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日常行为规范【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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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篇1

一、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尊重幼儿,树立“一切为了孩子”的观念,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二、努力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创设适宜幼儿发展的教育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与表现的机会和条件。

三、树立服务意识,做到微笑服务、周到服务,正确使用老师用语,对家长要有热心,对孩子要有爱心,使家长对幼儿园放心,让孩子在幼儿园愉快,健康的生活。

四、服从分配,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五、团结同志,相互配合,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有意见通 过正当渠道提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为人师表,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谈吐文雅,穿着符合教育工作者的身份,在园内严禁浓妆。

七、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园内纪律,上班不迟到早退,不串班,不干私活,不擅自离岗和接待来访者。

八、主动接待家长,积极争取家长的配合,接受家长批评和建议;不私自接受家长的馈赠,与家长谈话注意方法,注意老师身份。

九、保护儿童健康和利益,不使用幼儿的物品,不让幼儿干力不能及的劳动,保证幼儿安全。

十、积极参加政治及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业务素质,树立以园为家的思想,爱护公共财物,勤俭节约。

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标准版 篇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行为,为全市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安顺市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安顺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和其他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

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篇3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广大教师的职业行为,增强责任意识,树立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我市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

一、遵纪守法,依法执教。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法律法规。不得散布、传授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

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要热爱学校,热爱本职工作,树立甘为人梯、乐于奉献精神,不得损害学校利益和集体荣誉,不得刻意索取待遇,不得擅自迟到、早退和缺课,不得不备而教、不批改学生作业。

三、服从分工,讲求团结。要服从学校分工安排,维护集体利益,同事之间要互敬互谅、讲求团结协作,不得拉帮结派闹小团体。

四、爱护学生,平等相处。要关心爱护、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要尊重学生的人格,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得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强迫学生休学、转学、退学。

五、严谨治学,遵章守纪。要树立优良的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探索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不得以个人名义在校外兼职,不准参与赌博、邪教、传销等违法违纪活动。

六、廉洁从教,严于律己。要坚守高尚的道德情操,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要或变相索要、收受学生和家长礼物,不准接受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宴请,不准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准向学生和家长推销或暗示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课外书籍、教辅资料等,不准在职教师组织和参与有偿家教,或通过介绍、暗示、诱导学生,为社会培训机构、退休教师提供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

七、尊重家长,相互信任。要建立家校联系制度。教师要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准训斥、指责、刁难和侮辱学生家长。

八、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教师要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言行举止等方面以身作则,自觉为学生率先垂范,做到行为规范、为人师表、教学相长。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不得向学生施以任何名目的罚款,不得在评优、晋级、晋职、调动、招生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教师行为规范 篇4

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良好的师德风尚,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教师法》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郑州市中初等学校、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等相关法律、教育法规,结合二七区实际,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二七区教育体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民办学校(幼儿园)全体教师和学校(幼儿园)其他工作人员。

第二章:思想道德规范

第三条:严守政治纪律。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用心实践科学发展观,按时参加思想政治学习,自觉提高政治修养。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不崇洋媚外,不做有损国家和民族的事,不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不组织或参加怠工、罢课,不组织或参加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集会、游行活动。严禁发表不贴合国家对外政策、与党和国家方针相违背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第四条:热爱教育事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端正教育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职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职责感。不做有损教育形象的事,不说不利教育发展的话。

第五条: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严禁向学生散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严禁以各种方式造谣诽谤他人,严禁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严禁组织或参与邪教、赌博、传销和迷信等活动。

第六条:严明工作纪律。上班不迟到、早退和旷工,上课要提前候课,按时上下课,不擅自缺课、调课;工作时间严禁打电话聊天、睡觉、下棋、打牌、上网玩游戏、看娱乐电影。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外出学习、考察须经批准,不随意延长在外时间、改变活动路线。自觉服从组织调动和学校工作安排,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严禁教唆学生作弊或透过不正当途径获得试题、偷改学生成绩等。工作日中午时间不准饮酒。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并要做到相互之间不敬烟,不劝烟,发现学生吸烟,及时劝阻和教育。

第七条:依规廉洁从教。禁止引导、要求、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禁止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各种学习资料。禁止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家长索要礼物或让学生家长为个人带给服务。禁止利用学校设施、器械干私活。

第八条:坚持实事求是。禁止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称、荣誉、学历,参加各级各类评选活动不营私舞弊。尊重他人学术成果,不抄袭他人论文。

第三章:教育教学规范

第九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与学生平等有效沟通,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坚持激励评价,注重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关心爱护学习有困难、心理有异常、行为有偏激、身体有特异、家庭有特殊的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让学生拥有快乐的学校生活。不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十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落实教学常规。明确本职工作目的和要求,严肃认真对待教学工作中的每一项资料,刻苦钻研业务,坚决杜绝教学事故。

第十一条:精心组织教学活动。认真执行教学计划,研究课程标准和教材,严格按课表上课,课前应备好课,并写出教案,不允许不备课上课。上课前,教师应提前进入教室,做好一切课前准备,不准拖堂,不准提前下课。不坐着、不伏在讲桌上讲课,不无故离开课堂。精心设计作业,及时进行作业讲评和订正辅导。及时发现课堂教学中的不足,及时进行群众或个别辅导,有针对性地做好培优补差工作。重视对课外兴趣小组的指导,不加重学生的课外负担。

第十二条:努力提高执教潜力。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努力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及时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和相关理论。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和业务进修,增强专业发展自觉性。大胆进行教育教学探索,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努力使自我成为学习型、研究型教师。用心参加教研活动和教学交流,互相听课,做好听课笔记。用心参与教育科学课题研究,撰写科研论文和反思。合理运用现代化教学媒体辅助教学,用心进行网上科研论坛、搜集教学资料、制作教学课件等。严禁浪费、闲置教育资源。

第四章:日常礼仪规范

第十三条:待人接物热情、礼貌。公共场所语言规范、健康、准确,使用礼貌用语。礼貌办公,不做干扰他人的事。严禁在学生、家长面前争执问题或议论他人和学校的事情。对来校办事人员提出的问题要耐心细致予以答复。家访要选好时机,举止庄重,避免单纯的“登门告状”,全面具体地向家长介绍学生在校学习状况,多从鼓励出发,语气和蔼可亲。

第十四条:仪表(包括发式、穿戴、化妆)大方、整齐、清洁,不穿奇装异服,不穿拖鞋、背心、短裤、超短裙进校园。男教师不留长发或剃光头、蓄胡须,女教师不化浓妆、涂染指甲、染艳丽彩发,不佩戴易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首饰。

第十五条:持续办公室等公共场所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烟蒂、瓜果皮、不边走边吃东西,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任何时间不得酗酒,自觉维护教师良好形象。

第十六条:自觉维持学校秩序,不随意引外人入校园,不在校内骑车,驾驶机动车辆应缓行,严禁校内鸣笛,严禁行车影响学生路队秩序。

第十七条:严格遵守《礼貌上网自律公约》,认真学习网上知识,不浏览不良网站和信息;不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在网上发表帖子、发表文章等应按相关网站规则操作。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教育体育局是贯彻落实《规范》的主管部门,各职责科室要建立健全师德建设规章制度、教师行为评价制度,把评价状况作为评估学校工作的重要资料。

第十九条:各中小学、幼儿园是《规范》的具体实施单位,要构成完善的教师行为奖惩机制,把教师行为考评状况作为教师聘任上岗、晋职晋级、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教师个人档案;对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众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范》的教师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惩处。各中小学、幼儿园可依据本《规范》和单位实际,组织教师制定相应的细则

第二十条:校长(园长)是落实教师行为规范的第一职责人,负责本单位教师行为规范建设工作的部署、检查、落实和考核,要构成完善的教师行为规范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第二十一条:教师是教师行为规范的具体实践者,要坚持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共同提高教师专业化发展水平。

第二十二条:教育体育局相关职责科室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围绕师德建设,开展切实有效、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师德的内化,培养良好的师德风范、行为规范。

第二十三条: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发挥学生、家长、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设立“教师行为”意见箱,公布“教师行为”投诉电话,经常听取各方应对教师行为规范落实的意见和推荐。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教师行为规范的要视状况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诫免、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纪律处分。凡违反教师行为规范的,年终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等次;取消当年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当年一律禁止提拔、调动;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从重处理;涉及部门或单位的,要对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视状况追究相关领导的职责;违纪人员是党员的要按党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教育体育局机关工作人员也要遵守本《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由教育体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师行为规范 篇5

教师教学行为规范

一、要有端正的教学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教学工作中的每一项资料,全心全意地做好教学工作。

二、要激发学生的求知欲,避免对学生进行灌输教学。既教知识,又教学法,培养学生的自学潜力。

三、既要严格要求学生又要尊重学生,肯定学生的优点,尊重学生的特点,避免学生对教师产生疏远倾向。

四、钻研业务,认真备课,熟悉教案。不断学习新的业务知识,充实教学资料,提高教学水平。

五、组织好课堂教学,创造生动活泼的课堂气氛,训练学生思想,向40分钟要质量。

六、精心指导学生学习,认真批改作业,及时纠正错误。把好教学过程的每一环节。

七、定期做好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及时查缺补漏,把好教学质量关。

八、按时上下课,组织好课堂教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不拖堂。

九、仪表端正,语言要清晰流畅,板书要整洁规范,资料要简练精确,不哗众取宠。

十、热情耐心地对待学生的提问,鼓励学生勤思善问,做好课后的辅导工作。

十一、对待学生的态度要一视同仁,不准讽刺挖苦学生,更不能因对个别学生不满而在众学生面前泄私愤。

十二、教学的计划安排应贴合学校的要求,不能随意增、删资料,加堂或缺课,占学生的自习课或复习考试时间,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

教师思想政治行为规范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为教育事业献身的自我牺牲的精神。

二、认真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和政策。

三、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做社会主义精神礼貌的建设者和传播者。

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六、用心做好自身的思想政治学习工作。

七、公而忘私,避免不道德的行为表现。

八、坚决而有耐心地帮忙学生解决思想问题,端正政治态度。

九、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按时参加各项思想政治学习。

十、勇于向不良的思想观念和习气做斗争。

十一、不搞个人崇拜和宗教迷信活动,不崇洋媚外,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十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在教学中能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

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人际行为规范

一、热爱学生,但不偏爱学生。爱护、关心表现不好的学生,是教师的天职。

二、尊重学生,但不迁就学生,培养维护学生的自尊心,对学生的不良表现不能姑息迁就。

三、严格要求,但不失温情。严师出高徒,严格要求每位学生,同时,也要有温情的流露,让学生理解和体会老师的爱心。

四、融洽关系,但不讨好学生。发挥情感教育作用,使学生感到教师是可靠可敬又容易接近的人,避免为获得学生对自我的好感而讨好学生。

五、关怀学生,但不利用学生。教师不能利用学生做私事,或让学生家长帮忙办事。

教师之间的人际行为规范

一、互相尊重,切忌嫉妒。教师是学生的'学习榜样,人类灵魂的塑造者,为教育事业的共同利益,心胸要开阔,工作要协作。

二、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谦虚好学是每位教师应有的态度,也是教育学生的最好的身教。

三、平等相待,不亢不卑。教师不论自身所处地位如何,都应以平等相待的态度对待别的教师,表现出不亢不卑的处事待人姿态。

四、乐于助人,关怀同事。教师之间互相关心,相互帮忙不仅仅体现出教师的高尚品行,还有助于增进教师之间的团结和友谊。

教师与行政领导之间的人际行为规范

一、尊重领导,服从安排。学校的教育工作是一项群众劳动,每位教师都有应尊重领导的意见,服从安排。

二、顾全大局,遵守纪律。纪律是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保证。教师在个人有特殊状况的时候,也应顾全大局,将学校的要求放在首位。

三、互相理解,相互支持。教师对领导的某些工作产生不满是难免的,领导对教师的一些表现反应过于强烈也是常见的。原因是两者思考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一方要体现自已的教学特色,另一方要顾及学校的整体工作,互相理解和支持是化解矛盾和冲突的必要途径。

四、公事公办,团结一致。教师同领导之间由于工作性质不一样而产生心理上的隔阂是避免不了的,教师不应轻视领导,领导也不应为难教师,双方在处理问题时要公事公办,避免化为私人矛盾,影响团结。

教师与学生家长的人际行为规范

一、帮忙家长排忧解难。家长对自我的孩子总是抱有很大的期望,他们想让教师能够个性的关照自我的孩子。

二、加强联系,互通有无。教育的成功同家庭环境有很大关系,了解学生在家庭的表现,加强同学生家长的联系,能够把握学生的校外表现,做到教育有的放矢。

三、理解家长,尊重家长。教师对表现差的学生家长要尊重,并理解他们的难处,共同协商教育学生的良策。

四、齐心协力,教育新人。教师只有取得学生家长的理解的支持,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教师衣着服饰规范

一、整洁朴实。教师的服饰要体现知识分子的形象,同教师的地位、尊严相协调。不准衣着破旧不整,给学生一种穷困破落的印象,也不要过分时髦,像时装模特儿。

二、服饰要贴合自我的年龄特点。青年教师的衣着要富有朝气,贴合学生的审美情趣;中年教师衣着要兼顾年富力强和稳健的特点;老年教师的衣着要庄重,但不要太老气。教师的衣着不贴合自我的年龄特点,往往会给学生以轻浮或别的不良感觉。

三、要与教学的资料、场景、方式相协调。教师在不一样的教学活动中,应根据状况选取适当服饰,如教学的服饰要与参加文娱活动、课外劳动等的服饰区别,教师的服饰要以学生的欣赏水平为前提。

四、衣着要贴合自我的体形,色调适合自我的性格。衣着是教师形象的一个组成部分,它起着美化教师形象的作用。巧妙地种用衣着特点,有利于为自我树好形象。

教师举止处事规范

一、举止稳重大方。教师是有知识、有修养的人,举止轻浮、无礼、粗俗,不自尊、不自爱,都会损害教师形象。

二、举止潇洒自然。举止不拘谨,不呆板,具有感染力。潇洒不是哗众取宠,更不是假装深沉。潇洒的作风不是硬装出来,而是个人内在修养的自然流露。

三、与人为善,态度亲切。不论对待同事、领导、学生,教师都要持一种真诚、温和的态度,表现出教师的宽宏胸怀。

四、在是非面前,要坚持真理。教师的与人为善并不等于充当好人。在是非面前不明确的教师,并不能真正获得学生的依靠。

五、谦虚好学,有错就改。教师应持续一种谦虚处事,不亢不卑的姿态,敢于肯定自我的优点,又能正视自我的缺点,给学生一种人格成熟美的印象。

六、不贪功名,洁身自好。教师不应同学生家长及学生结成一种利益关系,也不应为争取虚名而组织学生弄虚作假,降低自我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

教师言语行为规范

一、语言要规范,教师要采用普通话教学。教师语言的规范首先要学会使用普通话的发音形式。

二、语词要规范,尽量避免使用本地方言中的土语,以及一些较少使用的词语。

三、语法要规范,尽量避免出现语词搭配不当的语法错误。

四、语风要规范。教师各自都有自我的语言特点,个人特点要贴合规范,讲课时声情并茂;表扬时热情亲切;批评时严肃而又不大吵大叫。

五、语言资料要规范。避免使用粗俗、不礼貌的语言。只有教师首先做语言礼貌的模范,才有资格去纠正学生中不礼貌和语言现象。

六、用词要准确。教师在遣词造句时应避免错用或误用。

七、语句要完整。在教学过程中,要尽量减少使用不完整的句子,使学生对教师所表达的意思理解不准确。

八、语义要明确。教师要避免使用好处含糊的词语。

九、表达要简洁干净利落,少用一些剩余的字词;减少表达和重复性,避免学生生厌或学舌。

十、言语要避免自相矛盾。教师对教学资料要有清晰的思路,在推理、论证时语言表达要严密,做到条理清楚,上下连贯,言之成理。

十一、言语要避免表达混乱。教师在讲述每项资料时都需要使用许多词语,哪些先讲,哪些后讲是有必须规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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