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经营中存在的各种风险问题会直接影响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那么签订房地产项目承包经营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地产项目承包经营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房地产项目承包经营合同范文1
甲方 (发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承包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丙方(担保方): 先生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签约背景:
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 设立的 公司,甲方于 年 月 日取得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计投资( ) 号《关于同意建设“a”商品房项目的批复》;于 年月 日取得 市规划局( )规选址第 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从而取得 “a”商品房项目的开发经营权。
为了有利于该项目尽快开发建设,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将项目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开发的有关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条款,以共同执行。
一、定义
除本合同中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义:
1、项目:指 “a”商品房项目。
2、本合同双方或三方或各方:指签署本合同之承发包双方或加上担保方,包括因法定原因或经对方许可的约定原因承接其债权债务的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3、日:除本协议书另有约定外,均指日历日。
4、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 山
2、项目建设用地面积: 平方米
3、容积率为
4、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内(不含地下室)
5、土地用途:商品房综合开发,包括商业及住宅(别墅)。
6、项目尚未缴交土地价款与配套费。
三、承包经营权
1、甲方将项目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对项目的承包采取由乙方按承包金包干、超额留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方式进行。乙方承包经营后取得利润高于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享有;项目承包经营利润低于承包金的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
2、承包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开发经营完成止。
前款所称的“开发经营完成”是指项目完成销售并收回全部销售款项或虽未完成销售但税务机关已经对项目经营情况进行会算,房产交付完毕、办妥产权登记所需的手续、物业管理移交完毕,或双方同意的其他时间。
3、在承包期间,由乙方负责项目的策划、报批、设计、招标、施工、售楼等全部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工作,乙方还有权以项目对外融资。甲方不得干涉影响乙方对项目的正常经营开发活动。
四、乙方之承包金和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本项目承包金为 亿元(大写:亿元)。但是,如果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股权转让得以进行,则本合同约定的项目承包金等额转化为股权转让款,且乙方另外增加支付 万元,
即股权转让款总额为 亿元(大写: 千万元)。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再要求乙方向其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双方初步估定项目土地价款为 万元、配套费为 万元,共计 万元(大写:万元),由甲方承担并由乙方以甲方名义按有关单位要求的时间从承包金(或股权转让款)中扣付。
若应缴纳的配套费超过 万元,则超出 万元至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由甲方承担,本合同继续履行;若应缴纳的土地价款超过万元,则超出部分也由甲方承担,本合同继续履行。该些款项由乙方垫付后,从应付甲方的前期承包金(或股权转让款)中先行全额扣减。 若应缴纳的配套费超过万元,则乙方享有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权利。若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则超出 万元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若项目存在尚未支付完毕的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及其相应的滞纳金、罚金等,则仍应由甲方继续负责承担。
3、上述土地价款、配套费的发票和乙方承包期间的全部支出发票一并供乙方作入项目经营开发的成本帐。若上述土地价款、配套费总额超过 万元,则由甲方承担的超过万元部分所对应产生的因多交土地价款与配套费而少交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部分由乙方补偿给甲方。
4、除上述土地价款、配套费 万元(大写: 千万元)外,剩余承包金 万元(若是股权转让款,则为 万元),从乙方取得项目销售许可证之日(最迟不超过 年 月日)起按每月支付万元的标准在个月内付清 万元,余额在项目开发完毕进行会算后15日内付清。 乙方支付的承包金付至甲方名下的银行帐户,由甲方自行处理。
5、本项目的营业税由乙方承担,甲方因获取承包金(或丙方因获取股权转让款)所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由甲方(或丙方)承担。
6、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应由甲方负责承担的费用、事项外,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与该项目有关的以下费用、事项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1)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销售、经营等一切事项;
(2)负责承担项目所需的一切开发、建设、经营等资金和税收(但不包括甲方因获取承包金所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7、乙方承包经营后取得高于承包金部分的利润由乙方享有,并按以下方式支付:
五、双方保证及责任
(一)甲方保证及责任:1、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不存在任何违反税收、工商管理等法律、法规而需承担或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甲方同时保证该项目真实、合法、有效和独立完整,该项目不存在被政府收回的潜在风险;保证没有任何第三方对该项目提出权益主张;
2、保证不干扰乙方对项目的正常经营开发活动,而且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对项目的经营开发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售房、按揭手续工作等),应乙方的要求,在需要甲方出具证明、报告或使用甲方印鉴时,须及时(两日内)且无条件提供给乙方。
3、甲方于本合同签定后,除非乙方违约,不得以任何方式对项目的整体或者任何部分或者涉及项目的任何权利进行处分,亦不得与乙方之外的其他任何人签定与本合同相同或者类似的任何合同性文件。
4、保证截止至本合同签订时不存在,而且将来未经乙方同意也不会发生将该项目为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债务提供抵押或其他任何可能损害乙方权益的行为或事实。
5、保证截止至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和乙方丙方不存在任何已发生或潜在的其他诉讼、仲裁或其他司法机关、执法机关的行为对本合同的签署、履行构成法律障碍的情形。
6、保证不存在未向乙方披露的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合同性文件或其他债权债务。
7、保证甲方的其他经营不致影响乙方对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并不会损害乙方权益。
8、甲方签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甲方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权程序。
(二)乙方保证及责任:
1、保证按合同规定投入项目全部开发建设资金并承担项目赢盈亏及风险。
2、保证在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活动过程中不会作出任何损害甲方商业信誉或损害甲方其他经营活动的行为。
3、项目在承包经营期间或因乙方原因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受,除此之外的甲方债权债务概由甲方承受。
4、乙方签署、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取得乙方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及履行一切必要的授权程序。
六、特别约定
1、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乙双方对甲方的财务进行审计,以示承包前后的区别。
2、在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开始对项目批文及印鉴(包括甲方营业执照、文件档案、验资报告、财务凭证、项目批文等资料的原件及甲方现有全部印鉴)进行共管,届时,甲、乙双方可对旧的印鉴共同销毁或作记号,以示承包前后的区别,并签署相应的备忘录。
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同意以甲方名义在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分行开元支行开设基本金帐户,作为乙方承包经营项目的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专用账户交由乙方管理及使用,该帐户中的资金全部归属乙方所有。为了便于甲方的监督,乙方同意由双方各持一枚银行预留印鉴共同监管该专户,但甲方应当配合乙方为项目的开发建设而利用或者使用该专户的一切行为。
4、甲方董事会现有 名董事,甲方同意: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由乙方指派人员出任其中的 名董事,并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申办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若因有关政策规定而暂时无法变更的,则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经过公证的甲方现任董事出具的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乙方指定的人员代为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甲方《章程》等文件规定的董事职权。授权委托期限与本合同承包期相同。
5、甲方同意,在项目土地权证取得后将办公场所迁移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七、股权转让或项目转让
1、甲方、丙方同意并保证,在甲方公司股权符合转让条件后的任何时机,乙方有权要求将甲方股权转让登记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甲方、丙方届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或者拒绝,且乙方无须就股权转让再向甲方、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款项之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款项或者费用。股权转让所需的一切税费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甲方、丙方应为乙方提供政策允许的减税方便。
2、甲方、丙方同意并保证,在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后的任何时机,乙方有权要求将项目过户登记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过户所需的一切税费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甲方、丙方应为乙方提供政策允许的减税方便。届时,各方可就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款项支付问题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并履行本合同各条款的规定,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或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否则即构成违约。违约一方应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含可得利益的损失)。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纠正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按规定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含可得利益损失)。
3、若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因甲方原因致使项目被查封、冻结、拍卖;甲方在项目上设定抵押权或其他第三方权益等),影响乙方对项目的开发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丙方退还乙方投入本项目的全部资金并按不低于50%的回报率补偿乙方经济损失。
4、上述三款规定的守约方的经济损失难以确定的,应按其在签订本合同时所预见的在合同正常履行下守约方所能获得的全部利益为准。
九、免责条款
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免除其违约责任:
1、战争、不可抗力因素;
2、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免责情形。
十、合同担保
丙方同意对甲方基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全部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十一、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各方当事人均有权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依申请时该会现行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十二、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并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有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有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房地产项目承包经营合同范文2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队 (以下简称乙方)
广东省化州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海南分公司将承接到 ,总造价约万元(以竣工事决算为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现行法律、法规关于企业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度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安全完成,双方就项目承包经营责任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要及时向乙方传达贯彻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党政机关系批示、传递市场信息,协助施工队抓好思想,道德和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教育。协助乙方进行项目经营,编制工程预算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追收工程欠款等工作。
二、乙方必须服从总公司和分公司领导,并接受公司的技术指导和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乙方及时组建配备项目施工技术人员,必须要对在场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和对本项目严格要求,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详细技术交底。做好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的各项资料。
三、 乙方必须承担由甲方和建设方或发包方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各项条款的责任,按图施工,并对经营工程项目负全部经济、法律和质量终身责任。
四、 乙方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若该工程项目出现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及人为不可应有的损失,均由施工队承担全部责任(包括经济和刑事责任)。
五、工程款必须汇入公司账户,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该工程若发生有债权、债务等,一律由乙方负责。如工程款没有经过甲方办理手续,恕不确认责任自任。
六、 乙方进场施工后,必须按工程进度分期向甲方上缴工程总造价 %的管理费或实际项目利润上缴包干,包干上缴总额为元(未含各项税金和按规定应缴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费用)。
七、 乙方必须按工程进度分期缴纳总造价 %营业税、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八、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建筑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建筑施工图级的要求进行施工,如承建的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均有乙方负责。如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损失的,或有关部门检查通报批评的,乙方除向甲方赔偿名誉损失费,每次叁万元,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九、因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损失而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未交的承包金应全额缴纳,已交的承包金不予退还,甲方并有权采取任何措施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如果发生纠纷,由化州市杨梅人民法庭处理。
十一、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由双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通过平等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项目承包经营合同范文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方是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投资人,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是甲方持有。公司项目是甲方与其他合作伙伴共同投资运营的,甲方是实际经营管理人。现因甲方运营项目过程中出现资金问题,经与乙协商一致,双方依据国家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商定以“公司股权转让、项目合作开发”的形式开展合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履行。
一、合作内容和转让标的
(一)、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年 月 日,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为 万元,注册地址: ,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甲方是该公司合法有效股东,持有该公司的全部股权。
(二)、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开发的项目及用地概况为:
1. 项目名称:
2. 项目位置:
3. 项目四至:东至 ;南 ;西 ;北 。
4.用地概况:项目规划占地面积 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 平方米,代征用地面积约 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品住宅、商业及公建配套设施,规划容积率为 ,总规划建筑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分 期开发。
(1)一期(西区):项目名称为 ,规划占地面积约 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约 平方米,容积率 ,规划用途为:
(2)二期(东区):项目名称为 ,规划占地面积约 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约 平方米,代征地面积约 平方米,容积率约 ,规划用途为: 。
二、合作方式
1、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甲方同意以公司股权合法持有者之身份将其持有的80 %股权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万元,乙方同意受让该部分股权。
2、甲方提供依法取得的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乙方提供项目后续建设所需的土地、开发、报建、建筑、管理、营销等全部资金。在乙方投资款项全部到位的情况下,乙方享有“”项目西区80%的开发经营权,东区75%的开发经营权,甲方享有该项目西区20%的开发经营权,东区25%的开发经营权。双方按照该比例分享项目所获的利润。
乙方确认甲方前期投入本金人民币 万元到项目上,乙方同意将甲方前期投入以买断经营权的形式一次性补偿给甲方,该款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给甲方。
3、本合作项目所有的对外合同,报建、竣工验收等手续的办理均以_公司的名义进行。
三、项目合作管理机构及职责
1、甲乙双方共同派员组成“合作开发项目部”,负责建设项目的具体组织和实施。项目部设总经理一名,由乙方委派,副总经理一名,由甲方委派。其他工作人员由乙方委派,乙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甲方已录用的人员。
2、项目部下设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部、销售部负责人由乙方委派。财务人员由双方各委派一名,会计由乙方委派,出纳由甲方委派。财务部印鉴与支票应分开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3、工程部负责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及施工管理、建设项目验收工作;销售部负责本项目的日常销售、广告宣传、按揭贷款手续以及房屋产权登记过户等事项。
4、项目部下设的部门对项目部负责,重大问题(重大问题的范围由双方另行补充约定)均应由项目部会议表决决定。会议内容应形成纪要,各方代表应在纪要上签字确认。
四、工程投资款及其他费用的筹集与拨付
除非双方达成新的书面协议,项目的后续资金均由乙方负责投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继续投资或变更甲方的分配比例。
甲、乙双方有其他项目需要合作经营,须另行协商签定书面协议。
五、项目的成本核算和利润分配
1、项目成本核算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60日内完成。项目竣工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一家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决算审计。利润分配应根据该审计报告并按照本协议约定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2、竣工决算前预售房屋的销售收入,应按照甲方双方约定比例分别记账,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挪用销售款项。
六、审批手续的办理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的审批、验收等手续,包括工程设计方案的报批、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领等。
七、税费承担
与本协议相关的转让所得税、印花税等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若乙方未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或项目经营权买断价款,本协议自动终止。
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按照违约所涉及的标的额的20%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未能按照双方签字确认的用款计划支付项目投资款,因此造成项目财务成本的增加,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若乙方逾期支付项目投资款超过60日,甲方有权单方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已经投入的资金按照该资金占整个项目核算成本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
九、特别约定
十、其他事项
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委派人员应列位并正式成立“合作开发项目部”。在此期间,甲乙双方应共同派员刻制“合作开发项目部”印章,并在公安部门备案。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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