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管理企业日常财务会计工作;
2.指导制定企业财务管理政策及工作程序,负责经济合同的制定与执行;
3.管理现金流量,管理贷款、货币兑换及监督信用部,负责管理会计事务、出纳、收人核算业务等;
4.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控制成本、定价和现金流量,并控制财务预算支出;
5.建立会计系统,进行内部控制,定期检查财务工作;
6.监督编制预算表、现金流量报告;
7.提议薪金工资率的增减及财务部人员的编制;
8.负责与各个部门进行业务沟通;
9.制定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建立各种物资、资金管理制度;
10.审批财务收支,审阅财务专题报告和会计报表,对重大的财务收支计划、经济合同进行会签;
11.对所属员工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1.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建工集团有关财务、会计、税收、金融、国有资产管理、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等法规和制度。
2. 贯彻和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3. 组织拟订、实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利润分配、收益收缴以及(资产经营责任书)租赁经营合同中涉及资产、效益、收益分配的方案及措施。
4. 负责公司财务管理、成本管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以及会计监督检查、指导各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纠正违规,堵塞漏洞。
5. 编制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确保按时发放工资和正常的经营活动开支。
6. 进行成本费用的计划、控制、分析和考核,制定降低消耗、降低成本费用的措施,提高经济效益。
7. 抓好工程结算及工程款追收工作。工程款收取应达到当年应收款的90%以上。切实做好被拖欠工程款回收工作,力争被拖欠款每年减少20%。
8. 指导项目经理或施工队长建立项目承包的成本台帐,监督检查超额奖的发放。
9. 参与公司经济合同的审查,协助完善经济合同条款,协助调解各种经济合同纠纷和诉讼案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严格维护财经纪律,保证完成各项上交任务。
2.参与制定公司的生产经营方针和策略,参与制定公司的发展规划,参与讨论审批年度综合计划。
3.参与制定公司的经济责任制,负责组织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经济核算办法,及财务会计制度。
4.负责组织审查重要的经济合同。
5.负责组织产品价格的制定和审报工作。
6.组织公司开展财务成果预测,参与公司重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以便为公司提供可靠的资料和可行性建议。
7.审查和签署公司的财务成本计划,银行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
8.组织开展公司的全面经济核算和定期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议。
9.与总工程师、总经济师配合,组织推广现代管理方法,提高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10.指导制定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规划,组织财会人员的考核,研究财会人员的使用,维护财会人员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