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和公告的区别优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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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和公告的区别 篇1

通告和公告的区别

通告和公告二者有一些相似之处,也有一些不同之处。

相似之处是都具有晓谕性和公布性,也就是说,内容都是知照性的,发布范围都是面向全社会。

要想避免二者之间概念的混淆和文体的误用,关键是区分二者的不同。这些区别可大致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内容的重要程度不同。

公告是用来发布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的,涉及内容多是国家大事或省市级的行政大事,或者履行法律规定必须遵循的程序。小的局部性事项和非法定的事项,不能采用公告的形式公布 。

通告是用来发布在一定范围内需要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的,它所涉及的事项一般没有公告那么重大。

对发文机关的限制性有较大不同。

公告是一种高级别的文体,只有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事项或法定事项时,才能由高级别的行政部门发布,这一点前面介绍公告的特点时已有阐述。

而通告是一种高级机关和基层单位都可使用的'文体,不仅行政机关可以制发,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自己的职权范围之内,也可以制发。

发布范围有所不同。

公告是向国内外发布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采用的文种,它的发布范围比较大,面向全国,有时面向全世界,遍示天下,一体周知,接受的人越多越好。

通告虽然也是面向社会发布的,但多是限定在一个特定社区范围内,而且内容也多是指向一个特定的人群,要求这一社区的某一类特定人群遵守或周知。所以通告的定义中特意强调了“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发布的方式不同。

公告多数是在报刊上刊登,一般不用红头文件的方式下发,也不能印成布告的形式公开张贴 。

而通告可以在新闻媒体上刊登,也可以用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还可以公开张贴。

公告与通告的区别及 篇2

公告,是指政府、团体对重大事件当众正式公布或者公开宣告,宣布。国务院2012年4月16日发布、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对公告的使用表述为:“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其中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公布依据政策、法令采取的重大行动等;二是向国内外宣布法定事项,公布依据法律规定告知国内外的有关重要规定和重大行动等。

公告具有其严肃、庄重、权威的特点。它必须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发,所及内容重大而且多能引人关注。公告也具有公开性,它可以由大众传播媒介予以广泛展布。公告由其性质、内容、发布机关来区分,一般分为国家事项公告和司法公告。

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循或者周知的事项的公文文体。

本类两种,被称为发布性公文或知照性文告,中心是晓喻告语,就是把欲使接收者知晓的`情况、事体、规定、要求发布出去,或者说是告知、关照到有关方面。由于告白的对象范围广泛,“一体周知”,所以又称“周知性文章”。

公告与通告的分工

“公告”,发文机关级别更高(多为省、部、以上机关),宣布的事更重大;或告知的范围更广,有时包含国外:发布的方式一般不张贴,而是通过通讯社、电台、报刊。

“通告”,使用机关范围最大,各种机关单位都可以发布;内容有时具有专门性(如银行、交通方面的),而事项则更一般化:发布方式多种式样,可张贴,也可在报刊、电台发布。报纸发布可省略日期,因报纸有日期。

格式和写法

1. 标题。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公告”标发文机关和文种,有时只标文种即可:标题如无发文机关名称则在结尾必须落款。“通告”标题一般要标出单位或事由。

2. 正文。包括开头的原因,讲原因目的;主体的事项,及告知的内容,可以分条款写下;最后是写结尾,写实施的期限、范围以及违反如何等,也可以简洁地提出对人民的希望,对违背者的警告等,然后再写、或结尾只写结束用语,如“特此公告”等。

3. 文尾。包括署名和日期。以机关名义发布,标题如已有机关名,就不必署了。

由于告语面广,撰写时要注意:事理周密无漏洞,条理清楚不啰嗦,语言通俗不鄙俚,文风严肃不做作。做到易读易懂易知。

范文:

1.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三号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8年4月3日选举邓小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会主席。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xxxx年x月x日于北京

2.通告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通告

xxx年第1号

《北京市国内新闻单位驻京记者站管理规定》已于xxx年x月x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法发〔xxx〕73号),现予发布施行。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xxx年x月x日

公告和通告的应用的区别 篇3

一、公 告

(一)文种常识

1.涵义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时用公告。”属公布性公文,面向国内外社会公开发布。

公告是知照性的下行文,主要用于国家机关向人民群众公布政策法令,说明采取重大行动的目的,宣布禁止妨害国家和公共利益的行为的有关规定,以及其他需要人民群众了解的事项。

2.种类

(1)重要事项公告

(2)法定事项公告

(二)写法指要

公告由标题、正文和签署三部分组成:

1.标题

公告的标题应是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类别齐全,且三部分通常不能有所省略。如果发文机关为授权机关,还要在标题中写明“授权”字样,这时标题中三部分的顺序可以稍作变动。

2.正文

公告的正文通常不能太长,不必要的叙述、议论和说明必须去掉。文字应朴实庄重、鲜明准确。多由告知内容和结束语构成。告知内容如属纯知照性的,只需写明事实即可;如属对被告知一方有所要求的公告,要在正文中写明有关要求。正文结束时,有时要用“现予公告”、“特此公告”等结束语。

3.签署发文机关和日期。

发文机关名称一般要用全称,属几个机关共同发文的,可用习惯的简称。

二、通 告

(一)文种常识

1.涵义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属公布性、知照性公文,面向社会各有关方面公开发布。是各级机关、团体常用的具有一定约束力和执照性的下行文。使用比较宽泛,高级机关可以使用,一般行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也可使用。

2.特点

(1)法规性

(2)专业性

(3)普遍性

3.种类

(1)法规性通告

(2)知照性通告

(二)格式扫描

1.标题

国家行政机关以及比较大的单位一般都冠以发布单位,并体现出内容。格式为:×××关于××××的通告。

2.落款

标题有发布单位的,后面则无落款;标题没有发布单位的,落款要注明发布单位。发布通告的时间,写在标题之后、内容之前;或落款的后面均可。

3.正文

正文由原由、事项、结尾三部分构成。

4.通告一般可以张贴、见报,也可以文件形式下达。

三、相关链接

通告与公告的区别:

1.内容与作用不同

2.发文单位不同

3.受文对象不同

4.发文方式不同

[公告和通告的应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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