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读后心得体会(通用31篇)
要说侦探小说经典中的经典,无疑是《福尔摩斯探案》了。案例结构严密完整,故事一波三折,扣人心弦,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此刻就让我们进入福尔摩斯那惊险刺激的世界吧。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一个私人侦探,以往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的破案极不寻常,破案本事堪称一流,以至于没有一个警探能够比得上他。他十分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唯一一部侦探小说创造的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忙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对福尔摩斯来说,他就是神奇。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能够确定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灵活、敏捷的思维,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我的助手华生一齐,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应对复杂的案件时,经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我们读者受益匪浅。
只要你读《福尔摩斯探案》读得够仔细,并且够多遍,你自然会想到每一个精彩故事情节,每个经典对话,有时,你还能够跟着学“聪明”。福尔摩斯不但让罪犯无处藏身,也让你我的脑细胞热情激荡。
我最喜欢福尔摩斯先生所说的一句话:排除不可能的,剩下的就是可能的。成为一个既有信心有细心的人,并且勇于尝试,将来的成功就是完全可能的。
通过语文课本中《曹刿论战》一文的人都知道,它通过描述曹刿和鲁庄公在齐鲁长勺之战的战前准备、战时指挥、战后总结中的言行,展现了曹刿的爱国热情、政治才能和军事韬略,暴露了鲁庄公政治上的目光短浅和军事上的急躁冒进,提出了“肉食者鄙,未能远谋”。这个核心的观点
不错,大敌当前,鲁庄公虽然列举了应战的三个条件,但他把“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放在首位,把“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放在第三位,以为主要靠得到他封赠的几个贵族首领率领士卒冲锋陷阵,就能打败齐军,没意识到“取信于民”,发动人民战争的重要意义,把贵族的力量至于人民的力量之上,本末倒置;他还把“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放在第二位,以为虔诚地对待神灵,就能得到神灵的保佑,打败齐军,盲目迷信。另外,他不懂得以逸待劳、敌疲我打、兵不厌诈的战略战术,急于指挥军队出击和追击,轻举妄动,急躁冒进。鲁庄公这个“肉食者”的确有“鄙”的一面。
然而,鲁庄公能弗专衣食、以情治狱,说明他是一个廉洁公正的君主。其次,他能纾尊降贵,接见曹刿,跟曹刿共同探讨应战的条件;能从善如流,不刚愎自用,又能任人唯贤,不嫉贤妒才,愿意跟曹刿同车上阵,听从曹刿的意见,放手让曹刿代替自己指挥作战;还不耻下问,向曹刿询问取胜的原因,从中学习战略战术,吸取教训。可见,鲁庄公还有“不鄙”的一面,这正是他跻身为“春秋五霸”之一的重要资本。
通过上述的分析,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以下两个结论?
第一,我们要一分为二地看待历史人物。正如我们既要否定鲁庄公的缺点,又要肯定鲁庄公的优点一样,不能求全责备。
第二,一个君主不可能是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外交、军事无所不精的全才,最要紧的是他能像鲁庄公那样廉洁公正,亲近民众,知人善任,任人唯贤,从善如流,不懂就问,虚心好学,不刚愎自用,不独断专行。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用了三个多小时,也能够说是一口气读完了。其实我这次是第二次阅读。每当我看到这本书时心里就会产生去读它的强烈愿望。为什么这本书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
我喜爱这本书,它的许多章节我能完整复述。我记得在《演绎法》中,福尔摩斯初次与华生见面,就说他是从阿富汗来的,而福尔摩斯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他显然是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可是,他面容憔悴,这就证明他刚刚大病初愈并且又历尽艰辛。他的左臂受过伤,此刻还有些不便。试问,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并且手臂受过伤,这还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仅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几句精辟的推理,让事件如此的简单。对,吸引我的其中就有这严密完美的推理。
我对福尔摩斯侦探的推理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福尔摩斯的推论是: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6英尺,正当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凶手很可能脸色发红,右手指甲比较长。而真凶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里,现场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不容错过,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悬疑案件的真相层层被揭开。
这精准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福尔摩斯用心细如发的观察、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知识、智慧头脑的综合,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侦探的风采。在生活中,小错不断的我们又有何感想?我们常常不屑一顾。这就好像刚盖的楼房柱子歪了,新装的汽车少了几个螺丝····虽然事小,但迟早会出问题。
这本书还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写作方法。一个小笑话别人讲的好笑,而我讲出却味道不一样;同是案件,从作者笔下,则惊险、扣人心弦又引人入胜。
《福尔摩斯探案集》吸引我们的又何止这些?
“我一脚踏空,我就要飞起来了。”空灵的声音从耳机里传来,一曲完毕,歌词仍停留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散。一曲《撒野》,一部《撒野》,成为了我枯燥无味的生活里一道温柔似水的白月光。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书中的内容,那就是“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巫哲笔下的《撒野》,讲的是两个男孩互相救赎的故事。
破败的车站,破败的小城,干净的蒋丞被迫来到这里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意外遇到了被人欺负、迷路的顾淼,第一次见到顾淼的哥哥——钢厂少年顾飞。初到钢厂,蒋丞用满身的“刺”来掩饰自己内心的慌张和迷茫,是顾飞给了他一个温暖的归属。顾飞的出现给蒋丞带来了光,蒋丞的出现也成为了顾飞的救赎。顾飞生在钢厂,扭曲的家庭束缚了他飞翔的翅膀,是困住他自由的牢笼,他的妹妹顾淼有自闭症,为了撑起整个家,顾飞不得不放弃自由与梦想,独自一人扛起一片天。蒋丞的到来,让他意识到他不是一个人。“我想,抬头暖阳春草,你给我简单拥抱。”每听到这句歌词,我眼前就会浮现一个闪光少年,抱着吉他,拨着弦,唱着属于他们的歌;凌晨两点还在为梦想拼搏的少年。阳光穿过树叶,光斑在纸上雀跃,讲述着温暖绵长,留下余温。“顾飞,跟着光”,是啊,跟着光,向前跑,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也许四中没有顾飞,也许人大也没有蒋丞,他们虽然是不存在的纸片人,但他们的光却照在了我的心头。曾经有读者说道:“我躲在断墙后面,偷看两个少年徒手摘光,星星映在他们眼底,光却洒在了我身上。”光很亮,也很暖,宛如雪夜里的烛火。
书上有这样一段话:“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向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是啊,跟着光,往前走,踩碎迷茫,走过时光,睁开眼你就会看到,梦想在前方。总会有人在你背后支持你,看着你撒野奔跑。
我用了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了,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了,痛苦的哭了,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了,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了,我真的伤心了。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了。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住。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我没有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了,但是我选择了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了就可以安静的睡了。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了。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不能说,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而我觉得瑞德真的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把自己都赔上去了,还是不能让思嘉爱他。虽然到最后思嘉是爱上瑞德了,但此时的瑞德已经老了,已经累了,已经没有能力在去承受再一次的打击了。他选择离开了。他的离开不是因为他不爱她了,而是因为他太过爱她了。他不能在一次承受失去的滋味了。与其这样,不如把现在变成他最快乐的回忆。至少以后在回忆起来还是美好的。而不会又是一桩伤心的记忆。
瑞德深爱着她的女儿,邦妮,因为邦妮是他和思嘉的结晶体,而邦妮的存在又是瑞德和思嘉在一齐的证明。而邦妮的失去。这一段爱情也渐渐的失去了。为什么瑞德会那么爱惜邦妮呢?在我没有看到后面的几章的时候我已经想到了,而到了小说的最后也说了。
暑假期间,老师布置我们读《三字经》这本书。爸爸说,《三字经》是我国的文化经典和精髓,阅读它可以学习古文化,增长知识,增加涵养,从中汲取智慧。
《三字经》自南宋以来,已有七百多年历史,是学习中华传统文化不可多得的的儿童启蒙读物,共一千多字,可谓家喻户晓,脍炙人口。《三字经》只用三个字,就让我们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书中的每个故事、每一句话都深深地吸引着我。“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玉不啄,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这是我阅读《三字经》里的一句话。这几句讲的非常好,它告诉我一个深刻的道理:如果管教孩子管教得不好,是父母的过错。老师如果教书不严厉,那是老师的懒惰。小时候不学习,将来长大想学也不行了。所以我深深感受到:我一定要更加努力学习,长大后回报自己的父母与老师。
我有一个哥哥,上小学的时候就不好好学习,很贪玩。父母怎么说他也不听。现在,他看见他们原来上小学时的朋友,考上了知名的大学,我哥哥只考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他就非常羡慕。后来他一想,非常后悔,后悔上小学时没有好好学习,没有打好基础。小时候,没有好好学习,到了长大就后悔小时候没有好好学习,现在学已经晚了,也不行了。所也趁我们还小,要好好学习,打好基础,将来做一个有用的人才!
勤有功,戏无益,节旨在,宜勉力。它也告诉我们一个做人的道理:勤奋好学的人一定会事业有成;游手好闲、不求上进的人是没有作为的。年轻人应该经常用这两句话告诫自己一定要努力学习。
《三字经》不但是一本书,还是古代人们智慧的结晶,是文学的宝藏,是永不褪色的经典。我们要向这些优秀的古人学习,学习他们克服困难、勤奋学习的精神,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柯南道尔笔下塑造的福尔摩斯,以往令无数人为之钦佩和赞扬。福尔摩斯凭借智勇双全、伸张正义的光辉形象,成为人们心目中的神探。今日,再次捧起《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在那跌宕起伏的情节中,细细品味每一个生动离奇的故事,感受着主人公非凡的智慧和才干。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精选了三个精彩的侦探故事,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和“冒险史”,每个故事都讲述了一件非同寻常的案件,背后都有着一段鲜为人知的内幕,或与处心积虑的复仇有关,或同价值连城的财宝相牵连。经过华生这个人物的所见所闻,突出表现了主人公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和缜密的推理本事。他总能在错综复杂的案情当中,找到突破口,出其不意地制胜。他的观察、推理本事令我叹服。在感叹之余,我也深深地被福尔摩斯的敬业精神、职责感和使命感所折服。
福尔摩斯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他总是在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他超人的确定、分析、推理本事并非一朝一夕所能到达的,而是经过无数次试验、研究,日积月累沉淀下来的。记得书中说过,福尔摩斯为了研究一种药水,连续几个月,都在自我的皮肤上做试验。书中福尔摩斯对侦探术的独到见解给我的印象很深。他认为,侦探术是一门精确科学,是一个从事实的结果找到原因,再经过精密的分析和推断而破案的过程。
作为一部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不乏有很多惊险的场景和扣人心弦的悬念。书中有关人物外表、心理及环境的描述,词藻也相当优美。比如,“他简直就是这绝境中的鬼怪精灵。他原本高大健壮的身体,如今已变得瘦削不堪,干羊皮似的棕色皮肤紧紧包着一把骨头,长长的棕色须发已经斑白,双眼深陷。由于饥渴交迫,他已濒临绝境,只得用***勉强支撑着身体”。再比如,“不久,街道、广场魔术一般出现,田野上卷起一片片金黄色的麦浪,市中心的大教堂也高高地耸立起来。这块本来是穷乡僻壤的移民区,此刻一切都欣欣向荣”。这些片断的描述都给人以美的文学享受。
随着科学的提高和破案手段的更新,人们对付罪犯的手段似乎更多也更完善了。然而,福尔摩斯那些自身所具备的优秀品质和人格魅力是永远值得我们尊敬和学习的,这是我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最大的收获。
《曹刿论战》一文,从它的结构安排和人物刻画上来看,作者左丘明指在通过齐鲁之咱,歌颂鲁庄公“任人唯贤”“勇于纳谏”的君主胸怀。
同时,正面描写了曹刿的“政治才能”和“军士才能”。但在老师教学中,以及有关教学参考书中只表扬了曹刿的“阴谋”,只字不提庄公的胸怀,反若鄙视他,使他相形见绌。我认为这违背了作者的创造意图,对庄公的评价有是片面的。我认为真正值得赞扬的是鲁庄公这个人物。因为无劝无是的曹刿,其“远谋”能从分发挥并取得成功,这都是庄公的功劳。就文章交代来看,决不能排除庄公大力支持这一因素,也就是说庄公的“任人惟贤”是长勺之胜的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我们不妨来分析以下全文,看一看庄公作为:“公将战,曹刿请见。”在强齐压境,紧张备战的形势下作为一国之君还能顾及到“草民”来访并亲自接见,这是多么令人难以想象啊!更可贵的是,在曹刿一一否定了他的战略方案时,庄公并不生气,而是更谦逊地说下去,当曹刿要求“战则请从”,庄公就“与之乘”。倘无庄公的“纳贤”,曹刿的一腔报国热忱何能如此顺利地如愿以偿。可见,庄工的“纳贤”为曹刿施展“远谋”创造了条件。
庄工军事才能不如曹刿,也许治国方面强于曹刿。你看:“衣事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虽然,此举就参战条件来讲,显然不够,但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庄工的政治清明。也就是说他不贪婪,不腐朽,能以诚待人,能顺应潮流,虽然有迷信色彩,但他毕竟处在那个愚昧时代,我们又怎能过分苛求呢?当然“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更不用说了。再则“十年春,齐师伐我,公将战”,常被议论者所忽略。其实,我们从此可以看到这个弱国之君有一种威武不能屈的气质。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就是通过这些含意深刻的语句来赞扬庄公的。我认为作者写曹刿的“远谋”,其目的就是来赞扬庄公的君主胸怀的。不管怎样说,我们分析一篇文章要从全局着眼,而不能断章取义,否则“捡了芝麻,丢了西瓜”,错误评价了文章中的人物,移植了文章的实质,违反了作者本意。
如果有人说:“我们以前的分析是绝对正确的。”那么我深表遗憾,奉劝老师去细品一下鲁庄公其人。
《沉思录》古罗马唯一一位哲学家皇帝马可·奥勒留所著,是一本记录自我与自我对话的书,也是一本用灵魂写成的书。《沉思录》的词句不显华美,却词词打动人心,句句发人深省。总结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点:
感受一:修身养性,笑对人生。人要有一颗仁爱之心,善待与你相处的每一个人,以善抑恶,修身养性,以平和宽容的心态学会理解,做到心灵的平静和安宁,遇事坦然应对,不受干扰,勇于承担。正所谓知足常乐,不抱怨,朝着正确的方向勇往直前,乐观生活,笑对人生。
感受二:看清自我,常常反省。“待人宽,责己严”的古训人人都明白,可是在工作和生活中,却不容易做到,所以马可·奥勒留说,“不要把你剩下的生命浪费在思考别人上”,因为,注意别人的缺点和行为,将使我们忽略观察我们自我的缺点和行为。在当今,以自我为中心,自我不断膨胀的时代,这是一曲清凉剂,让我们清醒,少埋怨社会,多想想自我为社会做了什么。
感受三:换位思考,学会谅解。《沉思录》强调,所有事物都是互相联结的,这一纽带是神圣的,几乎没有一个事物与任何别的事物没有联系,因为事物都是合作的。他还强调人的社会性,认为人不能脱离社会、脱离整体而存在。所以,作为一名会计工作者或管理人员,我们待人处事还是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不是生搬硬套地讲教条,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相互鼓励、相互帮忙、相互促进,学会换位思考,让每一位成员感受到组织的温暖,自发地产生回归感,自然而然地增强组织的凝聚力。
总之,《沉思录》中关于人应遵从自然而生活,按照本性而生活,惟此,才是真正的幸福等观点,对我们现代人来说是一句温暖的提醒,也是一方解脱心灵焦灼的良药,因为简单所以欢乐。
读完了萧红的《呼兰河传》,我知道了萧红童年在呼兰河留下的故事。
作者萧红细腻地写下了呼兰河是一个并不热闹的一个小村庄,叙述地写出了她的家和那美丽而沉寂的大公园。祖父,二伯……在萧红的笔下让我知道了那个小村庄的民俗风情和那些小团圆媳妇被婆婆折磨得病怏怏的。
作者萧红告诉大家,她的童年既快乐又寂寞。在萧红家的大花园里,她的快乐童年回忆全部都装在这个大花园里了。她和祖父一起在这个大花园里笑声总是在荡漾。她和祖父的故事很多,比如,祖父铲地,但萧红不会,拿不动那锄头杆,于是祖父便把锄头杆拔下来,让萧红单拿个“头”来铲。因为不知那个是苗那个是草,所以用锄头乱勾一阵,把菲菜当野草割掉了。还有萧红看见祖父在浇菜,萧红抢过来浇,但她并不是往菜上浇,而是往天空浇,还说:“下雨咯!!”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母爱是一棵树,为我遮风挡雨;母爱是一条溪水,为我浇灌心田;母爱是跌倒时那双扶我的双手;母爱是遨游时载我的扁舟。
读了这本书,我的思绪久久不能平复,《慈母情深》里有很多故事。有的令人想笑,而有的令人辛酸。
有次,放学时下了大雨,可那个熟悉的身影却迟迟没有出现在校门口,等了好久,妈妈才撑着伞跑来我一点也没被打湿,可妈妈早已浑身湿透。
我想对大家说,学习很苦,可你是否想过,是谁在清晨准备好一桌饭菜。你是否想过,是谁在下午放学时给你可口的饼干。你是否想过,是谁在晚上给你端来一杯温热的牛奶。是的,学习很苦,可背后却有很多人为你操劳。母爱如水,父爱如山。感人肺腑,催人泪下,这就是慈母情深。
李鸿章在近代史上是一个争议很大的人物,所谓今中国俗论家,往往以平发平捻为李鸿章功,以数次议和为李鸿章罪。李鸿章早年师从曾国藩,平太平天国中,始崭露其军事天赋,及至平捻军,已经接替了曾国藩的地位,实为汉臣第一代表。而后致力于洋务,尽力数十载,建立了近代的工业和军事体系,而甲午一战,其苦心经营海路诸军毁于一旦,即是宣告了洋务的失败,从此而来的是中国地位的彻底沦落。之后李鸿章以年过七旬之身体,奔走于各列强之间,尽力维持,而为世人所诟病最多的,也是在这最后的七年。
梁启超从李鸿章未达以前即其时的中国之形势,兵家之李鸿章,洋务时代之李鸿章,中日战争时代之李鸿章,外交家之李鸿章要等几个主要阶段和方面对李鸿章进行解读。每一事提及成败,必以李鸿章当时所处的实境,分析他的行为决策,而不以简单成败论,力求客观公正,不无理智与智慧。及至甲午战败,是为李鸿章个人名誉之转折点:当中日战事之际,李鸿章以一身为万矢之的,几身无完肤,人皆欲杀。而梁启超颇有英雄相惜之情:彼苍者天,此前所以宠此人着何以如是其忧,后之所以厄此人者何以如是其酷耶?吾泚笔至此,不禁费书而叹也。悲戚之情,由是可知。
梁启超写李鸿章,可谓实至名归。写史即写人,写人即写心。梁启超和李鸿章所处时代相距不过几年,甲午战争败,则维新变法兴。梁启超和李鸿章同为救国于水火奔走,国势之衰微,实为共见。然梁启超惜李鸿章之视野狭窄,只知西人所谓坚船利炮,而不知政治人心。“吾敬李鸿章之才,吾惜李鸿章之识,吾悲李鸿章之遇。”梁启超吸取李鸿章的教训,从变法入手,寻求救国之路。梁启超写李鸿章,也是写出了自己变法的勇气与决心。天下惟庸人无咎无誉,梁启超本人也是毁誉极多,支持过变法,也与孙中山有接触,支持过袁世凯,又鼓励学生蔡锷反对袁世凯,又一手促成五四运动。诟病者认为梁启超善变立场不坚定,投机。而我认为梁启超变得背后,只是在不断寻求救国的方法,他的每一次选择,都是真切而认真的。
天下惟庸人无咎无誉,是一句惊醒,让我们不要盲目以成败论是非功过,也让我们做人做事,要有自己的勇气和判断。
“我站在断墙后面,看两个少年徒手摘光,星星印在他们眼底,光却洒在了我身上。”这句话是我在书中最喜欢的,这样描写的一个场景,仿佛那两个少年就在我眼前,满怀希望,好似没有什么困难能够击败他们,这本节讲述的是两个少年相互救赎的故事,没有太大噱头,却让我感受到了真实。那其中的繁花锦簇和恣意骄阳就像是一团火闯进我的胸膛,瞬间烧得让我不分东西。
人生在世,总有经历,而这各种各样的经历,就是你活过的证明。在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内心没有什么感慨,只是觉得这样简单的生活,挺好的。但到后面,我又再次读起了这本书,那些字里行词,充斥着一样莫名的情意。再次在一个恬淡的下午,逐字逐句地读了一遍,我看见了那些我不曾见过的美妙。在那两个少年身上,我找到了我从未具有的,风过长梢,轻风绕云绿色,彼时,他们正年少。可能是时间过得太慢,可一回头才发现"原来已过了数载"。
两个少年就是在那个偶然的下午因为顾淼而相遇,开启了不同于以往人生的新篇章,蒋丞对顾飞说:他漂泊了很长时间,在这个陌告的城市,租一间小房子,每天很纠结,靠着他,他才不怕自己向后会一脚踏空。就仅仅这样两个少年一直相互扶持,互相给予对方希望,互相救赎,在那个陌生的城市,那个给予安全感的钢厂,那个充满欢乐的四中,那些人,那些事,蒋丞明白,这是顾飞给予他的。就这样,我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读完两个少年的相遇相知。那年夏天,蝉鸣似乎格外让人觉得吵闹,窗外的枝丫疯长,好像真的做了一场梦。我看懂了《撒野》,又像是看不懂,但我明白我一遍遍阅读,心中情愫只增不减。我想我可以接着这个奔赴更远的未来。往前走,哪怕前途一片迷茫,但总有一天,会找到该走的方向。只不过需要的是时间和耐心。
暑假里,我读了两本有趣的书,其中一本是《两个小公主》。
这本书讲述了两个公主——小鸟公主和大鸟公主的故事。小鸟公主聪明可爱,友善灵秀,是一个很好的公主,她还拥有一千只住在她的宫殿里的鸟儿,可爱百变的小美,各种各样的宝贝……
可是不久后,出现了一个与她长得一样,性格迥异的大鸟公主。大鸟公主骄纵任性,蛮横无理,与小鸟公主天壤之别。她与乌鸦王子一起改了凤凰王子写给小鸟公主的信,让小鸟公主去了榕树宫殿,自己伪装成小鸟公主去了宫殿。她还骗取了凤凰王子的许愿珠。
最终,小鸟公主用自己的爱改变了荒芜的榕树宫殿,大鸟公主却露馅了。凤凰王子与小鸟公主在榕树宫殿快乐聚餐,大鸟公主任性的许下心愿,与小鸟公主交换妈妈。
故事在这里就结束了,可我仍沉浸其中。那个蛮横的大鸟公主,乖巧的小鸟公主,我还是忍不住构思接下来的故事。真希望知道接下来的故事。长大了,我也要当一名作家,写许多这样的故事。
这几天,我读完了《骆驼王子》这本书,引起我深深的思考……
书中讲述了一匹青年雄性野骆驼——骆驼王子成长的故事。骆驼王子生长在一个五口之家——两匹成年雄骆驼(光脖子和歪峰驼)、两匹成年雌骆驼(杏眼雌和秋母草),还有可爱的小骆驼王子。在这种家庭下,他从小就倍受长辈的宠爱。
骆驼王子一天天长大,可是骆驼王子的父母从不教育它、管教它,只是过度的溺爱和保护,无论它做什么,父母都不管,都依着它来。渐渐地它长成了一匹自私自利、行为懦弱、没有爱心、没有责任心的骆驼。在一次大迁移到日曲卡雪山的路程中,骆驼王子所在的骆驼群遭到了雪豹的袭击,家族四分五裂:光脖子和歪峰驼勇敢的加入了保卫家族的战斗中,当时骆驼王子本来有很好的机会,可以用厚厚的蹄子把雪豹踢个半死,把长辈们解救出来,但长期享受惯了的骆驼王子只是胆小地躲在一边、浑身发抖、眼睁睁地看着长辈们被雪豹咬死。
这种举动让疼爱他的杏眼雌伤透了心,投奔到了另一个家族,本来和美的家族只剩下了骆驼王子和妈妈秋草母。在逃亡的旅途中,骆驼王子遇见青年母骆驼“大美人”,他们相亲相爱,本应幸福地开始自己幸福的下半生,可是骆驼王子为了贪图安逸和享受,害怕承担即将到来的责任,竟然把“大美人”独自抛下不管。最后骆驼王子的母亲看着不成器的儿子,又气又恨,也丢下了他,偷偷地溜走了。
就这样长期依赖父母的骆驼王子没有能力独自生存,过得很惨。他最终从一匹珍贵的野骆驼沦落成一匹出卖苦力的家养骆驼。
读了这本书,再看一下我们现在的处境,我真有一些担心:我们现在也有一些和骆驼王子相似的问题,我们可能也都承受着来自我们长辈们的深宠厚爱,而这会让我们失去许多磨练自身的机会,如果我们对此没有一个清醒的头脑,那么骆驼骆驼王子读后感王子的今天或许就是我们的明天。我们长大以后一定不能像骆驼王子那样,自私自利、行为懦弱、没有爱心、不负责任心,我们要从现在就开始不断努力。
动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动物世界大百科》读后感
端午小长假,我读了《动物世界大百科》这本书,读完这本书后,让我感受到了生机盎然的动物世界:豹驰骋于草原,猿穿梭于森林,鹰翱翔于天空,鱼嬉戏于大海……它带领我们走进了异彩纷呈的动物世界。
书中介绍了和国宝大熊猫一样珍贵的鸭嘴兽,它是产蛋的哺乳类动物,可能是世界上最奇怪的一种动物。还有一种长翅膀的飞鱼,它不仅能在水中游泳,还能在空中飞翔,让我觉得惊奇不已。另外海中巨无霸鲸鱼是目前为止海里和陆地上最大的动物,虽然它的名字里有鱼字,但它们不属于鱼类,它们是喝乳汁长大的,与人类一样用肺呼吸。原来,在很久以前,鲸鱼的祖先是生活在陆地上的,后来为了寻找食物进入大海,最后变成了生活在水里的哺乳类动物……
看完这本书,我的体会是——动物的确是我们人类最可爱的朋友,而有些濒临灭绝的动物需要我们人类去共同保护它们!因为动物才是大自然真正的主人,他们是我们地球上最美的景观!
虽说本人以前写过一篇关于《梦的解析》的读后感,但只是将该书的大致资料加以概括,并进行议论,并没有更深一步的思考。所以我想借这篇读后感,单独的谈谈书中弗洛伊德所提到的关于人格结构的观点。
《三字经》中说道:“人之初,性本善。”而据我的理解,弗洛伊德的观点恰恰与其相反。他认为人在幼年时期的思想、本性是邪恶的。而我比较赞同后者的观点。
首先,需要了解弗洛伊德所认为的人格结构。人格结构是由本我、自我和超我组成。本我是指原始的自己,包含生存所需的基本欲望、冲动和生命力。本我按快乐原则行事,它不理会社会道德、外在的行为规范,它唯一的要求是获得快乐,避免痛苦。自我是自己可意识到的执行思考、感觉、决定或记忆的部分,自我的机能是从本我那儿得到满足,并且手段务必合理合法,它遵循的是“现实原则”,为本我服务。超我,是人格结构中代表理想的部分,它是人在成长过程中内化道德规范等构成的,其机能主要是监督、批判及管束自己的行为,它追求完美,所以它是非现实的,超我要求自我按社会可理解的方式去满足本我,它所遵循的是“道德原则”。一个人在社会化过程中要想持续心理健康,这三个部分务必始终是和谐的。
人在刚出生时,超我能够说是不存在的,因为婴儿没有受过任何教育,所以调节本我和超我的自我也没多大用处。所谓山上无老虎,猴子称大王,本我便是如此占据了大部分位子。婴儿在渴、饿、不舒服时会嚎啕大哭,这便是本我的表现。那为什么说婴儿的本性是邪恶的呢?因为婴儿“想要什么就要什么的”思想是不被社会所认可和接纳的,这种思想与强盗无异,只但是婴儿没有成人的行动潜力罢了。
当人逐渐成长后,接触到了各种各样的道德规范,这些无形的束缚在被超我吸收后,超我渐渐强大起来。此时,自我便成了“和事佬”,为了满足本我的基本需求,又要遵守道德规范,自我就需要在两者间进行调节,所以人成年之后本性是否善良取决于超我是否强大。简而言之,本性是靠教育得来的。
中国为何要普及九年制教育,我想其一大原因就是人类是需要不断地理解教育的,只有这样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地发展下去。
《呼兰河传》是民国女作家萧红所著。“一首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这是大作家矛盾先生对《呼兰河传》这部作品的评价。萧红以自己小时候的回忆为线索,写成了这篇“如诗、如画、如歌”的小说。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不仅仅是萧红的一本自传,更是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讲述她所看到的呼兰河的风土人情。萧红用精湛的笔法再现从前呼兰河的情景,勾勒出了一个个截然不同的性格特点,描绘出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使我很容易将自己带入其中。读到萧红儿时和她祖父的趣事,我会情不自禁的笑起来;但读到小团圆媳妇被婆婆害死,我的心如同针扎一般痛。等我在书中读到曾经学过的课文片段,如《火烧云》、《祖父的园子》时,更是激动不已,使我每时每刻都期待着未知的惊喜。
在书中,我最喜欢的片段便是萧红儿时和她的祖父在园子里玩耍的情景。她一会儿吃黄瓜,一会儿追蜻蜓,一会儿又去捉蚂蚱……五月玫瑰花开,她摘了一大堆玫瑰花,插在祖父的草帽上,逗的一家人和祖父都哈哈大笑,我也情不自禁的跟着大笑起来。这样天真可爱的童年趣事,怎能让人不喜爱呢?
而读到第五章小团圆媳妇被婆婆虐待时,我真是气愤极了!小团圆媳妇才12岁,跟我一样大,就做了童养媳,每天被婆婆虐待。她的婆婆对家里的牲口都不舍得打,却唯独对小团圆媳妇毫不留情,每天打八场骂三场,还美其名曰“不打成不了好人”。最后小团圆媳妇得了病,婆婆还把她活活折磨致死。我非常庆幸自己现在生活在和平民主的时代,庆幸生活在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呼兰河传》带给了我许多,我阅读了它文字的优美,也领略了它深刻的含义。珍惜当下。
读了《慈母情深》这篇课文,我感到无比的惭愧。
这篇课文大概内容是写“儿子”一直渴望买一本长篇小说《青年近卫军》想得失魂落魄。但一元多的书价,贫困的家庭买不起。接着“儿子”到“母亲”工作的地方要钱买书,母亲不顾同事的劝告,毫不犹豫的把自己辛苦攒的钱给“儿子”买书。“儿子”过后懂得了母亲赚钱的艰辛,赚钱的不容易。接着描写说“儿子”懂事了,也理解了母亲的辛劳。用一听罐头表示了赤子之心。接着“母亲”骂了一顿儿子,但这样更突出对“儿子”的爱。最后母亲还是凑够钱让“儿子”买书。就这样,“儿子”有了第一本长篇小说。
这篇课文让我感受最深的是“母亲掏衣兜,掏出一卷揉得皱皱的毛票,用龟裂的手指数着。”这句话刻画出了一位贫苦的母亲形象。“一卷揉得皱皱的毛票”写出了作者的家境贫寒。“龟裂的手”则写出了这钱来之不易。而“掏”“数”这两个动词说明母亲很珍惜这不多的钱。
我懂得了我们应该多加理解父母。想起有一次犯了错误,妈妈不但没骂我,还耐心的给我讲解,但我不但不听,还冲妈妈发脾气。想到这些,我心里是多么的惭愧啊!
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听爸妈的话,让妈妈为我少操点心!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资料可精彩了。讲的是一位名叫约翰华生的军医和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一齐破了一桩有一桩扑朔迷离的奇案。
书中的华生先生和福尔摩斯先生合租了一间房子,两人便很快成为了朋友。华生在跟福尔摩斯一齐破案时学到了不少东西,他的推理本事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这本书分为几个故事,每一个故事就是一段惊险刺激却趣味的奇妙之旅。就当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们一点一点找到线索、证据,一点一点拨开悬疑的迷雾时,线索会突然断了,剩下的是人们茫然的表情。而后福尔摩斯总会找到一些细节,继续探索下去。就在这时,人们总会发现一些出乎意料之外的,不为人知的秘密和事实。就是这些秘密,使真相一个一个浮出水面,最终,聪明的人们找到了通往这桩奇案的大门的钥匙。就这样,一桩又一桩的案子被他们踩在了脚下。
书中描述人物的神态、动作、语言异常细致,描述的也异常的准确,读了之后仿佛一个人生生的活在你的眼前。我异常喜欢书中的主角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因为他的语言诙谐幽默,但办起案子来却一丝不苟,他面容冷酷俊朗,目光锐利,眼神咄咄逼人。”他知识既丰富,同时又十分贫乏。他对文学、哲学和政治学近于无知,他对哥白尼的议论和太阳系的构成竟一无所知。他对英国法律知识精通而偏重实用,他关注地质学则全在实用。“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谦虚、聪明、疯狂、幽默,是最有魅力的侦探!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还揭露了人性的罪恶。比如有一个人是一个大家族中的一员,他是个逃犯,然后隐姓埋名住在自我家的附近,他为了争夺遗产,只要不是自我继承遗产,他就杀了那个人。最终,他还是被自我害了,掉进沼泽,死了。这是人性的丑恶,是人心的自私。
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期望大家能够领略一下福尔摩斯,一个最棒的侦探那迷人的风采!
读完余秋雨先生的《道士塔》,顿觉心潮澎湃,久久难以平静,一想到近一个世纪之前,在敦煌莫高窟中已沉寂了许久的经卷、绘画被人堂而皇之地装上马车,一车车地运走,消失在沙漠的尽头时,我的心头就涌起了阵阵酸楚。
跟随着作者的笔触,我仿佛回到了近一个世纪之前的敦煌莫高窟。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敦煌莫高窟的千古罪人王道士的圆寂塔。随着作者的介绍,我最终了解到,正是这位王道士,为了那诱人而又充满罪恶的银币,将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低价“卖”给了那些所谓的从印度倒溯着唐僧的脚印来中国取经的洋人。这种交易,与其说是“卖”,还不如说是“送”更准确些,就好比是用一枚针换一只鸡,一颗纽扣换一篮青菜那样的“公平”。此时此刻,我仿佛看到王道士正目不转睛地数着银圆。他边数边津津乐道,感叹洋人的“慷慨”。读到那里,我不禁为“这位为了金钱而进行肮脏交易,做出有损民族利益之举的道士”而感到悲哀。悲的是,作为一名道士,竟然为了金钱而出卖中华民族最宝贵的历史文物。我也为那“为了豪华的生活排场”而穷得筹不出运费的中国官僚们感到愤怒。愤怒的是,那些有学问的中国官员竟从未下决心来好好地保护祖国的文化遗产。同时,我更为那些被王道士称为“司大人讳代诺”“贝大人讳希和”之辈而感到愤慨。我恨不能给这些民族败类一个重重的耳光,也恨不能一下子冲上去拦住那些流失海外的民族瑰宝,但猛然间,我意识到,我又能拦住些什么呢或许仅有洋人的谩骂:“你别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你们的官员都没
言语,用得着你指手画脚吗”
这就是20世纪初发生在我国的真实的故事。这就是现代礼貌社会中,新式的“强盗”与“懦夫”之间的所谓的“公平”交易,是所谓的“荣耀”与真正好处上的“耻辱”的彻底暴光。
在叹息、无奈和悲愤之余,余秋雨先生在文章的最终写下了“我好恨”三个字。这是作者发自肺腑的呐喊。这仅有的三个字包含了对王道士和腐朽官员的恨,也包含了对祖国灿烂文化和中华民族最真挚的爱。此时此刻,我想起了郁达夫先生以前说过的话:没有伟大人物出现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怜的生物之群;有了伟大的人物而不知拥护、爱戴、崇仰的国家,是没有期望的奴隶之邦。在此,请允许我冒昧地套用一下:没有悠久历史和灿烂礼貌相伴的民族,是世界上最愚笨的民族;有了优秀的文化却不知珍惜、保存和研究从而发扬光大的国家,是毫无期望的平庸之邦。
但愿不如此!
传说,女娲补天还剩下一块灵石,那灵石投胎变成了贾宝玉,成了《红楼梦》的男主角,那一书在末尾的时候,写到贾宝玉又变回了原形,而那时女娲正愁大地上没有生气,想弄几个“人”来解解闷。
于是,女娲突然想起她当年补天时还剩下一块灵石未用,于是飞奔青埂峰下,找到了那块灵石,那是,女娲把灵石捧在手心里,突然发现石头上有字,原来是《石头记》啊!女娲细细回想祖先说过的话:在我们仙界和人间之外,还有另一片地方,那就是虚幻世界,我们仙界和凡人都不能进去,进去的东西出来后会被刻上字,你们一定要谨记,不能硬闯虚幻世界啊!原来,祖先们早就知道了会有“人”的出现啊!不过,这“人”要怎样造呢?
女娲冥思苦想了三天三夜,想起仙界紫巫女魔拉拉的紫云书架上有一本名叫《幻术》的书中记载过:造人,将灵石于大熔炉中熬七七四十九日……不过,后面的被撕掉了。女娲想,不妨试试吧!于是,她找来仙界唯一的大熔炉,加入紫巫女花园中魔力池的紫晶水,再将灵石放入。待到七七四十九日之后,女娲来到大熔炉边,灵石已熔化,只有一炉紫色的水。那么,到底该怎么办呢?
女娲拿勺子舀了一勺准备观察,突然,送信鸽子飞来,不小心撞到了女娲,女娲手中勺子里的水就溅落在旁边的含羞草上。奇怪了,那水遇到含羞草就慢地,慢慢地变成了人,女娲高兴极了,又照这个方法造了许多的人。
从此,人间大地上便有了人类,因为他们是紫晶水与灵石的结合体,而灵石上刻有石头记,紫晶水有魔力,于是他们一变成人便会说话,而且还会背石头记。从此,人类的历史就开始了。
寒假里,我读了《大个子老鼠小个子猫》这本书,觉得这本书非常的有趣。
特别是其中的《打针》这个小故事,讲的是小个子猫要学打针,大个子老鼠充当病人让小个子猫练习,虽然很疼,可大个子老鼠却说一点也不疼,最后小个子猫终于学会了打针。大个子老鼠的真诚和勇敢,小个子猫的善良温柔,还有它们深厚的友谊让我很感动,它们互相关心互相帮助,我们都要向它们学习。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一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能够经过人的外表明白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十分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明白他以后该怎样办才好,而他也能够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十分强,有时会在自我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我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并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异常,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明白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向走到最终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简便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欢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一天看福尔摩斯了,可是没关系,我还能够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趣味,并且让我体会到无论应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母亲,是孩子的唯一,而慈爱是天地间缓缓上升的红色,是夜空中璀璨的繁星,是那纯真的心是火热的心!慈母情深让我明白爱承载无限关爱,载着信任,载着彼此之间的亲情。母亲对“我”像一把燃烧的火把点亮我心中的黑暗。在无数的黑夜中度过明亮的白天。
母亲为了我让自我原本细嫩而光滑的手伏变成那龟裂而粗糙的手。一切的一切让我无法回报。而那极其瘦弱的脊背是我,母亲,你用你的身体换取着我的缕缕岁月。
时光时光慢些吧,不要再让你变老啦,我明白你度过一个又一个无尽的黑夜。度过了无数的悲欢离合。妈妈这是我造成的吗我仿佛看见时光老人在无情的拨弄着钟。让你的无限岁月压缩成了短暂的分分秒秒。如果有来生我愿用我一切换取你岁月的长流。一生不求回报的母亲,还在为我而担心吗你牵挂的孩子啊!长大啦!在我心中,你虽然已经两鬓风霜,可是依然笑容可掬。一年又一年,你总是像一个神伤的老人,你总是说你老了。你的岁月累尽,可是我却不断成长,你总是让我感到有一丝的黯然神伤。
岁月的流逝,是您的悲遗,而我的成长却是你无尽的欢乐。妈妈,你承载着悲、承载着欢、但你的一生却是我短暂的一分一秒啊!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首诗是唐朝诗人孟郊写的。从幼儿园老师那里学过到现在我上五年级,这首诗已经陪伴了我六年。
每当我想起这首诗,我便情不自禁地潸然泪下。我想,别人一定会问:“这不是一首普普通通的诗吗?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我想说,不,这不是一般的诗,这首诗凝聚着天底下所有母亲的心血,难道不是吗?小的时候是谁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在冰天雪地的冬天里受冻,废寝忘食地为我们赶制棉衣?是她——我们的母亲;是谁在寒冷的冬天为我们浆洗衣服,一双粗糙的手浸在冰冷的水中被冻得通红?是她——我们的母亲;是谁在我们生病的时候,不顾一切地,不惜一切代价地为我们四处奔波,求医问药?是她——我们的母亲;又是谁,默默地守在病床前,彻夜不眠?是她——我们的母亲。
有一次,我半夜发高烧,我的妈妈急忙背上我,衣服也没穿几件就去找大夫,跑了好几家诊所,才敲开一家诊所的门,把我的烧退去。但妈妈却因为我操劳过度,把自己给累病了。你们的母亲不也常常无条件地为你们操心受累吗?我们不要时不时就跟妈妈顶嘴吵闹。你们知道吗?当我们和妈妈顶嘴吵闹时,我们的妈妈该多伤心?她们会觉得心都要碎了。
在我的心目中,最值得信赖的就是母亲。世界上,母爱是最纯真的,母爱的力量是最强大的,是无与伦比的。母亲把世界上最宝贵的礼物——爱,无私地赠与我们,让我们在祖国的大地上立足、生根、发芽。我们身为新世纪的儿童,二十一世纪的主人,不管走向何方,不管以后从事的事业有多大,都不要忘记用她们半辈子的时间哺育我们成长的母亲。
我想代表全世界的儿童向为孩子们付出毕生心血的母亲说一声:谢谢你们把我们抚养成人,母亲,您辛苦了!
《游子吟》——是你,让我懂得了什么是母爱,更让我懂得了感恩。
这是一篇散文小说,萧红在第三篇之中充分体现出了祖父对萧红的宽容,即使她犯了天大的错误,也会得到祖父的宽容。萧红的童年是快乐的。
在萧红的童年中,她认识了许多人,知道了许多事:不断给别人带来灾难的大泥坑,小城的精神“盛举”——跳大神,唱秧歌,放河灯……还有今人心碎的小团圆媳妇的惨死……各种人和事。
但我觉得让我最难忘的还是小团圆媳妇的惨死。小团圆媳妇本来好好的一个人,婆婆却总是打她,骂她。有时候到了深夜也会无缘无故的打她,骂她。结果呢?一个好端端又活泼开朗的人,就这样给活生生地给折腾死了。
我真的好羡慕萧红有着这么好的祖父啊!哪怕给我今天的时间啊!萧红可以跟她的祖父自由自在地玩耍。还有那一个美丽的院子,多好啊!应有尽有,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我的叔叔于勒》给了我很多启示。让我懂得生活中不要去依靠别人过日子。对于名和利不要太过计较和在乎。
文中的“我”是一个可爱的有爱心的小孩子,而“爸爸妈妈”却是贪才鬼,对于金钱在乎的要命。特别是“爸爸”让人一想起就心痛。于勒是他的弟弟。沦落到那种地步竟不管不问还想方设法躲着他。“我”给了于勒10个铜板后“妈妈”骂我疯了,试想一下,如果于勒真的还是有钱人,回来后,他会给你钱盖你们梦寐以求的别墅吗?你们是这样的小气这样的无情。让人想起来就心寒。如果于勒真的给了你们钱,你们肯定会后悔的,如果他真的给了你们钱你们还会要更多的钱,你们是不会满足的。
你们是那样的渴望得到钱。为什么不自己努力的去赚,为什么偏要指望别人,伸手向别人要。于勒他也是白手起家。为什么他就可以富过而你们不能。所以我们不应对别人的财产有过大的期望。期望越大失望就越大。为了钱财连亲情都丢掉的人不是一个大写的“人”。
于勒是可怜的。他肯定以为他的哥哥一家人在思念他。可他并不知道他们在思念他的钱。他一但落魄就会被人一脚踢开。现在我们生活中也是这样,为了追求功名利禄什么也不管。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那真是怎样能得到钱就咋干怎样能得的钱多就咋干。当官的贪污、商人偷税漏税。最为可耻的是竞有人还偷下水道盖子,更是有人把路灯都能给拆下来。真是让人瞧不起。
这些行为都是危害社会的,他们的一个“小”举动害了多少的人,让多少的人受到了伤害。
名和利都是身外之物。不必刻意的去追求。
我不止读过这一篇短篇小说,它不是最长的,也不是最好的,但是这篇却是让我最难忘的。
《我的叔叔于勒》是莫泊桑写的一篇短篇小说。莫泊桑是十九世纪后期自然主义文学潮流中仅次于左拉的大作家。他的短篇小说所达到的艺术水平,在世界文坛上都是卓越超群的,人称“短篇小说之王”。
这篇文章大概写的是一个贫困的家庭中,本是家中的祸害——于勒,也就是约瑟夫的叔叔。于勒在把家中留给他的遗产挥霍完之后就去了美洲,还发了一些小财。终于想回来报答他的哥哥,并写信告诉家人他将回去报答他们。约瑟夫的父亲收到信后就日夜期盼着。过了一段时间于勒又写信回去说他要去远航,会很久无法和家人联系等他远航回来后再和家人团聚。父亲收到信后日思夜思等着于勒回来报答他们。
过了十年后,在二姐和她的未婚夫带着全家一起到泽西岛旅游时无意间看到了于勒,于勒在船上卖牡蛎。约瑟夫的父母看到于勒落魄的样子,脸上立刻流露出厌恶的表情,并且急忙避开了于勒。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于勒。而约瑟夫,就是莫泊桑的朋友看到叔叔这么落魄心里非常难受。
这篇小说清楚的批判与讽刺了那时期资产阶级的上流社会。而我认为这一家的表现就是没有关怀,没有同情的一家人。只有对自己有利益,才会对那个给自己带来利益的人好。而当那个人对自己没有了利益时,便像一个垃圾一样把他踢开。这种人在世上是不会有朋友的,也不会有人去帮助他。
《我的叔叔于勒》这篇小说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人不是只为自己而活,情亲比金钱更重要。
这本《双城记》,是19世纪著名作家狄更斯十四部长片小说中最短的一部,但是也是最为惊险曲折。最惊心动魄的一部。
这本书它主要讲了一段爱恨交加的故事,故事中的卡顿,他是一名律师,但是他整天漫不经心自从他遇见了马内特医生之女露西,就不断的向她诉苦,这让露西明白了他有一颗善良的心。并且他也深深的爱上了她。可是卡顿明白,自己已无法挽回自己,就把这颗心给珍藏了起来······最后,卡顿为了露西的幸福,竟替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达奈从容赴死。之后达奈和露西的子孙都在世世代代的留传着一个名字——西德尼·卡顿。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陷入沉思:为什么德法日夫人不能像马内特医生一样,放弃恨,放弃恩,放弃杀他们所有人!卡顿为了露西都能从容赴死,而德法日夫人却为了自己的家时而被仇恨蒙了双眼,见到达奈就想杀光所有的人,难道就不能快快乐乐,幸福美满的过完下半辈子吗?想到这,我便为无辜的卡顿和达奈全家人留下了眼泪。
这本书便是我懂得了做人要心胸宽广。
我很喜欢读书,每到暑假、寒假,我都沉迷在书海中。今年的暑假,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中的《三顾茅庐》,受到很大启发。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刘备为了统一天下,想请诸葛亮出山,当他的军师。就和关羽、张飞带着礼物到隆重卧龙岗去请诸葛亮出山辅佐他,恰巧诸葛亮这天出去了,刘备只得失望的转回去了。不久,刘备又和关羽、张羽冒着大风雪第二次去请。不料诸葛亮又出外闲游了。张飞本不愿意再来,见诸葛亮不在家,就催着要回去。刘备只得留下一封信,表达自己对诸葛亮的敬佩和请他出来帮助自己挽救国家危险局面的意思。
刘备回去的这段时间里,茶饭不思,准备又一次拜见诸葛亮。关羽可不悦了,说:“诸葛亮也许是图有一个虚名,未必有真才实学,不用再去了。”张飞主张由他一个人去叫,如他不来,就用绳子把他捆来。刘备把张飞责备了一顿,又和他两第三次访诸葛亮。到时,诸葛亮正在睡觉。刘备不敢惊动他,一直站到诸葛亮自己醒来,才彼此坐下谈话,讨论当前的局势,刘备的诚心打动了诸葛亮,并得到了诸葛亮的帮助,在以后的军事行动中百战百胜,建立了蜀国。
刘备为什么会成功呢?当然是因为他的坚持。如果当初他和关羽、张飞一样放弃的话,他就会少了一位得力的助手。也不会知道“三分天下西后合”这样的道理,这样便不会成功了。
在生活中,坚持是取得胜利的关键因素之一,在我们没有做好的许多事情中,想想看,许多事都只差那最后的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