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整理了近年来我国学者对环境会计的研究文献,研究表明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关于环境会计披露方式的研究,关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研究,关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研究。根据这些文献梳理,本文总结了我国公司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几点可行性建议,希望为改善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提供参考和启示。下面是整理的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现状问题分析论文【最新7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一)重要性原则
在我国企业中,上市公司一般是大中型企业,而且多数为我国的重要基础性行业,因此,首先应该抓主要矛盾,重点实施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管理,如矿业、化工、石油业等。据有关调查资料显示,有50%以上的企业编写环境方面的综述或报告,但往往是上报上级或有关的环保机构,并不对外公布。上市公司的未来发展受环保政策的影响会日益显著,企业的环境风险将日渐增加,而上市公司目前的做法不利于外部对企业的监督评价,因此必须采取措施予以监管,使上市公司成为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主要主体。
(二)强制性原则
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尤其是一些环境敏感性行业,如造纸、化工等行业,对环境带来的危害极为严重,而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获得了一定的利润,因此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这些企业应对所耗费的资源和破坏的生态环境付出一定的代价。但“代价”的付出总是带有不情愿性的,几乎没有企业会乐意主动向社会揭示因破坏生态环境而增加的支出,而惟有法律具有强制性;因而,政府会计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必须对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作出强制性规定,并鼓励披露尽可能多的环境信息。
(三)一致性原则
环境问题是全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无论企业还是各级政府、各种社会团体和组织,无论外资企业还是内资企业,无论污染严重的企业还是污染较轻的企业,只要有污染问题就需要揭示。关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各主体的要求应该基本一致,不应存在歧视或偏袒,以正确衡量社会环境信息。
[1]李静。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探究[D]。东北财经大学,2012.
[2]乔丽。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2.
[3]赵荔雯。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探讨[D]。江西财经大学,2013.
[4]曹祎。浅谈我国建立环境会计的必要性及对策[J]。市场研究,20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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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谢冰冰,林芳芳,郑秀芳。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分析[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14(06)。
浅析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摘要: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加强环境管理与控制。会计作为一种微观管理工具,应该在环境管理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本文通过对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进行分析,总结出目前信息披露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
关键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一、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
目前,我国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还比较落后,虽然制定了一些制度规范,但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比例不高。
(一)对外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状况
1、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数量少。虽然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家数逐年稳定增长,但各年度信息披露比例并没有显著提高。
2、公布的环境信息不全面而且可比性差。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差异较大,在披露的信息中,很少表明企业支出的费用、取得的成果以及与设定目标的联系点。在披露内容上没有统一标准,企业的环境指标缺少可比性,且定量信息很少,一般是围绕环保投资、排污费、资源利用、绿化、税收优惠、环境认证等内容进行披露,而对于环保风险、对策以及利用现有自然资源的状况等很少披露。
3、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一般为补充环境会计报告,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企业中,很少以单独的项目在独立的环境报告中反映,而多采取补充环境会计报告的方式。目前,企业对环境信息的披露方式主要有四种:①内部工作会计记录;②包含在会计报表附注中;③包含在年度财务报告中;④包含在董事长的报告中。这四种报告方式均不能使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环境信息的全貌,因此采用这几种报告方式都是不妥当的。
4、环境会计准则制定方面的障碍。我国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还比较落后,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比例不高。
5、财会人员素质方面的障碍。目前我国的会计人员基本由会计、财务、审计和其他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财会人员队伍缺乏相应的环境、生态、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认识,从而制约了环境会计的有效进行。
(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障碍成因分析
1、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自然和环境资源还未能像其它经济元素一样依靠市场进行资源配置,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就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以消除外部不经济。为此,建立健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通过税收、财政补贴、罚款等手段,采取强制性的披露要求,让企业承担必须的社会责任,使其外部成本内部化。
2、公众环境意识不强,未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从“环保民生指数(2007)”的调查结果显示,60.7%的公众对食品安全最不放心,66.9%的公众认同当前我国环境问题非常严重,73.1%的公众认为我国应当推行“绿色GDP”,80%以上公众认同我国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努力。中国公众的环保意识总体得分为42.1,环保行为得分为36.6,环保满意度得分为44.7。这表明在大多数地区,公众的环保知识和意识依然处于一个认识“洼地”,对于环境保护的参与度有待于提高和加强。
二、完善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规章制度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要遵循强制披露与自愿披露相结合的原则,为了保证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数量和质量,可以一方面通过税收减免等政策鼓励企业自愿披露,另一方面要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实行强制性披露。
(二)规范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
关于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方式,目前理论界的观点有二:一是编制补充环境会计报告,二是编制独立环境会计报告。补充环境会计报告,顾名思义,是利用现有的财务会计报表体系,通过增加会计科目、会计报表项目的方式,将环境财务信息直接列入现有报表。而独立环境会计报告则是编制单独的环境会计报表和环境报告书来披露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笔者认为,依照中国企业目前的状况,适宜采用补充环境报告的方式,待时机成熟后,再采用独立环境报告。
(三)加快专业环境会计人才的培养
环境会计不仅是一个会计问题,同样是一个复杂的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在这个信息系统中,会计人员的是信息处理的主要操作者,他们的专业素质决定了环境会计信息的质量。由于环境会计涉及许多学科领域,因此客观上要求环境会计人员要具备较高的知识技能。
三、发展和建议
我国目前应加强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会计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完善工作,并以此作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保障。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背景下,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己是大势所趋,我国应立足于本国国情,在充分学习和借鉴国外己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加快自身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制度建设工作,完善相应的会计法规和环境法规,制定出优质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准则,并对这些准则的实施和执行进行严格的监管,以尽快形成我国环境会计及信息披露的理论方法和内容体系,从而加快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走向现实的步伐,为环境会计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王海涛,王俭。略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及改进措施。中国产业。2011(第2期总第1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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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雪辉。完善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经济研究导刊。2010(第10期总第84期)。
[5]胡杨,邓婷婷。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 一 )重污染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理由
(1)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不完整。大多数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主要集中在一项或几项内容上,并没有按照有关《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企业缺少自愿披露的公开环境会计信息,这就导致披露内容不建全面。此外,具体细节不够完善,如环境相关的资产、成本、负债等内容,我国上市公司还没有建立独立并相应的会计账户进行反映,部分公司仅限于在会计科目中反映的环境会计信息做简单说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还不够完整和全面,对于信息使用者没有实质性作用。
(2)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不规范。对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因有的公司披露内容较多,有的披露较少,公司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方式就会不同,这些披露方式很难对不同性质公司的环保情况进行正确比较,并且很难根据这些信息作出符合自己意愿的决策。披露方式多以报表附注和董事会报告对外披露,缺乏固定且规范的形式,企业很难找到适合的披露方式进行披露,行业间可比性较低。
(3)自愿性披露的企业少。主观因素决定公司自愿与非自愿的披露模式。因此,判断公司是否出于真正的自愿披露很难下定论。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可能是因国家环保要求较大的压力,也可能出于社会公众对环保较高的关注,还可能出于自身环保责任的考虑。在环保法规中,除了对重污染行业的强制性披露,国家仅仅是鼓励普通公司披露环境会计信息,而我国其他法律法规中更加没有提及。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公司必须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所以,大部分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公司都是非自愿性披露。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中,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所占比例很小,而自愿性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公司只是其中一部分,可见,其所占比例就更加小了。
( 二 )重污染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理由的成因分析
(1)缺少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强制性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在法律法规和会计法规方面,对重污染行业的强制性披露界定较模糊,只有环境保护法规对相应的公司与行业做出了具体规定,但其只是对环境信息的规定,对于环境会计信息并不适用。会计法规中对环境信息的规定比较零散,无规律可循。环境会计是是一个比较冷门性的学科,简单的环境法律法规或者是会计方面的法规不能达到强制性规范的效果,因而必须建立专门对重污染行业进行强制性披露的法律法规。
(2)会计规范方面缺少有关环境会计的。规定信息。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时,既需要有强制性的法律法规方面的规定,还需要有相应的会计规范。环境会计信息也属于会计信息,它的披露需要标的形式,而要使信息使用者方便并快速找到相应的环境会计信息,需要统一的披露形式,所以必定要建立相应的会计规范。目前在我国很难找到会计规范对环境信息的要求,公司根本没有规范可以参考,是否披露、怎样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只能由公司自己来选择。因此,我国必须要建立环境会计信息相应的会计规范。
(3)追求短期利益、缺乏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愿望。公司通常以营利为目的,很多公司只关注短期利益,看不到长远的发展。因追求短期利益而忽略资源的有限性,严重忽视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忽视公司和环境保护的长远利益,从而也丧失了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愿望,自愿披露的公司随之越来越少。
(4)环境会计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缺乏监管制度。环境会计是一个比较新的领域,环境会计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我国环境会计缺少法律法规的制度保障,环境审计还没有得到较为完善地开展,缺少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监管制度。政府的管理责任划分不够明确,多个部门参与管理一个事件,但是出现环境相关事故需要负责时,各个部门之间急于相互推托,无人愿意负责。这样,往往使局面变得更加糟糕,到最后会变成谁都不想管,谁都管不好的局面。
2.1披露形式和内容制度不完善
自从我国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后,有关部门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颁发了一系列规章文件,如《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和证监会在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目前我国尚未制定环境会计准则。这些规范在监督上市公司对环境会计的核算和信息披露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促进作用,但是并未统一标准来规范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形式。不同企业在信息披露方式存在差异,有不同的披露方式,较为混乱;披露内容上以定性为主,定量为辅,有的企业只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一带而过,没有体现在财务报表中,无法比较各企业发生的环境会计的收益和指出。委托代理关系和信息不对称会使环境会计需求者无法清晰明确获得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可能导致判断和决策产生误差。
2.2以历史信息为主,缺乏前瞻性
企业决策是面向未来的,沉没成本往往不来考虑在内。而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内容是以历史信息为主,对企业的发展和未来规划参考性不高,披露的。信息往往缺乏前瞻性。一方面,企业不愿意把资金投入回收期长、现金流入少的环保投资上,在重大环保安全设施的投资决策上,缺少成本效益分析。另一方面,企业提供环境会计信息成本高,企业难以把环境绩效与经济绩效挂钩,发生严重污染后被媒体暴露或受到法律的制裁,企业才会加大对环保项目的投入,严重缺乏环境信息披露的主动性。
2.3会计从业人员缺乏环境会计培训
对比国外,环境会计的研究与实施在我国发展较晚,在我国尚未形成广泛的认知基础。环境会计所需要的是具备综合知识背景的人才。环境会计涉及到会计学、环境学、可持续发展等相关学科知识,而我国会计人员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对环境、工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掌握的知识不够全面,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
【摘要】 随着人们对环境问题的关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也备受重视,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也提上日程,本文通过研究国内已有文献在披露内容和方式的最新动态,对其实证研究成果进行综述,指出我国现阶段环境会计所存在的问题,并对未来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提出自己的看法,以期为该领域的进一步探索提供有益的线索。
【关键词】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披露内容和方式 对策 综述
环境会计又称绿色会计,它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计量、记录环境污染、环境防治、环境开发的成本费用,同时对环境的维护和开发形成的效益进行合理计量与报告,从而综合评估环境绩效及环境活动对企业财务成果影响的一门新兴学科。
一、 引言:
伴随着经济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
将环境活动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真实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成为传统会计面临的新课题。
要解决环境污染问题,需要把经济发展与环境问题协调起来,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开展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促使企业在关注经济效益的同时关注环境效益,无论是对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还是对会计理论的创新和完善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 文献综述:
(一)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
关于披露内容,黄嫦娇(2013年)提出对于环境资产、环境负债、环境净资产、环境收益、环境成本的披露,并且由于环境会计的特殊性,要求其信息的披露也必须在传统的三大会计报表的基础上再加以图表、文等形式来报告,对碳排放情况、碳排放权问题等信息进行详细的披露;张永杰(2012年)以江西省16家上市公司为例,表明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应包括两方面:一是关于企业活动的财务影响信息; 二是关于企业活动的环境业绩信息;
另外,在进行披露内容探讨时,还有学者对披露的内容进行新的分类,例如陈薇(2010年)指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需要界定出定性环境信息和定量的环境信息,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其具体需要披露的内容;秦嘉龙、吴玉芳(2010年)在分析青海省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时提出,我国上市公司所披露的环境信息中,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或同时以两种形式披露。
田翠香(2010年)认为企业通过年报披露环境信息,应注意协调与其他环境信息公开方式的关系,有条件的企业仍然可以在年报以外,编制独立的环境报告或社会责任报告。
综上所述,对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主要从会计要素入手,从货币、数量、定性、定量等方面反映一个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
由于我国环境会计起步较晚,没有统一、标准的披露形式,众说纷纭。
冯银波(2010年)认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有三种可选模式:在财务报告框架内披露、编制独立环境会计报告、在管理当局声明书中披露;李秋(2012年)基于低碳经济视角,提出不同规模企业应灵活地采取不同类型的披露形式:
①对大型企业如上市公司,可采用单独编制环境会计报表的形式在其中单独列示低碳治理信息;②对大中型企业可以采取在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者董事会会议报表中单独反映二氧化碳治理的信息;
③对中小型企业可允许以非货币式计量的基础上以文字的方式阐述其为减少碳排放所付出的成本费用以及业绩效益等信息;戴悦、华楚慧、李玮玮(2012年)从环境产权角度出发进行探讨,认为有效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应该是以环境产权为核心的一个环境责任报告体系,该体系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环境问题的财务影响信息,第二部分是关于环境绩效方面的信息,第三部分是更加充分的独立环境责任报告;
另外也有学者虽然从不同领域出发,仇淑平(2012年)认为独立报告模式将是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发展方向;同样的,刘灵芝、富晓丹(2010年)针对我国现阶段的林业企业的研究,认为我国林业企业应该采用表外披露的方式,编制补充的环境会计报告。
从以上研究中发现,普遍认为会计的信息披露应依托财务报告的形式来进行,或采取独立报表形式。
(三)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影响因素:
王亚男、傅建设、冯烨彬(2013年)以沪深两市74家公司为样本,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表明股权制衡度、净资产收益率、公司规模是影响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重要因素;刘海英(2010年)整理了近几年国内外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成果,研究表明公司自愿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与以下因素正相关:
①公司规模及公司的行业性质;②公司的股权分散度;③公司披露的环境诉讼以及环境罚款信息;
在针对具体行业,刘洋、赵伟(2012年)选取了山东省内53家强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以统计学的相关理论,认证了国有股比例系数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上市公司规模与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水平正相关;戴蓬军、董淑兰(2010年)以在沪深两市上市的农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
他们faxian 农业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公司规模及发展能力是影响其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状况的显著因素,并且均呈显著正相关,而盈利能力、风险状况、现金流量状况、非农化经营程度和政策优惠情况对农业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状况影响不显著。
三、 我国目前环境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已有文献进行综述,分析了目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最新的研究成果,我认为目前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着一些问题:
1、从理论研究层面:
(1)理论研究的匮乏:随着对环境会计信息的需求越来越大,我国的理论研究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不能很好的指导实际工作,导致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缺乏可比性;
(2)由于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起步较晚,没有形成统一而又成熟的披露模式; 2.从国家层面:
(1)环境会计法规、准则、制度建设滞后,目前我国已经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是在所有的这些法律法规中均没有涉及到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具体规定;
(2)缺乏专门的环境会计人员和审计人员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对环境信息的披露的完整性和质量;
(3)监督和执法力度不足;
3、从社会层面:
(1)披露主体范围较窄、比例不高,且集中在重污染行业,对环境信息披露仅仅是一种自愿行为,缺乏强制性约束;
(2)企业环境意识差,参与度不高;
(3)社会公众的环境意识不足,我国在环境保护实践方面做出了很大努力,公众的环境意识也明显增强,但是,从总体上说,当前我国公众的环境意识还有待于提高;
四、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
1、加强理论体系研究,具体包括:
(1)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充分学习和借鉴国外已有的研究成果;
(2)鼓励相关人员进行研究,鼓励其在有关期刊杂志发表自己的观点;
(3)在高校开展环境信息披露的相关课程,从基础做起,加强理论的教育;
2、建立健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并且提高监督和执法力度;
(1)对上市公司建立诚信档案,详细记录他们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行为;
(2)加强信息的透明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3、培养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环境会计人员以及审计人员,并且加强两者的独立性,同时加强合作;
4、在全社会提高公民的环境意识,培养人们对环境问题的重视;
5、针对环境会计信息的复杂性和评判的多样性,引入数学概念和方法,使指标体系固定化,同时配合相关的数学型人才,完善信息的披露。
五、总结:
总的来说,目前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是大势所趋,随着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环境问题已逐渐成为世界性问题之一,环境会计信息公开是继“直接管理手段”与“经济手段”之后的一种全新的环境管理手段。
许多企业已经尝试着进行相关披露,这将有益于约束企业的行为,将有益于我国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集中对我国已有文献中关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内容以及影响因素进行统计分析,揭示出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改善措施,以期为该领域提供有益的信息,希望我国的环境会计在不久的将来取得实质性进步,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理论和实务取得较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永杰 《浅析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商业会计 2012/01 7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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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田翠香 《我国上市公司年报中的环境信息披露》 会计之友(中旬刊) 2010/01 87-89
[6] 冯银波 《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及模式选择》 商业会计 2011/23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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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戴悦 华楚慧 李玮玮 《以环境产权为核心重构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 财会月刊 2012/36 17-20
试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摘要]环境问题在全球的日益升温,使得环境会计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在国内外以迅猛的速度发展,并且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水平也在逐渐提高。本文回顾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过程,对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进行了综述,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
[关键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建议
在经济大战愈演愈烈的今天,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也随着经济的发展深受其害,环保工作一直是各国政府努力的事情,而环保工作的实施也是逐渐的在进行中。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我们建立起环境会计体系,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有效信息,实现经济既快又好的发展。本文通过对我国当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总体阐述,了解到其中的现状,对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提出了建议。
一、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过程
1976年Ullmann提供了一个完全针对环境的模型,即公司环境会计系统(CEAS),该模型通过社会影响报告来反映社会效益和社会成本。1986年美国颁布的旨在确定清理受污染土地的财务责任的《环境反映和补偿综合法案》以及《超级基金补偿和再授权法案》。环境信息披露的增加,促进了有关研究的发展,主要是针对环境成本、环境负债如何进行报告、如何计量企业环境业绩等的问题。
国际会计与报告标准的政府间专家工作组经过调查发现:在企业所提供的对外报告中,公司的环境影响未得到充分披露,从而使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无法将企业的环境业绩和财务业绩联系起来。为此ISAR给出了一些建议。1995年通过了《环境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立场公告》, m. 成为环境财务报告的第一份国际指南。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于2000年提出了生态效率的概念,以财务指标、生态影响指标来表示,探求将企业的财务业绩和环境业绩相结合,规范企业对外报告的方式,并在20多家跨国企业进行了试验。全球报告促进会计准则将环境报告融入可持续报告的范畴之中,并于1997年设计了指导编制可持续性报告的指南,以探求建立对外报告的通用框架。
二、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
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最早是从环境会计的研究开始的,葛家澍教授和李若山教授1992年首次向国内介绍了西方的环境会计。此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越来越广泛,包括对披露现状、披露必要性、披露内容、披露形式以及相关的建议上的研究,但主要还是集中在披露的内容和形式上。
1、披露的现状
学者们对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都有着较为一致的看法,如林惠忠(2005)认为:与发达国家企业相比,我国公布环境报告的企业寥寥无几;在公布环境资料方面持低姿态,公布的环境资料不全面且可比性差,资料很少定量,且定性信息不附时期。此外,由于看不出花费的资金与取得的成果和规定的指标之间有何关系,故而无法评估公司的环境绩效以及公司的环境活动对财务成果的影响。环境会计有关实务在我国企业界已经存在,但是在很大程度上是摸索着开展的。就目前而言,我国环境会计披露理论与实务脱节比较明显。2.披露的必要性
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必要性上,学者们有着一致的看法,如耿建新(2002)等学者认为应不断规范我国企业有关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以满足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要。大部分学者都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分析了我国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不足,并借鉴国外相关的成功示范,结合当前我国企业的现状,在此基础上揭示了我国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必要性,充分显示了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优势所在。
3、环境信息披露内容
对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孟凡利(1999)认为应该包括环境问题的财务影响和环境绩效两个方面;耿建新等(2002)认为应包括环境问题及其影响、环境对策方案、在财务报表及附注中应当重点披露环境支出和环境负债;耿春梅认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包括环境会计要素信息和环境绩效信息两部分;袁广达(2004)认为应包括环境会计核算信息系统的信息和环境管理控制信息系统的信息。
4、环境信息披露的方式及相关建议
骆良彬(2003)构想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模式包括三部分:简单模式,应用叙述法,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以非货币性信息、非正规的形式描述企业行为对环境的影响;中级模式,在现有的财务报表中添加一些新的项目,将与环境有关的项目单列出来,以一定的货币指标反映企业的环保情况,其他补充的信息则在附注中说明;高级模式,将环境报告纳入会计报告体系,编制单独的环境报告。郭静娟(2003)则从环境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和披露的目标出发,一方面可以借鉴财务报告模式的思路;另一方面可编制独立的环境报告来提供企业的环境绩效状况。还有一些学者认为现阶段的环境会计的信息披露应单独的采用非独立的补充报告模式。学者们还认为当前应突出重视上市公司以及重污染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耿建新等,2005)。
三、对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
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过程进行回顾,纵观我国当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情况,提出一下建议:
健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准则。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环境会计的地位和作用,使环境会计有法可依,使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有统一的标准。
加强对环境会计的监督。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往往存在不会全面、如实地披露对资源环境的社会责任履行的可能性。因此,应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包括行政管理、监督和专项环境审计。
积极促进环境会计的理论研究。尽管目前西方的环境会计理论还处在初创阶段,但不可否认其有许多合理可资借鉴的理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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