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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景和王向远两人之间的争论,不仅仅源于对“教材”这一概念的内涵在理解上的差异,更重要的是,他们两人的争论部分地暴露了长期以来我们在教材观上存在的某种误区。事实上,我们忘记了一个基本的常识:教材这一概念可以进行广义与狭义的理解。就广义而言,天地万物,莫不可以成为教材,岂独文字著作然?!就狭义而言,教材仅指专门学科的课程内容表述。据《现代汉语词典》,与“教材”这个词相关的词条及解释如下:1.教本:教科书。2.教材:有关讲授内容的材料,如书籍、讲义、图片等。3.教程:专门学科的课程(多用做书名)。4.教科书:专门编写的为学生上课和复习用的书。在这四个相关词条中,第二个词条“教材”的释义比较通行和常见,这显然就是一种狭义教材观的集中体现。除了区分广义教材观与狭义教材观之外,我们还应该区分静止的教材观与动态的教材观。无论是从理论上考量,还是从实践来检验,这种区分都有着重大的意义。持静止教材观的人认为,“教材只是归纳已有的成果,不必有自己的学术创见”。静止教材观论者之所以有上述看法,是因为他们想当然地认定,教材中表述的知识都是业已公认的、定型化的。进而言之,某门学科的教材就等于该学科的全部知识。由于受这种教材观的支配与指导,我国的教育界和学术界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出现了严重的“本本主义”和“教科书主义”,在有些学科领域,甚至出现了一部教材沿用数十年的“怪现状”。加上受“苏联模式”的影响,教育主管机构习惯以行政命令指导全国的教材编写工作,致使从小学到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都出现了“万人一书”、“千校一书”的“大一统”局面。在这种局面下,便难免出现一本教材在课堂里使用“十几年”甚或“几十年”的情况。相应地,该学科任课老师的讲义也表现出“十几年”甚或“几十年”如一日的“超稳定性”。在这样的统编教材和超稳定性讲义的“征服”下,教师成为宣讲教材的“机器”,学生也相应地沦为学教材的“机器”,致使他们在知识结构、思维方式、答题思路、表述方式等诸多方面表现出惊人的趋同或“雷同”现象。若深究起来,以前频频为各方批评和质疑的“填鸭”式教学也与这种教材格局难脱干系。不仅如此,在静态教材观指引下的传统教材格局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高分低能”学生的成批出炉。以学生和教师为主体的活生生的教育活动,却变成了围绕“一言九鼎”的教材打转转的无聊游戏。动态的教材观则认为,一本教材不仅可以总结某学科的既有知识,梳理其历史发展脉络,阐发该学科的理论体系,也可以对该学科的既有概念、范畴、命题,甚至该学科理论体系本身提出质疑和批评。持动态教材观的人认为,不应该人为地给学科划定禁区,而应该在各个学科领域鼓励和倡导反思、质疑、批评、探索的精神,使学科处于一种良性的发展态势之中。动态教材观不仅义无反顾地把“既有”、“现成”和“公认”的纳入自己的怀抱,而且对“新课题”、“新问题”、“新方法”保持一种信心满怀的包容与理解的姿态。如果这种教材观能够赢得更广泛的认同,我们就有希望读到或使用到越来越多富有创新精神和探索勇气的教材。当然,这并不是说一创新就有好教材,一探索就能给学科带来新的发现和新的进步,但是创新精神和探索精神本身是值得予以积极提倡和大力肯定的。基于以上理由,笔者主张引入广义的教材观与狭义的教材观,以及动态的教材观与静止的教材观这种区分,对当下中国比较文学教材建设予以总结和回顾,对未来中国比较文学教材建设予以展望和指引。
从比较文学学科基本特点来看,比较文学的教材应该保持其应有的动态、开放态势。这种选择,不仅符合中国比较文学当下的发展实际,而且也内在地契合着比较文学学科开放性和动态生成性的基本特点。从长远来看,今后的比较文学教材建设恐怕会越来越多地以个人专著的形式问世。但是,这种趋势决不意味着中国比较文学学科理论建设的全部工作,也不意味着未来比较文学教材建设的唯一模式。经过适度调整后的“静止教材观”也有其合理存在的空间。从国际视野来考察,比较文学最初的学科体系、学科规范都源自国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比较文学教材建设和学科理论建设的重要内容就是尽可能详尽而深入地介绍、评述国外比较文学的已有成果,它的流派、范畴、概念,它的学者、著作,它的发展演变历程等等。对于一部比较文学的教材而言,如果能够准确、翔实地介绍比较文学学科领域内当前的、历史上的、大家公认的东西,也就是本学科既有的学术成果,这就已经大体合格了。这种绍介、引进的工作本身对于拓展我们的学术视野,对于援引外来的学术资源,正是以跨文化为旨趣的比较文学的题中应有之义。比较文学学科基本理论的建设和比较文学教材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势必要经历一个从借鉴、吸收、模仿到自我创新的发展演变历程。随着时间进程而推进的比较文学发展历程,从根本上说是建立在一代又一代学者的探索和多人成果积累基础之上的,每一个严肃、认真的学者脚踏实地的努力都弥足珍贵。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离不开对自身传统的继承;我们应该对所谓“创新”、“原创”()之类看似激进实则可能偏离学术发展规律的主张保持谨慎的态度。当前,摆在中国比较文学界面前的任务,似乎不在于理论体系的创新,也不在于为了吸引眼球的标新立异,而毋宁是针对一些具体的问题领域,如翻译文学研究、海外华文文学研究、中外文学关系研究、东方比较文学研究、文学的民族性与世界性、可比性、影响与创新之关系,等等,并结合具体的文学现象展开深入的、富有成效的探讨,在已经取得不俗成绩的基础上②,为世界比较文学做出我们更大的贡献。
还有一个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就是教材的实际应用价值问题。从上述考量出发,目前应该更加慎重地考虑比较文学教材的分层问题。实际上,在教材的分级与分层上,有学者已经开始了有益的尝试,如陈惇和刘象愚两先生除了合著那本影响深广的《比较文学概论》外,还主编过专供中小学教师培训进修使用的《比较文学》①,从容量到深度都比通行的比较文学教材有了很大的浓缩,有助于在中小学普及比较文学。②张弘的《比较文学的理论与实践》也是为了适应其所在单位的网上教学,根据其讲义修订而成的一部以网络大学学员为教学对象的配套教材。除了这种针对不同教学形式和不同培养对象而问世的教材之外,笔者认为还可以在同一个层次的教学实践中采用不同层次、不同水平的教材。不容否认,作为教学主体的一部分,学生在综合素质、自学能力、学习的热情和兴趣、研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等方面表现出较为明显的个体差异,我们应该根据受教育对象的差异等因素而“因材施教”,根据不同的教学对象选用不同水平的教材。正因为有上述不平衡现象的存在,我们更加有必要大力倡导多样化的教材观,允许教师和学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判断做出自己的选择,允许每一种教材鲜明地凸显自己的独立性,而不要太过担心所谓的无序与混乱。有人可能会指责这样的主张太过宽容,但是,我们所期待的这种宽容并不等于没有观点、倾向和原则,更不等于否认原创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大致说来,不外乎如下两个方面:一、如果是概论(有人也用“通论”)性质的教材,就应该对比较文学的对象、方法、学科特点等有基本的共识,这一点,对于那些极力标榜个性色彩的、以好的学术著作而充当教材的著作亦不例外;二、专门论述比较文学某一领域,如“文类学”、“形象学”、“主题学”、“译介学”、“比较神话学”等的专门著作,必须在确认比较文学学科基本规范的前提下,展开自身个性化的探索。总之,无论是概论性著作,还是专著,都无一例外地必须遵循一些共同的规则(或曰规范、原则),如比较文学的研究无论如何跨越,它最终研究的都是各种各样的文学关系,无论采用何种方法,无论比较文学的领域如何拓展,都必须坚守以文学为中心,以文学为出发点,以文学为归宿这一基本原则。在坚守比较文学学科基本规范这一大前提下,再来谈动态而多样的教材观,不仅必要,而且可行。
严绍璗先生在研究日本文学的变异现象时指出:“文学的‘变异’,指的是一种文学所具备的吸收外来文化,并使之溶解而形成新的文学形态的能力。文学的‘变异性’所表现出来的这种对外来文化的‘吸收’和‘溶解’,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理解。”因而,“变异”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基于本土经验的对本土文学的创新及发展。在此过程中,本土文学的民族性并未因“变异”而消失,而是得以延续及充实,“‘排异’中实现自身的‘变异’”。其实早在严绍璗先生研究日本文学的变异现象之前,台湾学者提出的“阐发”法中蕴含的文论话语异质性问题已经为变异学的产生提供了客观依据。因为异质文论话语“在相互遭遇时,会产生相互激荡的态势,并相互对话,形成互识、互证、互补的多元视角下的杂语共生态,并进一步催生出新的文论话语”。此种新的文论话语从本土的文化及文学背景出发,也许是对西方文论话语加以“修正”或“调整”的结果,比如五四期间的浪漫主义者在对西方浪漫主义的调整中,更注重继承浪漫主义的情感维度;或是渗入了本土的文化因素,在对外来“模子”的选择中而实现的文论的“他国化”变异,但此种变异并非一味的追随或排外,而是依据自身的文化传统及现实情况,有效地吸收并改造外来文论,从而使其成为中国文论话语的一部分,否则就会导致文论的“失语症”。
相比于“阐发”法中由于文论话语的异质性而产生的变异,翻译中的“变异”则显得更为“隐性”。王晓路在《中西诗学对话———英语世界的中国古代文论研究》的第三章“迁移的变异”中,阐述了英语世界经由语言的中介而对中国古代文论的不同理解与阐释,指出了语言在交流过程中的“牢笼作用”。对这一更为“隐性”的变异进行系统阐述及研究的谢天振称其为翻译中的“创造性叛逆”。在1997年出版的《比较文学》第三章“译介学”中,谢天振对翻译中的“创造性叛逆”进行了专门阐述,肯定了“创造性叛逆”的研究价值,认为在此过程中“不同文化的交流、碰撞、变形等现象表现得特别集中,也特别鲜明”,并指出创造性叛逆的主体不仅有译者,还有读者与接受环境。依笔者之见,“创造性叛逆”究其本质,实则为跨语际翻译中的文本在语言、文化及接受层面上的变异性,是在忠实基础上对原文本的客观“叛离”。例如在跨语际翻译中,当意义与形式两者不可兼而得之地在目的语中再现时,译作势必会受制于目的语的规范而不可避免地在语言层面上产生变异。德国语言学家威廉·洪堡认为翻译是一项无法完成的任务的观点也许言过其实,但将翻译视为部分无法完成的任务却有一定的现实性。道安的“五失本,三不易”总结的五种在佛经翻译中原文在译文中“面目全非”的情况便是一个有力的佐证。萨姆瓦曾指出:“我们所见到的另一种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我们对该文化的主观的看法。”同理,我们所接触甚至熟知的很多西方文论,亦是经过语言的翻译及文化的过滤后,在很大程度上经过本造后的“变异”的文论。
二、国内比较文学变异学的创立发展期
不管其是“显性”抑或“隐性”,对文学及文论中的“变异”研究基本上是在现象或规律层面上进行,而未曾从理论及学科角度对其进行一番梳理总结。源于对影响研究中的形象学及媒介学中的变异问题的思考,例如形象学中的社会集体想象物生成过程中的主观性与不确定性,由此产生与异国真实形象一定的相异性,笔者提出了比较文学的变异学。“变异学”的首次命名出现于《比较文学学》一书中的第三章“文学变异学”,并将其分成译介学、形象学、接受学、主题学、文类学、文化过滤及文学误读,但在理论层面上未对“变异学”的命名展开过探讨。有学者从比较文学“变异学”研究领域的视角出发,思考“能否根据赛义德的‘理论旅行’来支持‘变异学’的命名?或者‘理论旅行’的现象是将比较文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命名为‘变异学’的重要根据?”。根据“理论旅行”,情境的变换会引起理论的变异。一种理论“进入新环境的路绝非畅通无阻,而是必然会牵涉到与始发点情况不同的再现和制度化的过程”。理论如此,文学文论自然也不例外。“变异学”自提出之日起就得到了多方的关注及探讨。对中国知网收录的论文调查统计,在其主题中输入“变异学”,笔者共搜到已70多篇,其中硕士论文9篇,但这并不包括其他涉及和探讨“变异学”但未在主题或标题中体现的论文及著作,对变异学研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变异学”理论建构方面。著作《比较文学学》、TheVariationTheoryofComparativeLiterature(即将出版)及《“理论旅行”与“变异学”———对一个研究领域的立场或视角的考察》(2006)、《变异学: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的重大突破》(2008)等14篇已发表的论文对变异学提出的历史背景、理论架构及成立的理据进行了深入的阐述分析。变异学提出之前的比较文学研究注重探讨不同文明下文学之间的“同”,并且此种“同”带有明显的欧洲中心主义倾向。中国文论的“失语症”就是此种求“同”倾向的产物。有学者注意到了这一现象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弗朗索瓦·于连的《迂回与进入》就是对此种求“同”倾向的批判回应。虽然其对不同文明间异质性的关注与探讨具有积极意义,但其方式却具有单向、静态的指向性特征,其最终的目标是通过“他者”来反观自身。而变异学在对求“同”的回应上则更进了一步。它不仅关注比较文学中的异质性问题,更试图在此基础上达到不同文明下文学间的互补性,最终实现世界文学的总体性。变异学动态的特征使其超越了民族性,具有普适性。因此,变异学范式为处理异质性提供了一种变化的、动态的新模式。在其理论架构上,《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的“跨越性”特征与“变异学”的提出》(2006)在阐述了比较文学发展的三个阶段并得出文学跨越性为比较文学基本特征的基础上,指出文学变异学为学科理论研究的新范畴,并界定了文学变异学的定义及研究领域,对在2005年《比较文学学》中提出的“变异学”研究范围作了一定的调整,认为:“比较文学的文学变异学将变异性和文学性作为自己的学科支点,它通过研究不同国家之间的文学现象交流的变异状态,以及研究文学现象之间在同一范畴上存在的文学表达上的变异,从而探究文学现象变异的内在规律性所在。它可以从四个层面来进行研究,即语言层面变异学、民族国家形象变异学、文学文本变异学及文化变异学”,为此后变异学领域的研究指明了方向及范围。《跨文明差异性观念与比较文学变异学建构》(2009)对“变异学”中的异质性问题作了进一步阐述,认为“曹顺庆教授将差异性拉向共时的文学文本审美和历时的文化功能的变异性上,在文明异质性基础上重新将比较文学历史化和美学化,始终把文学性和文化性作为比较文学学科理论不可偏废的两极,并把哲学层面上的异质性拉回到对于文学研究可以具体操作的文学变异性中”,并总结了比较文学实践上五个学科分支,即诗学变异性、审美变异性、文本变异性、语言变异性和文化变异性。
再者,“变异学”理论建构的其中一个学术特征便是始终与跨文明背景下的比较文学研究的“合法性”交织在一起。对此,《跨文明语境下的比较文学变异学研究》一文指出变异学是在当今世界全球化背景下中西文明的交流与碰撞的结果。变异学中的形象变异与文学文论的他国化研究对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的突破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任何一种理论在不同的语境中都会表现出不同的面貌、形态和内涵,应当重视根据中国经验对西方理论所作的阐释,重视这种阐释与原理论的冲突,重视从中国经验与自身理论出发对引进理论进行自觉的理性抵抗与反动”。其次,“变异学”理论阐述方面。《跨文明“异质性研究”———21世纪比较文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2006)、《比较文学学科中的影响变异学研究》(2009)、《比较文学变异学研究探析》(2009)、《从变异学的角度重新审视异国形象研究》(2014)等22篇文章对变异学的理论特征及学理基础进行了详细深入的阐述,主要探讨了变异学视角下的可比性基础,变异学对翻译研究、影响研究及平行研究的启示性作用。《文学变异学视野下的语言变异研究》(2007),探讨了语言层面的变异学,指出了其所指的语言变异现象区别于因为译者能力不足而造成的错译滥译,并对跨文化交流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这种从“变异学”视角来审视翻译中的变异现象对重新思考传统翻译中的原文与译文的关系给予了全新启发,即从语言层面的关注转换深入到关注语言变异现象背后的动因,同时也有助于“比较文学反思和重新定位学科的目标,有助于发掘文学新质的生成机制以及探讨文学发展的动力问题”。此外,“可比性”一直是比较文学研究中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之一。《“不可通约性”与“和而不同”———论比较文学变异学的可比性基础》(2008)则从变异学角度探讨了比较文学的可比性基础,即将变异学的学理基础异质性视为学科的另一可比性基础,从而突破了之前比较文学研究中以求“同”为可比性基础的局限,为跨文明视野下的比较文学研究提供新的理论视角,解除了以求“同”为目的的研究困境。“比较文学变异学的可比性基础异质性的提出正是中西两种关注普世性差异思想影响下的必然,是解决整个世界比较文学发展困境与学科建构问题的理论革命。”[再者,变异学的提出能很好地解决形象学中的变异问题,辨清形象学的学科定位。“法国学派的理论缺失在于不能反映文学流传中信息的失落、增添与误读,以及不同历史时期、不同接受者、不同文明的影响下的文学阅读的差异。尽管法国学者对此也已有所察觉,但他们没有解决这个问题,以至于仍将这个比较文学学科归为实证性影响研究之列。”理论的阐述有助于人们更好地理解理论框架,有助于指导人们将其运用于具体的实例之中。再次,“变异学”理论运用方面。此类文章如《品钦在中国的译介研究》等主要运用变异学理论来进行个案的分析与研究,集中在作品的译介与接受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作品旅行到“他者”过程中产生的变异及其缘由。任何翻译都不是在真空中进行的,都会受到不同意识形态、话语言说方式及译者主体性的影响。翻译中出现的“形象变形”及“创造性叛逆”都是两种文化“异质性”的间接折射。
因此,在研究过程中,应该站在变异学的视角,透过翻译现象来追溯并探究现象背后的实质,挖掘并正视其中的“异质性”,而不是用单一静态的翻译标准进行评判,从而达到良好的翻译文学生态。《从比较文学变异学视角看郭沫若诗歌翻译中的创造性叛逆》(2009)以《西风颂》和《鲁拜集》的译作为例,分析了译作在音韵、形式、意象上的变异,来探讨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创造性叛逆并以此达到形象地再现原作中诗情画意的翻译目的。《一个有争议的实证性文学关系案例分析———芭蕉与中国文学》(2009)将基于事实的实证性与变异学研究相结合,在正视文学间影响的同时,探析文学流传中的非实证层面———变异现象,即外来文学对作家的影响不全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作家在自身理解的基础上同化于其创作之中,从而创造出独具艺术价值的作品。此文章兼顾案例的实证性与非实证性层面研究,较全面地分析了芭蕉与中国文学的关系,体现了变异学对影响研究中实证性所忽视的“文学性”探索的补充,以平等、客观的目光看待两国文学间的交流与关系。因而,文章得出结论:“之所以关于芭蕉与中国文学的实证性影响关系存在争议,缘于芭蕉的俳句受到中国文化的影响,但松尾芭蕉和他的俳句从本质上说终究是日本的,中国文化被承接后在某种程度上发生变异。”
三、国内比较文学变异学的反思与前瞻
首先,目前的大多数研究多从历时角度展开,而很少兼顾共时的视角。多在纵向梳理比较文学学科的发展的背景中来阐释比较文学变异学,即从法国学派的影响研究、美国学派的平行研究进而转到中国学派提出的变异学研究。这样也许会让动态多维的比较文学学科研究范式趋向于静态平面。今后的研究重心可适度转向现今比较文学学科的横向发展层面,即中国学者在面对跨文明视角下的比较文学研究的困境而提出变异学时,之前的影响研究及平行研究在现今的学科发展中(尤其是如今比较文学在一些“边缘”国家的兴盛)是否受其影响而经历了一定的变化或修正。历史语境中的影响研究与平行研究在现实语境中发生了哪些变化。相比于这些变化,变异学研究范式的优势与独特价值体现在何处,这些都是以后值得思考的问题。任何理论都是对特定历史社会语境的回应。历史语境的变化必然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其产生影响,使其有别于原先的面貌,促使其原先的研究范式的调整。这样或许能更好地解释变异学作为比较文学学科范式的独特性与普适性。
其次,今后的变异学研究应更注重宏观视野的把握,其一就是注重变异学与之前研究方法的融合。目前多数文章在阐述比较文学变异学时,多提及在跨文明视野下,变异学相对于影响研究中对有事实联系的“同”的求证及平行研究中对无事实联系的“同”的探索的优势,多从变异学的视角来考察影响研究及平行研究。例如《从变异学审视平行研究的理论缺陷》(2009),从文学变异学的角度对平行研究的缺陷进行了考察,总结了它在西方中心与东方主义、普适真理与异质文明以及X+Y的困境三个方面的不足。这无可厚非。但有时我们也可以变换视角,从后两者来审视变异学,也许会得出不同的结果,从而更加充实变异学的研究范式。同时,在理论运用方面,多单从变异学的视角来分析具体作品中的变异现象,而很少融合影响研究及平行研究的方法。在这方面,西惠玲的《西方女性主义与中国作家批评》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案例。作者在书中将影响研究、平行研究与变异研究等综合运用,对所选主题进行了充分的研究与阐释,是一次非常不错的尝试。其实早在变异学提出之前,有学者在对影响研究与平行研究的考察中就倡导两者在比较文学研究中的结合,认为“两派实可互补,如能在有文学影响的诸国文学里,以影响作为基础,探讨其吸收情形及类同与相异,岂非更为稳固,更为完备?”因而,影响研究、平行研究与变异研究的融合何可不为?再者,注重变异学研究的现实向度。比较文学美国学派的跨学科打通了文学与其他学科的壁垒,一定程度上凸显了比较文学研究的现实性与社会性。这与当时的历史语境有很大的关系。“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动荡的社会及文化巨变引起了一场‘危机感’,要求所有学术学科必须解决处理由社会和政治所引起的问题,以此来重组学科自身,从而保持学术研究的社会相关性”。鉴于此,韦勒克在其《比较文学的危机》中倡导扩大比较的范围,将诸如民俗学及文学与其他艺术之间关系的研究纳入比较文学研究的新方向。这也许能部分解释比较文学在经历了只注重“事实关系”实证研究的危机后,在美国又异地崛起。正如有学者而言,“文学及文化分析中比较方法的举足轻重是因为人文学科的社会相关性”。这在如今互联网及新媒体如此发达的时代更是如此。如何体现变异学研究的社会相关性有很大的思考及阐述空间。
再次,对变异学理论中的某些问题还应进行更为翔实的阐释与探索。首先是变异学中应阐清的几个问题,比如变异是怎样发生的?为什么及在哪里发生变异?变异的度及规律性是什么?等等。对如上问题的分析能进一步理清变异学的概念及本质。例如关于变异的“度”的问题的探索,即“变”到何种程度才成为变异学中的“异”。《打开东西方文化对话之门———论“间距”与“变异学”》一文对变异性研究的范围进行了阐述,即“变异学虽然重新为东西方文学的比较奠定了合法性,肯定了差异也具有可比性,但变异学强调的是异质性的可比性,是要在同源性或者类同性的文学现象之间找出异质性和变异性”,这或许能为今后对于变异的“度”的研究提供很好的启发。这一问题就犹如翻译中的创造性叛逆一样,若不对其范围及本质进行一定的界定,就可能导致其意义的无限延散,从而在此过程消解其自身。这就如同比较文学中的跨学科研究一样,若文学与任何其他学科的比较都可纳入比较文学的研究范围的话,那么就可能导致比较文学的泛学科危机。变异学中的规律性及“度”亦是如此。最后,关于变异学术语翻译的规范性与统一性。比较文学学科的发展促进了学科术语的不断生成与发展,尤其近来比较文学在东方的兴起更是如此。因而比较文学学科术语译介的系统化在引进或输出学科理论思想时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术语翻译的规范化将促进学科的进一步发展与不同思想的融合。“
术语是某一特定学科区别于其他学科的重要标志之一。术语的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水平往往代表一门学科的发展水平。”变异学作为比较文学学科研究范式的新尝试,其关键术语翻译对变异学理论在跨语际语境中的接受与发展有着不可小视的作用。但就目前的状况而言,术语的翻译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统一与规范。例如据笔者对已发表的变异学相关论文英文摘要中关于“变异学”一词的英译,就出现了以下九种不同的译文:“variation”(《比较文学学科中的文学变异学研究》)(2006)、“mutation”(《变异的本土化———民间故事跨民族传播研究》)(2006)、“variationology”(《从变异学的角度重新审视比较文学的影响研究》)(2006)、“variationology”(《变异学视域下的新时期初现代主义论争研究》)(2012)、“VariationTheory”(《比较文学、中国学派和文学变异学———佛克马教授访谈录》)(2008)、“TheoryofVariation”(《比较文学变异学的学术背景与理论构想》)(2008)、“theVariation”(《变异学: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的重大突破》)(2008)、“VariationStudy”(《跨文明差异性观念与比较文学变异学建构》)(2009)及“VariationTheory”(《变异学———世界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研究的突破》)(2010)。“王国维在《论新学语之输入》一文中注意到了文学术语的介入问题,他认为新思想的输入就必然要有新术语的输入。”反之亦然。因此,对术语翻译的梳理及明晰就显得尤为重要。历史表明,每一次学科危机的产生及范式的调整都出乎意料地促进了学科的发展。比较文学变异学的出现将使比较文学学科理论实现新的创新与突破。但如上文所述,目前国内对于变异学的研究中还存在一些空白地带,需要今后进一步深入阐述,使其更加完善,从而更好地指导比较文学的研究。
20世纪二三十年代之后,西方经济学在经济理论上陷入持久的危机,自19世纪70年代兴起后一直占统治地位的新古典经济学自发平衡的市场理论与经济现实严重脱节,正统经济学日益丧失解释力。造成这种脱节的主要原因来自于新古典经济学的两大缺陷,一是孤立的个人主义假设,一是完美的市场假设。在这样的假设之下,新古典经济学运用逻辑演绎的方法对有机的经济过程加以处理,随机和偶然因素被排除在分析体系之外,使得经济理论发展为一门类似于数学、物理学的学科。凯恩斯主义革命引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思想,然而其后的新古典综合派通过形式化处理凯恩斯的宏观分析方法,综合了凯恩斯主义和新古典主义思想,却丢弃了凯恩斯关于风险、不确定性与预期等革命性的思想。并且,新古典综合的这种理论范式在后来很长时间里都作为经济学的主流得以保持与巩固,使得整个经济理论的根基并未有根本性的触动。(注:参阅贝尔和克里斯托尔主编《经济理论的危机》,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
制度经济学就是在批判传统经济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创始人凡勃仑综合了达尔文进化论、德国历史学派、美国早期实用主义的分析方法,对资本主义的历史与现实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从经济学、人类学、文化学、生物学等多种视角漫谈经济和社会问题,将经济分析的核心转向制度,形成了研究经济问题的制度主义方法。20世纪初,凡勃仑的制度分析曾在美国学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与争论。凡勃仑所开创的制度分析学派,在康芒斯那里得到进一步发展与光大。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制度经济学成为美国经济学界的一大学派,不仅成为经济学界的主要力量,也对政府政策产生了重要影响。经济思想史上这一时期发生的这一事件被称为“制度主义运动”。
20世纪40年代,由于凯恩斯主义的兴起,制度学派及其他一些非主流学派被忽视,直到60年代,制度主义重新兴起。这一时期,出现了两个“新”制度经济学,分别是以加尔布雷斯、缪尔达尔等经济学家为代表的“Neo-institutionalEConomics”,及以科斯、诺斯等为代表的“New-institutionalECconomics”。为了区分这两支制度学派,国内一般将以加尔布雷斯等人为代表的制度学派称之为后制度经济学,而将以科斯等为代表的制度学派称为新制度经济学。也有学者提出新的分法,即根据其理论关联,将前者称为“新制度经济学”,而将后者称之为“新古典制度经济学”(注:参阅张林《两种新制度经济学:语义区分与理论渊源》,《经济学家》2001年第5期。)。考虑到新制度经济学的称谓已为大多数人所习惯,本文仍采用前一种分法,将这两支制度学派分别称为“后制度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
后制度经济学派较多地继承了早期制度学派传统。这一学派中的经济学家大多数都受过主流经济学的熏陶,但随着深入接触大量现实,对主流经济学的假设前提、研究方法产生不满,从而转向制度主义分析。最典型的是缪尔达尔,根据其学术信仰由新古典主义向制度主义的转变,有“老缪尔达尔”和“新缪尔达尔”之分。他们认为,正统经济学狭隘的方法论使得经济学变成了供经济学家玩乐的枯燥无味的游戏;毫不客气地批评正统经济学“缺乏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断定它是失败的,并且“在方法论的门堂的台阶上,这种失败就已经开始了”(May,Sellers,1988)。
新制度经济学则属于新自由主义思想中的一支,与早期的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联系相对较少。新制度经济学同样把新古典经济学忽视的制度作为研究对象。在他们看来,最重要的且长期被新古典主义忽视的现实,就是交易成本的存在和制度的重要性,而忽视这些现实前提的经济学是没有生命力的。新制度经济学的开创者科斯尖锐地指出,新古典经济学不过是一堆工具,研究的是“没有躯体的血液循环”。他更在获诺贝尔奖时所作的演讲中对新古典主义作了这样的评价:亚当•斯密以后的经济学家主要致力于把那只“看不见的手”模型化,被研究的东西是经济学家心目中的、而不是现实中的体系。科斯称之为“黑板经济学”。
早期制度经济学、后制度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都是作为新古典主义的对立面而出现,三种形态的制度经济学从不同的角度与层面对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范式进行了批判,都是以制度为研究对象,从对制度的剖析出发,建立自己的学说,但研究制度的视角和方法又各不相同,各有理论特色,具有较强的可比性。其中,早期制度学派和后制度学派理论存在较多的理论传承性,而新制度经济学和前两者的差异较大,本文将先对早期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经济学进行比较,在此基础上,再比较前两者与新制度经济学的异同。
二、早期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经济学的比较
后制度经济学派与早期制度经济学具有一定的理论传承关系,理论上共同的特征较为突出。可以将两者共同的特征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
(1)文化与整体的观点。早期制度经济学将经济视为文化整体中的一部分,从整体上考察经济的进化。认为社会是以制度、习惯、态度和价值观组成的动态的有机复合体,因而必须以尽可能综合的方式来进行评价和调整。在制度分析中,着重考察家庭、国家、法律、文化、政治等制度安排作为一个整体的性质、演化及其对经济的影响。制度经济学发展到后制度经济学以后,其核心依然是从整体的演进的角度,通过分析制度,并将制度作为一个变量处理,从而理解和把握人类行为并据此提出政策性建议。加尔布雷斯明确地表达了其整体主义的观点:“经济学就像解剖学那样,一个整体远远不止是各个部分的总和。当各个部分相辅相成,或相互抵触,或者是由于彼此共同存在而形象有所改变时,情况就肯定是这样。”(注:加尔布雷斯《经济学和公共目标》,商务印书馆,1983,第3页。)
(2)过程与演化的观点。早期制度经济学从进化、演变的角度看待制度整体。早期制度经济学派代表人物之一凡勃仑最早提出了演化经济学这一术语,并在此基础上创立了制度学派。这一思想后来又为后制度学派所继承和发展。因此,无论早期制度经济学或后制度经济学派都深受达尔文进化论思想的影响,把演化看作是理解资本主义经济、技术和制度变化的基本方法,认为经济学应该抓住演化这个核心主题,而不是遵循新古典主义经济学静态和均衡的思想。在演变的制度理念中,不存在事物发展的“正常”与“非正常”状态之分,一切都被认为是自然发生的,不存在什么“干扰因素”,出现任何结果都是以往的原因次序展开的结果,并以此为基础来分析和理解制度的形成与演变。受实用主义哲学思想的影响,他们认为,在这样一个被技术、人口增长和社会变化所主宰的世界里,社会进步的方向不是向任何最终的或者是预先确定的社会和文化安排的方向发展。这种信念强调,虽然个人行为是有目的的,但由于不确定性和新奇事件的存在,社会经济发展不是以目的论方式展开的过程,演化过程没有必要趋于有效率的和最优的结果。
(3)更为注重权力而不是价格。在经济系统中,什么是最关键的因素?正统经济学认为是价格。早期制度主义和后制度主义者并不否定价格在经济系统中发挥的普遍而又重要的作用,但不认为价格是最重要的甚至是惟一的因素。他们认为,由制度所决定的权力结构才是决定资源配置的最基础因素。他们指出单纯寻求稳定均衡的技术条件与最优化,会模糊经济的基本权力与选择方面的特征。在现实世界,应当关注的不是如何从机会集之中进行选择,而是关注机会集是如何形成的。就是说,均衡与最优化问题只有在制度背景中才有意义,只有通过制度调整才能得到解决。
(4)实用主义取向。实用主义是早期制度经济学与后制度经济学的共同哲学基础,两者的制度理论中都具有明显的实用主义色彩,即认为人的理性可以对制度进行有目的的介入,人类可以按照自己的偏好来改变社会制度。凡勃仑将制度定义为一种流行的思维习惯,而习惯是滞后的,技术则是前向的。两者之间存在的矛盾为人的介入提供了逻辑前提。从而,尽管凡勃仑并投有直接表明对制度进行理性设计的观点,但由其二分法方法论为人类对制度的理性干预提供了逻辑基础。后制度经济学的实用主义色彩应该比早期制度经济学更为浓厚一些。后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更密切地与公共政策联系在一起,将制度安排作为可选择的变量,以解决现实问题,实现公共目标为目标。我们将在后面早期制度经济学与后制度经济学的区别中更多地述及这一问题。
(5)集体主义方法论。按照传统经济学的观念,经济学研究的是个人在稀缺资源面前如何进行选择,以最大化地满足自己的欲望。早期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经济学者并不否认个人的选择,但认为这种选择不是孤立的,而是在文化框架内进行的选择。经济学研究的就是这个文化框架。他们将经济系统看作是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经济系统的性质由它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决定。
(6)超越“效率”观点,关注人类价值。早期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经济学理论都关注超越市场价格的价值概念,对所谓全人类更高利益的社会规定进行研究。他们认为,价值是一种由个人或制度作出的判断。价值在这里回答的是规范研究中“应该是什么”的问题。即应用所选定的规范或标准来确定某类行为或客观状态是否是理想的。什么样的制度变迁才是有利的?他们在这个问题上使用的不是效率标准,而是“社会价值”理论:制度的调整要符合作为整体的社会的利益。他们还认为真正的价值判断标准是“满足人类高质量的生活”,即经济价值只是各种社会价值的一种,还应考虑除此以外的社会价值,加尔布雷思称为“文化的价值”。价值判断标准是制度经济学和正统经济学长期争论的焦点之一,由于哲学基础和方法论的本质差别,双方在这一争论中是不能指望能有什么妥协的。
后制度经济学并不只是对早期制度学派思想的重复,而是有自己的特色与发展。两者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区别,可以从三个主要方面来分析。
(1)哲学基础上的区别。早期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经济学均以实用主义为哲学基础,这是他们存在一些理论共同性的思想根源。差异在于,早期制度经济学的哲学基础是皮尔士和詹姆士等人的较早期的实用主义;而后制度经济学的哲学基础是杜威的实用主义。同时,早期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经济学都深受进化论、历史学派以及社会主义思想的影响。因此在他们的理论中可见到深刻的演进观、整体主义的特征。但是对前者,我们看到更多的还是德国、英国新历史学派、达尔文进化论、心理因素决定论。而后者已经明显地采用演进观、整体主义、集体主义、人类学等方法论,对经济行为和制度进行结构的、历史的和社会文化的分析,甚至包括阶级分析。
(2)后制度经济学具有更明显的工具理性主义取向。后制度经济学主要继承了康芒斯的思想传统。强调市场作用的不完全性、更明确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作用以及切实广泛的政策主张都是后制度经济学的特点。后制度经济学家的著作多与公共目标、公共政策相关,如加尔布雷斯的《经济学与公共目标》,丹尼尔•布罗姆利的《经济利益与经济制度——公共政策的理论基础》等。前者强调要关心“公共目标”,并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矛盾,探究了这种社会存在种种弊端的原因,建立了“二元结构”理论模式,并提出了社会改良的政策主张——建立“新社会主义”。后看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单纯以“效率”为制度批判标准的非效率性,指出所谓的“效率”只是在特定制度结构下的循环论证,制度应有助于实现更广泛的人类目标。他们的政策主张切中了资本主义社会的“脉搏”,可以说,这些政策主张是后制度经济学理论的精华部分之一。
(3)与新古典理论的不同关系。新古典理论建立在偏好、制度等参数给定的基础上,以价格机制为核心,以个人主义为方法论和以均衡分析为主要模式。早期制度经济学对这种理论范式进行了深入的批判,并建立了一套各方面都与新古典主义迥异的制度分析体系,与新古典的理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后制度经济学虽然同样对新古典的理论进行了激烈的批判,揭示了市场作用的不完全性,强调通过政府政策、制度变革来调节经济、实现社会目标,但后制度经济学并未完全否定新古典的分析工具。事实上,后制度经济学仍运用了新古典的部分分析工具来进行公共政策分析。后制度经济学的理论,特别是公共政策理论,客观上形成了对新古典市场理论的补充,两者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衔接。
三、新制度经济学与早期制度经济学、后制度经济学的比较
新制度经济学与早期制度经济学存在着一定的理论渊源。新制度经济学的某些理论灵感和基础概念直接或间接地来自于早期制度经济学,特别是康芒斯早期研究所有权与法律的经济学。例如康芒斯提出,财产真正的本来的意义不是指物质的东西,而是指使用和处理某物的绝对权利,财产总是与占有、保留、让与、取得和不受干涉的权利相联系的;并指出“交易”是经济分析的基础。可以看出,康芒斯的观点在后来的新制度经济学中基本得以保留。由此可见,新制度经济学派无论承认与否,其与早期制度经济学特别是康芒斯体系存在某种理论联系是可以肯定的。但新制度经济学与早期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经济学对制度及经济现实的认识以及分析方法存在本质差别,属于两套不同的理论体系。
(一)两种不同的制度分析法:二分法与交易成本法
早期制度经济学与后制度经济学从文化整体的角度看待经济与制度,认为经济是一个文化过程。而文化是一个整体范畴,表现为两个方面,即制度的方面与技术的方面,反映在哲学意义上就是仪式方面与工具方面。早期制度经济学就是从制度与技术、仪式与工具的二分法来看待、解释经济的发展的。任何经济系统或经济秩序都是由两类行为构成,一方面是技术特征的行为,即工具,人类的建设性本能是推动技术进步的主要因素;另一方面是仪式特征的行为,即制度。技术的特征是发展的,而仪式的特征是静态的,并且对变革产生抵触或者约束变革。凡勃仑将制度视为一种思维习惯,那么制度总是过去经验的产物,总是滞后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滞后于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技术发展的要求。二者之间构成了一对相抗衡的矛盾。社会和经济过程就始终处于两者的冲突之中。进步也就是技术行为对仪式行为的克服和替代。
任何制度都会产生一个在该制度下形成的既得利益集团,因此制度是保守的。社会发展过程敢是技术不断克服制度阻力的过程,社会就是在这两股力量的冲突中向前发展。当制度结构中包含的有利于技术进步的因素更多时,社会进步也就更明显,反之则制约着经济的发展。凡勃仑认为资本主义制度和它的经济体系就是由两种相抗衡的力量组成:一种是维护现存制度的既得利益集团,主要是不直接从事物质产品生产的工业巨头、商人和金融家;另一种是代表着技术进步要求的技术工人、工程师和普通大众。既得利益者不断强化有利于他们自己的社会规范,操纵制度对技术变化的反应,这是资本主义一切社会和经济问题的根源。
对制度运行的成本的考察可以说是新制度经济学与其他制度学派的分野所在。几乎全部新制度经济理论研究的落脚点都建立在“交易成本”这个概念之上。交易费用的提出改变了新古典经济学把企业视为生产函数、市场交易瞬间完成以及交易费用为零的状况,使经济学家重新思考企业存在的原因、不同的公司组织形式和契约形式的变化等现实问题。新制度经济学的中心论题是:只要存在交易成本,产权结构就对生产绩效产生影响。从科斯开始的产权分析的主旨,就在于从理论上解释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人们降低交易费用的努力所导致的组织规模的决定、市场与科层的选择,以及社会制度的演进与变迁的内在机理。
所以,如果说在传统制度经济学视野中的是一个演化着的制度整体的话,那么新制度经济学着重的则是在交易费用基础上的不同制度形态的绩效与选择。交易成本的存在导致了不同制度形态的存在,多种形态的制度的存在正是节约交易成本的努力所导致的结果。在交易成本存在的条件下,不同的产权结构会产生不同的效率,而对效率的追求会使得当事人选择交易成本最小的制度,从而会存在不同的制度形式。诺斯又将其更简洁地归纳为:制度是重要的。正是以交易成本为基础,形成了新的分析范式,使经济分析深入到具体的生产的制度结构,使得对制度选择、制度绩效的研究和比较成为可能。
(二)人的行为的决定:文化的视角与成本的视角
早期制度经济学、后制度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在制度分析视角上的分野,同样也反映在对人的行为的分析方面。凡勃仑对新古典主义以理性涵盖人类复杂的习惯活动的观点提出了批评。凡勃仑认为,经济系统中的个人是文化的产物,个人行为由社会环境和人的本能共同支配。人类的行动是他的遗传特性和过去经历的结果,行动不能被理解成效用与成本的计算,而应当从人的“本能”及所存在的环境重新去寻找决定行为的因素。因此,在经济行为的决定上,凡勃仑坚持从行为人所具有的遗传特征、个人环境等多方面进行分析,坚持认为正是多种因素决定了人们的经济行为。后制度经济学也基本继承了这种观点。
新制度学派也认识到新古典主义的“经济人”假设的不现实,因而力图采取与传统经济学完全理性人不同的假设。交易费用学派代表人物威廉姆斯在一系列市场和等级的研究中,所依赖的关于人的认知能力的前提则是西蒙所倡导的“有限理性”。威廉姆斯指出(1979),人类理性受到信息传播效率和接受信息的能力等多种制约,只处于欲望的合理和有限制的条件之间,落在非合理的行为与超合理的计算行为之间的中间地带。从“无限理性”到“有限理性”,这应该说是新制度经济学对新古典假设的一种改进,但其实质是将这种认知的差异归结为新的成本——信息成本,即在新古典主义预算约束的基础上,增加信息约束。这样通过运用交易成本进行新的阐述,维护了新古典理性选择的内核。
(三)对市场作用的看法:两者的根本差异所在
有关市场的作用问题一直是早期制度经济学、后制度学派经济学家与以科斯、德姆塞茨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派经济学家的根本分歧所在。
康芒斯认为,市场秩序并非只是看不见的手的结果,也是集体行动实现从利益冲突中创造利益的相互关系的产物。康芒斯还认为,如果斯密认识到这一点,他一定会发现,不是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引导个人的利己心在走向公共的福利,而是那看得见的普通法庭的手在采取当时和当地的良好习俗,使一些顽固不驯的个人必须遵守、符合休谟所谓的“公共效用”。
后制度经济学家布罗姆利在《经济利益与经济制度》一书中对市场、集体行为和强制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精辟的分析。通常的观点认为集体行动意味着强制,而市场中不存在强制。事实是市场和集体行动都同时限制和解放个人。市场通过预算限制个人选择,集体行动通过对个人选择集的规定限制个人选择。认为预算限制对个人选择范围的侵犯比对可接受的个体行为作出的某一集体决定对个人选择范围的侵犯为少,那是寻求不是区别的区别。例如富人拥有更多的选择,他们可以选择不向别人出卖自己的劳动,而穷人却不得不通过“非强制”的市场方式来交易自己的劳动。非强制的市场形式下隐藏着由经济制度决定的分配关系形成的预算制约,这种制约一点儿也不比集体行动的制约来得弱。所以,布罗姆利提出,市场表面的自由,或者是不存在强制,实际上通过进一步的审视,需要的条件比解决的问题还多。
新制度经济学的实质是通过交易成本概念的提出,得以将新古典的成本—收益分析方式统一到制度领域。这样,制度和商品一样,都是可在自发的市场交易中实现优化与均衡的。与新古典主义一样,在这个新的领域,市场作用仍然扮演着最核心的角色。新制度学派的理论如同新古典主义一样,只看到他们之间的一种交易或契约关系,而对其背后的强制关系视而不见。新制度经济学效率导向的制度理论未脱离“同义反复”的困境。无论是诱致性制度变迁的拉坦-速水模型,还是诺斯模型,均是试图将制度解释为经济收益驱动的、对市场过程中外生不均衡的反应。它们试图通过出现增加收入所得的机会或总体经济效率的提高来解释制度环境的变迁。然而,正如布罗姆利所批评的,“这些制度创新最致命的缺陷是它们没认识到不管怎样定义,效率总是倚赖于制度结构。是制度结构赋予成本和收益以意义并决定这些成本和收益的发生率。在寻求经济效益基础上提出的制度变迁模型是循环论证。制度安排决定了什么是效率,这就是产生这种循环论证的原因所在。”(注:布罗姆利《经济利益与经济制度——公共政策的理论基础》,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第40页。)由此可见,制度结构相对于市场是更根本的、更为基础的。经济学研究的也就不仅是由这些基础决定的交换过程,而且也是这些基础本身。
(四)方法论的区别: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
新制度学派同另外两个制度学派的不同还可以从方法论的角度讨论。对人类行为的分析有两种基本的方法论,即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一般而论,个人主义方法论是通过对个体现象和过程的研究来认识一般,方法论的集体主义则是通过对群体现象或过程的研究来认识世界。直接源于斯密、马歇尔的个人主义方法论贯穿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其特征是强调个体的独立存在意义和利益特征,承认利己主义,主张通过个人之间的安排来解决问题,强调个体面对外部约束条件作出反应,忽视人和制度的相互关联和影响机制。早期制度主义和后制度主义的一个鲜明特征是以集体主义方法论为基础。他们认为,处于孤立状态的个人是根本不存在的。相反,恰恰是“社会”使个人行为得以形成,人是一种社会存在,他所作出的选择,不仅以内在的效用函数为基础,更重要的还要受下列因素的影响:社会经验、人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演进的学习过程等。理性决策的个人并不能独立于独特的文化整体而存在,这决不是说个人没有理性,而是要承认文化对个人的影响以及个人作为文化整体的一部分。并且,个人行为之和不等于集体行为。他们认为,社会不是、也不应理解成为个人行为的简单之和,尤其是其目标的形成与变化(Hodgson,1988;Miller,1989;张宇燕,1994)。制度和社会作为一个文化整体有自身的运动特点,不能分解为个人行为之和。所以说,通过对制度的考察和描述,才能最好地理解个人的经济行为以及个人如此行为的信念。
新制度学派也意识到个人主义方法论的局限性,从而也具有某些集体主义的倾向。这种倾向尤其见于新经济史理论中,特别是诺斯对意识形态的分析带有集体主义的色彩。但是,归根结底,无论是新经济史学、产权理论、交易费用理论或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其他理论,个人作为原子式的财富最大化主体,始终是分析的基础。新制度经济学在方法论上相对于新古典经济学,并没有太大的创新,仍是个人主义的。
四、各自的影响与局限
早期制度经济学、后制度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都是在批判新古典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早期制度经济学揭示了传统经济学的静态、狭隘与脱离现实的特征,具有深刻的批判性,并从整体、系统的视角进行制度分析,抓住了制度“演化”的本质,取得了丰富的思想与理论成果。在方法论上,早期制度主义者坚持集体主义方法论,指出新古典主义仅对经济个体的行为作分析并进行简单加总,而完全没有考虑制度等方面的作用,这一方法论是脱离现实的。所以,早期制度学派所提出的集体主义方法论的意义是不容忽视的。然而早期制度主义所蕴涵的作为整体的制度演化思想难以数量化,更难以建立模型,使得该学派的理论一直停留在主流的分析视野之外。
后制度经济学继承了早期制度经济学的主要思想,将经济学看作是一种服务于人类的功能性科学,并将制度研究与政府政策密切联系起来,体现了更为明显的工具理性主义色彩。后制度学派提出,制度安排和其他政策一样,可作为实现社会目标的选择变量来考虑。可以说后制度经济学比早期制度经济学更旗帜鲜明地坚持规范分析,坚持自己的价值观点。这一观点在后制度经济学家布罗姆利的一段话中得到清晰的表达:“一种经济体制不能简单地被看作为一台生产物品和服务的机器,因为如果这是千真万确的话,那么另一种具有更崇高的目标的经济体制将会把它抛弃。在这个后意识形态时代,唯一重要的任务是设计一种有序的关系,它构成了运行的经济体制。”(注:布罗姆利《经济利益与经济制度——公共政策的理论基础》中译本序,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第4页。)同时,后制度经济学也对流行的“效率”观进行了有力的驳斥,指出所谓的“效率”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同义反复和循环论证。这一观点也是极具启发性的。总体来说,后制度经济学的研究代表了一种与主流经济学包括新制度经济学截然不同的价值观,形成了与主流经济学的鲜明对照。
新制度经济学在原来新古典经济学的生产成本这一种约束条件的基础上,引入了另一种约束条件-交易成本。依托于交易成本概念,新制度经济学将主流经济学的“成本-收益”框架延续到制度领域,既具有制度主义的一定批判性,也为主流经济学所接纳,从而得到迅速发展并引人瞩目。在方法论上,新制度经济学基本上延续了个人主义方法论,它依旧承认经济行为人的个人特征,只不过,个体面临的环境约束发生了变化,即在原来收入约束的基础上增加了交易成本的约束,表现为从个体“无限理性”向“有限理性”的修正,增强了现实感。原有的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工具在新制度经济学也得到了一般化的应用。例如,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选择模型仍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主要研究范式,即将当事人面对的复杂环境通过一些约束和假定来简化,井通过逻辑演绎来导出理论结论,这在契约经济学体现得尤为明显。不同的是新制度经济学在假设中引入了交易成本并将分析的范围拓展到了制度。不过,制度的形成与演变是一个复杂过程,这种符合“科学”的标准但却简单化的研究方法并不能有效地揭示经济活动复杂系统的本质,也难以深刻描述制度的动态演化。不少新制度经济学家,特别是新经济史学派意识到文化、观念、意识形态认识能力等非经济因素对制度形成和演变的影响,并在理论中给予了较多关注,但只是在新古典主义的构建了一些无法纳入新古典体系的概念范畴,没有将这些概念和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完全整合统一起来。相反地,早期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经济学在这些方面却很有说服力,能够对技术进步、文化和制度演进提供一致的理论说明。
由于这些缺陷的存在,新制度经济学虽然引人瞩目,但仍远不是一种成熟的经济理论。而早期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学派尽管远离主流化,但却提供了并一直提供着现代制度分析的思想与灵感,并且由他们引发的演进思想在近年不断发展,已为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所接受。
早期制度经济学、后制度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分别代表了三种制度观和三种研究思路与方法论。这几种制度观与方法论,各有其真理性与局限性,不能相互涵盖。制度是一个复杂系统,并不能用单单一种分析方法或是仅仅通过某一种视角了。也许,这正是几种不同的制度经济学共同存在的原因。目前,国内经济学界往往热衷于新制度经济学的研究与介绍,而对于早期制度经济学和后制度经济学,国内的研究却甚为冷清。事实上只有了解制度学派的全貌,并对它们进行比较和鉴别,才能更为深入地理解这门学科,才有可能形成较为客观的认识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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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跨文化比较学习模式 文学概论课程 教学实践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03-0204-01
本文主要探讨在多元文化汇集与本土文化认同的背景下,如何建立高等学科汉语言文学专业文学概论课程之跨文化比较学习模式。所谓“跨文化比较”,是指通过中外(主要为中西方)相互比较的方法,以文学的基本命题为讨论核心,全面了解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文学理论观点。通过这种新方法,不仅能匡正目前文学概论教学中的西方化倾向,且有利于复苏中国传统文论,提升学生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感。
一、确立跨文化比较学习模式的必要性
跨文化比较不仅对学术研究具有方法论意义,在文学概论课程教学中也有其独特的价值,因此有必要在教学中加以实践,其必要性体现在以下两点:
其一,将文学理论纳入到多元文化视野当中,试图还原“文学”这一概念的本民族意义。长时期以来,中国文学理论界均为一个问题所困扰,即文学基本问题阐释角度的单一化,或者说是全盘西方化。高校教学中普遍存在着一个现象,教、学两方面在理解文学基本规律时仅限于西方话语,而忽略了中国传统文学理论。诚然,文学理论的学科设置体系源自于西方世界,然而在面对中国文学作品、文学创作活动之时,借助本民族传统文论思想应更利于对文学规律的把握。因此,将中国与西方的文艺理论共置于文学概论课程的教学中,形成跨文化交流的视野,就成为了一种必然。
其二,借助新的教学观念和教学方法,实现该课程的理论具象化、实践学理化的创新范式。文学概论课程旨在解释文学活动的基本规律,其学理性较强。因此,借用新的教学观念和教学方法成为了一种必须。
二、跨文化比较学习模式的构成与措施
跨文化学习模式主要由宏观理论研究与微观实践操作两部分所构成:
第一,宏观理论研究。该部分旨在培养学生的跨文化比较学习模式,梳理近些年文学概论课程教学模式的新思路,并总结出该课程跨文化比较学习模式的学理背景与实践可能。
第二,微观实践操作。此部分包括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两个环节的培训。具体而言,课堂教学环节可从以下几点着手:首先,对常规性教学进行改革。着重讲解文学理论的基本命题,突出文学一般发展规律在中、西方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共同面貌与不同特征,并指导学生展开课堂讨论。其次,借助专业选修课提高学生对文学理论知识的理解与运用能力。
另外,加强多媒体课件在日常性教学当中的作用,充分展现教学手段的多样化与时代性。通过文字、声音、图片等物质媒介,诉诸视觉、听觉等感官,呈现给学生一个形象化、多样态的文学世界。同时,还要有意识地选择当代作家观点、文学作品,也能彰显文学理论的时代性,强化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
就课外实践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其一,要求学生进行阅读笔记的写作。阅读笔记主要指针对教材所涉及的核心理论观点,以及学生课外所习得的文学理论展开介绍、品评等工作,数量为每学期四至六篇。通过撰写阅读笔记,能创造学生自主性学习的机会,培养学生的阅读习惯。
其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项科技创新与文学活动。利用课堂所获得的文学理论知识去解释现实生活中的文学现象,是科技创新活动的主旨。因此,通过该项以调查、研究为主要内容的竞赛活动,可以激发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三、跨文化比较学习模式的创新之处
首先,将跨文化比较学习模式纳入到文学概论课程教学中,这是一种具有开创性的教学理念。就目前国内高校教学改革的相关资料而言,本论文所涉及到的某些改革方案虽已采用,但呈现出零散、缺乏系统性的态势。因此,通过跨文化学习模式,架构起文学概论课程的新型学习模式,为本课程教学改革适应新时展提供了一种可能。
其次,利于对文学基本问题的深入理解。以“跨文化比较学习模式”为教学核心,着意于各种教学实践、教学手段的改良,这有助于学生全面理解文学发展的核心问题。
再次,提升学生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的认知能力。借助跨文化的比较方法,使得学生在掌握文学理论知识的同时,能自觉地总结本民族传统文化的特点,提高认识水平。
最后,促进人文素质教育的施行。在一定程度上,文学即为“人学”。由此,通过文学理论问题的解答与人生话题的探讨,不仅便于学生全面掌握文学理论知识,而且还能锻造大学生多思考、勤观察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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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马启伟等。体育心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8月。
由于历史因素,苏雪林与大陆读者一度暌隔将近半个世纪。从中国知网收录的资料看,有关苏雪林与外国文学关系的研究主要分为四个方面:
(一)苏雪林与基督教文化杨剑龙的博士论文《中国现代作家与基督教文化》第七章阐述了苏雪林成长、学习的相关背景,并以其小说《棘心》为例剖析文中主人公的皈依之路,文章分析苏雪林选择基督教的原因:一是受“耶稣伟大的人格”感召,二是眷恋“母亲的爱”,三是认为“彼西来之教,则大可补吾儒之不足”。同样关注到苏雪林接受基督教过程的文章还有几篇硕士论文,以及王珊《文化碰撞与精神遇合———论五四女作家接受基督教文化的历史语境》等,但大多只是对之前学者研究的借鉴。此外,有些文章关注到苏雪林与基督教文化关系中更细致具体的方面,如郭晓霞《论“五四”女作家的伊甸园情结》,《论五四女作家笔下的上帝形象———以苏雪林、冰心为例》,陈由歆《从原型理论看〈棘心〉的宗教意识》,金宏宇、章宗鋆的《〈棘心〉的版(文)本考释》等。
(二)苏雪林与唯美•颓废主义解志熙《“青春•美•恶魔•艺术……”唯美—颓废主义影响下的中国现代戏剧(上、下)》选取了众多作家及作品作为研究对象,苏雪林及其剧作亦在其中。在苏雪林部分,解志熙首先指出,苏雪林的《玫瑰与春》运用了童话与象征的手法,可能受到王尔德的《玫瑰与莺》《自私的巨人》等童话的影响。其次,作者认为在中国现代戏剧中,受唯美—颓废主义影响最深的剧作之一就是苏雪林的《鸠那罗的眼睛》,并从戏剧主题和人物性格两个方面,将《鸠那罗的眼睛》和王尔德的《莎乐美》进行了比较,虽然二者有不少相似之处,但苏雪林也并非完全模仿,而是有所创新。学界认为,《鸠那罗的眼睛》是苏雪林唯美主义戏剧的代表作,因而对该剧的关注度较高,专题研究论文也较多。如潘讯《〈鸠那罗的眼睛〉的唯美主义风格》,丁增武《“艺术”与“道德”之间的厚此薄彼———从〈鸠那罗的眼睛〉看苏雪林对唯美—颓废主义思潮的接受》等。此外,散文集《绿天》、小说《棘心》等作品也被纳入了唯美主义研究视野,相关论文有:毛锦花《哀艳的笔调,唯美的爱情———试论唯美主义对苏雪林早期创作的影响》,丁增武《苏雪林早期散文的“西化”色彩》等。
(三)比较文学视野下的中国古典文学研究苏雪林既是作家,又是学者。对于她在学术研究中具有的比较文学视野,关注较早的是徐志啸,他在《论苏雪林教授的中外文化比较》一文中指出,苏雪林将中外文化比较引入中国古典文学研究。她的屈赋研究,中外文化比较可分为两方面:一是以域外文化中的材料记载印证屈赋作品中的内容;二是将屈赋作品内容与域外文化材料做横向比较,探寻中外文化的共同渊源。文章还从比较文学的角度,将苏雪林的中外文化比较分为平行研究、影响研究和跨学科研究三方面。在平行研究方面,最突出的是她提出的“世界文化同出一源”说;在影响研究方面,苏雪林偏重探讨外来文化因子,认为中国上古文化曾受到外来文化的巨大影响。而在徐志啸之后,相关研究基本上即着眼于“世界文化同出一源”和“域外文化”对中国上古文化的影响两个方面,鲜有更深入的研究。除了以上三方面研究,还有学者提出苏雪林作品有取材希腊神话的迹象,并受到伤感主义和西洋水彩画技法的影响。如朱双一的《苏雪林小说的保守主义倾向———〈棘心〉〈天马集〉论》、祝宇红的《“老新党的后裔”———论苏雪林的〈天马集〉与曾虚白的〈魔窟〉对神话的重写》等。
二、珞珈山美人———凌叔华
凌叔华被誉为“东方典型美人”,这不只是对她清丽气质的赞美,也是对其温婉淡雅的文风的肯定。凌叔华的创作中,小说成就最高。学术界对于她的小说研究也较多。相关研究可分为以下三个主要方面:
(一)凌叔华与曼斯菲尔德凌叔华与曼斯菲尔德的关系颇受论者注意,这与徐志摩、沈从文和苏雪林等人都把凌叔华比作中国的曼斯菲尔德不无关系。李钦业《凌叔华小说论》论及了人们将二者相提并论的几点原因;李奇志《温婉淡雅的人生之歌:曼斯菲尔德凌叔华小说之比较》则从创作内容、审美风范、艺术格调等方面将曼氏与凌氏进行了具体的比较。作者认为,在艺术构思上,两位女作家共同的文学主张是不“创造奇迹”,只摄取“生活的原样”来反映“事物的本质”,但是曼斯菲尔德小说构架比凌叔华更具有开拓性;在艺术格调上,两人都有敏锐的观察力,重视对人物心理的描写,但选择的表达方式和视域侧重不同。此外相关论文还有杨慧《“高门巨族”中说话的女人们———凌叔华与曼斯菲尔德小说的比较研究》、陈寿琴《哀婉、淡远的艺术风格———凌叔华与曼斯菲尔德短篇小说创作之比较》等。除了整体性比较,还有一些论文着眼于创作个案的对比分析,如杨春红、郑友奇《素雅婉约的女性之歌———曼斯菲尔德的〈幸福〉与凌叔华的〈花之寺〉之比较》、熊文艳《女性价值的追寻与幻灭———曼斯菲尔德的〈第一次舞会〉与凌叔华的〈茶会以后〉之比较》等。另外,还有少数论文研究凌叔华与曼斯菲尔德的女性意识等,如,杨梅《试析凌叔华与曼斯菲尔德文本中的女性意识》等。
(二)凌叔华与契诃夫对凌叔华与契诃夫关系研究较为系统的是吴惠敏的几篇文章,其中《试论契诃夫对凌叔华小说创作的影响》一文认为,凌叔华受到来自契诃夫三方面的影响:一是题材与情节,二是戏剧式结构,三是讽刺幽默的艺术风格。《论契诃夫对凌叔华成名的助益》则指出凌叔华的部分小说直接借鉴了契诃夫相关小说的情节,正是契诃夫的影响使她从1925年开始创作的小说风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另外,还有一些文章从叙事角度进行分析,如,周春英《试论凌叔华小说的叙事模式》,文章认为凌叔华形成第三人称叙事方式的原因之一,是她师承契诃夫无情节或情节淡化叙事技巧,只选择一两个生活片段或者一段对话来叙说描写。薛双芬的《试论凌叔华小说叙事风格》一文中提到,凌叔华受契诃夫小说客观化的叙事态度影响,因而在作品中大部分采用客观中性的全知视角进行叙述。
(三)凌叔华与布卢姆斯伯里关于凌叔华与布卢姆斯伯里关系的研究,相关论文也不少。如蔡璐的硕士论文《凌叔华与布卢姆斯伯里》,全文分为三章:第一章介绍布卢姆斯伯里在中国的传播情况;第二章讲述凌叔华与朱利安的文学关系;第三章叙说凌叔华与伍尔夫的文学关系。布卢姆斯伯里集团中,凌叔华与伍尔夫关系最近,因此,研究者对她们二人及凌叔华的英文小说《古韵》关注较多。《古韵》是在伍尔夫的鼓励下用英文写作的自传体小说。前述蔡璐《凌叔华与布卢姆斯伯里》第三章即以《古韵》中的女性主义色彩与伍尔夫的女性主义思想暗合展开,认为她们在战争期间的通信体现了女性写作与战争的关系,在反战思想的背后实际上是对男权的否定与质疑。相关论文还有江淼《和伍尔夫一起写作———〈古韵〉的西方视野》、董姝雯的硕士论文《在现代与传统之间———论凌叔华小说创作》等。除了以上三部分主要研究内容,部分论文还涉及到西方现代派的心理分析方法、西方悲剧美学、唯美主义、西方讽刺艺术、存在主义和女性主义等,如张衍芸《写出女性的心灵———凌叔华小说艺术论》,余文博、陈卓《从凌叔华小说中的女性形象透视其女性主义立场》等。
三、“珞珈三杰”
目前将三位女作家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研究的学术论文几乎没有,只有屈指可数的几篇介绍、回忆文章。如杨静远《让庐旧事(上、下)———记女作家袁昌英、苏雪林、凌叔华》,文章回忆了抗战时期,武汉大学搬到乐山时袁昌英和苏雪林、凌叔华的一些旧事;秦春燕《修为人间才女夫———〈让庐日记〉中“珞珈三杰”》,以杨静远的《让庐旧事》为基础,重点放在“三杰”的情感问题上;陈学勇《珞珈三杰》,在简单介绍了袁昌英、苏雪林和凌叔华各自的成就后,记叙了三人的友谊,并将她们从性格、婚姻、人生归宿等方面进行了简略的比较。除此之外,几乎没有文章论及三人,更不用说是综合三人与外国文学关系的学术研究了。
中国知网收录的近30年来关于“珞珈三杰”个体和整体的研究资料显示,学界对于袁昌英、苏雪林和凌叔华各自与外国文学的关系都有不同程度的研究。这些研究多方面、多角度揭示了三位女作家对外国文学的学习与吸收,为今后的研究提供了很好的基础,但还不够深入,涉及的面仍显狭窄,且“珞珈三杰”的整体研究还没有引起关注。袁昌英、苏雪林、凌叔华作为20世纪上半叶的新女性,同受西方文化影响,同样以创作、翻译、研究而博得才名,彼此又私交甚密,她们对于外国文学、文化的选择与接受,乃至外国文学因素在她们的文学创作中的呈现,有怎样的相同与相异,这些异同背后又有怎样的思想文化渊源,这些都是中外文化交流史上以及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值得深入探讨的话题。
全球化对于各个方面的影响都是不容忽视,不可避免的,全球化对于比较文学的发展具有很大的作用。全球化伴随着全球文化交融的过程,在此背景下,文学领域出现更大范围的融合,从而推动比较文学更高层次的发展。比较文学就是一门在全球领域对于文学进行比较研究的学科,因而全球化真正推动了比较文学的发展。
1.1全球化经济对于比较文学研究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给文学研究领域带来不可磨灭的福祉,给比较文学的发展提供了经济、技术以及人力支持。经济全球化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经济的发展也给比较文学带来促进作用。比较文学的研究需要资金技术支持,只有具有足够的资金才能促使全球比较学者更进一步的交流和探讨比较文学的研究。一切精神和物质的发展都离不开经济,经济全球化是促进比较文学发展的特快列车,给精神层面也增加了光辉的一笔。经济全球化普及了各国比较学者的研究成果,使比较学者的先驱成果得到后人的认识研究。经济发展也给比较学者的学术著作的出版提供了有利条件,可以使著作译成各国语言,让各国学者学生和广大人士阅读研究。各国经济的频繁往来,也使得各国文化交流频繁。经济全球化不仅是各国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也是文学文化领域的推动力。
1.2全球化政治对于比较文学研究的影响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各国政治领域的交流和合作也逐步加强,政治的开放性加强,对于比较文学的发展也具有有利影响。在文学起步初期,各国政治对于文学发展具有很强的阻碍和限制。全球化使得政治的局限性大大减小,对于文学的政策也相对宽松,更有利于比较文学在各领域发挥作用,为比较文学的发展和各国交流提供相对稳定的环境。政治环境的变化会促使文学发生不同的改变。众所周知,以前政治对文学会有一定的打击作用,大多数的文学都是为了推动政治的发展而服务的,这样就会促使文学发生本身质的变化,不能真实阐述作家学者自身的思想观念,也就阻碍了文学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比较文学作为文学领域的一支,同样受到冲击,不能突破重围。全球化使政治放松限制,在一定程度上,文学的开放性和作家学者的自由性增强,使比较文学可以自由全面发展,使比较文学被扭曲程度大大降低。
1.3全球化文化对于比较文学研究的影响
全球化使各国文化交流大大加强,也让比较文学在世界各地崭露头角,不再单纯局限于欧洲和美国等地,也向亚非拉美国家大力传播,让世界学者对比较文学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研究。比较文学是跨民族、跨文化的多元研究学科,文化全球化无疑对于比较文学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文化全球化让文化得以在全球范围传播和扩散,让更广范围的世界人民知晓其他各国的文学,更深入促进对文学的比较,从而使比较文学在全球范围发挥作用。全球化使得文化更加开放,文学的内容和形式互相借鉴,互相交融,这其中比较文学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比较文学让人们更加清晰不同文学作品间的内容、形式和文化内涵的异同,令比较学者分析本国文学和外国文学的优劣之处,以便取其优点,发扬优秀文学传统,进一步完善比较文学的理论。
2结论
全球化让比较文学得到了广阔的发展平台,使比较文学真正发挥了其自身的作用。全球文学互动促进文学作品的比较,比较文学得到越来越高的重视,比较文学受到广大学者的重视。因而,比较文学的理论也更加趋于完善。比较文学的发展与全球化的世界密不可分,经济为比较文学研究提供了物质保障,政治使得比较文学的发展平台更加广阔和稳定,文化对于比较文学中各国文学文化的对比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因而,全球视野下的比较文学才是真正的比较文学。反过来,比较文学对于全世界的文学以及文化的发展和交流也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和科学的方法。
n 1、定义:
n 比较文学是一门将研究对象自觉地由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或一个地区的文学扩展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民族和地区文学中进行“跨文化的”综合性考察和研究的学科。
n 简而言之,比较文学是在文学研究领域中对要素A和要素B 之间关系的研究。所谓“自见者不明”(《老子·二十四章》),认识“自我”需要借助将“他者”作为参照,才能更好地把握事物。
n
n 2、“比较”的意义:
n 比较文学学科中“比较”的意义具有特定的并且确切的学理内容,它是一种旨在把握“双边”或“多边”文学的内在关系,并进而认识它们的本质的具有特定内涵的思维形态、思维过程和方法论。
n 这里的“比较”是指“双边”或“多边”的“跨文化(跨文学)”研究,这里说的“跨文化思维”,指的是“比较文学”学科对于“文学”的思考,必须是从“超越一种文学”,“超越一个民族”,“超越一种语言”和“超越一种文化”的视角考量面临的学术问题。这是比较文学学科的最基本学理。
n 因此,比较文学是与国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最贴近的边缘学科,能够最迅带地感知和接受各方面的最新信息,将触角伸向国际学术研究的前沿阵地。比较文学尊重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强调在“和而不同”的基础上,实践东西方、中外关系上的平等对话,进行双向阐释,以达到互证、互补、互惠的新人文主义目标。
n 二、撰写论文的基础
1、语言基础:你读的无论是中国文学作品,还是对象国文学的作品,应该是原文原着。这就是说,你读的中国文学作品,必须是原着,你读的对象国文学作品,原则上也应该是对象国母语语文的作品。但是,由于我们现在的非外国语系的大学生还没有养成阅读外国文学作品必须是原着的能力和习惯,所以大多数只能阅读翻译文本。假如一个外国作品有两种以上翻译文本的话,你就需要请教懂行的人,选择其中一种翻译精粹的译本阅读,同样切忌只是阅读“故事梗概”和“简本”。在目前不阅读对象国母语文本的特殊状态中,建议论文的写作者还是应该尽量地能够找到原着,读一读原着的原文“提要”。
n 从事“比较文学”学科论文写作的人,必须掌握一门以上的外语,并能进入运用的状态中。特别注重外语能力的培养,提倡直接阅读并采用与论题查关的外文第一手资料,对所比较的双方或多方的语言、文化有较深入的了解,注重论文的学术前沿性(这一点与一般的中文专业不同)
法国着名学者艾金伯勒三十多年前就说过:“在不久的将来,处于最理想状态的比较文学学者是这种人:具有极为广泛的爱好,通晓几种将在2000年前后用来写作的最重要的语言,并且具有对文学的美的深切体会。”这样的“理想状态的”比较文学学者不是每个人都能达到的,但却是每位学习研究比较文学者的奋斗目标。
2、文本基础:发挥中文学科的优势,具备关于所比较的双方或多方的文本的基础性知识。这里的“文本”包括文学作品,也包括文学知识和文学范式等。至少你应该读过有关的文学作品,了解并大致掌握与这些作品相关的比如作家的简单的经历,他的文学地位和学术界对他和他的作品的评价等等(这一点与一般的外语专业不同)。
n
n 3、理论基础。
n 三、比较文学的历史与研究方法:
n 1、影响研究法:(法国学派)
n 19世纪末到20世纪50年代,以法国学为中心,以影响研究为主要内容,跨出了比较文学学科建设的第一步。
n 比较文学作为学科而言,法国学派所主张的“影响研究”是其早期的主流模式。所谓“影响”就是一种事物对另一种事物发生作用,引起了后者的反应或反响。影响一产生,就表明两者发生了联系。法国学者着重研究各国文学之间的联系,用确凿的事实证明各国文学影响与被影响的关系。比较文学的影响研究是建立在各国各民族之间存在文学交流与影响这一事实基础之上的,事实联系是影响研究的前提,即国家民族之间存在过文化交流和作家接受外来干涉文化影响的客观事实。一个作家通过旅游、阅读以及与人交谈等各种途径,对某一外国作家或作品有了了解,并受其影响,这两位作家就有了“事实联系”。普希金通过阅读<堂璜><恰尔德 哈洛尔德游记>等作品,直接受拜伦的影响,鲁迅在留日期间,先后译述了<斯巴达之魂><摩罗诗力说>,反映了鲁迅对西方具有反抗品格的作家的推崇,也受到其精神影响。
n 法国学派的理论纲领和奠基作是梵·第根的《比较文学论》,主张研究不同的文学事实上存在的影响关系,影响与被影响的经过路线上有三个要素:
n 放送者(流传学):站在“放送者”的角度对某个民族文学的作家、
n 作品、文体,甚至是整个民族文学在国外的声誉、反响或影响进行研究。如对<阿Q正传>在国外影响的研究即为一例。从20世纪二三十年代开始,<阿Q正传>即受到许多国家学者、作家的重视和评价。从人物形象、“精神胜利法”的奴性和创作手法方面都有外国学者进行了研究。
n
传递者(媒介学,重要分支“翻译学”):对不同民族文学之间产生影响这一事实的途径、方法和手段及其因果关系的研究。可分为个人、环境和文字材料等。如对译本的研究。
n
n 接受者(源流学或渊源学):从终点的接受者出发,考察一个作家或一种文学所吸收和改造的外来因素,揭示其间的因果关系。涉及到探求文学作品的思想、人物、情节、语言、风格乃至艺术技巧等因素的来源。如我们可以在鲁迅的<药>中看到安特列夫的《齿痛》的影响,《齿痛》描写耶酥在被钉上十字架的那一天,当地附近有一个商人牙齿痛,他和其他人一样在看热闹,和《药》中的老栓小栓一样,对于别人的死并不觉得有任何可惜,只觉得自己的疾病比起一个革命者一个伟人的冤死要重要得多。可以说《药》受《齿痛》的影响而创作,但它所反映的是辛亥革命前旧中国小城镇上的社会生活,着重揭露了清王朝的屠杀政策和愚民政所造成的时代悲剧和社会悲剧。
2、平行研究法:(美国学派)
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以美国学派为中心,以平行研究为主要内容,跨出了比较文学学科建设的第二步。
1958年9月国际比较文学协会在美国教堂山举行第二届年会,威勒克在会上做了题为<比较文学的危机>的发言,即所谓美国学派向法国学派挑战性的宣言。
平行研究是对那些没有事实联系的不同民族的作家、作品和文学现象进行研究,比较其异同,并在此基础上引出有价值的结论。
平行研究的理论依据是文学作为人类精神现象的精华,存在着“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状况,因此文学现象之间不必存在事实上的影响关系也可以进行比较研究,可以不受拘囿地探讨其异同及其深层原因和意蕴,或得出有益的、规律性的结论,从而更深刻地了解文学的本质和对人类的意义。也就是说,在平行研究中,处于不同时代、不同地域、具有不,地位和影响的作家作品都可以在“可比性”的前提下,进行比较研究。如古希腊的神话可以与北欧神话相比较,也可以和地域遥远的中国神话或澳大利亚神话比较。莎士比亚的剧作可以与同时共的中国的汤显祖的剧作相比较,也可以和时间相隔数百年的郭沫若的剧作比较。
平行研究的具体可分为类比和对比两种。类比研究是在相互间没有关联的作品中考察相似之处,以期从中了现文学的共同规律;对比研究是比较不同文学体系的不同之处,从而使两者的特点更加突出。
平行研究离不开“可比性”的问题。可比民生是指被比较 的对象之间需要有某种可资比较的基础。这个基础就是文学现象的同与异,这种异同一般呈现出同中有异、异中有同,而在这种关系中显示出某种规律性的东西。
其范畴主要包括主题学、文类学、比较诗学等。
(1) 主题学。主题学研究的主要对象是题材、母题、人物典型、情境、意象、套语等跨国跨民族的流传和演变,探讨不同作家对它的不同处理,作品在不同的时代或国家流传演变及其主题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