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中有命令,但你知道命令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xx年公文命令的格式,欢迎大家参考!
20xx年公文命令的格式
1、公布令的格式
2、行政令的格式
3、通令的格式
4、指令的格式
命令通常由三部分构成:
(1)命令的标题
直接标明什么命令(令);也可在命令(令)的前面标明发布命令(令)的机关名称或领导人的职务。
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加“命令”或“令”字组成,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0 mm,推荐使用红色小标宋体字。
(2)命令的正文
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居中编排令号,令号下空二行编排正文。
命令的正文多由“原因”和“使命指挥”构成。前者说明为什么要发布该项命令,后者要说明命令所属机关必须遵照执行的事项,生效与执行的时限。
(3)命令的签署
标示签发此项命令的机关或法定作者,签发的日期,并盖上印章。
命令的撰写,要求文字非常简明扼要,篇幅简短,主要传达领导机关的决定,不必作具体意义的阐发。行文结构要严谨,文句要精炼准确,语气要坚决肯定,不能使用商量或模棱两可的口吻。
签发人职务、签名章和成文日期的编排见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xx)7.3.5.3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
公文命令范文一
我校高20xx届1班黄、6班姚两位同学在成都七中东方闻道网校20xx—20xx学年度上期期末考试中分别取得全网校文科总分第六名和理科总分第四十六名的优异成绩,获得网校颁发的荣誉证书。
为此,学校对两位同学所取得的成绩给予通报表扬,希望全校同学向他们学习,刻苦钻研,勤奋学习,能够在新学期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自贡市旭川中学
20xx年x月6日
公文命令范文二
入冬以来,持续干旱,加之春节将至,林区农事生产用火频繁,旅游踏青人员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增大,森林防火形势极度严峻。为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特发布封山防火戒严令如下:
一、全县所有林区、少华山景区和距沿山边缘100米以内及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地段为森林防火戒严区。
二、自此令发布之日起至x4年5月31日期间,四、五级高森林火险时段为全县森林防火戒严期。
三、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各镇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在林区所有路口设置森林防火检查哨卡,实行封山防火,对进山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森林防火戒严区,严禁户外活动者及外来人员进山入林。违者,检查人员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戒严区严禁烧纸、点蜡、燃放鞭炮;严禁吸烟、烧火取暖、烧地边草。违者,依法严惩。生产性用火必须按规定办理申报手续,经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并在防火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否则,由此引发森林火灾,后果由用火单位或个人自负。
五、各镇、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法规宣传,采取各种宣传形式,使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重点时段对重点区段,要落实专人,反复巡查,死看硬守。少华山景区管理局、金堆城钼业公司和林区厂矿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林区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对辖区所有精神病人及未成年人都要落实监护责任人,严防被监护人上山用火、***,防止引发森林火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深入防火责任区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及时排除火灾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六、戒严期内,各镇、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各级扑火队伍要进入战备状态,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及物资准备。一旦接到火情预警,要快速反应,迅速组织扑救,确保消灭在初发阶段。在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要统一指挥,采用科学、安全、有效的扑火方法,防止伤亡事故发生。严禁动员中小学生、老年人、孕妇、儿童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七、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肇事者。公安、林业等有关部门对于森林火灾案件,要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法律及时进行处理,从重处罚,并责令当事人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凡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发生森林火灾的,要依照《华县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县长: 朱
x4年1月7日
公文命令范文三
**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戒严令
第1号
当前,全县已进入森林高火险时段,森林防火形势极其严峻。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和《广东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颁布森林防火戒严令如下:
一、戒严时间:从20xx年3月20日起至4月10日止。
二、戒严范围:全县所有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
三、戒严期间,戒严范围禁止以下用火行为:
1、未经许可不准携带火种进入林区;
2、清明祭祀活动时不准点蜡烛、燃香、烧纸钱等迷信用品;
3、不准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
4、农事活动时不准烧灰积肥、炼山、烧田埂草等;
5、不准吸烟及点火取暖、照明、野炊等;
6、不准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四、全县护林员和森林、林地、林木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在其管护或经营范围内负有森林防火责任。要加强巡查管护,采取有效防火措施,一旦发现野外用火,要及时制止并举报;发现森林火灾,应立即报告。
五、各镇要立即成立森林防火巡查队,加强野外火源巡查,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特别要做好重点林区、风景区的火源管控;对辖区内的痴呆、聋哑、精神病等人员要指定专人监管。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加大森林火灾的防控力度,加强巡逻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并负责组织森林火灾的扑救。
六、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部门的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义务。凡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七、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有线电视、电台、广播、报刊及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媒体及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使森林防火戒严令家喻户晓。
八、凡违反本戒严令者,由森林公安机关或当地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森林火情举报电话: 12119; 0660-55281
**县人民政府
20xx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