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猫·鼠》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26年创作一篇散文。这篇散文首先回击了“现代评论派”对作者“仇猫”诬蔑,揭露了他们卑劣手段,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狗猫鼠的主要内容(精选10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今天,我又读了一遍鲁迅的《朝花夕拾》。对其中感触最深的是其中的《狗。猫。鼠》。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算清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吃了我小时候的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我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
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
初读鲁迅先生的文字是在小学,那时候我和绝大多数同学一样,句中真意总弄不明白。当时的我只羡慕《故乡》中先生有像闰土那样的伙伴。白天河边陪我去河边捡贝壳,晚上陪我去西瓜地刺猹,我想我也会像迅哥儿一样开心的。可老师说《故乡》这篇文章写出了封建社会对农民精神的压迫,我却怎么也读不出来。久而久之,我和其他同学一样。觉得鲁迅先生的文字可敬又可怕。在即将升入初中的这个暑假里,经老师推荐我读起了先生的《朝花夕拾》,妈妈说这是七年级必读的书目让我好好读。本以为硬着头皮也读不下去,没想到第一篇《狗猫鼠》就带给了我不小的冲击。
《狗猫鼠》这篇文章主要阐述了鲁迅先生仇猫的原因: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要尽情玩弄之后,才吃下去。就和某些人一样“慢慢折磨弱者”,实在是无人性可言。第二与狮虎同族,却一副天生一副媚态。第三,总在配对时叫嚣。读到这儿,我不禁对先生的“骂人术”心生赞叹。连写童年回忆都不忘讽刺那些恃强凌弱,幸灾乐祸,喜欢慢慢折磨弱者的与猫相似的人。
《朝花夕拾—狗猫鼠》是鲁迅先生在受到政府的压迫,学者们的排挤,又历经战乱后写下的回忆。我想到了热播剧《觉醒年代》里的情节。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国派出十几万劳工参战。众多同胞舍命海外,才换来最终的胜利。但在战后的巴黎和会上。中国作为战胜国,却被英、法、美、日要求。将战败国德国在山东特权转让给日本。而民国亲日派员却主张签约。当爱国学生为维护国家主权振臂高呼时,民国的警察却向他们挥起了警棍。当蔡元培校长、李大钊先生积极营救学生时,政府里有谄媚军阀的官员却主张严惩学生。面对欺压中国的西方列强,她们卑躬屈膝,奴颜谄媚。面对手无寸铁的青年学子和底层同胞,他们却打着正义的旗号,挥舞着手中的武器。这媚强欺弱的个性不正是先生笔下唾弃的猫吗?
如今那个风雷激荡的时代已然过去了,但是鲁迅先生笔下的“猫”却没有消失。
我忽然想起我的一位小学同学,因为她胖胖的身材班上一些好事的男生给她取了一个“老母猪佩奇”的外号,她的沉默和周围同学的冷漠让这个名字伴随到她小学毕业。当时的我甚至在庆幸:还好自己默默无闻,不是他们攻击的靶心。现在回想起来,抓住别人弱点不断攻击的男同学、幸灾乐祸的我与猫又有什么两异呢?
翻完最后一页,慢慢合上书本。想起叶圣陶先生说过“鲁迅先生的精神正在发芽滋长,播散到大众心里”。我想此时此刻的我似乎渐渐读懂了先生那颗深邃的心。
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他对外自称是仇猫。光从《狗。猫。鼠》就可以看出。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鲁迅仇猫,被嘲笑是狗。然后分析一些关于猫狗结构传闻,最后是说猫和老鼠渊源。
相较于狗,猫,鼠,我认识最多当属猫了。不曾想到仇猫原因竟可以有这么多,相比之下,我对猫是不怎么排斥。鲁迅仇猫原因之一,猫有人们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坏脾气。折磨弱者,我是坚决反对,但对于猫食鼠我也不抱愤恨感情,毕竟这是猫生存猎食。况且我对那些黑不溜秋地老鼠是以厌恶心态看待,想起老鼠那对暗红眼睛,我就又看到吸血鬼恐惧,也因如此,我从不买红眼兔子。对于一些漂亮珍珠宠物鼠,我是不会厌恶,毕竟种类不同,我不是会牵仇人。若是鲁迅仇猫,那么爱猫人必定大有人在。如郑振铎,他可是万千宠爱于猫啊。他并不像鲁迅认为猫是虚伪,媚态。他眼里猫美丽,活泼,可爱,神气……猫优点也尽在他心中和文章里。
猫不像狗那样大,它娇小,干净,不似狗那身味道。而且抱着猫睡觉也是非常幸福,他睡觉是打呼噜也是动人心弦。若说猫是生活中人话,那么必定是聪明机智。狗是忠诚,老实人。若想得到主人青睐就必定要展示自己本领。就像武将,聪明需躺在主人怀里就夺走了主人所有青睐,就像文臣,按历史潮流来说,武力不能解决一切,而智慧才是胜败关键胜败。所以爱猫者比比皆是。但有一点能归纳出来,性情温和人必定爱猫多一些,而那些豪爽刚烈,以事业本领为重人会更爱狗。严肃与温柔人也就是像狗与猫性格一样。
狗,猫,鼠因人而异,不同人自然会有不同感受。但不论何时,正直,勇敢,敢作敢当,清楚知道自己地位,不做逆于自己行为,能力事。必定不遭嘲讽。狗,猫,鼠皆有他们动人地方。
这篇文章花了近一半篇幅来批判那些虚伪做作、打着“公理、正义”的旗帜还自鸣清高的学者,又通过童话故事来暗喻那些人就是没眼力的'狗。接着才真正地开始说起仇猫来。
先说它们的性情不好,在捉住猎物后偏要尽情玩弄,“颇与人们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脾气相同”。再则便由“我”攻击那些在夜里配合嗥叫的猫层层深入至“精神分析学说”和厌烦封建礼节的思想与拒绝同奉陪作揖、变相诈财之小人交往的坚定决心。
本文说好,是心理描写精彩,而心理描写的精彩还得从“我”那小隐鼠说起。先谈幼时的夏夜,祖母在小板桌旁给“我”讲故事《猫是老虎的先生》,“我”在猛然发现书上蹿下只猫来后心里是有些窃喜:猫没教给老虎上树。然后由“我”床前贴着的花纸“老鼠成亲”联想这隐鼠成亲的画面:红衫绿裤,尖腮细腿,新郎新妇,执事宾客一应俱全。可是那些隐鼠不欢喜别人来观礼,于是“我”只好怏怏睡去,这里的心理描写透出一股孩子气的天真和自我安慰。后来又以叙事的手法写“我”和“我”救下的小隐鼠的故事,其中插入小墨猴的传说,给文章平添不少趣味。随后语调急转直下,谈到“我”听长妈妈说那隐鼠是被猫吃去时的悲愤和仇恨,于是“我”开始报复猫了。从先前的攻打到得知“我”那隐鼠是被长妈妈害死后对猫的态度转为客气,过渡自然,在最后一段重申人性,说中国的官兵御侮保家,不愿扫清敌人而宁可先稳住自己的饭碗。由此,加深文章的批判性和思想性。
这篇文章以第一人称叙述,语言平实直接,写得很随意,向读者活脱脱展现了一个孩童的内心世界,我边读也会边想起自己童年时那些在大人看来不值一提却予我有重要价值的小事,品析之后,感同身受。
最近几天,我阅读了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书中共有十篇文章,如《狗猫鼠》,《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书里面的每一篇文章都展现当时的世态人情、)●(民俗文化,流露了鲁迅先生对社会的深刻观察和对家人师友的真挚感情。
比如说《父亲的病》,重点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同时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不舍与愧疚之情。
再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则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现作者儿童时代对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理。
还有《无常》,通过无常这个“鬼”和现实中的“人”对比,深刻地刻画出了现实生活中某些“人格”不如“鬼格”的人的丑恶面目。《无常》中,从无常也有老婆和孩子的事实中,作者既写出了无常富于人情味的特点,又巧妙地讽刺了生活中那些虚伪的知识分子,入木三分。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这些散文都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貌,文化习俗,是值得大家品读的好文章。
闲暇之余,我翻开了一本鲁迅先生散文集《朝花夕拾》,读了第一篇《狗、猫、鼠》,文中有很多段落我晦涩难懂,但是我对这篇文章细细品读后,觉得文中有许多有趣可爱地方,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含义,文中通过描写猫、狗及隐鼠一些性情等事例描述,来比喻人际关系,令我深深回味。
鲁迅先生以简洁语言,细致描写,生动比喻,把猫与狗、鼠之间敌对关系委婉地表达出来。这篇文章处处充斥着鲁迅先生对猫残忍态度厌恶,对隐鼠可怜,对狗忠诚。
鲁迅先生在文中说起仇猫原因“一、他性情就和别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放走,有捉住,捉住,有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坏脾气相同。”这让我想到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抓住别人错误或者弱点不放,不弄点什么事情出来就不会罢休,或者躲在角落里偷笑,从来不会去帮助改正,恨不得把人一棒槌打死。
鲁迅先生还引用了狗猫结仇来说明当时社会中腐败,嘲讽那些无中生有言论。这令我想起了当今社会上不正之风以及被贬低正义,目前,我国钓渔岛为何被日本喋喋不休地占领,他们无中生有,他们伺机侵略。对此,我感到我们这一代肩负着重大使命,因为我们对手素质如猫般强大残暴。
合上书,心中思绪万千,感到受益匪浅,明白了一些做人道理,突然感到好痛快,或许,这才是这篇文章独特魅力吧!
第一次见到泡泡,它是一只狗,一只普通的蜷缩在角落里的狗。但它又是特殊的。泡泡有三条腿。
初次见面时,泡泡身上的灰毛稀稀拉拉,粉红色的肉在灰黑的毛下若隐若现。我没有看到它的腿,因为在我迎上了它好奇的目光后,被从巷子的拐角处一直追到过了马路。那时我五岁,刚上小学一年级。朦胧的记得在那段隐约的时间里,巷子里总会出现狗追着人跑的“风光”场面。在我被追了一个星期后,终于被它咬到了小腿——外的棉裤。回家后发现,棉裤的四层被它咬穿了三个洞。一直到现在,我都很害怕巷子角落里以及到处撒了欢狂跑的狗。
我是在被它追着咬到后才发现它有三条腿的。我很惊讶它一只三条腿的狗居然比一个两条腿的人跑得还快,它也惊讶于一个矮个小毛孩被它追了一个礼拜还敢往这里走的勇气。我们不谋而合,成为了朋友。
小时候的我是没有零花钱的,但经常能从家的各个角落里摸到面值一角五角不等的钞票或硬币,然后背着爸妈,在学校路边上买那些“垃圾食品”,吃得唾液飞了一路。泡泡总会在曾追我的巷子拐角盯着我——手中的小吃,口水顺着张开的嘴角,流了一地。
一个人回家时,我也会逗逗它,但总与它保持着一定的距离。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了它的丑陋与肮脏,生怕它再次的袭击,生怕它居心叵测,生怕它会带着病毒传染给我。我开始学着疏远它。不再理会它的叫声,不再一个人回家时对它招手,我会和小伙伴一起说“看那狗,真丑”,我会在它对我摇尾时拿书包赶它走。
时间久了,它也老了,连对着路人叫的声音都小了许多,身上本是稀拉的毛,掉的更多了。我和泡泡的交集终在我上初中时,停止了。泡泡在我的生命中若有若无了六年,初中后的我,再也没有走过那偏僻拐角处的小巷。而今,泡泡在我脑海里也只剩下了追我时那几声兴奋地咆哮。我不知自己是否真的珍惜过它,是否爱过它。但我想,我是在乎过它的,不然那时的我不会记得它脱了多久的毛,流了多大面积的口水。
只是现在想起来,六年里,我从未给过泡泡一次食物。
在家对面的新房还未建起时,曾经有两棵很大的樟树。大到什么程度了呢?我只知道拆迁时搬走了几十家住户。而在我家餐厅正对面的小阁楼外,我总会看见那只胖得不能再胖的猫。
是的,我的第二只泡泡是只猫。
我已不记得第一次见它是什么时候了,或许,比见到第一只泡泡还要早。不得不承认,泡泡是我这么多年时至今日见过的最会享受的猫。温暖冬日下有阳光的午后,炎炎夏季清凉的绿荫处,都可以看到它,慵懒地横趴在阁楼下的灰瓦上,眯着眼,偶尔摇摇尾巴,一副“我很惬意”的样子。
我总认为泡泡的存在是对我的公然挑衅。我曾无数次在这样的日子蹲在阳台上,冲着空气练习并不流畅的口哨。我清楚地记得,当时视力5.2的我看到对面趴着的灰猫,不耐地用手,不,是爪子挠挠头,同时向我的方向翻了一连串的白眼。后来的几天,为了证实这一现象,我出门一看见它,就会挑衅的学它叫几声。只是后来接着的白眼就越发的多了起来。
我偷偷在没人的时候冲泡泡叫“肥猫”,因为它真的胖到了我都会替对面房顶的瓦块担心的地步。可在不久,它的周围就多了几只嗷嗷待哺的小猫,颜色不一。似乎就是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接到过它的白眼。或许连它自己也知道,当着孩子的面翻白眼,影响不好。
收到对面一片房屋要拆迁的通知时,阁楼里那家已经搬走了。每天早出晚归的我便能看到泡泡孤单地守在阁楼的台阶口,一坐就是一整天。那几只还在吃奶的小猫也不知什么时候,全都没了踪影。
那夜,我至今难忘。
那天下午回家有些晚,到家楼下时发现泡泡正端坐在我家楼梯口的对面台阶,双目里,没了往日的高傲。看到我的到来,它冲我轻轻唤了一声,轻轻地,“喵——”。不知是因为它这样太安静让我心疼还是怎的,我居然反条件的回叫了三声,似乎是我的回答使它兴奋了,它站了起来,连向我叫了五六遍。愣在了原地的我毫不犹豫的又一次回叫。这下的我慌了,泡泡肥胖的身躯不失优雅的朝我走来——它跳到了我的脚边!金色的双眸在夜幕下闪亮。我突然就醒了,没再敢看它一眼,头也没回一口气冲上了四楼。身后,是一阵阵戚戚的叫声。近了,更近了。我不敢回头,只顾用力打开家门。门开了,我松了一口气,鞋也顾不上脱就跳了进去。关门的一霎那,我听到了一声从未有过的属于一只猫的,哭泣。
第二天,旧房拆迁。
第三天,第四天。.。.。.我再也没见过泡泡。
几个月后,我上了高中,才明白,泡泡是没有家了。而我,终究还是没能把它带回它想的家。
第三个泡泡的故事很短,我只能告诉怀着好奇阅读心的你,它是我见过最胆小的一只小老鼠。我只见过它一面,通过上下楼梯扶手的间隙,我看到被爸爸吓傻了的这只泡泡。小小的缩成一团,不住的瑟瑟发抖。新年的鞭炮声此起彼伏,它就在那个角落,无助的原地转转。我不忍再看下去,反身回了家。
今年17岁生日,我收到了我的第四个泡泡。
我不知道它们曾经属于哪个家庭,不知道它们在我看不见的时间里经历过什么,甚至连它们的生死都不知道,我只希望不论它们在哪里,都能幸福着。
如果你在街角看到一条三条腿喜欢发呆的老狗,如果你在屋顶看见一只喜欢翻白眼的灰色大肥猫,如果你在肮脏的水道边发现一只只会原地打转转的小老鼠,请替我告诉它们,我爱它。
翻开鲁迅先生所著的《朝花夕拾》,《狗猫鼠》突然冲进了我的视线,引发了我无尽的沉思……
猫,在人们的印象中是一种非常可爱的动物,拥有锋利的爪子和敏捷的身手。但是《狗猫鼠》中,却被鲁迅先生写成了一种令人憎恶的动物。一是因为它捉住猎物后总是先玩弄一番,放走,捉住,再放走,又捉住……一直等到玩腻了才吃掉。二是因为书上不是说猫是老虎的亲戚吗?那它怎么还这么会撒娇呢?如果它的身体放大十倍的话,它还会这样么?定是要张牙舞爪的欺负弱小去了。鲁迅先生一直对猫这种动物不怎么待见,直到知道自己小鼠的死与猫无关后,才改善了点对猫的看法。再仔细思量思量,鲁迅先生是真的讨厌猫吗?我想,也不尽然,他真正讨厌的应是如猫一般的人。
猫这样的人,生活中也有不少,喜好玩弄他人,又欺软怕硬。
就像《水浒传》中的郑屠夫,欺行霸市,强抢民女,打着"镇关西"的旗号胡作非为。可却未料到被在此路过好打抱不平的鲁智深一拳就给打死了。
他就是典型的欺软怕硬。
生活中的一些人,看到比自己弱小的人,就嘲笑、欺负人家;一旦遇到比自己强大、厉害的人,就赶紧去巴结,讨好。这种人就是典型的欺软怕硬,两面三刀,与猫的秉性十分相似。
我们可不能成为这样的人,遇到比自己弱小的人,不能嘲笑、欺负他们,要帮助他们,和他们友好相处;遇到比自己强大的人时,不去巴结、讨好他们,要用自己最真实的样子去对待。
我们要做不欺负弱小,不畏惧列强,不趋炎附势,不玩弄别人的人,做一个正直,善良,自己心目中认可的自己。
一只小小的隐鼠,一个弱小的生命,也带给小小少年无穷的想象,及与弱者和平相处的满足:作者想象它是传说中的黑猴,对隐鼠的照料是他的精神寄托,而“当我失掉了所爱之时,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
我想这就是作者仇猫的原因吧!其实不以为然,更多的与猫的本性相似,他总是捕食了雀鼠,却又不肯一口咬死;不是和狮虎同族,却有这么一副媚态。想想看,难道这不是人们的真实写照吗?他颇如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颇与人们的拍马屁相似,在弱者面前表现得如此傲娇,可在强者面前瞬间鞠躬尽瘁,这样的猫能不令人厌恶吗?也许作者写仇猫的缘由就是为了让有些人明白,产生羞愧之心,从而改正!
这样一来,我们不得不说鲁迅的文采极其高超!他没有直接的说明人性的丑恶,而是以猫为喻体,就好比小故事的讽刺手法写的生动形象,让人通俗易懂,从而让某些人产生羞愧而改正。
我们还不得不说鲁迅的方法十分精巧!凡是遇到猫们捣乱之时,鲁迅便站出去,在门口大声叱道:“嘘,滚!”小小平静即回书房,这样他就长保着御侮保家的资格。那为什么说是好呢?首先,知道猫的偷鱼肉、拖小鸡、深夜大叫的行为,人们自然十之九是憎恶的,而这憎恶是在猫身上。假如鲁迅出而为人们驱除这憎恶,打伤或伤害了它,它便立刻变为可怜那憎恶便倒在鲁迅身上了。对比后的懂得,我们便会发现、会觉得鲁迅的悟性极强。其实这方法中国的官兵就不好用了,他们总不肯扫清土匪或扑灭敌人,因为这么一来就要不被重视,甚至于因失其用处而被裁汰,但是如果能将这方法推广应用,鲁迅大概也可也总渴望成为所谓指导青年的前辈吧!
鲁迅先生文笔一向是很犀利,像一支支锋锐标枪,总能准确无误刺入当时昏庸无能执政者咽喉。《狗·猫·鼠》正是这样一篇文章。
文中对“狗”描述不多,暗讽了目光短浅又自以为是人,却用了大幅笔墨描述了猫和鼠。猫性情残忍,喜欢捉弄折磨弱者,虽与狮虎同类,却又带着让人恶心媚态,猫自己要是身材再高大些,还不知道会怎样狂妄。这种隐喻手法暗讽当时反动文人丑恶嘴脸,入木三分。鲁迅先生仇猫理由最初很简单,只为了“它们在我耳朵边尽嚷缘故”。真正让他恨起这些猫,是因为他最爱隐鼠被猫吃掉了。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对鼠描写也十分有趣,特别是用“老鼠数铜钱”来描述老鼠遇到敌人绝望和惊恐,体现了作者丰富人生阅历和过人洞察能力。那些跳梁大老鼠显然是让人厌恶,它们有损无益,只会破坏和偷窃,而猫呢,虽是饲养着,却吃饭不管事,而且大多声张虚势,本事不足。隐鼠倒是个有趣无害小东西,它弱小可爱,喜欢“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却“慰情聊胜无”,给鲁迅带来了有关“墨猴”遐想与快乐。尽管作者后来知道了隐鼠并不是被猫给吃了,但他还是讨厌猫。与其说鲁迅先生讨厌猫,不如说是借“猫”来表达他对反动文人和政客残忍无耻行径痛恨与鄙视!
鲁迅先生一身正气,但他所处年代黑暗、腐朽、不平等,他用笔作为标枪,用力投中一切黑暗腐朽、麻木不仁现实。《狗·猫·鼠》这篇文章生动有趣,却饱含深意,足以让当年所谓“狗、猫、鼠”们无地自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