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通用27篇)
《万历十五年》,书名在很久以前就知道了,作者也久闻其名,只是在内心一直怯于去读它,因为始终觉得它是一本史书,给人一种厚重感,一翻书序就谈及财政制度方面,令人不禁生畏。 “公元1587年,在中国为明代万历十五年,丁亥年……”明史的卷轴渐渐在眼前展开……
直到前些天才下定决心打开这本尘封已久的书籍,细细读来,才发现它并非我以为的那样艰深晦涩。看不多时,我发现《万历十五年》可以称得上是一部奇书,带给人以震撼的感觉,并非是因为作者写明朝史写得非常生动,而是因为作者的视野非常广,摆脱了普通历史书枯燥无味的感觉。
故事涉及荒怠朝政的万历、被清算的前任首辅张居正、调和文官阴阳的现任首辅申时行、古代模范官僚海瑞、孤独的将领戚继光、自相冲突的哲学家李贽。九岁登基而早熟的万历皇帝懈怠了皇帝这份工作,宁可躲在宫中看宦官掷银游戏,也不愿上朝面对百官议政。张居正励精图治,仍无法挽回王朝走向衰败的现实,海瑞一身正气,却在官场处处碰壁无法立足,戚继光抗击倭寇立下大功,申时行深谙官场之道,也未能带给明帝国任何起色。
读一本好书,能使人的心灵渐渐丰满成熟起来,相互感应,潜移默化,慢慢地抚去了浮躁,淡化了名利,令人终身受益。
也许是因为我曾经是一个不喜欢阅读的人,到我真正喜欢读书的时候,便有了这样的感觉。现在的我,心如明镜,能随时窥见自己的懦弱,胆怯和虚荣,能让我瞥见丑陋的自己,于是,我勇敢地面对,去改变,去实现自我的完善和蜕变,这就是读书的魔力。
读书,便要读好书,让它们带我领悟人世的真谛,不论遇到什么样的事情,都安之若素,泰然处之。也许我还未能完全领会这其间的涵义,但我愿意一生与书为友,让它指引着我从懵懂走向成熟,充实我的心灵世界。
读历史大作就像穿梭在时光隧道,像是回眸一卷壮阔浩大的画面。在无数闪烁着勤劳,勇敢,智慧的星座行走,常常会感觉自己好渺小。正是因为知道了自己的弱小,才不会让狂妄不羁的坏脾性害了自己。
在读游记时,我的心已经从这个狭小的村落走出去,去了神秘的非洲,畅游了童话般的欧洲,再去狂野的美洲……走出地球,也去“小王子”的那个特别的小星球,在那里,没有烦忧,只有快乐与思考。读书作导游,跟它到广阔无限的世界,去开阔视野,增长见识,陶冶情操。
当我们在读一本书的时候,有时候可能会为一个细节而争辩,有时候可能会为某个人物的命运而叹息,有时候也许会为一个跌宕的情节而心潮澎湃,有时候我们也会为那些不公的待遇而愤愤不平……当然,更多的时候,读书会让我们凝神静心,没有那么多狂躁和不安吧。
一旦你有了这样的感觉,你便成为了一个好读者。千载风云,尽收眼底,实乃人生中的享受。读书,犹如将数不尽的金银财富收入囊中,这一不小心,便成了精神的丰盈者。
对于年幼的我而言,读书这话题谈起来始终是没有太足的底气,毕竟我读的书太少了,我需要读的书太多了,但是,我还是愿意谈谈,尽管肤浅,尽管片面,但是那就是我的体悟,于我,于这个世界,它都是独一无二的。
母亲,一个多么伟大而温馨的名字。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当我读《游子吟》之时,便不由得想起我的母亲来,每逢放学回家,我的心情非常激动,因为我想起家里有母亲的笑容,有母亲为我做的好吃的。每当读到“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时,我的心也在思考,母亲对子女的恩德报答的完吗?自从我降生到这个世界上,母亲就照顾我每一衣,每一食。冬天怕我冻着,就千方百计的让我穿暖,每吃一顿饭,总要关切的询问:“吃饱了吗?好吃吗?”等等。《游子吟》虽然是一首短短的诗文,但是它体现出来的却是母亲对儿女的深切关爱,以及儿女对母亲恩德的报答。
母亲在孩子的心中总是最慈爱、最美丽的!
打开《背包十年》,16张彩照里其中有两张看来很普通的照片,但下头的文字却深深打动了我,正好印证了作者在后面所写的“视角独特才是成为顶尖旅行者的那张底牌”。一张是吴哥窟里佛祖的微笑,图片照的只是那宽厚的嘴唇,下头写着“我明白信仰是一种嘴角上扬的人生态度……”,对于作者来说,旅行就是他的信仰。另一张是一对情侣抬头仰望着被晚霞染成淡紫色的天空和大海,下头写着“羡慕他们能够一齐笑看风轻云淡”,旅行时要能做到真正的抛开所有,享受自由,的确令人向往。
这种境界作者磨练了十年才学会放开,旅行时对父母的思念如影随形,选取旅行而让家人牵挂担心的那种内疚感让他时常警惕自我不要忘了回家的路。世界上最幸运的莫过于能完成自我想做的事情,过上自我喜欢的生活,只要让父母明白你是爱他们的,孩子的成就也就是父母的光荣和自豪。作者的父母为了让他实现梦想给予他充分的自由,而作者不负家人的众望勇敢大步往前走,这不就是互爱的表现吗
看完《背包十年》,合起书本,努力回忆书中的片段。在意大利比萨露宿街头,与斜塔共度一夜;在印度机场被脱光检查,遇到你好先生、司机先生和奶茶先生;在西藏遇到严重的高原反应,差点一睡不醒;在加拿大的鬼屋旅馆过夜;在布拉格的一座桥上走了九遍,发现景色都不一样;在圣托尼里一个人看日落;到加尔各答和四川做义工;在撒哈拉沙漠看美丽星空……每想到一个,画面就在脑海里播放着。
书中的资料是写了作者十年里到过的地方,每个地方遇到故事,包括自我经历的,他或她遇到的,或者是那个地方里著名的他或她过去发生的,一切都是作者的题材。每个标题都充满诱惑,每段故事的开头都给你往下看的动力。
每个故事篇幅不长,就一两页,但都具有代表性,结尾都带点作者的感悟。当我一次过把全书看完之后,才明白作者和修改把书设计成没有图片的选取是明智的,因为多姿多彩的图片会掩盖作者文字的魅力。
作者在书中提到了很多观点我都很认同的。
去旅行,很多人都概叹有时间的时候没钱,有钱的时候没时间。但那里似乎还忽略了很关键的东西——健康和欲望。貌似健康的我们,其实都暗藏着一个***,不明白什么时候会爆发,有的人一辈子都没事,但又有谁能预知明天其实无论是去旅行也好,去做其他事情也好,只要你想,意识到达了顶级程度,不管你有没有钱和时间,哪怕你是残疾,只要你想,就能到达。
“旅行者的认真不在于记录枯燥无聊的数字和年代,而在于相识相知的那份感动。”旅行无法复制,旅行除了游览风光,品味美食,了解文化历史外,在旅行前收集资料、计划路线、安排行程和旅行后整理照片、写游记都是旅行中值得享受的过程。
但此刻旅游业发展兴旺,参加旅游团方便快捷省力省心,但“他们看到的只是停车起步间的美丽风土,却无法体味与当地人真实接触的粗鄙人情。不羡慕他们的旅行,是因为不愿意与旅行中的一半珍贵擦身而过。”李欣频说过不要做一个老向别人要现成答案的人,很多跟团旅游回来的人都说自我想一只鸭子被人赶着走,回来只明白很好玩风景很美丽,但其他就一问三不知。那些既定的旅游模式对于热爱旅游的人来说没有任何好处,因为他们都喜欢走自我的路。
“街头艺人粉墨登场,对他们来说,处处都是舞台。而旅行者虽然素面朝天,可对我们来说,处处都是人生。”有人说人生就像一次旅行,我们无法决定它的开始和结束,但我们能够增加它的重量,让它过得更精彩。
每次旅行就好像人生的一次缩影,有起点有目的地,有对未来的未知,要经过种.种考验,其中不乏惊险刺激的,最终回归原点。但人生仅有一次,旅游能够随时重来。
“作为生活在那种固定模式中的当事人,这究竟是他们的主动选取还是被动理解如果是前者,他们是适应了妥协了吗如果是后者,他们会不会背叛离开”每个人都有固定的生活轨迹,工作,生活,吃饭,睡觉,然后又是工作,生活,吃饭,睡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旅游就是从自我活腻的地方走到别人活腻的地方去。”有点消极但很实在。
让我想起一部电影,两位生活在不一样城市的女主角上网寻找愿意交换房子的人,她们相互交换了房子,过上了对方的生活。其实偶然让自我抽离一下千篇一律的麻木生活,逃离那喘可是气的工作压力,换换风景转转情绪,接触新鲜事物,也许是一件好事。我们是正常人,正常人过正常的生活这叫妥协吗偶尔去旅行这叫背叛离开吗世事没有绝对仅有相对,喜欢的事情想做就去做,想太多只会死脑细胞。
“所谓生活的艺术,是指用心去研究生活中的点滴趣味。所谓艺术的生活,则是那种享受点滴趣味的情绪。”很喜欢“用心”二字,生活就是要用心经营。周末了,看一部想看很久的电影,能够写一篇观后感,看一本有价值的书,也能够写一篇读后感,打扫一下房间,抹抹桌子擦擦地,整理一下旅行的照片,尽管一切看起来有点无聊,但日子久了,回头看看,总有意外的惊喜,看看以前的文字照片和感受,发现积累变成了收获。
“在旅游圈里流行一句话,除了脚印,什么都不留下,除了照片,什么都带不走。可这就足够吗那些天天被拍的孩子们付出了笑容,他们得到了什么”一个值得反思的问题。大学时有位教师,上课时跟我们讲,她说真正的旅行,不要带相机,把眼睛带上就好啦,把一切记在脑海里,永不磨灭。
旅行给我们留下的除了经历,就应就是难忘的回忆吧,记住每一处迷人的风景,记住每一个帮忙过你的人,记住每一张腼腆的笑脸。那些天天被拍的孩子们期望你们持续纯真,不要奢望会得到什么,因为我们可能给不到你们什么,但我们会永远记住你付出过的笑容。
“所谓坚强,不是在灾难前面不哭,而是要笑着应对以后。”我以前经历过一次痛苦,这次经历让我明白人生无常,做自我想做的事情,请从此刻开始。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一个世界,即使最平凡的人也要为他生活的那个世界而奋斗。”这是《平凡的世界》最让人动容,又感同身受的一句话。
初读《平凡的世界》,是高中时期。第一次阅读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就深深地被书中故事情节所吸引,同样作为一个生在山村、长在田野的渭北人,第一次觉得文字的力量是如此强大,如此引人注目,反反复复地细细咀嚼,我惊奇的发现,路遥的文字无需模仿,无需刻意,日常生活中一些看似再普通不过的琐事在他笔下竟然会如此生动有趣。
之后,在我枕边便常放一本《平凡的世界》,懵懵懂懂地读了3遍,从中得到3次不同的感悟,3次不同的收获,每一次废寝忘食的读完全书,内心都感觉甚为亲切。高原上平凡的村庄,住着一群朴实的平凡人,他们平凡之中映射出生活的真切,虽贫困却不卑不亢,虽艰苦却不折不挠,书中忠厚朴实的少安、少平兄弟俩为了生活和理想不断奋斗,历经艰难曲折。这种朴实与纯真沉淀了我的高中乃至大学生活,也为我最后就业选择埋下了种子。
毕业后的我加入到了中煤铁军的队伍里,随着工作角色的转换,过了将近8年的半迁徙生活,经历了艰苦的工地生活、频繁地迎来送往、琐碎的文字修改,我的人生逐渐完成了一名学生到一个企业员工的转变。可不管生活的角色如何变化,《平凡的世界》始终伴我左右。这部曾获茅盾文学奖的小说,是路遥先生用自己生命浇灌出的伟大文学作品,他将自己的伟大精神全部投入其中,也正是这种正视苦难,挑战命运的精神,深深地激励着我,促使我不断战胜自我,走过一个又一个难关。
还记得初来企业,按照公司安排,我担负起企业史志编修任务。当时的我对于企业情况了解甚少,对史志编修也完全不懂,面对一摞摞历史资料、一堆堆泛黄老照片、一卷卷老档案,内心焦躁不安、不知所措,可能是受《平凡的世界》影响,想到书中人物面对困难时,所表现出的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不屈不挠的人生态度,我咬咬牙坚持了下来。期间,通过不断走访、实地调查,在30多度的档案室里汗流浃背。300多个日夜,我和同事一起坚持在历史中学习,在学习中还原,在一次又一次的学习中进行修改,在一遍又一遍修改中将志书不断完善,最终顺利完成企业志书编修。从那以后,每当遇到困难,书中孙少平那种坚守自我、无愧于心的生活态度,都会传递给我一种坚定的信念,一股强大的力量。
而立之年的我,随着阅历和工作经验的积累,自己也逐渐沉淀了下来,也变得稳当了些,慢慢地也开始有了紧张忙碌过后的静坐思考。这时我还是习惯性地翻开《平凡的世界》细细品味,每每读完一遍总会有所感悟。总之,《平凡的世界》让我懂得:人,无论出身是卑微还是高贵,无论家境是贫寒还是富有,只要能拥有一颗火热的心,只要能热爱生活,生活对他总会是公平的。挫折和成功,都是生活给予我们的东西,我们应该笑对人生,笑对生活,在磨难中坚强,在逆境中成长。
路遥先生用平实的笔触、深沉的感情为我们描绘出了生活这本无字的书,其中的震撼与感动是说不完道不尽的。在这里我只想用寥寥数语表达自己些许看法、些许感触。
《平凡的世界》谱写了一代年青人壮丽的人生,也在我们眼前铺就了一条平凡之路。我们建筑人的生活是平凡的,也是平淡的。工地上没有林立的高楼大厦,没有绚丽的五彩霓虹,有的只是平凡而简单的生活。但正是这种生活,教会了我们在平凡中领悟生活的美、发现工地的乐。在这里,哪怕只是一顿平凡的晚餐、一次平常的会议、一场日常的培训,都因为我们的有缘相聚、有梦相守、有路同行而变得与众不同,让我们相约在这平凡中,用对本职岗位的忠诚、坚守,点亮人生的光芒,谱写一段平凡但不平庸的精彩人生。
这些天我读了《彼得·潘》这本书。每当我翻开这本书的时候,就好像走进了一个童话世界。里面的永无岛让我十分向往。因为那里有不想长大的彼得潘和小精灵叮当铃,以及他们和以胡克为首的坏海盗间的斗智斗勇的故事。以及他们和野兽周旋的情节都深深的吸引着我。
读完《彼得·潘》,眼前浮现着一幅幅画,被遗失的孩子寻找彼得,海盗们寻找被遗失的孩子,印第安人出来寻找海盗,野兽出来寻找印第安人,他们以同样的速度行动,所以出现了谁也寻找不到谁。
彼得他们甚至在和印第安人的战争中也会变来变去,一会儿他们成了印第安人,一会儿又是成了敌人那一方。战斗还没结束呢,又是突然再变回来。那些真正的印第安人也觉得彼得的主意挺有创意,同意变成那些孩子。否则这场仗还真没法打下去了。
彼得的生活,孩子的生活,就是一场真实的游戏。有时我会把自我想像成是彼得·潘,想像着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想像着时光能够倒流,做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彼得·潘》这个名字我会永远牢记在心间。因为它在我的脑海中是那么的唯美,纯真,让我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是学科课堂的主人。学生是班级的主人,他也应该是班级管理的主人。班主任管理班级时,他在班级管理中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呢?就像学科教学一样,班主任不应该成为管理的主力,而应该是班级管理的引导者,监督者。从班级管理的实践来看,一个几十人的小学班级,仅靠一个或几个教师管理是不行的,关键是要教育和指导学生学会自我管理,使每个学生做到既是被管理的对象,又是实施管理的主体,达到管是为了不管的目的。
这学期,我就是把班级的工作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自主管理能力方面。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首先就是从培养学生管自己能力开始的。《班主任大全》一书中就指出:现在的学生大多数是独生子女,他们对成人的依赖性很强。由于家长的溺爱,这些小太阳们在家庭中失去了培养独立性的机会,他们更多的依赖成人的帮助和照料。对于学生自我管理能力的培养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第一方面,利用晨会、班会、队会等,向学生正面宣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让学生从认识上加深对独立性的理解。第二方面,在班级中安排人人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岗位,对自己的岗位负责。第三方面,联系学生的家长,取得家长的配合,培养学生在家的自我管理。
其次就是培养一支班干部队伍。利用管理班级的机会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班级小干部是班主任的左右手。要认真选拔小干部,同时要精心培养小干部。第一,帮助小干部树立威信。对于学生自己选出来的班干部,要尊重他们的权利。每天的值日先由卫生委员负责评比,然后,由我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供他们参考。第二,鼓励小干部大胆工作,指点他们工作方法。第三,严格要求小干部在知识、能力上取得更大进步,在纪律以身作则,力求从各方面给全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亦即以点带面。第四,培养干部团结协作的精神,要能够通过干部这个小集体建立正确、健全的舆论,带动整个班级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集体的组织性、纪律性和进取心,以即以面带面。
同时也要注意及时召开班干部会议,针对他们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教给他们工作方法,使他们明确自己的职责,指出他们的优缺点和今后努力工作的方向。同时,还要求他们注意班干部成员之间的合作,齐心协力,拧成一股绳,尽力在同学之间树立他们的威信,创造机会,锻炼和培养他们的能力。这样培养的方法,所有采取的措施,其目的不在于人人都能管人,而在于人人都能管自己,培养学生对自己、班级、家庭的责任意识。
我第一次读《变形记》是在高中课本上,当时的课本只节选了其中的一段,况且以当时的理解能力很难去真正地体会小说的。当时的我只是觉得很离奇,很怪异,很莫名奇妙。一个正常人突然变了一只大甲虫,我真的很不能理解卡夫卡到底在想什么。
后来,一位朋友向我介绍这本小说,我就再次阅读了它。起初,我是带着疑惑去读它的。读着读着,我就觉得心中的压抑感像巨石一样压在我的身上。拘束,压抑,扭曲,种种感觉把我捆住了,全身动弹不得,仿佛变成甲虫的不是哥里高尔而是我。
作品主要讲:主人公梦醒之后,发现自己成了大甲虫,全家惊恐,绝望至极。在我看来,没有比这更绝望的事情了,不过,还没有结束呢?孤独接踵而至。怎么办呢?面对无法改变的现实,一家人终于接受了它。妹妹很细心,妈妈也好言好语,哥里高尔感到温暖,温顺的配合着,事情似乎得到了缓解,不过,经济上的不堪重负把这个家拖垮了,心理上的负担也逼疯了他。哥里高尔想克制,却又克制不了。理智已经失控,回忆占据了所有,虽然是甲虫的躯壳,但人类的心无法让他逃避。他要作一个顶天立地的人,他无法忍受别人当他是恶心的爬虫,他渴望回到过去!但对过去又十分恐惧,以致于有些喜欢现在的生活了。矛盾的交织让他心力交瘁,最终死在自己房间地板上。
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是预示了一个未来,还只是偶然的一场恶梦呢?
主人公在父亲的公司破产、全家处于困顿的境况下,去当旅行推销员,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他在家里是受到尊重和爱戴的。当一个人被人依赖时,他与别人的关系自然会处于正常状态。但他变成了大甲虫后,父子关系、母子关系、兄妹关系突然间发生了180度的转变,显示出一幅极端自私、冷漠、残酷、无法沟通的可怕图景,亲情、伦理之情瞬间荡然无存。
而小说的结尾更是耐人寻味。哥里高尔在挣扎中死去了,生活又变回了原来的模样。一家人就这样忘记了一个曾经和他们一起生活的人。而他,哥里高尔,不过是萨姆沙一家生活中慢慢划过的一道流星罢了。
作者卡夫卡曾在一封信中说:“我在自己的家里比陌生人还要陌生。”他似乎通过《变形记》暗示我们,一旦自己作为哥哥得了一种致命的绝症,久而久之,他最爱的妹妹也会像小说中的那位女孩那样厌弃他的。事实上,现实正是如此,他因严重的肺结核而去世,死前在家中地位可谓全失。这是一种普遍的人类生存状况,也许有时候,荒诞与现实,只不过是一层纸的距离。
其实,当命运不再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时,人们就会开始彷徨。一旦遭遇不幸,就不再被社会承认,失去作为人的价值,便被外部世界认为“非人”。于是,社会地位,人情,乃至尊严,都被剥夺殆尽。正如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文中所揭示的:“维系家庭的纽带并不是家庭的爱,而是隐藏在财产共有关系之后的私人利益。”一旦切断共同的利害关系的维系,则那种亲热的外观马上就消失,而暴露出冷酷和冷漠。人总是那样孤独的动物,彼此之间,很多时候,实质是陌生与隔膜。这一点,哪怕是今天看似平静和谐的社会,恐怕也仍然存在着,并会一直在人性中存在着。
话说得好,“男不看红楼,女不看西厢”。其意白见。但碍于《水浒》、《三国》等从牙牙学语起就阅读,再读已无多大意义。无奈之中,捧起那“石头”硬啃起来,倒别有一番“胭脂”味。下有几条真(天真)知拙(笨拙)见,以供茶余饭后消遣。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并不只是单单一本爱情小说所能概括。作者为写此书,寒窗几十载,对医药、园林、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所研究。整部书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助,它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怪不得至今还有许多红学家专门研究此宝。此书所现之人情世故,官场是非,在今天都屡见不鲜内涵之深,可真谓看一遍两遍不少,读十遍八遍不多。对于我精读此书是对吾之文学素养起巩固、提高,以致于升华之用,大有相见恨晚之情。
其次,这也是一部悲剧,我细读一些中外文学名著,大凡流传下来的,几乎无一例外全是悲剧。从卡西莫多到宝玉,从羊脂球到阿Q,以致于今日泰坦尼克中的杰克和露丝,都是悲剧人物。正义战胜邪-恶只能在动画片中存在,没有哪朝哪代的赞歌流传下来。特别是中国的《水浒》、《三国》、《红楼》都遵循着开业艰难后,强劲攀升,接着平稳走势,最后直线下跌的原则。这又恰与工商管理硕士MBA教程中所描述的一般产品发展规律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人生的规律又仿佛与此紧密相连。一种文明当其跃上顶峰就必将走向衰亡。的确,照现在的环境发展,人类终究有个尽头,难道这是宇宙亘古不变的定理吗?难道这是继柏拉图哲学中“事物模样的精神模式或抽象模式一定”理论之后,又一种新模式。待以后
有时间再细细思考此问题,作个中国的苏格拉低。
第三,我以为程伟元、高鹗的续写不成功。虽基本符合上面的曲线原则,没有生搬硬套强加于前文之嫌,但终究是焊接产物。他俩根据原作的暗示,追踪前80回的情节,完成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悲剧,安排了其他一系列人物的命运结局,使《红楼梦》成了一 部完整的书,从而推动了《红》在社会的传播,扩大了它的影响。可是,后40回写了宝玉中举和家业复兴,违背曹雪芹的原旨;在人物描写和情节构思方面有一些歪曲和庸俗的笔墨,和曹雪芹的原著有很大距离,近来又有人写了后40回,竭力鼓吹完美,但再怎么样也只能阿里基斯追乌龟,红楼梦的后40回将是一个永远的迷。
第四,也就是《红楼梦》鲜明的人物形象。就拿王熙凤这个给人印象最深的人物来说,她“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目光四射,手腕灵活日理万机,指挥若定。宁国府秦可卿的丧事,特意邀请她去主持操办,她一去就看出宁国府的五大弊端,并提出一整套治理整顿措施。王熙凤威重令行,旁若无人,形成“脂粉须眉齐却步,更无一个是能人”的局面。这位王夫人的内侄女争强好胜、追慕虚荣,具有很强的权势欲。贾府这位年轻俊俏,素有“凤辣子”之称的女当家伶牙俐齿,处处讨贾母、王夫人的欢喜,曲意奉承,插科打浑,无所不至。总之,王熙凤是一个集漂亮、聪明。能干、贪婪、狠毒于一身的复杂形象。作者还按照生活的逻辑,表现人物,阐发主题的需要,对众多的辅助人物作了精心的安排,使每个辅助人物不但具有自身的意义,而且能体现出多方面的意义和作用来。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就是这方面的一个范例。刘姥姥的一进大观园安排在小说的第六回,当时情节尚未充分展开,作者借刘姥姥这一辅助人物,从社会最底层这样一个视角,来写贾府的显赫气派。通过刘姥姥这样一个乡下的穷老婆子的眼睛,写出了凤姐的虚骄、矜持。刘姥姥第二次进入大观园的时候,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人之间的关系正处在微妙的阶段,贾府在表面上正处于繁花似锦的时期。作者将刘姥姥和贾母这样两个地位悬殊的老太太作了巧妙的对比。贾母趁此机会极大的满足了自己的优越感;刘姥姥则为了讨得一些封赏,心甘情愿的出乖露丑,充当老爷太太、少爷小姐的笑料。刘姥姥第三次进大观园时,贾府大势已去,刘姥姥救了巧姐。这样,刘姥姥无意中成了贾府盛极而衰的见证人。
最后,还是说说它的艺术成就,鲁迅曾经指出:“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鲁迅所谓的“都打破了”指的是“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以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红楼梦》没有把人物写某种思想或性格的化身,更没有把人物当作说教的工具。作者以细腻的笔墨展现了生活本身所固有的生动性、丰富性和复杂性。《红楼梦》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单线结构。它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关系为中心线索,同时展开贵族大家庭的其他人物、事件的描写。在紧紧抓住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恋爱、婚姻悲剧的同时,展开广阔的社会环境描写,从而写出了产生这一悲剧的社会根源。
其实,关于红楼梦中可论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我才刚究出些皮毛而已。譬如今年《读者》第七期的丫鬟问题,还值得再好好深挖,但碍于自己阅历浅薄,知识贫乏,无奈只得就此搁笔。再不赘述,还恭请学姐在将来的学习生活中,循循善诱,多多指教,吴达自当感激不尽!
假期里,妈妈带我一起去图书批发市场。买了许多书。我回家就抽出一本《爷爷一定有办法》。妈妈告诉我说:这本书很有意义。我问妈妈:为什么有意义呢?妈妈就对我说:你自己先看看在想想吧。为什么有意义呢?我还是先看看再说吧。我看了一遍又看了一遍。我很喜欢这本书。我很羡慕约瑟有一个疼爱他,本事大的爷爷。因为我也希望看见爱自己的爷爷。爷爷在我出生前就去世了。我很羡慕别的小朋友有爱自己的爷爷。我好想我的爷爷啊。要是我的爷爷还在的话,一定也能像约瑟的爷爷一样本领大。可以教会我许多东西。
约瑟的爷爷本领真大。他可以把一块布变成毯子,再把毯子变成外套,又把外套变成背心,背心还能变成领带,再把领带变成手帕,又能把手帕变成纽扣。最后纽扣不见了但是约瑟把它变成了一个好听故事。
我也想要是我也有约瑟爷爷那样神奇的力量有多好?可以想象出很多有趣的东西,因为妈妈总是说我:你就不能自己动动脑筋好好想想?最后妈妈问我你看到了什么?我想了好半天。突然我想到了老师以前教我们要废物利用做衣服。做任何事情都应该节约环保。我们要像书中的爷爷学习!
一百年前,梁启超先生在《少年中国说》中这样写道: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进步则国进步然而少年如何能智、能富、能独立、能进步呢?我认为:答案首先有两条:强健其体魄,充实其大脑。而好读书,读好书则是充实大脑,锻炼心智的最佳途径。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就是一部好书,它对我影响很大。前苏联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根据自己的经历写的这部小说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书中的主角是保尔柯察金,他的生活十分坎坷,从一名工人成为一名逃犯,然后又成为一名军人,最后变成残疾人,但他从始至终都没有放弃对理想的追求、对美好未来的向往,仍然勇敢地面对生活。是的,只有在失败了九十九次之后还能勇敢地站起来,那才算坚强。如果你在第五十五次或八十八次失败后没有站起来,那你就不算坚强。
双目失明、双腿瘫痪,对我们来说是多么大的灾难啊!可是,在这种情况下,保尔也没有放弃自己的努力,他放下枪杆子,拿起笔杆子,坐在轮椅上,在黑暗的世界里,坚持写作。如果这种灾难降临在我们头上,我们也许就会放弃,任凭命运摆弄,拜倒在困难的脚下。但保尔没有,他凭着顽强的毅力一次次地站了起来。保尔的经历让我明白:当一个人四肢健全、充满青春活力的时候,遇到困难是比较容易克服的;只有在生活用铁环紧紧把你箍起来的时候,拥有坚强的意志才显得异常重要。也许在不知不觉中,困难正在向你靠近,如果你经得起困难的考验,经得起生活的磨练,那你就成为一个真正坚强的孩子了。在这方面,保尔是我们真正的榜样。
不光这些,他的爱国精神也影响了我。每一次仰望飘扬的五星红旗,每一次唱起庄严的国歌,爱国之情便在我们胸怀激荡,我为自己是中国人感到自豪,我为祖国的日益强盛感到骄傲。正是保尔为了祖国的解放而努力奋斗的感人行为影响着我,激励着我,使我逐步认识到要爱国,要坚强,要为了祖国的美好明天而努力,要为了自己的幸福生活而奋斗。
我相信,保尔心中一定有一种信念支撑着他,这也许是:坚持就是胜利。如果我们能坚持再坚持,胜利也许就属于我们。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雷锋的故事》《英雄的故事》这些书,如一颗颗珍珠,似一块块翡翠,在阳光的映射下闪耀出熠熠的光彩,照亮我人生的道路;又如一座座灯塔,指引我不断向前。
宋朝时,身为官员与学者的苏轼曾经在赠别友人诗中说过这样的话:“故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读书,是一件发于表而入于心的精神活动,万人捧卷,便有一万种不同的认知与体悟。窃以为,读书有四喻。
一曰读书如交友。出门在外,有闲时穿街走巷,寻访书店。淘得一本好书,双目放光,裹足不前,仿佛他乡邂逅知己故人,如才子遇佳人,英雄得宝剑,侠士获秘笈,大有相见恨晚之意。有一回,在书店里寻寻觅觅,挑好中意的一套《曾国藩全书》和《毛泽东评点廿四史》,一掏口袋,方知身无长物,旋即脚下生风,急急返回住处。及至,目光警惕,发现书仍在原处,才稍稍心宽。顾不得汗流浃背,气喘吁吁,付钱携书吟唱而归,置于案头之上,闲而翻读,心中大慰。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书如挚友,以文会友,也成为古往今来增进友谊的重要途径,参加工作以来,我先后收到过几十本盐城本地朋友出版的各种文集,一本书就是一个朋友的美好影像,一个朋友的智慧结晶,摆在架上,似高朋满座,看一眼,就会心平如镜。
二曰读书如吃药。我的一位朋友,因病请假在家休养,摆脱了繁琐的日常事务,静下心来重新捧读经典的《唐诗三百首》和《宋词三百首》,朗读之,手书之,读书与服药并举,每日乐此不疲,几个月下来,病情大好,人看上去也更为优雅从容。可见,书是调理心境的灵丹。汉时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信哉斯言!看书如服药,药多力自行。名言警句,富有哲理,可以医心疾;小说散文,平和清逸,可以降肝火;诗词曲赋,节奏通畅,可以舒脾胃;杂文评论,药力猛厚,可以增钙质。无论帝王将相,抑或寻常百姓,皆可以圣经贤传对症下药,修身养性。然而,好书也是有副作用的,有时一气呵成地读,恨不得全知下文分晓,常常是手不释卷,夜以继日,不顾吃饭,睡眠也大打折扣,脑里殷实,身子虚空,却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书是一种如蒲公英般朴素的药物,不能带来万贯钱财,却能清心健脑,消闲去闹,多食无妨。
三曰读书如还债。没有书读是犯愁的事,书多读不完,也同样是犯愁的事。一本书就是一笔债,买书的同时,就赊下一笔新债。好书在手,倘不读完,便如同拖欠他人之债。这边旧债刚了,那厢新债又生,最后债台高筑,就变成无限期的心思。袁枚先生说,“寒夜读书忘却眠,锦衾香烬炉无烟”,足以见其还债之苦。后来一想,古今中外,名家迭出,佳作纷呈,浩如烟海,即使读到白发皓首,人老珠黄,终不能尽。于是反倒安心,债多不愁,慢慢还就是了。先前有一位好友,读书不辍,文笔颇健,后步入仕途,常有公事涉猎酒宴,达官显贵,迎来送往,亦是频频举杯,笑傲酒场,只喝得酒量大增,酒事娴熟。然而他的文章也久久不写,偶然为之,也似底蕴失丰、锋芒锐减。某日,该君欣欣然作东小聚,席间,与一干人大谈官事,结识衮衮诸公关系铁铁云云。朋友问他,近日读何书,写何文。该君支吾,半晌无言。酒宴到中途,郁郁而散。
四曰读书如服役。古来是役三分苦,读书人之爱书、嗜书,或凿壁借光,或闻鸡起舞,抑或头悬梁、锥刺股,都是甘服其役,甘守其苦。怕就怕拥有诗书千册,束之高阁,沦为“叶公好书”之举。做富人难,做书生易,然而做一个纯粹的读书人,终究还是不容易。王国维先生的一首词,从“独上高楼”到“衣带渐宽”,再到“蓦然回首”,写尽读书思考、上下求索的个中滋味。坐拥书城,扫视天下,读书人的底气,是从一次次的苦雨孤灯、秉烛夜读中累积起来的。我盼望拥有一间从上到下都堆得满满的木格子大书房,一张像床一样宽宽大大的书桌。在这间工作室里,我的书桌上摆放着现代的办公用具和传统的文房四宝,在书桌的周围,陈列着数千年来墨客骚人的文明结晶。读书是一种吸纳,写作是一种释放,我在两者之间上下求索,努力寻求一种能量的平衡。在这样的书斋内,我一抬头,就可以与古人跨越时空交流;一俯首,就可以文思泉涌写下洋洋洒洒的美文妙语。读书如服役,服役虽苦,却可换得宁静致远,淡泊明志。算起来,服这个役,实在是投桃报李、有盈无亏的好买卖。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觉慧,觉民,觉新这三兄弟代表着三种不同的性格,因为不同的性格,巴金给予他们的也是不同的结局。觉慧与觉民的结局,觉新很羡慕。他后悔了,所以他选择帮助觉慧。
还写了三个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女人,她们是琴,梅,鸣凤。如果当时黑暗的社会是一场战斗,那么琴是幸存者。鸣凤死得壮烈,也死得遗憾,她太有骨气,却没有理智。梅和她喜欢的人一样太听从长辈的话了。琴是个有理智,有骨气 ,又有毅力的人,所以她胜利了,她找到了属于她的幸福。
巴金笔下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因为被黑暗社会说压迫,又因为自己的处世态度,得到了不一样的结局。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其实,《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觉慧应该是巴金老先生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
物。巴金曾在他的这个第十版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 ”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同时,他也很幼稚。但是,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我比较讨厌觉慧,因为他的自私,连鸣凤向他诉说一切的机会都给扼杀了,他还曾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或许在那个时代,爱情的位置是何其次要的,但在今天,在我看来,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满的.
《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
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在那夏天的夜晚,忽然几个亮点一闪儿过,没错,这就是星星般的萤火虫。在我们心中,萤火虫只是一只微不足道的小亮虫,其实,它是一个“食肉的猎人”,手段十分恶毒,即使狮子吃鹿,也没这么阴险,那过程,简直让你目瞪口呆。它悄无声息地飞到蜗牛身边,用随身携带的、小得看不见的、细得象根发丝的、十分锋利的两片钩状的颚,对着蜗牛扭着,毒液不知不觉进了蜗牛体内,那只象樱桃大小的蜗牛,便成了萤火虫的美餐。
萤火虫不仅是因为“食肉猎人”而得名,还因为它身上点着一盏明亮的灯。它那小小的肚子里,有着许多复杂的结构,它是一种非常细腻的黏性物质,有点象我们画画所用的白色涂料。毫无疑问,这就是发光物质。
萤火虫,让我立刻想到了好多与它差不多的生命。比如一些小商贩。当我们去买东西时就象对待亲人一样和蔼可亲,当你不做他生意时就对你评头论足。再比如蚂蚁,虽然它十分弱小,但它有我们做不到的合作精神,来完成一项巨大的任务……尽管它们的生命都很卑微,轻轻一碰,轻轻一踩,它的生命就到了尽头,难道,你没感受到她的哀鸣吗?世界上生命和自身的大小没有一丁点儿关系。
《浮士德》是歌德的一部代表作,他写这部巨著,前后曾用了60年之久。《浮士德》的第一部完成于1808年法军入侵的时候,第二部则完成于1831年8月31日,是时他已83岁高龄。这部不朽的诗剧。以德国民间传说为题材,以文艺复兴以来的德国和欧洲社会为背景,写一个新兴资产阶级先进知识分子不满现实,竭力探索人生意义和社会梦想的生活道路。是一部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结合得十分完好的诗剧。
书是我的最爱,我喜欢看一些富有哲理的名著,从中汲取无穷力量。朋友介绍我读《浮士德》,我花了一个星期时间读歌德的这本经典名著,当我读完《浮士德》,有种无形的力量促使我要不断奋进,促使我不要停歇追求的脚步。
《浮士德》是一部长达一万二千一百一十一行的诗剧,第一部二十五场,不分幕。第二部分五幕,二十七场。全剧没有首尾连贯的情节,而是以浮士德思想的发展变化为线索。浮士德经历了书斋生活、感情生活、政治生活、追求古典美和建功立业五个阶段。浮士德自强不息、追求真理,勇于实践和自我否定,这使他免遭沉沦的厄运,实现了人生的价值和梦想。而恶在那里却从反面发挥一种推动性作用。歌德辩证地看待善恶的关系,不是视之为绝对的对立,而是把它看作互相依存、互相转化的关系,揭示了人类正是在同恶的斗争中克服自身的矛盾而不断取得提高的深刻道理。这在诗剧的开头时上帝有关善人须努力向上才不会迷失正途的议论,以及诗剧结束时天使们唱出的:“凡是自强不息者,到头我辈均能救”的歌词中都得到了明确的体现。
有一句话说的很好:“河的对岸风景无限好。”也就是说,自我所向往的东西往往是最美丽的,然而,正是这种美丽的向往才促进你不断上进。
几个世纪过去了,浮士德这个人物原本就是一个虚构,但他一向活在我心里,在我疲惫的时候,仿佛他在催促:“不要停歇你追求的脚步!”
年轻的浮士德有诗人气质,年轻的浮士德热爱美热爱女人,年轻的浮士德骄傲并且精力旺盛,年轻的浮士德有各种各样的欲望。无论在诗剧内还是在诗剧外,我们都是生活中的浮士德。
埃米尔是伦纳贝亚村一个小男孩的名字,他有一双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头发。他的脾气很拧,当他不吵闹的时候也显得很乖。
虽然埃米尔整天都淘气闯祸,但周围的人都很喜欢他,因为他有一颗善良的心。
曾经有一次,他为了让济贫院的老人们在平安夜吃上一顿丰盛美味的晚餐,费尽心思把他们接到家里盛情款待,把妈妈做的用来招待客人的食物都吃光了。
阿尔弗雷德是他们家的长工,得了血中毒,必需马上开刀。虽然这是一个冬天的夜晚,外面下着鹅毛大雪,路上很危险,但是埃米尔还是偷偷地独自驾车送阿尔弗雷德去医生那儿。阿尔弗雷德最终得救了。
埃米尔还很有经济头脑。有一次农场主们赶集,要经过他家的农场,他就通过替农场主们开门来赚得小费。在集市上,埃米尔通过自己的智慧,不花一分钱就得到了一匹马和一只很会下蛋的瘸腿母鸡。
我很喜欢埃米尔。因为在他身上找到了我自己的影子,我也常常调皮捣蛋,惹得大人头疼不已;我也象他一样有经济头脑,在寒暑假里经常打扫卫生挣钱,把钱存起来用来买书。我相信每一个读过埃米尔故事的人都会喜欢这个淘气包。
早就想写一篇关于《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的体会了!一直苦于没有时间。今天我曾在吃饭这会把心里的想法写出来。现在感觉读这一本书对我来说时间有点晚了,毕竟自己已经大学毕业了!不再是那个少不更事的流着鼻涕风中探望的小孩子了!经历了大学的爱情不禁让我想到这本书里面,究竟是爱上爱情还是爱上爱情中的她,那个时候真的很难分辨清楚。
一个男性站在女性角度从心理和生活细节细腻而饱含痴情的描述这个女人的心路历程,不禁让我为之一叹,而且在和小滇的交谈中感到了描写的极其准确性,这或许更让我觉得难以想象和佩服。
第一次看完后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言语来形容我的感觉,刚开始感觉她没有勇气去对爱的追求。后来发现我错了,文中的她已经不能用一个简单的勇气来形容,否则爱对她来说就是一种轻易到了莫名其妙的程度。
或许感觉她过于的卑微,过于的注意自己一生下来的条件,一个清贫无名的女子爱上一位风华正茂的作家,或许是个老套的话题,不过一种在卑微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爱,真的很难去界定,很难去发展,即使是女人本身她也在迷茫无助,只是希望自己不要打扰到作家,不要为自己爱的人带来麻烦。她默默地生活在自己编制的爱情世界里,孤独的相思,静静的守候,期盼奇迹的发生。
当然,从另外的角度讲:一个女人,可怜的女人,错误的“成就”了自己的心中的爱,也算是功德圆满,并不能算是什么奢侈的妄想。只是其中让人感觉到悲哀或者是感伤罢了!
我明白了为什么有人说看完《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后,会先有那种惨淡和寒冷的感觉,背后的穿堂风,而不是奋不顾身的热情,也许这就是佛祖给我们的指引吧!
现实的生活中,最起码是现在基本上没有这种爱情或者确切说是一个人的爱,只是暗恋的结局罢了!希望大家伙有空的话,没看过的一定要看看!因为这是我读过的第一本小说!
美丽的文字,和美丽的梦一样,都是可遇而不可求。仿佛薄雾里透过来的和煦日光,化作流动的金色时光,慢慢解释着山高水长,云淡风轻的故事。命运忽闪,主宰出一个人的才能、品性和人格。张恨水渴望红袖添香的才子佳人式的真爱,一生却娶妻三位。在梦幻与现实的距离不知所为,报社生意不好,于是,他开始构思《金粉世家》。
《金粉世家》写北洋军阀时期国务总理之子金燕西,平民女子冷清秋两人由相遇、相恋、到结果,最后分离的爱情故事。展现一个“香消了六朝金粉”的豪门贵族盛衰史。
看完《金粉世家》后,我仿佛能深切感受到清秋的一颦一笑,燕西的一哀一乐,深深被浪漫的爱情打动,又惋惜最后的悲剧。。
爱情是婚姻的基础,没有爱情的婚姻是可悲的,有爱情的婚姻就能长久吗?燕西与清秋花店惊鸿般的一瞥;金灿灿的向日葵的灼灼其华;摆在婚床上的心形的百合花。他们的爱情生活在蜜罐里,脸上随时带着幸福的微笑。爱真的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只要一个眼神的肯定,我的爱就有意义。两人的恋爱占小说大部分,看出这份爱情来的多么不容易,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在一起会长久吗?正是有着金燕西的保证,冷清秋踏入婚姻的天堂。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燕西清秋结婚后,激情少了,而多了一份平淡。每天生活在才柴油盐酱醋茶的生活里,时而风平浪静,时而波涛汹涌。没有往日的柔情蜜意,平添一份苦涩和失落。斗嘴赌气演变为无休无止的争吵,矛盾激化,感情渐渐破裂,最终分道扬镳。彼此不是不爱,而是不懂,如何去相守。燕西看不惯清秋的小家子气,勤劳节俭。她也看不惯他的不务正业,挥金如土。有了孩子后,两人又多一份责任,还没来得及发展和调整,就已经宣告婚姻的失败,等待自己就是巨大的伤害。还有就因为两人门第不同、观念不同、经历不同,上演一出劳燕分飞的悲剧。
当今的社会夫妻分离的事有很多,“出轨”、“婚外恋”、“一夜情”,早已不是人人敬而远之的词汇了。很多男人或女人为满足自己的私欲和虚荣心,把婚姻当儿戏,等离婚后才恍然大悟,后悔自己的无知和肤浅,白白葬送人生最美好的青春年华。
爱情面前,没有曾经的拥有,天长地久才是真爱的本质。婚姻的长久,不仅仅是过日子,还需要双方共同维护和经营,彼此信任。用一颗真诚包容的心去相处,我想婚姻的光泽永远闪闪发光。
“赵钱孙李,周吴郑王”,海内外的炎黄子孙大概人人可以脱口诵出这样的句子,也大概没有人不知道这是出自于《百家姓》。
今天我读了《百家姓》,感受到了中华文化的深厚底蕴,也知道了中国人早在三皇五帝以前,就有了姓。据传说,姓的最早起源与原始民族的图腾崇拜有关。氏族部落不但对图腾奉若神明,禁止食、杀、冒犯,而且把它作为本氏族统一的族号。在原始部落中,图腾、族名和祖先名常常是一致的,久而久之,图腾的名称就演变成同一氏族全体成员共有的标记——姓。《百家姓》使我知道了中国人的姓氏有四百多个,还有许多稀奇古怪的姓,我还知道了中国人的姓氏中有57个是复姓。如:司马、诸葛等。我在《百家姓》中找到了我的姓—叶,原来在古代春秋时,楚国国君楚庄王的曾孙,叫沈君戌,有后人叫沈诸梁,封到“叶”地,建立叶国,称叶公,叶公后代以国为姓,叶姓祖先姓沈,所以沈、叶原是一家。
中国的姓氏文化源远流长,每一种姓都包含着其独特的文化内涵,而每一种姓氏都有它的代表人物,没有贫富贵贱、高低之分,如:文天祥、孙中山、叶剑英等。每个姓氏都有着辉煌的历史,而明天的辉煌将由我们创造!
“安安心心成个家,过过老百姓的日子,别总想着和他们过不去”,这是小说最后秦书田告诫李国香的话。也许直到这时候,李国香才真正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李国香,最初的饮食店经理,仗着自己在县委工作的舅舅的关系,在政治上得到很多优势。但此人虚荣心极强,看到胡玉英的生意如此红火,觉得抢了自己的风头,心里产生了嫉妒心理,再加上对于粮站主任谷燕山的示爱遭到拒绝,更是怀恨在心。于是,一系列的活动就此展开。
胡玉英夫妇靠辛勤劳动挣来的钱,在芙蓉镇盖起了新房,却被以李国香为首的所谓革命分子作为了斗争的对象。先是在“四清”运动中被划为富农,被迫撤掉豆腐摊子,丈夫也被逼自杀。与胡玉英有关的粮站主任谷燕山被停职反市,黎满庚在压力逼迫下交出了胡玉英代为保管的1500块钱,秦书田当众下跪。接下来“文化大革命”胡玉英更是成为批斗的对象,被要求与秦书田一起每天去扫大街。两个同命相连的人,在工作中相互照顾,渐渐产生了感情。当两人写申请结婚的时候却因为自己是“五类分子”而被无理的拒绝。
李国香一直单身,感情生活非常空虚,当听说胡玉英与秦书田要登记结婚的时候,嫉妒心理再次爆发,在其指示下,王秋赦将两人当众逮捕。在挂着“文化大革命胜利果实”的条幅下,秦书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胡玉英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这是一个人性扭曲的社会,正常人的正当要求得不到满足,正当的劳动得不到认可,反而成为被批斗的活靶子。这是一个被少数人利用,以革命的名义来达到个人目的运动。胡玉英的悲剧正是李国香等一系列“政治闯将”一手策划的,是由于他们的嫉妒心理导致的。
小说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人物是秦书田。当他被划为右派遭斗争的时候,显示了他极大忍耐力,这样的人物才是真正的英雄,这样的英雄能在各种环境下生活。在自己遭到胡玉英的指责时,他说“天一亮,鬼就出不来了”,这是怎样的一种乐观心态。在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时候,他告诫胡玉英“活下去,像牲口一样的活下去”,这样的一种坚韧,只是在这种精神的支持下,胡玉英顽强地坚持到了最后。当他出狱后在回家的船上碰到往日批斗自己的李国香,他不仅不计较往日的仇与恨,反而耐心地劝告“安安心心成个家,过过老百姓的日子”,这又是何等的大度。秦书田身上反映出来的坚韧、大度、忍耐、乐观,在日益浮躁的今天,值得我们每个人去认真地学习。
小说整篇都是在一种压力的环境中进行,到处都是革命,到处都是错误,这也真正反映了共和国那段不寻常的经历。唯一使人感到一丝温暖的是在胡玉英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时候,因身怀有孕被批准监外执行,这多少也体现了对人性的尊重。
小说的结局很是发人深市。吊脚楼倒了,王秋赦疯了,黑暗的岁月结束了,秦书田从监狱回来了,李国香到市里去和一个离过婚的干部结婚了,胡玉英的豆腐店又开起来了,谷燕山官复原职了……所有的生活又都恢复了平静,共和国逐渐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
胡玉英与秦书田辛勤劳动,一个善良卖力气,一个聪明有才智,我想他们也许会成为共和国首先富起来的人。李国香,秋后的黄花,尽管找到了最终的归宿,也许会很有钱,政治上也会如鱼得水,但注定是不会幸福的。
改革开放之后共和国的道路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我想如果写一部续集的话,还是有很多东西可写的,也许在暑假我就会去完成这个任务。
理想与现实总归是有差异的,就像《堂吉诃德》这本书的主人公——堂吉诃德,正因为他分不清理想与现实,从而引发了一大堆囧事。
本书的主人公堂吉诃德迷上了骑士小说,整天幻想着自己是诱地一位除暴安良,受人尊敬的大骑士。有一天,他找来了自己祖父曾经穿过的一副已经烂得不能再烂的铠甲,又找来了几块已经生锈的铁块披在自己的一匹马驹身上,认为这是陪同他一起征战沙场的战马,他还威逼利诱地找了一位仆人,还将隔壁村当一位姑娘当做自己的意中人,开始了一场糊里糊涂的大冒险,在这些年里,他还几次险些丢掉性命,最后,她被一位同乡找来的书生扮演的白月骑士所打败,返乡回家。刚没多久,就生了一场大病,梦见了自己的经历,回头一想,实在是十分荒唐可笑。
读了这本书,我的收获就是明白了如何面对理想与现实的差异。在我们有了一个伟大的理想时,我们要先看一下我们有没有实现这个理想的能力,如果有,我们还要看一下周围的环境容不容得下自己实现理想;如果没有,我们要通过努力来让自己可以实现自己的理想。当然,如果你的理想是不好的,我还是劝你不要为此努力。同时,如果你的理想是对个人有利对社会有利对国家有利的,那么你一定要努力,不然这一切都只是空话,毫无意义。另外,在现实中,如果你在那边瞎做事,你就会像堂吉诃德一样。
《堂吉诃德》这本书,既幽默又有哲理,真是一部让我爱不释手的好书,很值得一看。
这本书刚开始看着我觉得很无聊,并不明白其中的意思。每次看着看着就想睡觉,到后面才发现这是一本多么有趣的书,也是一篇情感细腻的书。
本书围绕主人公的生活写的,童年生活和成人生活,一些平凡的事体现的却是生活中最珍贵的事物。其实个人特别喜欢主人公的妈妈,但是并不是很喜欢主人公。主人公的妈妈是一个温柔体贴,认真细腻,饱含对儿子深深的爱的女人。自古亲情易让人落泪,母爱的伟大和孩子的疏忽在主人公童年和成人之间体现的淋漓尽致。童年时期,父亲离开我和母亲,和另外一个女人建立家庭,而我沉浸在父亲离开的自责与痛苦中,知道母亲很爱我,但又对母亲总是加班到很晚回来,没有时间陪自己表示很伤心,对母亲的严厉也表示很无奈。到了成年后,去了医学院,见习、实习,学医的本身就很忙,因此即使自己很爱母亲,很想见母亲,却总是一次次被耽搁,母亲完全原谅他,宽恕他,提醒他在他小时候母亲当时的无奈,为了他能好好生活,必须奔波。
而作为学医的主人公完全不知道母亲身体一天比一天差,得到母亲去世的消息,看到母亲对自己爱,遗留下来的回忆和痛苦让自己坠入自责中。从童年到成年,母亲一直默默地用行动爱着自己,而自己却总想着以后好好报答母亲,却一次次的疏忽母亲,忘记了母亲会老的事实,有多少时间可以等待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这又是多少人的例子。母亲是自己的影子,这本书是我们的影子。
小说还有一条线索是主人公家外的生活。在学校瘦弱的自己总是早到欺负,而同时也有着自己至关重要朋友。主人公和他们打交道,也和他们的影子打交道,童年在吕克,马格,伊丽莎白,聋哑女孩……中度过。其中聋哑女孩和吕克对自己的影响最大,吕克是自己从小到大最好的朋友,聋哑女孩是一段美好的回忆。
丢掉童年后,主人公完全进入了新的生活,忙碌的医学生活,遇到了知心朋友苏菲,发展成为情侣关系却并不知道自己是否爱她,读书笔记.占有欲很强却并不管会不会对她造成伤害,终于还是以悲剧结束。到头来忘不掉的还是童年里的那段美好的回忆,那个聋哑女孩,如今聋哑女孩已经不是聋哑女孩了,而是一个完美的提琴家。不忘初心,方的始终。很多时候我们为了追求什么而忘记了重要的东西,往往这个时候你不知道自己真的想要什么。
能偷影子的主人公告诉了我们很多现实中我们忽略的东西,是现实中的我们的影子,其实是偷了我们大家的影子而集成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上语文课了。因为能够看很多搞笑的故事。最近,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沉香救母》。我看了觉得十分感动。
沉香的妈妈是个美丽的女神,因为向往人间完美的生活,被二郎神压在了华山下。沉香为了拯救母亲,上山拜师学艺,每一天跟着师傅习武练功。几年过去了,沉香15岁了,他他救母心切,吃吃尽了苦头,感动了仙人,仙人送给他一把神斧。沉香用神斧劈开华山,救出了母亲,最后一家团聚。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沉香真是个孝顺的孩子,他为了救母亲,小小年纪,吃了很多苦,从未想过要放弃。我就应向他一样,好好听爸爸妈妈的话,做个好孩子。
古华的《芙蓉镇》,是第一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以虚构出来的湘西芙蓉镇为环境,以文化大革命的萌芽、发展、结束为时间线索,以胡玉音等人的遭遇为代表,是一部时代特色鲜明的长篇小说。
全书共分四章,每章七节,每个章节都有标题,结构紧凑,框架鲜明,作者的逻辑性很强。优秀的文学作品大致可以分成两类,分别是作者跟着作品走,或者作品跟着作者走。前者的优点是局部好看,但易输于整体;后者整体思想性强,但局部不够精彩。《芙蓉镇》属于第三种,即,全局上,作品跟着作者走,局部上,作者跟着作品走,所以,《芙蓉镇》在故事上文字上即清晰又精彩。大局是框架,没有规矩则不成方圆,但若拘泥于规矩,文学作品就成了刻板的数学题,美的感受就成了公式。这一点上,古华先生跟路遥颇为相似。
《芙蓉镇》是以写时代为目的的小说,人物是古华先生表现时代的工具。或者说,芙蓉镇是浓缩了的文革背景下的中国,《芙蓉镇》上的人物,是文革背景下,国民的代表。基于此,读者会看到,古华先生在描写某个人物遭遇时,忽然笔锋一转,转向当时的中国有同样遭遇的那些同胞们。作者只是借题发挥,《芙蓉镇》是古华先生抒发感伤的窗口。所以,虽然全书字数不多,人物不多,但是全书的表现力极强,读者仿佛能听到作者的心跳,与作品人物共同回到了那个疯狂的年代。
所谓阶级斗争,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斗争;所谓革命,不过是人革人的命。在本书中,文化大革命本身已经成为了书中人物打击报复的工具,提供了发泄的机会。这就使得这本书人性十足,一切故事,都是人事,文化大革命造成的破坏,也是建立在人的劣根性这一基础之上的。《芙蓉镇》并没有简单的停留在对文革的批判,而是更深入的剖析被卷入文革的那些人物,使读者随作者一起反思人性。
文学作品不是胡侃。优秀的小说是来自作者灵魂深处的呐喊。一字一泪,一字一血。
十六年前,余秋雨老师和凤凰卫视的工作人员们一起踏上了探访人类文明的荆棘之路,感受千年文明的起落兴衰。十六年后,在父亲的推荐下,我阅读了这本书。拿起这本父亲曾经在多年前读过的书,一阵时间的沧桑感不禁飘过。十六年很长,从二〇〇〇年到现在,我们生活的变化翻天覆地;十六年很短,和那些曾经繁盛了几千年的文明相比,这只是一粒尘沙。好像已经习惯了按年月度日,余秋雨老师一行人的旅途四个月有余,乍一看不算太长,但他用这一本厚厚的文字把一步步思忖着文明的旅程融进了时间这条苍老的长河。
翻开书,父亲当年的圈圈点点映入眼帘,这是对这次行程最好的注释。起初我并未对这次旅程有特别深刻的理解与印象,只是觉得这次活动很有创意很新颖,但却对余秋雨老师为什么参加这次活动而感到不解,为什么一个人会不辞辛劳,不顾危险,用行车这种方式完成对文化遗迹的考察?随着阅读的深入,我逐渐深深地体会到,这是因为一个文化学者的责任与良知。在书上我又似乎找到了一些答案:
抚摸历史,抚摸文明,就是在鼓励自己。
去探索古代文明消亡或传承的原因,去比较古代文明和年轻文明的相似与异同,去更好地理解中华文明经历五千年风雨沧桑却仍旧焕发生命力的奇迹。
这样应该会对历史和文化有所敬畏与反思,应该会对当下和自身有所了然。余秋雨老师在自序中的一段话我很喜欢:“与笔端相比,我更看重脚步;与文章相比,我更关注生命;与精细相比,我更倾情糙粝。”好像又是专门说给年轻人听的。忽然想到了“玄奘之路——戈壁挑战赛”,这是一场按照当年玄奘西行取经的路线徒步穿越戈壁的比赛,全长好几百公里,和余秋雨老师的行程有点像。又忽然想到了央视记录频道的一段广告词:
路为纸,地成册,行作笔,心当墨。
希腊——梦醒时分
游记的第一站便是希腊。一提到希腊,首先映入脑海的可能是熊熊燃烧的圣火,波光粼粼的爱琴海,还有气势恢宏的巴特农神殿了。余秋雨老师对它们的描写已非常细致,在此就不赘述了。关于奥林匹亚的叙述我倒很感兴趣。
古代运动会发源于希腊的奥林匹亚,这里还保留着竞技场的遗迹,虽然老旧,但置身其中仍能感受到当时的壮观与辉煌。为什么运动会会发源于这里?因为在希腊文明中,“健康是他们的宗教”,“把智力健康,肢体健康发挥到极致再结合在一起,才是他们有关人的完整的理想。”这也正是中华文明没有做到的地方。我们把太多的精力投入在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很少关注个人的发展与完善。既然这是文化遗留下来的不足,我们是不是可以试着从自身去改变一下呢?有很多问题不是没有办法实施,而是没有办法清楚地认识。
希腊很美,真的很美,但我们现在看到的希腊早已是经过痛苦沉淀过的美,这种痛苦包含着希腊人和希腊文明被统治和侵略的血与泪,美得干净,美得悠闲。如果把古代希腊比喻成一场梦,那么现在的希腊便是梦醒之后眼中的光芒。余秋雨老师关于雅典城邦衰落的评论脍炙人口:“文明之所以成为文明,是它与周际的生态相比较而言的。因此,它注定要与野蛮和愚昧为邻。如果两个方面属于不同的政治势力,必定时时起战火;如果两个方面属于同一个政治范围,必定天天有内耗。由此想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和孝文帝改革,很有道理。
希腊游记中临近末尾的一篇很让人感动,标题为“我一定复活”。讲的是希腊的一个组织,几个教授向全世界游客呼吁把巴特农神殿中的精华雕刻从大英博物馆中请回来。还有希腊一位已故文化部长的话:“我希望巴特农文物能在我死之前回到希腊,如果在我死后回来,我一定复活。”读完之后稍有点忧伤,扪心自问:我们的文化自觉与文化尊严还在吗?
埃及——一直神秘下去
余秋雨老师关于埃及写了很多思考与感悟,就来写写自己感兴趣的那一部分吧。
埃及的代表是金子塔,很多金字塔至少建于四千年前。历经了四千多年的风雨洗礼,金字塔不仅岿然不动,而且石方之间连一个薄刀片划进的细缝都没有。这样的世界奇观,却因为史书和文字的消失,没有办法被解读。偌大的金字塔只能寂寞地坐在原地,接受着人们的赞誉和惋惜。
曾经辉煌一时的埃及文明,希腊文明的源头,有令世人震惊的众多遗迹,竟然就这样消失了。“所谓文明的断残首先不是古代城郭的废弛,而是一大片黑黝黝的古文字完全不知何意。”中华文明在历经了岁月的冲刷后顽强地存活了下来,“文明如果追求神秘和封闭,结果只能故步自封,终于难以为继。”“中华文明之大,相当一部分取决于它的普及企图和传播力量。”文明传承的载体可以是书本,可以是建筑,可以是故事,但最根本的媒介还是人,在一代又一代人中继承,创新,发展。由此联想到现在讨论的“西化”问题。中华文明向来包容,吸收了如佛教等众多外来文化,发展至今,文化交流不应成为一种障碍。但很多人凭着自己对文化的一知半解,用西方的观点对中国文化指手画脚,有些可悲。我认为文化的交流应该建立在已经掌握一种文化精髓的基础之上,这样的交流才能取长补短,也不至于丢弃了自己的观点。为什么很多人做不到这一点呢?因为浮躁。新事物这么多,新思想这么多,而现在的社会如同跑步机一般容不得人们有半点的喘息和思考,在激烈的竞争中人们倒也变得“单纯”起来,凡事利己就好,就像在二〇〇四年新闻调查中的一个煤矿老板,哪里会把环境放在眼里中。一想到现在还有许多浓浓黑烟从工厂的烟囱中冒出,就觉得一丝哀伤。
以色列——绿洲的国度
一说到以色列,耶路撒冷必须要提到。作为三大宗教圣地的耶路撒冷承载了太多。灾难一次次降临在它头上,它就这样不断被摧毁,重建,摧毁,重建,直到现在这个苍老的模样。但以色列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耶路撒冷,因为这里有太多我不知道的历史与故事,而是以色列这个国家。
以色列四周都是沙漠,但以色列人却在这些寸草不生的沙漠中种出了蔬菜,水果,不仅自足,还大量出口欧洲,用的正是滴灌技术。尘黄的沙漠硬是被装点得五颜六色。余秋雨老师称这是“向自然争夺”。当时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关系非常紧张,经常发生流血事件,寸土必争,但这些和“向自然争夺”相比,是不是过于渺小了些?人类诞生才多久,就在自然面前彼此争斗,你死我活。而自然呢?只是笑笑,在它看来只不过几天的时间,连胜利者的踪影都会消失。一个成熟的文明不应该是这样。就像余秋雨老师所说:“当人们终于懂得,笼罩荒原的不应该是战火而应该是暖棚,播撒沙漠的不应该是鲜血而应该是清泉,一切就走上正路了。”
不要流血。但不得不说遇刺身亡的以色列拉宾——一位呼唤和平的老人。余秋雨老师和他的妻子在悼念墙上用汉字写了三遍“和平”。这样的虔诚与气度让我敬佩,这样的文明让我自豪。
但愿全世界的文明,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能如此。
约旦——在缝隙中生存
约旦和以色列相同,也是一个沙漠上的国家,但它百分之八十是不毛之地,仅靠着约旦河旁的公路维持着脆弱而坚强的生命。地理上的劣势使约旦别无选择,只能在贫困中挣扎。但即便如此,约旦几乎所有人都在缅怀一位国王——侯赛因,他用自己高超的政治智慧给约旦人民带来了和平与安康,并在国际社会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对于不同文明而言更是如此。每种文明所处的生态不同,面对的问题和解决方案都不尽相同。作为中华文明子民的我们,不必太过担心像约旦那样没有选择的问题,相反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会珍惜目前所用有的。又突然想到,不论是什么形式的侵略,都是把一种文明强加在另一种文明的头上,结果呢?大多两败俱伤或者胜利方也没捞到多少好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两千多年前先秦诸子告诉我们的哲学。
那么文明也应该一样,心存感激,尊重他人。
伊拉克——可怜与无知
如果说希腊文明闪耀着光辉,那么比它还早绽放的便是埃及文明,比埃及文明还早的则是两河流域的美索不达米亚文明,两河之一的底格里斯河便流经伊拉克。按理说伊拉克所在地区的历史久远,应当有所继承和发展,但事实恰好相反,这里全都是被枪炮毁灭过的痕迹,包括文化。文明消亡的表现之一便是权力和利益凌驾于文明之上,成为统治人民的工具,人民的思想也变得麻木,只有服从与仇恨。这里当然有国外强权政治的影响,但那些吃得肥头大耳,住在和卢浮宫差不多奢华的总统府的官员们,他们的责任呢?在这片国土上,我看到了文明被所谓的“文明”裹挟,却只有哀叹的份。希望这种事情不要再发生于任何一个国家。
快要离境时,余秋雨老师采访一个十四岁的女孩问:“你是不是也像大人们一样讨厌美国?”女孩用流利的英语说:“人民不讨厌,政治讨厌。它没有理由强加给别人。”“那你为什么还学英语?”“语言是文化,不一定属于政治。”理性的光芒就这样绽放在了世界上最危险的地区上的一个十四岁小女孩身上,而且是那样璀璨夺目。想想平日里看新闻评论时,作为文明从未断裂过的中华民族的一员,理性又在哪里?
伊朗——学会和平与宽容
伊朗也算是一个王朝更迭频繁的国家,但其中有几个统治者因宽容仁慈而出名——居鲁士和大流士。公元前六世纪的米底王国被来自波斯的居鲁士征服。居鲁士不仅解放了当初被尼布甲尼撒掳掠来的数万犹太人,还对各民族的宗教及其尊重。这在当时以残酷为代名词的巴比伦实属罕见的。他的后继者大流士倡导天下各国应平等往来,和睦相处。他们共同倡导的和平睦邻关系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纵使时间流去已有千年,这两位统治者的执政理念被永久的记录在史册上。
尽管两位统治者只是伊朗史上的一瞬,但他们的所作所为却给伊朗的文明增添了一丝和平宽容的色彩。和平的意义不用强调,宽容也无需赘述,可能是我比较喜欢政治吧,我把二者在政治方面的功效看得比较重。我想起了唐太宗,想起来他对少数民族的和平外交政策,最终的结果非但不是战争,反而是“天可汗”这个至高无上的称号。又想起西方国家宣传的“中国威胁论”,中国发展起来就一定会和其他国家血刃相见吗?中华文明的根源主张和平自守,战争在人们眼中不是解决问题的途径。如果一种文明企图通过暴力手段获取财富,那么它最终要么走向灭亡,要么被众多力量所制衡,终究没有称雄时的威风凛凛。如果从这个角度看,和平宽容倒成了避免走向毁灭的良药。
不管于国家还是一个人,和平与宽容都是一种成熟后的道德。
巴基斯坦——发现和玄奘
巴基斯坦什么最有意思?车。说的确切一点是改装车,说的形象一点是棺材车。关于对棺材车的记述余秋雨老师已经写了很多。让我好奇的是为什么这里的人们热衷于把车改装成这个样子。余秋雨老师没有说,却论证了美与丑的关系。这就给我留下了广阔的猜测空间。这究竟是当地的贫穷导致的还是文化导致的?如果是贫穷的原因,买辆车已很不容易,更何况改装还是一大笔费用?如果是文化原因,为什么在曾经诞生了犍陀罗这一伟大艺术瑰宝的地方,人们的审美观念会发生如此巨大的转变?既然人们都愿意把钱花在改装棺材车上,为什么不愿意投资教育呢?赤脚流浪的儿童满街都是。真不知是碍于面子还是承认了自己的贫穷而引发的心理上的畸形竞争。所有的一切都不得而知。
当然以上的猜测全部是出于我个人的无知,所谓无知者无畏,不知是不是像我这样。
但贫穷和奇怪的审美在这片土地上变得渺小起来,是因为这里有法显和玄奘来过的地方。文明不是流行于一时的景物,而是贯穿在骨子里的坚强。在现在的探险队员都认为艰苦危险的路线上,法显和玄奘两位僧人进用脚步度量出山的高低,路的长短。
首先惊异于他们是靠什么挺过了这段旅程。余秋雨老师曾经说,古代中国走得比较远的有四种人,一是商人,二是军人,三是僧人,四是诗人。其中具有明确的文化意图并能远行的只有僧人。僧人成了文化传递的使者,而鼓励他们的正是文化本身,换句话说,便是信仰。这就是信仰的力量。
想到许多人说中国人没有信仰。记得白岩松曾经说过,有一亿人说他们信仰共产主义,有一亿人说他们信仰各种宗教,那剩下的人呢?好像没有信仰。不知道现在社会上的浮躁和信仰的缺失有没有关系。如果有的话,就想想法显和玄奘当年走过的路和他们的心吧。
重新说说这两位僧人的远行。正如余秋雨老师的这句经典的总结:
“一切深层沟通都不能仅靠文字资料,而必须以脚步、目光乃至整个血肉之躯作为船筏。”
印度——矛盾的集合体
印度是佛教的发源地,是一个曾经让无数僧人神往的地方,但在余秋雨老师笔下,我感受到的印度,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它有童话般美丽、杰出的建筑泰姬陵,有曾经领导印度走向民族独立之路的圣雄甘地,有释迦牟尼苦心悟道的菩提树,但是,它也同样面临人口爆炸带来的危机,也遭受着大范围的整体贫困,也有严重的污染和落后的管理……当所有的一切都融合起来,不论古今,不分先后,就形成了现在的印度——一个矛盾的集合体。
但在我看来,现实问题的严重性掩盖了曾经辉煌一时的印度文明,因为没有一种文明适合生存于这样的状况之上。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这也是我认为的任何文明的基础,不因别的,只因文明最重要的载体还是人。
贫困会给一个国家带来很多灾难,包括物质上的和思想上的。希望印度能够率先解决人民的贫困问题,这样以后谈民族复兴才有希望。
结语——思想的启示
读完了,感觉很快。余秋雨老师的这本书以游记的形式记录了整个旅程的险象环生,许多文明的起落兴衰,每一篇都以新的视角去观察,每一篇都蕴涵着新的思考,在字里行间流露着一位文化学者的责任感与使命感。读来永远新颖,不会困倦。
其实这本书的读后感写得很费劲。余秋雨老师在每一篇中的思考都发人深省,足以让我豁然开朗,每一次都伴随着原来如此的惊喜和深深的佩服。我就是在这种状态下完成阅读的,更像是一次思维的启迪或扫盲运动吧。要提笔写,真不知该写些什么。但有一点我要感谢余秋雨老师,他让我感到了自己还很无知,他告诉我在探索的道路上我还很渺小,他教给我以后要虚怀若谷,不要狂妄自大。读一本好书,可以读出人性的一些最基本的东西。
这本书给我印象深刻的地方有很多,其中有两点我比较感兴趣。
一个是文明与权力的关系。一直以来我认为文明滋养了权力,权力只是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虽然权力的运作会导致文明的兴盛或衰亡,但它们仍然是从属关系。如果权力导致了文明的毁灭,那么应该从文明自身找原因。而余秋雨老师讲到:“文明和权力毕竟是两个秩序系统,至少在古代一直没有找到协调之路,因此两方面迟早产生抵牾。两方面的力量越强,抵牾也越严重,而严重抵牾的结果必然是严重失序。”原来它们之间还可以分得再开一些。不是所有人文灾难都是文明的错。
还有一点就是文化学者的责任。以前我一直以为文化学者的工作大多应该在研究浩如烟海的典籍,有时联系中外,贯通古今,解读文化的深层含义。然而余秋雨老师以车轮考察各个文明的方式逐渐让我改变了这一看法。文明需要传播,文明需要交流,文明需要借鉴,文明需要自省。“人生太短促,要充分理解一种文明已经时间不够,更何况是多种文明。于是大家都变得匆忙,而匆忙中又最容易受欺,信了一些几经误传的信息作为判断的基点,既伤害了自己又伤害的文明。因此,应该抓紧时间多走一些路,用步履的辛劳走出受欺的陷阱。”那么,对于我们,这年轻一代,老祖宗留下的千年遗训没有错: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不得不说,我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对刘亮程是一无所知的。而后来从文字中所感知到的他,是一个有着很淳朴,却又有深厚积淀的人。他不同于普通的作家,他写乡村生活,我可以很分明地感受到,他就是这村庄里的人,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夫;他又不同于普通的农夫,他能将自己的乡村生活堆砌成文字,很深厚,直击人心的文字。这样的存在在我的认知范围似乎是不曾有过的,可能是因为我有种固执的念头,文人的风骨气质会让他们难以和乡村、和自然彻底的融合。不过,他做到了,而且是近乎完美地做到了。
初读时我觉得,他写的生活离我还是有一定的距离的。毕竟城市这个四方的玻璃盒子将我框住已经整整20xx年了,我的心、我的梦想如何膨胀,都不可能超出这个四方的盒子,而他的世界,是在玻璃盒子之外的,我有心的时候能透过玻璃望上几眼,却从来没有触及过。我是不知道他与城市有什么故事,但是我知道,他所在的村庄,似乎是个无比广阔的天地,因为他能从中获得的,是粮食,是生活,是对生命的感悟,是很多很多我难以触及的新鲜东西。
他从一草一木,一虫一叶都会有无尽的收获,身边的牲畜,自然中的小花小草小虫,村里各类的人,都能成为他取材的对象。这些细小的不值一提的动物植物人物,就因为与刘亮程有了交集,所以这些小东西的生命里就出现了一篇刘亮程为他写的文章,不管他知不知道,他的生命就这样被见证了,他的存在就这样用油墨印刷出来传到了许多的人的手上。他不会被华丽的词藻渲染,但是他会被刘亮程对生命的体悟所装饰,所以他上纸之后仍是拥有生命的温度的。这是他们的幸事。
他从一字一句,一点一逗都能展现出那个小村庄的生息,我能从文字中听到村庄的呼吸,我从文字中还原出了那个我不曾到过的村庄,我用这些文字去感受他的生活,最后发现读完的时候自己竟像是在这村子里也生活了很久了。我从他咀嚼过的生活中去汲取甘甜的东西,汲取那些说明20xx年在人生中着实是短暂的证据,汲取某些人一生都无法领悟的道理,汲取另一段人生。能够通过文字去看看刘亮程他“一个人的村庄”,是我的尝试,是我充实自己的捷径。这是我的幸事。
他写出的文字,若转化成声音,说它清脆是不完全对的,清是少有的清,清亮而自然,但它不似其他的文字那么脆,不会因为清而轻薄,它们是有重量的,读完之后总会在心里留点痕迹,时深时浅,但是都不能抹去。我想这是因为他的文字不仅仅是以记叙描写为重点,而且用自己的体温去焐热了别人不曾想到也不敢想到的念头,让这些想法一波一波地冲击在读者的人生观念上。生命之重,他轻松执起,放在自己写下的文字上,这就是他令人惊叹之处。
再读他的时候,我开始问自己,那个玻璃盒子真的在么,还是我为自己找的借口?其实只要有“一个人”,就可以在心里建造出一个村庄,一个城市,甚至是一个世界呢。
在湘、粤、桂三省交界的峡谷平坝里,一溪一河两条水路绕着镇子欢畅流过。每当湖塘水芙蓉竞开或是河岸上木芙蓉斗艳的季节,这五岭山脉的腹地,便颇是个花柳繁华之地、温柔富贵之乡。故此,镇子得名“芙蓉镇”。而后十三年的故事,便发生在平静而又混乱的芙蓉镇里。
《芙蓉镇》是一部灰色的小说,同时也因这灰色保持了难得的优雅与美丽。书中有背叛盟誓的黎满庚,也有坚守承诺的秦书田;有出卖自我的王秋赦,也有忠于良心的胡玉音。乐观与绝望,欣喜与悲伤,真实与虚假,一一对照又一一平衡。
“活下去,像牲口一样地活下去!”一个幽灵般的声音在喊。
是怎样的年代,才会有这样沉重的担待?是怎样的性格,才造就了这样坚忍的信念?但那么陌生那么遥远的事情,其实离我们不过三十来年!
回过头张望张望我们的世界,一个多月前的512汶川大地震撼动了整个华夏大地。大灾大难中,年轻一代挺起胸膛,揽下了更多的责任。被舆论评论为“娇气”、“懦弱”的80后、90后带给社会太多太多的感动。黑暗的废墟中,他们用顽强的毅力支撑了整整九天九夜的生命;而生死战场上一张张稚气未脱却满是认真的脸温暖了所有人的心田。 “小雪,你一定要活下去……”的祝福和“让我再救一个,再救一个!”的请求萦绕在我们的心头久久不能散去。人性的美好放射着耀眼的光芒,抵抗着自然发出的怒吼。
如今,芙蓉镇热闹如初,大地的裂痕也在渐渐愈合。人们兜兜转转,历史又翻开了新的篇章。而我们--这群青葱少年,也将继续前行在清馨的时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