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防支队嘉奖令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xx年,市消防支队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忠实践行“三句话”总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团结拼搏,创新进取,无私奉献,积极提升部队战斗力,不断提高执法服务质量,全面清剿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城市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升,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突出贡献。全市全年火灾形势始终保持高度平稳,未发生亡人火灾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部队被公安部消防局评为“全国安全工作先进支队”,被省消防总队评为“xx年先进支队”。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市消防支队予以通令嘉奖。
希望市消防支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市消防支队为榜样,团结拼搏,努力工作,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构筑“四个之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z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规定,为做好禁火工作,特发布本令。
一、禁火时间:从每年9月1日起至次年4月30日止。
二、禁火区域:全县行政区域内所辖林区。
三、禁火内容:
1.严禁丢烟头火种、烧马蜂窝、野外烧火取暖、野炊、点火把照明、小孩***;严禁烧山边田墈、土墈;严禁烧稻草、草皮、土灰;严禁烧木炭。
2.清明节扫墓期间,禁止烧坟山。野外烧香、烧纸、烧蜡烛、燃放鞭炮时,必须有坟主责任人看守,做到人离火灭。
3.未经批准严禁进行炼山造林等生产性用火。
4.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严禁在禁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
四、凡违反本令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等部门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以罚款或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
二〇一一年**月**日
公司嘉奖令
经公司研究决定,特拨专款对步行街试业前及国庆期间物业公司全体在职员工之辛勤付出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以一名正式普通级别员工为发放基数,每人奖励200元,再按照各人任职级别、入职时间,公司特殊时期出勤率分别乘以相关系数予以奖励。
1.级别
部门正职 基数×250%
部门副职 基数×200%
领班级 基数×150%
普通正式员工 基数×100%
2.入职时间
正式员工(已过试用期) 基数×职级系数×特殊时期出勤率×100%
试用期员工(10月1日前) 基数×职级系数×80%×特殊时期出勤率×100%
10月1日后入职 不发放
9月20日~10月1日入职 基数×职级系数×40%
3.特殊时期出勤率
9月20日~10月7日全勤 基数×职级系数×100%
未全勤 基数×职级系数×60%
通过上述奖励,希各员工齐心协力,再接再励,为营造美好步行街多作贡献!
东莞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总 经 办
二〇〇三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