长治久安,社会稳定是人民的最高利益。历史经验表明,依法治国是保障国家繁荣昌盛和稳定的最根本,最有效的措施。
实行社会主义法治需要有几个重要的条件,即要有完备的法律体系,要有严格的行政执法制度与公正的司法制度,要有?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还要求全民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而要增强全民的法得意识,就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邓小平同志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上也要进行这个教育。”从小培养孩子的法律意识,教育他们遵纪守法,是百年树人的重要?环,通过学校法制教育,学生掌握?定的法律知识,具有?定的法制观念,具备公民必备的基本素质,这对他们成为?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把“实现以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教育水平,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公民素质的提高。”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实际上也是中小学教育的目标。但是,任有少部分中小学生法制观念淡薄,加上社会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不良风气影响,导致违法违纪现象在一些中小学校园中时有发生,一些中小学生甚至误上犯罪道路,这已成为困扰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问题,直接影响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培养。因此,在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今天,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
同学们,我们一定要遵守法律,不要违法,让我们共同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
我自从听警察叔叔给我们讲了青少年法律制裁这堂课后,我明白了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的道理。
我们需要远离犯罪人,假如你的家人是犯罪人,你应该怎样做呀?对了,你应该不要跟他去不健康的地方,你也要指导他不要去上网吧,抽烟,喝酒等对我们不健康的东西。
如果你的好朋友在14周岁到16周岁,还是16周岁以上,如果你发现他们有抢钱,偷钱等触犯法律的事,你要及时报警,不要跟他们一起做伤害我们的事情,因为法律无情。你在小学或是幼儿园时,发现你们班有人做小偷小摸的事,你要及时阻止他,如果他不及时改正错误,也不听你的劝告的话,大了必定酿成大祸。
比如,你放学回家,父母或是亲人都不在家,发现后面有人跟踪你,你应该怎么办呢?下面是一个很好的举例:一天,女孩娟娟放学回家,脖子上挂着钥匙往家里走去,父母都不在家。走到半路,娟娟发现有人跟踪她,她走到家门口,却不开门,在家门转来转去的,因为娟娟知道,只要她一开门,那个人就会进她家抢东西。忽然,娟娟看到对面的江大婶走出来,她拉住江大婶,并且小声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江大婶,江大婶叫娟娟开门,自己在旁边打110.当娟娟把门打开后,那个人急忙冲上前把娟娟反锁在房间里,然后就在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警察叔叔来的及时,把那个人捉住了。
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大家可要记牢了,自己一个人在家,可不能给陌生人开门哟。有些人为了钱,连自己的爷爷奶奶都杀了。所以你可不要小偷小摸,以免长大后酿成大祸。
上周四下午,我们学校请来了法院的工作人员上周四下午,我们学校请来了法院的工作人员,给我们讲了一些青少年犯罪的案例,我们听了大吃一惊。
一个个案件,让我们知道了那些和我们年龄差不多大的青青少年是怎样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我想,造成他们现在的样子,直接原因是法律知识过低,认为自己做的是不会触动法律,等到事情弄大了,才反应过来的时,已经太晚了,有很多青少年是一时冲动杀了人,如果当时静下心来想一想,杀了人会带来什么后果,也就不会弄的一番不可收拾。
犯了罪,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甚至把自己的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的生命是不可重复的。青春时节,朝气蓬勃,斗志昂扬,是充满激情与活力的美好时光。而有些人把着美好时光,全浪费在昏暗而没有自由的小黑屋里。
所以,我们要学习法律知识,明确法律知识,赋予的权利,学会依法保护我们的生命,不再作出伤害他人,伤害自己的事情。
在暑假来临之际,为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使其树立遵纪守法、安全第一的观念,提高广大师生的思想、道德素质。7月3日下午,凤矿中学召开了法制安全教育大会。大会特邀我矿保卫科科长张跃池参加。
张科长在会上做了题为《暑假期间学生如何遵纪守法》的发言。他通过一个个真实的事例,由浅入深,由表及里向广大师生讲述了什么是犯罪以及如何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等相关知识,教育学生要争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并希望广大学生能够在暑假中注意交通安全、游泳安全和用电安全,度过一个平安、快乐而有意义的假期。随后,该校校长还为张科长颁发了聘书,正式聘请张科长为学校法制校长。并要求全校师生要深刻领会本次法制安全教育大会的精神,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正处于青春期的我们,是最为叛逆的时期。我们总是十分厌恶父母的管教,凡事都喜欢自己拿决定,根本从未考虑过事情的后果。而也就是因为这样,从而导致因选错道路而使我们对未来的一切憧憬顷刻间化成了泡沫。针对这一事实,学校开展了法制教育报告会。
在会上,警察叔叔为我们列举了众多的案例,那些案例虽说人物和过程不同,但其结果几乎是极其相似的,差不多都是死亡或者进监狱。这些令人心酸的结果无一不牵动我的心。毕竟谁能保证这些人没有憧憬过、期盼过自己的未来?与此同时,也为我敲响了警钟,在以后的日子里,绝不能因一时的冲动而亲手葬送了自己美好的青春年华。
另外,警察叔叔还为我们提出了众多要求。比如,不可以进网吧、游戏厅,不可以看色情光碟、报刊,乘车时不可以将头伸出窗外等等。这些要求一一铭记在了我的心中,并且我相信,在以后的日子里一定会使我受益无穷。
警察叔叔还讲了好多好多……
就这样,时间在我们不经意的时刻间悄然离去。尽管报告会结束了,但其内容却永驻我的心田。
上一周,我们学校利用下午第一节课时间,给我们讲了一堂法制报告会。通过这次开会,我的感触很多。
可以说,我们每一个人在生活中都会与同学、朋友,以及社会上的人发生一些矛盾,也许都是一些小事。既然是一些小事,那我想我们应该能够和平能够处理,不需要动用武器,这样会毁了大家。在我的生活中出现过这样的事:一天,一个小组在班里值日,最后只剩下两个人还没有值完。一个男生只是在外面刚刚涮完墩布回来,不小心把水溅到了另一个男生的身上。那个男生随口就说了一句:“喂,你没长眼睛啊,往哪甩呢!”拿着墩布的男生还比较有诚意地说:“对不起,真是不好意思,我一定注意。”可另一个男生却得理不让人,“你一声对不起就完了,这衣服怎么办。”那个男生见情势不对,有点怒火了,这下,两个人便吵了起来,还动用上了扫把。被水溅到衣服的男生用扫把的后面把另一个男生的眼睛给弄伤了。仅仅一滴水的事,就引发出这么大的事,太不值了。
接下来,又通过学生们演的一个“抢钱事件”又揭示了如今社会的黑暗。三个男生管一个男生要钱,不给钱就得挨揍,这简直是天理何在呀!
我认为,一个人如果没钱,他不是最穷的;但如果他连一点宽容都没有的话,那就是真的穷了。
说到尊重,也与宽容紧紧相连。如果你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就应该做到自己该做的事,就应该学会去宽容别人,善待自己。这样才有资格接受别人的尊重,才有资格提“人。”
如果你可以做到宽容一小步,那么社会就会少一份伤害,警察叔叔就会多一些功夫去做别的事。
从今天起,就让我们来靠近宽容,创建和谐社会吧!
法制教育心得体会篇2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因而选错了道路,让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因此,为了增强我们青少年的学法、普法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学校举行了“法制教育专题报告会”。为我们作报告的是我校法制教育副校长纪荣利老师。
本次报告会的主题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场及时雨,它让我们清醒地看到自身的不足。很多案例的发生让我们为那些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大为惋惜,在惋惜之余,我们也认识到他们是法律无知者,在法律面前没有“敬畏”之心,只因一时冲动而铸成大错。
纪老师首先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案例:某高级技工学校的学生王某,利用网络传播犯罪方法,从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王某仅仅是一个在校学生,一个未成年人,却犯了罪。是什么原因让青少年犯罪的呢?纪老师给我们总结了一下,主要是因为不听家长、老师的教诲,法律意识淡薄,辨别是非、好坏的能力较弱,以至于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偷盗、吸毒、贩毒等,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我们知道了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我想,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总认为自己做的是小事,等酿成大错时后悔已经晚了。在这些案例中,有很多人是因为一时冲动才犯了罪。
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甚至十几年,更有甚者把自己的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这最美好的时间在那失去自由的地方度过,会对自己的人生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青少年犯罪,不仅毁了自己,而且会“连累”到自己的家人。家人把希望寄托在我们身上,我们这样做,岂不是辜负了他们?就算是为了家人,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荒唐事”来。所以,我们要预防违法犯罪。
预防违法犯罪,首先要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守法。我们青少年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其次,要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增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第三,在交友方面,更要增强判断力,谨慎交友,从而更好地发展自我。
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是一次发人深省的心灵教诲,为我们青少年上了很好的一课。我们应牢记其中的道理,努力学习,好好做人,让自己的生命之船在正确的航线上行驶。
在12月2日时,是我最刻苦铭心的日子。因为我们全校都在看法制教育,这些年轻的大哥哥们走上了这条犯罪的道路,不仅自己痛苦,父母痛苦,被害人的父母亲更痛苦。
在一个个叔叔们讲过话后,他们选了几名在监狱里表现最好的哥哥们。第一个来讲话的哥哥讲述了自己整个犯罪过程:20xx年11月2日,他的一个同学生日,他们一起去歌舞厅玩,不料有一个人无缘无故的跑过去打他们,可能是喝醉了吧,还破坏了他们的好心情,所以又跑过去打他,而他又打不过大哥哥们,便走了。还给大哥哥们留下了一句话:我跟你们没完。这天傍晚,大哥哥就带了几个人,买了刀,向那个人的住处跑去,进了门二话不说便捅了他。杀了人之后,他们几个人东躲西藏,日子过得不像日子。终于有一天,警察把他们几个捉拿归案。据我说知:大哥哥在犯罪前事一名三好学生,在班里是数一数二的。现在大哥哥却走上了这条路。现在我终于知道:学好真的很难,学坏一瞬间就可以。
我一定要做一个尊重法律的小公民。爱我们的国家,尊重我们的国家。
上一周,我们学校利用下午第一节课时间,给我们讲了一堂法制报告会。通过这次开会,我的感触很多。
可以说,我们每一个人在生活中都会与同学、朋友,以及社会上的人发生一些矛盾,也许都是一些小事。既然是一些小事,那我想我们应该能够和平能够处理,不需要动用武器,这样会毁了大家。在我的生活中出现过这样的事:一天,一个小组在班里值日,最后只剩下两个人还没有值完。一个男生只是在外面刚刚涮完墩布回来,不小心把水溅到了另一个男生的身上。那个男生随口就说了一句:"喂,你没长眼睛啊,往哪甩呢!"拿着墩布的男生还比较有诚意地说:"对不起,真是不好意思,我一定注意。"可另一个男生却得理不让人,"你一声对不起就完了,这衣服怎么办。"那个男生见情势不对,有点怒火了,这下,两个人便吵了起来,还动用上了扫把。被水溅到衣服的男生用扫把的后面把另一个男生的眼睛给弄伤了。仅仅一滴水的事,就引发出这么大的事,太不值了。
接下来,又通过学生们演的一个"抢钱事件"又揭示了如今社会的黑暗。三个男生管一个男生要钱,不给钱就得挨揍,这简直是天理何在呀!
我认为,一个人如果没钱,他不是最穷的;但如果他连一点宽容都没有的话,那就是真的穷了。
说到尊重,也与宽容紧紧相连。如果你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就应该做到自己该做的事,就应该学会去宽容别人,善待自己。这样才有资格接受别人的尊重,才有资格提"人。"
如果你可以做到宽容一小步,那么社会就会少一份伤害,警察叔叔就会多一些功夫去做别的事。
为一位中学生,应当对法制教育有更深一层的了解,预防生活中的各种诈骗和违法行为。为此,学校特地召开了一场法制教育的讲座,我深有体会,受益匪浅。
发言人是一名巧舌如簧的律师,从他精练简洁的话语中,我深刻地认识到:生活中处处有法律,通常是否触犯到法律,只是在于人的一念之间。相反,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也要懂得维护自我的自身安全,尽量让自我处于安全地带,尽可能减少外界对自我的伤害。学校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做到未雨绸缪,将法制教育深入每个学生的心中,以防不时之需,为每个人的生命及权益加强保障。
讲座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诈骗。我们切不可轻易相信别人,做什么事之前,必须要认真思量,正所谓:“三思而后行。”不要掉进陷阱里,被骗了还当局者迷。当然触犯法律的行为就更不能去做了,是损人不利己的。
就说一个真实的案例来警戒大家。
有一个人,在路边捡到了一个灰色胶袋装着的现金,由于,那个人一时起贪念想私吞这笔钱。可当他卷款而走时,一个中年男子出此刻他面前,狡黠的说:“捡到钱想私吞啊?”中年男子进一步逼他与其平分此等之财,否则报案,闹得硝烟四起。结果,两个人平分了这不义之财。俄而,报应随之一个诈骗团伙。另一个人也因拾到***私吞,非而来,拾物平分的中年男子被警方抓获,随之楸出法使用,也被控制。原先,那袋灰色胶袋里的***是那个诈骗团伙故意设计的,引人上钩受骗,假装路平分***人,并从他人身上获取财物。
一系列事件,让我们明白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能有私心、贪念,否则就会酿成一系列杯具。抵制诱惑,我们应当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和道德观,要知法遵法。
通过学习《教师法制教育读本》,我了解了各种相关法律知识,既增强了法规意识,更新教育观念,又在学生面前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提高自我反思、自主发展能力。还深刻地体会到师德决定了教师对学生的热爱和对事业的忠诚,决定了教师执着的追求和人格的高尚。高尚而富有魅力的师德就是一部教科书,就是一股强大的精神力量,对学生的影响是耳濡目染的、潜移默化的、受益终生的。
通过学习我知道了教师依法必须履行的义务:遵守纪律和职业懂得。道德,为人师表。依照《教育法》、《教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而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它是由法律规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履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法律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
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可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我们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成为导致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
因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适时出台,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方法》为法院及其他处理机关严格依法处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未成年学生和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依据。
总之,作为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我们,只有更好的学法,懂法,依法执教,才能更好的教育学生,才能培养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才能推动社会的进步。
上周四下午,我们学校请来了法院的工作人员上周四下午,我们学校请来了法院的工作人员,给我们讲了一些青少年犯罪的案例,我们听了大吃一惊。
一个个案件,让我们知道了那些和我们年龄差不多大的青青少年是怎样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我想,造成他们现在的样子,直接原因是法律知识过低,认为自己做的是不会触动法律,等到事情弄大了,才反应过来的时,已经太晚了,有很多青少年是一时冲动杀了人,如果当时静下心来想一想,杀了人会带来什么后果,也就不会弄的一番不可收拾。
犯了罪,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甚至把自己的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的生命是不可重复的。青春时节,朝气蓬勃,斗志昂扬,是充满激情与活力的美好时光。而有些人把着美好时光,全浪费在昏暗而没有自由的小黑屋里。
所以,我们要学习法律知识,明确法律知识,赋予的权利,学会依法保护我们的生命,不再作出伤害他人,伤害自己的事情。
《新义务教育法》颁布后,我校教师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对如何才能强化师德,树立教育新风,每一位教师都有了自己更深刻的体会。下面是我的认识和感受。
我觉得新《义务教育法》是教育春天的到来,它的颁布实施,让我们欣喜地看到义务教育真正做到了本位回归,不再隔着教育的“义务”二字雾里看花,为我国义务教育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模式、管理机制与制度支持。随着法律的贯彻,实施,我国义务教育必将在若干重要方面呈现出全新的面貌,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面更加明确,步伐会进一步加快。
新《义务教育法》将为中国社会主义事业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的基础。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
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的《义务教育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提高教育质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要提高教师质量。教师专业化的问题也正影响到学校的教育质量,开展好德、智、体、美、劳、心理等多方面行为素质评价,是实施素质教育一个有效途径。素质教育不是一种运动,也不是一阵风。素质教育的落实需要细致的工作,落实在每一个孩子在学校中的每一天,体现在学校各项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当中。每个人,每所学校都会得到真正的成长,而每个人,每个学校真正得到发展了,才是实实在在的素质教育目标实现。
当今的社会是法制的社会,人们常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学科渗透法制教育心得体会。广大青少年知法、懂法,是其健康成长的需要,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是进程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青少年健康成长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是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治本之策,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对广大青少年尤其是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战略目标的重要步骤。
如何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我就一学期来的工作,作以下总结:
一、使我充分认识到了学法用法的重要性。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要做到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必须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贯彻法律知识。当然,前提是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 只有这样,才能在学生中带好头。老师如果带不好这个头,自身法制观念不强,会直接影响到班级的管理水平和班风的形成。
二、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这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学法是前提,用法是目的。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使学生健康成长。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把遵守法律贯穿于班级管理的全过程,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同时,还要坚持依法解决问题。班里的学生出问题是正常的事情,一旦问题出现,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管理制度进行教育和处理,不搞“土政策”,使学生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到防微杜渐。
三、注意研究青少年犯罪的成因,预防我班学生出现违法犯罪现象。当我听到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每年以10%左右增加时,很是吃惊。因此,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尤为重要。
导致青少年犯罪率如此之高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他们正处于青春期年龄不成熟,他们的生理和心理正在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心理上充满着独立性、依赖性、自觉性、反抗性的矛盾,起伏比较大、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做事情欠缺考虑;而且他们的人生阅历浅,社会环境却又非常复杂,所以如果没有正确得法的引导,他们很容易走上歧途,甚至违法犯罪。
因此,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应该把有效遏制青少年犯罪,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作为自己教育的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大力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从而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奠定基础。
近年来我校为进一步增强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开展小学生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扩大普法工作的宣传效应,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启蒙为先
要让孩子自觉地学法、守法、用法,法律观念须先立。为此,我们结合当前小学生的年龄、心理及生活特点,先后举办了"让法与我们同行"、"让法扎根在我们心里"等法律启蒙教育讲座,通过生动形象的故事、身边的典型案例,启发引导孩子们了解法是什么、法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有什么重要关系等基本问题,从而帮助其建立法的公正观、善良观、秩序观等基本观念,并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不断实践,不断提高,不断升华,为下一步学习、运用具体的法律打下一个良好思想基础。
二、突出重点
法制教育要有针对性,才能收到实效。在获得苏州市德育先进学校的基础上,以争做合格小公民为抓手,我们在开展这项工作中注意抓好四个重点:一是以特殊家庭子女为重点教育对象。通过调查摸底,我们对特殊学生进行了分类统计,建立了特殊学生的档案。将部分行为习惯特殊家庭子女和其他有不良行为习惯的问题学生组成"阳光小队",成立帮教小组,制定帮教措施,在小队中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品德教育活动,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让这些孩子在参与活动过程中转变不健康思想倾向和不良行为习惯,同时通过家访等渠道,向这些孩子的家长进行法制宣传,为这些孩子创造一个良好成长环境。
二是以一年级和六年级为重点教育年段。针对一年级新生行为习惯差、容易成为校外被侵害对象等特点,我们重点抓行为习惯和安全常识教育,开设了《守护生命,人人有知》等专题法制讲座,让孩子一进校门就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懂得如何保护自己。针对六年级学生模仿能力强而辨别是非能力弱的特点,我们着重通过思想教育来帮助六年级学生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四是以双休日、节假日为重点宣传教育期。在这期间,我们重点抓好安全法制教育,让学生学习掌握好防火、防电、防暑、防盗、防灾等安全常识,同时与社区、德育基地联合举办消防演习、法制夏令营等与法律有关的教育活动,强化学生假期中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三、形式多样
要让法律的精神真正深入每个孩子的心灵,应力戒教育形式、教育方法的刻板化和被动性。为此,我们大胆实践,不断摸索,力求将“争做合格小公民”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开学初,我校组织学生重温了《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公民道德20字规范》《小学生守则》等多项规范制度。
再如,在开展交通法规教育宣传中,我们除采用出宣传板报外,还邀请交警中队的民警来校讲座,大队部利用国旗下讲话向全校师生进行教育,组织学生参观交通安全宣传画展览。组织学生开展“我做合格小公民主题”征文活动和主题班队活动观摩。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做到全校学生人人参与,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举办以防止家庭暴力为主题的模拟审判、参加“科学消费”演讲比赛、参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展览、不定期带法律宣传材料回家等多项活动,不仅增长了孩子们的法律知识,而且激发了孩子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当我还在小时候刚懂事时,爸爸妈妈就经常教我不要做坏事;当我和爸爸妈妈碰到警察时,他们就会吓唬我:“不要做坏事,否则会被警察抓起来。”那时,我不知道做坏事是什么概念,也不知道做坏事为什么会被警察抓。直到我上学时,我才明白父母对我说的话。这时,除了父母,我的老师也在不停地教育我:“不要做坏事,做坏事是犯法的。”那时,我明白了做坏事的严重性,却不知道什么叫“法”。
法律在我心中,法律在你心中,法律在我们大家心中。我渐渐长大,明白法就是法律,犯法便是触犯法律。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增加,阅历的丰富,我对做坏事和法律这两个概念理解得越来越透彻。我渐渐明白,做坏事并不是只给警察抓这么简单,做坏事还会给别人和自己带来严重的后果,害人害己,给别人做坏事,自己也将受到惩罚。
法律,这个熟悉的字眼,勾起了我的回忆。我记得,在我小学一本思想品德课本上就有过一幅关于法律的图画:其中一个人说道:“小孩子可以犯法,犯了法也不会被抓。”另一个人就反驳道:“小孩不能犯法,虽然不会被抓,但会进行其他教育。”这幅图画令我思绪万千,我不由得想起我的一个同学说的话:“小孩子可以做坏事,做了坏事也不会干什么。”现在回想起来,那个同学竟然说出那种话,这真是让我后怕无穷。所以,我们要做到法律在我们心中。要时时心中有法,知法不犯法,这样才不会走上犯罪道路,为我们的人生提供保障。
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便是我们成为方圆的规矩,希望大家都遵守法律,不要知法犯法,铸就美丽人生。
最近,我再次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法律法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学习了《新时期师德修养》,学习了在第23个教师节里发表的热情洋溢的讲话。通过学习,我对教师师德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它颁布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然而事实上,现在的教育还是应试教育,素质教育只是虚有其名,事实上的应试教育迫使很多老师只注重对学生传授文化知识,忽略了学生思想品德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的培养,直接导致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大幅度下降,现在学生中的优良品德越来越少,不良行为越来越多。因此,教育法的贯彻实施,首先得各级领导转变教育观念,切实改变评价教师的方法。
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这本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好事,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让广大教师苦不堪言,简直可以说是劳民伤财!九年义务教育到底怎么搞,全国其他地方有些什么先进经验,各级领导应该好好思考一下,不要光是瞎指挥。九年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要靠法律,但现在的情况是有法不依或者说依不成,对那些违反九年义务教育法的人和事不能给予及时处理,导致学校各项工作处于被动,给学校领导和教师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学校教师的职责应该是教书育人,但现在教师们不能把全副精力用在教书育人上,要用很多时间搞普九档案,要用很多时间去做辍学生工作,还要用很多时间去写一些形式主义的东西。现在的学生是爷爷,老师不敢打、不敢骂,甚至重话有的时候都不敢说,你对他严格要求,它就是不买账,动不动就是不上学了,学生一回家还得教师三番五次地去请回学校,这是什么事?发生辍学情况,有的是家长在里边推波助澜,纵容学生辍学,国家为什么不采取一些强硬的措施,让所有学生不愿辍学、不敢辍学呢?
很多教育法律法规里边都提到:营业性歌舞厅和网吧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这些规定有什么用?特别是网吧,现在就靠未成年人赚钱。各级主管部门虽说不定期地检查,但是检查过后网吧管理人员依然我行我素,很多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由此产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何时止?
要想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必须知道国家和人民对教师的要求是什么,什么样的行为是合乎教师行为规范的,哪些是违法的,教育的目标是什么,教师应该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教师应享受什么样的待遇,教师进修培训受不受法律保护,法规对学校和家长有什么规定等。
只有知法,才能守法。通过学习,我更加坚定我的研究和学习理念,作为一名教师要想做好传道、授业、解惑的工作,必须不断学习,不断和专家名师交流,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改进教学教法,始终站在教育改革的最前沿,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大脑,用最先进的教学手段,给学生传授最新的知识和方法,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
在教育的过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用真心去关爱他们,发现学生的优点,发展学生的长处,使他们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温暖,享受到学习的快乐和满足,过一种幸福的学习生活。决不能像以前那样,但从学习出发去评价学生,对学习成绩好的学生关爱备至,对学习差的孩子漠不关心,甚至冷嘲热讽,谩骂打击。因为我们教育的目的是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都能成为社会做所需的多层次人才,让学生享受公平的教育资源,而不是仅为了那几个优秀生。应该把教育办成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场所,而不是淘汰人才的地方!
对孩子的教育一定要注意方式,讲究方法。如果方法不当,就可能起不到作用,甚至收到相反的效果。尤其是不能歧视差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包括行动上的歧视和心灵上的歧视,比如在教学实践中,不批改差生的作业,或者根据成绩和表现排座位等都属于行动上的歧视;而对差生不管不问,态度冷漠,则是一种心灵上的歧视。体罚实际上也有两种,一种是身体上的惩罚,如罚站、抄多少遍知识点等;还有一种是心灵上惩罚,也叫心罚,就比如语言上的讽刺和打击,对学生的冷漠等。研究发现,心罚比体罚对学生的伤害更大,往往会摧毁它们的意志力,使他们对自己丧失信心、失去斗志,丢掉了拼搏进取的勇气,这是非常可怕的!
在教师的权利中,教师享有带薪学习进修的权利。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领导能领会法律的精神,通情达理,可还有一些学校的领导却利用手中的权力阻碍教师外出进修,甚至有极个别地方出现了扣除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的情况。还有一部分教师没认真学习和领会教师法,不知道自己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只知道努力付出,不知道自己还享有不断改善自己知识结构的权利。
作为教师一定要始终牢记“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的教师座右铭,一方面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不断通过教学反思,促进自己专业发展;另一方面要不断按照教师行为规范和教育法对教师语言和行为的要求,加强自身的修养,规范自己的言行,使自己成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成为一个让学生尊重的教育者。
班级就是教师的实验室,课堂和学生就是自己的研究对象,课堂和学生在教学中的问题就是自己的教研课题!我们教育工作者,不能脱离自己的实验室,不能脱离一线教学!因为这就像科学家离开了自己心爱的实验室!将军离开了自己的战场!还能有什么作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