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岗位说明书(通用4篇)
一、严格执行国家、地方、企业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程,负责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意识的宣传和培训。
二、参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的制定和管理方案的编制。
三、参与本项目危险因素的识别、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参与本项目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管理策划。
四、负责对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运行和活动进行控制、推进、检查,以及不合格项的整改;监督检查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执行情况。
五、负责对本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收集及环保意识的宣传和培训。
六、参加本项目编制的年、季、月生产计划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加生产会议、安全技术交底。
七、协助做好工伤职业病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按事故报告规定填报职工伤亡事故月报报表。
八、负责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和响应,负责编制事故紧急预案及预案的演练。
九、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内外沟通与协调。
十、负责项目人员体检、保险等事项的跟踪管理。
1、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抓好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2、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协助制定并督促执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参与有关施工安全组织设计和各种施工机械的安装、使用验收,监督和指导电器线路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4、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发现重大隐患时,当安全与进度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有权暂停作业,撤出人员,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5、在施工现场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应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事故情况,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按“四不放过”原则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作业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和发证工作。
1、严格遵照国家和颁发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以及劳动保护规定办事。
2、对本工地安全生产员有监督保障责任,并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和规定。
3、负责对职工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教育,做好公司、工地、班组(或工种)三级教育,记录和登记签证工作。
4、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有关安全生产部分,并提出合理意见。
5、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有权责令停止使用。
6、每天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指出和帮助解决,故隐患,及时反映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改进措施。负责向资料员提供安全资料。
7、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以及不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的班组、职工、有权责令改正或停工整改,对屡教不改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处以罚款。
8、对项目中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状况及时或定期向项目经理汇报。
9、负责对公司中,项目部安全管理和场容场貌管理制度的逐项落实,实施。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安全、环境法规和其他要求,行使项目安全、环境监督管理职能。
2、负责识别与评价本项目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编制环境和安全应急预案;参与安全专项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环境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包括项目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3、组织项目部安全、环境教育培训工作。
4、安全技术和环保措施交底。
5、编制项目环境和安全投入预算,配备、验收环境、安全设备,建立台账。
6、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
7、做好项目特殊作业人员的验证、登记管理工作。
8、项目安全、环境日常监测检查。
9、负责对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处置。
10、按时上报项目各类统计报表;按上级有关要求收集、整理各项安全管理资料。
11、参加项目安全、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