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读书感想900字合集27篇

百年孤独读书感想900字(精选27篇)

百年孤独读书感想900字 篇1

适逢建国60周年这个大好时机,很多讲述战争年代的影视作品如雨后春笋纷纷出现在各大电视剧场。例如《高地》、《潜伏》等。这些影视作品以他强大的视觉震撼力征服了观众。在注视热播剧场的同时,我冷静地思考着一个问题:这些电视剧背后的脚本呈现的是怎样一种震撼呢?站在尊重原著的立场上,我借机认真品读了吴强先生所著的《红日》。

《红日》是一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堪称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历史上的一座重要的里程碑。他以庞大的战争阵容和激烈的战争场面吸引着无数从战争年代走过来的人,而他所传递的那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和豪情壮志也深深地感动着远离战争年代的年轻一代,让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来自遥远年代的温暖和激情。它主要向我们讲述的是关于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本部书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1947年4月,张灵甫以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作为核心和中坚,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的情节。华东野战军把这股敌人逼进沂蒙山区的孟良崮一带全面包围了敌人。沈丁部队配合兄弟部队围歼在孟良崮一带的国民党74师。国民党的外围后援部队,冒死向解放军阻击部队冲击,企图救出陷于绝境的74师,都被华东野战军打退。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我善于联想,情不自禁地就陷入那些激情文字所传递出来的感动中,透过字里行间,我仿佛看到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中华大地上有多少的热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和平统一,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舍身取义,矢志不渝,用他们宝贵的青春和热血,在茫茫黑夜追求马列主义真理,高擎起革命的火把。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他们出生入死视死如归。是他们为了新中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才换来了如今这么美好的生活,才使我们这么安然地追求梦想,实现个人的价值。烈士们虽然离我们远去了,但他们临危不惧、宁死不屈的崇高气节,关键时刻舍身为民的优秀品质,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却永垂不朽。我们生活在今天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一定要努力学习,报效祖国,为祖国明天建设的更好做出贡献。

我感激打败了强敌的那些革命人民、人民展示的勇敢的、高尚的、忠诚于党和共产主义事业的英雄。想军长沈振新、副军长梁波、参谋长朱斌、战士王茂生、班长秦守本……他们为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创造了辉煌的胜利,建立了丰功伟绩。他们在生活里感动过我,他们总是向别人多一点,想自己少一点。就如梁波同志教导战士们:“我自己少赚或者不赚有什么不好?有时候,为了别人赚钱,自己还得干赔钱。在家庭里,要照顾兄弟姐妹!”

作者把张灵铺的骄纵、冷酷、奢侈、虚伪和狡诈有手中的笔写了出来。他率领七十四师直下淮南、淮北,两次进攻连水城,在莱芜战役里李先洲当了俘虏和李先洲的五万多人马被歼灭的悲惨教训是我最喜欢的段落,我似乎看到了沈振新一团得到胜利的喜悦。

在书的封面有一幅汪观清画的画。画上有两个军首长站在山头,望向远方,血多指挥员们,红旗排、红旗一班的英雄战士们,屹立在巍峨的山上。长大着他们鹰一样的光亮炯炯的眼睛,俯瞰着群山四野,构成了一个伟大的、崇高的、集体英雄形象!

看完这本书,我感到自己现在美好的生活是来之不易的,都是无数战士用鲜血换来的。战士们虽然都不在了,但他们那永垂不朽,宁死不屈,舍己救人的精神仍然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

百年孤独读书感想900字 篇2

还记得暑假里读的那本《挪威的森林》,那部残忍的剥开了我们的心扉,让我痛苦的看完了整本小说,久久不能缓过神来的压抑的小说。

如果你不想心痛,请不要翻开《挪威的森林》,因为这本书足以让你恐惧村上春树的所有作品,你会恼恨世界上居然有这样一个人,用这种方式诠释青春,残忍地拨动那根被你忘却的弦。

《挪威的森林》描写了一群患自闭症的现代孩子,他们的心灵被孤独磨蚀,他们是熙熙攘攘都市中的一群精神流浪儿。木月、直子、渡边、敢死队、绿子、永泽,无一不是孤独的俘虏。惟其四周喧闹,他们的孤独才是更显得致命而无奈。于是,绿子、渡边在孤独中苦苦挣扎;敢死队、永泽在孤独中自我炫耀;而木月与直子在孤独中自我完结。

生在此岸,死在彼岸;绿子在此岸,直子在彼岸;现实在此岸,梦想在彼岸;人生在此岸,心灵在彼岸;衰老在此岸,青春在彼岸……一切都不可解释,一切都在互相控制。

“害羞的时候往往摸一下发卡“的直子像蝴蝶一般优美的出现,像蝴蝶一般轻盈地隐去,最终像无法度过冬天的蝴蝶一般命中注定的消失了。她的心没有人能真正读懂,木月没有,渡边没有,玲子没有,甚至直子自己也没有。她在喧嚣的尘世中寂寞地煽动翅膀,陪伴她的始终只有寂寞。

“死的人就一直死了,可我们以后还要活下去”(作品中直子语),只是对于孤独者来说,失去了参照的生命无所适从,一切都只能在迷失中挣扎,从而导致了一切都只能任凭漩涡卷席的结局。无论时光如何流逝,每个人都只能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即使刻骨铭心的爱情也无法将他们从孤独中救赎。

在池内纪的《注定失去的恋人们》中说:“说注定失去含义固然暖味,但事实如此。同任何人都不发生关系,行云流水般的台词和动作的交接,无不来自各自的表演的虚构性。而其演技的天衣无缝又同远景的效果相得益彰。“既然每个人都只能从属于不同的空间,那么相互错过也就成为必然。心灵的呼唤最终无法传到对方的耳中,所以“我”只能“在那里也不是的处所呼唤绿子”,“目力所及,无不是不知走去哪里的无数男男女女。失去了坐标的“我”不知身在哪里,绿子也不可能知道“我”在哪里。

爱情的蝴蝶最终飞不过孤独的沧海。

于是“我”与直子,“我”与绿子,永泽与初美,玲子与玲子的丈夫,无一不在无可奈何中错过,恋人注定只能成为远方的风景,渴望而永不可及,纯净脆弱得让人心痛。二十年过去后,只剩下满怀青春的伤感与回忆。

青春就这样孤独地逝去了。

青春又这样伤感地留了下来,不过留下来的仅是青春的残片,因为残缺而更加动人。

人生成了空白,心灵成为空白,梦想成了空白。

戴望舒说:“你教什么智慧给我/小小的白蝴蝶/打开空白之页/合上空白之页?”其实,蝴蝶告诉每个人,青春年华只剩下了两个字:“寂寞。”

也许你不明白青春为什么是这样的。

然而村上春树告诉你,青春只能是这样的。

百年孤独读书感想900字 篇3

切斯特结束了在时报广场的最后一次公开演奏,在塔克、哈里和马里奥的帮助下,几经周折登上了回康涅狄格州的火车。临行前切斯特说:“有机会我一定会和你们联络的。”马里奥望着远去的火车,脸上露出了微笑。

一天上午,车到站了。切斯特躺在一个农夫的篮子里睡觉,强烈的阳光催促切斯特醒来。切斯特睁开眼睛,看到了自己头顶上的蓝天、白云和大树。原来,那位农夫已经提着篮子下了火车。切斯特篮子,为自己重获自由和远离纽约的喧嚣而感到高兴。切斯特经过长途的旅行,已经是口干舌燥了,于是它来到溪边的一棵树上,树叶上有一颗雨后的露珠。这对于切斯特来说已经足够解渴了。切斯特小心翼翼地爬到那片树叶上,喝起那颗露珠。或许是切斯特太大意了,脚下一滑,跌落溪中。切斯特用手脚努力地拍打着水面,大声喊救命。但这么做似乎没作用,切斯特在往下沉,也没有人闻讯赶来施救。就在这时,一只白鸽朝切斯特飞了过来,把溺水的切斯特衔在嘴里,飞到岸边。不久后,切斯特醒了过来。那只白鸽说:“你还好吗?”切斯特:“还好,我没事。谢谢你救了我!”“不用谢。”白鸽说。切斯特向白鸽讲述了刚才发生的一切,无意中提到了纽约。白鸽说它生活在纽约,那是个不错的城市。切斯特不认同白鸽的观点,讲了他在纽约与马里奥一家发生的故事。白鸽想起了什么,说那个叫马里奥的男孩它认识,马里奥一家是它主人的邻居。切斯特开心的笑了,说能不能让白鸽给马里奥捎个消息。白鸽马上同意了。

切斯特找来一片掌般大小的树叶,在上面啃出一个个字符。白鸽看着上面的字,淡淡地笑了。切斯特“写”完了,把树叶交给白鸽。白鸽衔着树叶欣然前往。望着白鸽越来越小的身影,切斯特也笑了,笑得那么轻松,那么自然……

百年孤独读书感想900字 篇4

《金粉世家》一打开满满的都是对于一见钟情的倾倒,一个有钱的公子哥遇到自己心仪的女子,最一开始他也是想过要聚清秋的,因为和交际花相比,清纯而富有读书才华的清秋一定是纯一的而且不会干涉他过多的生活的。这个主意一打定,燕西用尽自己所有的热情和手段去一点点接近清秋和她的家人,他的心中没有门第观念,没有未来,没有责任,有的仅仅是一个有钱人对于自己心仪的物品或者人的占有。而在清秋的心里只有爱情,一个女孩子对于爱情所有的幻想,在清秋这里全都有,所以她迷失了。

虽然冷太太知道不能一次又一次接受陌生人的礼物,但是由于他是总理的儿子,一时的贪念,所以打一开始冷太太就在默许清秋的一次次行动,而使清秋迷失了自己。舅舅的想法而简单,能攀上总理的儿子真是祖上冒清烟了,所以一味的巴结。家长的放纵使得清秋没能及时的去看到燕西和她之间的鸿沟,也使她一直没有停下来思考一下他们的未来是什么样子的。

爱情中的清秋明知道秀珠的存在而不去问清楚,她希望燕西可以主动说出来,而***的纨绔子弟是从来不感觉自己会错的,所以他们的爱情最一开始就是不公平的,是没有沟通的。是的,从一开始张恨水也是不想他们能在一起的,只是清秋和燕西都太年轻,不自知而已。

老天也是眷顾清秋的,所以她和清秋开了一个玩笑,不能说是玩笑,是最一开始清秋和燕西就应该想到的结果,可惜他们谁都没想过这样的结果。所以他们很慌乱,开始筹备婚礼,燕西很幸运有姐姐的帮忙,但是真正的原因却是因为清秋的诗书才华趁了世代簪缨父母的意,把儿子女儿没有实现的愿望强加在儿媳妇身上,虽然他们也知道燕西是个过于随便的人,但是这个儿媳妇却是梦想中的儿媳妇,虽然知道俩人不一定能长久,但是看燕西很认真,也认可清秋也就同意了。

唉,可怜的清秋不仅因为出身而遭到妯娌的排挤,也因为金太太的宠爱而使姐妹嫉妒,再加上怀有 身孕新到一个大家庭,这个时候她最需要燕西的周旋,但是燕西呢?受了别人的挑唆,新婚没一周呢,就整夜没回家。这时候的清秋如果能大大方方的说出自己的想法,俩个人能平心静气的交流一下各自的想法,就不会是后来的结果了。可惜没有。再后来,清秋越发忍让,没有换来燕西的醒悟。即使偶尔的垂涎,只不过是对于自己心里的爱情的一种祭奠罢了,可是糊涂的清秋却没能及时的醒悟呀!

可惜情人的眼光,是没有定准的,爱情浓厚处,情人就无处不美,爱情淡薄时,美人就无处不平常。

事情越来越糟了,可是清秋还是一味退让。当九死一生的生下来儿子之后,清秋终于醒悟了,离开是她的决定,也是一个人看清了爱情的背后,做出来的一个决绝的决定,没有一丝的余地。于是她走了。

一朝共落清秋冷,金粉凋零各自心。情到浓时情转薄,鸳鸯蝴蝶终是梦。

对于清秋我没有太多的同情,因为是她自己没看清爱情的背后,这个结果也是她应该想到的。但是对于清秋我是格外佩服,看清了燕西的真面目,没有再苟且,而是决然的去过自己想要的人生,虽然辛苦,却也坦然。

百年孤独读书感想900字 篇5

做了父母,才懂得自己父母的不容易;有了孩子,才会去学习育儿方法。其 实, 教育孩子这件事上, 别人的方法, 你用了不一定合适; 可你不了解教育方法, 当你教育孩子时候,大多会采用吵,骂,打吧?初为人母又是一个老师的我,希 望了解到更多的教育孩子的方法,不论是为我的育儿还是教育教学做好铺垫工作。 细细品读谭旭东老师的《做智慧父亲》 ,被谭老师的耐心

和爱心感染着,里面满 满的都是他和女儿的趣事。用几个词来概括我的读书心得:陪伴,尊重,家风, 引导。 一、陪伴孩子的成长 现在的家长大多工作,生活压力较大。白天出门,晚上回家,没有和孩子交 流的时间。家长认为,我这样辛苦工作,都是为了孩子。有些家长会给孩子一些 钱,让孩子买东西,觉得是弥补了,而忽视了情感沟通。当孩子心理,学习上发 生变化时,家长无从下手进行引导。因为他不了解孩子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为 什么会变成这样。请家长抽出时间陪孩子一起散步,看花开,看小鱼游。亲子之 间的感情就是从点点小事上培养的。 二、尊重孩子的想法 孩子的想法很奇妙,你给他一个问题,他给你的答案不一定是你想要的。作 为老师的我们都知道,只要合理就行,我们需要研究一下孩子为什么这样想。平 时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尊重孩子的想法,我们是平等的。家长都怕孩子输在起跑 线上,给孩子报各种班,音乐,美术,舞蹈我家亲戚也不例外,给他家宝贝 公主报了一个钢琴班,想让培养孩子的气质。可是,每到上课的时候,小女孩就 肚子疼,到医院看医生也没看出所以然。和小女孩聊天,问: “喜欢弹钢琴吗?”

小女孩说: “不喜欢!我不喜欢坐在那里那么长时间。 ” “你喜欢什么?” “画画。 ” “可是,画画也是坐在那里好长时间。 ” “我有我的想法啊,画出来的是我的想法 啊! ” 三、良好家风的熏陶 爸爸妈妈相亲相爱,家庭和睦,给孩子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没有父母的 吵架,孩子的脾气也是温和的。父母的婚姻状况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下一代的婚姻 择偶观。要对父母孝顺,每一个人都会变老的,你是怎么对孩子的爷爷奶奶的, 等你老了,孩子也是怎么对你的。有一个小男孩经常在班里打架,和他聊天,给 出的理由是: “爸爸经常打我,我就打小朋友。 ”和他爸爸沟通了,有段时间他爸 爸没打他,他也没打同学。可见,父母给孩子树立榜样的力量有多大。说一下明 星,每次看到刘诗诗的照片,都觉得她那么有气质。当看到她大婚时,她妈妈的 照片,一切都明了了。如此有气质的妈妈,怎能不培养出一个有气质的女儿?再 说一下对孩子影响比较大的一个方面——读书。父母是否有读书的习惯,是否给 孩子树立了一个良好榜样?如果孩子写作业时,你拿一本书在旁边看,孩子想: 爸爸也在学习呢!比起孩子写作业时,爸爸在旁边看电视,心里感受是不同的, 写作业的效果也是不同的。 四、面对问题的引导 现在,很多“伪教育观”流行,并被很多家长认可。比如说,爱撒谎的孩子 最有出息。孩子偶尔撒谎,可能是一时的错误,如果家长不及时引导,树立正确 的观念,爱撒谎就可能会影响到人格和精神的发展。 家长都很重视成绩,而忽略了孩子的心理。孩子考的不好时,就不停地说, 分析各种原因,更有甚者,对孩子打骂,没有考虑孩子内心感受,孩子也很失落呀!孩子本来就很难说,家长不停地说,无疑是雪上加霜,不知如何是好。要和 大家说的是, 学习成绩不是唯一标尺, 我们应该培养出自信、 勤奋、 执着、 有爱、 敢于创造的人才。 教育孩子这条路上会遇到种种问题,我们不能用某一种特定的方法来解决, 让我们且教育且爱!

百年孤独读书感想900字 篇6

高晓松说:“如果没有金庸,我们的少年时代该会是多么仓皇!”的确,金庸先生是我们几代人的共同回忆,即使没有看过他的小说,但也应该看过由他的小说所改编的电影、电视剧。金庸先生用天马行空的想象力、缜密的逻辑思维为我们描绘了一个侠肝义胆、恩怨交错的江湖。他既忠实于史实,又能通过恰如其分艺术的加工,使得虚构的人物和真实的历史人物自然无间、完美地相处在一起。金庸的小说提高了整个武侠小说的品格,被严家炎誉之为“一场静悄悄的文学革命”。

作为金庸晚期代表作之一的《天龙八部》,被许多人誉为金庸小说的绝顶。《天龙八部》也中出现了许多典型人物,如痴情而善良的大理王子段誉,质朴简单的和尚虚竹,风流王爷段正淳,复杂阴险的慕容复,兰心惠质的王语嫣,温婉柔情的阿朱,口蜜心狠的马夫人,各具特色的“四大恶人”……其中,最著名最讨读者喜欢的就是这部书的主角——侠肝义胆、顶天立地的乔峰,而乔峰也是金庸作品中的第一英雄,也是我最喜欢最佩服的一个人物。

说他是金庸笔下第一大侠绝非夸大。他与郭靖同为“为国为民,侠之大者”,但比之少了几分笨拙与木讷,多了几分机智与灵变;他与杨过同为性情中人,但比之少了几分跳脱“滥情”,多了几分沉稳凝重;他与张无忌同为武林绝顶高手,但比之少了几分“剪不断,理还乱”的优柔寡断,多了几分“拿得起,放得下”的干练气概;他与陈家洛同为群雄之首,但少了几分“三心二意”与胡乱猜疑,多了几分感情专一与自信可为。

乔峰一出场就是面对一场丐帮叛乱大祸,他本在中原武林中拥有“北乔峰”的美誉,身居天下第一大帮帮主的武林重位,可谓誉满天下。结果一夜之间都变了;在杏子林中他被告之是契丹人的身份。而乔峰的盖世武功、威信、智慧也在应付叛乱之中表现无遗。

乔峰是一个豪迈洒脱而又命运多舛的英雄,从小在少林寺学艺,以致后来成了丐帮帮主,可谓众望所归,为中国传统的侠之大者;中期则遭人陷害,与中原群雄反目为仇,加上阿朱之死,心灰意冷,远走塞外;到了后期,真相大白,乔峰为了两国和平牺牲,成了为国为民的民族英雄。他无愧于一位侠肝义胆、顶天立地的真男儿、大英雄。

大多数《天龙八部》的读者都有同样的感受:乔峰一出场便威风压倒群雄,而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亦如此,他的作品一登场同样具有气压群雄的气概。而如今先生仙逝,虽然他留下的江湖还在,但是没有金庸的江湖,还算江湖吗?

愿先生一路走好,希望先生能在另一个世界,任能用笔,再为那个世界的人描绘一个侠肝义胆、恩怨交错的江湖。

百年孤独读书感想900字 篇7

小妇人是路易莎为“女孩子”写的故事。作者以自己的童年经历为素材,撰写出这本带着浓浓的青春和童真味道的读物。

这本书从开始,一直到故事的结束,没有浓烈的悲喜离合。贝思离开人世可以说是本书最催人泪下的一个情节。

善良的,如水晶般透明的贝思,远远比我们想象中要坚强。面对即将到来的分离,贝思除了不舍外,没有过多的埋怨和忧伤。

面对死亡,贝思异常平静,平静到让初次阅读到此的我,有一种过多脆弱的不忍心。那朵在青春里,过早凋谢的白色的花,携带着太多的晶莹,泪水,与执着,永远开放在小妇人里。

乔是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个形象。作者以自己为原型,刻画出一个热情的,开朗,有着男孩性格的典型人物。

迷恋着写作的乔,第一次隐瞒着姐妹们,独立向报社投稿并最终得以发表。初尝胜利果实的乔得到了劳理和姐妹们的夸奖,并从此一心写作。

最终乔成功的当上作家,完成了自己最初的梦想。最后乔与一名大学教授结婚,并和她收养的孩子们一同住在马奇婶婶留下的大房子里面,过着幸福,无忧,美满的日子。

如果把乔比喻成向日葵,那么写作就是太阳。向日葵的生命注定向着阳光绽放。乔是幸运的,她不仅完成了梦寐以求的作家梦,还与那么多如朝阳般正在冉冉升起的孩童们住在一起。我想乔即便错过了劳理,人生也不会遗憾和缺失了。因为没有什么比家庭和事业双重成功,更让人觉得满足。

在此希望我最喜欢的乔,可以与她的孩子们快乐的生活,带着她最美丽的理想,与敬佩的丈夫,慢慢变老,把握回忆与时光。

梅格是四姐妹中最漂亮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梅格爱上了劳理的家庭教师泰迪。在不断长达于蜕变中,梅格为了爱情,放弃了最初预想的:漂亮的马车,华丽的衣服和大房子的那种奢侈无忧的生活。

嫁给泰迪的梅格,婚后孕有两个可爱的孩子。虽然放弃了向劳理那样的有钱人的生活,但是梅格却收获了爱情,亲情,并且还有经常与姐妹们团聚的天伦之乐。

我无法评价梅格偏离最初的那种奢侈的幸福是对是错。但是,可以看到她婚后如此美满,我还是感到一阵阵的喜悦。因此,大胆猜想,她应该不会后悔。应该算是甘于贫穷吧。

在这里,我不对艾美作过多的点评。我想艾美应该是真心喜欢劳理的,因此也希望她和劳理能幸福。艾美长大后,成为一个优雅,迷人的小妇人。艾美以扶弱为己任,过着缓慢,而美满的日子。

无论是四姐妹中的那一位,或者哪一种命运,都无疑向我们展示着善良、无私、慷慨、尊严,这些女孩子应有的美好的品质.

这本书讲的不是大人们的奋斗,而是孩子们的成长,她们如何从天真走向成熟,从脆弱走向坚忍,从急切走向耐心,从自我走向他人。

观看者四姐妹人身的结集,和改变,犹如望向下一站的我。读这本书,虽然没有悲惨世界的无奈,和王子复仇记的愤怒。但是它却给了我一种全新的概念,就是如何成长。

正在处于青春的我,还有很长的路要去前行。阅读文中的故事,除了感动,心酸,这种轻微的波澜外,还应有的就是思考与借鉴。

怎样的人生才是幸福,因人而异。并且同一个人,在面对同一个问题时,在人生不同的阶段也会给出不同的答案。

但是无论岁月如何变迁,事情如何在我们不经意间,仪容换面,人最本质的那种善良,自尊,诚实,与执着都是不能丢弃的重量。

我想这本书教给我最多的就是如何长成一位小妇人。人生是一场必须完成的旅行,我们虽然无法控制年华,却可以不断完善自己。有些东西,比如说一颗透彻的无悔的心,是无论世态经迁,抑或是历经沧桑,我们都不应丢失和遗弃的。

愿我可以真正成为一位合格的小妇人,并且可以向书中的四姐妹一样,幸福,快乐,美满,温馨,直到永远。

百年孤独读书感想900字 篇8

看完《活着》,整个人沉浸于福贵的坎坷生活。活着!我想说,怎么样算活着?

书中主要内容,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的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读一页,都让我止不住泪湿双眼,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可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会猝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不幸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他竟是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

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百年孤独读书感想900字 篇9

《百年孤独》,作为为马尔克斯赢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成名作,它无异是一本不容错过的精彩小说。不少人分析这部作品,说它反映了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等等。我没有足够的知识供我写下如此深刻的评论。因此只能作为读者,去讲述这部小说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两位迥然不同的女性。

“乌尔苏拉象丈夫一样勤劳。她是一个严肃、活跃和矮小的女人,意志坚强,大概一辈子都没唱过歌,每天从黎明到深夜,四处都有她的踪影,到处都能听到她那浆过的荷兰亚麻布裙子轻微的沙沙声。”

比起那个无比经典的开头,我想这句话要显得平凡的多,因此通常不被人所注意——这是这本书中出现的第一句正面描述乌尔苏拉的话语。正像书中所描述的那样,乌尔苏拉这样一位看似平凡的女人,她的勤劳和坚强是她身上最为耀眼的闪光点。她是一位妻子,一位母亲。无论是她的丈夫为怪异的学术痴狂之时,亦或是发现她的子孙陷入了怪诞的命运之中,她都不懈地与命运抗争着。试图让困境得以扭转,让人与人之间多一丝联系,统一起分散的力量。

尽管最后这种尝试仍以失败告终,而她的晚年也在由眼疾带来的模糊黑暗和过于长久的岁月所致的逐渐衍生的的孤独感中度过。但她的热情坚强,在一堆性格孤僻怪异的族人中显得尤为珍贵难得。而由她所操持的,几代人同堂而居的生活,也一度是《百年孤独》中最为幸福美好的场景。阿玛兰塔·布恩迪亚,乌尔苏拉的小女儿,这位面容娇俏的少女爱上了钢琴技师皮埃特罗。

嫉妒使她不惜一再破坏表亲丽贝卡与他的婚姻,直到无意中毒死了哥哥的妻子——年幼而贤淑的蕾梅黛丝。强烈的悔意与仇恨交织,扭曲了她的心理。她与皮埃特罗交往,但却又拒绝与他结婚,使得皮埃特罗为此自杀。出于悔恨,她故意烧伤一只手,终生用黑色绷带缠起来,决心永不嫁人。但内心的孤独、苦闷让她难以忍受,甚至和刚刚成年的侄儿厮混,即便如此她始终无法摆脱内心的孤独。她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对布恩地亚家族来说,孤独是一种通病。或许即使不存在皮埃特罗,阿玛兰塔的结局并不会有多大差别。在不断重复的命运里,皮埃特罗是一个起点,让阿玛兰塔告别了少女的活泼纯真。她一生都在渴望爱情,同时一生都在排斥爱情。在这种矛盾的煎熬中,度过了自己的一生。

乌尔苏拉和布恩迪亚经历,可以说是《百年孤独》中,本恩迪亚家族命运的影射——注定与无法摆脱的孤独相伴而老。小说中的魔幻色彩,使得家族的经历被冠以“命运”一说。但实际上许多事物的转变是有迹可寻的:出于人性的贪婪、嫉妒,挑起了战争,引发了死亡;由于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个人逐渐变得孤僻而与群体失去联系。

百年孤独读书感想900字 篇10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他渐小有成就。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朋友还真不容易。听听!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发人深思。其三,子承父业。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人哪!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予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百年孤独读书感想900字 篇11

“孤独的力量是可怕的”。这是我在读完《百年孤独》后的感受。《百年孤独》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是哥伦比亚作家——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

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不断重复,布恩迪亚家族的人无论消极又或是积极都无法摆脱孤独。在这个可怕的循环中,能看到布恩迪亚家族所代表的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活状态。

在整个故事中,布恩迪亚经历了从纯朴的乡村生活到战争、革命,接着殖民入侵的西方思潮的冲击,最后,一切归结于平静的绝望,正是拉丁美洲历史的演变和社会现实的再现。在初看这本书的时候,你会产生人物已经死去,却又复活的错觉,这正是因为故事主人公常常采用相同的姓名,而作者正是通过不断重复的姓名与七代人的复杂关系来加深整篇小说的魔幻孤独色彩。

“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那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这是我读《百年孤独》中最为喜欢的一句话,生命中最重的事往往在死前才会想清楚,或许欣慰,又或许会很,但一切都无法重来。人活在世人总需要一种精神寄托,而布恩迪亚家族却始终找不到自己生存的意义,他们害怕自己陷入孤独中,而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去反抗孤独,但他们生存却又离不开孤独。

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起需要一位合格进去的领导者,而衰落也只需要一代人不如一代人而已。小说的结局在奥雷良诺·布恩迪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布恩迪亚家族连同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到“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着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情是压抑的,这本书几乎全部是孤独和颓废,作者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个家族的孤独和颓废。在这个家族中亲人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突出了么而克斯所谓的“孤独的含义”——孤独就是不团结。

《百年孤独》对于现在仍然有警醒的作用,事实上,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份自己的孤独。

百年孤独读书感想900字 篇12

他视金钱如粪土,视坎坷如礼物,视名利如浮云,他是谁?他,一个奇人、伟人,一个用心灵写作的巨人,他就是司马迁。

司马迁生平只写过一本书,一本书让他名垂千古的书,一本、被鲁迅先生赞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书,一本被列为二十四史开片之做的书,一本被列为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的书,这本书就是《史记》

翻开《史记》,宛若走进了一个富丽堂皇的宫殿,每一页都如同一扇大门,一个历史的的大门。走进这些大门,仿佛置身古代,看那戏剧性的故事一个个上演。朝代的更替,民族的兴衰,仿佛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狰狞的面孔,藏刀的笑容,仿佛就出现在我们的面前;战场的诀别,人民的哭喊,仿佛就萦绕在我们的耳边。阅读《史记》,我看见的是大禹在黄河流域治水的艰辛,是商汤替天行道大败夏桀的雄姿,是周幽王烽火戏诸侯的荒诞,是齐桓公不计一箭之仇重用管仲的豁达,是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毅力,是宴子智用二桃杀三士的果断,是商鞅义无返顾变法图强的忠诚,是孙膑足智多谋围魏救赵的聪慧,是廉颇知错就改负荆请罪的坦率,是屈原壮志未酬跳江自尽的无奈,是秦始皇雄才大略吞并六国的勇猛,是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揭竿而起的愤慨,是项羽巨鹿之战破釜沉舟的决心,是陈平智献美人图解重围的高明,也是汉武帝派卫青、霍去病北击匈奴的威严。

多少英雄血洒战场,多少豪杰命丧君王,在那历史的相册里,永远保存着这样照片,这些印迹,朝代更替、民族兴衰更让我明白了”成由节俭败由奢“的古训,历代君主,每位帝王,也使我懂得了”守业更比创业难“的真谛。对于君主而言,一个念头就成了杀人的关键;一句戏言足以失掉万水千山。在那过去的社会里:迷信,封建,猜疑,妒忌成了权势之人的大敌。只为了自己的权利,便可杀人放火,在所不惜。勾心斗角,冷嘲热讽,成了朝廷的代名词;骄奢_逸,姑息养_,更使一个国家走上穷途。

赵普以半部《论语》治天下,而我今日认为一部《史记》足可成为国之栋梁。

百年孤独读书感想900字 篇13

有人说,如果你想了解西方现代主义文学,最好的办法就是从反复阅读《变形记》开始。在本书中卡夫卡描述了小职员格里高尔·萨姆沙突然变成一只使家人都厌恶的大甲虫,最后在寂寞和孤独中悲惨地死去的荒诞情节,借以揭示人与人之间表面上亲密,内心里却极为孤独和陌生的实质,生动而深刻地再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他的变形折射了西方人当时真实的生存状态,这种生理上的变形也折射了心理上的变形;家人情感态度的变形;社会人际关系的变形等。阅读《变形记》,有一种思维的乐趣,有一种睿智的感觉,思想上的所得显然多于心灵的收获,能从那极度的变形与夸张里体会到生命的悸动与冲突。本书比较完整地代表了卡夫卡的思想深度与创造特点,是西方现代主义文学的经典作品之一。

《变形记》是一个关于隔阂与伤害的故事。卡夫卡大概想把他巨大的悲伤通过各种交错的矛盾冲突潜在而又准确地描述出来。荒诞与不合理是《变形记》故事主线里面最突出的特点,但在细节上的描写却又真实得甚至让人感到触手可及。如果把《变形记》中荒诞与不合理仅仅当作卡夫卡写作的手段,那么就会遗憾地错过《变形记》的主旨和精髓。卡夫卡眼中的世界就是荒诞而不合理的,这不仅是卡夫卡的世界,而是现代人共同的困惑。我个人猜测,在卡夫卡的内心,这种荒诞与不合理的源头来自于社会环境与个人的冲突,这种冲突的'存在本身是来自人与人之间的异化,并且卡夫卡个人默认了这种异化,也许因为他的脆弱,他毫无反抗地接受了这种毫无原因存在的异化。善良的卡夫卡无法解释这一切,但他极力要将这种摧残通过各种现象表现出来。这就是卡夫卡作品的主旨,也是他所要传达时代精神和历史价值。

《变形记》运用了寓真实于荒诞的隐喻手法。它使读者在看到格里高尔由人变成甲虫的故事后,产生一种惊异心理,会受到深深的震撼,迫使自己深入思考,从而更加深刻地、强烈地感受到现代人的生存困境。

在这里,格里高尔不仅是变成了甲虫,而且他是被这个世界抛弃了。人变成甲虫是人类精神世界遭致扭曲、异化的象征,是人与人之间的隔膜状态及其由隔膜所造成的孤独、绝望情感的折射。卡夫卡正是想借此来揭示人与人之间表面上亲亲热热,内心里却是极为孤独和陌生的实质;通过格里高尔变形后的内心体验,来表现现代资本主义中人的自我被“异化”,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摆脱恐惧感、孤独感的悲哀。在现代的经济社会,实际上我们同样面临着这样的问题。虽然小说反映的时代离现在已经很遥远了,但是在今天看来,仍是有着深远的意义,这些也是我们作为现代都市人的深深的悲哀。

百年孤独读书感想900字 篇14

小说里的主人公已经换了好几个学校,这次是因为五科考试有四科不及格而被学校退学了。忘记说了,这次是初中。小说讲的就是主人公在自己认为家长应该知道消息的前三天所做的一些事情。短短的三天,哦不,确切的说应该是还不到两天,作者就把这一天多的时间里发生的事写成了本小说,你可以想像有多么细致。其实也不到那么细致。或者你可以想像一下在这一天多的'时间里,对于一个不太听话,稍有些叛逆的男孩来说都会发生什么。

呵呵,以主人公的语气就是离开了那所混账学校后,他做了些混账的事。对于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不想多说,总之是不太好的事情。如果非要我说些什么的话,那我想在这里多说一下主人公的妹妹。她太可爱了,可爱到主人公半夜没地方可去的时候都情不自禁的偷跑回家看一下这个可爱的妹妹。可爱到主人公想离家出走都不得不想和她道个别。更是因为这样,在道别的时候没想到她既然收拾了自己的行李准备和主人公一起出走。简直太可爱了。当然主人公太爱这个妹妹了,所以他最后决定不离家出走了。

每个叛逆的孩子内心也都存在着纯洁和善良的一面,就像主人公一样,他最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一些小孩子在麦田里玩。有时会提醒他们会有危险。

想想叛逆期是不是人人都会经历呢?只是每个人对于这个时期的承受力,自制力都有所不同吧。但是最重要的因素我想却是随机的,谁会知道当时会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呢?但是话又说回来了,不管是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内心的修养,或者说自身的意志也会决定了什么样的结果。如果在叛逆期前多和孩子分享一些所谓对他们有帮助的故事是不是会好点呢?人生的慢慢长路,我算是在叛逆的十字路口走过来了。回想我的那个时期,我好像还蛮听话的,哈哈!但是有些事经历了也并不是一件坏事,就要看能否以一个正解的心态走出来!算了,不说了,再说都比书抢眼了。这次可真成了读后感了。再说一句,我真的不否人这是一本好书。

百年孤独读书感想900字 篇15

第一次如此大规模的接触鲁迅的文章,才会真正感觉到“大文豪”的文豪之气所在。薄薄的《呐喊》中虽然只有十几篇文章,但不乏经典之作,如其中的《狂人日记》和《阿Q正传》。一部作品或者一篇小说能经历时光的筛选和磨炼,然后流传至今,思想的光辉丝毫不褪色,那应该是其中的内容更多是表现出深层次的意义,而《呐喊》正是如此之作。虽然鲁迅先生早已作古,但其文笔文风仍不是活力,而在《呐喊》中对国民性赤裸裸的剖析和抨击,在今日看来,更有另一番风采。对中国国民性的抨击,不止是鲁迅一人,像林语堂、柏杨之辈,也对中国的国民劣根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但与他们所不用,鲁迅的《呐喊》更对国民性“劣根”的“根”进行剖析,从整体的民族性入手。一个民族“国民性”的形成,自然与几千年来文化的潜移默化的熏陶有密切联系。几十年前,我们的国民性如此,今日,或者几十年后的今日,“我们”或者“他们”也会如此,劣根犹存,这边是国民性的“根”。

鲁迅曾说,他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中国人。不可否认这与当时国人思想钝化,麻木不仁有关,而这一切的形成又离不开当时的时代背景。他在《呐喊》中对整个国民性进行猛烈的剖析抨击时,其实也就是在对自身的剖析和检讨。正如其中一文所说的那样“人性大抵都如此,只不过是个人控制能力不同罢了”。

从《阿Q正传》中,更能明白鲁迅文笔的不朽,或者说是阿Q的不朽。其实阿Q一直都没有走远,也许就活在我们自己的身边,甚至有时候就是我们自己的本身,或许我们不愿承认罢了。鲁迅用浓墨描写阿Q的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是在“借鉴”自己或身边的人。而阿Q发明的“精神胜利法”,更是我们中国国民性中的“精粹”,也是我们很多时候都得以借用的“秘籍”。看看我们以前的“天朝上国梦”,看看我们现在还把自己得不到的当作是对别人的赏赐,斗不过别人,便躲在自家的被窝里显耀祖宗的余威,就算在睡梦中,嘴角还露着轻轻的轻蔑笑意的痕迹,俨然一副阿Q标准像。

读鲁迅的书,尤其是呐喊之类,读多了,每次都有心惊胆战的感觉,甚至有时还会有冷汗直冒,模模糊糊中似乎是在隐射到自己的“劣根”,时不时总要抬头环视四周,看看别人有没有发现自己的异样。

之前曾经看过一篇关于评论鲁迅的文章,大体是说鲁迅在猛烈抨击国民性的“劣根”时,国人看了隐隐约约“知其所指”,但又不会感觉“害怕”,那是因为这种劣根早已根深蒂固,四海皆是了。你如此,我亦是,他一样,既然大家都如此,那怎会有“害怕”呢?

在国民的迷茫中,鲁迅大声疾呼,奋力呐喊,只是他那薄弱的声音有几个人会听到呢?听到的人之中又会有几个明白呢?而明白的那些人又会有几个去改变呢?

也许,更多,更多时候,都自己在无力地呐喊。

百年孤独读书感想900字 篇16

常言道:说话是一门艺术。但即使我知道这句名言,却依然不善交际。我常埋头于各种习题中,看班里那些同学八面玲珑、巧舌如簧,不禁常常诧异他们是如何练就一张巧嘴的,表面不屑,其实内心羡慕。而《蔡康永的说话之道》就在这个时刻以这种姿态来到了我的面前。

我从前是不相信市面上那些畅销书的。如《说话三十六计》《如何讨好你的上司》《三天变身说话达人》……它们举着教人说话的幌子,内容多是正确但无用的废话。然而,《蔡康永的说话之道》不同,它注重以情动人,提倡说话时设身处地替他人着想。蔡康永自己也说:“这本书虽然谈很多‘说话之术’,但我相信的不是‘术’。我相信的是先对人和人之间的沟通认真看待,然后得到比较多对人对己的了解,然后比较靠近幸福。”

是的,这就是我一直苦苦寻找的说话之道。

说话很简单,简单到有张嘴便能说话;说话又很难,能句句说到人的心坎里且适当露出真情实属不易。乡间老农一句话,常常比庙堂之上大人物一百分钟的演讲动人,因为老农那一句话里面的“含金量”很高,能够打动我们。

如此说来,口才流利的人并不一定就讨人喜欢,真正讨人喜欢的是把别人看在眼里、放在心里、又懂得适当表现出来的人。

一项报道显示,如今各大企业的老板们在选聘重要职员的时候,应聘者的沟通能力已经成为首要条件。我有一个同学,每年都会去青岛学“卡内基”(沟通与人际关系训练,说白了就是“口才训练班”),只学两天但学费达四千八百元!学的效果怎样不说,只是说话这样的事,本不就应在日常生活中去感悟、去领会的么?与四千八百元比起来,我花二十五元钱买《蔡康永的说话之道》,学习说话的投资并不算多。

周立波,是一个懂得说话之道的人。他主持的类似于奥普拉脱口秀的节目《壹周立波秀》,收视率节节攀升。每人每天都会听到各种各样的话,可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人打开电视去听周立波自说白话呢?毫无疑问,他抓住了观众的心理,他懂得怎样说人们才会爱听,怎样说才会使观众产生较多的共鸣。所以,他成功了。

“你说什么样的话,你就是什么样的人”“幽默像走路,讲笑话像翻跟斗”“开口找人帮忙时,要‘大事化小’”……《蔡康永的说话之道》中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标题,让我彻底明白了说话的艺术与多变的可能性。从此,我每说一句话,都要细细思考一下这句该不该说、怎样说会更好。

当下流行一句话:“别人骂你一句,你回骂一句,这叫吵架。别人赞美你一句,你也赞美一句,这叫社交。”但我想,若别人骂你一句,你却赞美他一句,这就是说话之道吧!

百年孤独读书感想900字 篇17

我翻开今天所学的《伤仲永》,看着阅读提示里写着:一个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但事实是这样么?

曾经看到过一本书,书上有这样一篇报道:一位中国记者调查中国学生与美国学生的学习情况,得出结论:美国学生在课堂上大吵大闹,上课随意走动,起床几乎在上午八点钟之后,而放学又在下午三点钟以前。而且美国学生中音、体、美,上课了还与老师顶嘴,所以,美国将来出的名人一定不多;而中国学生不同,中国学生是最勤劳的学生,老师上课时,他们从来都是规规矩矩的,在上学路上,他们几乎都是边吃早餐边走路的,而且上课时极端认真的听老师讲课!所以中国将来出的名人一定很多。与此同时,一位美国记者也亲自调查两国学生读书,情况一模一样。然而在十年后,事情的结果与两位记者所预料的大不相同。美国比中国所出的名人要多得多!以上事例能证明什么呢?

还有:书本上说,仲永天资聪慧,因父亲没让他受后天教育而才能衰退,最终泯然众人矣。那么父母天天都逼你学习呢?那样就能成为所谓的天才吗?

让我们来做一个假设:如果也有一个天资聪慧的人,他的父母不像方仲永的父亲那样贪得无厌,而是让他天天呆在家里面对这一张张试卷,一本本奥数……根据《伤仲永》的阅读提示里面看,应该他不但会成为一个有成就的人,而且他会才华出众。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找他这样成天到晚都是学习难道他会不厌倦学习吗?然后随着他的越来越厌倦学习,最终不也和仲永一样“泯然众人矣”吗?即使他成为了天才,那也只是高分低能的家伙!

还有一事例:生长在英国的牛顿因为有一天他在苹果树下看书而被一个苹果砸了一下头,得出了“万有引力”对于这件事有人评论说:“如果牛顿生在中国,那他一定不会发现这个道理!为什么?因为中国的学生一放假就是作业,那有什么时间去苹果树下消遣啊!”这可真是幽默啊!但大家是否能从这幽默中读出一丝讽刺呢?这难道不是在讽刺咱们中国的古板老套的教育方法吗?

当然,这不是说我们不要学习。如果我们不学习就不会有前进。但我们不要整天抱着一本书,不要一放假就是作业,不要让我们的假期还没有开始就结束!这样会让我们成为一个“书呆子”。不是有这样一个报道吗:一名名牌大学的大学生,在小学初中时都是由妈妈照理的,他连袜子都不会洗。到了大学,他妈妈觉得他应该自己的事自己做了,所以不在什么事情都照顾着他。他就这样“自理”的过了一个学期后,认为一个人实在是太难了,所以他选择了自杀!

如今,在中国,许多老师认为:作业当然越多越好,加强复习巩固吗!况且我们这是为了孩子们好!家长认为:做点课外练习是有必要的,我们这是为了孩子好啊!电视里,经常说要孩子参加课外活动以加强孩子的活动能力,事实上我们几乎没有什么课外活动,每天都被作业占据着。在他们左一个为孩子好,右一个为孩子好中,是我们无法呼吸那新鲜的空气!更无法张展我们自由的翅膀!

啊!什么时候,在中国才会真正有开明的教育方法。不再是古板的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老数条。让我们学的轻松,学的快乐,学的更有创意吧!

……

今天,由方仲永我想到了很多……

百年孤独读书感想900字 篇18

在马孔多这一片土地上,没有进步,没有创新,每天重复上演同样的剧情,生活在那里的居民注定是不快乐的。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的历史是不断重复着的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荷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孔多的繁荣。因为马孔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一条道路,把马孔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他曾向妻子抱怨说道:“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地过日子。”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颗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荷塞死去了,连同马孔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也重复上演着同样的悲剧,导致马孔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到最后整个马孔多就被一阵来历不明的风刮走了,从地球上消失了。

读这本书的时候心情是压抑的,因为整本书几乎没有向上的积极气息,有的只是孤独和颓废。才发现自己是这么地害怕孤独,讨厌孤独。我们每天都生活再一个日新月异的世界里,科技发达,文明进步,我们马不停蹄地向前奔跑。于是我们开始反思,是不是节奏太快了?是不是步伐太仓促了?是不是该停下来,寻觅一份安静,让心灵歇歇脚?可是只有停下来才会发现,原来我们不停地往前赶才是我们想要的,我们只有不停地创新,不断地进步,我们才会快乐。

当我读到:当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看到被蚂蚁吃得只剩下一小块儿皮的儿子时,他终于破译出了梅尔基亚德斯的手稿。手稿卷首题辞是:“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北蚂蚁吃掉。”原来,这手稿记载的正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马孔多从地球上刮走了,从此这个村镇就消失了。

有什么东西在我内心深处轻轻地爆炸了,一朵一朵小小的淡白色的云朵炸开了,就像花朵不得不绽放一样。我多么希望,所有人的孤独都能消失,我们要的不是一个热闹的表象,而是一个真实的未来。

百年孤独读书感想900字 篇19

--岁如果是最美好的年华,那这本书会告诉我,--岁,我们还有太多的困惑,有太多的无奈,挪威的森林读后感。同时年轻的我们有这必然的叛逆和率真。这部由村上春树所写的百分之百的恋爱小说是那样的平缓舒雅,动人心弦,却有这淡淡的悲伤。

海潮的清香,遥远的汽笛,女孩肌体的感触,洗发香波的气味,傍晚的和风,缥缈的憧憬,以及夏日的梦境.这些组成了村上春树的世界,这或许是个模糊的世界,如果用泪水抚平会发现这里的清晰,这就是一种感动。

渡边、绿子是现世社会里两颗绝无仅有的璀璨明珠。他们天生就懂得尊重自己感觉,不会因为内心感觉奇特、“肮脏”、自私而刻意压抑它们,他们天生就有抗拒“非黑即白”的现世道德的力量。他们不会自己把自己看成怪人,别人把他们看成是怪人的时候,他们也不会认为自己是怪人。只有内心强大的人才会如此.

只是渡边与绿子获得尊重自己感觉的途径不同。绿子尊重自己的方式仿佛是从外部世界获得的,不隐瞒自己的感觉,不用非此即彼的现世道德约束自己,是绿子与自我和解的方法,是绿子尊重自己的感觉的途径,也是她深深吸引渡边之处。

渡边天生淡定从容,现世规则控制不了他,他自己也不控制自己。在他那里,既也善也无恶,既无好也无坏,既无忠也无奸,他“既不辩护也不解释”。他像海上一叶小船,既无帆也无升帆的欲望,只任海风海浪任意把他吹到任一个角落。他在哪儿都是他自己。

渡边选择绿子合情合理,只有绿子才是渡边内心感觉的栖息之地,绿子是渡边自我的实现之地。一开始,渡边以为自己只会迷恋纯而美的直子,但渡边最后认清了自己的内心,对绿子说:“但见不到你后我才深深意识到——只因有你,我才得以好歹坚持到现在。而失去你之后,我实在孤独得好苦。”

百年孤独读书感想900字 篇20

前几天,我在老师的推荐下,读了一套精彩的儿童小说--《笑猫日记>>,里面的许多故事都深深地吸引了我。《保姆狗的阴谋>>,《塔顶上的猫>>,《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都让我爱不释手。其中。我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的要数《蓝色的兔耳朵草》了。

《蓝色的兔耳朵草》讲述的是一个充满了爱心的故事。主人公笑猫为了给好朋友虎皮猫治耳聋的病,去遥远的蓝山采兔耳朵草,一路上充满了艰难险阻,到处危机重重,但友爱的力量给了他勇气,使他毫不畏惧。最终,笑猫克服了重重困难将兔耳朵草采到了手。但是,没想到历尽千辛万苦得到的兔耳朵草却被几只馋嘴的兔子偷吃了。可是,笑猫的爱心感动了上苍,虎皮猫的耳朵不治而愈。故事一波三折,令我感动不已。

读完故事,我的心里掀起了波澜,现实生活中不是也有许多这样为爱而四处奔走的人吗?真挚的爱会给人以强大的力量,为了爱,多少人都在奉献着自己!

还记得,在我们山东的一个小村庄,有这样一个一贫如洗的家庭,儿子得了怪病,父亲为给儿子治病终年在外奔波,欠的债到处都是,父亲因过度劳累而早早地驮了背,弯了腰,可是他却从不言放弃,仍然执着地寻找能医好儿子的医院。也许有人会问:“这样做值得吗?”对这位父亲来说,值得!因为心爱的儿子是他的一切,再没有比为儿子治病更重要的事了!

如果说,为自己的儿子奉献是天经地义,那么,为别人奉献则更是难能可贵!5.12大地震发生了,但大灾有大爱,全国各地的人们纷纷伸出了援手。我们学校师生也举行了捐款活动,同学们你五十,我一百,一个一个的把钱放入爱心箱。我仿佛看到了我们的捐款带着全校师生的暖暖爱心飞到了灾区人民的手中。,给他们送去了过冬的棉衣,给小朋友们送去了漂亮的新书包,给失去了亲人的人送去了一份份关爱!

啊!只要人人都有爱,人人都为爱而奉献,人间永远是春天!

百年孤独读书感想900字 篇21

随着年龄的增长,泪点越来越低,真的看不得这种书。99年第一次看这书怎么就没感觉哪?不可否认,《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黑色的书皮简洁的名字,顿时有一种沉重和沧桑的感觉。它让你看到了在历史的大潮流中,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在时代浪潮中只能被无情地牵引着,对命运有的只是无能为力的苦苦挣扎。想来是多么的残忍和可怕,即便知道方向是错的,却连站在原地寻求正确出路的权利都没有。屈服,屈服,还是屈服,最后剩下的,只有:活着。

作者以第一人称福贵的口吻,平静地讲完了他这一生的故事,看似近乎冷漠的语调,织就了一幅人性的挂毯,语言风格简洁而有力,直抵人心。福贵开心,你会跟着开心,福贵难过,你也会跟着有了一丝的恸泣。人生总是奔向美好的,走向光明的,充满希望的,可是书中主人公福贵的命运却截然相反:福贵的人生从地主家庭出生,而命运却一次一次的与他开着玩笑:首先是他的顽劣乃至逐渐的使他的家庭败落在他的手上,从此由“天堂”开启了通往“地狱”之门。和他相依相伴的最为亲密的人一个一个的憾然离世,让他承受着不能承受的痛苦,可就是这样,命运也没有放过他,悲剧一个接着一个,眼泪完全不能表达那种刻刀在心头刻下的烙印。

整本书读起来都让人替主人公和其中的人物唏嘘不已,慨叹命运多桀,也都从书中或多或少的看到了自己、自己身边的人的童年和过往,因此产生共鸣,我想这就是余华文学作品做大的魅力吧。虽然整本书都很压抑,但是只有一段读来让人欣喜若狂:就是福贵的聋哑女儿凤霞托人找了一个对象,她的那个对象二喜出现后,整部书的最淋漓尽致的部分出现了:在那样悲惨的命运中忽然伸出了一双温暖的手,有力的支撑了这个摇摇欲坠的家庭,不但出现了转机,还带来了新生――凤霞和二喜的儿子降临了。不知道别人,反正我是看到这里非常的激动,体会了那种压抑后突然释放的快感。

其实每个人内心都有纠结和挣扎:一方面对于残酷现实的不满,一方面对于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渴望。而在这纠结和挣扎中,人们(20xx 学会感恩,与爱同行 感恩节活动方案及文案)变得或勇敢,或懦弱,或消沉,或积极,总之是痛苦万状乃至憎恨这个世界。而就如作者的本书序所言:做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至少我觉得作者在这部作品中是做到了这一点。他冷静的看着福贵的人生从繁荣走向了凄苦,可是这个过?汤锔芯醪坏阶髡叩耐?榛蛘弑?撸?吹故悄侵殖銎娴睦渚踩枚琳叩乃枷胨烈夥⒒樱?我獬鄢摇?

小的时候家里比较穷,爸妈总是为了生计忙碌着,到了晚上再忙家务,给我和哥哥缝缝补补、洗洗涮涮。有时候我说“妈你早点睡吧,别干了”记得妈妈曾经对我说过:“人只要不死就得活着,活着就得干”。随着年纪的增长慢慢的也体会了父母的艰辛。不管怎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每个人的生活最后都要他自己去体会,在这个过程中,在最悲壮的时刻出现的时候,我希望我们能够记住:“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生活,只是一件外衣,有的人为它别上璀璨夺目的胸针,有的人在上边缝着一个又一个粗糙的补丁,但无论是华丽还是褴褛,我们都穿着专属于自己的外衣行走在风尘中,承受着外界的一切,感知着身边的一切,有爱有痛,有苦有甜。生存,还是生活,仅仅是一线之隔,一生为什么而活,需要我们用心去体验,只有当内心与外物和谐之时,在人世的一遭才叫真正的生活。

正如我的题目“苦莫如福贵,乐莫如活着”。

百年孤独读书感想900字 篇22

在假期里,我与《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开始了一场邂逅。十本优秀书籍之中,读后想为它写点什么的感觉最强烈。

《百年孤独》和众多外国名著给我的第一感觉一样,内容复杂,人物众多且名字十分雷同,写作顺序也多采用倒叙和插叙,初读甚至一度因为晕头转向,理不清作者的写作意图而放弃深读。但是第二次将人物对号入座后再读,便被书中所渗透和传达的孤独深深的震撼了。《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在这样的历史长河中作者赋予了人孤独,同时又认为人并不是生来孤独的:“即使以为自己的感情已经干涸得无法给予,也总会有一个时刻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弦;我们毕竟不是生来就享受孤独的。”然而在这本书中反复提及的孤独也与我们理解的狭义的孤独不同。带上时代背景与作者的身世细细品味,孤独似乎又为我们呈现出了另一番模样。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接受了采访,对孤独的解释似乎很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那一刻,作者的写作意图在我脑海中逐渐明晰起来:他渴望拉丁美洲的民众团结起来,共同走向文明,开放与繁荣。

此外,《百年孤独》的魅力也在于离奇的故事情节。贯穿整部作品,小说中的人物们不时会见到鬼魂。“这些鬼魂象征着是马孔多挥之不去的过去。事实上,这些重复出现的鬼魂根植在拉丁美洲历史的特定发展之中。”“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由于意识形态上的变化,布恩迪亚和整个马孔多都是鬼魂。他们被自己的文化所隔离和排斥,社会发展落后于其他地区,处处依赖他人。更可怕的是他们已经完全接受这样的现状,不思改变。”书中的宿命论暗喻了古往今来导致了历史不断重复的意识形态,也正是这种意识形态使得拉丁美洲的历史被解读成了一个循环,一个不可能出现变革的循环。书中的旁白也加强了这种宿命论给予读者的压迫感。这些光怪陆离,恰恰是作为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作所无法隐藏的魅力。

《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夙愿: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作者的苦心和夙愿能够梦想成真。

百年孤独读书感想900字 篇23

故事完全取决于一个小小的家庭——或者说,是一对重新组成这个小小家庭的父女之间的朝夕相处——在人性固有的阴影的笼罩下,在心灵天生的重重障碍间,在因为爱所吸引的天性面前,彼此相斥而又不能分离的状态。作者在每一件细微小事的叙述中,在每一个情绪的描摹和渲染的过程中,将一种苦涩而意味深长的认知巧妙地传达给我们:人之一生,就是在学习和自己最不堪的一面相处,却又要坚持它们与他们抗争。

故事不缠绵,但纠结,他们彼此排斥而又不能分离,是此书最幽怨的主题。

爱情,在这个故事里是个纠结的东西。这种爱情本不应该存在,但是它偏偏发生了,因为道德观念,两个相爱的人彼此相斥而又不能分离。男主角从小是女主角家庭里的养子,女主角是男主角成人以后的养女,其实他们之间并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而是名义上的父女。男主角是为了报恩才收养女主角,但是,他童年的阴影(母亲开着车带着他一起自杀,他幸存下来了),极度而又不能对外宣泄的痛苦,让他转嫁到女主角身上。他们的爱情,从一开始就在复杂的称谓和阴影下生存。

相比之下,男主角的身份(名画家),女主角的社会地位(主流编剧),是个推动的因素,男主角一直在寻找母亲的影子,表现在他的女朋友们多多少少都有母亲的一点点体现:样貌、性格,等等。而女主角一直在找男主角的影子(父亲和爱人),这种双重的影子,体现在她写的小说、电影电视剧的男主角身上。

他们彼此伤害,而这种伤害的方法是男主角教会女主角的,旁观者清,他们其实更清楚,更理智,因为彼此不可能脱离的关系(名义上的父女),男主角不肯越过雷池一步,女主角不断地尝试,表达爱慕,不断地被伤害,直到最后选择孤身一人生活(重复男主角收养她之前的生活),而男主角最终逃不过母亲自杀的阴影,选择了用同样的方法自杀。

可以说,故事一开始就是个悲剧。《蒹葭》本是来源于2520xx年以前产生在秦地的一首民歌,被收录在《诗经•国风•秦风》。诗歌有句通俗的名句:“所谓伊人,在水一方。”作者林汐把诗歌本意:由于所追求的心上人可望而不可即,诗人陷入烦恼,融进了故事当中,成了“蒹葭往事”。个人认为,书名和故事相呼应,算得上是绝配。

百年孤独读书感想900字 篇24

从1993年到20xx年,余华在不断的自序中完整着自己。1993年写下的《活着》在二十余年后的今天看来,跨越了时间的障碍,顽强地活着。

深夜读来,数次忍不住泪流。明明是作者精心的摆布,但读来却穿越了每个文字的阻隔,直逼人心。相较于时下轻飘飘的煽情、赤裸裸的炫技,余华的文字是让人感觉不到技巧的,命运的厚度与沉重已足够撑起整个故事。情感本就重得摧人心肝,还何须再去“煽”?

我们能做的已经不是旁观与审视,而是站在福贵一家人的茅屋里,和他们一起笑,一起哭。这是很奇妙的视角,你清醒地知道自己是谁,但在阅读的每个瞬间却又身不由己地被卷入其中浑然忘我。正如余华在20xx年的自序中所言,当他以旁观者的视角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困难重重,可是当有一天突然以第一人称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突然顺畅无碍。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这仿佛也是一个奇特的隐喻,这个故事必须让我们进入、替代。

福贵的一生绝不是他自己的一生,《活着》是每个人活着的象征。尽管我们可能没有福贵的苦痛、没有福贵的欢乐,但是,每个人只要活着,就必然要经历他(她)自己的悲欢。

徐福贵的前半生可以说是自己造的,本来是地主家的少爷,赌嫖俱全,倾家荡产。可是从败家之后的每一步,似乎就走进了命运的魔掌。福贵的后半生可以说真是无奈。去给母亲请郎中时被抓了壮丁,后来又经历三反五反,大跃进的穷困难捱。儿子死于人祸,妻子死于疾病,女儿难产殒命,女婿事故身亡,的孙子也意外送命。

在死亡面前,人的渺小无助就像福贵面对医院那个小房子时的恐惧和无奈,这就是命运,或者说叫宿命。在这样庞大的力量面前,人是微不足道的。但是,福贵仍然要乐乐呵呵地活下去。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福贵和老牛相依为命,一样黝黑,一样衰老,但是,老人依然用“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唱着歌谣,自鸣得意。故事的开篇,老人吆喝着“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老人这时候“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这时我们尚不知情。到了故事结尾的时候,当老人再数出这一个个名字的时候,悲喜在那一刻汹涌而来,不可断绝。

余华说:“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福贵的一生抑或每个人的一生,是窄如手掌,还是宽若大地,冷暖自知,无人得晓。

百年孤独读书感想900字 篇25

同学们,你们知道杨红樱阿姨吗?没错,她啊,是一位作家。她写的很多题材,都是和小孩子有关的。比如说:《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女生日记》、《男生日记》等等。不过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系列》的书集了,那么我就说说我读这本书的感受吧!

星期六了,我和妈妈突然心血来潮,两人决定去新华书店走走,逛着逛着,我就看到了这本书,稍微的看了看,觉得还不错,就去征求妈妈的意见,妈妈也同意了,最后下决心买了下来。

回到家,我就慢慢地开始看起来了,我给自己规定了一个计划,就是每天看20页,这样的话,差不多十天就能全部看完了。

我先看了人物介绍,这本书里面的人物真有趣啊,特别是那只笑猫的保姆狗,真搞不懂,这个世界上为什么还会有一只爱笑的小猫咪,我来简要的概括一下吧:这本书主要讲了笑猫、杜真子和马小跳在翠湖公园碰到了帅仔和老头儿,并发现了保姆狗特别憎恨、嫉妒帅仔。笑猫感觉到要有不好的事情会发生。于是他靠地包天向帅仔邻居菲娜打听到,在帅仔来到老头儿主人家之前,它一直是主人的最爱,可后来帅仔来到它们家,主人就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的身上,使得老头儿渐渐失宠了。所以老头儿想把帅仔除掉。可是老头儿几次使出阴谋诡计迫害帅仔都被笑猫带领马小跳他们救了。直到它想利用汽车把帅仔撞死,它安然无事,自己却被撞了。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它后悔莫及,希望重新做狗,并向帅仔透露其实是爱它的,帅仔痛哭欲死,可也只能呆呆地看着它爱的保姆狗痛苦地逝去。

过了十天,我终于读完了这本书,我想:原来我一直认为是一本童话书的《笑猫日记》尽然蕴含着这么多的人生哲理,它让我明白了,其实动物和人一样,有着丰富的情感,也有七情六欲,也会有亲情、爱情、友情。在现实生活中,像保姆狗老头儿这样的人很多,都是为了一点点小事斤斤计较,然后憎恨他人。我觉得我们应该宽容对人才行。

我们要牢牢抓住自己的命运,我们不能因为朋友的成功而去嫉妒他,这样,肯定没有好结果。我们应该为朋友的成功而高兴,然后一起进步,这样多好啊!

百年孤独读书感想900字 篇26

暑假里我变成了一条吃不饱的小鱼,沐浴在书的海洋之中。近期我看了一本书,书名是《笑猫日记之幸福的鸭子》,它是由杨红缨阿姨编写的。我认为这本书是一本很有趣的书,里面的人物也很善良,他们时时刻刻在我脑袋里跳跃着,展开一段段的奇妙之旅。

这本书里面的主人公就是一只又幸福又快乐的母鸭子,她的名字叫麻花儿,它也许并不算漂亮,但它心地善良。虽然它的嗓子并不好,却天生有一种歌唱生活的激情,喜欢也敢于歌唱,它的歌声中洋溢着对生活的热爱、充满着乐观豁达,所以它的歌声富有感染力;它从不对生活有太高的要求,不管生活有多么艰辛,也总能从中找到乐趣,并把幸福感传染给每一个人……

它就住在张达外婆村子里河塘中央的一个小岛上。麻花儿每天都要去张达外婆的村子里,村子里的村民们个个都把茉莉花环套在麻花儿的脖上,你们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因为村民们个个儿都喜欢麻花儿,他们相信如果把花环套在了麻花儿的脖子上,就会给他们带来好运气!麻花经常会把村民们给的茉莉花环给张达患有老年痴呆症的外公,让外公把茉莉花环抛出去,麻花接住了外公就会笑一笑。

还有一只能闻出孩子味儿的乌龟。他有能闻出孩子味儿的特异功能,他经常一路闻着马小跳他们的孩子味儿找到笑猫的。对乌龟来说,这简直就是轻而易举的事。而且,他还有穿墙而过、穿山而过的本领,这样,他就不用走那弯弯曲曲的山路了。他和麻花儿一样,经常乐于助人,我好崇拜他,真想拜他为师,来学一学本领呢!

其实只要我们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并用心去感受、用心去体会,就会和书中的人物一样发现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美好的东西,就能感受到幸福的滋味。

百年孤独读书感想900字 篇27

长妈妈,已经说过,是一个一向带领着我的女工,说得阔气一点,就是我的保姆。我的母亲和许多别的人都这样称呼她,似乎略带些客气的意思。只有祖母叫她阿长。我平时叫她“阿妈”,连“长”字也不带;但到憎恶她的时候,——例如知道了谋死我那隐鼠的却是她的时候,就叫她阿长。

我们那里没有姓长的;她生得黄胖而矮,“长”也不是形容词。又不是她的名字,记得她自己说过,她的名字是叫作什么姑娘的。什么姑娘,我现在已经忘却了,总之不是长姑娘;也终于不知道她姓什么。记得她也曾告诉过我这个名称的来历:先前的先前,我家有一个女工,身材生得很高大,这就是真阿长。后来她回去了,我那什么姑娘才来补她的缺,然而大家因为叫惯了,没有再改口,于是她从此也就成为长妈妈了。

虽然背地里说人长短不是好事情,但倘使要我说句真心话,我可只得说:我实在不大佩服她。最讨厌的是常喜欢切切察察,向人们低声絮说些什么事。还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手或自己的鼻尖。我的家里一有些小风波,不知怎的我总疑心和这“切切察察”有些关系。又不许我走动,拔一株草,翻一块石头,就说我顽皮,要告诉我的母亲去了。一到夏天,睡觉时她又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挤得我没有余地翻身,久睡在一角的席子上,又已经烤得那么热。推她呢,不动;叫她呢,也不闻。

“长妈妈生得那么胖,一定很怕热罢?晚上的睡相,怕不见得很好罢?……”

母亲听到我多回诉苦之后,曾经这样地问过她。我也知道这意思是要她多给我一些空席。她不开口。但到夜里,我热得醒来的时候,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一条臂膊还搁在我的颈子上。我想,这实在是无法可想了。

但是她懂得许多规矩;这些规矩,也大概是我所不耐烦的。一年中最高兴的时节,自然要数除夕了。辞岁之后,从长辈得到压岁钱,红纸包着,放在枕边,只要过一宵,便可以随意使用。睡在枕上,看着红包,想到明天买来的小鼓、刀枪、泥人、糖菩萨……。然而她进来,又将一个福橘放在床头了。

“哥儿,你牢牢记住!”她极其郑重地说。“明天是正月初一,清早一睁开眼睛,第一句话就得对我说:‘阿妈,恭喜恭喜!’记得么?你要记着,这是一年的运气的事情。不许说别的话!说过之后,还得吃一点福橘。”她又拿起那橘子来在我的眼前摇了两摇,“那么,一年到头,顺顺流流……。”

梦里也记得元旦的,第二天醒得特别早,一醒,就要坐起来。她却立刻伸出臂膊,一把将我按住。我惊异地看她时,只见她惶急地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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