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管理局纪委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具体要求,为保证在安全管理、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工作中,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进一步依法行政,促进事业和谐健康发展,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我在此郑重承诺,保证做到以下四项内容: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xx、管理局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会议精神,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
二、在我处的行政许可审批、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质量监督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理。不违规、不徇私,不收受不正当利益。
三、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恪尽职守,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坚决制止不正当交易行为。
四、按管理局和xx建立和完善反商业贿赂的监管制度、廉政等方面去做,确保各项监管制度落到实处。
以上诸条,如有违反,自觉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甚至法律的制裁。
部门负责人:xxx
承诺人:xx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带头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根据上级推行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郑重承诺:
一、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确保上级政令畅通。
二、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和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父母、配偶、子女不接受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三、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或相互请吃,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
四、不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以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五、不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六、不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不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不私用公车用于婚丧嫁娶、旅游休闲、接送家属子女上下班或者学习等。
八、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坚决抵制跑官要官行为。
九、不违反规定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十、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十一、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
十二、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十三、不参与赌博活动。
十四、如实报告个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和子女从业等事项,本人有关收入事项,本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投资等事项。
十五、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承诺人:
日期: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改善服务质量,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根据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作风建设有关要求,本人承诺如下:
一、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职责制。以身作则,廉洁从政,秉公办事。
二、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卫生系统规定的八大纪律十不准,做到不在工作日午餐饮酒,不在工作时间内上网聊天,炒股和玩游戏,不理解基层和服务单位的宴请和招待。
三、不利用职权收受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券、礼卡和礼品,报销属于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改善工作作风,树立求真务实的处事形象。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赌博等活动。
五、不违反规定,不为本人、亲友及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对服务对象态度执情,言行礼貌,办事到位,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的现象。
六、不用公款相互吃请、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等行为,不理解单位或其他单位因公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
承诺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为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改进全局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各项工作向前发展,黄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向全市人民公开承诺如下:
一、认真履行市委、市政府赋予的职能,以实际行动为我市“三大战略”服务,积极为服务对象办实事、办好事,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城市环境。
二、严格按照“两集中一代办”要求,实行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收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审批项目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3312”执法法开展执法活动。
第一个“3”:3次上门与执法对象做工作;
第二个“3”:执法工作过程中进行二次照相、一次摄像;
“1”:在组织现场执法前,作最后一次宣传告知;
“2”:在执法过程中确保摄像和录音措施到位。
四、在执法活动中,严格执行执法四步骤和四条不准碰的“高压线”。
四个步骤:
第一步:宣传教育、排忧解难;
第二步:分析情况、预防为主、化解矛盾;
第三步:科学组织、严格执法;
第四步:长效管理、日常控制。
四条不准碰的“高压线”:
1、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2、在执法过程中不能打“黑拳头”或“闷拳”;
3、遇暴—力抗法不允许以暴制暴;
4、扣留物品证据保全做到手续齐全,不得损害相对人的物品。
五、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九条禁令”:
1、严禁在工作期间喝酒;
2、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
3、严禁为被处罚者说情;
4、严禁索取或接受当事人的宴请和财物礼品等;
5、严禁私约到非办公场所处理案件;
6、严禁刁难或打击报复投诉者;
7、严禁挪用罚没款或私分、占用罚没物品;
8、严禁非公务着标识服出入经营性餐饮、娱乐场所;
9、严禁罚款收费不按规定开具票据。
六、坚持勤政廉洁,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在执法过程中,禁止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禁止与民争利、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等行为。
七、接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用语文明、诚实守信,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诚恳听取服务对象的批评和建议,切实帮助服务对象解决急、难、盼、需的问题。
八、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规范建设一批便民特殊市场。
九、加快黄金山垃圾焚烧发电和蜂烈山垃圾“三R”技术处理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公厕和垃圾转运台建设,积极堆进全国垃圾收费试点改革工作,提高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十、实行政务公开,公开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等,24小时接受城—管投诉服务。24小时城—管投诉服务热线:xxxx。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纪委:我们作为设备采购单位,在参与投标中标后,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你单位关于物资采购、废旧物资收购处理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一、在投标(议标)活动中坚持公平竞争原则,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议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议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议标)人的合法权益,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不以其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二、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进行式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
三、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六、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便利和好处;
七、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物资设备销售、废旧物资收购或其他经营活动。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
法定代表人:
监督人: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本单位在参与招投标过程中特作以下廉政承诺,以保证在招投标活动中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有违反,甘受相应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不以不正当手段向招标人谋取资格预审及投标的不正当照顾。
2、不以提供不正当利益等方式,向标底编制、审查人员打听标底编制情况,向招标代理单位谋求不正当利益。
3、在确定中标人前,不向评标专家打招呼谋求照顾,不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4、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在资格预审资料中,主动提供近二年信用档案情况,包括有无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期限的证明。
5、不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标,如有其他人出现上述情况,主动向县招投标管委会办公室反映。
6、不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7、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骗取中标。
8、中标后,不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他人。
9、中标后,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0、主动接受、配合永嘉县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