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起源读书心得体会(精选15篇)
中间有点枯燥,没心思理清人物关系,过一阵会重新读。
对开头的一句话,盖茨比父亲对他说的,每逢你想要批评别人的时候,你要记住,并不是个个都有过你所拥有的那些优越的条件。这句话,让我对最近几天的事有点感触。
最近有点累,心态不好,遇见个什么人什么事都咋咋唬唬的。一起上课的小伙伴是个不怎么精致的姑娘,特别贪吃有点爱占小便宜还爱算,一块钱一块钱的算计。我心里对她有点不屑。尤其她还说要攒钱去旅个游考个什么证,我说旅游考证这种正事不应该父母给掏钱么,毕竟还没有毕业没有收入,(我也很可耻自己二十多岁了还得吃喝爹妈的,读研的话还得再吃喝几年)我从小父母就非常非常支持我学兴趣班,还根据时间季节什么的学的不一样,在兴趣班这方面从来花钱从来不手软。我没什么天分,不过好在算听话,练扬琴的时候手腕子练到肿,手背被我妈用琴槌抽紫,跳舞的时候天天撕腿撕腰哭,学游泳的时候因为害怕不敢下水,直接被老师扔水里,练跆拳道的时候肌肉拉伤直接躺地下了,教练给按摩一会,好了第二天接着练,滑旱冰小腿被鞋卡到破皮冒油,我爸给我缠上纱布接着玩。我自己意志挺不坚定的,要是靠我自己我什么都学不成,优点就是还算听话,也没有过什么叛逆,除了他们这方面对我严厉点,平时好吃好喝好穿还是挺惯着我的。坚持下来之后,现在无比感激他们,所以我坚持对待孩子父母要恩威并施该揍就揍,有点扯远了。想说的就是到现在这些乱七八糟的爱好父母也很支持,有的父母让孩子假期去打工兼职,我爸很明确的`不让我去,暑假会主动给我钱让我去办卡游泳,寒假就给钱让我去健身馆,要是去不太远的地方有他们信的过的我的同学作伴,也支持我去旅游。
以前一直觉得天下父母都一样,支持孩子学习他们喜欢的东西。上大学之后通过身边越来越多的同学,我才意识到很多人的父母都觉得那是浪费钱的没用的东西我不否认那些没用,因为我不是艺术生,也不是体育生,以后的工作也没想过要靠那些。不过有这些爱好,生活精彩多了,哪怕是自己一个人。不必和所有人讲,也不指望谁懂。
只是想借着这个我爸我妈看不见的平台感谢他们,我很爱你们,也非常佩服你们,不是所有的父母都会把女儿看的比钱重,不是所有的父母都会有眼光的让孩子学本事。我也应该记住不要随随便便就对别人下定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没有高贵粗鄙之分,因为我不知道别人的经历,别人的生活,所以更没有资格评价。要学会感恩,要坚定自己。
最后要感谢一下愿意在我迷茫的时候给我指点迷津的人,温柔的说也好,批评我也好,感谢是真的。
科学是神秘的,也是美丽的。它既是反映现实世界的本质和规律的知识体系,又是改造世界、造福自身的伟大力量。从我们学习的哥白尼的日心说、牛顿的力学理论、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蒸汽机的发明,到我们熟悉的因特网技术、基因工程,这些科学理论的诞生与应用都促进了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也深刻地影响人们的生活甚至精神世界。
读过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后,更加了解了达尔文的进化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仅仅是说大自然,我们人类的生活亦是如此。达尔文的著作不仅使生物学和人类学发生了革命,同时也改变了我们对人类在世界的位置的看法。
他经过多年的探究、搜索事实,思考问题,再加上耐心的记录、总结,从而写成科学巨著。从这部书中,我不仅看到生物之间复杂的关系和大自然的奥秘,更看到了令我敬佩的科学精神,那是达尔文身上的遇到难题不放弃、永不放弃的坚持,对科研的执着,以及严谨、实事求是的精神,这些都源于他对科学的热爱。
读罢这篇文章 , 我更要学习达尔文的科学精神与品格。马克思说:在攀登科学的山路上,没有平坦的大道,只有不畏劳苦、沿着陡峭岩壁攀登的人,才有希望达到光辉的顶点。是的,探索科学是一件艰苦的事业,但发现与探索科学的过程又是充满无穷乐趣的。
而这乐趣又吸引科学家们不断探索,不断进步人们发现科学,在科学世界里探索,不仅仅是为了满足自身需求、征服自然,更是为了解决人类生存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从而让人们更好的生活,让社会更和谐。正如达尔文的进化论不仅阐释了生物的进化原理,也极大地影响了人们的思想。
现在,聪明的人类将科学知识应用到各种技术中,使方便、快捷的节奏悄然进入人们生活中。高铁缩短了人们出行的时间,互联网让世界变成了地球村,缩短了人们间的距离。
他们热爱科学研究,不畏辛苦,为人类造福。然而,在充斥着利益的现代社会,有些人利用科学,用高科技研制有毒化学试剂加入食品中,试图谋取暴利。假烟、假酒早已屡见不鲜,爽口的饮料中有塑化剂,美味的饭菜加入了地沟油、苏丹红。入股额大家都利用科学,用于满足自身的欲望,不考虑他人、社会,那还不如回到古代,回到没有危害到人们健康的时代里。
想到这里,真想告诉大家要正确对待科学。我希望每个人都能热爱生活以正确的态度对科学。热爱科学,是让它造福于人类,所以,让我们热爱科学,用严谨、认真的态度、执着坚持的精神徜徉在科学的海洋中,让我们享受发现与探索的乐趣,让科学为我们创造美好的未来吧!
读书大家都会,但认真、仔细读书的人不多,古往今来有许多名人用诗句、诗文来赞颂书,书是我们的益友,他带领我们到书的王国去获取能量-那就是知识!
从小学甚至幼儿园老师就教导我们好读书,因为读书可以提高人的文化修养和文化素质。这种好事情有些人就不懂得珍惜,而这种人就会失去获得知识的好机会!
说道读书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高尔基的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这句名言的意思是:你要想进步,就要看书。书就像楼梯一样一步一步向上爬,最后抵达终点
只有读有知识的书,才能进步,就像爬楼梯一样书本中的知识和经验是人类社会前进阶梯!
只有读有知识的书,才能进步,就像爬楼梯一样。
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出了许多有气节的人物,往往这些名人都是养成了热爱学习、酷爱读书的好习惯,例如:毛泽东经常看书看得很晚,他的保健医生徐涛很担心他的身体,劝他多休息,但是他不听后来,徐涛发现毛泽东喜欢聊天,就找机会和毛泽东到户外散步聊天。有一天,两人出去散步,毛泽东说:我在湖南读师范的时候,喜欢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书读得不多,还得补课。徐涛说:我正好相反,社会科学的书读得太少,现在也得补课。毛泽东兴致来了:我们以后多聊点自然科学吧。后来,他问徐涛:石油怎么开采?怎么炼?有哪些用途?徐涛回答不了,就去查书,查完书再聊。这样一来,毛泽东常常向他提出新的问题,徐涛只得一次次地查书后来,徐涛发现自己读的书,毛泽东也在看,因而问的问题也越来越深,被他难住的时候就更多了。徐涛问:主席,您是有意考我吧?哪里是考你,你在帮助我读书,帮助我增长知识。
一听这话,徐涛茫然了:本想劝他少读书,其结果倒逼他多读书了。于是他趁势说:主席,您读书很多,但方法不科学。您这么整天读,不休息,太疲劳,违背辩证法嘛。又说:主席,您电影不看,对打扑克、下棋?兴趣,体力活动不搞,长时间进行一种劳动,最容易疲劳。
毛主席却摇头了:你那点辩证法不全面,你对事物的理解也有局限。看文件累了看报纸,看正书累了看闲书,看大书累了看小人书,看政治书累了看文艺书,我这也是一种休息。你不承认?毛主席就是这样执着地从书本中吸取知识;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这句话一点都没错,人如果一旦犯上书瘾一天没有书将会像犯毒瘾一样!
读书不是只看一遍就算看了,这样就是自己骗自己,这样是不会懂的知识的。其实毛泽东不止会打仗,毛泽东还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和理论家,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和领导人。
读书的方法有很多但不会掌握方法等于没看。有些人认为读课外书耽误学习,这个观点是错的因为读书本是一种学习,读书能把书里的知识学到自己的脑子里,学习语、数、英能记住各种那个知识,好读书的习惯每个人都应该养成。
要读书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在书里的好词、好句、好段都要画出来并记住,自己觉得非常好的需要背下来要深深地记在心里!
2、读书要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是谁,要知道这本书讲的什么事能见的概括出来!
3、把自己想象成故事里的主人公,来站在主人公的角度上想想要是自己是主人公自己会怎样,要是在生活中自己会怎样!
4、读一本书就要读透彻,一遍又一遍不断从书里获取知识,读一遍根本不能叫做读书只能叫做看书!
5、读书的时候脑子要思考,要认真的思考,看不懂的地方要谦谦虚虚的问别人,把问到的知识记下来不断思考看看对不对再继续看书,这样看书你才会汲取书中的知识。
6、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少年富兰克林刻苦求知,忠诚伟大的科学家。读完一本书后想想自己有没有理解书的内容,书里的知识是否掌握,没掌握继续读,知道读到全会才算把书中的知识全部掌握,才会成为强者!
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智,笔记使人准确。因此不常作笔记者须记忆特强,不常讨论者须天生聪颖,不常读书者须欺世有术,始能无知而显有知。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人之才智但有滞碍,无不可读适当之书使之顺畅,一如身体百病,皆可借相宜之运动除之。
滚球利睾肾,射箭利胸肺,慢步利肠胃,骑术利头脑,诸如此类。如智力不集中,可令读数学,盖演题须全神贯注,稍有分散即须重演;如不能辨异,可令读经院哲学,盖是辈皆吹毛求疵之人;如不善求同,不善以一物阐证另一物,可令读律师之案卷。
如此头脑中凡有缺陷,皆有特药可医从小学一年级开始爸爸妈妈和老师都要求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因为读书好我们才好读书,好读书我们就要读好书。大家可以这么理解!大家都知道中国的高尔基-鲁迅先生生平最爱看书,出版一部部小说,被毛泽东同志评为伟大的无产阶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也被人民称为民族魂。他就是小时候好学习好读书,才有所成就的!所以说要珍惜时间、博览群书才能像中国几代伟人一样做一个有气节的中国人!着名数学家苏步青主张读书要多读、精读、他读书时,第一遍一般先读个大概,第二遍、第三遍逐步加深理解。
他就是这样来读《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的。他最喜欢《聊斋》,不知反复读了多少遍。起初,有些地方不懂,又无处查,他就读下去再说,以后再读就逐步加深理解。苏步青读数学书也是这样的,他总是边读边想,边做习题,到读最后一遍,题目全部做完。他认为,读书不必太多,要读的精,要读到你知道这本书的优点、缺点和错误了,这才算读好、读精了。这样的读书方法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美国前总统罗斯福的夫人曾说:我们必须让我们的年轻人养成一种能够阅读好书的习惯,这种习惯是一种宝物,值得双手捧着,看着,别把它丢掉。
现在的社会特别看重读写能力,他是我们接受教育和选择职业的垫脚石。如果你不喜欢读书,或者因为阅读能力和理解能力比别人差而灰心,这样的人必须要有耐心和恒心寻找你的读书办法。
大量阅读是完善自我的必由之路。因为阅读好书就像跟历代的名贤圣哲长谈,他们高尚的情操会对我们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大家要知道,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并不在于作者告诉你什么,而是因为读书使你积极思考。在作者的书里,你的想想在书里驰骋,你的思考有可能比作者的文笔更好,更详细这样一来你不仅从书中了解世界,体验作者的生活,你也会重新认识你自己。但是,只有诚信读书,读书才能成为一种乐趣。假如你因阅读而变得高尚、聪明、善良、文雅,读书就不再是一种负担!
书籍是人类最好的老师,读书的益处很多,不仅能扩大人的知识面、陶冶人的情操、让人明真理,辨是非,对学生来说更能提高他们的写作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可以使学生受益终身,正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所以人应从小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
自己想读书而又不喜欢读书怎么办:自己看看伟人读书的故事,看看伟人是怎么成名的。
看书不要上瘾玩的时候痛快玩,读的时候认真读。一天到晚伏案苦读,不是良策。读书到一定程度就得休息、补充能量。读书之余,一定要注意休息。但读书时,一定要全身心地投入,手脑并用。不要让自己在很累很累的情况下读书这样也会读不好书的。这样反而会消耗体力,体力不支!
记住!读书对人是有益的,读书多了,就知道了读书的好处了!让我们大家在阳光底下快乐读书,快乐学习!
自古对于物种起源和进化论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息。有人认为物种是造物者创造出来的,也有的人认为环境的有利变异长期积累产生了物种。当然,我倾向于第二种理论,对于这种倾向也源自于一本书——《物种起源》。它是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也是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
这部著作的问世,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推翻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论”。 达尓文的《物种起源》有如一场席卷世界的海啸,狠狠地拍打在“神创论”的岛屿上,将千百年来神秘而高贵的宗教面纱狠狠地撕下。从而联接起一个伟大而充满理性的时代,这是只属于人的时代,神的荣耀开始寂灭于尘埃,开始唤醒世人。
对于这本书的了解源自于高中生物学课本上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一法则,而在读了《物种起源》以后,给我感触最深的也正是这一个法则。无论是在人类社会还是在自然界其他的动物、植物世界里,在瞬息变化的现代社会,这个法则仍然在演绎着它重要的作用。从物种进化的角度而言,不适应环境的生物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被淘汰,人类因为对环境变化的一次次适应使得人类能够在地球上繁衍生息。这个法则对于现代社会仍然发挥着重要的影响。
在当前就业竞争激烈的社会,如何寻找属于自己的正确的位置,这句“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应该可以算是最好的答案。大学毕业生适应社会的需求就可能得到一份丰厚薪酬的工作;而当一个人志得意满地走入了社会,却吃不了苦,受不了累,最终只能被社会所淘汰。社会也许环境会比较恶劣,但我们也不需要太过不知所措,在自己的兴趣与能力范围内去适应它,发挥自己最大的优势,相信我们总会在“物竞天择”的社会里做到“适者生存”的。
从这本书中,我也学到了达尔文在世人怀疑摒弃的眼光下,如何自成学者风骨,坚持自己的想法,这种精神是多么难能可贵。腊哲学家就曾经说过:“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乌云遮不住真理的光芒;黑暗无法阻拦人类追求真理的脚步。
达尔文面对世人的嘲笑与不解,面对现实遇到的重重难题,他没有低头,却以一种昂扬向上的姿态,做最真实的自己。“我相信‘自然选择’是物种变化最主要的但不是独一无二的手段。”这是达尔文在平心静气但又斩钉截铁地阐述自己的伟大观点。正是他一人的坚持,换来了这个世界更加灿烂的明天。这才是科学,真正让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科学,让人类社会拍手叫好的科学。
《物种起源》或许不能完全解释一些法则和规律,人们对达尔文的理论的质疑也从来都没有停止过,但正是这些质疑在不断地丰富、完善生物进化的理论,它的确也引领着我们社会往更好的方向发展,还带给我们关于思想的解法、关于生存发展的启发,让我们在书海中得以倘佯。科学的道路没有止境,思考与探索也一直同步着。科学是为了将它运用在服务人类社会的发展中,只有真正思想与灵魂的进化,才是人类社会的进步。
风总是在吹,夕阳总是在垂暮。
风卷起沙土,混入空气,吸入黄沙梁乡亲们的身体里。说黄沙梁是沙,不如说沙是人们。黄沙,白面,老牛,夕阳中的轮廓漫步乡土小路,这便是生活。
成长,离乡,在长辈父母的目光中抹去背影。收拾行囊,远去的人影远去的故乡。如同一场风,总要离开它的起点,只是终点在何方,谁又能说清呢?
每经过一处,都要卷走一些沙土,以掩盖故乡泥土的气味。嘴上说着,我一点也不想家,用各式各样华丽芬芳的泥土掩住故乡的味道。又有谁知道心中暗自抓着那把故乡的土哭了多少回。 多年之后返回故里,故里面貌一新。只是沙土依旧在飞扬,人们虽已老去却依旧是原来的人们。再抓一把黄土,嗅嗅,用泪水与心将它湿润,告诉天空你已经回来了。
也许你不认为作者写此书的初衷,但在我看来做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想念家乡的离人。
黄沙梁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书中写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从平凡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一缕缕乡愁在文字间洋溢开来。再也寻不回故乡的实情实景,只能将身体埋身于记忆中,这相当于浸泡着泪水的人生。
风总是在不停地赶着路,从不停息,从不回首经过之处。人如风。飘渺在天地间,不知何处可以停留。人如风,夹杂着记忆却不能回首。也许不是不能,而是不堪。作为一股莫名的风,没有资格也没有脸面去面对过去。
记忆如沙土,无时无刻不缠绕着风,从不放手。它们逼迫着风流泪。风想抛去它们,但显然不可能。没有沙土的风是风吗,没有记忆的人是人吗?
不知作者写下这些小故事时,是否眼角模糊。冯四、韩老二、以及那条毛色不纯的黑狗。他们中的哪位可以见到?他们中的谁的声音能被听见?再拾一把乡土,听见的只能是他们的离去,而非他们的笑声。
朝阳已被夕阳取代。红晕透过风,透过沙土,将红映在土路上。少时的玩伴,秃顶的秃顶,老去的老去。皱纹,老年斑,弯曲的背影。站在沙土上,他们是几十年前的少年少女,他们是乡村的守护者,他们是这里的沙土。又一轮朝阳越过夕阳,他们是老一辈的子女,他们是未来的沙土。年轻人总是带着朝气改造乡村,将沙土转化为水泥,但老一辈人都知道,土路是最实在的。
扬起尘土,现代化的车辆与现代化的城市。年轻人们大兴土木。乡村,消失了。换来的是繁华的街道和不息的车辆。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和人们虚伪的笑容。
村庄中再也无人。因为村庄已不存在。记忆里的村庄,属于每一个人,但只能有一个人
读完《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后,许多情节不断在我脑中回荡,我为盖茨比的那一份执着所感动。翻看书的第一页,也就是这本书的开头,写着一句让我感到十分震撼并产生共鸣的话——每当你想开口批评别人的时候,别忘了,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人都具备你的优越条件。
故事的开始发生在美国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正是美国处于爵士时代、社会上大肆宣扬“美国制作”的时期。盖茨比是时代所期待的美好特征的缩影,人人爱慕荣华富贵,争夺名利,钱似乎成为了人们眼里最重要的东西。
而盖茨比,似乎是一个例外。他为了自己的爱情不懈奋斗,不论是在炮火纷飞的战场上,还是风雨交加的商场里,黛西都是他的精神支柱,是他奋斗下去的动力,用现在网络上比较流行的话来说就是“为什么喜欢那么遥远的一个人,因为那是我的梦啊!”黛西就是他的全部。可是,他并不是一个幸运的人。他出现在一个错误的时代,爱上了一个错误的人,追寻着一个错误的梦。黛西,这个令盖茨比念念不忘的初恋,不过是一场浩劫。即便他自己清楚的知道这一切,可他并没有放弃,依然不停的追寻。他难道不知道黛西只爱钱吗?他知道。他说过,“她的声音里都是钱的味道。”他难道不知道这样的爱终不会长久吗?他知道。但他依然不抛弃不放弃,因为这是他的全部,是他最向往的梦。梦碎了,一切也就不再有意义了。
黛西就是盖茨比的梦。这个梦使一个纨绔青年变成东海岸大富豪,他在黛西的对岸买了一间大别墅,想通过每晚盛大的宴会来吸引黛西的注意。日子一天天过去,可黛西最终也没有来。不论黛西怎么对他,他始终坚信黛西是美好的,她会来的.。他在心中不停的美化黛西,编织一个美好的梦,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我们永远也无法预知未来会发生什么。虽然盖茨比的一生是一个悲剧,但我觉得他是对的。因为我认为不论结果怎样,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就像故事结尾的一句话,“于是小船逆流而上,我们奋力向前划,却被载着不断的倒退,退回过去。”原来战争和命运真的可以如此摧残和剥夺一个人,而一个人竟也能够在失去一切之后,愈发勇敢的走下去,追求自己所爱的人,做自己想做的事,如此的坚韧、沉默、高贵。于是我坚信,一个真正的好故事不是讲述得到,而是讲述失去,并讲述人们在失去过程中,最终坚持和保留下来的不可磨灭的东西。
我记得在《大鱼海棠》中有这么一句话,“这悲惨的一生,我们最终都将失去,你不妨大胆些,攀一座山,爱一个人,追一个梦。”愿岁月静好,我们都要好好的珍惜眼前的美好,因为失去了将不会再一次拥有。
这几天天我读了一本叫《呼兰河传》的书,书里讲了好多萧红和祖父有趣的故事。
我记得这本书里有一段特别有趣的故事,讲了萧红与她的祖父一起玩耍,一起干活,生活充满了乐趣。如:萧红在后园里摘了一束玫瑰,给祖父戴在草帽上,而祖父却浑然不知,还说:“今年春水大,花香二里都能闻见。”从这能看出祖父非常疼爱萧红。其中,这个小城的东二街道的六七尺深的大泥坑让我印象特别深刻。不下雨那泥浆好像粥一样,下了雨,这泥坑就变成河了。在那个大坑里淹死过许多人、猪、狗、猫、马。那个大坑家家户户都知道,就是没有说把这个坑填平。
在那个年代,人们不管多么善良,心里也有那些百害而无一利的旧思想和土方法。文章的开头觉得还是非常轻松的、非常好的。但是,读到后面,会觉得越来越沉重。在结尾的时候,萧红写了她的祖父已经死了,而后花园的主人也不见了,让我读了,觉得更加难过、悲伤。
《物种起源》可谓一部影响人类科学发展进程的绝世经典,早就渴望拜读一番。终于盼到了寒假,使我得以有暇一睹科学巨人留给人类的这本百年巨著的风采。
在《物种起源》中,达尔文以丰富的研究资料,严谨的科学论述,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引人入胜的文笔,向全人类庄严宣告了物种发展的伟大理论——进化论。在此之前,人类有关物种发展的认识一直笼罩在唯心主义宗教统治的阴霾中。
人们认为类以及地球上的各种生命都是至高无上的神明所创造的,神主导一切!各个物种都是孤立的,其间没有任何亲缘关系。达尔文本是一位基督教信徒,而他由于偶然的机会发现了宗教中许多违背现实的东西,于是开始怀疑《圣经》是不是真正的真理。达尔文是个极为认真的人,这也是他能抛弃神创论而研究进化论的重要条件。
在那个年代,违背教会之难,难于上青天。但乌云遮不住真理的光芒;黑暗无法阻拦人类追求真理的脚步。总有那么一批坚持真理的人,不畏教会等反对组织的压迫,坚持真理,经过几个世纪,几代人艰苦卓绝的奋斗,真理终于战胜谬误,人类终于见到了科学的曙光。达尔文就是这样一个为追求真理而不懈努力的人。
然而,科学与唯心的斗争是长期的。直到在刚刚过去的20世纪90年代,有的宗教人士才承认了进化论。1996年,在生物进化论日趋深入人心的环境下,罗马教皇约翰•保罗二世不得不改变了教会对达尔文主义的否定态度,教廷不得不抛弃了“上帝创造世界和人类始祖”的信条。
而事实上,如今仍有很多人(主要是一些宗教信徒)否定并驳斥进化论。我不久前还看到一篇文章,文中仍然以神创论否定进化论。
由此,可想而知,在一百多年前,达尔文要否定残酷的教会的理论是多么的困难。读此书,让我知道了对待科学一定要认真,对真理,就要百折不挠地坚持。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所体现的认真精神同样值得钦佩。当他谈论到一些问题时,由于版面的限制,无法进行再多的论述,虽然书中提到的事例已足以证实他的观点,但他仍告诉读者,他在其他的文章中已有或将有对此问题更深入的论证。我想,对这种问题,能够不敷衍,充分体现了达尔文对科学认真、严谨的态度。
《西游记》一书乃四大名著之一,它是由明代著名小说作家吴承恩所写,同时它也是一部长篇神魔小说,内容极具浪漫主义色彩,想象超凡。
谈起《西游记》,它也是我们的儿童回忆。在电视剧中,小说的人物形象饰演得很好,可它远远不及书中记录的内容。因为书中不仅人物刻画得更形象,更具有色彩,而且书中蕴含着作者点缀的好词好句,令人回味无穷。另外,我们还可以通过精彩的文字去想象其中的画面。
《西游记》也是一部激励我们成长的小说。它描绘了师徒四人历尽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到了真经的故事。他们虽历尽千辛万苦,但也坚持不懈,不为艰辛而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同样,这部小说也告诉我们:人生就要有追求,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而披荆斩棘,不畏任何艰难险阻,以超强的韧劲和斗志战胜一切困难,直至胜利的终点。
在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不是孙悟空,而是猪八戒。他虽然不及孙悟空的一身本领,也不及沙僧的憨厚老实,也从不反抗师兄弟给他的命令,即使这样,我依然喜欢的是猪八戒。虽然他长相丑陋,又贪恋女色,爱占小便宜,但他也能知错就改,善良,机智。虽然他在取经路程中,每当遇到困难的时候就想要退缩,想着要散伙回家,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他极其缺乏坚定的意志,但是他每次只是说说而已,并没有做出行动。
书里面的`白龙马也是我喜欢的人物。他乃是西海龙王的三太子,可是却任劳任怨、不辞辛劳地驮着唐僧去取经。他不仅是一个肯放下自己的身份,愿意化作一只小白马守护唐僧西天取经的好徒弟,而且他总是会在唐僧遇到困难的时候挺身而出,在宝象国他勇于和黄袍怪的打斗就说明了这一点。
《西游记》教会了我很多道理。其中让我感触较深的是:该书借助神魔世界的事情曲折地反映现实,告诉了我们现实中的真相,同时启迪人们要用坚强韧劲和昂扬斗志,去战胜一切困难,到达自己想要去的地方,努力绽放最美的生命之花。
一个喜欢读书的人,好久没有读书。那么,一定是这段时间他很忙,或者把心思分散在一些琐碎的事情上。致使他没有读书的时间,或者没有读书的心情。使人忙碌的琐碎事情,是造成一个人思想庸俗的原因。思想庸俗表现出来后,言语自然无味,面目也就使人看起来感到可憎。
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能脱离现实世界而生活。但是,每天都抽出一部分时间来读书,却可以使我们保持头脑的清醒、思想的灵活、心里的快乐,是我们的身心受益很多。
多读一些有益的书,可以把我们由琐碎杂乱的现实,升高到一个较为超然的境界,能够以旁观者的眼光,回顾自己的忙碌沉迷,把一切牵扯到自己的扰攘纷争、烦恼、仇恨,都看淡、抛开。
在现实的这个世界上,有人喜欢储蓄金钱;有人喜欢收藏古董;有人喜欢搜集邮票珍玩;有人喜欢买车买房;也有人喜欢把书本上的佳言名句储存在大脑中。而我认为,在大脑中储存佳言名句,即使最富有经济价值,也是最安全的储蓄。这是因为,他既不怕盗窃,也不怕丢失,而且携带方便、取用简单。
中国新诗是随着“五·四”文化运动和“诗界革命”而发展起来的。诗体解放事业肇始于胡适,而完成于实践着“文学为人生”主张的文学研究会诸诗人。以郭沫若为旗帜的创造社的成立,可谓“异军突起”,把目光投向“充满缺陷的人生”。假如说,首倡“诗体的大解放”的胡适和他的《尝试集》,只可视为区分新旧诗的界限;那么,堪称为新诗革命先行和纪念碑式作品的,则是郭沫若和他的《女神》。
《女神》运用神话题材、诗剧体裁、象征手法、反映现实。其中《女神之再生》是象征着当时中国的南北战争。诗人说过:“共工象征南方、颛顼象征北方,想在这两者之外建设一个第三中国————美的中国。”不过,诗人早期的社会理想是模糊的。他曾说过:“在初自然是不分质的,只是朦胧地反对旧社会,想建立一个新社会。那新社会是怎样的,该怎样来建立,都很朦胧。”因此,女神要去创造新鲜的太阳,但仍是一个渺茫的创造,只是理想的憧憬,光明的追求。但在五四时期,它曾给了广大青年以力量的鼓舞。
《女神》的艺术网络是多样化的统一。激-情如闪电惊雷,火山喷发;柔情如清风明月,涓涓流泉。而《女神》中的代表诗篇《天狗》其艺术风格当属前者。这首诗写于郭沫若新诗创作的爆发期,正是青年郭沫若情感最炽烈的时刻。这首诗的风格是强悍、狂暴、紧张的。
一开始诗人便自称“天狗”,它可吞月、吞日,吞一切星球。而“我便是我了”则是个性获得充分张扬所带来的自豪感。所以它是诗人在五四精神观照下对个性解放的赞歌,也正因有了冲决一切束缚个性发展的勇气后,个性才得以充分发扬,五四新人才具有无限的能量:“我是全宇庙底Energy底总量!”这样的五四新人将会改变山河、大地、宇宙。“我飞奔,我狂叫,我燃烧……。”诗句所释放出的情感力量像猛烈的飓风、奔腾的激流,在那个时代产生了强烈的冲击波。“我飞跑”则是令人振奋的呐喊,充分展示五四时期个性解放的痛苦历程。总之,《天狗》是五四时期奏起的一曲惊心动魄的精神赞歌。是五四时期人们第一次从诗歌中听到的勇猛咆哮的时代声音。“天狗”那可吞掉“一切的星球”的豪迈气概,正是五四时期要求破坏一切因袭传统、毁灭旧世界的精神再现。
而《天狗》只是《女神》创作中诗人情感与艺术碰撞、融合、激溅出的一朵小小的浪花。可见,《女神》创作想象之丰富奇特,抒情之豪放热烈堪称诗界一绝。它所具有的无与伦比的浪漫主义艺术色彩将是照彻诗歌艺术长廊的一束耀眼光芒;它的灼人的诗句就像喧嚣着的热浪,轰鸣着狂飙突进的五四时代的最强音。
每个中国人都有一颗爱国心,不论男女老少。
我拿起《小铁道游击队》这本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游击队的队员 每经过一个村庄,村里的孩子都围上来要参军可都被洪大队长拒绝了,可在一个村子里遇到小银、小袁、小张之后游击队里就有孩子了。
洪大队长为了测验他们的能力交给了他们一个任务送信给吴师长,吴师长的根据地在马寨沟,不得不穿过蒋伪军所在的火车站,他们几次硬闯都被蒋伪军打发走了,他们想了想硬闯不行得智取,他们伪装成赶路回家的小孩,蒋伪军见了只是几个小屁孩儿,不碍事便让他们过去了。信成功的交给了吴师长,吴师长赞叹不已,直叫了不起。完成了这个任务,洪大队长就任命他们是正式的小铁道游击队正式的一员了。
我们要向书中的小银、小袁、小张学习成为一个爱国的中国人,在这和平的时代我们只需要好好学习,将来成为祖国的栋梁,报效祖国。
为每一个你所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光芒,为他们找回隐匿的记忆拼图,这便是我们对你的全部请托。--《偷影子的人》
一部唤醒童年回忆和内心梦想的温情疗愈小说,有不离不弃的友情,有清新浪漫的爱情,更有感人至深的亲情,让我们笑中带泪含泪成长。一个总被班里其他同学欺负的小男孩因为有了一个特殊功能,能偷走别人的影子,读懂别人心里的话,听到别人心里不愿说出的话,而开始成为需要帮助者的心灵伙伴,为偷来的影子点亮生命的光芒。
这部小说中的友情、亲情和爱情都很令我感动,无论是被鼓励后勇敢追梦的吕克,还是关心儿子体贴儿子的母亲,都让我感受到了人性的温暖。
而主人公与克蕾尔之间纯真的爱情,更让我感受到了爱情的真谛。尽管曾经经历过各种的苦难,但最终我们都会收获幸福的。这就是这部小说带给我的最大感触。我们都应相信未来,充满希望。
暑假的时候看了一本书《彼得潘》,讲的是一个叫小飞侠的小男孩,不愿意长大也永远不会长大,住在一个叫Never Land的岛上。这是一个奇怪的地方,居住着一群海盗、印第安部落、各种野生动物和美丽的仙女。彼得潘和温迪成了好朋友,带着她和她的两个弟弟一起,飞啊飞,飞到了永无止境。他们在那里过着只有在童话故事中才能见到的奇怪生活。
彼得潘,你真可爱!我有点嫉妒你,我想永远不要像你一样长大。在家人的爱和老师的爱下,我会和孩子一起快乐地玩游戏。看各种书,永远生活在快乐的花园里。
彼得潘,你真勇敢!我真的很羡慕你,我也想拥有和你一样的勇气和智慧,去打海盗,去和野兽做游戏,但是有时候我会害怕一只小毛毛虫!
彼得潘,你太热情了!我真的很佩服你,和你一样,我应该对朋友热情真诚,在朋友有困难的时候站出来帮助他们。
但是小彼得潘还是有很多缺点:有时候有点任性,不负责任,害怕长大,做不到答应温迪的事;我害怕去上学,我不想这么任性。有时我读很长时间,我奶奶让我休息。虽然我在看精彩的地方,但我还是会不情愿的放下书休息,因为他们爱我,对我好;虽然我也想永远不长大,每天玩游戏,吃零食,无忧无虑的生活,但我也知道,总有一天我会长大,做我该做的事,体验成长的快乐!
彼得潘,我喜欢你。我要像你一样勇敢,热情,善良。我也想永远拥有一颗像你一样的童年心!
很早前看了一小部分后就搁置没看了,前段时间看《月亮与六便士》,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想起这本《一个人的朝圣》,《月亮与六便士》看完后就迫不及待的翻出这本……
全书分为两册,第一册讲主人公哈罗德为探望病危友人奎妮而独自踏上漫长旅程的故事,哈罗德的出发点是为了给予友人希望,最终却实现了自我救赎,激发了对自我价值的再肯定、对成长缺陷的新认知及对现实命运的接受和理解。同时,其妻子莫琳在等待及关注哈罗德的过程中,对痛苦的过往逐一进行审视,触发了对爱的全新领悟和对自我的重新认识。第二册讲奎妮在病床上等待哈罗德的过程中以信件的形式复述了这个故事,也是奎妮的自我忏悔自我救赎,算得上是奎妮心灵上的一次朝圣之旅。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旅程的最后一小段,哈罗德告诉妻子莫琳自己坚持不下去了,想要回家,莫琳却一直劝他坚持自己的立场,鼓励他继续;终于哈罗德克服了自己的心理因素,调整好心情,到达了目的地。在最艰难的时刻,心里可能涌现出想放弃到念头,但只要有一丝不想放弃的念头就会一定会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