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股权激励方案精选5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一、目的
为规范采购日常行为,激励和提高采购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保证按时、按量和按质地采购所需物品,特制定如下奖罚制度。
二、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采购部全体人员。
三、奖罚细则
㈠日常事务
1、及时完成上司安排的各项任务且当月无差错体现的,奖励100元/月人。
2、不听从上司安排的按首次罚50元/次,逐次翻倍处罚至200元/次,月累计超过3次或季度累计超过6次的作“开除处理”。
3、不能及时完成上司任务和处理事情不及时且没有向上司汇报的酌情处罚10-50元/次。
4、不规范的订单包括订单参数不全不对、价格错误、交期错误、付款方式错误、税率错误、数量错误和特殊物品的包装要求等,根据损失的大小酌情处罚10-500元/次。
㈡质量管理
1、因质量问题出现退换货、维修或返工的根据产生费用的大小酌情处罚10-200元/次。
2、在同等或更低价格中找到更好质量的供应商,根据产品使用量与金额酌情奖励20-500元(按每个新供应商连续合作6单考核)。
4、当供应商供货质量异常,不能及时督促及调整而导致对工程质量或工期造成影响的视影响程度的大小和事后跟催的情况综合考虑,酌情处罚10-100元/次。
5、采购能找到价格更优惠的替代产品,按产品用量与总采购金额情况酌情奖励20-500/次。
㈢交期管理
1、若因采购交期延误影响现场施工的按施工情况及延误时长罚款10-200元/次,因未及时下单而造成的延期按两倍处罚。
2、同等质量或更低价格中找到产能更大,交期更准时的供应商每按情况奖20-500元(按每个新供应商连续合作6单考核)。
3、交期异常时不能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导致生产计划打乱的按情况罚10-200元
㈣价格管理
1、在原供应商的基础上主动将价格谈到比历史采购价更低,根据情况及采购量奖20-500元/次,若连续谈价下调,可多次奖励。
2、市场价格确定涨价时,采购人员可保持原价或将价格谈到涨价范围之下的根据情况奖20-500元/次。
3、上级指定人员对订单进行谈价的,按采购金额及差价情况奖20-500元/次。
4、在下单审批过程中或在以后查核中明显高于市场价20%的,罚订单高出金额部分的3%;高于市场价30%的罚订单高出金额部分的5%;累计6次以上或此项累计罚款金额在1万以上的对工作安排作调整。
5、主动谈价很少而且基本没有谈价成功的案例,半年内对人员工作安排作调整。
㈤付款方式
1、款到发货的谈到货到付款每次奖励20-200元,货到付款谈到月结或更长按此供应商每年采购金额的0.1---1‰奖励。
2、一年内新找的供应商有50%以上能月结的奖励300元。
3、外包商付款方式有明显改进,如前期付款额度减小,付款周期增长的奖20-200元。
㈥送货方式
1、订单中的送货方式一定要求注明送货方式:送货上门还是送至相应货运单位自提或是不承担运费。若订单中与实际发生的不符,运费由当事人承担多出运费的10%,最高罚款不超过200元(若事后可以说服供应商承担并已同意扣款的不罚)。
2、订单中供应商不承担运费,后来当事人说服了供应商并承担了运费的可以奖运费的10%,最高奖不超过200元。
3、货运公司通知当事人而未及时安排提货造成仓储费的由当事人承担此费用的20%,最高罚款不超过200元。
㈦发票管理
1、当月已到货发票到票金额在95%或以上的奖100元。
2、当月已到货发票到票金额在90%或以上的奖50元。
3、当月已付款发票到票金额在70%以下的罚30元。
4、当月已付款发票到票金额在50%以下的罚50元。
四、考核兑现
1、由采购部经理每月负责各奖罚细则数据的统计和提出初步的奖罚数额;由技术副总和总助负责对奖罚的复核确认。
2、每月根据奖罚细则进行一次统计考核,经复核确认,并报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执行。
五、注意事项
1、由于指定新的品牌或厂家的并未经过采购部考核的,而采购当时提出有更好供应商与品牌的(质更好,价更优),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与交期问题及配合问题时采购人员尽最大能力处理不好的不将列入考核范围。(一定是尽最大能力,未尽力的除外)。
2、因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原因导致下单落后而延误交期不统计在内。
3、若因为供应商的问题造成我们的损失,采购人员可以以合理的方式索赔到合理罚款、补偿或赔偿的不处罚采购人员。
4、供应商考核也依据此统计资料,考核明显落后的根据需要调整。
5、对于统计中不明确的问题点由采购当事人、采购经理、技术副总、总经理助理共同讨论。
六、年终奖
根据每年每人的奖罚总金额订4个级别,以上奖得越多的年终奖越高,罚得越多的相应越低。
七、协调配合
1、实际进场时间比计划进场时间延迟导致不能按时发货的,然后后面临时急需到场通知后供应商不能最快发货(可能长时间存放,供应商挪用掉,再重新做赶不上交期),所以我们计划进场的时间要准确一些;供应商需要挪用的必须先与公司采购部协商且取得一致意见。
2、技术或工艺要尽量在出清单前将参数型号确认好,不明了的应及时沟通和确定。
3、财务付款要制订制度。
4、现场人员收到货后无特殊情况当天需验货清点,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反馈,后续对产品要维护到位。
5、材料增补和更换要控制好,预算要保证准确性。
6、外包资料要齐全。
7、出单与出资料要多预留一些时间给采购,不能到了采购部就变成紧急采购。
8、供应商现场解决问题时现场人员要尽力配合,以快速解决问题优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实施股权期权的目的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高级管理人员及业务技术人员的长期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凝聚力,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实施股权期权的原则
股权期权的股份由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保证股权期权部分股份的稳定性,不得向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其他组织转让。
本实施方案以激励高管、高级技术人员和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员工为核心,突出人力资本的价值,对一般工作人员考核合格可适当授予。
第三条
股权期权的有关定义(参见《股权期权激励制度》)
第二章
股权期权的股份来源及相关权利安排
第四条
股权期权的股份来源
股权期权的来源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
第五条
在股权期权持有人行权之前,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仍为发起人股东所享有。
第六条
对受益人授予股权期权的行为及权利由公司股东会享有,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执行。
第三章
股权期权受益人的范围
第七条
本方案股权期权受益人范围实行按岗定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但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受益人范围的,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通过,可以授予股权期权。
第八条
对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因公司机构调整所发生的岗位变化,增加岗位,影响股权期权受益人范围的,由公司股东会予以确定,董事会执行,对裁减岗位中原有已经授予股权期权的人员不得取消、变更、终止。
第九条
本方案确定的受益人范围为:
1、高层管理人员;
2、业务技术人员;
3、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员工;
4、()股东会、董事会认为可以授予的人员。
第四章
股权期权的授予数量、期限及时机
第十条
股权期权的授予数量
1、本方案股权期权的拟授予总量为:万股份,即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的30%;
2、每个受益人的授予数量,不多于前12个月工资奖金总和,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予以确定。
第十一条
股权期权的授予期限本股权期权的授予期限为三年,受益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股权期权数量进行行权。
第十二条
股权期权的授予时机受益人受聘满一年后的时间作为股权期权的开始授予时间。如果公司本次实施股权期权的股份已经在此之前用完,则由董事会在下一个周期进行相应调整补足。
第五章
股权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方式
第十三条
股权期权的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按每股的50%计算,造成的注册资本减少由所提公益公积金填补,保持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不变。
第十四条
股权期权的行权方式
1、受益人在被授予股权期权后,享有该股权期权的利润分配权,在每年一次的行权期,受益人可自由选择是否行权。受益人可用所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进行行权。行权后公司进行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股权期股转变为实股。在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前,股权期权持有人不享有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
2、受益人选择不行权后,受益人所得利润公司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受益人。
3、受益人在行权期满放弃行权,应行权部分股权期权股份无偿转归原股东所有。但对本次行权的放弃并不影响其他尚未行权部分的期权,对该部分期权,期权持有人仍可以按本方案的规定进行行权。
4、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约定进行的利润分配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由受益人自行承担。转让人所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缴纳所得税的,亦由转让人自行承担;
5、公司应保证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利润分配,除按会计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提取法定基金、费用后,不得另行多提基金、费用。
第六章
员工解约、辞职、离职时的股权期权处理
第十五条
董事会认定的有特殊贡献者,在提前离职后可以继续享有股权期权,但公司有足够证据证明股权期权的持有人在离职后、股权期权尚未行权前,由于其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虽未给公司造成损失,但加入与公司有竞争性的公司的,公司有权中止直至取消其股权期权。
第十六条
未履行与公司签定的聘用合同的约定而自动离职的,立即终止尚未行权的股权期权。
第十七条
因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公司提前与聘用人员解除合同的,对股权期权持有人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十八条
聘用期满,股权期权尚未行权部分可以继续行权。
第十九条
因严重失职等非正常原因而终止聘用关系,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二十条
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二十一条
因公司发生并购,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原有提供股权期权股份部分的股东应当保证对该部分股份不予转让,保证持有人的稳定性,或者能够保证新的股东对公司股权期权方案执行的连续性。
第七章
股权期权的管理机构
第二十二条
股权期权的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在获得股东会的授权后,作为股权期权的管理机构。其管理工作包括向股东会报告股权期权的执行情况、与受益人签订授予股权期权协议书、股权转让协议书、发出授予通知书、股权期权调整通知书、股权期权终止通知书、设立股权期权的管理名册、拟订股权期权的具体行权时间、对具体受益人的授予度等。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在第一个运行周期结束后,由股东会决定是否延续执行或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董事会制作补充方案,报股东会批准。
第二十五条
本方案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股权激励目的
为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吸引和保持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队伍,创造一个激励员工实现目标的工作环境,倡导以业绩为导向的经营理念,提高自主管理水平,鼓励经营管理者为公司长期服务,并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参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激励方案。
第二条 股权激励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原则。
3、存量配送,增量激励的原则,即在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只有在净资产增值的前提下,激励股份才可提取奖励基金。
第二章 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
第三条 执行与管理机构
设立股权考核与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与管理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及股东全会汇报工作。
第四条 激励对象
由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根据以下标准在可选范围内确定具体人员名单,报经董事会批准。
(一)确定标准:
1、在公司的历史发展中作出过突出贡献的人员;
2、公司未来发展亟需的人员;
3、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
4、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标准。
(二)激励对象:
1、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三)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1、同时为控股股东或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关联股东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不属于激励对象范围;公司上市以后,持有激励股权或期权的员工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和公司监事;
2、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第五条 激励形式
(一)股票期权
1、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激励对象可以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可以放弃该种权利。
2、行权限制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
3、定价
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确定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4、授予股权期权的限制
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二)限制性股票
1、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2、定价
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存量,即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则按照《公司法》关于回购股票的相关规定执行;
如果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增量,即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取得股票,其实质属于定向发行,则参照现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有关定向增发的定价原则和锁定期要求确定价格和锁定期,同时考虑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_____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_____%;
(2)自股票授予日起_____个月内不得转让,激励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_____个月内不得转让。
若低于上述标准,则需由公司在股权激励草案中充分分析和披露其对股东权益的摊薄影响,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
3、授予股票限制:
上市公司以股票市价为基准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1)定期报告公布前_____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_____个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_____个交易日。
(三)股票增值权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获得规定数量及一定比例的股票股价上升带来的收益,但不拥有这些股票的所有权、表决权、配股权,用于股票增资权者不参与公司分红。
(四)经营者持股
是指对管理层持有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并进行一定期限的锁定。激励对象在拥有公司股票后,成为自身经营企业的股东,与企业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拥有相应的表决权和分配权,并承担公司亏损和股票降价的风险。
(五)员工持股计划
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个人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股权,并委托公司进行集中管理的产权组织形式。
(六)管理层收购
是指公司的管理者或经理层(个人或集体)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或股权),从而改变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实现持股经营。将激励主体与客体合二为一,从而实现了被激励者与企业利益、股东利益完整的统一。
(七)虚拟股权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依据被授予“虚拟股票”的数量参与公司的分红并享受股价升值收益,但不享有所有权、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
(八)业绩股票
根据激励对象是能够完成并达到了公司事先规定的业绩指标,由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
(九)延期支付
也称延期支付计划,指公司将部分年度奖金、股权激励收入按当日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折算成股票数量,存入公司为管理层人员单独设立的延期支付账户。在一定期限后,再以公司股票行使或根据期满时股票市值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激励对象。
(十)账面价值增值权
具体分为购买型和虚拟型两种。购买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按每股净资产值实际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净资产期末值回售公司。虚拟型是一种模拟认购权方式,指激励对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资金,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名义股份,在期末根据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增量和名义股份的数量来计算激励对象的收益,并据此向激励对象支付现金。
第六条 激励股权数量、来源及方式
1、本部分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如可由公司大股东划拨或董事会决定的其他途径(定向增发等)来选取股权进行股权激励。
第七条 奖励基金提取指标确定
本方案奖励资金的提取以净资产增值率为指标,在净资产增值额中提取奖励资金,净资产增值率计算公式为:
净资产增值率=(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期初净资产×100%
以上公式中所有数据以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第八条 激励基金按照超额累进提取
1、奖励基金提取的底线标准暂定为_____,即当年的净资产增值率在_____或_____以下时,滚入下年度分配。
2、在此基础上,净资产增值率在_____以上的增值部分,按_____提取。
3、净资产增值率在_____以上的增值部分提取额不足__________元的,当年提取但不奖励,滚入下年度分配。
第九条 奖励基金转换为奖励股份指标
奖励基金转换为奖励股份的指标为经审计的期末每股净资产。
第十条 将奖励基金全部转换为股份,形成奖励股份总额
奖励股份总额=奖励基金总额/期末每股净资产
第十一条 激励条件
(一)对于一般的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经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对于激励对象,存在以下任一情形,不得适用股权激励计划:
1、近三年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公司董事局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第十二条 授予时间
1、上市公司发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的重大事件,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期间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毕后30日内,不得推出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上市公司提出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动议至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30日内,上市公司不得提出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增发新股、发行可转债实施完毕指所募集资金已经到位;资产注入实施完毕指相关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
3、公司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至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上市公司不得进行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撤销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决议或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的,自决议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董事会不得再次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第十三条 股权激励退出机制
激励对象在获得公司股份后,根据公司的服务年限来确定是由公司有偿回购、还是无偿收回、或上市后卖出。
1、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或被解聘离开公司的,可以继续持有公司股份、亦可选择不断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因犯非严重错误而被解雇离开公司的,必须按本《方案》规定,由公司回购股份;因重大错误导致企业严重受损、严重渎职、触犯国家刑法等,必须辞退并按本《方案》规定由公司收回股份。
2、如果激励对象离开公司,按本《方案》规定可继续持有已行权的激励股份的,按与公司有关协议及本《方案》规定执行;未行权的部分自动失效。
3、公司上市后已行权的激励股份转成可流通的股票。
第十四条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账面净资产为准。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五条 股权激励方案终止情况
股权激励方案实施时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可由薪酬与考核会议提出变更激励约束条件甚至终止该方案,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可能的情况变化如下:
1、市场环境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严重影响公司经营;
2、因不可抗力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3、国家政策重大变化影响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的基础;
4、其他董事会认为的重大变化。
第十六条 本方案责任方
本方案由公司负责拟订、修改和解释,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七条 本方案实施方案
本方案由公司 负责解释、组织实施。
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年___月___日
股权激励的模式多达十余种,哪种股权激励模式最适合自己公司,是股权激励的核心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股权激励的效果。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公司未来的战略安排等来确定公司激励模式的选择。下面是小编带来的20xx企业股权激励计划方案,虽然效果大,但是要谨慎使用哦。
股权激励方案应当根据公司要求和尽职调查所得的详尽情况,按照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设计。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的思路等的不同,会导致方案内容的不同以及激励效果的不同。但是,无论是哪一种设计方案,都会涉及八大模块的内容:
一、激励模式的选择(定模式)
股权激励的模式多达十余种,哪种股权激励模式最适合自己公司,是股权激励的核心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股权激励的效果。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公司未来的战略安排等来确定公司激励模式的选择。
二、激励对象的确定(定对象)
股权激励的目的是对激励对象予以激励,达到长期业绩目标与短期业绩目标的平衡,与工资薪金的短期激励效果相比,股权激励更侧重于企业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在激励对象的选择上,应选择对企业长期战略目标最有价值的关键员工。
激励对象的选择应坚持公司、公正、公开的原则,不能因为个人好恶而漏选或者多选择激励对象,这将导致公司的内部员工情绪对立,不利于公司的经营。
三、股票股份的来源或者购股资金的来源(定来源)
股权激励计划是一种需要激励成本的计划,激励成本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需要授予激励对象股份或者股票,另一个是公司或者激励对象需要为授予的股份或者股票支付购股资金。
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或者股票的来源包括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股票、增资扩股、购买公司股票、原有公司的公司转让股份等等。
激励对象的购股资金来源包括自筹资金、银行借款、公司借款、年薪转化或者股东借款等等。在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的需要激励对象实际出资购股的情况下,激励对象的购股资金来源成为一大问题,也是在进行股权激励方案设计时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要避免激励对象的支付不能问题。
四、股权激励涉及的股份总量以及单个激励对象可获上限(定激励额度)
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全部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而对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还特别规定了首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权数量原则上应控制在总股本的1%以内。对于上市公司而言,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对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授予的股权数量累计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总股本指最近一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总股本。
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股权激励涉及的股份总量没有限制性的规定,从理论而言,原有股东可以为了实行股权激励计划而出让任意数量的股权激励份额,但是,对于股权激励模式而言,股东最高可以转让股权应该以不失去自己对公司的控制权为限,如果失去了控制权,则类似于管理层收购模式了。对于非上市公司的激励对象而言,一般其累计获得的股份总量最高不应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五、行权条件及绩效考核指标设计(定约束条件)
在股权激励方案中,行权条件的设计非常重要,其直接关系到股权激励的效果,也是公司避免股权激励可能存在的种种弊端的手段。关于等待期的约定、每次变现比例的约定、行权期间的约定、行权价格的确定、绩效考核指标的确定等都非常重要。其中,对激励对象的考核一定要与业绩挂钩,一个是企业的整体业绩指标,一个是激励对象个人岗位的业绩考核指标,两都要有机地统一起来。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绩效考核指标的设置须考虑公司的业绩情况,原则上实行股权激励后的业绩指标(如:每股收益、加权争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等)不应低于历史水平。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绩效考核指标设置应包含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绩效考核指标如涉及会计利润,应采用按新会计准则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益。同时,期权成本应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六、股权激励标的价格的确定(定价格)
在需要激励对象出资购买股份或者股票时,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应该对激励标的价格予以巧妙设计。一般而言,一方面激励对象的购股成本应当低于社会公众或者非股东第三人的购股成本,以体现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性质;另一方面,对于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而言,激励对象的购股成本也不能太低,以免侵害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七、股权激励计划方案中时限的确定(定时间)
股权激励计划作为激励对象的激励手段,其与公司给予激励对象的月份工资或者年薪相比,最大的特点就是其长期性,因此,股权激励计划方案中对时间的设置也是至关重要的。股权激励计划的时间设置一方面要达到长期激励的目的,激励对象能够行权的等待期一般不低于1年;另一方面,股权激励计划的时间设置也不能太长,以至于激励对象感到激励的妖不可及,这样就会丧失股权激励的激励效果。一般而言,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不应超过7年。
八、设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与修改、变更及终止机制(定机制)
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并非从设计到实施一成不变,在实践中,因为实行股权激励的公司需要采取进一步融资或者配股分红等行为,这样股权激励计划中约定授予激励对象的股权激励标的的数量应相应地进行修改,以保持实质上的公平。另外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过程中,如果激励对象发生辞职,被公司开除或者调离岗位等等特殊情况情形,则其股权激励的资格以及获受的数量均应相应改变。对于这些情形,股权激励计划应当予以事先规定,以避免因上述特殊情形而产生股权激励纠纷。
综上,一份完整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一般应包括上述八大模块的内容,其中每一个模块均需要巧妙地设计。
一、职责与分工
增值业务的销售根据其特性,由市场客服部负责,各片区在成立营业厅之前协助市场客服部完成销售工作,在成立营业厅之后在本区域内承担一定销售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1、市场客服部负责增值业务的宣传、推广以及销售工作,各片区负责协助市场客服部在本区域内的宣传推广工作。
2、各片区负责人在片区营业厅建立之后负责本区域内营业厅管理以及增值业务的推广和销售工作。
3、公司所有员工均可参与增值业务的宣传、推广和销售工作。
4、技维部负责增值业务的技术支持工作。
二、销售方法
1、增值业务销售根据公司年度销售目标制定,市场客服部根据增值业务销售任务制定本部门销售工作,各营业网点根据市场客服部下达任务制定本年度销售工作。
2、增值业务销售采取开放式销售政策,即:不划定销售区域,公司任何营销人员都可以在全县范围内推销公司增值业务。
3、增值业务销售额作为市场营销部主要考核内容计入销售人员绩效考核,作为重要考核内容计入市场客服部其他人员绩效考核。
4、增值业务销售对营销人员采取销售责任制:即在市场客服部内部根据客户和潜在客户把用户划分为不同类型和不同区域,由专门销售人员来负责这一类型的客户或者这一区域的客户,并对销售人员下达一定销售任务由其独立完成。
5、对非销售人员采取目标激励制,即:对不同项的增值业务设定不同的最低销售目标,任何非营销人员只要完成这一目标即可取得一定提成奖励。
6、无论是任何人完成的增值业务销售其客户资料和后期服务均由市场客服部负责。
三、激励措施
1、销售人员的激励措施参见市场客服部各项管理规定以及提成和奖励办法。
2、非销售人员在完成最低销售销售目标后即可获得10%销售提成。
3、无销售任务员工积极进行增值业务销售并取得一定业绩的,公司在年终考核中不得评选为不及格,在评选优秀员工中予以加分。
4、公司在年终设立专门的增值业务销售奖励,分为销售组合非销售组,各组别冠军分别获得物质和精神奖励。
四、惩罚措施
1、销售人员的激励措施参见市场客服部各项管理规定。
2、非销售人员如全年无增值业务销售业绩的,年终考评不得评优,如全年不能达到最低销售标准的则不得参与评选优秀员工,在年终考评中扣分。
3、市场客服部或者各营业网点年度销售任务不能完成的,部门经理或者各营业网点负责人年度考评为不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