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和行政负责人,对外代表学校行政行使法人职权,对内受政府委托全面负责学校工作。
2、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按教育规律办学,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3、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领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台。把德育放在首位,以教学为中心。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系统,积极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和教研活动,建立良好校纪校风。
5、管理学校人事工作,建立和健全教职工岗位责任制和有关规章制度,使学校管理制度化、科学化。做好教职员工的聘用、考核、奖惩、晋升和培训工作。
6、管好用好学校经费,审批学校财务开支,建设好学生劳动教育基地,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的集体福利。
7、主持校长办公会议、行政例会和教职工大会,领导和定期检查各处室的工作。
8、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学校行政工作,自学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一、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实施素质教育,积极发展办学特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领导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规划(计划)完成的情况。
三、根据学校规模、编制标准、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设置学校管理的组织机构,聘任中层行政干部,聘任教职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
四、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坚持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文化育人的工作方针,会同党支部、团委或少先大队建设精干得力的德育工作队伍,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
五、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中心,积极实施新课程,创造性地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高质量开发校本课程。按照国家和省统一编制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遵循教学规律组织教学,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系统,深化教学改革,抓好教学常规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六、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劳技等教育工作。贯彻国家《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保证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劳技等教育工作生动活泼、卓有成效地开展。
七、领导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注重名师和青年教师的培养,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进修培训,使之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营造“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八、领导总务后勤工作。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办学原则,坚持总务后勤工作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关心师生生活,保护师生健康。严格财务管理和校产校具管理,搞好校园建设,做到“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抓好勤工俭学工作,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福利待遇。
九、坚持民主管理,依法治校。学校的重要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委建议,听取教代会的意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十、努力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代表学校协调、处理公共关系。
一、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积极推行素质教育,依法治校,主持全校行政工作。
二、办学思想明确,组织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目标和计划,并督促检查规划和计划的执行,定期作出工作总结,提出改进学校工作的措施和意见。
三、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全校教师的聘用、选拔和培训等人事管理工作。
四、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教科研、德育、总务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群团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
五、领导勤工俭学工作,增收节支,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
六、保障教代会和工会正确行使职权。
七、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工作条件。
八、审定学校招生计划;签署有关学校文件、签定与学校有关的协议、合同;签发毕业证书;代表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请示和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