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措施有哪些?

  为了贯彻“积极预防,从严管理,服务生产,保障安全”的方针,有效预防涉爆案件及涉爆安全事故发生,那么,我们该对民用爆破物品怎么管理呢?有什么安全措施?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一些相关知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措施:

  一、安全管理

  1、健全管理机构

  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作为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抓紧抓好,成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领导组,由安全矿长专门分管此项工作,民爆物品负责人日常主要工作就是抓好民爆物品管理,在业务上接受上级机关的指导,及时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工作。对上级检查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在限期内处理,确保我公司民爆物品管理工作扎实、有效。

  2、完善规章制度

  根据“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及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要认真完善和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从购买、储存、领用审批程序,到运送、使用、清退都必须制定一整套完善的制度和操作规范并严格执行,堵塞漏洞。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及涉爆人员必须明确安全责任制,开展群防群治,强化群众对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监督作用,构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3、教育培训和宣传

  公司在加强涉爆人员教育培训的同时,利用班前会、安全例会、日常学习及标语、板报等各种形式,加大对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宣传力度,提高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全体员工真正认识到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营造安定的发展环境。

  4、严格执行奖罚规定

  在完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加大对矿属涉爆单位及人员的监督检查力度,分管领导及安全部门要加强对民爆物品存储、领退、运送、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督,从严审批,认真监管,及时查堵漏洞,奖优罚劣,对违规违纪行为采取严厉的惩治手段,确保万无一失。

  二、安全储存措施

  1、民爆物品入库时,必须照单认真核对数量、品种,与运输单位交接手续齐全,妥善交接、保管。

  2、民爆物品入库后,及时进帐。

  3、正确使用上级配发的电子信息系统。

  4、库区值班人员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按上级要求配足,并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

  5、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库区,严格执行出入库区登记制度。

  6、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查对核实,及时上报。

  7、库内温度、湿度保持在合理状态,保证在规定的储存期内物品不发生受潮、变质。

  8、不同品种、不同厂家的民爆物品不准混发使用。

  9、火工品领用单据必须经分管领导和值班领导按实际签发。

  10、专职人员领退,其它非专职人员拒付。

  11、做好库区雨季防洪防汛工作,需要完善的工作必须在雨季来临前完成。

  12、对民爆物品管理实行不定期检查,并积极配合机关执法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予以消除。

  三、安全运送措施

  1、库区至井口运送必须是专车、专人押运,非专职人员严禁接触火工品和乘坐运送车辆。

  2、押运人员不少于上级规定的人数。

  3、炸药、***严禁混装混运。

  4、运输车必须按规定路线行走,中途不得停留。

  5、运送车辆配备专用箱,车辆设遮挡篷、绝缘垫层、悬挂接地装置等。

  6、雷雨季节避开雷雨时间,严防雷电引发灾害事故。

  四、防火防爆措施

  1、库区严禁烟火。

  2、取消明火做饭、取暖、明电照明。

  3、各种警示标志齐全、醒目。

  4、配备足够的、符合使用要求的消防器材,并且能熟练操作,经常检查。

  5、防雷装置齐全可靠并定期检测,确保其对地电阻符合安全要求。

  6、内外通讯畅通。

  7、不间断地进行库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库区周边禁止放易燃物,及时清除周围杂草,保持足够的防火隔离带。

  9、退下的包装纸、箱及时处理。

  五、防盗抢及流失措施

  1、库区严格按照上级规定人数配足合格的看库员,并坚持24小时时值班、巡查,并配备警棒、木棒、头盔、照明灯具,加强自身安全,并熟记上报电话号码,万一遇突发事件,及时上报。

  2、大门常关,除公务人员出入登记外、其它人员禁止入内。库区周边发现可疑人员长时间逗留要严密加以监视,首先及时报矿领导、部门以及保卫科。其次利用警棒、猎犬与可凝人员周旋拖延时间确保自身安全,等待救援人员共同制止。

  3、加强监控、通讯、防盗设施管理,确保通讯畅通,监控运行正常,发挥其实时监控功能,真正把人防、机防、物防、犬防有机结合,确保火工库安全。

  4、配足看库犬,协助看守员加强防范,严防盗抢案件发生。

  5、运送车辆保持2人以上押运,车辆不在中途停车,直达目的地。

  6、专人负责放炮地点装药放炮,现场领导监督其使用情况,剩余民爆清点后出坑登记,并立即退回库房。

  7、使用专用箱具上锁分存,钥匙要妥善保存,钥匙丢失后,专用箱及时交回大库封存,箱子报废。

  8、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人员清点登记制度。

  六、安全使用措施

  1、不同厂家、不同性质的火工品不得混杂使用。

  2、变质炸药不准使用,应及时与部门联系处理。

  3、炸药***分装、分运、加锁保管,在井下的存放地点相距50米以上,且要避开潮湿、带电、支护不完好、交通要道、人员集中等地点。

  4、按实际打好炮眼,现场制做炸药,并在现场领导的监管下,逐个装入炮眼封口。

  5、专职持证放炮员负责装药放炮。

  6、放炮作用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等制度。

  7、严格执行“放炮十不准”规定,确认工作面具备安全放炮条件时,方可依命令放炮。

  8、出现瞎炮时,必须现场按“规程”要求处理,并设法找到拒爆***,及时升井交回,妥善处理。

  9、躲炮距离必须按上级规定的安全距离执行,警戒线必须封锁所有通往放炮地点的路口,拉线牌设人警戒。

  10、井下不准用车辆或输送机运送火工品。

  11、工作面有隐患,在未彻底处理之前,严禁违章冒险、强行放炮。

  12、放炮必须使用发爆器。

  13、贯通巷放炮,剩余20米时,启动执行“贯通安全措施”。

  14、井筒施工,人员在放炮前必须全部撤到井上安全地点。

  15、母线、脚线在联线前,必须保持短接状态,防止接触带电体引起爆破事故。

  16、安管人员对井下爆破作业实行重点监管,对放炮作业实施全程监督。

  17、发挥职工的监督作用,对违规行为实行举报制度,矿上在接到举报后必须立即调差核实,情况确实及时给予相关人员严厉处罚,处罚办法包括批评、罚款、停止、开除等,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机关处理。

  好了今天小编的介绍就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你喜欢记得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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