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金自传读书笔记(精选31篇)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大概是我读完小说后,印象最深的一句话了。这句话实在是具有震撼力!单单这一句话,就可以深切体会到孔乙己的卑微和无足轻重。简简单单一句话,却有着一种思想,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写作风格,只有回反复咀嚼才会理解。
这篇人物小说,鲁迅先生先从容不迫的描绘了当时以咸亨酒店为中心的鲁镇的民风世情,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将笔墨放在孔乙己身上。
孔乙己是鲁迅笔下被封建社会严重残害的读书人,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然而却满口之乎者也;出生卑微,却养成了恶习,穷困潦倒,却又自命不凡;不能科举高中,只能在下流社会徘徊,而他又不肯脱下长衫,与短衣帮为伍。孔乙己就是一副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作者又赋予了他真诚,善良的品质,孔乙己和孩子们交往时十分认真和热心。孔乙己是不幸的,但是这种不幸没有人同情而成为一种辛酸,被人嘲笑。身无分文,还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这样一个人,本应得到尊重和理解,然而最终却被丁举人毒打而悲惨死去。除了欠钱的事想起他,人们再也没有提起过他。
《孔乙己》是一篇艺术性很高的小说,通过小说的主人公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的残害而受到的嘲弄和下场,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精神给人们带来的迫害,提出了改造这种精神的必要性。
《郭沫若散文》给了我很多的感触,让我们对诗,对诗人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诗不是做出来的,只是写出来的。我想诗人的心境譬如一弯清澄的海水,没有风的时候,便静止着如象一张明镜,宇宙万汇的印象都活动着在里面。这风便是所谓直觉,灵感,这起了的波浪便是高涨的情调。这活动着的印象便是想象。这些东西,我想是诗的本体,只要把他写了。出来的时候,他就体相兼备。大波大浪便成为“雄浑”的诗,便成为屈子的《离骚》,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李杜的歌行,但丁的《神曲》,弥尔顿的《乐园》,歌德的《浮士德》。小波小浪的涟漪便成为“冲淡”的诗,便成为周代的国风,王维的绝诗。日本古诗人西行上人与芭蕉翁的歌句,泰戈尔的《新月》。这种诗的波澜,有他自然的周期,振幅,不容你写诗的人一毫的造作,一刹那的犹豫,硬如歌德所说的连摆正纸位的时间也都不许你有。说到此处,我想诗这样东西倒可以用个方式来表示他了:
诗=(直觉+情调+想象)+(适当的文字)
照这样看来,诗的内涵便生出人的问题与艺底问题来。Ihalt便是人的问题,Frm便是艺的问题。归根结底我还是佩服你教我两句话。你教我:“一方面多与自然和哲理接近,以养成完满高尚的”诗人人格:“一方面多研究古昔天才诗中的自然音节,自然形式,以完满”诗的构造。“我们心中不可无诗意诗境,却不必定要做诗。”
我想说,郭真天才也!
老舍对我们来说,已经是很熟悉的一位作家了,在此也就不多介绍了。倒是写作背景得说说:话剧《写于1956至1957年间,它是老舍一生中最优秀的戏剧创作,正像曹禺先生所说,它是“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老舍写小说很少,却写了不少的戏。在写《茶馆》之前,他写了话剧《春华秋实》、《西望长安》,在《茶馆》之后写了《红大院》、《女店员》和《全家福》等。《茶馆》跟这些配合时事政治的作品,在题材、风格以及创作模式上,都大不一样,他重新写起了解放前写惯了的“陈年往事”。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除非友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光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茶馆》让我们看清了那三个黑暗时代,也看清了那些生活在底层的人民,一个个破落、衰败。《茶馆》不愧为“中国戏剧史上空前的范例”。
我一口气读完了《苹果树上的外婆》这本书,这本书真是太精彩了,主要说的是:主人公安迪没有外婆也没有奶奶,这使他很伤心,可是有一天外婆神奇地出现了,带着安迪四处游玩,领着安迪见识世界。读完此书,说句悄悄话,我也很想拥有一个这样的外婆,虽然我的外婆也特别好。
她是一个富有童心的外婆。她会与安迪一起在游乐园玩耍。他们一起坐木马;一起进魔鬼宫;一起荡秋千……玩了许多游戏。她还会与安迪一起分享儿童食品。他们一起吃火腿;一起吃巧克力;一起舔棉花糖……吃了许多美食。
她是个很有创意的外婆。她会有很多大胆新鲜的主意。有一次安迪想要骑马,可边上又没有马,外婆便想出一个主意去草原捉马,又教安迪巧妙有趣的捉驯马方法,然后带安迪去骑马。还有一天,安迪觉得没地方可去了,外婆就提议去海上冒险,并神奇地弄来一条轮船……一桩桩新鲜刺激的事让安迪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快乐时光。
她是一个追求时尚的外婆。简直可以与年轻少女媲美。每次出现时都穿着紫长裙,套着白色衬裙花裤,穿着高跟鞋,拎着一个小花包,还开着一辆汽车呢!真是是时尚极了。
这可真是一个奇特的外婆呀,相信每个孩子都会喜欢。
寒假期间,我读了《三体》这本书。
轻轻翻动着雪白的书页,细细品味着优美的文字,我被它深深吸引住了,如饥似渴,手不释卷。精彩的内容,跳跃的思维让我的内心受到了巨大的震撼,以至于有点埋怨自己从前的阅读范围是如此的狭窄,像《三体》这样精彩的小说竟未曾发现。
《三体》是一部科幻巨作,是中国科幻文学的里程碑之作,刘慈欣著。虽说也是一部科幻小说,但它却与其他的科幻小说大相径庭,在骨子里就是一本独特的书。
举例来说,在大多数小说中,外星人都有着上帝般的形象,对人类亲切至极,会安慰人类,帮助人类,可谁知外星人是善是恶呢?《三体》便一反常态,将外星人刻画成一个合情合理的形象——迫于生存的危机而侵略地球的生物,存在着缺陷,却又十分的合于情理。这一下,就将它们活灵活现地刻画出来。
书中还提到一个新的词语——智子。刚开始,我也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可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我终于明白,这是一种被三体人(外星人)用我们前所未有的高科技赋予了生命,可随意维度化的微不足道的质子!这想象,真是既天马行空,却又有着科学的依据。我们当中有几个人能够将它想象出来!
这部小说,还有一个引人注目的特别之处,那就是写作的手法。它一改以往习惯的“因为——所以”式写法,使用了“所以——因为”式。说详细一点就是将以往一成不变的先写事情发生前的事,再写事情结果的手法变成先写事情发生后的事,再写事情发生前的原因。
中间一些细微的地方又透露着一些隐隐约约的线索,引人深思。读书的时候将这些线索串联起来,再仔细一想,对整件事情的理解便简单明了多了。
这就像小孩子拼拼图一样,让读者自己一点一点去探索发现,这真是一种高明的写作手法,让读者能够有充分的空间去想象。
当然,每一部作品都一定会有它想表达的意思,无论深浅。而三体想表达的则更丰富。在一开始讲述叶文洁的记忆时,还描述了一幅-时的景象。
我想,在此作者一定是想批评讽刺--时,人们迫害知识分子的那种无知、可恨。把历史与科幻相接合,也就更加大大增加了想象的实在性,绝不是胡思乱想,这也是作者写作上的一个精炼之处,想象不能无限度。
书中还讲到了地球叛军,虽然他们的出发点是善的,只希望三体人到地球上来消灭坏风气,可他们的思想太过于极端,竟然想毁灭人类,毁灭地球!即便我们的社会真的无可救药,我们也应该尽自己的一份力,努力维护这个世界。
这里毕竟是我们赖以呼吸、生活、生存的家园。试想没有了它,我们去哪儿生存?如此这般,还有许许多多,等待着读者去思索,去发现!
整部三体都以和平——战争——生存——毁灭为主线,在我眼前展现出一个广阔、神秘的世界。它开阔了我的思维,让想象不再受到约束,自由飞翔。其实,每一个人的头脑里都有一个世界,愿我们用想象的翅膀,创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精彩的三体世界!
大刘的这部作品被尊为代表了目前国内硬科幻小说的最高水平,因我脑子不够使,逻辑思维也不好,平时对科幻小说都绕道走,所以不知道目前国内科幻小说处在什么状态。毕竟我上一次真正看科幻小说已经是小学六年级了。说起来小学时很爱看凡尔纳的书,中学后反而退化了。
还用我介绍内容吗?估计你是没看过,还是介绍一下吧,会很罗嗦,要小心。
三体作为一个飘荡在宇宙中的星球文明一直苦于三个太阳变换排序带来的恶劣气候,苦苦寻找宇宙中其他气候稳定的星球,这时处于秘密寻找外星文明的地球发出的信息被三体通讯员收到。通讯员恐怕三体世界会摧毁地球于是发回信息警告地球不要回信,只是已经处于对人类完全失望的文—革时期的叶文洁下定决心要让高科技外星文明来拯救地球人类,于是地球上出现一个组织叫ETO,地球三体组织。
第一部最引人注目的当然是三体游戏,这是一个仿真游戏,其实我当时没怎么看懂,到底是现实还是游戏?这本也是被大刘自认为三本中写的最好的一本,他自认烂尾,但《三体》爆红是第三本完结开始。三体游戏非常逼真的模仿了三体世界景象,通常是高智商的知识份子会很感兴趣地玩下去,这就给ETO提供了高智商人群。
在游戏里可以遇见中外历史高智商人物比如秦始皇、老子、牛顿、伽利略等等,这些人都凑到一块儿来商量问题,如果你做的够好他们会记得你,下次进游戏别人还会表示佩服你。三体世界利用各种手段来阻挠地球物理发展,这种方式我很欣赏,但是也很绝望。你想想,让一个物理家发现其实物理是不存在的,此人立刻就能崩溃。还有什么比摧毁一个人信心更绝望的事儿咧?
第二部是我个人最喜欢的,看了三遍。这部中心人物有俩,罗辑和章北海。罗辑莫名作为面壁者很诡异地经历了大起大落,章北海是我最喜欢的人物,有脑子有手段,坚定不移。
因为三体世界对于地球人类任何计划都能看透所以选定四位面壁者,他们可以做任何事来保护地球,前提是这些想法都在他们的脑子里,除了他们没有任何人知道。因为三体世界唯独不能看透人的想法,也不懂撒谎和阴谋,他们的思想是透明的。
当三位面壁者都失败的情况下罗辑变成了令人捉摸不透的存在,而章北海进入未来后才透露自己是人类必败主义者。
当罗辑冬眠后醒来发现人类技术已经发展到打败三体时很开心也很不安,我在看这段儿时一直冷笑:愚蠢又天真的人类啊。果然,在三体世界的一个小小探测器几分钟内就把人类所有太空力量摧毁后人类整体崩溃了,看的我超爽快。本来么,智子让你发展到几时就是几时,这种感觉有点儿像某一期世界奇妙物语,一个小女孩玩玩具,抬头一看,原来她也不过是玩具。还真把自己当回事儿了!
因为看了三遍,第二遍时某些细节才被我注意到,所以私以为这种书都要多看几遍。
第三部是让我很期待却没有预期心情的一本。我知道最后是全灭,结果全灭的如此有希望感……想到专访中大刘说他认为结局很光明,还是很多人不理解。我理解啊大刘!就是很光明的感觉有没有!!看的我这叫一个郁闷,一点都不爽快。
宁帆说我一定会讨厌女主,事实上我对女主并没有特别大的反感。在我看来女主代表了人类,人类就是这样优柔寡断又自以为是,武断又易后悔,时而把自己当救世主时而自责到恨不得自杀谢罪,本书给最大的感受还是整个人类社会对于某件事态度转变之剧烈,令我作呕,在阅读过程中几次隐隐作呕,生理反应。这也是从第二部顺延下来的最大感觉,人类社会太容易集体转变态度,罗辑是最明显的对象。
在他做事时以为他神秘而崇拜之,在他隐居时又认为他毫无作为唾弃之,在他被三体恐惧时又认为他是上帝,在他冬眠醒来又不屑地取消了他的面壁者,在他的预言成真后又把他送上神坛还要吻他的脚,在他做事时又觉得他自私每个人都辱骂他,在他成为面壁者怒视三体世界时又崇拜他。
感觉怎么样?我认为这部作品最好的一点就是很明确地点出了人类本性,这点也最为我感受深刻,入戏太深,看的我浑身发冷,几次作呕,恶心地要命。
之前看南方周末对大刘专访,根本看不懂,看了两三遍才勉强看懂。印象最深刻是大刘回应读者抗议结局全灭,他认为人类文明作为宇宙中很渺小的一员已经存在了这么久已经不错了,反正人类迟早要全灭的。而且他认为最后描写已经很光明了,记者表示无法理解,既然全灭何来光明?但是我这次看,觉得最后全灭的太曲折了,虽然是全灭但真的给我一种光明的感觉,觉得很有希望,甚至有种女主没有死掉的感觉。所以看的我这个不爽,难得跟大刘想一块儿了却是这么憋屈的情况。
当然了,第三本里头有很多地方都看不懂,我估计哪怕再看两遍也看不懂,太专业了那些术语。即便如此还是无法掩盖这是一部非常棒作品的事实,当然之前它已经被捧上天了,我也无需赘言。分数不必说啦,如果你有心情有时间一定要看看,不是推荐,是强烈建议。
作为一个反人类分子,真心希望有人类快快灭亡。其实对于地球来说,人类文明只是一个渺小的存在,在它长长的历史里人类只是微不足道的存在。同理,对于宇宙来说,地球也不过是一个普通到不行的星球。这么说起来,人类那些自以为是的小心思和纷争真是可笑到不行啊,还自以为自己对于地球做了什么大事情整天诚惶诚恐又继续糟蹋地球资源。
有两处想不通,不知道是BUG还是伏笔:第一,第二部中和史强一起押送罗辑的警察被史强称为郑儿,后面罗辑又遇见他时却被称呼为张X。第二,思想钢印族后面再也没提过,我很不解。
千言万语只汇成一句话:强烈要求加入ETO!
“不论我活着,或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这首小诗是亚瑟在临死前写给女友琼玛的一首诗。而亚瑟则是一部长篇小说《牛虻》中的主人公。这首诗虽然只有四句,短短的二十个字,却充分地体现出了牛虻坚强不屈,视死如归的精神。
牛虻是一位革命者,他一生经历了无数风霜雨雪:曾经在农场当过马车夫,在妓院里洗过碗碟,在马戏团里当过小丑······接着又开始流浪,经过一次次斗争,他坚决加入了意大利革命青年组织。在革命工作中,他拿起笔写文章痛斥黑暗统治。狡猾的敌人把他抓进了监狱,但他毫不畏惧,仍旧从容不迫。他在寄给女友的信中这样写道:“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我就要被处死了。他们为什么要杀我呢?”我心里一阵酸楚。是啊,他说意大利的骄傲和自豪。
这使我想到了中国的“牛虻”。很多人物都为我们的国家奉献了一份力,他们都是我们不该忘记的人物。精忠报国的岳飞;收复中国台湾的郑成功;虎门硝烟的林则徐······数不胜数。他们不都是中国的“牛虻”吗?如果没有他们我们还会有今天吗?
啊!牛虻,我赞叹你,又敬佩你。我愿做一只新的中国牛虻,为我们中华历史写下新的篇章。
在这个暑假中,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是——《茶馆》。
《茶馆》这部著作是老舍先生写的。老舍本名舒庆春,字舍予,他出生于1899年2月3日,是中国现代著名小说家、文学家、戏剧家。他的代表作有:《茶馆》《骆驼祥子》《四世同堂》、《龙须沟》等......
在老舍先生发表《茶馆》之前,他已创作出《离婚》、《骆驼祥子》、《四世同堂》这些优秀的传世之作,《残雾》、《国家至上》这些剧本,已经积累了丰富的艺术经验。可以说,《茶馆》这部著作是一位成熟的剧作家的成功之作。
《茶馆》的所有故事都发生在一个小茶馆里。茶馆里人来人往,汇聚各色人物,这一个大茶馆就相当于一个小社会,老舍先生把当时社会的风气全都融入了这个小茶馆中,展现了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后、明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三个时代的生活场景,概括了中国当时的历史命运。
主要人物王利发、常四爷、秦仲义等从壮年到老年,贯穿了全剧。次要人物唐铁嘴、小唐铁嘴、刘麻子、小刘麻子等都是继承父业的,虽然衣着变了,但是德行仍然没有改。这些人物反映了时代的背景,运用得非常巧妙。
茶馆是最具创意的戏剧,三幕戏“葬送了”三个时代,激活了多年的文化积淀具有强烈的社会批判精神。一--七年七月,老舍将他的作品——《茶馆》发表在《收获》创刊号上。
人有人格,文有文品。时下批评家论及近世作家,似乎有过分关注其为文而忽略其为人的倾向。实际上,心胸狭窄精神颓丧者难为旷达之文,胸怀大志气吞星河者始有豪放之辞,人格的高低与文品的优劣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当然,在中外文学史上也不乏作家的人品与文品相互分裂的现象,但对于像巴金这种主张“在生活中做的和在作品中写的要一致,要表现自己的人格,不要隐瞒自己的内心”的作家(《谈文学创作》),却是以其崇高的道德人格和高品位的艺术追求在二十世纪中国文坛,在几代读者心中产生巨大影响的。
有人说这是一本悲观的小说,我自己也称它为“绝望的书”
从本质上看,巴金是一位理想主义者,他始终生存于崇尚理想、追求光明、坚信未来必胜于现在的精神空间里。早在“五四”前后,少年巴金就寻找和确立了自己的“信仰”,并在心灵的祭坛上立下了为理想奋斗终身的誓言。后来随着时光的消逝,巴金所追求,巴金赖以奋斗不息的心灵支柱逐渐从原来具体的信仰转化为具有象征意义的“心灵的灯”,转化为抽象的理想、光明与正义。甚至到了晚年,他也还满怀信心地说:“任何时候在我的面前或远或近,或明或暗,总有一道亮光。不管它是一团火,一盏灯,只要我一心向前,它会永远给我指路”(《“寻找理想”》)。
正由于始终有着这“心灵的灯”,有执着的理想追求,巴金对人类的命运和社会的前景又一直是乐观的,他不仅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同时也是一个乐观主义者。巴金总是坚信,“春天是不会灭亡的”,“生活里是充满着春天的。秋天里的春天,冬天里的春天,而且有很多很多的春天”(《〈秋天里的春天〉译者序》)。他“从来不曾怀疑过:旧的要灭亡,新的要壮大;旧社会要完蛋,新社会要到来;光明要把黑暗驱逐干净”(《〈巴金选集〉后记》)。
与这种理想的光环和必胜的信念相映照,巴金的人格精神中还时刻闪现着一种以奋斗为生命,以痛苦为力量,以献身为幸福的英雄主义气概。在确立信仰时,他就立下了“奋斗就是生活,人生只有前进”的座右铭(《家庭的环境》),后来他大多把那些意志坚强、奋斗不息的战士作为自己的人生楷模。他歌颂那些为主义而死、为理想献身,为奋斗牺牲的革命党人、民粹派英雄和志愿军战士;他推崇克鲁泡特金、罗曼·罗兰那种以痛苦为力量,在痛苦中净化心灵、寻得欢乐的人生态度。直至耄耋之年,巴金还表示“不敢躺倒,不敢沉默”,仍然要“奋斗到底”的决心(1991年10月15日《致冰心》)。
然而巴金又决非个人英雄主义者,他所追求的是人类平等、自由、互助的共同理想,而不是一己私利,他的人格精神中始终包含着自觉的群体意识。巴金认为,应该“把个人的命运联系在群体的命运上,将个人的希望寄托在群体的繁荣中”。“人对他的同胞必须真诚,必须互助;离开了合作与互助人便不能够生存”(《怎样做人及其它》)。他常说人生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在于索取与接受;人只有在众人的幸福中才能求得个体的幸福。
总之,理想主义、乐观主义、英雄主义以及群体主义是巴金人格精神中的四块基石,它们代表着巴金最根本的人生追求与价值取向,人们从巴金身上所看见的无私奉献、善良正直、真诚热情等诸多美好品格正是这些人格精髓的具体显现。这一切融入文学创作,也就使巴金的作品显示出一种迥异于其他作家作品的文学品位。远大的理想、必胜的信念与奋斗的精神,使巴金的创作带上了鲜明的崇高品格,他总是在作品中叙说信仰的力量,呼唤春天,讴歌理想、赞美未来,他作品中反复出现的也总是太阳、星光、明灯、圣火等充满光与热,能给人带来信心与力量的意象。在巴金笔下,英雄们的思想境界是最高尚的,美好爱情是高洁的;他时时在传递着一种美好的信息,不合理的制度和罪恶的势力终将退出历史的舞台。他的作品能给与读者一种精神的鼓舞、奋斗的力量,伴随读者去摧毁旧的世界,催化新的萌生。许多读者正是读了巴金的作品而选择抗争、选择奋斗,从而开始不息的追求。
有着远大理想和必胜信念的巴金是幸福的。他向旧势力大胆地喊出“我控诉”,执笔宣布一个垂死制度的死刑,不停地对敌人实施攻击,也可以毫不犹疑地说“春天是我们的”。但是,理想与现实总归是有距离的,在通往理想社会的进程中,到处是崎岖的布满荆棘的山路,时时有先驱者倒下的身影。因此,一旦巴金更为深入地观照和描摹现实,有时也会陷入矛盾与痛苦之中。他笔下的英雄为信仰而献身,但这种献身有时却难免成为无谓的牺牲;也很早就宣判过封建专制制度的死刑,但封建专制的阴魂却迟迟不肯退出历史舞台;他预告说将会有很多很多的春天,但自己又常常觉得并非真正看到春天的花朵。幸运的巴金只能时时感到心灵的悲痛,只能进行着永无止境的奋斗,他的作品也由此而显示出一种执着,几分悲壮。
文学并不是巴金最初的人生选择,但文学上偶然的成功并没使他忘记自己的社会使命;巴金最终选择文学也非为着个人功名或一己私利,群体的精神使他更加坚信文学的目的是为着全人类。他从不把文学当作沽名钓誉的工具,而是把创作当成服务人类报效祖国的工作。面对祖国与人民,面对同样关注着人类前途与命运的读者,巴金不必要隐瞒自己的内心,也没理由不献出他的全部真诚与热情。他从不忸怩作态故作高深,也反对炫耀新奇玩弄读者。读他的作品,人们都可感受到一个真诚自我的存在,小说中的“我”与人物交心,散文中的“我”同读者对话。在七十余年的创作生涯中,巴金有过幼稚,有过偏激,也有过轻信,这一切在他作品中留下的印记,正好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他创作时的坦然与真诚。或许可以说巴金的创作有过许多的成功,也有过某些闪失,但这种闪失并无损于他坦诚的本色,因为他只不过把一个真实的自我,把自己全部的爱奉献到读者面前,奉献给人类的明天。
执着于理想,呼唤着崇高,带着几分的悲壮,一片的真诚,巴金以他的人格精神和艺术良知,以他相得益彰的人品与文品,为二十世纪的中国文学留下一种独特而永恒的光彩。
同一个安妮怎么会有两种不同的人生结局呢?现实中是不可能的,这样的事情只有在文学作品创作中才会发生。我所读到的安妮,恰巧就被安排进了两种不同文学作品中,一个是日记体的《安妮日记》,一个是小说体的《楼上的房间》。
说来确实巧合,我竟然能在前后两个毫无关联的活动中,遇到描写同一个人(安妮)的两部作品,并同时引起了我阅读的兴趣。最先接触到的是《安妮日记》,那是我几周前在校园小蜜蜂读书活动节上买到的一本书,封面上那个坐在窗前的女孩看起来和我差不多大,一身淡蓝典雅的长裙,一席乌黑光亮的长发,单手托着腮,凝望着窗外,那忧郁而期待的眼神一下就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断定这是一本值得品味的好书。可是,恰逢期中考试,我刚看了个开头,还没来得及仔细阅读,就只好暂时将它束之高阁了。
近日,南京市小学生“找寻我爱的书”主题征文活动如火如荼得开始了,了解完征文信息后,就津津有味地收看起先锋中小学生网上作文平台里的“好书导读微视频”,在277集好书推荐的视频短片中,我随手点开了第P089集视频,南京市致远外国语小学姚鑫老师在短片中向我们推荐了小说《楼上的房间》。随着她将故事梗概一层层铺展开来,我眼前再次浮现出窗前那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女孩——安妮!故事情节如此相似,竟然有如此巧合的两本书吗?带着这个疑问,我迅速跑进书房,从书架中翻出了那本刚买不久的《安妮日记》,我捧着书,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如饥似渴地阅读起来,读完这本书用去我整整三个下午的闲暇时光,我终于弄明白了。
《安妮日记》是安妮·弗兰克13岁时所写,采用日记体形式,详细记录了她在两年多时间里躲避德国纳粹搜捕的生活经历,她终日躲在狭小的密室中,充满恐惧、痛苦和煎熬,就连最基本的温饱和自由都得不到保障,就连去窗口看看外面的世界也变得那么奢侈,一旦被纳粹发现,如花的生命就随时可能被终结,但她始终保持着一颗乐观的心,她把密室的生活变成了一场有趣的探险,危险变成了浪漫,恐惧变成了新奇,这里发生的一切都成为她笔下的日记素材。不幸地是,最终纳粹还是发现并抓捕了她,这位犹太女孩16岁时死于纳粹的贝尔根-贝尔森集中营。她的日记,后来成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历史证据。
看完《安妮日记》,我对安妮的结局感到万分的悲伤,虽然这是历史事实,但我还是不忍心相信这样一个年轻少女的生命被敌人无情地扼杀。我立刻让妈妈帮我从网上预订了新书《楼上的房间》,作者约翰娜·赖斯根据《安妮日记》写就了这部小说,大概是出于美好的愿望吧,他为安妮重新塑造了一个完美的结局。虽然由于长期困顿于狭小的空间,导致她肌肉萎缩,行动艰难,但在小说的最后,安妮还是顽强地活了下来,她终于等到了盼望已久的和平与自由。我很喜欢小说的这个结局,它让我深刻地理解了战争的残酷和自由的可贵。
能够对照着阅读同一个故事不同体裁的作品,这实在是个巧合,留给我更多的则是收获。通过这样的两本书,我既读出了真实的历史,也读出了人们对美好未来的希冀。阅读,让历史上的人变得更显得有血有肉,丰富感人,也让现实中的我更懂得有情有义,珍爱生活。
一本好书总会给我受益匪浅的地方。今天我读了《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本书,我拿起这本书时,没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那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20世纪50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刚刚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的大背景下,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改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像。社会不断进步,人门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了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坠入平庸。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是的,有了理想就有希望。《麦田里的守望者》让我受益匪浅。
巴金的童年是比较幸福的,身为富贵人家的少爷,打小就有丫鬟香儿的陪伴,一起拾桑葚,一起拾鸡蛋,还顽皮地给各只鸡取上个性的名字。和大花鸡结下深厚感情,出于孩童的天真不忍心吃鸡肉。 “为什么生来是鸡,就该被人杀死作菜吃?”这个问题让人寒心,也体现出巴金善良的性格。在巴金童年生活中另一个重要的人便是杨嫂,杨嫂一生爱清洁,死的时候却极度邋遢,书中的一些细节描写让人感动。命运就是这样,已经被安排好了就难以改变。而更让人寒心的是,杨嫂的死竟然被当作了好消息。全家人都在等着这个“好消息”,希望一个人死去,而这个人却恰恰是自己最爱的人。
对巴金童年生活影响很大的是巴金的父亲和母亲,从回忆中可以看出来,巴金的母亲爱护下人,爱护孩子,是个温柔善良的好母亲。巴金的父亲也是一个善良的人,刑罚犯人却于心不忍。良好的家教培养了巴金的善良品德,这种品德让他能对祖国对人民产生无限的爱,进而用各种作品来表达这种无限的感情,为国家留下了一笔财富。巴金留给后人印象最深的是三个字“说真话”,诚然,做人要做好人,说话要讲真话。
巴金童年生活的印象与他其后的生活相比是平和的,没有太多泪水,没有太多愤怒,日子里充满了平静的喜悦。而在文-革期间,巴金遭受了各种各样的折磨,有人评价说,巴老是当代活得最痛苦的老人。巴老在晚年重病之时仍然笔耕不辍,写下长篇小说长夜。在84年在东京召开的第47届国际笔会上,81岁的他无限深情地谈起了自己的创作经历。拿他自己的话讲:“我是从读者成为作家的。在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我就从文学作品中汲取大量的养料。文学作品用具体的形象打动了我的新,把我的思想引到较高的境界。艺术的魅力使我精神振奋,作者们的爱憎使我受到感染……前辈作家把热爱生活的火种传给我,我也把火传给别人……我们有一个多么丰富的文学宝库,那就是多少代作家留下来的杰作,它们支持我们,教育我们,鼓励我们,要我们勤奋写作,使自己变得更善良,更纯洁,对别人更有用,而且更勇敢。”这种“我要把火传下去”的欲望支撑着这位饱经沧桑的老人创作出一部又一部伟大的作品。
巴老的死是一个巨大的损失,文坛的参天大树倒下了,给中华民族留下了无与伦比的重要精神财富。
“我家乡的泥土,我祖国的土地,我永远同你们在一起接受阳光雨露,与花树、禾苗一同生长。我唯一的心愿是化作泥土,留在人们温暖的脚印里。”
而现在,巴老的愿望也算实现了,华夏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土地,每一片都在呼唤。巴老将永远与祖国同行,留在人们温暖的心房里。
《活着》这本书的作者余华,说实在话,因为读书少的原因,这是我第一次接触这个作者。说来惭愧,小学和初中总会有各种理由推辞,使得读书经历不多,但对于读书,我还是很向往的。《活着》这本书我已经全部看完,之前也曾针对这本书写过几篇类似读后感之类的篇幅。因为语文老师的介绍,我接触了这本书,也是第一次对一本书分析得如此透彻,花费几张纸的笔墨去介绍。
书已经读完一个月多了,再回想其其中的情节,更多了一些奇特的感觉。今天,就让我分析人物性格特点的方式来总结一下这本书——《活着》。首先,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还是主人公福贵,在我的眼中,从书中我见证了他的一生,从他的玩世不恭到后来的勤恳努力,一生的坎坷让这位老人饱经沧桑,却又怀着对过去的回忆,情感坚持地过着自己剩下的余生,我感受到他的坚强和他对逝去亲人深深的感情,令人动容。
而另一个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他的妻子家珍,当福贵家境败落,一无所有的时候,家珍从远处踏着坚定的步伐回到茅草屋中时,心中不免为之动容,一个如此放荡不羁的男人却仍让他不离不弃,她的善良和对丈夫的爱 令我深深牢记。说到这里,便想到了可怜的风霞,从童年时的衣食无忧,再到少年时的失聪变哑,再到后来被父母狠心送人,风霞的一生充满了变数,但一切的一切没有改变她的本心一那份对父母的爱和责任,她担起来许多不属于她的责任,而终于找到自己的归宿时的那种喜悦让我看到了她那份渴望爱情的少女心,只是结局太令人感伤,为何总会是这样的结局,这令我不得不深深陷入对中国当时社会现状的思考,当时的底层社会并没有真正获得自由、平等,当时社会昏暗到令人难过,还有那可爱的小有庆,脑海中总会浮现他与小羊亲昵的嬉戏,却因一场医疗事故被无情地夺去了生命,许多同学都在读到这里的时候留下了眼泪。
他的一生就如一个多棱多面的球,他在里面不停地跑,那一棱一面就不停地闪现,他不可能在哪一处彻底地停下,只要他还活着!
最早看这本书的初衷,是因为别人说看这本书你会从头哭到尾,但到最后发现不然,福贵的悲伤,并没有激发出我心里的泪水。是因为,这些苦痛本身就和福贵的生命融为一体。正是这些磨难,让我觉得福贵是真真切切地活着。他就好比是在走一根平衡木,时而在高处,时而在低处,所以最后能在中间平平稳稳地坐下来。但在高处时的雀跃,和在低处时的恐惧,是无论如何忘不了的。
读完《活着》对生活进行全新的思考,让我们的正确对待自己的人生,实现价值,好好活着!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爱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但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悲剧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该是最后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还记得那场穆赫兰道式的噩梦。几乎是惊叫着爬起来的。爬起来后在床上不停喘气。然而梦境的别致以及我那颗不怕死的心又让我很快再次在有意识状态下回忆梦境。伴随着头皮发麻。把自己内心读得彻彻底底不是件温暖的事情。但我因此得到了两点福利;一是由此对心理学有了更崇敬的态度,在期末考卷上和老师大谈梦的神秘与意义,并因此获得了满绩;二是我终于决定做出一些改变,一些需要销毁并重建的工程,或许也并非是那个梦促使我改变,只是在过往我无从下手。
不知道有多少人喜欢卡夫卡如此的表现主义风格,在我读他的文字的时候,我脑海不停盘旋的就是那个噩梦。
他的文字就像噩梦一样让人喘不过气。他的人物是脆弱的。以致分裂的,病态的,他的意象是可以说话的。
他给我们讲有个人在工作强压下变成了甲虫,而后又如何被昔日依靠他的家人“抛弃”。
他给我们讲有只猴子模仿人类,进而赢得了人类的尊重,并发表了如下结论“相比出路,自由是一种更大的错觉,但能够肯定的是,人类对这种错觉的笃信是一种伟大的感情。但它想要的不过是一条出路,所以它模仿人类,逃离笼子”。
其实每个人都是病态的,脆弱的。
卡夫卡的意思是:剥去你的面具,给你一面镜子,你猜猜你能从中看出些什么来。
你说,当年贾瑞在风月宝鉴里所看到的那张把他吓丢魂的脸,是鬼还是他自己。
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可以谅解的,因为许多时候,犯错的明明是我们自己。
我们总是太一厢情愿地相信,自己有多么不同,生活多么充满奇迹,人类的意志又有多么强大。
《荷塘月色》是一篇很优雅的散文。写的是朱自清先生夜晚出来散步,走到了荷塘边,欣赏荷花、叶子和月色。之后,又想到了写荷诗。“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夜晚更加寂寞……”读着读着我也似乎也走进了这清华大学的幽僻角落,同作者一起欣赏这令人陶醉的荷塘月色。从中我感悟到了作者内心的彷徨与迷惘,而我的心情也随着波动起来。
朱自清先诉说了自己的不宁心境,描写了一个宁静,与现实不同的环境——荷塘月色,通过对传统的“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和清冷的明月的描绘,象征性地抒发了自己的洁身自好和向往美好新生活的心情。他为排遣心中的郁闷,夜深人静时独享月色下的荷塘美景。一个人,静静地看。他觉得自己是个完全自由的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白天里要做的事,现在都可以不理,并深情地发出了内心的声音:“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走着走着,我仿佛看见了荷塘,“那田田的叶子,零星地点缀些白花……”
风中的花香,肯定令人心旷神怡,夹着薄云的淡淡的月光泻在叶子和花上,浮在荷塘之上,简直就是月光与荷花美丽的画,作者把月光下的荷塘描写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而我便在作者笔下尽情的赏花观月,深深陶醉……这篇文章写得很美,尤其是对荷花、叶子以及月色的描写,以人心旷神怡,久久不能忘掉。每次,我读完以后,觉得好像学到了什么人也不知道的知识。每读一遍,都是那么爱不释手,仿佛手里捧着金子似的。文章看完了,而我却未合上书,这篇文章使我意犹未尽,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荷塘月色的美丽可以令人暂时忘记忧愁,可见它的美丽,使我感到了作者对美好生活的憧憬。而我生活在这么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中,更应该要去努力学习、好好的珍惜现在的生活。
我第一次看《三体》是在去年冬天,那是一个周末。
妈妈其实很早就买了这套书,而且妈妈总说很快就看。我本来很期待和妈妈一起阅读,但是妈妈总也不看,结果我等得不耐烦了,就自己先看了。
我最先看的是《三体3》,其实应该先看《三体1》的,但是我当时是闭着眼睛随便抽了一本,结果就抽到了《三体3》。
《三体3》的女主角是程心,男主角我也不太确定。一开始,我认为是云天明。后来,我又以为和《三体2》的男主角一样,是罗辑。再后来,我又认为是关一帆。其实,我一直都不太确定。
故事从程心收到一颗云天明送的星星开始,那颗星星的名字,哦不对,是编号,叫dx3906。对于这件事,有人衷心祝贺,有人却嗤之以鼻。
为了探测三体舰队超前的科学技术,需要把人类送到三体舰队那里去。为此,程心想了一个办法,叫“阶梯计划”,可以把一个人送到奥尔特星云去侦察三体舰队。但有些不理解的人认为程心应该回到大一,去算算“推重比”的作业。不过看到这里,我就看不明白“推重比”是啥东西了。程心当时就反驳了那些人,又解释了原理:先用普通的推进方式把飞船送到核弹轨道的边缘,通过核弹推进,将人类最终送到三体。但实际上这种办法只能承载很轻的重量,就是一个人的大脑,最终是送了云天明的大脑过去。
过了很长、很长的时间,云天明终于有了消息,三体为云天明复制了一个身体。这种方法如果真的可以实现的话,就可以用来治疗那些得了绝症的患者。如果在那些伟大的科学家身上使用这种技术,就可以让他们永生,那么人类的科技发展一定会比现在快很多倍。
在《三体3》里,最终三体被毁掉了,而地球从三维降成了二维,在这两个文明里见证最后一刻的只有三双眼睛:女主角程心、关一帆,还有机器人——智子。程心和关一帆从智子建的小宇宙里回到了大宇宙,而他们留在小宇宙里的小鱼生态球和小漂流瓶作为见证旧宇宙的眼睛,留给了将要来这里探索的未来智慧文明。
《三体》无疑是一套很伟大的作品,作家刘慈欣为我们构想了人类、宇宙的未来。看了《三体》之后,我感觉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我认为,《三体》里有很多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描述,但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话,则是“给岁月以文明,而不是给文明以岁月”。
老舍,《茶馆》,无可复加的戏剧杰作。读过很多遍,也看过电影,有人称它为三个黑暗时代的送葬曲,揭露了种.种不公平的社会现实。而那张挂在茶馆里的莫谈国事的大字如同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招牌在掌着市侩百姓的嘴,每一个时代,每一个上台的人物所发生的故事,无论悲喜,只要追溯一下因为所以,总是那档子破国事,万花筒也好,西洋镜也罢,茶馆就是如此一个社会矛盾集中的体现,跑不了。
至于剧情的再现此处就不表了,王利发刘麻子等一摞人物已经随着这部经典作品一遍又一遍的被阅读被再现深深扎根于读者的心中,我看来,《茶馆》的大范围传播有两个原因。一方面,作品本身的艺术成就与作者蜚声海内外的名望互为表里有着互相宣传的意味,另一方面,《茶馆》通俗易懂的语言也在传播上提供了客观性的便利,就像读完《水浒传》总能说上句贼厮鸟,连我不喜读书的朋友看完《茶馆》也能津津乐道几句:屌!揍他个小舅子!
这几句随不登大雅之堂,然而颇具江湖之风市井之气,作品中常含有这类平易近人的词语,自然能较为简易地被大部分读者所接受和认识。
合上书,揉揉那发酸的双眼,舒展了疲惫的四肢,想起了老师布置的任务……
第二次翻开那厚厚的书页,与第一次的走马观花不同,在了解了文章的写作背景后,竟从这篇科幻小说中悟到了作者对海洋的热爱。
故事很长,却引人入胜,让人不舍得放下。
故事大概是一八六六年,海洋上发生了一件离奇的怪事。一个纺锤形的庞然大物,它周身闪烁着奇异的光芒,个头比鲸鱼大得多,速度也快得多,在海上神秘出没,有不少船只受到它的攻击,为了保证海上交通的安全,北美联合众国发表声明,宣布成立剿灭怪物的远征队。当远征队的战舰与海怪发生撞击后,主人公不慎掉入水里,才发现怪物原是一件世间绝无仅有的巨大潜艇。随后,主人公被带入潜艇,开始了一段奇妙的海底之旅……
第一次读时,感觉它真实的像是记叙文,查完资料才得知是科幻小说,而能把大海描绘的那么栩栩如生的作者——凡尔纳,甚至都未曾下过海,被我当做记叙文的《海底两万里》竟完全是他幻想出来的。而那时,像“***号”一样的潜水艇更是见都没见过。
可是,在科技发达的二十一世纪,要有一艘“***号”实在是太容易了。而且,凡尔纳在他作品中的现代化物品也都不再是不可触碰的梦,它们真的在科学的帮助下出现了!
我已经很久没有用心地读过一本书了,因为好看的书都被我看完了。但是,自从读了《牛虻》这本书后,我又开始喜欢上阅读了。想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吗?读完这本书,我有什么收获呢?请听我细细道来。
《牛虻》是我参加镇演讲比赛得到的奖品。因此,拿到这本书后,我就特别喜欢它。看到这本书,我就想到自己从训练到参加比赛的艰辛。颁奖仪式结束后,我兴奋得一蹦三尺高。回家后,我就拿起这本书,如饥似渴地读起来。
《牛虻》这本书的主人公叫亚瑟,他虽身于富商家庭,但小时候就失去了父母。成年后,他投身于革命,因为一时疏忽,泄露了机密,便战友被捕,又被青梅竹马的女友琴玛误会,最后又痛苦地发现自己是一直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残酷的现实让亚瑟只好用假自杀来作掩护。在外面漂泊了20--年,历经艰难后,他最终回因化名为“牛虻”组织武装,偷运军火,不幸被捕。在对方的军官的威逼利诱及生父的劝降下,不为所动,最后从容就义。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感受特别深刻。亚瑟的成长经历告诉我,只有不怕挫折,勇于面对困难,坚持自己的理想,才能够实现自身的生存价值。这本书浅显易懂,内容生动,主题深刻,读后我受益匪浅。从这本书中,我不仅积累了不少好词佳句,还掌握了一些读书方法。阅读时,要让自己心平气和,在安静的环境下阅读,更能够身临其境,与文中的主人公同喜同悲。阅读时一定要全身心地投入,才能够感受到当时的环境对主人公的影响。
《牛虻》这本书让我收获很多,我要向亚瑟学习,学习他身上坚韧不拔的精神。
我记得我第一次接触到“书香”这个词的时候,就揣着它踉跄着跑向母亲,一把抱住她的脖子直把她赘得发疼,我嚷嚷:“妈妈,什么是书香?”母亲一时愣住,尔后笑着说:“你说呢?”“你说你说,你一定要说,”我固执地扳住她不放,“到底什么是书香?”
后来,我终于知道了,书香就是醉人的花香。
书,本来是不会散发出迷人香味的。有人说书香指的是墨香,我却说:书香就是花香。
我很小的时候读过四言诗经,它有一种古朴诚恳的美——像极了我见过的一种花,粉簌簌的流苏。我记得张晓风女士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要我给那棵花树取一个名字,我就要叫它诗经,它有一树美丽的四言。”这棵花树就是流苏。流苏与诗经,诗经与流苏,如果要我给诗经起一个名字,我就叫它流苏,它有满腔纤细的花香。那时候,父亲带读,我翘首嚷嚷: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初生芦苇青又青呀,白水露水凝结为霜,所谓伊人,就在水的那一边啊。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采蒿的小姑娘呐,一天不见,犹似三季长!青青子衿,攸攸我心。我怀恋着倩影,我心伤悲啊。后来我一直在想这是一件多么奇妙的事情——我不曾目睹过那千年烟雨中的人和事,我却能从这美妙的四言中走近他们柔软的内心,默念他们思无邪的誓言,亲吻那纤细柔和的流苏香。
我一直固执地认为书香就是花香。当你恋上某本书的时候,你就该嗅到属于它的独特芳香。读《梁祝》,读《白蛇传》,读《西厢记》,我能在这里,嗅到一片馥郁芬芳,或浓烈或淡雅或清幽。一树唐朝的花,一座宋朝的楼,一口明朝的钟,一把清朝的椅子,一坛酒都可以在这醉人花香中获得比时间还久远的存在,弥留在后人心中。
一九---年的某天,海子安静地躺在车轨上,连同一本书,它是《瓦尔登湖》。年长一些的时候,我读的第一本外国名着就是《瓦尔登湖》。梭罗先生从春季开始写起,接着写夏、秋、冬,刚好是一个生命的轮回,在那里,他过了两年真正意义上的隐居生活。“在我所见过的特异物中,或许瓦尔登湖最为奇崛,它一直坚持着自身的纯洁。”当我重复默念着这句话的时候,我就想起了陶潜的一句诗: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有一次,我闭目把脸贴近《瓦尔登湖》,忽然我惊得几乎跳了起来——脑海中,那样清新空灵的湖畔,那样盎然生趣的水草,那样质朴原始的木屋,这一切都这么宁静致远可亲。在一片姹紫嫣红中,它如秋菊般安静地绽放,飘香,清淡示人,远离了喧嚣与纷争,它,就是一块溢满菊花香的净土。我像是个一无所知的女孩,沿着清晨的露水,满心地寻找弥天的菊花香到底蕴藏有多少个深秋的宁静。在这一片淡淡的香味中,我相信,我们能重归心灵的平静。
人生的栈道上,我是个赶路人,却总忍不住贪恋这些书香,生命中有这么值得伫足的事,我又怎能错过呢?
我渴望在书中与其香味儿的种.种遇合,我总想着某本好书有一句话,等我去谈,去拍案,它在那里散发醉人的芬芳,等我与其相遇的那一刹,就是最美的时刻了。
我是一个即将升入五年级的女孩,上学期语文第四单元中曾特写过战争,而我暑假读完的第二本书——《安妮日记》也是有关战争的。
它是由一名犹太女孩安妮弗兰克写的。这本书记载着1942年6月12日至1944年7月21日之间的66件事,从安妮13岁生日后不久便收到了盖世太保给玛戈特(安妮姐姐)的传票,这使安妮一家不得不开始密室生活……安妮曾多次在日记中提到她渴望的蓝图:“很久都没看到这么明媚的阳光了,湛蓝色的天空是那么宁静,迎面吹来的微风是多么凉爽宜人,就连窗台前的小树也努力地伸展着枝丫……”和“我渴望放学后迎着风,在草地上飞快地骑车;我渴望舞池里有灵活优雅的舞步,每个人都陶醉的表情;我渴望有自由自在的生活”。
安妮一家为了生存在密室里生活,躲避战争。现在地球上许多地区仍弥漫着硝烟的战争,子弹这不速之客仍催毁着人类的家园。我渴望世界能和平,希望战争一去不复返,盼望战火中的孩子能像和谐地区的孩子一样自由自在地享受生活,感受和平与爱,也希望在这个文明社会中不存着对某一种族特有的限制。与此同时,我希望无论是山区还是城市的孩子都应该得到平等的教育,快乐的生活,培养孩子的优良品行使祖国的花朵欣然怒放,使孩子们拥有一个快乐、难忘、美好、充实的童年!国家应该重视起山村教育,例如让山村儿童有信息课上,让大山里的孩子了解电脑,了解科技,了解现代社会。让他们通过电脑,通过网络走出大山,认识外面雄伟的大楼、豪华的公寓、好玩的游乐设施以及他们梦中全新的世界。让山村的儿童有一间间雪白的,坚固的教室,给他们一个优良的学习环境,使他们专心学习。再如要让孩子们上音乐课,使他们在闷闷不乐时能用音乐来陶冶情操,让孩子们沉浸在美妙音乐的旋律中细细咀嚼音乐之美,用音乐去滋润一个个稚嫩的心扉,使他们能像花儿喝露似的吮吸着音乐甘甜的蜜露。又如让他们拥有一个宽大的操场,好让他们飞似地奔跑,踢动着欢乐的足球,用手挥动着球拍,拍出第一个飞向太阳的羽毛球,也许它飞得并不远……
这都是我的一个个梦,一个个中国梦,一个个值得大家关心的中国梦!
当我第一次拿起这本书时,那美丽的名字所吸引,可当我翻开书时,却发现里央的内容并没有我想象中的美丽,而且还有很多肮脏的字眼。于是,我刚看没几页便把书扔在了一边。这一扔便是两年。后来,我听说这本书当时在美国同龄人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所以我再次拿起了这本书。
书中的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在我看来简直就是坏孩子的代表,抽烟、喝酒、说脏话、打架。读完这一遍后这个男孩子并没有给我留下什么美好的够印象。可我还是试图从文字之间发现他那未泯的天性。终于,我看到了;霍尔顿被开除后,担心母亲受刺激,决定为妹妹买唱片,怕别人产生自卑感便将自己的箱子放到床底下以慷慨捐款。以上的种.种都表明着霍尔顿的内心依然是善良的。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里并没有往常那样心潮澎湃,仅仅是在思考一个问题,霍尔顿为什么会变成那样?书中说,霍尔顿只有十六岁,便开始抽烟喝酒,除了青春期的缘故外,难道就没有其他的原因了吗?我在书中努力地寻找,发现书中多次出现了一个词——假模假式。我一下子都明白了,主人公生活在假模假式的社会,身边都是些假模假式的人,他在假模假式中渐渐迷失了自己,成为了当时美国中的一员。
书读完了,可我好像并没有懂得什么大道理,只是暗暗地为像霍尔顿一样的那些少年感到惋惜,希望这样的情况不要重演,让“阳光自信,天天向上”永远成为青少年的代名词!
“我们的工作首先要精密,不能有一点儿马虎。‘大概’‘差不多’这类说法不应该出自工程人员之口。”这句话是詹天佑在修筑京张铁路时经常对工程人员们说的话,可就是这短短的两句话,让我对詹天佑产生了仰慕之心;就是这短短的两句话,让我体会到了詹天佑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就是这短短的两句话,让我体会到了中华人民不屈不挠的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
文中讲到詹天佑不怕外国人的嘲笑。接受了修筑京张铁路的任务。经过八达岭、居庸关、青龙桥三大困难的考验,终于将京张铁路全线竣工,并比计划提早了两年。其中,最让我感动的还是:遇到困难,他总是想:这是中国人自己修筑的第一条铁路,一定要把它修好,否则,不但惹那些外国人讥笑,还会使中国的工程师失掉信心。这不但是詹天佑的内心独白,还是支撑着詹天佑不被击垮的“顶梁柱”,要是没有这根“顶梁柱”,就没有京张铁路,就不会给貌视中国的帝国主义者一个有力的回击,这根“顶梁柱”让千千万万的炎黄子孙不被嘲笑,也不被轻蔑!
俗话说“一箫一剑平生意,负尽狂名十五年。”当今社会,也有很多像詹天佑一样的爱国人民,不如现在的岛,已快被日本强夺,那些爱过子民就开始走街串巷的游行,有时看见日本车还会大打出手,把它击毁,其实这样是不对的,日本货中国人买来了,就是中国货,我们不应该自己砸自己的车,自己砸自己的东西,不仅这样,还会操心。
同学们,你们千万不要的那些大学生们一起游行,其实,爱国爱在心里也是很好的。我们也可以读好书,将来为国战争光。
这个假期,我利用空余时间阅读了狄更斯的经典之作——《双城记》,对这部我原先知之甚少的著作有了一些了解。
《双城记》是狄更斯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早在创作《双城记》之前很久,狄更斯就对法国大革命极为关注,反复研读英国历史学家卡莱尔的《法国革命史》和其他学者的有关著作。他对法国大革命的浓厚兴趣发端于对当时英国潜伏着的严重的社会危机的担忧。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和当今这个时代是如此相似。”这句话其实解释了上述经典句子的两个问题:为何这么说,对谁而说。这也就是小说出世的原因之一,狄更斯希望通过这样一本小说,通过描述法国大革命给人民大众带来灾难来表示自己的担心,同时告诫英国的危险处境。一段革命史,两座分别代表两个国家的城市,几个风雨飘摇中的人,构成了小说的主要素。虽然《双城记》是一本经典的小说,但因为其明确提出这段革命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对革命的表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历史观。而这正是对小说无数争议的焦点。众所周知,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的一个血的印记。狄更斯在小说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他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取代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暴动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暴动民众的一系列描写——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狄更斯把在描写暴民邪恶之处倾心了大量的笔墨,展示了他对暴民的痛恨,从某种层度上可以说是对革命的痛恨。当然,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也指出了拯救世界的良药:爱。这种爱,体现在小说中的包括亲情,爱情,友情这种私人间的感情,也包括抛弃贵族,拯救苍生的那种博爱。其中,最为出彩的是对卡顿之爱的描写。这部著作的情节是十分玄妙的,作者把各种线索串联起来,如文中所说的一样“编织”成了这部小说。小说最大的特点是人物关系复杂:如马奈特医生和达南的关系;德发奇太太和达南的关系——这两个关系直接导致了最后的悲剧。还有洛瑞先生与德发奇的关系以及格仑舍与密探的关系等等。这些复杂的人物关系使此部著作情节环环相扣。
《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描绘了十八世纪的一位医生梅尼特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达南的法国青年作证,露西和达南因相爱而结婚。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达南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卡顿代替达南上了断头台。这部小说描述了三类人:一类是以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为代表的封建贵族,他们“唯一不可动摇的哲学就是压迫人”,是作者痛加鞭挞的对象;另一类是得伐石夫妇等革命群众,他们的形象是被扭曲的;第三类是理想化人物,是作者心目中以人道主义解决社会矛盾、以博爱战胜仇恨的榜样。
这本书最有特色的一个章节是顿临死前与一位小姑娘的对话,从这番对话中彻底揭示了革命群众过于疯狂以及善将永存的主旨。另外,文章的最后作者“帮助卡顿发表感想“。作者用卡顿的语言交待了文章的结局,告诉人们”善良在世界永存“的道理。
悉尼·卡顿也是位重要人物。在读这部小说的前半部分时,我一直不大喜欢这个随意、懒惰的人物。但是在往后读的过程中,我发现他是一个敢作敢为、足智多谋的人。虽然是“朋友”,但实际上卡顿和达南的关系并没有那么好,但是为了他们一家人幸福滴生活,卡顿甘愿走上断头台,让达南逃跑,而自己成了永恒的善的化身。在文章中提到卡顿死时“犹如一位先知“。实际上,卡顿就是狄更斯的化身,狄更斯正是首先想到了卡顿这个人和他身上的某种精神进而构思成这本小说的。
那么,卡顿是怎么样一个人呢?小说中描述:“太阳悲悲切切,切切悲悲的冉冉升起,它所照见的景物,没有比这个人更惨的了。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尽。”这是个自甘堕落湮没了自己的才华和青春的年轻人,为何自甘堕落?小说中似乎并没有交代,自从他一出场就是如此,并且也没有对他的家事背景描写也并不多。个人认为,这个人代表狄更斯自己,因此他无需过多描述——卡顿的堕落,源于自己对日渐堕落的社会的失望。他走上断头台前曾说过,“我看到这个时代的邪恶,和造成这一恶果的前一时代的邪恶,逐渐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被自己遗弃的悲观者——卡顿,在朋友遇到困难,在所钟爱的女子的丈夫即将被送上断头台时,他突然出现,被救人还不知所以的情况下,以自己的生命做代价,在紧要关头使了个掉包计策救出了自己的所爱女子的丈夫。这不正是基督之爱么,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
事实上,小说中的卡顿也确实以圣经的口吻在临死前说,“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理想。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如果没有西德尼.卡顿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小说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我觉得这绝对是有道理的。
我认为本书的另一重要人物是查尔斯·达南(埃弗蒙德)。他是一个很矛盾的人,他非常憎恨自己的父亲与叔父,但是他还必须支撑整个家族的产业。所以,当老仆人给他写信时,他便不得不回到法国。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具备一位贵族所具有的文明气质,并且当他去会见自己的叔父时,他明确提出了“不。
我认为本书的另一重要人物是查尔斯·达南(埃弗蒙德)。他是一个很矛盾的人,他非常憎恨自己的父亲与叔父,但是他还必须支撑整个家族的产业。所以,当老仆人给他写信时,他便不得不回到法国。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具备一位贵族所具有的文明气质,并且当他去会见自己的叔父时,他明确提出了“不能再迫害人民”的说法。同时,他放弃了贵族特权,本来就是一件善事。
德发奇夫妇也属于本书中的焦点人物。德发奇本人是个善良的人,他收留了马奈特医生,并且在大革命之后告诉自己的夫人见好就收。而德发奇太太就是个复仇者,她受过埃弗蒙德兄弟的迫害,所以她一心想杀掉法国所有贵族。当然,由于她的过激行为,使她最后死于普洛士小姐手中。小说同样也赞美了其他角色:梅尼特医生正直高尚,且善良宽容,是仁爱的理想化身;露西则是爱和温情的化身;代尔纳是给统治阶级指明出路的人。这些人物表现出来的种.种美德,都是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所热情赞颂的。
作者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主要代表阿。他以妙趣横生的幽默、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以及现实主义描写与浪漫主义气氛的有机结合著称。在狄更斯笔下,整个革命被描写成一场毁灭一切的巨大灾难,它无情地惩罚罪恶的贵族阶级,也盲目地杀害无辜的人们。本部小说文笔非常幽默,作者一直在使用辩证关系和反复的手法来实现这种效果,所以这部感人的小说还能读起来令人十分想笑。
通过阅读《双城记》,我深深的感受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法国统治阶级与广大人民之间的尖锐矛盾,体会到了作者狄更斯的思想“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代替爱”。
“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卡尔登的死,就像是羽毛轻柔地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涟漪阵阵。它提醒了我们:真正的自由与平等无法用断头台建立。希望两百年后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希望卡尔登临死前看到的世界,将会是我们未来的世界!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这天又下雨了,安迪带着贝洛去了老奶奶家。老奶奶在做缝纫活,而且她还没有吃饭,于是,安迪跑去给奶奶做了一顿饭。安迪向奶奶介绍了他自己凭空想象出来的外婆,在奶奶眼里,外婆可能比她富有很多,但奶奶却没有在意,认为她是一个很棒的外婆。奶奶是个孤独的老人,她的孙女在加拿大,她却孤身一人地待在这里。奶奶还给安迪讲了一个自己小时候的故事,那时候,奶奶还是个小姑娘,她的叔叔告诉她:有一片壮丽的大森林,那里到处长着钟表。奶奶信以为真。到了晚上,就把家里所有的表都埋在花园里。第二天,母亲报了警,说有小偷把她家的表全偷走了,奶奶承认了错误,不过她还是有点生叔叔的气。另外,我觉得奶奶是个固执的奶奶安迪还讲了好多关于外婆的事情给奶奶,就这样,安迪有了一个外婆和一个奶奶。
我觉得安迪是个懂事的孩子。奶奶干了一早上的活,安迪去给老奶奶做饭,而不是袖手旁观。安迪怕老奶奶腰疼,不让她栽花。老奶奶非要跟他一起干,安迪搬来了一把椅子,让奶奶坐在上面,而不是让奶奶站着。我觉得奶奶是个固执的奶奶,活不干完绝不吃饭,患着风湿病还非要跟安迪一块儿栽花,但你也得为自己的身体着想呀!
安迪,祝你和新奶奶还有苹果树上的外婆过得幸福!
寒假的时间是充足的。这一天,我情不自禁地走进了图书馆,寻找书看。书架上的书数不胜数,让我看得眼花缭乱。这时,针看到一本《巴金自传》,脚步也随之停下来。我拿着书走向书桌,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
我先看了《文学生活五十年》这一段,使我受益匪浅。它主要讲了巴金五十年来的文学生涯。渐渐地,我看完了这本书,也加深了对巴金的了解。
巴金不是一位文学家,但他写作了五十多年。他开始写小说,只是为了找寻出路。他生在一个官僚地主的大家庭,在许多所谓“上等人”和“下等人”中间度过了他的童年,在富裕的环境里他接触了下等人的悲惨生活,在伪善和自私的长辈们的压力下,他听到年轻的痛苦呻吟。他觉得社会出了毛病,却说不清病在何处,又该怎样医治。他把自己的家庭看作专制的王国,他坐在旧礼教的监牢里,眼看着许多亲近的人在那里挣扎,受苦,没有青春,没有幸福,终于惨痛地死亡。他们都是被腐朽的封建道德,传统观念和两三个人一时的任性杀死的。巴金离开了旧家庭就像摔掉一个可怕的黑影。他想找寻一条救人,救世,救自己的路。他选择写作,是因为他有感情无法倾吐,有爱与恨无法宣泄,好像落在无边的苦海中找不到岸,一颗心无处安放,所以,他要找寻一个心的归宿——写作。
他有着崇高的理想和高尚的情操。从他身上我明白:不把自己的幸福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爱祖国,爱人民,爱真理,爱正义,为多数人牺牲自己;人不单是靠吃米饭活着,人活着也不是为了个人的享受。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有巴金那样的燃烧的心和永不衰竭的热情。
这一本书让我学习到许多做人的道理,我要把巴金竖立成我的榜样,向他学习。
活着是一种力量,走了是一个榜样当时许许多多年轻人,深深受到巴金作品的影响既是在今后的文学创作上也是在人格塑造上。
“巴老对年轻人写作非常鼓励。有时候,他会把一些初出茅庐的青年作家的优秀作品推荐到报社发表。”
记录巴金,是一生的幸运。现在,我越来越感到,他的存在,就是一种力量,不仅与我,更是对整个社会。”
“巴金先生历经风雨能活到百岁有余,这本身就是一种力量,是一种生命的象征。。
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到本世纪初,照片上的巴金老人总是那么精神矍铄。
先生此去应无悔
如今,巴金西去了,他的精神从此成为一种榜样,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时代也因之结束了。
在我看来,巴金最终称得上是一个“完人”,也许并非完美,但十分完整。“长时间以来,他一直是中国文学界的前辈,从此,我们失去了一个大师。巴老活着,是一种力量;现在走了,他的精神更是一个绵延的榜样。”
为了写《巴金传》,徐开垒访问了巴老的出生地——成都,访问了巴金的堂弟李西龄、侄子李致,徐开垒大体上弄清了巴老大家族百年来的变迁。
徐开垒说,巴金对他的写作十分放手,巴老从不向他表示应该怎样写或者写什么。徐开垒每写完一章就把原稿交给巴老校阅。《巴金传》上、下卷一共十二章,巴金一字不易把书稿直接交给该书的责任编辑李济生。直到正式出版前,巴老请他的女儿李小林把全书从头至尾念了一遍给他听,直到这时巴老才提出了补充修正的意见。徐开垒说,巴老对他工作的支持,实在是也的幸运。
徐开垒说,生活是作家传记的中心。他曾就此问题请教巴老。巴老回答说:"作家传记是以作家在实际生活中的为人,来对照他的作品所反映的思想,看看两者是否符合。"徐开垒说,巴金的这一段话非常令人信服,他正是按照这个准则,去写巴老的一生。
去年五月,徐开垒完成了《巴金传》的写作,从某种意义上说,由徐开垒为巴垒作专是一件颇合情理的事情。徐开垒比巴金年轻十八岁,他正好处在一个交替的层面上,徐开垒本人也是作家,如果把他算作老作家,也是老作家中最年轻的。如果把他算作"青年一代",他又是最年长的。在承上启下、承前启后这个意义上,徐开垒是最为恰当的人选。特别是一九四九年之后,徐开垒和巴金生活在完全相同的大时代背景下,徐开垒可以很好地把握整个时代的脉膊。徐开垒本人也是一位出色的散文作家,这也保证了《巴金传》文笔的流畅优美。
随着年岁增长,巴金身上的激烈情绪渐渐淡化,自文化生活出版社成立之后,我们便可以看出巴金对传统文化的态度有所转变。在他的堆满着外文书籍的书橱里,也开始出现了明代万历刻的线装本《批点唐诗正声》。传统旧戏也不再被他视作攻击对象了。尤其是川戏,成为他的业余爱好。据他的朋友回忆,五十年代初他在兴致好的时候,可以随口背诵许多古诗,包括《长恨歌》、《琵琶行》那样的长篇,这很使人想起巴金在幼年时候,由他母亲亲自教诵《白香词谱》的情景。也许到了中年以后,母亲在无意中留给作家的古典文学的修养方始开出了灿烂之花,这些美学趣味上的变异,与作家的生活环境,政治情绪都有密切的关系。
对于年轻时候的行为,晚年巴金作了认真的反省:“我年轻时候思想偏激,曾经主张烧毁所有的线装书。今天回想起来实在可笑。”他对简化汉字表示了不同的看法,认为如果汉字走向拼音化,“这样我们连李白、杜甫也要丢掉了。”然后他说:“我们有那么多优秀的文化遗产,谁也无权把它们抛在垃圾箱里。”他的这番话,与1932年的激烈,形成了鲜明对照。
随着偏激思想与情绪的消退,浓厚的文化兴趣与独特的艺术鉴赏力,在巴金身上凸现出来。在翻译克鲁泡特金等人的著作的同时,他翻译了历来被认为是唯美作家王尔德的童话;他酷爱买书、藏书,在同时代作家中其藏书量名列前茅。最突出的贡献,莫过于他作为编辑家、出版家的业绩。
我这个人,读书就是读书,一旦陷进去了,在读完之前,别的事都不放在心上。在读长篇的时候很容易出现熬夜,爆痘,脑袋疼的情况。如今,我又顶着满脸痘准备码感想了。
科幻题材是我从未接触过的一个类型。就今年读的小说题材来讲,也新见识了圣经题材、谍战题材、都市犯罪题材,但读完那些以后,也仅仅是觉得,恩,不错,增长了知识面,甚至可以评说哪哪写得妙,哪哪有功力。但是《三体》给我的冲击是巨大的,它一下将我的视野和思维极大拓展,拓展到在宇宙尺度体会情节,在光速层面体会情节,在四维角度或者二维角度体会情节。这是宏大立体的思维拓展,我只能说我是在体会、消化作者的思想,是远远无法读完后站在和他一样的高度俯瞰、评价整部作品的。
看《三体》的过程中也记了三页的随想,但是真等读完后再整理思路,却发觉三页的随笔是没法码在读后感里的---小说中可讨论展开来讲的细节太多。所以有厉害的读者续写三体,能将其中的一部分细节再展开成一部部小说。
三体这个系列,一部比一部构架宏大,而且前面的铺垫后面也能接上,甚至有一次又一次的反转。按往常大多数科幻作品的套路(我只看过科幻大片),地球危在旦夕,但总能千钧一发力挽狂澜;又或者以留白的方式让观众想象。但三体就是有这个能力往细节处写,正面刚;地球毁灭了,太阳系毁灭了,甚至最后站在宇宙尽头,整个宇宙都毁灭。按说写下这些话从字面上看是很幼稚的,也无法想象的,但作品中发生的这些就是能让你信服。所以读完后我非常佩服刘慈欣这位作家。我原先就认为,能在一本小说里把时空架设好,并能顺利写完就已经很不容易了,时空跨越越大,架构越大就越难写。三体系列三部是从地面写到地球,再写到太阳系,银河系,整个宇宙。将读者的视野思维一次次拓宽,一次次扩大,能框住这么大还写不崩并写得恢弘大气,真是令人惊叹
上党课的时候听老师讲过一句话令我印象很深刻,“千年的文化成就百年的世家,百年的世家成就一世的淑女。”文化的沉淀是由时间累积的,是需要一代代人传承的。百年家族的言传身教为族人搭就的平台和形成的三观是远高于普通人穷极一生靠自身经验教训沉淀下来的人生感悟的。普通人一生的经验教训也局限在自身一辈子能接触到的一亩三分地,更大的平台和更多的知识是未曾想象的。所以就我们普通人来说,只能尽力作为百年家族的“先祖”,先努力提高自身的知识面,提高自身的能力,愿后人平台越来越广。
越读书越觉得自己的见识是狭隘的,越觉得自己的知识是断代的,断层的,不同文化间是不连贯的(读完三体能衍生出这样的感慨也是醉了哈哈,又一次证明三体极大拓宽了我想象力的广度,认为自己之前的世界观还是太小了)。也要承认周围人确实有见多识广的人才(现在觉得博而不精也是一种能力,毕竟很多人只是一方面精通或深入,博且样样精通的人才很少)。深度阅读是必要的,但多读泛读也是增长见识的手段。自己在泛读这个领域还从未涉及,希望以后能有所突破吧。
人有人格,文有文品。时下批评家论及近世作家,似乎有过分关注其为文而忽略其为人的倾向。实际上,心胸狭窄精神颓丧者难为旷达之文,胸怀大志气吞星河者始有豪放之辞,人格的高低与文品的优劣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当然,在中外文学史上也不乏作家的人品与文品相互分裂的现象,但对于像巴金这种主张“在生活中做的和在作品中写的要一致,要表现自己的人格,不要隐瞒自己的内心”的作家(《谈文学创作》),却是以其崇高的道德人格和高品位的艺术追求在二十世纪中国文坛,在几代读者心中产生巨大影响的。
有人说这是一本悲观的小说,我自己也称它为“绝望的书”
从本质上看,巴金是一位理想主义者,他始终生存于崇尚理想、追求光明、坚信未来必胜于现在的精神空间里。早在“五四”前后,少年巴金就寻找和确立了自己的“信仰”,并在心灵的祭坛上立下了为理想奋斗终身的誓言。后来随着时光的消逝,巴金所追求,巴金赖以奋斗不息的心灵支柱逐渐从原来具体的信仰转化为具有象征意义的“心灵的灯”,转化为抽象的理想、光明与正义。甚至到了晚年,他也还满怀信心地说:“任何时候在我的面前或远或近,或明或暗,总有一道亮光。不管它是一团火,一盏灯,只要我一心向前,它会永远给我指路”(《“寻找理想”》)。
正由于始终有着这“心灵的灯”,有执着的理想追求,巴金对人类的命运和社会的前景又一直是乐观的,他不仅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同时也是一个乐观主义者。巴金总是坚信,“春天是不会灭亡的”,“生活里是充满着春天的。秋天里的春天,冬天里的春天,而且有很多很多的春天”(《〈秋天里的春天〉译者序》)。他“从来不曾怀疑过:旧的要灭亡,新的要壮大;旧社会要完蛋,新社会要到来;光明要把黑暗驱逐干净”(《〈巴金选集〉后记》)。
与这种理想的光环和必胜的信念相映照,巴金的人格精神中还时刻闪现着一种以奋斗为生命,以痛苦为力量,以献身为幸福的英雄主义气概。在确立信仰时,他就立下了“奋斗就是生活,人生只有前进”的座右铭(《家庭的环境》),后来他大多把那些意志坚强、奋斗不息的战士作为自己的人生楷模。他歌颂那些为主义而死、为理想献身,为奋斗牺牲的革命党人、民粹派英雄和志愿军战士;他推崇克鲁泡特金、罗曼·罗兰那种以痛苦为力量,在痛苦中净化心灵、寻得欢乐的人生态度。直至耄耋之年,巴金还表示“不敢躺倒,不敢沉默”,仍然要“奋斗到底”的决心(1991年10月15日《致冰心》)。
然而巴金又决非个人英雄主义者,他所追求的是人类平等、自由、互助的共同理想,而不是一己私利,他的人格精神中始终包含着自觉的群体意识。巴金认为,应该“把个人的命运联系在群体的命运上,将个人的希望寄托在群体的繁荣中”。“人对他的同胞必须真诚,必须互助;离开了合作与互助人便不能够生存”(《怎样做人及其它》)。他常说人生的意义在于奉献,而不在于索取与接受;人只有在众人的幸福中才能求得个体的幸福。
总之,理想主义、乐观主义、英雄主义以及群体主义是巴金人格精神中的四块基石,它们代表着巴金最根本的人生追求与价值取向,人们从巴金身上所看见的无私奉献、善良正直、真诚热情等诸多美好品格正是这些人格精髓的具体显现。这一切融入文学创作,也就使巴金的作品显示出一种迥异于其他作家作品的文学品位。远大的理想、必胜的信念与奋斗的精神,使巴金的创作带上了鲜明的崇高品格,他总是在作品中叙说信仰的力量,呼唤春天,讴歌理想、赞美未来,他作品中反复出现的也总是太阳、星光、明灯、圣火等充满光与热,能给人带来信心与力量的意象。在巴金笔下,英雄们的思想境界是最高尚的,美好爱情是高洁的;他时时在传递着一种美好的信息,不合理的制度和罪恶的势力终将退出历史的舞台。他的作品能给与读者一种精神的鼓舞、奋斗的力量,伴随读者去摧毁旧的世界,催化新的萌生。许多读者正是读了巴金的作品而选择抗争、选择奋斗,从而开始不息的追求。
有着远大理想和必胜信念的巴金是幸福的。他向旧势力大胆地喊出“我控诉”,执笔宣布一个垂死制度的死刑,不停地对敌人实施攻击,也可以毫不犹疑地说“春天是我们的”。但是,理想与现实总归是有距离的,在通往理想社会的进程中,到处是崎岖的布满荆棘的山路,时时有先驱者倒下的身影。因此,一旦巴金更为深入地观照和描摹现实,有时也会陷入矛盾与痛苦之中。他笔下的英雄为信仰而献身,但这种献身有时却难免成为无谓的牺牲;也很早就宣判过封建专制制度的死刑,但封建专制的阴魂却迟迟不肯退出历史舞台;他预告说将会有很多很多的春天,但自己又常常觉得并非真正看到春天的花朵。幸运的巴金只能时时感到心灵的悲痛,只能进行着永无止境的奋斗,他的作品也由此而显示出一种执着,几分悲壮。
文学并不是巴金最初的人生选择,但文学上偶然的成功并没使他忘记自己的社会使命;巴金最终选择文学也非为着个人功名或一己私利,群体的精神使他更加坚信文学的目的是为着全人类。他从不把文学当作沽名钓誉的工具,而是把创作当成服务人类报效祖国的工作。面对祖国与人民,面对同样关注着人类前途与命运的读者,巴金不必要隐瞒自己的内心,也没理由不献出他的全部真诚与热情。他从不忸怩作态故作高深,也反对炫耀新奇玩弄读者。读他的作品,人们都可感受到一个真诚自我的存在,小说中的“我”与人物交心,散文中的“我”同读者对话。在七十余年的创作生涯中,巴金有过幼稚,有过偏激,也有过轻信,这一切在他作品中留下的印记,正好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他创作时的坦然与真诚。或许可以说巴金的创作有过许多的成功,也有过某些闪失,但这种闪失并无损于他坦诚的本色,因为他只不过把一个真实的自我,把自己全部的爱奉献到读者面前,奉献给人类的明天。
执着于理想,呼唤着崇高,带着几分的悲壮,一片的真诚,巴金以他的人格精神和艺术良知,以他相得益彰的人品与文品,为二十世纪的中国文学留下一种独特而永恒的光彩。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的开国大典, 百万人的大游行,这样巨大规模
的庆祝,在中国历史上旷古未有。这果然显示了中国革命胜利的伟大, 人民的团结坚强,与对敌人的巨大威力。这样壮阔的气势,当然激动了千千 万万人,也激动了千千万万感情丰富的诗人、作家和艺术家。
当巴金站在天 安门城楼的观礼台上,望见天安门广场上数不清的迎风招展的红旗,听见从 下午三时开始,接连六个小时春雷般的热烈欢呼“毛主席万岁”,使他“如 此清楚地看到中国人民光辉灿烂、如花似火的锦绣前程”,感觉到“心要从 口腔里跳出来,人要纵身飞向天空”,“个人的感情‘消失’在群众的感情 中间”,以致他在六年后还回想起这个“大欢乐的日子”,认为“毛主席在 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时候,向全世界宣告中国人民站起来了的时”,那是“觉醒起来、团结起来的中国人民揭开了历史 的新的一页,结束了过去的痛苦和屈辱的生活,做了自己的主人。”以致他 在十年以后,也还认为当年那个晚上,是他“最大的幸福”,他说,“望着 广场上数不清的头和手,望着一片红旗的海洋”,“我知道一个幸福的时代 开始了。”
当年巴金心中的欢乐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在二十年代,他曾在一个晚上 发出过“无边的黑暗中一个灵魂的呻吟”;在三十年代初,他又曾在一本书 的序文里喊出“大多数人的受苦和我的受苦像一根鞭子似地永远在鞭打着 我。”他的作品里描写的几乎全是人们的苦恼,世间的悲剧。因为在他四十 多年的生活中,他所看到的都是好人被压,穷人受欺,哪有今天这样几亿人 民扬眉吐气,欢欣鼓舞?他写作时,常常因为主人公的悲惨死亡而流泪。他 也曾想给正直的普通人安排一个幸福的结局,但是现实生活中,正直的人受 到不公平待遇,常使他爱莫能助。因此,他的作品总是给人们增加忧愁,而 无法给人们解脱痛苦。他自己也为此感到阴郁。而现在,革命胜利了,人们 都在跳呀,唱呀,歌颂解放。他以为人民如此热爱共产党,反映出自己过去 对党的认识不足,觉得自己应该和人民在一起,改造自己的思想,同时面对 这样一个激动的场面,巴金也禁不住在心中喊着:“我要写人民的胜利和欢 乐,我要歌颂伟大的时代,伟大的人民,伟大的领袖!”
这时巴金和全国许多作家、艺术家一样,似乎已不再像过去那样时常感到孤独和寂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