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在现实认知观的基础上,对其描写成非常态性现象。是文学体裁的一种,侧重于事件发展过程的描述。强调情节的生动性和连贯性,较适于口头讲述。已经发生事。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治愈系的青春爱情小故事(优秀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初,她只是他千万个读者中的一个。他在英国,而她在美国。
擅长写爱情的他一直没有结婚;而她,有着自己不完满的家庭。她的丈夫外遇不断,后来,他居然爱上了她的表妹,不得已,他们离了婚。她带着两个孩子,从美国来到英国。就这样,他成了她可以倚靠的朋友。
这一年,他55岁,她38岁。
他们之间有许多密切的往来,但却不关涉爱情。
后来,她在英国的签证到期了,摆在她面前的将是离境,而留下的唯一办法就是与一位英国公民结婚。他决定帮助她,给她一份名分上的婚姻。就这样,两个彼此存有一定好感的人被命运安排成了名义上的夫妻。他们谁都没有料到,他们的关系还能往前走一步。
推动他们关系往前走一步的,是一只骇人的手。
一天晚上,她不留神儿在家里摔了一跤,双脚骨折了。送到医院检查,竟查出了癌症,且是晚期。他震惊了。突然意识到,苛刻的上帝,要以倒计时的方式计算这件珍贵礼物留存在他手中的时间了。
这是她处境最为悲惨的时候——背井离乡,经济拮据,又身染重疾。她有一张躺在病床上的照片,白发斑斑,双目无神,容颜憔悴。就是在这样的时候,他爱上了她,深深地爱上了她。这位写了太多爱情传奇的作家、学者,终于有机缘幸福地将自身放进了一个真实的爱情传奇当中。
他们的婚礼是在医院举行的。新娘躺在床上,新郎坐在床沿。
婚后,他们“如一对二十岁多的蜜月中的爱侣”,缠绵缱绻,携手送走了一千个美丽的晨昏。
病魔再次向她袭来。她含泪含笑地走了。
他被孤单地撇在人世间。在那些泣血的午夜,他拿起笔,真实地记录下了丧妻后的大悲大恸。
那是一本写给她看的书,也是一本写给他自己看的书。那本书,被台湾一位灵慧的译者译成了中文,书名就叫《卿卿如晤》。
他说,她离去的事实,像天空一样笼罩一切。他是那样地绝望。他不敢去他们常去的啤酒屋小坐,也不敢去他们常去的小树林散步。但他又强迫自己非去不可。他用自己爱的触须,碰触遍了他们相爱时的丝丝缕缕、点点滴滴。太多不期然的时刻,他的老泪“夺眶而出”。
他以为自己会在这无限悲痛中度过残生了。但是,没有。他如实地告诉她,也告诉世界,在那苦痛持续了十多天之后,他像一个被锯掉了腿的病人,在安上“义肢”之后,居然拄着拐杖开始学习走路了!
他为自己心理状态的好转羞愧不已,“觉得有义务要尽量珍惜、酝酿、延续自己的哀伤”。但是,他又坚定地告诉她说,他不要那样的虚荣。他要带着“女儿兼母亲,学生兼老师,臣民兼君王”的爱妻的那颗心,遵循生活的秩序,从容地活下去。
真相,惨苦的真相,不由分说地撕碎了我们煞费苦心的美丽构想,把我们不愿接受的一个丑陋结局当作礼物,猝不及防地塞进我们怀里。我们甩不掉它。我们所能做的,就是隐忍地揣了它,凭靠那被我们诅咒了一万遍的“义肢”,步步见血地赶路。
感谢他——伟大的C。S。路易斯!他为人间书写了一段最洁净无瑕的爱情;更可贵的是,他勇敢地剖开自己的心,告诉乔伊,也告诉世人,他是普通的“亲人亡故的芸芸众生中的一个”,生活之水不会因岸柳的枯黄而停止流淌,日子照样还得过下去。
所以,他在书的结尾处引用她的临终遗言,意味深长地说:“我已经与神和好。”
不要说再见,就这样的你走吧!我不要你看见,我眼角的泪花。
明知道自己很爱你,却没有勇气去争取,眼睁睁的看着你跟她离开,离开我的视线,让你的背影在我的眼里开始模糊……
不知道说分手的时候,为什么我变得那么的有勇气。解释的话语你甚至都还没说出口,我就觉得,已经够了……我不想再看见,你充满愧疚的神情……就让你走吧!
站在花园的角落,我们牵着手,最后一次,让你拉我的手了,以后,不会再有机会了吧!你的身旁,终究会有另一个她,代替我,好好爱你的……
你说,你要走了,去一个很远的地方,或许,再也不会回来。问我会不会偶尔的时候,把你想起,从很深的记忆底里挖出来,晒晒太阳。我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荡着秋千,任风吹打在我的脸上,风干我眼角,忍不住落下的泪……
我甚至都没有挽留你,虽然我的心,是那么的痛,我真的舍不得你走,但你想要的答案,我说不出口,我不想勉强什么,如果你真的不属于我,那我就放你飞吧!因为我爱你吖!
姐姐说,爱一个人,就是要爱他的全部,包括他所有好的和不好的,统统都要爱,都要接受和喜欢。当然,不能让自己的爱成为他的负担,如果真的爱他,就让他去追寻,他想要的幸福吧!
我想,姐姐说得很对。所以,你离开,我没有阻挡。甚至,我不想听,不愿意去听那些,或许已经在你的心底酝酿了千万次的理由,我只希望,你不要跟我说再见,真的,不要说再见……
离别的车站,我们都没有说话。车子停靠后,你突然把我拉进怀里紧紧的拥抱着说,你只要我一句挽留,你就愿意为我留下。
什么都没有说,我只是微微笑着,仰起脸掂起我的脚尖,最后一次吧,我深深的吻上你的嘴唇。第一次,我那么主动,但以后,真的没有机会了!在眼泪滑落脸颊之前,我已经把你推开,阳光底下转身把你的身影紧紧的刻在脑海里,不想遗忘,我爱的你的模样……
机场,我躲在角落,看着你拖着行李箱,久久不肯进去,在等谁呢?是等我吗?手机的铃声响了,是你,我没有接,不敢接,我怕控制不住自己,怕自己会突然跑过去,自私的把你留下,我不能!真的不能!
短信的铃声又响了,是你的短信,你说你不想走,如果我愿意给你一个电话,你就为我留下了……我无声的躲在那个角落哭泣,我不知道,这一别,我们再相聚又要等到何年何月……
不敢送你,我拼命的仰制着自己的感情……我怕我会哭,看着你走远的背影,我真的怕自己会哭……为什么,说分手的时候,那么充满勇气的我,却不能接受你离开的事实呢?
因为我爱你,所以,千万不要说再见,我不想看你走远……答应我,好好的在那个我所未知的城市里,好好的起飞,找到属于你自己的幸福……这样,才不枉费我狼狈退出……懂吗?
放弃你,我真的很难过……所以,我们不要道别,不要说再见……或许,我们不会,真的不会再见了吧!但是我永远忘记不了,那些属于我们的,甜蜜的回忆。
我的日记里,记载着,记载着在很远的从前,有一个男孩敲开过我的心扉,为我带来过阳光和快乐,也记载着有一个男孩用他的真诚深深的爱过我……可是祥,这份爱的幸福不属于你,也不属于我,只能属于,我们拥有的那些回忆……
带着这份回忆,离开我,离开这个城市吧!希望你能过得开心,过得幸福。或许,风说得对,我们都没有错,只是时间的错,我们在错误的时间,碰上了对的人而已了吧!
我们本不该相爱,却恰巧在冥冥中碰上,相爱,却是有缘无份……既然这样,那就不要说再见,因为,我们不会再相见了吧!
Chapter1
夏晨筱并不是个很惹人爱的人。
个子不算高挑,眉目不算清秀,脑瓜也只是一般般,更重要的是,她还有点孤傲,用苏辰的话说,夏晨筱就是个大众商品,在哪哪都有出售的那种。
其实,很多人都想不明白,为什么这样一个平常的女孩子傲气那么足,整日一副高不可攀的模样,所以很多人并不是很愿意和她做朋友。
唐远和人说起夏晨筱时忍不住笑了,他说:“不啊,晨筱还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嘛。”
当时夏晨筱刚好从一旁路过,便暗暗地把唐远的话放在了心上,她假装不经意的瞄了一眼唐远,却在不自觉中露出一个恬淡的笑容。
苏辰眼尖的看见了,大声叫起来:“呀,唐远,晨筱对你笑了呢。”
唐远诧异的回过头,看到她,咧开嘴笑了。夏晨筱有点不好意思了,她把头扭向一边,脖子上却露出淡淡红色,原来这还是个很害羞的女孩子。
Chapter2
有时候,相遇也是件很俗的事。
“怎么是你?”
明躲暗藏“错过”几次与唐远相遇,夏晨筱并没有感觉多庆幸,相反,在一间CD店拿起同一张CD时,她有种天命难违的感觉,像是逃难很久的鱼终于还是被渔夫逮到了一样,筋疲力尽,也就不想再逃了。
所以在唐远诧异的声音传来后,夏晨筱也假装惊奇的说道:“啊,好巧。”
唐远松开手中的CD,讪笑道:“没想到你也喜欢他的歌。”
夏晨筱挑眉:“你也看不出来啊。”
唐远不好意思地笑笑,伸手拨拉了一会:“我看看还有没有一样的。”
一旁的售货员恰到好处地提醒:“不好意思,这张碟已经卖脱销了,没货了。”
唐远失望的嚎了一声:“啊,为什么会这样!”
夏晨筱看着他夸张的表情,忍不住轻笑:“你很喜欢这碟么?我让你好了。”
“咦,这怎么好意思?”唐远虽然这样说着,却是极快速的从夏晨筱手里接过了光盘,迅速的拿到柜台付了账,动作可谓是一气呵成,如行云流水般,生怕下一秒晨筱会反悔似的。
夏晨筱叹了口气,看着唐远孩子气的动作,又笑了。
好在,唐远出店前还是记得和她打招呼,说了一声“谢了,改日请你吃东西”就飞奔而去。夏晨筱在店内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对店主千叮万嘱的让他一定要在新碟来时通知自己一声才慢悠悠的出了门,其实,她也真的有点后悔了呢,也许下一秒她真的会后悔也说不定。
想到这她又呵呵的笑了。
Chapter3
日子就这样子过去了。
除去黑板上的倒计时夏晨筱几乎以为自己只是重复着昨日的梦。教室里的气氛越来越浓,夏晨筱想念起不久前的自己,感觉自己哗啦啦的老了十岁,她偶尔会偷看唐远,也只有这时她才确定自己没有陷入一成不变的生活里——那该死的苏辰总是在她偷看唐远时咋呼起来,问唐远有没有被灼穿的感觉,唐远一开始还会说没有,等苏辰说的多了,他便冷冷的答一句,苏辰,我是没有被灼穿,不过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我的耳朵快被你磨穿了。每次这时大家都哈哈大笑,而夏晨筱则是不敢往外边看去,总是做贼心虚的。
这时候,夏晨筱是极其讨厌苏辰的,用苏辰给他自己的评价就是,我是个不大气的红气球,没准某天爆炸了,可能会吓你一跳,但绝对炸不死你。可就是这种炸不死让她反感的不行。
离高考还有一周时,留言册开始在老师的眼皮底下慢慢的流动着。夏晨筱抱着留言册也随手给了唐远一张,虽然假装毫不在意,但耳朵处的红晕还是泄露了她的紧张。唐远哈哈大笑,拍拍她的肩膀说:“我会好好地、认真写的。”
林天蓝从前桌回头,露出一个浅浅的笑容,不知道为什么,夏晨筱总觉得唐远和林天蓝之间有种难以说明的和谐,这种和谐让她嫉妒的发狂,林天蓝说:“那你可要好好地、认真地写哦。”
唐远叫道:“我当然会好好地写啦,倒是你,什么时候把册子给我,我都等得不耐烦了。”
林天蓝哼了一声:“你继续等着吧。”
唐远气得张大了嘴,他不好意思地冲夏晨筱说:“你先回去吧,我写好了就给你送过去。”
那天晚上她就收到了唐远给她的同学录,在最后的留言册上,他写着:你是个很特别的女孩子,以后,我会很想你的。
夏晨筱因为这句话笑出了声:“会很想我么?”
Chapter4
高考就那样过去了,似乎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夏晨筱整日拿着那张同学录看,看着看着还是拿起了电话约唐远出来。
唐远很是诧异,不知道为什么会接到这样一个电话,所以稍稍迟疑片刻还是答应出来了,结果夏晨筱说的第一句话就更让他不知所措。
夏晨筱问:“唐远,你想报哪?”
他猛然想起那个晚上苏辰半开玩笑的问他,晨筱是不是喜欢他?不会吧?他在心里哀嚎了几声,随即微笑这说:“我还没有考虑,你呢?”
夏晨筱红了脸:“我,我也没有想好,可是我想往A大去。”
唐远点点头:“挺好的,那就去吧。”
那天的谈话最后还是不了了之,苏辰在第二天就举办了一个所谓的分别之会,不少女生哭的稀里哗啦,夏晨筱也擦了擦泪。
有人提议玩真心话大冒险的游戏,许是想着以后许久不能见了,干脆趁这个机会把该说的话,该做的事一次性解决,所以全票通过了。
好奇心极重和感情还处于朦胧期的一群少男少女,大家问的无非是一些有没有喜欢的人牵没牵过手之类的,苏辰大喊没有意思,谁知下一秒他就被选中了。夏晨筱贼嘻嘻的说:“那我给你来点刺激的好了,在这里挑一个除我以外的人亲一下。”
耶?在场所有人都愣了,苏辰摸摸鼻子,看看大家,再看看夏晨筱,终于还是在夏晨筱看好戏的眼光下一点一点向林天蓝走去。
夏晨筱似乎知道会是这样,所以等着看好戏。林天蓝却突然看了她一眼,也笑了,这个笑容让夏晨筱不由得发冷,然后一切事便戏剧般的发生了。
就在苏辰快要亲到林天蓝时,唐远突然一把拉过林天蓝把她护在自己身后,于是苏辰便亲在了唐远的脸上。
顿时起哄声震耳。
苏辰哭着一张脸,说道:“唐远,这下我的心真的碎了。”
唐远冷哼:“你的心早碎了不是么?”
苏辰只好把脸转向林天蓝:“天蓝,我……我没脸见你了……”
林天蓝大笑,尤其是看到苏辰小媳妇一样的脸就更是忍不住,身体一滑,差点摔下了沙发——幸好唐远一把抱住了她——也不知是真坐不住还是故意滑下去的,夏晨筱一下子白了脸,完全不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直到最后人都散的差不多了,唐远走过来对她说:“我要去南大了,天蓝要去那。”
夏晨筱头嗡嗡作响,只听到他说:我要去南大了,天蓝要去那。
Chapter5
晨筱做了一个梦,梦里白茫茫的一片,她似乎看见一只猫,一只长的极像仙人掌的猫,她似乎又看见一只鸟,一只叫巧克力的鸟……
晨筱想起很久以前,老师说的一篇有关梦的文章,唐远说,他啊,想要养一只猫,取名叫做仙人掌,他要养一只鸟,叫做巧克力。
后来她才知道,这些莫名其妙的想法,全都是林天蓝的。只是这个后来,真的是很久很久后的后来了。
晨筱哭了,在晨曦中哭的稀里哗啦,她想起当时唐远的脸,认真而又散懒,憧憬而又向往,天真而又带点狡黠,晨筱当时就被他迷住了,在想,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男生啊,疯癫癫却又一本正经。如今她依旧不懂他,却渐渐懂了,那一份喜欢的心情。
苏辰说:“晨筱,一个故事,要讲给懂的人听,一份爱情,懂的人才会珍惜。”
晨筱的爱情,还没来得及遇见,唐远的真心,早已不属于她。
以前她不懂,不懂那些细细小小的美好是爱情,如果早一些知晓,早一些明了,会不会,让她有个不一样的遭遇。
也许,一直到最后,都不知道可能会最好。
高考放榜时,唐远和林天蓝一起被南大录取,而夏晨筱,榜上无名。
知道这个结局时她很平静,没有人知道,在志愿书上,她什么都没填,原本她只是想,唐远去哪,她也去哪,或者,她去哪,唐远也去哪。可是她怎么也没有预料到会是这种结局。
去学校补习的前一天,林天蓝带着一盒CD来见她,这盒CD刚好是那天,她和唐远在店里一起看中的那盒。林天蓝说,这碟本来就是她要的,让她割爱,真的是很不好意思。
夏晨筱打开盒子,看见自己曾想了好久,后来去店里问了很多次都没货的那张碟,忍不住哭了。碟上面压了一张纸条,上面写了四个字,谢谢,加油。
Chapter6
重新坐在了高三的教室里,夏晨筱有种想哭的感觉,她想起不久前唐远也还在这个教室里,和其他人云淡风轻地说笑着,想着想着,她却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她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唐远经常拿着笔去捅前面的林天蓝,直到林天蓝回头对他皱眉才会收了笔却得意无比的神情,其实,如果她细心一点的话会发现,发现很多她不曾发现的事实:比如说他的目光永远只跟随着那个笑容浅浅的女孩,比如,他在面对她时,笑容总是特别的灿烂,比如,那张最让她高兴的同学录,其实唐远给所有人写的都一样,部分只是把女孩改成了男孩,唯一不同的那张,在林天蓝手里,再比如,他的桌上,那个深深刻着的名字,是林天蓝。
呵呵,林天蓝,她笑了笑,却发现自己不如以前那么记恨她了。
夏晨筱去了一趟邮局,把林天蓝还给她的CD送还给了唐远,看着包裹被拿进了内屋,夏晨筱突然如释重负般笑了。
说起来,我们还没有正式的告别过呢,那么,唐远,再见!夏晨筱暗暗的想。
只是偶尔,在枯燥的学习中,夏晨筱会想起唐远,想起他时嘴角微微笑,然后却在下一秒投入更紧张的学习中去。
很久很久以前,苏辰对她说,喜欢谁都好,就是不要喜欢唐远……
唐远一直学期末回家时才拆开了夏晨筱寄给他的那个包裹,里面轻飘飘掉出一张纸条来,林天蓝捡起来看时一直在笑,唐远被她笑的心里发麻,林天蓝把纸条给他说:“唐远,我没有想到啊,你这朵桃花开的时间还真长。”
唐远胆战心惊地往上一看:唐远,谢谢你给我一个灰姑娘的童话。
还没来得及说话,林天蓝就收了那张碟:“刚好,这个我一直没有买到呢。”
十八岁的时候,她像小偷一样,偷偷地看着坐在前排的他,笔在纸上无意识地胡乱划着他的名字。“看什么?”他突然转过头来,她痴迷的眼神被逮个正着,“干嘛看得眼睛发亮啊!是不是暗恋我呀?”被抓到偷看已经够丢脸的了,居然还被他猜中心事……瞬间,那火辣辣的感觉,从她的耳根蔓延到脸上来,“要你管!”尽管她的心跳乱了频率,但嘴上还在奋力地反击。仿佛看见他眼中的失望一闪而过,竟没逮到。
十九岁的时候,她开始把自己的浓浓情思付诸文字,在校园BBS上贴出来,立刻引来跟帖无数。众人七嘴八舌的评论,她只一笑置之,唯有一个人的跟帖能直抵她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慢慢也熟悉起来,可以讲讲心事。那个人鼓励她直接告诉他,至少让他知道她的爱存在。她犹豫,他那么优秀,她怕被拒绝。那个人急了,不试怎么知道呢?她突然觉得很恼怒,自己已经够乱了,还要被一个陌生人来说教。换一个名字,不再联系那个多嘴的人。
二十岁的时候,她已经习惯了暗恋的生活。每天早晨站在教学楼窗口看他匆匆赶去教室,每天中午和他在网上聊天,当然是匿名的。每天下午去操场上看他踢球,她觉得挺满足,可是毕业以后呢?不久后,他的身边居然出现了一个女孩,这是三年来不曾有的,她以为自己会默默在心里祝福他,可不行,她感觉自己的心痛到不能呼吸……
大雨滂沱的日子,她走出家门,撑开伞,那辆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蓝色单车,缓缓停在她面前,“我载你。”他笑嘻嘻地招呼,脸上有阳光般的笑容。她站在门口,傻愣愣地望着他,全然不知道该怎么样移动脚步。“你……”“你……”两人很有默契地同时开口。“呃,今晚我想请你吃饭。”他说。“那你女朋友怎么办?”半晌,她终于试探着说出憋了很久一直想知道的那个谜。“就在眼前呀!”他红着脸说。她一阵眩晕。
“我一直在等你醒悟过来,我甚至鼓励你。可你始终不肯试一下。我只想最后测试一下你的反应,谁知道你居然完全无动于衷!笨!”他眨眨眼睛。
他的话在她的心中瞬间引爆,淹没了她思考的方向。她深吸了一口气,抡起拳头捶在他的肩上,嗔怒道:“去死吧你!”脸上却一直不住地绽放着灿烂的微笑。
沧桑的石子路,和路旁的老杨树,揉进零碎的记忆,仿如陈旧的老照片,泛着灰黄的光影。此刻,当我再一次来到,你家门前…
还记得那一年,我们十五六岁,相遇在初中的校园。当你娇美容颜,闯入我痴痴的视线,我相信,那就是一见钟情。我开始留意你的身影,多少次在我眼前穿行。你假装看不见我,或者就那样默默地走过。
你有一朵花的名字,红梅,可是你说你更喜欢玫瑰,那是你的生日前,第一次和我认真地交谈。我要把你约出校园,你说如果我能送你一束玫瑰花的话,或许你只是随口说说,可我当真了。你微笑着走过我身边,却刺痛了我的眼。我是来自农村,穷人家的孩子,你是爱慕虚荣,美丽的公主?
我知道班上有个有钱人家的孩子,于是我偷了他的钱,趁着他午睡的时候,我以为没有人会看见。几十元钱,对与那时的我来说,是一笔巨款。我买了一束玫瑰花,里面装着我表达真心的卡片,我把它放在你的床前,那阵花香,我似乎至今仍能闻得见。可在回来的路上,他们抓住了我,站在我面前的,是校长和那个有钱孩子的父母,我低着头,正如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在那个孩子父母的强烈要求下,他们把我送到了派出所里,钱,再一次伤了我的尊严!
我蹲坐在那里,不说一句话,尽管我相信你一定会来看我,可我还是很吃惊。你是哭过?还是你一直都在笑我?至少此时你是面带笑容的,你的笑,让我很窝火。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会来,也许是出于同情,我说你走吧,别再来了,我很好。
我很快就出来了,可我没有再回学校,我也没脸再回那个死气沉沉的地方,我更不能再这样站在你身旁。我知道我们很快都会离开这个地方,你快毕业了,而我,也有我远行的前方。我要努力成长,做个有钱人,不再让你看到,我贫穷的模样!如果有那么一天,我将带上一束玫瑰花,再一次站到你身边,我将微笑着把那束花扔到你面前,将它踩碎!
临行前,悄悄来到你家门前,偷看了一眼,你冷漠的脸,能不能告诉我,你把微笑,给了谁,也包括我吗?你不知道,许多年,那都是潜藏在我记忆里最深刻的画面。
我走了,我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我努力工作,苦和累,都显得那么渺小,我想尽办法赚钱,无论别人骂我是骗子,白痴,神经质,都无所谓了。在我心中,我早已不是一个孩子,是你,让我成长,也是你,给了我力量。
当我再次来到你家门前的时候,你在哪个城市,过着怎样的日子,身旁有没有你的王子,还能不能想起,我这个傻小子!
我敲着门,那布满铁绣的门,也布满了灰尘。良久,一个颤颤萎萎的老太太开了门,我说了我是谁,她不知道我是谁,我也说了我找谁,可她竟也不知道我找的是谁!我才知道,我的失落,除了你,无人能给。
想找到你,并不是很难,要知道,我现在是个有钱人了,可是,却再也看不到你微笑的脸庞。我只能来到,你的灵魂居住的地方,在你坟前,我很悲伤,可没落下一滴泪来,或许我也是微笑着的吧,但在这一刻,我心中的那束玫瑰,却已凋零了我十年的青春和一段我最真挚的感情!
如果我还有灵魂,我是愿意让他陪在你身边的,可是没有,他早就挥散在我零落的记忆里了。
你曾把我放在什么位置了,我不知道,可在你的坟前,有一个锈迹斑斑的破旧铁盒。打开它,里面是包裹了多少层塑料袋的一张卡片,那是我曾送你玫瑰时留下的。或许你知道我一定会再找到你,还是你也一直,放不下我?
你为什么会死,没有等我,是为了逃避我,还是为了寻找我,亦或者早已记不得还有一个我。
从深渊里活出来的那一刻,我一秒也不敢多想,只想精彩的活下去,不会再为当年傻傻的我而再悲哀……
20岁的花季年龄,我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梦想,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渴望,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冲动,有着许多与同龄人的执着。
跟他的认识是因为在同一间公司工作,我是公司的会计,他是公司的仓管,在工作上,我们有联系与接触。自然而然的,我们认识得很靠近。在相识的一年之后,我们成为许多故事里的版本一样,我们恋爱了。
热恋的开始,我们一起上班,一起吃早餐,一起逛街,一起散步。这似乎把我的青春所有的缺点都给遮掩了,我觉得是幸福而且快乐着的。
逛街的时候,我会挑很多很多的衣服,他总很好脾气拉着我的手,边走边说:“挑吧,宝贝,现在不买不归。”“哈哈!”我开心应答着,“那当然啦!你看我穿这件好看吗?”“好看好看,你穿什么都好看。”……
在我们相处的101天里,几乎没吵过架,没发生过矛盾,人家说,这是暴风雨的前夕,我傻傻的认为:不,那是我们彼此都深爱着对方。
在第102天的早上,他突然跟我说:“宝贝,我们结婚吧!”这个……我非常的莫名其妙,我用手捏我自己的手臂,这是真的吗?我的兴奋,充满了我整个身体,我抱着他,洋逸着未来幸福的画面。我立马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我的好朋友,“祝福我吧,呵呵。”我嘻嘻哈哈地对朋友说。
““呵呵!那恭喜你!那……”朋友微笑着对我说,“那,你以后是准备跟他回老家了生活吗?你不是说不会离开家乡的吗?”
朋友的话,让我震惊了,我似乎在许久前,曾经许下这个诺言,我还没来得报答我的父母,不能这么早就丢下他们,一个在南方,一个在北方,那么……
我跟他提出了这个问题,他没有多大的惊讶,只轻轻的对我说:“那有什么,你隔几年回来一次就行啦,又不是不让回来,要是你真想住在这边的话,也不是不可以的,就让你爸妈在这个给我们买一套房,再给打些本钱让我做生意,这样就能在这里立足了。”
啪!!我的手忍不住打在他的脸上,我无法相信坐在我前面的这个男人竟是这样的没出息与没志气。我转身跑出了他的房间,待我跑到累的时候,再回头看,他并没有追出来。我坐在地上,哭了……我明白了此时此刻的我为什么可以让眼泪如此轻易滑过我的脸颊。
在第103天,我发短信给他,“我们这就样算了吧。”
一个月后,我离开了这家公司,独自一个人来到另一个陌生的城市,我期待而努力着,在这个城市里能活出精彩的我。只是偶尔,我会寂寞,会想起那曾经的往事,我讨厌自己当初的傻劲儿。作为广告公司的一份子,在临近圣诞节,越来越忙碌,我喜欢这实在的生活,越忙我的心越安定。公司举办的客户商业会,我很荣幸成为里面的一份子。在商业会上,我负责一个个的“金子“客户的联系与入座。“我们又见面了。”映在我眼前的是那个曾经我认为最没出息与志气的人。
“啪……”“这一巴掌是还给你的。”我以为自己是在作梦,直到脸上的疼痛把我摆在现实当中。
“原来我们这么有缘,到哪都能相见。知道我当初为什么不追上你吗?”他凑到我的耳边说“因为你只是一只绵羊。”
我仍然是含泪跑出去,我无法面对所有人向我投向的奇异的目光。我无法忍受这样的羞辱。
我蹲在路灯下,借着微弱的灯光,拿出镜子,看着镜中的我,觉得她很讨厌,既然不懂爱情,为什么还要去碰;既然不会为爱情而牺牲,为什么还要去尝试。
故事,从2004年的一个垃圾桶说起。
那个时候,我们读高三,班级里有一个喜欢立在垃圾桶旁大快朵颐的男生,叫苏杨。他不管吃什么都喜欢挨着垃圾桶,吃零食、嗑瓜子,或者吃盒饭。
每个经过的同学都会对着他的虎背熊腰来一掌,问他:“你怎么又在垃圾桶旁边吃饭?”
他抬起头,推一下眼镜:“嘿嘿……”
问他话的同学已经走远了,他的傻笑还没结束。
我们曾一度担心,或许总有一天苏杨会被同学们的巴掌拍出内伤,可是直到高考结束,紧接着我们各自有了不同的人生轨迹,苏杨一直都是健康成长,没有内伤,连一口血也没被拍出来。
说起来我和苏杨算是有缘有分,大概初二还是初三的时候,苏杨转到我所在的班级。那时候我成绩好,虽然他的成绩也不赖,但在我眼里,苏杨顶多就算一个头脑还不错的男生。
而且这个男生喜欢披着女同学的衣服躺在课桌上睡觉,远远地望去,还以为是衣服的主人长着一个宽大而壮硕的背。
后来苏杨长期借同一个女同学的绿色绸面外套来披着,班主任老师以为衣服是他的,告诫他:“苏杨,你不要再穿这种发亮的外套了,像个小痞子。”
全班哄堂大笑,苏杨也“嘿嘿嘿”跟着一起傻笑。
苏杨把外套还给女同学的时候,衣服虽然没被撑破,但缝线处的缝儿明显变得很大。女同学涨红了脸,说:“苏杨,衣服被你穿坏了。”
苏杨拿过衣服来,说:“嘿嘿,我请你吃饭好不好?”
一个贱笑把他痞子的称号给坐实了。
为人还算正直的苏杨贴着他小痞子的标签走了很远,直到升高中的时候,许多同学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以后就辍学回家了,还有一些去了其他的高中读书。
我们俩又被分到了同一个班级,班级不算大,但人多,我和苏杨隔着好几排桌子,十几号人。有的时候苏杨来跟我说话,由于桌子和桌子间隔特别近,身材魁梧的苏杨只能斜着身子走。
我说:“苏杨,你该减肥了。”
苏杨又傻笑,问:“今天数学老师留的作业你听清了吗?”
升入高中以后,苏杨好像忽然之间就变成了对学习很用心的人,杀我个措手不及。高一快结束的时候,有个摸底考试,这次考试结束后,用一个比较牛的句子来形容,就是整个高一都要大洗牌了,谁分到理科班,谁分到文科班,谁分到尖子班,谁留在普通班,答案统统揭晓。
苏杨曾经跟我说:“你们女同学,肯定到高中就会学习不好了。”
我问他:“为什么?”
苏杨说:“因为你们有一大堆的事情要操心,比如今天是不是长胖了,今天头发是不是梳歪了,衣服是不是不流行了……”
我没回答他,照着他的后背狠狠拍了一巴掌。
我没有像苏杨说的那样关心那么一大堆无关紧要的事情,却像苏杨说的——成绩下滑到了谷底。
摸底考试以后,答案揭晓。苏杨被分到了文科尖子班,我在普通班留守。分班的那天,苏杨把他所有的东西都放进了一个纸箱里。我抬头看着他,他就要搬着那个破纸箱子去一个我望尘莫及的地方了。
苏杨过来跟我告别,我鼻子一酸,差一点流下眼泪。
苏杨好像也很伤感,说:“我终于要离开这里了,实在受不了……这个教室的密度了,走路都要像螃蟹一样横着走。”
就像苏杨说的那样,文尖班是一个有普通班三分之二大小的教室,但是普通班八十人,尖子班只有二十人。
我说:“你再吃胖点儿也不用横着走路了。”
我和苏杨分别一年后,后来我也考进了尖子班,也同样把属于我的东西放到了一个箱子里,也没和谁告别,没有和我的普通班告别,也没和我的普通同学告别。
因为我不知道我离开这里证明的是什么,是我更接近梦想了?还是我与“普通”有什么不同。
什么都证明不了。我只是像苏杨一样,去了一个空间更宽阔的教室。
如此而已。
我到高三文尖班的时候,苏杨已经是那个喜欢在垃圾桶旁吃盒饭的学习委员兼数学课代表了。
我问他:“你为什么喜欢在垃圾桶旁边吃东西啊?”
苏杨说:“因为方便扔,省事儿。”
我又问他:“就是懒呗?”
苏杨摇摇头,扔给我一堆和学习无关的书:省事儿就等于省时间啊,省出来的时间我就看看世界,否则我都不知道我懂得太少了。
我把书揽在怀里:“这些,就是世界?”
苏杨很认真地点点头:“嗯,现在它们对我来说,就是世界。”
后来苏杨因为“他的世界”被罚站了好几次。每当自习课上他偷着看课外书的时候几乎都会被抓到,然后被自习老师赶出教室,训斥他不务正业。
因为苏杨实在太笨了,别人偷看课外书都是一只眼睛看,留出另外一只眼睛来观察老师。苏杨不是,他本来身材高大坐前排就引人注目,看课外书的时候还把书毫无顾忌地摊在桌子上,看到有趣的地方还嘿嘿傻笑。
据说苏杨从高二的时候开始就喜欢班里比他成绩还要好的小贝。小贝是我们班的团支书,个子高,人长得漂亮,多少男同学爬上梯子够也够不着。
我告诉苏杨:“你但凡长得好看一点儿,再爬俩梯子,或许就能够着小贝了。”
苏杨第一次表示认同我,紧张地问:“长相是没办法了。你说我怎么才能变得好看点儿?”
我给苏杨出了很多大招,比如割双眼皮儿、去医院治青春痘,或者换个不那么老气的发型。
苏杨将信将疑,问我:“能行吗?”
我说:“能行。”
苏杨听了我的主意,决定攒钱。苏杨每天的零用钱是五块钱,吃一份盒饭三块,买两份报纸是一块,再吃根冰混,就没钱了。
如此下来,苏杨攒了一个星期也没攒够换发型的钱,他告诉我:“我还是用魅力吧!”
在我的印象里,魅力是跟苏杨毫无关系的一种东西。除了会用一些稀奇古怪的方法来解一道看起来无解的数学题以外,苏杨好像跟一个长着青春痘的冬瓜没什么区别。
即便如此,苏杨还是不知道用了什么样的手段,跟小贝的关系越走越近。
苏杨追女孩子的方式很特别。除了送参考书、送零食以外,每次他抱着一堆来自黄冈的数学测试题,都最后一个才发给小贝。
他说:“小贝,让你全班最后一个感受到痛苦。”
小贝也特别温柔,告诉苏杨:“嗯,但是真正考试的时候我想第一个痛苦。”
自从苏杨和小贝好上以后,垃圾桶旁边就多了一个吃零食的女孩,他们一边吃一边聊天,一边聊天一边讨论数学题或者语文题或者英语题。从此,再也没有人趁着苏杨吃东西的时候,狠拍一掌他的虎背熊腰。
后来他们成功登上了班级里“最惹人讨厌的同学”的排行榜。主要是因为我们在备战高考的痛苦里殊死搏斗的时候,苏杨和小贝两个人,轻轻松松就把考试题目背完了。
班主任立在讲台上,威严地训斥我们:“你们连这道题都不会背?连这道题都不会背,还谈什么高考,谈什么实现梦想,谈什么实现自我价值!”
小贝站在苏杨旁边:“苏杨背不完是不行的哦,是要被小贝打手心的哦!”
这区别怎么这么大呢?
我们很少看见苏杨和小贝私底下接触,更见不到他们约会。早自习之前,他们已经坐在课桌前互背考题了。晚间休息的空当,他们也在垃圾桶前吃盒饭,偶尔聊几句我听不懂的天文或是地理,或者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
后来苏杨告诉我,他和小贝也是约会的。
在学校的旁边,有一片庄家地。偶尔,苏杨会带着小贝去那里谈谈未来,谈谈人生。小贝踩在田垅上,苏杨在下面牵着她的手。两个人并排向前走。
小贝问他:“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啊?”
苏杨说:“因为我喜欢穿白衬衫的女孩子啊。那你呢?喜欢你的人那么多,为什么你单单喜欢我?”
小贝回答他:“喜欢我的人很多,只有你一个人敢向我表白啊。”
苏杨因为这句话,对人生质疑了很久。他问我:“你说小贝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她是不是不喜欢我,只是欣赏我的勇敢。”
我点点头,说:“嗯,应该是。”
他说:“我还是去割双眼皮儿吧,你能借我点钱吗?”
苏杨翻了翻我比脸还干净的钱包,又还给我,说:“算了,我还是用魅力吧。”
2005年的夏天,我们在被高考活活扒了几层皮以后,无一例外地选择了向它宣战。这一次考试,有人胜利了,有人失败了,有人落荒而逃。
苏杨看着将近七百分的分数向我抱怨:“唉,考砸了,只能报人大了。”
然后他问了我的分数,低头思考:“嗯,离你想报的学校……才差一百多分嘛!”
我照着他后背狠狠拍上一巴掌,他嘿嘿笑起来。
那一年,苏杨去了人大读金融,小贝去了清华读新闻,而我,和他们也差不多嘛,去了长沙理工读英语。
苏杨到大学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买了一辆二手自行车。苏杨研究路线这件事儿,已经研究了一个假期。人大到清华,就一条直线,四公里,骑自行车半小时。
有的时候小贝也去人大找苏杨,坐697路车,听几首音乐就到了。
过了一年以后,苏杨才感觉到,有的时候千万公里也不是距离,而有的时候,四公里也是距离。
后来说到大一的生活,苏杨说,感觉整个一年的时间都在骑自行车,然后自行车被偷,再买一辆自行车。
一年的时间,自行车被偷了三四辆。苏杨买车的花费也直线上升,从二手的到新车,从一百二到一千二。
因为丢车这件事,小贝和苏杨吵过很多次。苏杨总是把车扔在路边,就跑到小贝经常在的图书馆去找她。
小贝埋怨他:“你又把车扔路边,万一丢了怎么办?”
苏杨擦着汗,说:“不会。”
小贝带着苏杨去找车,果然车又丢了。
小贝说:“以后你再骑自行车来找我,我就不见你。”
苏杨最后一次骑自行车去小贝的学校找她,看见小贝和一个男孩子有说有笑,并肩走在校园的路上。
那天天气很好,小贝穿着一件白色衬衫,恰巧,她身边的男孩子也穿了一件白色衬衫。苏杨在后面看他们,觉得真的……很相配。
苏杨停下车,按了车铃。小贝回过头,男孩也回过头。
小贝问他:“你怎么来了?”
苏杨盯着男孩说:“我就是想你了。”
男孩一笑,回头跟小贝说:“贝,我先去图书馆,帮你占座。”
小贝冲着男孩一笑,点燃了苏杨心里的火。
苏杨老早就知道这个男孩的存在。小贝跟他说过,有个男孩子,每天帮她在图书馆占座,每天帮她准备毛巾和矿泉水。她说:“如果可以,我真希望这个人是你。”
苏杨的回忆回到在高三某一天的晚自习后,他和小贝牵着手走在一条小田垅上,他告诉小贝:“我喜欢穿白衬衫的女孩。”然后小贝告诉他:“我也喜欢穿白衬衫的男孩。”
那一次苏杨和小贝吵了一次激烈而漫长的架。激烈到苏杨都听不见自己在说些什么,也不知道小贝为什么掩面哭泣,漫长到……他再也没有牵到小贝温暖而纤弱的手。
吵架的第二天,小贝给苏杨发了一条信息:我们和好,好不好?
苏杨回忆起白衬衫男孩,阳光又明朗。于是他倔强地别过头,把手机卡拿出来,掰断,扔出宿舍。
后来苏杨冷静下来,坐着公交车去清华找小贝。
苏杨说:“小贝,你看今儿我没骑车来。我以后再也不骑车了。我们和好吧?”
小贝有些冷漠,哭了很久,眼睛还没消肿,她说:“我要去图书馆了。”
小贝转身离开,向着苏杨相反的方向走去。帆布鞋踩在青石板上,发出嗒嗒嗒好听的声音,像是一双手拍在苏杨宽厚的背上。
那一刻,他回到一年前的高三时代——他和小贝立在垃圾桶旁边吃盒饭,一边吃一边背题,偶尔抽出一分钟来谈谈恋爱。然后经过的同学不再有人狠狠地拍他。不再有人。
之后的一年,我们看到小贝在网上晒出了和新任男朋友的合影,我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我问苏杨:“你被前任了?”
苏杨嘿嘿对我傻笑。
苏杨说,他最后一次去清华园,是和小贝分开后的第一年,小贝生日那天。苏杨带了蛋糕和鲜花去小贝宿舍楼下。
我问苏杨:“见到小贝了吗?”
苏杨说:“见到了,还有那个男生。他同样捧着一束鲜花,又小又丑,跟在小贝身后。”
我问:“然后呢?”
苏杨说:“小贝的生日是3月,那个男生只穿了白衬衫。我忽然觉得我好失败,不管这是讨好还是爱,我都做不到。”
苏杨告诉我他头一回像个逃兵,把自己藏起来。看着小贝进了宿舍,才出来把花和蛋糕放在了垃圾桶上面。
在小贝的宿舍楼下,苏杨给小贝发了一条短信:生日快乐。
小贝回复他:谢谢你的鲜花和蛋糕。虽然以后不能给你爱情了,可我曾经给了你青春啊,那么美那么美的青春。
接下来的几年,小贝生日那一天,苏杨都会给小贝发一条信息:生日快乐。
小贝每次都回复:谢谢。
2009年毕业以后,苏杨选择了去苏州。他也会从周围的同学中得到一些关于小贝的消息,比如,她毕了业以后成功保研,比如她过得还不错,比如……她要来上海工作了。
一座离苏杨很近的城市。
有那么一瞬间,苏杨恍惚觉得好像回到了大学时代,那么近的距离,他蹬着自行车,延着中关村大街蹬半个小时就到了。
他蹬得满头大汗,她递过来一瓶水。他喝水喝得“咕咚、咕咚”响,她的笑声“咯咯、咯咯”。
2014年,苏杨出差由青岛转机,在机场里碰到一个熟人。
苏杨走过去,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肩膀,说:“嘿!小贝。”
小贝回过头,小小地吃了一惊:“嘿!”
苏杨指指手机:“今天……生日快乐。终于有机会当面跟你说了。”
小贝涨红了脸,微笑着,说:“谢谢。我要结婚了。”
苏杨一愣,说:“是吗……”
然后他张开双臂,问小贝:“可以吗?”
小贝笑笑,张开双臂迎过来。
两个曾经的……拥抱在一起。
苏杨说:要幸福啊,我的青春。
马上就是大学毕业三十周年了,国内的同学们在准备6月18日举行毕业庆祝活动。据* *说这是最后一次官方举办的活动了。非常嫉妒他们,也祝福他们。自己因时机不适和生计的无奈而任性,实属憾事。
在"再过二十年我们来相会"的曰子,曾挤出片短的时光,见到了离别二十年的同窗们。白驹过隙,而今又迈步了十年。
夜深人静,淡淡的威土忌加冰轻轻的静静地直下心田,微感凉意。独自一人坐在沙发上有些怅然若失而伤感起来,勾起了当年的一段记忆。
1980年代的大学生,如果曾经对文学或诗歌略有爱好的话,在你的记忆中或许有个叫顾城的人。在上世纪80年代中国大陆流行过朦胧诗。顾城就是这个朦胧诗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
我对他的印象不是在于他的诗和文学成就。而是他的爱情故事。当时知道他1979年7月,在上海至北京的火车上与漂亮姑娘谢烨相识,并堕入爱河。与谢烨的相识开启了他人生的新篇章。自己上大学每年都要坐火车从广州至沈阳,当时车程含北京中转要40个小时左右。青春那棵噪动的心一直期待着也有他那样的艳遇。四年过后,揣着象征铁饭碗的毕业证书,在南下的列车里,蓦然回首才深深体会到诗人的伟大,和自己对爱情的懵懂无知。他是自己青春时期对爱情向望的偶像。
那是在出国前留下对他的最后的美好记忆。
当年来到日本留学,国内的信息不象现在那样在网上随时都能看到。很多信息是通过有个叫《留学生新闻》的报刊而来。留学期间生计和学业让自己无暇顾及别人,自然包括顾城。1993年10月的某一天,在学校课间大家传阅该报时,得知顾城在新西兰某个小岛杀妻自杀。心灵深处顿感休克。久久沉浸在"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的不可思议的海洋里,偶像的逝去,对我自己的震撼似乎在这个时刻自己才能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失落?
后来在别的文章里知悉他也同我一样赶上了出国潮,去洋插队了。他到新西兰后,为了追求他的自由王国,顾城和谢烨去了激流岛。这时候有个叫英儿的也加入了他们的生活,也是介入他们的感情世界。顾城和英儿在一起之后,被英儿吸引。谢烨意识到危机便带顾城去了德国,期间英儿跟着另一男人结了婚。据说这婚姻,完全为了绿卡。顾城特别痛苦。顾城把他们的故事写成一本书,叫《英儿》。
同时得到二个女人的爱的时间并不长。二个被爱过的女人都离去时的痛苦,顾城却没法接受。加上诗人完全无法自己生活,有时连买盐的钱都没有,靠在同岛生活的姐姐救济。生活的贫困和感情的受伤,谢烨决定抛夫去子离去时,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顾城死后,关于他杀妻并自杀的原因有很多种解读。香港拍过一部电影,叫做《顾城别恋》,因为知道这段历史的人毕竟局限在某个年龄段,故反响一般,知道的人不多。我对英儿沒有过多的记忆,后来偶尔在纪念顾城的文章里听到过她点滴的消息。知她在2014年初病逝于悉尼。她是我们姐姐辈的年龄,属英年早逝了。尽管生前她极力表示不要对号入座顾城的《英儿》,但已化为彩蝶的她,在苍穹茫茫的那边与谁双双起舞,又与何人相依相伴?不再是这个世界的话题了。
男人在这个竞争的世界里,靠崇拜,靠精神是无法替代三餐的油盐酱醋的,它们都必须是实实在在的能穿肠而过实体物质。能把崇拜或精神的东西变成实物或金钱,那是不是你我想像中那么容易和简单。
伟人的爱情也和常人一样,激情四射后,终究还是要回到平静。继续滋润Ta,需要一块肥沃的土壤,那里要有精神的养分和物质的肥料。再次深深地体会到,"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金钱是万万不能的"的最基本的生存道理。
岁月蹉跎,当事人都已经作古。他们之间的恩怨纠葛,爱与恨也都成了历史的尘埃。但那的确是我青春时代的一段美好记忆,多少年过去了,自以为已经忘记,却又时而想起。Ta经过岁月的轮回,早已沉淀于心。
东莞的初夏,晚上没有月亮,清澈的夜空星光点点。酒精在我的血液里流淌着,大脑里犹如在演奏着一首美好与遗憾交错的旋律。内心深处伴随着一丝丝的伤感。
虽然青春不能万岁,且我已迈向迟暮,却怎么也忘却不了昔日的人和事。此文为纪念大学毕业三十年而感。献给"五世修得同窗读"的兄弟姐妹们,也献给虽互不曾相识却留在记忆深处的同时代的人们。
巴漫天的雪花在小城上空飘荡,他快速从宝马车里走下,推开下属递来的雨伞,径直走进电视台。
摄像机前,他理了理西装,然后缓缓地说:“十五年前。也是在这样大雪纷飞的日子里,我认识了小芙。当时我只身来此闯荡,不料所有的钱都被偷光了,只好沿街乞讨。没有人可怜我,直到碰见小芙。她家开了一间小吃部,她瞒着父母偷偷塞给我两个包子。”
说到这儿,他的眼睛有点儿湿润,主持人递来块毛巾,示意他不要激动。
“我四处寻找工作,不惜从最廉价的搬运工做起。小芙每天都会给我送点儿吃的,带些书给我看,还会悄悄地把我的脏衣服洗了。我心里很不安,问她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她说,因为觉得我厚道、能吃苦、有上进心。我说我很穷,她说穷不怕,只要有追求,迟早会有出息的。我们渐渐相爱了,我发誓总有一天要出人投地,然后风风光光地娶她。记得有一次,我和小芙逛街,我用微薄的工资为她买了一块玉,小羊形状的,她属羊。虽然是块假玉,但小芙却像宝贝一样珍藏着……”
“后来呢?”主持人问。
“后来,我跟随工程队去了南方。我不知道给她写了多少封信,却从没得到过回音,我们就此失去了联系。”
“那您这次上节目是为什么呢?”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应该早就结婚生子,我也结过一次婚,又离了。虽说现在身边不缺美女,但我永远忘不掉像雪一样美丽、圣洁的小芙。我现在的钱几辈子都花不完,我很想报答她,让她生活得更好。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能和她再续前缘。”
低矮的平房中,一个男孩儿对母亲说:“妈妈,这个老板说的怎么很像你呀?你叫小芙,也有一块小羊的玉,外公以前就是开小吃部的。”
“别胡说。”中年妇女喝止男孩儿,“类似情况的人多了。”男孩生气地换了台,她的思绪却禁不住飘回十几年前那个离别的夜晚。
“你真的要走吗?”
“是的。老板说,公司在南方接了个大工程,他会提拔我当项目经理。”
“你还会回来吗?”
“当然,等我赚到钱,一定回来娶你。我走后,会常给你写信的。”
此后几年,她一封信也没有收到。她想他可能是沉醉在都市的霓虹里,把她忘得一干二净了。随着年龄的增长。她成了父母的眼中钉,终于抵不过亲朋好友的关心和劝导,嫁给了邻街一个修自行车的。她不爱他,但结了婚,生了孩子,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了下来,一晃就是10年。不久前,因为单位效益不好,她被裁员,一家三口全靠丈夫修自行车的收入维持生计。
正想着,丈夫背着重重的工具箱回来了,她赶紧起身为他掸去身上的积雪。
“今天有什么好看的节目?”丈夫扫了一眼电视。
“饭热在锅里呢,你赶快洗洗手吃饭吧。”她转身进厨房端菜。
那天晚上,她竭力不让自己胡思乱想,但十五年前那个浑身肌肉、一口白牙、充满阳光的小伙子却总跳跃在眼前。后来她知道,他给她的信全被父亲截留了。父母不愿女儿跟一个四处漂泊、居无定所的男人继续来往,他们希望女儿能有个稳定的归宿。
“唉!”她轻轻叹了口气。丈夫的鼾声越来越均匀,她替他把被子掖好,看着他苍老憔悴的面庞,不禁感叹:这些年,这个男人风里来雨里去,为这个家吃了多少苦。虽然他没什么大本事,却安分守己地做人,全心全意地爱着自己和孩子。她忽然为自己之前的某些思绪感到羞愧,决心明早一觉起来,把今天的一切都当作一场梦抹去。
第二天,丈夫上班,儿子上学,她一个人在家翻看报纸,仔细搜寻每一条有用的招聘信息。突然,有人敲门,她打开门,一台摄像机迎面而来。“有个男孩儿打电话说,她的妈妈叫小芙,我们到居委会查问了您的具体情况,原来您就是我们要找的人。”电视台的主持人说。她心里怨恨儿子的不懂事,但事已至此,她只好不置可否地笑笑。
“你的初恋情人现在身家数千万,他千方百计地寻找你,希望能再次见到你。”主持人说。
“我已不是十几年前的小芙了,我已经有了家庭,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她淡淡地回应。
“如果你不愿意和他再续前缘。他也愿意为你提供物质上的帮助。”说完,主持人掏出一张10万元的支票,“他委托我转交给你。”
“谢谢他的好意,但我现在过得很幸福,不需要谁的帮助。假如我接受了他的钱,很容易伤了我丈夫的心。他辛辛苦苦地赚钱养家,虽然不多,但我们一家生活得很和谐、很快乐,这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她果断地拒绝。
“难道你一点儿也不怀念那段纯真的恋情吗?难道他在你心中真的没留下一丝痕迹吗?”
沉默了良久,她终于微笑着说:“他现在很出色,我祝愿他早日找到新的伴侣。我曾经爱过他,爱他的勤奋执着,爱他的志向远大,如今看来,我没有看错人。因为种种原因,我们错过了,心中难免会有遗憾,但毕竟过去的已经过去了。如果非要问我现在的态度和心情,我只有一句话:我只为曾经爱过他而骄傲!”
采访结束时,她请求主持人尊重她的个人意愿——删除刚刚拍摄下来的画面。主持人答应了,示意摄像师回去处理好。
送完客人,她又继续翻看招聘信息。她很清楚,如果早一天找到工作,就能早一天减轻丈夫的负担。但她却不知道,此时主持人那边正在发生着什么。
主持人把支票还给“摄像师”、“很遗憾,让你失望了。”原来,他装扮成了摄像师。
他摘下帽子和口罩,说:“不,我反而释然了。她对我的拒绝,说明了她是一个不贪慕金钱、有责任感、珍惜感情的人,我很高兴我没爱错人。”
“那你现在对她还……”
“我只为曾经爱过她而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