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记载自己重要工作活动或自己辖区所发生的重大事件的一种应用文体。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大事记的写法格式【精选7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大事记的写法有两种:
一是按时间顺序(年、月、日)排列大事。先排出有确切日期的大事,后排出接近准确日期的,日子不清楚的附于月末,月份不清楚的附于年末,年度不清楚的一般不记。按分期排列大事。先分成若干时期,每一时期内的大事综合归纳成几个问题记述
二是按问题排列大事。先分成若干个大问题,在大问题下再分时期,每一时期内的大事按时间顺序排列。
大事记的写法一般是以时系事,或一日一事,或一日几事,每事一条,每条一记。由于大事记具有内容的史料性,记载的摘要性和表述的概括性等特点,因而其主体部分的写法要求是:
(1)准确无误。是指时间准确,事件准确。时间应当按照事件顺序写清×年×月×日;如果是每月大事记,则写清×月×日;如果是每日大事记,则写清上午或下午的几时几分。事件要写准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发生了什么事情,或由谁组织,搞了一项什么活动,活动的主要内容和效果等。
(2)摘其大事,疏而不漏,要而不繁。有大事就记,无大事就不记,但却不能漏掉大事,要事。记事要力求言简意明,摘要记载,不要详叙其情。
大事记的记载应该由专人负责,随时记载,每月整理。整理时可以删减补充,去掉一般日常事务活动,核校,增补大事或事件要素。年终时再进行一次整理,最后请领导审定、签字,装订成册存档。
大事记(一)属大事、要事的记录范围
1、人事变动事。包括:本地区和本机关批准的主要领导人的任免、调动;本机关所属干部的重要奖励、处分、离休、退休和逝世等事。
2、组织变动事。包括:本地区和本机关批准的机构的成立、撒销、合并;本机关及所属下级名称的更改、职权范围的调整、内部组织机构的变更、办公地址的`迁移,人员编制增减等事。
3、其他事。包括:本地区、本机关之外发生的重大事件在本地区、本机关发生的影响,以及本地区、本机关发生的重大社会动态、事故;气象的重大变化,以及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与善后处理等事。
(二)属日常重要工作或活动的记录范围
1、上级对本级重要领导工作活动。包括:上级对本级的工作活动重要的书面或电话指示、指导;领导人亲临视察、检查以及提出的主要意见;上级发来的重要文件以及文件的主要精神是什么等。
2、本级重要领导工作活动。包括:对上级重要指示、指导、意见、精神的贯彻情况;本级机关发出的重要文件;重要决策和决议事项;本级领导人对机关部门或下属单位所作的重要批示、指示;本地区、本机关的重要会议:本级机关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重大活动,重要的外事活动和出访等。
3、其他工作和活动。包括:本级机关的主要工作和主要工作成就,例如在工农业生产方面、城市建设方面、财政贸易方面、文教卫生方面取得的重大成绩,以及科学技术的重大发明创造等;本级机关在工作活动中发生的重大失误以及上级的批评和本级对失误所采取的措施、办法等。(摘自《应用写作》1987年第2期,《谈谈大事记》)
国际大事记根据制文机构职权范围的不同,大事记可以分为:
1、世界大事记; 2、全国大事记; 3、地区大事记; 4、部门大事记; 5、单位大事记等;
根据制文机构性质的不同,大事记可以分为:
1、党政组织大事记;2、国家行政机关大事记;3、社会团体大事记;4、企业或事业单位大事记等;
根据记载内容、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
1、综合性大事记; 2、专题性大事记;
根据时间跨度的不同,可以分为:
1、古今大事记; 2、断代大事记; 3、年度大事记; 4、季度大事记; 5、每月大事记; 6、每旬大事记; 7、每周大事记; 8、每日大事记等。
1、概述
大事记是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用来记载一定历史时期内发生的重要事件的历史资料性的特殊文体。
大事记是按时间顺序简要、系统地记录本机关、本单位主要活动的文字资料,它有利于日后总结经验教训,了解本单位的发展历史。
2、写作要求:
大事记的格式分为标题、正文两部分。
(1)标题
大事记的标题应标明年(季、月)度、内容、文种类别(大事记)。也可以只标明年(季、月)度和文种,或者标明机关单位、年度(月、季度)和文种。
(2)正文
正文一般分条记叙,每条独立一段,先标明具体月、日,然后记下当日发生的大事。
大事记与其它文件的写作不同,它一般不是一次起草而成,而是一个积累的过程。各单位的大事记可以作为某系统或上级单位编辑整理大事记参考之用。
大事记一般主要记本机关的组织变动情况、重要会议、上级机关的领导活动、本机关组织的主要活动等,要求提纲挈领、文字简洁、真实准确。
(一)大事记的含义及记录范围
大事记是按照时间顺序记载一个地区、一个机关(单位)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发生的具有重要意义、影响深远和一定历史价值的重大事件或重要公务活动的日常事务文书。
对于一个机关(单位)来说,所谓“大事”,是指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发生的具有重要意义、涉及面广、影响深远和有一定历史价值的事件。它的空间,包括所在的整个机关(或地区、系统);它的内容,包括自然、地理、经济、文化、业务工作等方面。
古人曾对大事记应当记什么说过这样的话:“大事则书,变古则事,非常则书,意有所示则书,后有所因则书。”这也可以说是大事记的五条记事原则。在现代,各机关(单位)大事记应予记载的内容主要包括:
1、全国、全省(市)的重要社会活动、改革措施对本机关(单位、地区、系统)的影响以及干部群众的反映。
2、本机关(单位)的重要活动、重要会议及其所作出的重要决策。
3、本机关(单位)和本机关(单位)批准的主要领导人的调动、任免、奖惩、退(离)休和逝世。
4、本机关(单位)及本机关〔单位)批准的机构的建立、合并、撤销、名称及隶属关系的更改、体制变化、区划调整等。
5、本机关(单位)颁发的重要文件、规章制度以及上级领导机关(主管部门)针对本机关(单位)所发出的各种文件。
6、上级领导机关和主管部门来本机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以及著名人物来本机关(单位)的重要活动。
7、本机关(单位)领导人参加的重大活动、重要外事接待工作和出访,以及本机关(单位)著名人物重要的对外活动。
8、本机关(单位)制定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取得的重大成绩和重大的发明创 www.shancaoxiang.com 造。
9、本机关(单位)发生的重要案件、事故、事件以及本地区发生的重大社会动态、气象变化以及严重自然灾害及其善后处理情况。
10、本机关(单位)对所属部门和先进人物的命名、嘉奖,以及上级领导机关(主管部门)对本机关(单位)及所属部门和人物的命名和嘉奖。
11、重要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及其经济效益。
12、第一次出现的新事物
13、其他需要记载的各种大事、要事。
(二)大事记的类型及作用
大事记从不同角度可以分为多种类型:一是按性质分,有机关(单位)工作大事记,国家或地区(系统)大事记,专题大事记,传记性大事记等;二是按内容分,有综合性大事记(反映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机关、一个单位各方面大事)和专门大事记两种;三是按体裁分,有条目式大事记和表格式大事记两种;四是按名称分,有大事年表、大事记述、大事年谱、月表等;五是按编写形式分,有的以时系事(即按年、月、日逐条记述),有的以事系时(以问题为主,侮一个问题再按年、月、日时序分别记述)。
大事记是重要的历史资料,由于它记载和反映的是一个机关(单位、系统、地区)某一历史时期或某一阶段各方面的大事、要事,故可以从中总结工作的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便于了解和查考某一时期的工作情况,为制定某方面的政策措施,编写地区(单位、部门)史(志)提供宝贵的基础材料。在机关(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有些工作是正式文件无法反映或没有文件反映的,都可以通过大事记予以记载和反映。因此,大事记是每一个机关(单位)永久性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大事记的结构和写法
大事记由标题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1、标题。大事记的标题有两种写法:一种是机关(单位)名称、内容和文种(大事记),如《大学外事工作大事记》;另一种是机关(单位)名称和文种(大事记),如《重庆市人民政府大事记》。
2、正文。大事记的正文由时间和事项两部分构成。
(I)时间。时间的连续和有序,反映事物的发生、发展过程和行政管理工作的进展清况。因此,大事记必须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记明年、月、日。〕有的重要事件还要求记清楚上午、下午或晚上的具体时间;有的工作事项不是一天完成的,则应记明起止日期,时间延续较长的某项工作,可以分为几个主要阶段分别记载。
(2)事项。即大事记需要记载的'大事、要事,通常是一事一记如果一天之内发生几件大事,则按发生的先后顺序逐项记载,每项事一条,每一条一个自然段。如果是连日组成一件大事的,一般是放在事情的最后一天记载。
(四)大事记的写作要求
编写大事记总的要求是站在本机关(单位、地区、系统)工作全局的角度,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及时收集管理工作中各项重要工作事项,然后从中提取重要的、有价值的东西具体地说,编写大事记的要求是:
1、选事准确。要从本机关(单位)性质、任务和主要职能等实际出发,选择、确定并记录大事、要事,突出自身活动的特点。属于全国、全省(市)的大事,只记与本机关(单位)相关部分的事项。
2、记时清楚,机关(单位)任何大事、要事都发生在一定的时间。因此,大事记对每一件大事、要事都必须写清楚发生的时间年、月、日,特别重要的工作事项还要准确到时、分,甚至秒,原则上不使用诸如“近日”、“最近”、“上旬”、“中旬”、“下旬”、“月初”、“月底” 等不确切的日期表述。一般地说,正式文件应记生效日期;会议则记录召开日期,连续几天的会议,记明起止日期;大事记的条款,要严格按照事件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先排有准确时期的,后排接近准确日期的;日期不清楚的附于月末;月不清者附于年末;年不清者,原则上不予记载;个别特别重要的事项,其发生的时间一时搞不清的,也可以留待日后查证补充。
3、大事突出。每个机关(单位)在记录大事时,凡认为重要的都应记载下来,这是需要的。但是,其中有的事项对日后工作的参考利用价值并不大,应予鉴别,真正做到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琐事不录。
4、只述不评。大事记重在“记”,事情是怎样就怎样写,不需要加任何评论;语言要简明扼要,以“记清记准”为标准;表述方式要条文化,不要文章化。
大事记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用简述的方法,按时间顺序记载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的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