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教师必须遵守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根据承担的教学任务做好实验准备工作,确保正常的实验教学秩序。
二、实验前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组织学生学习《学生实验守则》等实验室规章制度。
三、认真备课,编写教案,并有详细的预做记录。对于本学年首次开设的实验或间隔时间较长没有把握的实验,实验教学人员必须试做。对于首次上岗的实验教师,应通过试讲后方能上岗。
四、实验前应要求学生预习,对没有预习的的学生,不允许其进行实验操作。
五、在教学过程中应严格认真,从严执教,引导学生建立“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学风。指导实验要勤于巡回、耐心细致,有问必答。
六、认真填写实验室工作日志。认真批改学生实验报告,评定并记录实验成绩。
七、自觉保持好实验室环境的整洁。实验结束后,要督促指导学生搞好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并负责所在场所的水、电、门窗、通风橱等的安全工作。
八、保护好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实验教学工作中的失职失误,实验教师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负责实验教师教学情况档案的建设,及时总结实验教学情况,适时更新实验项目,促进教学改革。
一、深入钻研教学内容,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认真备课,积极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在教学过程中从严执教,指导学生操作实验,要关心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三、积极参加实验室的教学研究及其他各项活动。
四、新教师上岗前要熟悉本实验室所开实验,写出实验报告。经过四-六周的培训,掌握每个实验基本要求、辅导注意事项、参考数据、评分标准。能较熟练指导学生后方可独立上课。
五、教师实验课前,提前10分钟进入实验室;不得无故迟到。
六、课堂上不能看与实验内容无关的书籍、报刊。不能擅自离岗。
七、课后检查仪器情况、擦拭干净、摆放整齐。实验室打扫干净、关好门窗、切断电源、认真写好实验纪录。
八、不定期抽查教学情况、仪器使用、学生记录情况等。
九、每月组织一次教学讨论会,期末教师要做总结,交流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
二、熟悉本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对演示实验、学生实验以及探究性实验的基本要求。
三、要认真保管专用教室的全部教学设施、设备,健全帐目,建立健全教学活动(实验)档案,认真做好专用教室的各项管理记录。
四、要做好教学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持教学设施、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五、按照教学大纲和教材规定的实验内容,根据任课教师填写的《教学活动(实验)登记表》及时做好教学活动(实验)准备工作。协助、配合任课教师完成各类教学活动(实验)。
六、熟悉《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管理系统》的使用,按要求及时、准确的录入主管专用教室的教学设施、设备的数据,将数据(或报表)按时上传、报送主管部门。
七、严格执行、认真遵守专用教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八、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防火、防中毒、防盗、防触电等意外事故)措施,切实加强危险品的管理,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
九、要不断总结开展教学活动(实验)的经验,积极开展教学活动(实验)研究和教学设备研制,不断改进管理办法、探索新的管理模式,使专用教室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十、工作调动时,必须按照规定认真做好交接工作。经清查、盘点、对帐,帐卡(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后,交接双方手续办理清楚,方可调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