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保健教师、各年级组长、保安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2)按照各自的分工进行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2)幼儿入园、离园时,保安人员要在大门口巡视,幼儿入园、离园后及时关闭大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幼儿园;
(3)幼儿园大门保持上锁关闭状态,有外人进入时,必须查明身份,做好记录后方可入内。
三、事件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当事人立刻通过电话报告园长;
(2)园长、保健教师等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按照职责进行工作;外来因素造成的突发事件要报告主办单位领导;
(3)如是意外事故,保健教师简单处理后速送医院;如是外来人员造成的事故,迅速拨打110报警;
(4)紧急疏散幼儿和工作人员到安全地带,确保幼儿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5)在等待救援的同时,严格控制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幼儿园,避免出现混乱状态。
(6)各班教师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四、事故应急处理:
(1)就餐后,当幼儿出现呕吐、腹泻等现象时,带班教师要立即将幼儿送往医院,并向园长;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保健老师、后勤副园长、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为及时、妥善处置我区区域内因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由此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黄岩”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xx〕1号)、《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的通知》和《黄岩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保护企业职工劳动所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企业职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企业职工(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和谐黄岩,打造平安黄岩。
(一)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围绕统一指挥、齐抓共管的要求,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二)预防为主、依法处置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对有欠薪及欠薪逃匿苗头的企业,要高度重视,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要讲究方式方法,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处置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中,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四)快速处理、就地解决的原则。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处理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社会负面影响。
成立区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区政府分管工业副区长、黄岩公安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办、区府办、区应急办、人力社保局、公安分局、人民法院、信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市场监督局、财政(地税局)、国税局、审计局、经信局、金融办、总工会、司法局、宣传部、国土资源分局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人力社保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根据本预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相应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组织实施。
严格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和完善建设领域欠薪处理责任制的通知》精神,有关单位负责人为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因领导不重视、责任未落实而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本辖区内企业欠薪情况的监控,及时处理欠薪案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源头治理,大力预防欠薪,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各单位加强联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我区社会稳定。
(一)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乡镇(街道)范围内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的处置工作。
2、确定应急处置具体分工,责任到人。各乡镇(街道)人力社保和社会救助所(劳动监察中队)平时加强采集辖区内企业劳动用工基本信息,建立企业信息档案,实行分片管理,做到“一户一卡”,以备应急之需;每月对辖区内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一次隐患排查登记,做到“逐户登记,逐户排查”;发现企业欠薪,即建立预警档案,重点监控,跟踪整改,经督促,拖欠工资超过7天仍不能改正的,应当日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发现企业批量裁员、濒临破产、停业、搬迁等重大情况的,及时上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区人力社保局;开展一般性劳资纠纷调查工作,引导员工通过正当途径反映维权诉求,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和事态进一步扩大。
3、研究制定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向区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有关事项。
4、完成区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区有关单位职责
区委办、区府办(区应急办):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处置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
区人力社保局:发现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参与核实企业职工人数和工资数额。做好对乡镇(街道)处置企业欠薪逃匿事件的业务指导工作,同时尽快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移送黄岩公安分局。
黄岩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社会秩序,及时调查逃匿企业法人有无经济违法问题,配合乡镇(街道)保护逃匿企业剩余财产,依法追查被转移的财物,寻找逃匿人员。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应提前介入处置。
区人民法院:涉及欠薪案件采取快立、快审、快结,及时处置,尽快变现企业财产。在紧急情况下依法对当事人(主要是用人单位)的资产进行财产保全,依法启动破产程序。
区信访局:做好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的信访接待和集体上访的处置工作,做好越级上访的劝导劝返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区住建局: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建筑工程非法转包、分包现象,严格执行建筑业企业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督促建筑业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落实建筑领域欠薪保证金、签订劳动合同等制度,建立民工记工考勤卡、人工工资直接发放制度;负责做好建筑领域的工资拖欠及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及时提供逃匿案件相关的房产信息,停止办理逃匿人员房产过户手续。
区交通局、区水利局:要加强本领域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农民工劳动保护机制,督促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劳动工资支付监控;负责落实本领域的欠薪保证金制度,并做好本领域的工资拖欠及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的调处工作;将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和劳务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市场主体行为标准和企业资质年审工作范畴。
区市场监督局:提供用人单位的登记情况,核实企业性质和股东情况;与区人力社保局及时沟通衔接,对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企业纳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从严查处欠薪企业的违法经营行为。
区财政(地税)局、区国税局:保证财政应急专项资金的到位,协助调查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和经营状况,对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企业及时开展税收风险应对辅导。涉及出口企业,及时查明出口退税情况,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区审计局:协调社会审计机构及时做好对企业欠薪及逃匿企业财务审计工作。
区经信局:评估、摸清企业的经营状况,配合调查取证,追查被企业转移的财物。
区金融办:评估、摸清企业的财务资金状况,配合调查取证。
区总工会:负责事件现场职工的情绪稳定、思想教育和劝导工作,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
区司法局:及时为企业欠薪及逃匿企业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做好起诉工作。
区委宣传部:及时对外公布信息,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工作。
黄岩国土资源分局:停止办理逃匿事件当事人的地产过户手续,查取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出租经营场所。
按企业欠薪数额、涉及劳动者人数、事态复杂及其危害程度,将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划分为一般、重大、特大三个级别。
(一)一般等级。指涉及劳动者30人以下(含本数,下同),或者工资总额2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程度较小的。
(二)重大等级。指涉及劳动者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工资总额2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程度较大的。
(三)特大等级。指涉及劳动者100人以上,或者工资总额6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程度大的。
(一)应急值守。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落实值班人员,确保紧急情况报告渠道畅通。
(二)信息报告。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发生后,各乡镇(街道)和企业主管部门要严密跟踪监控,并立即向区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维稳办和两办信息科报告,并迅速开展维稳、求助等相关应急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三)预警行动。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一旦掌握或接报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预警信息,要在对事件性质、信息级别作出分析判断的基础上,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一)应急处置
1、一般等级事件的处置。一般等级的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乡镇(街道)要迅速了解情况,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担任应急处置总指挥,派出所副所长任副总指挥。应急处置指挥部由综治工作中心、经济发展办、人力社保和社会救助所(劳动监察中队)、安监中队、工会、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财税所等部门(单位)人员组成。及时受理,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处理,防止矛盾激化。
2、重大等级事件的处置。事发地乡镇(街道)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应急处置总指挥,派出所所长任副总指挥。应急处置指挥部由综治工作中心、经济发展办、人力社保和社会救助所(劳动监察中队)、安监中队、工会、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财税所等部门(单位)人员组成,区级有关部门参与处置工作。指挥部要靠前指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控制事态,并迅速处理,维护社会稳定。
3、特大等级事件的处置。由区委分管维稳工作领导任总指挥,区政府分管领导、公安分局局长、政法委副书记、法院副院长为副总指挥,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群体性的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结束应急。事发地乡镇(街道)确认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应向区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善后处理。事发地乡镇(街道)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开展调查,查清事件原因,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限期向区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维稳办、两办信息科报告。
(一)强化预警机制。人力社保和社会救助所(劳动监察中队)队伍事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是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关键。各乡镇(街道)一定要从工作大局出发,按照核定编制人数,健全劳动保障机构,建设一支强有力的队伍,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督查,力求从源头上预防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要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群体性的事件信息反馈系统,一旦发生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能够在第一时间反馈信息,掌握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尽快化解矛盾,把事件解决在基层。
(二)建立应急周转金。为保障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的妥善处置,防止因资金原因引起的事态扩大,区和乡镇(街道)两级政府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区级财政安排应急周转金200万元,各乡镇(街道)不少于50万元。
(三)组织应急演练
经常性组织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开展防范处置企业欠薪及欠薪逃匿事件演练,着重加强对于重特大事件的实战演练,增强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之间的互动配合,使得各参与单位熟练掌握事件处理的程序、自身应采取的措施,切实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作风、法治、文明”三个年建设活动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依法惩处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完善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构建我镇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实现无拖欠现象发生,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整治范围
全镇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农业设施等工程建设领域和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领域。
(二)整治重点
1.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资问题。严查工程项目未批先建、企业带资施工建设、随意增加建设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等问题。
2.化解难度大的欠薪陈年积案。严查停工半停工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决算久拖不决、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3.工资支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查用工企业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不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不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银行直接支付制度、不实行工程款与工资款分账管理、拨付工程款时未及时拨付人工费等问题。
4.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分包、转包、挂靠问题。严查建设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或者肢解发包等违法行为;严查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或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转包行为;严查施工企业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单位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违法分包行为;严查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挂靠行为;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出借资质行为。
(一)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确。实行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明确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支付方式等内容并严格履行。镇社保站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把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考勤管理等用工管理情况纳入监管重点,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不签订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改正的通报区劳动局予以处理。
(二)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施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实行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包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编制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人员计酬手册和管理台账,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支付等信息,由农民工本人确认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强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及其工资发放情况,不得以包代管。在处理拖欠工资案件时,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应当提供花名册、考勤及工资结算等相关记录。
(三)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逐步实现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的办法,由分包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了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
(四)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自工程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20个工作日内,在银行开立专户并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使用过保证金的续建工程项目,要按照剩余工程量核定缴纳额度并足额缴纳。对未缴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仍在施工的项目,限1个月内缴清(期限时间不得超过),逾期未缴清的,责令停工。
(五)积极化解欠薪陈年积案。行业主管部门认真排查停工、半停工工程项目欠薪情况,建立详实的工作合账,明确化解欠薪陈年积案工作的责任部门。采取拍卖、融资等多种方式,精准施策积极化解。倒查工程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行为,对落实制度不规范的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限期整改,确保欠薪陈年积案于20xx年7月底前全部得到有效稳妥处置。
(一)集中宣传和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3月1日至5月31日)
1.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各村委要严格落实责任,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工作。
2.开展欠薪隐患自查自纠。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的原则,各村委要负责任的对本领域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摸底排查和督促整改,精准掌握项目建设单位、总承包与分包施工单位、投资规模、欠薪数量和欠薪原因等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字准、制度实。强化欠薪预警监测和风险隐患排查,对已排除风险隐患的企业和项目,持续关注、动态监管,严防问题复发。
(二)深入督导和检查阶段(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成立督导组,督导各村开展行动。加强对制度落实和欠薪线索办理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镇工作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协调处置,定包案单位、定包案领导、定工作措施、定化解时限,限期整改。每季度将巡查督导结果和整改情况,呈报镇主要领导。对逾期不整改的企业,强化联合惩戒力度,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
对前期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跟踪、督促企业及时补发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各村梳理总结各自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并于20xx年1月10日前报至镇人社所办公室。
(一)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监督指导项目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存储、专用账户开设使用、人工费拨付、总包代发工资、维权信息公示及建筑业劳动合同签订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实,加大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工程建设项目总包单位取得施工许可20个工作日内,必须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相关措施。已开工但尚未履行立项审批程序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由发包单位承担监管责任。符合纳入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合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务必纳入;未纳入的,落实相应制度后纳入管理。对长期拖延工程款结算或抪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新项目开工建设。对于未履行工程款支付责任的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工程建设项目违反国土空间规划、未批先建等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清偿,由职能部门依法查办违法行为。对领导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不履行、相关工作不到位等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根据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依法追究责任。
(二)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村对本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职责,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三)强化部门协调联动。镇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各成员实行定期例会制度,各村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措施,和村委做好沟通街接。各村应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工程建设项目详细信息及时推送至镇人社所办公室。
(四)严肃查处欠薪案件。镇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在接收欠薪线索后,按行业分类,报镇工作领导小组,并推送至镇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欠薪工作合账,逐一落实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对化解难度大的欠薪陈年积案,要严查停工半停工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决算久拖不决、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绝不销账。对制度不落实导致欠薪的企业,有关部门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要加强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行业主管部门要查清欠薪人数、欠薪金额、拖欠责任主体,并将工程项目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相关资料、投诉人询问笔录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企业营业执照、调查结论报告和移交书等书面材料移交人社部门,人社部门在核查完毕后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由公安机关侦办。对欠薪违法案件,坚决做到事实不查清不放过、制度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保持对欠薪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加大欠薪失信惩戒力度。各村理拖欠农民工工作负责成员要进一步加强对欠薪问题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文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淮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子以限制。
(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板端、群体突发事件及网络舆情,经村委会分析研判,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并报镇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人社所办公室。办公室应立即响应、协调处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响应、共赴现场,对涉事企业负责人进行联合约谈,督促其妥善处理欠薪问题,做好现场稳控和矛盾化解工作。对发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不足、企业负责人逃匿等情况的,可以动用应急保障金,先行垫付农民工部分工资或者基本生活费。信访部门严格执行舆情信访信息的发现、报告程序,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协调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特别对网络舆情要第一时间跟踪处置,防止事态发酵。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要将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依法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讨薪为由讨要工程款、劳务费、承包费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严格落实“三单”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制度落实问题,出具《整改通知单》,责令工程建设项目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工并严厉处罚;对各类违法分包、转包、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等行为,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抓严管、顶格处罚。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派发《督办单》,限期整改。
(八)严肃责任追究。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对各村委的考核范围。各村不按照要求推送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并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欠薪案件频发高发、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对重大欠薪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从工程项目入手,在立项、土地、规划、招投标、施工许可、资金筹集使用等方面进行深入核查,层层理清责任。对重大欠薪问题线索核处不力、政府投资项日因资金不到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约谈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和属地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群体性、极端性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璧山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20xx年工作要点》(璧治欠办发〔20xx〕4号)文件精神,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八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现将我镇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工作的方案制定如下:
成立八塘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社保所、建环办、经发办、党政办、平安办、司法所、财政办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保所,由社保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工作人员刘清涛,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一)通过对全镇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核查,是推动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的重要制度安排。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按时向八塘社保所报送《八塘镇在建项目台账明细表》,对于新建和在建项目,严格按照《在建工程项目实地核查资料清单》璧治欠办发〔20xx〕7号附件1的要求进行资料收集归档。
(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持续开展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加大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落实国家出台的《建筑工人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三)严格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贯彻实施《政府投资条例》,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和政府投资资金预算管理,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加强预算内投资项目监测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加快项目建设和计划执行进度,推动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四)健全清偿中小企业账款与根治欠薪的协调机制。贯彻实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强化政府、大型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督办,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加大清欠工作力度,从源头预防和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一)健全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出台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的实施细则,构建上下一体,整体联动的根治欠薪制度体系。
(二)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开展“制度全覆盖”夏季专项行动。盯紧盯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等工资支付保障核心制度,通过开展“制度全覆盖”夏季专项行动,推动制度覆盖所有在建项目、所有支付环节。
(三)强化市场主体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责任。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拨付人工费用、支付监管、先行垫付工资等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落实代发工资、监督劳动用工、开立专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先行清偿工资等责任、分包单位落实日常用工管理,支付主体等责任。
(一)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全面畅通欠薪维权渠道,落实首问负责制,推行接诉即办,提升欠薪案件线索受理和转办交办效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全面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易发欠薪的行业为重点,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二)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作用。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开展“遵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提高“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服务质量,为农民工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加强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建设,提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效能。
加大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力度。定期集中向辖区内企业和社会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一)接受区领导小组对八塘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考核,确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根治欠薪工作责任追究。压实八塘镇各办、站、所的责任,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通过约谈、通报、处分等方式,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加大对全镇治欠工作的监督力度,实行监督问责闭环管理。
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依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市级平台业务指引》,积极配合区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建立监控预警平台分中心。逐步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全过程动态监管。
(一)强化正面宣传引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舆情监测处置。做好欠薪舆情监测预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分类处置,主动发声、快速反应,严防不实舆情、虚假信息传播和恶意炒作。
(三)防范化解欠薪重大风险。制定完善我镇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时组织风险评估预判,有效防范处置因欠薪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严厉打击以非法手段讨薪或者以讨薪为名讨要工程款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置因欠薪引发的治安案件。
1、因投放信息被盗取、替换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网络入侵事故。
2、台风、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而造成设备、人员伤害。
3、无关人员闯入胁迫、强制更改 发布内容。
为实现安全播放,预防经济损失事故的发生,必须要有全面的综合性措施,实现系统安全,预防事故和控制受害程度的具体原则大致为:
1、降低、控制和消除潜在危险的原则;
2、提高安全系数;
3、闭锁原则(自动防止故障的互锁原则);
4、屏障、距离原则 ;
5、警告和禁止信息原则;
1、一键关机、关闭电源,检查播出设备的软硬件运行情况,快速处理不当内容;
2、当遇到火情时应镇静,不要惊慌。火情初期迅速选择灭火器扑灭火源;
3、当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联系运维主管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安全问题是关系到师生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做好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应尽的责任。校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于校园,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身体健康严重损害与生命安全的诸如意外暴力伤害、火灾、重大食物中毒、重大传染性流行性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为防患于未然,为切实有效地控制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本着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防范原则,做到遇事不惊、临危不乱,坦然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件带来的损失,保障全体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治安管理办法》、《福建省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办法》、《福建省中小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校园突发事件管理机构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加强领导,预防和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城厢中心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林木田(校长)
副组长:黄松山
成 员:朱清宝 林朝庆
2、学校保卫处为加强平时校园安全的预防力度,快速有效地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城厢中心学校成立保卫处。保卫处由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主要职责是处理校园各种突发事件。具体名单如下:
主 任:林木田(校长)
副主任:黄松山
成 员:朱清宝 林朝庆
二、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暴力伤害事件应急预案
1、活动的组织者或当班值勤者为第一责任人。2、实行突发事件首望制度,即暴力伤害事件一旦发生,首先看见突发事件的教师,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并尽可能阻止暴力伤害行为继续实施。3、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一方面应通知保卫处和相关人员迅速赶往事发现场,竭全力阻止暴力伤害行为继续实施,及时疏散学生,全力保护受害师生。另一方面应立即与当地公安部门和上级相关部门(镇政府、县教育局)取得联系,要求救援。4、如发现学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马上送医院诊治,并及时通知受伤害者的家长。5、公安部门到达现场后,应听从他们的指挥,积极配合救援工作。6、事件平息后,协助保护好现场,并向公安部门和上级政府部门详细汇报情况(口头、书面),做好有关材料。7、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对受伤学生及时慰问,稳定情绪,保证校园秩序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组织人员,接待受伤同学家属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消防事故应急预案
1、配备好必备的防火安全设施、设备,及时检查电器设备。2、发生火灾时,切断电源,迅速搬离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先用灭火器灭火;火势蔓延,急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立即报告县教育局。3、迅速开通全部安全通道,组织、指挥师生疏散,撤离至安全地带。4、阻止学生救火。5、配合消防部门,做好自救工作。6、尽可能地保护好现场,做好涉及本案的有关证人证事记录。
(三)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1、凡就餐后,老师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腹泻等症状,各生活老师、班主任、值周教师等,谁先发现,谁就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2、迅速与医院联系、诊治,采取救护措施,并向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包括: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3、保护现场,做好预留食品、蔬菜的取样工作,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急于冲洗,以备卫生部门检验。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查询他们的身体状况。5、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迅速与家属联系。6、如实汇报有关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工
(四)突发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应急预案
1、做好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和公共卫生工作,宣传防治知识,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2、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对
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传染性、流行性疾病,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和区教育局报告,听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理意见。3、对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师生交叉感染和扩散。4、在校园、教室内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学生和任课老师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5、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许来校上课。6、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共同配合预防和诊治。学生病愈回校后,任课老师要做好补课辅导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影响,最大限度降低损失,根据上级行有关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精神,结合本支行实际,特制定《支行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组织领导。成立支行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等为组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或终止预案,做好事件发生后的善后组织协调工作。
支行档案管理中心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日常档案安全信息监测、采集、汇总、分析,组织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提出预案启动或终止的建议,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具体实施工作。
2、工作原则。面临人员生命安全和档案安全选择时,首先保证人员生命安全;面临其他财产损失和档案安全的选择时,首要保障档案安全。要完善工作机制、防范手段,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安全预报机制,提高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置能力。如遇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3、适应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支行因突发性事件引起或可能引起危及人身安全、档案安全和严重干扰档案工作秩序的应急处置工作。
1、支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确保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并履行职责。
2、支行档案管理中心要定期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组织演练,增强对档案工作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要加强对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及时收集有关政府机构、气象部门发出的预警信息。在监测过程中发现潜在隐患或苗头,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3、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档案库房进行安全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对防火、防盗、供水、供电等设施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其保持良好状态。
抢救档案顺序一是涉及全辖重大权益或资质(权属)证件档案以及重要或有重大意义的声像实物档案等,二是重要的业务档案,三是科技档案,四是文书档案,五是一般的声像实物档案。
突发性事件分为一般、较大、重大三个等级。
1、一般:库房出现明显异味、轻微进水、设备设施出现故障,可能危及或已经造成少量档案轻度损伤,经判断如不尽快解决可能在短期内造成较大险情
2、较大:库房主体结构出现明显问题,已经出现或可能导致局部性灾害,可能危及或已经造成部分档案损伤,非国家秘密的档案被盗或泄密。
3、重大:已经或可能导致人员伤亡,部分档案受到严重损毁、库房崩塌等情况发生,国家秘密的档案被盗、泄密。
突发事件发生后或预判有可能发生时,第一发现者要迅速通知档案管理中心负责人。档案管理中心负责人要立即到现场勘查,根据实际情况,果断确定事件等级,迅速向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领导小组批准后,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一般性突发事件。档案管理中心负责人负责现场领导档案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查清险源后进行妥善解决。按照档案抢救顺序,及时抢救或转移已受损或可能受损的档案,对档案库房进行全面检查、维修,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2、较大突发性事件。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现场领导档案管理中心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及时疏散事件发生区域的人员,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关闭或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按照档案抢救顺序,及时抢救或转移已受损或可能受损的档案。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抢险,并对档案库房及相关设备、电路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出现档案被盗或泄密的情况,立即保护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展开事故调查工作,查明原因、及时整改、堵塞漏洞,并做好善后工作。
3、重大突发性事件。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现场领导档案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立即报警,通知专业抢险救援部门进行救援,如有人员伤亡立即呼叫救护车抢救。及时疏散事件发生区域和周边的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开展力所能及的自救及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在专业抢险救援力量到达后,积极配合抢救工作,提供档案分布、房屋结构信息,按照已确定的档案抢救顺序抢救和转移、安置档案。出现档案被盗或泄密的情况,要立即保护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展开事故调查工作,查明原因、及时整改、堵塞漏洞,并做好善后工作。
险情排除后,要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对抢险工作进行全面、客观总结,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件经过和档案损失情况,事件原因、处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及采取的措施及效果。总结完成后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由于玩忽职守、渎职、违法违规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编制目的
提高全县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理果断的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农民工权利,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和《文山州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印发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3分类分级
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的参与人数、影响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分为三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一般)。
(1)特大突发紧急情况:30人以上的农民工,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或人数虽不到30人,但到省州信访部门上访或行为激烈,如:聚集围堵冲击党政机关、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堵塞公路交通、阻碍执法需出动警力才能恢复秩序等行为,以及在公共场所悬挂标语、呼喊口号、拦截领导座车等影响较大的上访行为。
(2)重大突发紧急情况: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农民工,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
(3)一般性突发紧急情况:10人以下的农民工,集体投诉、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
1.4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属地管理、行业归口、协调各方、分级负责、就地解决,疏导教育、耐心劝离、依法办事、把握政策、快速反应、妥善处置的原则。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辖区内由于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所引起的影响生产、生活、社会秩序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以下简称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
1.6启动条件
(1)正在进行集体上访,导致影响正常工作生产秩序的。
(2)正在进行集体上访造成不良后果且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3)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在事件发生过程中,情况突然发生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4)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认为有必要启动预案的。
2.1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监察局、县总工会、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教育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科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文广体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扶贫局、县市监局、县信访局、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机场筹建处(铁建办)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丘北县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
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应成立专门处理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做好各自主管行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人社、信访、公安等相关部门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2.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2.2.1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各部门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隐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排查,对引发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中涉及的重大劳动保障问题及时报告、参与调查、向有关方面通报情况、组织协调处理、跟踪并督促妥善处理;承担对全县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的统计上报工作;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2.2.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通过信访投诉、成员单位上报、丘北县社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承接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报告,汇总、上报有关情况,统一对外发布突发事件应急信息。
2.3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人社局具体负责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受理并查处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举报投诉案件,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手段,纠正和查处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对一般性突发紧急情况进行应急处置。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进行汇总、上报,统一对外发布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督促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归口管理职责。
县信访局负责妥善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做好安抚、劝导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对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县公安局参与联合行动,密切掌握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展动态,及时组织人员快速出警,积极协同相关部门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扩大和恶化,并对县人社局移送的恶意欠薪案件从快处理,及时处置。
县法院接到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通知后,要及时介入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有效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县司法局负责建立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机制,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依法帮助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县工信商务局负责招商引资企业和工业企业传达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搜集掌握招商引资企业和工业企业工资拖欠情况,组织进行专题调研,积极组织、协调处理招商引资企业和工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
县住建局负责协调处理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及时介入进行处置,责令其支付劳动者被拖欠、克扣的工资。
县总工会负责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指导帮助企业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劳动者维权提供援助;县通信和电力部门负责各自行业领域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县卫计局参与联合行动,负责事件发生过程中突发伤害的抢救治疗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和善后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普者黑景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掌握事件动态,采取相应措施,切实把工资拖欠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负责做好政策咨询、举报投诉处理以及重大突发性工资拖欠案件的先期介入,及时赶到现场劝解、疏散上访群众,及时汇报和协助处理等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职责:县国土局负责非煤矿山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安监局负责煤矿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发改局负责发改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农科局负责农业项目和涉农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餐饮服务业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领域项目建设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水务局负责水利项目建设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教育局负责教育基建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通信和电力部门负责各自行业领域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县民政局、环保局、民宗局、财政局、林业局、文广体局、产业园区、机场筹建处(铁建办)等部门负责各自主管行业企业和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3.1信息报告
在接到各成员单位上报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情况,或县政府和县信访局遇到群体性上访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要及时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对重特大突发紧急情况一般应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内上报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内容为: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等相关情况;2.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预测;3.掌握突发事件中施工企业和有关部门已做的工作、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4.随时了解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映;5.其他应掌握的情况。
3.2启动预案
发生Ⅲ级及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30分钟内做出案情初步判断,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由应急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4.1处置原则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要按照“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的原则进行,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要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方法,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直至最终平息事件。
4.2应急处置
4.2.1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情况下令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立即与公安部门联系,加强对人员、设施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维护社会秩序。
4.2.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指令30分钟内,根据案情通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投入应急处理工作。有关成员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
4.2.3有关单位赶赴现场后对能够现场处理的立即处理,对原因不清,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要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解释,限期答复。配合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事态发展,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极个别人利用事件做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处置办法,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扩大。
5.1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
5.2应急领导小组在完成事件的处置工作后,督促施工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凡出现下列情况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1对农民工反映的情况不关心、反映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致使矛盾激化,引发突发事件等现象的。
6.2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不重视、不负责任、措施不力,造成纠纷不断,社会影响恶劣的。
6.3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谎报、瞒报或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调查处理,或在调查处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处置不力,以致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6.4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赶赴现场,造成事态扩大和其它不良后果的。
7.1信息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农民工工资拖欠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单位、各部门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道通畅和通讯设备完好。
7.2资金保障: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县内各用工单位必须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提供资金保障。
8.1本《预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8.2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一)突发事件概念
突发事件是指在事先没有通知、预兆的情况下,突然发生,有一定的破坏力,一定的影响力,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予以应对的事件。比如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自然灾害是指能够给人类或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破坏性影响的总称。灾害不表示程度,通常指局部,它可以扩张和发展,慢慢演变成灾害。比如虫害现象,它广泛存在生物界,但当蝗虫大量的繁殖、大面积的传播,并损坏农作物,造成饥荒时则成为蝗灾。传染病大面积传播和流行,或计算机病毒大面积传播,都有可能酿成灾害。所以一切对自然生态环境、人类社会的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尤其是人的生命财产等,造成危害的天然事件和社会事件,都属于灾害。
(二)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
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指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事件周围的环境等突发事件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包括目前状况如何、是否还在发展、采取何种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等。比如2003年SARS疾病传播时,卫生各个部门、防疫站,都在密切关注疾病的发展态势,并采取措施控制其发展。
(三)护理突发事件
护理突发事件是指超出常规的、无法预料而突然发生的与护理相关的事件。如患者跌倒、坠床、自杀、纠纷等事件。
(四)掌握突发事件的重要性
1、在医院有整体应对突发事件预案的基础上,有针对护理工作的专业性、特殊性所造成的风险而制定的应急预案。
2、掌握相关急救知识。
3、提高自我安全保护能力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一)成立护理突发事件应急小组
在护理工作中,首先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机构,比如成立护理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组长由护理部主任来担任,组员包括各护理单元的护士长或护理部工作人员。
1、确定领导工作职责
(1)组织制定、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各专项预案。
(2)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护理救助演练。
(3)监督、指导各护理单元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护理(4)各成员必须保证通讯24小时畅通。
(5)负责及时将现场处置情况报告护理突发事件工作组组长,为组长的决策提供依据。
(6)对突发情况处置完毕后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应急抢救预案。
(二)病区内发生突发事件时
1、当班护士立即报告本科护士长及当班医生,共同处理及抢救。
2、情况危急应同时报告护理部(或护理总值班)、行政总值班及医疗救护领导小组。
3、护士长立即到位,根据情况组织、指挥、调度本科护士进行应急处理,并报告护理部。
4、护理部了解事件经过及已采取的措施,根据情况补充有关措施。如有必要,组织调动护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成员参与应急处置。
5、护理部及时向院部领导汇报,并做好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6、当班护士及时做好护理记录,保存有关实物、物品。
7、必要时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全过程陪同,坚持“先救治,后付款”的原则。
8、为确保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迅速、高效、安全、有序地开展,各病区的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当班护士要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做好交接班。对已经过院前急救处置的病员,应根据其入院信息,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以便能迅速对病员进行抢救处置。
(三)应急隐患和薄弱环节
1、医院无相应的应急预案。
2、护士缺乏沟通、汇报的技巧。
3、培训不到位。
4、演练不到位。
5、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没有执行制度或保障制度)。
6、相关部门配合不到位。
7、救治资源不到位。
8、护理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抢救患者无效后,家属情绪激动,护士无有效沟通的能力,惊恐之余忘记用法律或其他方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护理突发事件以预防为主,防御与应急措施相结合,平时做好突发事件的防备准备,尽量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即可启动应急预案,使之高效有序的进行,最大限度的保护患者的安全,将突发事件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一)应急预案的概念
承担突发事件应对职能的国家机关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准备、监测与预警、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以及应急管理的组织、指挥、保障等内容而制定的工作计划。
(二)护理应急预案
护理应急预案是指在医院、院区内发生意外情况时,护理人员应采取的应急预案。
(三)临床护士应急预案的应用
临床护士是应急预案的直接操作者,应强化应急意识,理解各种护理应急预案是保证病人生命安全、有效行使职业责任及社会责任的保障措施,应熟练掌握并以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实施。作为职业护士要培养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熟练操作应急预案,服从指挥和调遣,发扬人道主义精神进行抢救,保护病人的生命安全,使自己有效执业、安全执业。
(四)护理应急预案的管理
1、制订科学有效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做到临床护士能熟练掌握,管理者能有效指挥。
2、加强临床护士的实际训练,使之在突发事件时,能冷静面对,熟练操作,救护有效。
3、护士应对突发事件的训练、平时发生突发事件、启动实施应急预案的主要情况、对现有方案的修改、补充情况,均应及时记录。
4、将护理应急预案的培训、管理、检查做到护理质量管理控制的一部分,与其它质量同期管理。
(五)突发应急事件中护士的工作职责
1、参加抢救的护理人员要及时到位,工作严肃认真、分秒必争、紧张有序,各级护理人员应听从指挥,明确分工,密切协作。
2、护理人员密切配合医生,执行口头医嘱要求及时准确、清楚,并及时记录。
3、凡经抢救的患者应有详细护理记录。
4、抢救中急救药物的安瓿、输液空瓶、输血袋等要求集中存放,以便统计与核对。
5、病人抢救后,如病情稳定或允许移动时,应迅速送回病房或监护室、手术室继续治疗;病情不允许搬动者,应留在原地抢救。
6、抢救物品使用后,应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清洁整齐。
7、护理记录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齐。
(一)患者发生坠床的应急预案
1、对于有意识不清并躁动不安的患者,应加床挡,并有家属陪伴。
2、对于极度躁动的患者,可应用约束带实施保护性约束,但要注意动作轻柔,经常检查局部皮肤,避免对患者造成损伤。
3、在床上活动的患者,评估活动能力及范围,嘱其活动时要小心,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如有需要可以让护士帮助。
4、对于有可能发生病情变化的患者,如长期平卧位变为坐位或下床的患者,要认真做好健康宣教,指导患者不做体位突然变化的动作,以免引起血压快速变化,造成一过性脑供血不足,引起晕厥等症状,易发生危险。久坐卧床病人初次下床时,护士应指导协助。
5、教会患者一旦出现不适症状,先不要活动,应用呼叫器告诉医护人员,给予必要的处理措施。
6、一旦患者不慎发生坠床时,护士应立即到患者身边,通知医生检查患者坠床时的着力点,迅速查看全身状况和局部受伤情况,初步判断有无危及生命的症状、骨折或肌肉、韧带损伤等情况。
7、配合医生对患者进行检查,根据伤情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8、加强巡视,巡视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直至病情稳定,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向医生汇报。
9、及时、准确记录病情变化,认真做好交接班。
(二)患者发生摔伤的应急预案
1、当患者突然摔倒时,护士立即到患者身边,检查患者摔伤情况,通知并配合医生判断患者的神志、受伤部位,伤情程度,全身状况等,并初步判断摔伤原因或病因。
2、受伤程度较轻者,可搀扶将患者送回病床,嘱其卧床休息,安慰患者,并测量血压、脉搏,根据病情做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
3、对怀疑有骨折或肌肉、韧带损伤的患者,根据摔伤的部位和伤情采取相应的搬运方法,将患者抬至病床;请医生对患者进行检查,必要时遵医嘱行X光片检查及其他治疗。
4、对于摔伤头部,出现意识障碍等危及生命的情况时,评估患者后,应将患者轻抬至病床,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注意瞳孔、神志、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的变化情况,通知医生并积极配合,迅速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5、对于皮肤出现淤斑者进行局部冷敷;皮肤擦伤渗血者用生理盐水、碘伏清洗、消毒伤口后,以无菌敷料包扎;出血较多或有伤口者先用无菌敷料压迫止血,再由医生酌情进行伤口清创缝合,遵医嘱注射破伤风针。
6、根据情况注意巡视患者,及时观察采取措施后的效果,直到病情稳定。
7、准确、及时书写护理记录,认真交班。
8、向患者了解当时摔倒的情景,帮助患者分析摔倒的原因,向患者做宣教指导,提高患者的自我防范意识,尽可能避免再次摔伤。
9、检查病房设施,不断改进完善,杜绝不安全隐患。
(三)患者发生输血反应时的应急预案
1、患者发生输血反应时,应立即停止输血,换成输注生理盐水,遵医嘱给予抗过敏药物。
2、报告医生及病区护士长,并保留未输完的血袋,以备检查。
3、病情紧急的患者准备好抢救的物品及药品(心三联:利多卡因、阿托品、肾上腺素。呼三联:洛贝林、回苏灵、可拉明),配合医生进行紧急救治,并给予氧气吸入。
4、若是一般过敏反应,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安慰患者,减少患者的焦虑。
5、按要求填写输血反应报告表,上报血库和护理部。
6、怀疑溶血等严重反应时,将保留血袋及抽取患者血样一起送血库。
7、加强巡视及病情观察,做好抢救记录。
(四)患者发生输液反应的应急预案
1、患者发生输液反应时,应立即撤除所有液体,重新更换液体和输液器。
2、同时报告医生并遵医嘱给药。
3、情况严重者应就地抢救,必要时进行心肺复苏。
4、建立护士记录,记录患者的生命体征、一般情况和抢救过程。
5、发生输液反应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科、护理部和药剂科。
6、保留输液器和药液以备送检。
(五)患者发生晕针的应急预案
1、立即停止针刺,起出全部留针,扶持患者平卧,清醒者可饮温开水或糖水。
2、头部放低,松解衣带,注意保暖。
3、如发生晕厥,可用指甲掐或针刺人中,足三里、内关、灸百会、关元、气海等穴,一般即可苏醒,若症状仍不能缓解,可配合其他抢救措施。
4、症状缓解后仍需适当休息。
(六)消化道出血患者的应急预案
1、立即通知医生的同时,应尽早为患者建立静脉通路,补充血容量。尽量使用静脉留置针或选用大号针头,必要时建立两条静脉通路。
2、遵医嘱静脉给予各种止血剂、新鲜血或706血浆。如患者继续出血,出血量>1000ml,心率>120次/ min,血压<80/50 mmHg,且神志恍惚、四肢厥冷,说明患者出现失血性休克,应迅速连接一次性三通静脉推注液体。
3、备好各种抢救用品,如三腔二囊管、负压吸引器等。如为肝硬化食道静脉曲张破裂出血,应配合医生应用三腔二囊管压迫止血,同时准备100:8冰盐水正肾素协助洗胃。
4、静脉应用垂体后叶素或生长抑素时,应遵医嘱严格控制滴速,防止速度过快而引起心悸、胸闷、头晕等不良反应。
5、遵医嘱进行冰盐水洗胃:生理盐水维持在4 ℃,一次灌注250ml,然后吸出,反复多次,直至吸出液清澈为止;对于采用冰盐水洗胃仍出血不止者,可胃内灌注去甲肾上腺素(100 ml冰盐水内加8mg去甲肾上腺素),30 min后抽出,每小时1次,可根据出血程度的改善,逐渐减少频度,直至出血停止。
6、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大出血期间每15—30 min测量生命体征一次,病情稳定后遵医嘱测量生命体征变化,必要时进行心电血压监护。
7、注意观察患者呕吐物及大便的性质、量、颜色,同时准确记录出入量。密切观察患者神志、面色、口唇、指甲的颜色,警惕再次出血。
8、保持呼吸道通畅,及时清理呼吸道分泌物。呕血时头偏向一侧,避免误吸。必要时给予氧气吸入。
9、患者应绝对卧床休息,取平卧位并将下肢略抬高,以保证脑部供血。保持室内安静、清洁、空气新鲜,及时更换污染的被褥。注意为患者保暖,避免受凉。
10、患者大出血期间,应严格禁食,出血停止后,可遵医嘱给予温冷流食,逐渐过渡到高糖、低蛋白、无刺激的少渣食物。注意保持口腔卫生,做好口腔护理。
11、做好患者的心理护理,大出血时陪伴患者,使其有安全感。听取并解答患者或家属的疑问,以减轻他们的恐惧和焦虑心情。
(七)地震时的应急预案
1、地震来临,值班人员应冷静面对,关闭电源、水源、热源,尽力保障人员的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
2、发生地震时,需将患者撤离病区,疏散至广场、空地。撤离过程中,护理人员要注意维护秩序,安慰患者,减少患者的恐惧。
3、情况紧急不能撤离时,叮嘱在场人员及患者寻找有支撑的地方蹲下或坐下,保护头颈、眼睛,捂住口鼻。
4、维持秩序,防止混乱发生。
5、注意防止有人趁火打劫。
(八)火灾的应急预案
1、发现火情后立即呼叫周围人员分别组织灭火,同时报告保卫科及上级领导,夜间电话通知院总值班。
2、根据火势,使用现有的灭火器材和组织人员积极扑救。
3、发现火情无法扑救,马上拨打“ 119 ”报警,并告知准确方位。
4、关好邻近房间的门窗,以减慢火势扩散速度。
5。将患者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稳定患者情绪,保证患者生命安全。
6、尽可能切断电源、撤出易燃易爆物品并抢救贵重仪器设备及重要资料。
7、组织患者撤离时,不要乘坐电梯,可走安全通道。嘱患者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可能以最低的姿势快速前进。
(九)发生爆炸的应急预案
1、听到爆炸声时,立即赶到现场,应保持头脑冷静,分析和判断现场情况。
2、立即报告保卫科,夜间通知院总值班,或寻求在场其他人员的帮助。
3、维持秩序,将病区患者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稳定患者情绪,保证患者生命安全。
4、协助保卫科人员、公安人员进行调查。
5、对炸伤人员给予积极的抢救。
6、尽快恢复病区的正常医疗护理工作,保证患者的医疗安全。
(十)遭歹徒的应急预案
1、遇到歹徒时,护理人员应保持头脑冷静,正确分析和处理发生的各种情况。
2、设法报告保卫科,夜间通知院总值班,或寻求在场其他人员的帮助。
3、安抚患者及家属,减少在场人员的焦虑、恐惧情绪,尽力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及国家财产。
4、歹徒逃走后,注意其走向,为保卫人员提供线索。
5、主动协助保卫人员的调查工作。
6、尽快恢复病室的正常医疗护理工作,保证患者的医疗安全。
(十一)停电和突然停电的应急预案
1、通知停电后,立即做好停电准备,备好应急灯、手电、蜡烛等;如有抢救患者使用动力电器时,需找替代的方法。
2、突然停电后,立即使用抢救患者机器运转的动力方法,维持抢救工作,开启应急灯或点燃蜡烛照明灯。
3、与电工班联系,查询停电原因,尽早排除故障,或开启应急发电系统。
4、加强巡视病房,安抚患者,同时注意防火、防盗。
(十二)停水应急预案
1、接到停水通知后,做好停水准备根据停水原因做好贮水工作,将贮水器灌满备用放在固定位置。
2、将停水时间及时通知患者,做好停水准备。
3、若停水时间长,应为患者备好生活用水及饮用水。
4、上报护理部及院相关科室,做好相互协调工作。
5、若突然停水,夜间要与行政值班室联系,汇报停水情况,白天要与维修组联系,查询原因,紧急处理。病房应尽可能贮水。
(十三)泛水应急预案
1、立即查找泛水原因,如能自行解决应立即采取措施。
2、不能自行解决者,立即与管道维修组联系。夜间向行政值班室报告。
3、告诫患者切不可涉足泛水区或潮湿处,防止滑倒。
4、工作人员及时清理泛水,防止患者跌倒。
(十四)失窃的应急预案
1、发生失窃或患者报告丢失贵重物品时,应保护现场,禁止人员出入。
2、电话通知保卫科,到现场处理,夜班还要通知行政值班室。
3、做好入院宣教及病区医疗护理安全工作,告知患者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好,如遇陌生人进入病室,立即用呼叫器通知值班护士。
4、手术患者的贵重物品应立即交给患者家属保管,无家属时应封存好,交护士长保管。
(十五)患者外出不归时的应急预案
1、患者入院时详细交代住院须知,告知患者住院期间不允许私自外出,以免贻误治疗、突发病情变化等严重后果。
2、加强巡视,力所能及地帮助患者解决困难,尽量减少其外出机会。如必须外出,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经主管医生批准,患者及家属在护理单上签字方可离开,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病房。
3、一旦发现患者私自外出,要立即报告护士长,通知主管医生。
4、通过患者所留下的通讯方式,与家属取得联系,共同寻找。
5、患者确属外出不归,需两人共同清理患者物品,贵重物品由两人清点后共同保管。
(十六)患者有自杀倾向时的应急预案
1、发现患者有自杀倾向时,应立即通知医生,并立即报告护士长,必要时报告护理部或医务科。
2、做好必要的防范措施,定时检查患者病室环境,收缴危险物品,尽可能消除自杀隐患。
3、书面告知家属加强陪护不得离开患者。
4、加强病房巡视,详细交接班,密切注视患者的心理及自杀可疑行为。
5、分析患者可能自杀原因,有针对性的做好心理护理,尽量减少不良刺激。
6、准确及时记录病人反应及防范措施。
(十七)患者自杀后应急预案
1、发现患者自杀,应立即通知医生,携带必要的抢救物品及药品与医生一同奔赴现场。
2、判断患者是否有抢救的可能,如果有应立即开始抢救工作。
3、如果抢救无效,应保护现场(病房内及病房外现场)。
4、通知医务科或院内总值班,服从领导安排。
5、协助主管医生通知家属。
6、配合院领导及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7、做好各种记录。
8、保证病室常规工作的进行及其他患者的治疗工作。
(十八)病人烫伤的应急预案
1、护士在巡视病房中,一旦发现病员烫伤发生,应立即报告床位医师和当班护士长,中,夜班报告值班医师和夜查房护士长。
2、烫伤处理的原则是立即降低烫伤部位的中心温度和止痛,防外渗。
具体措施:
(1)遵医嘱在烫伤部位涂上蓝油精软膏。
(2)纱布覆盖,使用绷带加压包扎,以防渗出起泡。
(3)使用绷带加压包扎后的烫伤部位,使用冰袋冷敷24小时,降低温度。
3、冰袋外使用布套。
4、冰敷,加强巡视,密切观察,以防冻伤,做好巡视记录。
5、4小时后根据医嘱给予治疗:
(1)烫伤局部如有水泡产生,可使用安尔碘消毒局部皮肤,再用无菌针筒抽尽水泡
内渗液,然后涂上蓝油烃软膏,无菌纱布覆盖,每天换药至痊愈。
(2)烫伤局部如有皮损发生,可用1%磺胺嘧啶银霜或其他有效局部抗菌药物换药,直至痊愈。
(十九)发生护理差错时应急预案
1、及时登记发生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
2、积极采取抢救措施,以减少和消除不良后果。
3、发生事故差错时,责任者要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报告护理部,重大事故要立即报告护理部、科主任,事故责任者应在3天内提交书面检查材
料。
4、发生事故差错的有关各种记录、化验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患者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之用。
(二十)封存患者病历前的应急预案
1、当出现纠纷和医疗争议,患者及家属要求封存病历时,病房要保管好病历,以免丢失。
2、及时准确将患者病情变化、治疗、护理情况进行记录。
3、备齐所有有关患者的病历资料。
4、迅速与科领导、医务处(晚间及节假日与院总值班)联系。
5、主观病历为: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6、封存的病历由医务处保管,晚间及节假日由院总值班保管,次日或节假日后移交医务处。
7、如为抢救患者,病历应在抢救结束后6h内据实补齐。
(二十一)处理医疗投诉及纠纷的应急预案
1、医疗投诉发生后,科室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2、由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科室应先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
3、主管部门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立即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主任护士长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的材料;然后,找有关责任人调查了解问题的详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向分管副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对主管部门已接待,但仍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当事科室在一周内备齐所需病案摘要、原始病案、有关资料及科室意见。
5、当事科室指定专人出席医疗事故鉴定会。
6、患者及家属向法院起诉后,当事科室指定专人和律师代表医院出庭,必要时职能部门可陪同。
7、医疗主管部门根据医疗纠纷的性质对科室和个人提出行政处理意见,并提请院办工会决定。
为有效应对公共突发事件,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市、区应急办工作部署,结合本街实际,制定此方案。
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依据,深化基层应急管理为核心,以提高基层应急处置能力为主线,强化源头预防,注重完善体制机制整体提升。按照市、区应急办的要求,全力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各类事件造成的损失。
做到健全组织、明确职责。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快速反映,依法规范,依靠科学的原则。
成立街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xx。副组长为xx。
成立应急处理办公室,由合负责,成员为xx、xx、xx、xx。负责日常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公共事件,在及时处置的同时向上级报告,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
下设6个组:
1、预测与预警组。
(1)组长:街办事处副主任。
(2)成员:街综治办主任、街民政科科长。
(3)职责:
①通过各种网络收集和预测分析可能引发的特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
②保证网络的畅通和队伍建设,做好日常监控,预测预报工作。
③对有苗头的事件,在做好处置的同时,及时将信息上报街应急领导组。
2、应急抢险组。
(1)组长:武装部部长。
(2)副组长:派出所所长。
(3)成员:街居民科科长、街城管科科长、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
(4)职责:
①当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时,在及时通报街应急领导组的同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
②做好事发地点治安秩序、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可能地防止事态的扩大。
③在现场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参与调动有关人员,按分工和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共同做好救援处置工作。
④做好事前事后地情况收集和文字报告。
3、应急保障组。
(1)组长:街办事处副主任。
(2)成员:街财务科科长、街办公室主任、街招商办主任、西北角医院院长。
(3)职责:
①根据街应急领导组的要求确实做好突发事件的人力、财力、物力等保障措施工作。
②做好专项业务队伍建设和人员保障,在突发事件中发挥主导作用,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应急抢险和救援救灾工作。
③储备和管理抢险器材、物资、药品、食品等,确保受灾居民在紧急情况下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善后灾民安置组。
(1)组长:街办事处副主任。
(2)副组长:街服务大厅分管主任。
(3)成员:街居民科科长。
(4)职责:
①在街应急领导组统一领导下,积极扎实做好善后处置保障工作,确保安全。
②做好灾民所需物资、场地、住所的安置和生活救助,并对疫情监控,食品、饮用水、物质的监管,确保群众的基本生活,杜绝疫情发生。
③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发动群众自建自救,社区居委会积极主动参与,建立完善救助制度并做好各方面工作的监控管理,确保群众的生活稳定。
5、宣传组。
(1)组长:街党工委副书记。
(2)成员:街宣传科副科长、街团委负责人。
(3)职责:
①加强日常的公共宣传教育,利用社区橱窗板报、党员学习日、楼门栋长会等多种形式宣传群众,做好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群众有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达到人人皆知。
②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向群众宣传事件的情况和采取的方针政策,消除群众恐惧心理,正确引导群众自救互救方法和避难场所,及时报道事件的有效手段和先进事迹,保障社会稳定。
③加强信息的报送和报道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综合各方面的工作信息和疫情报告,为领导组决策,提供广泛准确的情况,为避免事态的扩大化提出有力的依据和信息。
6、监督组。
(1)成员:街组织科科长、街纪工委专职委、街人大办公室主任。
(2)职责: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应急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的始终,做到日常和特情相结合,对在应急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发生违法违纪的人和事,要坚决处置,对涉及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抓落实,决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
2、落实责任,每个责任部门、责任人都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明确各自的职责,认清责任,决不能疏忽懈怠。
3、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监控工作,建立快速、安全、保密性强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信息平台,不断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灾害防救技能,力争把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
4、加强信息的报送和报道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下达上报,综合各方面的信息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广泛准确的情况依据,为避免事态的扩大化提出有力的依据和信息。
为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化解劳资矛盾,按照县治欠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的通知》(千治欠办发〔20xx〕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9月底,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
按照全覆盖排查、多途径化解、全周期管理的原则,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密企业为重点,深入排查欠薪隐患、化解陈欠积案、开展专项检查,推动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保证金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核心制度落实全覆盖,督促劳密企业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力争发现一批欠薪隐患、清理一批欠薪线索、执行一批欠薪案件,坚决守住“四个”底线(不出现群体性极端性讨薪事件、不出现重大负面舆情事件、不出现政府项目欠薪事件、不出现上级通报批评事件),实现欠薪动态清零,同时,举一反三,抓好根治欠薪国考、省考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为打造“一城三区四基地”,奋力建设关天生态区、宝鸡后花园、幸福新千阳,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
为切实做好全局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工作,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监督,县水利局决定成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余宏伟为组长,副局长赵东理为副组长,局属各法人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规计股,切实掌握全水利系统各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严厉打击恶意拖欠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一)开展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主动到企业、工地一线深入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采取宣讲、解读政策、以案说法等形式,督促项目和企业自觉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促进社会各界尤其是用工企业和农民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二)逐个检查,摸清底子。突出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八项制度”,充分发挥“防欠薪”工长和“无欠薪”管理协调组作用。
(三)借助网络,严查拖欠。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情况,依托“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合”信息系统,强化项目源头治理和全过程监管,从源头化解欠薪风险。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其他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保证线索核处率要保持在100%。
(一)新建工程。查清总承包单位或符合法律规定的单项分包企业资质情况、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情况;查清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花名册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拨付等情况,切实掌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有效预防产生新的拖欠;对查摆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落实。
(二)在建工程。重点查清工程款拨付情况、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情况和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督促用工单位按合同要求和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三)已完工尚未结算的工程。重点查清未结算原因、工程未付工程款情况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严格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及备案程序,限期完成结算,及时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四)已完工并已结算的工程。重点查清未付工程款情况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不能立即支付的要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计划或协议。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单位要充分认清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根治欠薪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完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以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积极作为,务求实效。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积极化解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并要主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确保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加强惩戒,严格追责。对恶意欠薪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欠薪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切实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高压震慑。
一、总指挥:刘云平 职责:全面负责事故应急处理。
二、副总指挥:李光辉 职责:人员调动、支配、前线指挥。
三、通讯联络组:闫友福 职责:负责及时报警,救灾人员的联络、与家长、社会沟通信息,保证各种指令信息能够迅速、及时、准确的传达。
建立快捷绿色通讯联络:应急领导小组—→各班主任—→全班学生。(当有灾情发生,全校师生及家长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四、疏散组:秦金明 全体班主任和科任教师 职责:负责师生疏散、转移,按照平时演练方案进行。
五、物资保障组(警戒保卫组):高碾林
职责:引导其他急救车辆、物资、人员现场救灾,负责物资供给,保障负责抢险物资设施供应等;当实行紧急警戒保卫,由全体男教职工组成警戒保卫组。
六、抢救组:全体教师
职责:对受伤学生进行临时救护,及时联系医院或送医院救护。
七、善后处理组:各班主任
职责:及时做好www.zgd oc.com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注:本应急指挥部适用于一切重大突发性事件,如地震、台风、洪水、雪灾、火灾等重大自然灾害或事故。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为防止各类传染病在我县流行,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为切实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急救、增强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成员:总值班电话xxxxxxx、xxxxxxx,下设急救中心,负责紧急接诊领导小组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导和指挥下,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抢救与处置,检验科、功能科、放射科负责协助诊断、手术等,外科负责手术抢救。
我院制定24小时值班制度,电话xxx。急救车辆随时待命,接到急救电话5分钟内出发,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对可能出现的趋势及时进行预警,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大小,紧急出动全院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投入各自的工作岗位,随时进行抢救与治疗,同时制定预警等级,报告程序和时限,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正常运行。
随时保持信息畅通,预防保健科接到疫情报告后,要及时了解疫情立即上报院领导,组织全院疫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开会、讨论、分析,得出结论立即上报县防疫站、县卫生局。
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其种类、危害程度、流行强度,出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应急预案启动前应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准备,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应急预案启动后,应当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的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
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采取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并报当地防疫机构,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切断传染途径,防止扩散。对需要治疗、接受隔离的病人,首诊医师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按规定将病人及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到接诊的定点医院。
为有效地应急处理突发事件要随时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信息和确定的突发事件级别,按照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采取相应的工作方案。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程度,采取积极的预防控制措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等由医院急诊科准备,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领导紧急调集应急处理小组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
组织全院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等,积极参加各种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与考试,加强专业理论水平和技术水平。组织抽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找出自己的不足,不断学习,不断交流,不断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本预案将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在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补充。
根据《仓山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仓治欠办发〔20xx〕1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防范欠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特制定本预案。
1.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高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2.防范为主、依法处置。对有欠薪逃匿苗头的企业,要高度重视,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
3.快速处置、就地解决。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处理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社会负面影响。
本预案适用于对湖街道范围内发生的企业欠薪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成立防范处置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的突发性欠薪事件的处置工作。
组长:于贤平(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陈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张瑶(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成员:许雅华(程厝社区书记、主任)
郑英(湖岭社区书记、主任)
林莉(马厂社区书记、主任)
林靖(师大社区书记、主任)
林玉梅(万里社区书记、主任)
陆燕玲(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人)
林萍(劳动保障事务所干事)
黄颖(劳动保障事务所干事)
陈庆华(劳动保障事务所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劳动保障事务所,具体工作由陆燕玲负责。
1.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和管理。
2.汇集、上报企业欠薪突发事件信息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并视情向街道领导小组建议启动本预案。
3.贯彻落实街道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并负责检查落实。
4.负责街道领导小组与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协调联络。
5.承担街道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街道指挥部根据处置需要,可设立下列现场处置工作组,分组及成员组成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综合协调组。由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对事件相关情况进行汇总、传递和向上级报告,协调各工作组的处置工作。
2.治安警戒组。由街道派出所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设置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散群众,做好现场保卫工作;搜集并固定违法犯罪的证据,控制局势,平息事态,依法打击犯罪。
3.劝导教育组。由劳动保障事务所、社会维稳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营商环境办公室、街道工会联合会等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企业欠薪突发事件的政策解释、法律宣传和接待劝返工作。
4.舆论宣传组。由宣传组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做好企业欠薪突发事件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掌握舆论动态,澄清事实真相,正确引导舆论。
5.事件调查组。由劳动保障事务所、对湖派出所及相关部门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开展现场勘查、走访,调查事件的起因、伤亡情况、财产损失,分清引发企业欠薪突发事件的责任,并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
1.抓好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摸排、掌握企业欠薪突发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争取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企业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2. 抓好重点行业欠薪监控,以建筑工程在建项目、服务性行业、服装厂、酒店宾馆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作为重点,在重大节日或敏感时期,特别是每年春节前,要组织开展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及时查处欠薪企业,从源头上防止欠薪。
建立健全福州公交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全力救援,妥善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并降低事件的影响程度、危险程度,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依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福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处置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企业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和调配下,各应急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和权限,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地执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法和措施。
(3)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落实预防突发事件的各项措施,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处置得当。
集团公司为三级管理,根据实际管理要求,把预案分为车队、分公司、集团公司三级预案。本预案为集团公司应急预案。
按照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涉及范围等,根据本司实际情况,将突发事件分类如下: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发生群死群伤、影响恶劣的行车事故。
(5)在繁华城市道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故障而不能行驶,有人员伤亡,使道路严重堵塞。
(1)车辆燃烧
(2)车辆爆炸
3、非车辆突发事件
(1)群体性上访事件
(2)线路摆事件
(3)重大伤亡事故
(4)自然灾害导致停止生产事件
(5)传染性区域疾病事件
(6)恐怖暴力事件
1、成立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宙泉董事长,副组长周美钦总经理,集团党委副书记、集团副总经理及司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集团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2、下设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办公室,程瑞云总经理助理任办公室主任,其主要职责: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令,立即通知各小组成员展开应急救援行动,随时了解、掌握和分析突发事件的苗头和动态,及时向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提供信息。
指挥办公室联系电话:83364942、83314643
3、下设六个应急工作组,分别为现场处理组、安全保卫组、应急协调组、事件调查组、信息汇报组和后勤保障组。各组成员应按个人所在的具体小组,开展工作。
(1)现场处理组
职责:负责及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2)安全保卫组
职责:负责维护突发事件现场秩序,疏通人员、车辆等及做好解释疏导工作等。
(3)应急协调组
职责:负责突发事件现场救援,协调解决现场出现的问题,核实事件有关情况等。
(4)事件调查组
职责: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研究,查清起因,并协助、配合上级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的相关工作。
(5)信息汇报组
职责:负责突发事件情况收集,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供上级部门需要了解的其它信息材料。同时负责突发事件的宣传导向,做好与新闻单位的联络、协调等工作。
(6)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组织调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所需的设备、物资,整合和调配应急资源,并提供有关事件的法律依据,进行有关政策的解释与答复。
1、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110(或122)、120,如有火情应同时向119报警。并将事故相关事项(事故时间、地点、事故类型、事故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简要情况)详细正确报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办公室。
2、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警时要详细记录相关事项,立即将详情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调动各应急小组开展应急工作。
3、集团安办应在事故发生后按照规定时间内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国资委报告。
(1)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相关单位应在各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立即进行先期处置,赶赴现场,迅速控制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并立即向集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办公室汇报。
(2)实行分级响应。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时间集团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当出现突发情况时,集团接到指令和报告,由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指令,启动应急预案。各应急工作组成员必须服从安排和调度,积极配合并参加处置工作。
(1)接到报告和指令后,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全面指挥,各应急工作组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调解矛盾。
(2)各应急工作组成员在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现场处理组、安全保卫组、事件调查组赶赴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收集证据,疏散公司人员和车辆及突发事件参与者。应急协调组、信息汇报组、后勤保障组服从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事件调查、处理事宜,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并做好资金和物质保障。
(3)突发事件临近失控前,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办公室要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请求公安部门到场维护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应急响应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安排人员保障指挥通讯系统的正常工作;领导小组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受上级的指示和事件发生地的信息;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讯渠道畅通。
突发事件信息的公开发布由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突发事件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类、新闻保密和新闻发布等应符合规定的要求。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有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并通知相关单位和公众。特殊情况下,报上级主管部门决定。
(1)应急状态终止后,各应急工作组和各相关单位应及时作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件发生经过;事件原因;事件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件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2)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件原因和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1)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应急工作组应迅速到位,各尽其责;现场处理组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做好现场施救和伤员抢救工作,并协助交警部门处理现场;安全保卫组维护现场秩序,协助交警部门疏通人员、车辆,收集证据等;事故调查组应配合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研究,查清起因;应急协调组协调组织事件调查、处理事宜;后勤保障组做好资金和物资保障;信息汇报组应在第一时间内将事故时间、地点、事故情况、人员伤亡情况上报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办公室,并做好交通事故新闻宣传导向工作。
(2)与载有爆炸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协同有关部门设定隔离区,疏散过往车辆、人员。
(3)对同时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道路交通事故,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发生车辆燃烧、爆炸的突发事件,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应急工作组应迅速到位;信息汇报组应在第一时间内将事故事件、地点、事故造成的危害、影响范围、伤亡人数上报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办公室;其他应急工作组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力做好人员抢救、现场灭火等工作,并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处理现场、公安机关调查事故等。
(1)在企业内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信息汇报组在第一时间内将上访人员人数、上访事由、上访地点报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办公室;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办公室立即指挥各工作组到位,控制事态;现场处理组、安全保卫组、事件调查组应及时了解情况,进行必要的说服劝解,缓和上访人群情绪,稳定局势,取得解决问题的主动权;应急协调组协调组织事件调查、处理事宜;后勤保障组做好资金和物资保障。
(2)在企业外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信息汇报组在第一时间内将上访人员人数、上访事由、上访地点报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办公室;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办公室应立即派人上路进行劝解,尽量使上访群众返回单位,并指挥各应急工作组到位,控制事态;现场处理组、安全保卫组、事件调查组应及时了解情况,进行必要的说服劝解,缓和上访人群情绪,稳定局势,取得解决问题的主动权,并调度车辆疏散聚集人员;应急协调组组织事件调查、处理事宜;后勤保障组做好资金和物资保障。
发生群体性停止运营事件,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应急工作组应迅速到位;信息汇报组在第一时间内将事件发生的情况(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员数、企业管理人员到场情况)上报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办公室;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办公室根据事件大小,指挥各应急工作组迅速到位各尽其责,及时处理,调配应急车辆尽快恢复线路营运。为防止事态扩大,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到场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事件、自然灾害导致停止生产事件、传染性区域疾病事件,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应急工作组应迅速到位,各尽其责;信息汇报组在第一时间内将事件发生的情况(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上报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办公室;现场处理组应及时了解情况,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做好现场施救和伤员抢救工作;安全保卫组维护现场秩序,疏通人员、车辆,收集证据等;事件调查组对突发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查清起因;应急协调组协调组织事件调查、处理事宜;后勤保障组做好资金和物资保障。为防止事态扩大,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到场处理。
发生暴力、爆炸、投毒、纵火、绑架挟持人质等恐怖暴力事件,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应急工作组应迅速到位,各尽其责;现场处理组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立即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安全保卫组维护现场秩序,采取隔离措施,疏散人员、车辆,严禁无关人员进出;事故调查组应配合公安机关进行事故调查研究,提供有效线索;应急协调组协调组织事件调查、处理事宜;后勤保障组做好资金和物资保障;信息汇报组在第一时间内将事件发生的情况(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上报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办公室,并做好事件的新闻宣传导向工作。
(1)定期排查。每月集中排查分析一次不稳定因素,研究对策,提出具体化解措施。
(2)特别排查。元旦、春节、“两会”、“5.1”、“10.1”等特别时段,要认真排查分析不稳定因素,及时进行化解。
(3)专项调查。及时发现苗头和倾向性问题,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1)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守纪律,认真负责,做好记录,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应急工作组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2)在节假日落实主要领导带班,发生突发事件期间必须加强值班。
(3)发现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就事件动态进行逐级上报,并切实做到“边报告,边跟进”。
集团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办公室设在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办公室应指定专门场所的设施,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
逐步建立完善以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为核心的通信系统,并建立相应的通讯能力保障制度,以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领导小组同相关单位、部门应急组织通信联络的需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业规定,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科学、切合实际的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各单位根据集团公司制定的应急预案的原则,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1)宣传、培训:集团公司和各单位,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宣传,宣贯应急事件的处理知识,并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演练:集团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各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每年至少两次)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集团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基本人员、设备力量进行摸底检查,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
(1)对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本预案由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3、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